追忆似水年华 第一部 贡布雷

[醒来。]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早早就上床了。有时,刚吹灭蜡烛,眼皮就合上了,甚至没来得及转一下念头:“我要睡着了。”但过了半小时,我突然想起这是该睡觉的时候呀,于是就醒了。我想把自以为还拿在手里的书放下,把烛火吹掉。方才睡着的那会儿,脑子里仍然不停地想着刚读过的故事,不过想的东西都有点特别。我觉得书里讲的就是我自己:教堂啊,四重奏啊,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之争啊,都是在讲我的事情。刚醒来的几秒钟,脑子里还是这么在想;这个想法和我的正常神志并不抵触,但像层雾翳似的遮在眼睛上,让我无从觉察烛火灭了。而后它变得费解起来,就像前世里的种种思绪、念头,经过灵魂转世变得无法理解了。书里的内容跟我脱离了关系,我可以关注其中的内容,也可以不去管它们。视力一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是一片黑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温柔而惬意,而心灵也许更感到如此。因为对心灵而言,这片黑暗仿佛是一件没有来由、无从了解的东西,一件确确实实看不透的东西。

[睡梦与时光的错乱。记忆把我拉出虚无的泥潭。]

一个人睡着时,时光的系列,岁月和星辰的顺序都围绕着他。他醒来时,会本能地根据这些信息,用一秒钟工夫就得知自己处于地球上的哪一点,度过了多少时间;但是它们的排列可能会发生混乱,甚至出现中断。比如说,夜里没睡好,清晨时分睡意突然在看书的当口袭来,这时他的睡姿跟平时是全然不同的,他只消稍稍抬一下胳膊,就能让太阳停住甚至往后转,结果刚醒来的刹那间,他没有了时间概念,还以为自己刚刚躺下呢。再有,如果他在打盹儿,姿势更随便更出格,比如说是餐后坐在扶手椅里,那时,逸出轨道的日月星辰就整个儿乱套了,这张魔椅载着他飞速地在时间和空间中遨游,等到睁开眼睛时,他会以为自己是在好几个月以前睡过的另一个地方。而我,哪怕是在自己床上,只要睡意很浓,弥漫到了整个脑海,那些序列就会乱套;这时,我在哪儿这一地点背景,会从意识中飘走,我在夜间醒来,我非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瞬间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弄糊涂了。我仅有一种原生态的存在感,一头动物在它的灵魂深处,想必也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石器时代的穴居野人还要蒙昧;而这时记忆——不是有关我此刻所在的地方,而是我曾经在过的那些地方,以及我原本说不定会在的地方的记忆——向我而来,犹如高处伸下的援手,把我拉出这片我独自无论如何挣脱不了的虚无的泥潭。我在一秒钟里就越过了人类文明的一个又一个世纪,矇眬中影影绰绰瞥见的煤油灯的影子,然后是翻领衬衫的轮廓,渐渐地拼凑起了我的自我的本来面貌。

[回想我住过的房间。]

当然,现在我完全醒了,我最后一次转了个身,司确信的天使让我周围的一切都停了下来,让我安然置身于自己的房间,躺在毯子底下,让衣柜、写字台、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扇房门大致上各就各位。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在那些房间——刚才在初醒的懵懂中,我眼前即便没有立刻浮现它们清晰的形象,至少以为自己有可能在那儿,——回忆的闸门却已打开了。一般情况下,我并不想马上就再睡着。我把夜的绝大部分时间,用来回想往日在贡布雷姑婆家,在巴尔贝克、巴黎、冬西埃尔、威尼斯,还有在别的地方的生活,回想那些地方和我在那儿认识的人,以及他们留给我的种种印象,或者人家对我讲起的有关他们的事情。

[幻灯:戈洛与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盖尔芒特家的祖先。]

在贡布雷,每天一到下午的向晚时分,虽说离我该上床躺下,看不见妈妈和外婆,又无法入睡的那个时刻还早得很,但我已经在忧心忡忡地想着卧室,变得心思全无了。家里人看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想引我高兴,就设法给我弄来一台幻灯机,在等开晚饭的当口,把它罩在我房里的灯上。于是,如同哥特时代头一批建筑师和彩绘玻璃工匠一样,幻灯机用触摸不到的虹彩斑斓、不可思议的五色缤纷取代了晦暗不明的墙壁,传说故事的画面犹如描绘在恍惚不定、转瞬即逝的彩绘玻璃上。然而我的忧愁有增无已,因为正是这种照明的变化,把我在这间卧室里的习惯全都给毁了。靠着这些习惯,尽管睡觉折磨着我,但卧室本身还是差强人意的。现在,它变得我不认识了,待在里面使我感到不安,就像刚下火车到了一个陌生地方,待在一家旅馆或者山区客栈的房间里一样。

心怀鬼胎的戈洛,骑着马一冲一冲地从山坡上深绿色的三角形小树林里出来,一路颠簸前行,向着可怜的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1的城堡而去。这座城堡截止于一条弧线,其实也就是椭圆玻璃片的边框,有了边框,玻璃幻灯片才能在滑槽里推进抽出。画面上只看见城堡的一堵墙,往外是一片荒野,系着蓝腰带的热纳维埃芙站在荒野上冥想。城堡和荒野都是黄色的,我不用等到看见,就能知道它们的颜色,因为在幻灯片打出以前,布拉邦这金褐色的响亮名字,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这一点。戈洛停了一会儿,苦着脸听我姑婆大声朗读文体夸饰的解说词,好像全都听得挺明白,带着顺从而又多少不失尊严的表情,一举一动都跟解说词合得上辙。随后他又一冲一冲地往前走,任何东西都挡不住他的策马徐行。要是有人动了动幻灯机,我就看见戈洛的马在窗帘上继续前进,遇到褶裥身子就鼓出来,碰到缝隙就陷下去。戈洛本人的身体,同样具有他的坐骑神乎其神的本事,所有的物质障碍,所有他遇见的麻烦东西,全都不在话下,一概成了衬托他的背景,哪怕遇见的是个门球,他也能说变就变,立刻让那袭鲜红的大氅,或是那张苍白的脸,从容地呈现在门把儿上面,那张脸始终是那么高贵、那么忧郁,对穿越腾挪从未露出一丝难色。

的确,我觉得这些光彩夺目的投影很迷人,它们仿佛来自悠远的墨洛温王朝,在我周围闪烁着古老历史的反光。但是,神秘和美这样闯入我的卧室,我简直说不清我有多么不自在。要知道,我已经日复一日地让自我充满了卧室的角角落落,以致我每当想到这房间,其实只不过是想到自我而已。习惯成自然的氛围一旦被破坏,我就开始思索、感觉种种令人惆怅的情形……仆人一拉开饭铃,我就赶忙往餐厅跑——那儿的大吊灯不知道戈洛和蓝胡子,却认识餐桌旁的亲人和餐桌上的炖牛肉,每晚洒下它温馨的光亮。一到餐厅,我就扑进妈妈的怀里,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遭遇的不幸,使妈妈的怀抱变得更值得珍爱,而戈洛犯下的罪孽则促使我更严格地反省自己。

[睡前妈妈的吻。]

我上楼去睡觉时,心中感到的唯一安慰,就是躺上床以后,妈妈会来吻我跟我说晚安。可是这段好时光实在太短了,她亲过我马上就要下楼,我等她上楼,听着她从那条有两扇门的过道上走来,那袭去花园穿的、上面有麦秸缏挂饰的薄纱蓝裙的窸窣声越来越近的时候,感到的只是痛苦。它预示着接下去的一幕,她就要离开我下楼去了。这么一来,我心爱的这个吻,我反而希望它来得尽可能晚一些,宁愿让妈妈还没上来的这一刻多延续一会儿。有时,她亲过我,开门要出去的当口,我真想唤住她对她说:“再亲我一下。”可是我马上意识到,这会惹她不高兴的,因为她来亲我,给我带来平安的这一吻,已经是对我的忧郁和任性作了让步,父亲觉得这仪式荒唐之极,正憋着一肚子火呢,她巴不得我放弃这种需要、戒掉这个习惯,我在她已经走到门口时要她再给我一个吻,她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片刻之前,她向我的床俯下身来,像祝祷和平的圣餐上的圣体饼那样,把她慈爱的脸送给我,让我的嘴唇感受她真切的存在,吮吸使我得以入睡的力量;她要是一生气,她带给我的这片宁静转眼间就毁了。这些夜晚,尽管妈妈在我的卧室里只待一小会儿,比起那些有人来吃晚饭,妈妈不能上来跟我道晚安的夜晚来,毕竟是美好的。

[斯万先生来访。]

所谓有人,通常就是斯万先生而已,如果不把几位顺道过访的外地来客算进去,斯万先生差不多就是贡布雷造访我们家的唯一客人,他有时是来和我们共进晚餐的邻居(自从那次糟糕的婚姻之后,这种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因为家里人都不愿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则是晚餐后的不速之客。那些傍晚,我们在屋前的大栗树下,围坐在铁条凉桌旁边,只听得花园那一头传来了铃声,那不是自己人不拉铃就进门,碰得铃铛乱摇,冰凉刺耳的铁片敲击让人听得厌烦的声音,而是专供客人拉的门铃怯生生地响了两下,那声音像鹅卵石般润滑,依稀闪着金光,听到这铃声,大家立时面面相觑:“有人来了,是谁呢?”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明白,除了斯万先生不会有别人。

[斯万在社交界的辉煌生涯。]

有好多年,特别是还没结婚那会儿,斯万先生倒是常来贡布雷看望我姑婆和外公外婆的。他们根本想不到,斯万先生早已跟父辈的世交故旧不相往来,他以斯万的名头来我们家,颇有点微服私访的意味。这样一来,就像是老实本分的店主,对来客身份浑然不知,无意间收留了一名江洋大盗——他们接待了这位举止最优雅的骑师俱乐部2成员,巴黎伯爵3和威尔士亲王4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交圈里的红人。

我们对斯万在社交界的辉煌生涯一无所知,固然跟他的矜持谨慎不事张扬的性格有关,但也得归因于当时中产阶级近似于印度种姓制度的等级观念。他们认为整个社会由封闭的种姓亦即社会阶层组成,其中的每个人从出生之时起,就归属于他父母所寄身的阶层,并且几乎无望跻身高一级的社会,除非机缘凑巧他干下了一番大事业,或是攀上了一门好亲事。老斯万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就注定一辈子属于这个社会阶层,其中成员的财产,就如在一类纳税人中一样,仅在某一幅度的范围内变动。

[外婆的礼物都有其审美价值。]

于是妈妈去拿来一包书,从包装纸看,书的开本短而阔,仅这第一印象,虽说粗略而不真切,就已经让新年的颜料盒和去年的蚕宝宝黯然失色了。那几本书是《魔沼》、《弃儿弗朗沙》、《小法岱特》和《吹风笛的人》。后来我才知道,外婆起初选的是缪塞的诗选、卢梭的一本书和《印第安纳》……可我父亲得知她打算给我哪些书以后,几乎以为她疯了,她只好亲自赶到儒伊子爵镇上的那家书店(这一天日头特别毒,她回家后浑身乏力,医生关照我母亲,以后再也不能让她累成这样了),为了让我生日拿到礼物,不得已才选了乔治·桑的四本田园小说。“亲爱的,”她对妈妈说,“我总不能拿些糟糕的东西去给这孩子吧。”

其实,她买东西从不凑合,不能让智力得益的东西,她是不买的,她相信那些美好的事物会让我们获益匪浅,会教会我们享受超越于物质和虚荣之上的情趣……她希望我的卧室里有一些美丽的古建筑或风景的照片。可是当真去买了,她又会觉得,尽管照片的画面有它的审美价值,但是照片这样一种机械的表现手段,已经打上了世俗和功利的烙印。她试图凭借自己的聪明,在最大程度上保留其中的艺术,从多方面来丰富艺术的深度,即使无法脱尽商业味挺浓的俗气,至少要让它少而又少:她不去买夏特勒大教堂、圣克卢喷泉和维苏威火山的照片,而是向斯万咨询,有没有哪些大画家画过这些名胜,然后就去给我买了柯罗5画的夏特勒大教堂、于贝尔·罗贝尔6画的圣克卢喷泉和透纳7画的维苏威火山的照相复制品,这些画片的艺术品位显然高了一等。不过,虽说摄影师没有资格描绘杰出的建筑物和自然景观,那是大画家的事儿,但谁也不能阻止他去复制这些大画家的杰作。如果连名画的照片也没有,那外婆就会拖宕着,俗丽的画片能晚一天买就晚一天买。她会问斯万,这幅作品有没有镌刻的复制品,如果可能的话,她喜欢买早期的镌版画,对那些版画,在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看见原作的情况下复制的那些镌版画(例如摩冈在列奥纳多8的《最后的晚餐》损坏前镌刻的版画),自有一种超出它们本身意义的兴趣。应该说,像这样把艺术品当礼物送人,效果并非总是那么出色的。我从提香那幅据说以环礁湖为背景的画上所得到的威尼斯印象,肯定远远不如一些照片给我的印象来得准确。外婆送过好多椅子给新婚夫妇或老夫老妻,本意是给他们坐的,结果受赠人一坐上去,椅子马上散架。倘若姑婆真要对外婆发难,想弄清楚这样的椅子究竟送出去多少,那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外婆觉得,对那些依稀留有献殷勤的软语、笑吟吟的倩影,有时还会引发出一段往昔美好想象的旧家具,居然需要重视它们牢固不牢固,那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了。这些家具中间,有一些还能以某种我们久违的方式派点用场,那么就会像现代语言习惯中已经淘汰不用的老式修辞那样让外婆喜爱得入迷,其实从这种过时的修辞中,我们只是看到一些隐喻的影子而已。然而,外婆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乔治·桑的田园小说,恰恰就像古代家具一样,充满着如今已经不用而变得类似隐喻的说法,只有在乡间田头也许还能听到这些说法。外婆在那么些书里,偏偏买了这几本小说,就好比她向往租一座这样的宅邸,里面要有一个高高的哥特式顶楼,或者诸如此类的某件古老的东西,使时光倒流,给心灵带来慰藉。

[妈妈朗读《弃儿弗朗沙》,给小说注入充满感情、一以贯之的生气。]

妈妈坐在我的床边;她手里拿着《弃儿弗朗沙》,淡红色的封面和很费解的书名,使它在我眼里自有一种独特的个性,一种神秘的魅力。在这以前,我还没有读过真正的小说。我听说过乔治·桑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于是我就想象《弃儿弗朗沙》中一定有着某种难以形容的、无比美妙的东西。旨在撩拨好奇心或同情心的叙事,让人感到悸动和惆怅的描写,稍有经验的读者当然能看出,许多小说都这样,可是,在我眼里——我不是把一本新书看作许多书中间的一本,而是看作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仅仅由于自身的理由而存在——那正是《弃儿弗朗沙》的精华所在,是它的动情之处。那些日常生活的情节,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最常用的词儿,却仿佛有一种奇特的语调,一种铿锵的声音。情节展开了;可是我好像越来越糊涂,即使后来我自己看的时候,手里一页一页地翻着书页,心里也往往想着别的事情。这样分心当然就使情节接不上茬了,何况妈妈给我朗读时,凡是写到爱情的地方,她一概跳过不读。磨坊女主人和那个大男孩各自态度中所出现的奇怪变化,本来是可以在一段爱情萌生过程中得到解释的,现在却在我的心目中留下了极其奥秘的印记。我很自然地想象其根由是在“弃儿”这个陌生而又温存的名字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么个名字,但这个名字赋予他鲜亮的色彩,红嫣嫣的,迷人极了。虽然母亲的朗读不很忠实于原著,但一旦读到笔触间流露出真挚感情的段落,她的朗读会变得很精彩,表现出对作品贴切而质朴的阐释,声音优美甜润。[……]她格外注意自己的音色,不让它有丝毫卑下的格调,同时还竭力避免任何矫揉造作,使作品中的感情流露不受到妨碍,于是这些仿佛为她的嗓音而写,不妨说和她的呼吸一拍一和、丝丝入扣的句子,被她赋予了最丰富的温情和最自然的优美。她找到一种真挚诚恳的语气,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小说行文的气质,这是一种虽然字面上没有依据,但却是天然的、内在的语气;她用这种语气,缓解了这一段落中动词时态的生硬突兀,使未完成过去时和简单过去时有了善良所生的温馨,有了柔情所生的忧郁,引导句子中个数不等的音节或疾或缓地进入一个协调的节奏,给原本平淡的行文注入了一种充满感情、一以贯之的生气。

[玛德莱娜小蛋糕。一切的一切,全都从茶杯里浮现出来。]

我觉得克尔特人9的信仰很有道理,他们相信我们失去的亲人的灵魂,被囚禁在某个低等物种,比如说一头野兽、一株植物或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里面,对我们来说,它们真的就此消逝了。除非等到某一天,许多人也许永远等不到这一天,我们碰巧经过那棵囚禁着它们的大树,或者拿到它们寄寓的那件东西,这时它们会颤动,会呼唤我们,一旦我们认出了它们,魔法也就破除了。经我们解救,这些亲人的灵魂就战胜了死亡,重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往事也是如此。有意去回想,只能是徒劳,智力的一切努力都是没用的。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对这个物体所激起的反应)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这就是方才说的第一种偶然情况。

那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贡布雷,除了与我的睡觉有关的场景和细节之外,在我心中早已不复存在。但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妈妈见我浑身发冷,说还是让人给我煮点茶吧,虽说平时我没有喝茶的习惯。我起先不要,后来不知怎么一来改变了主意。她让人端上一块点心,这种名叫小玛德莱娜10的、小小的、圆嘟嘟的甜点心,那模样就像用扇贝壳瓣的凹槽做模子烤出来的。天色阴沉,看上去第二天也放不了晴,我心情压抑,随手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浸在茶里,下意识地舀起一小匙茶送到嘴边。可就在这一匙混有点心屑的热茶碰到上颚的一瞬间,我冷不丁打了个颤,注意到自己身上正在发生奇异的变化。我感受到一种美妙的愉悦感,它无依无傍,倏然而至,其中的缘由让人无法参透。这种愉悦感,顿时使我觉得人生的悲欢离合算不了什么,人生的苦难也无须萦怀,人生的短促更是幻觉而已。我就像坠入了情网,周身上下充盈着一股精气神:或者确切地说,这股精气神并非在我身上,它就是我,我不再觉得自己平庸、凡俗、微不足道了。如此强烈的快感,是从哪儿来的呢?我觉着它跟茶和点心的味道有关联,但又远远超越于这味道之上,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它究竟从何而来?它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把握它、领悟它?我喝了第二口,没觉得跟第一口有什么不同,再喝第三口,感觉就不如第二口了。该停一下了,这茶的美妙之处似乎在消减。很清楚,我要找的个中真谛并不在茶里面,而是在我自身里面。这热茶唤醒了它,但我还不认识它,于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劲道随之减弱地重复这一现象。我不知道怎么说明这一现象,只能希望同样的感觉至少再有一次毫不走样地重现,即刻被我攫住,得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我放下茶杯,让思绪转向自己的心灵。只有在内心才能找到真谛。可是怎么找呢?心灵是个探索者,同时又正是它所要探索的那片未知疆土本身,它的本领在那儿根本无法施展;我没有丝毫把握,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探索吗?不仅如此:还得创造。它所面对的,是某种尚未成形、唯有它才能了解并阐明的东西。

我重新又想,这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对它没法进行任何逻辑推论,但很明显,它让人感到幸福,而且那么实在,有了它,其他的一切就都消融不复存在了。我想让它重现。我回想舀第一口茶的那个时刻。我又仿佛置身相同的情景,但依然不明究竟。我要智力再作一次努力,去找回那已消逝的感觉。为了不让任何东西来中断智力捕捉这一感觉的冲劲,我排除一切障碍和杂念,对隔壁房间的声音充耳不闻,不去理会。但我很快觉得自己的脑筋不管用了,于是就决定让它松弛一下,平时思考问题时,不到它竭尽全力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分心的,而现在我却有意让思绪岔开一会儿。而后,我再一次为它廓清道路,把第一口茶的味道送到它跟前。我骤然感到周身一颤,觉着脑海里有样东西在晃动,在隆起,就像在很深的水下有某件东西起了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它在缓缓升起。我感觉到它顶开的那股阻力,听到它浮升途中发出的汩汩的响声。

当然,在我脑海深处如此搏动着的东西,一定是形象,是视觉的记忆,攀缘着那味道,竭力要跟着它来到我眼前。然而它在一个那么遥远、那么混沌的地方挣扎,我只能勉强瞥见融入模糊的光色漩涡之中的那道淡薄的反光。我辨认不出它的形状,没法询问这唯一的知情者,让它向我解释那味道——它的同龄伙伴、密友——究竟在表明什么,没法让它告诉我,它到底跟怎样的特定环境,跟过去的哪个时期有关系。

这一记忆,这一由某个一模一样的瞬间远道而来,从我脑海深处唤醒、摇动并使之升起的往昔的瞬间,它真能浮升到我的非常清楚的意识层面上来吗?我不得而知。现在我又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它停住了,说不定又沉下去了;谁知道它是否还会从夜一般的混沌中升腾起来呢?我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头来过,俯身向着隐在深处的它。而每一次,又总是那让我们在所有艰难的任务、重要的事业面前望而却步的怯懦,在劝我就此罢手,去喝自己的茶,想想自己今天的烦恼和明天的希望就够了,这些事怎么翻来覆去地想都没关系。

骤然间,回忆浮现在眼前。这味道,就是小块的玛德莱娜的味道呀,在贡布雷,每逢星期天(因为这一天我在望弥撒以前不出门)我到莱奥妮姑妈屋里去给她道早安时,她总会掰一小块玛德莱娜,在红茶或椴花茶里浸一浸,然后递给我。刚看见小玛德莱娜,尝到它的味道之前,我还什么也没想起来。也许是由于后来我虽说没再吃过,却常在糕点铺的货架上瞥见它们,它们的形象就脱离了贡布雷,而与更近的其他时日联系在了一起。也许是由于这些被抛出记忆如此之久的回忆,全都没能幸存,一并烟消云散了。物体的形状——糕点铺里那尽管褶子规规整整,却依然那么丰腴性感的贝壳状小点心——会变得无迹可循,会由于沉匿日久,失去迎接意识的活力。但是,即使物毁人亡,即使往日的岁月了无痕迹,气息和味道(唯有它们)却在,它们更柔弱,却更有生气,更形而上,更恒久,更忠诚,它们就像那些灵魂,有待我们在残存的废墟上去想念,去等候,去盼望,以它们那不可触知的氤氲,不折不挠地支撑起记忆的巨厦。

一旦我认出了姑妈给我的在椴花茶里浸过的玛德莱娜的味道(虽说当时我还不明白,直到后来才了解这一记忆何以会让我变得那么高兴),她的房间所在的那幢临街的灰墙旧宅,马上就显现在我眼前,犹如跟后面小楼相配套的一幕舞台布景,那座面朝花园的小楼,原先是为我父母造在旧宅后部的(在这以前,我在回想中看到的仅仅是这一截场景)。随着这座宅子,又显现出这座小城不论晴雨从清晨到夜晚的景象,还有午餐前常让我去玩的那个广场,我常去买东西的那些街道,以及晴朗的日子我们常去散步的那些小路。这很像日本人玩的一个游戏,他们把一些折好的小纸片,浸在盛满清水的瓷碗里,这些形状差不多的小纸片,在往下沉的当口,纷纷伸展开来,显出轮廓,展示色彩,变幻不定,或为花,或为房屋,或为人物,而神态各异,惟妙惟肖,现在也是这样,我们的花园和斯万先生的苗圃里的所有花卉,还有维沃纳河里的睡莲,乡间本分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教堂,整个贡布雷和它周围的景色,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大街小巷和花园,全都从我的茶杯里浮现了出来。

[贡布雷的风致。]

贡布雷,我们在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来到这儿。从十法里外的火车上望去,看到的仅是一座教堂,这就是贡布雷,在向远方宣告它的存在,诉说它的风致。当我们离得更近些了,教堂就像一个牧羊女把羊群拢在自己身边一样,在旷野里迎着风,把密匝的房屋那毛茸茸的灰色屋顶收在自己高高的深色披风周围。中世纪城墙的残垣,断断续续地把这些房屋围在中央,画出一条文艺复兴前期油画上小城那般溜圆的曲线。就居家而言,贡布雷稍稍显得有些阴郁,因为它的那些街道两旁的房舍都用当地色泽灰暗的石头砌成。门前有台阶,顶上的山墙把阴影投在门前,所以街上显得很暗,太阳刚下山,家家户户的厅堂里就撩起窗帘、点上灯了。一些街道是以圣徒庄严的名字命名的(其中不少都跟贡布雷早年几位领主的掌故有关):圣伊莱尔街;圣雅各街,我姑妈的家就在那儿;圣伊尔德加德街,姑妈家的铁门冲着它;还有圣灵街,她家花园的边门开出去就是这条街。贡布雷的这些街道,留存在我的记忆深处,跟我此刻看出去的这个世界迥然不同,我觉得它们连同高踞在广场上的那座教堂,都显得比幻灯机打出的影像还要虚幻;有时我甚至觉得,要是还能穿过圣伊莱尔街,还能在鸟儿街上那座古色古香的飞鸟旅店租上一间客房——从那地下室的气窗里飘上来的厨房的气味,至今还不时一阵一阵地、热气腾腾地在我心头升起——那就好比是开始跟冥冥中的另一个世界有了联系,比结识戈洛或者跟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11交谈更加神奇,更妙不可言。

[莱奥妮姑妈家。]

那时我们住在莱奥妮姑妈家里,她母亲就是我姑婆,也就是我祖父的表妹。这位姑妈,自从她的丈夫,我的奥克塔夫姨夫去世以后,先是不肯离开贡布雷,接下来是不肯离开她在贡布雷的家,再接下来是不肯离开她的房间,最后是不肯离开她的床,干脆不下来了。她整天躺在床上,处于那么一种状态之中,叫人难以确定那究竟是忧伤,是身体虚弱,是疾病缠身,还是抱着偏执的念头,抑或满怀虔诚的信心。她的那套房间临着圣雅各街,这条街远远地一直通到大草坪(这个名称相对于小草坪而言,后者绿意盎然地坐落在市中心的三岔路口),街面很平坦,灰不溜秋的,几乎家家门口都有三级高高的台阶,看上去就像有位雕凿哥特式圣像的匠人,在本来可以刻个耶稣降生的马槽或受难的髑髅地的石头上,凿了一条狭道似的。我姑妈其实就只住两个毗连的房间,每天下午总在其中一间,好让佣人给另一间换换空气。

[椴花茶月光般柔和的粉红光泽。]

等了一会儿,我进去吻她,向她问安,弗朗索瓦兹给她沏茶。要是姑妈觉得情绪有些激动的话,就会吩咐以药代茶,这时就由我负责把一撮椴花茶从药袋倒在一只盆子里,随后别人再把它们放进开水杯里去。干枯的茶梗弯弯曲曲地组成一幅构图匪夷所思的立体图案,在虬曲盘绕的网络中间,绽开着一朵朵色泽幽淡的小花,仿佛是由哪位画家经心安排,有意点缀上去的。叶片由于失去了,或者说改变了原来的模样,看上去就像是杂沓的不协调的东西,有的宛如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恰似标签白色的背面,有的好像玫瑰的花瓣,但都挤在一起给轧碎了,或者像筑巢那样给编了缏。成百上千不能成茶的碎枝细末——这是药剂师可爱的浪费——在制作药茶时是得弃之不用的,但它们却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喜悦,我犹如在一本书里意外地看见了熟人的名字那样,惊奇地发现它们都是真正的椴树茎梗,就跟我在车站林阴道上看见的椴树是同样的东西。这些椴树茎梗看上去之所以变了样,恰恰是由于它们并非仿制品而是真货,只是放置时间久了的缘故。每种新的形态都是从旧的形态衍化而来的,我从那些灰不溜秋的小球身上,认出了当初尚未绽开的嫩绿骨朵儿的影子;尤其是那片月光也似的柔和的粉红光泽,在干茎枯梗之林中,把小朵金色玫瑰般的挂在林梢的花儿衬托得格外分明——这是一种标记,就像一绺微光照在墙上原先有过壁画的地方那样,显示出椴树一度色彩鲜艳的部位和原本就没有颜色的部位的差异——让我明白了,这些花瓣就是那些在装进药袋之前,曾经在春天的夜晚散发出馨香的花瓣儿。这片红红的烛光,依然是旧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光影幢幢,俨然是今日花事衰颓的景象了。再过不一会儿,姑妈大概就要把一块小玛德莱娜蛋糕浸到她尝过的那些残花枯叶的热气腾腾的椴花茶里去,等完全泡软后给我尝一口了。

[女佣弗朗索瓦兹。笑意有如同心圆在她脸上荡漾开来。]

弗朗索瓦兹虽说服侍了姑妈多年,而且当时也没料到将来有一天会完全到我们家来帮佣,但我们住在那儿的几个月里,她对我姑妈确实有些不怎么尽心。在我小时候,我们还没来贡布雷之前,莱奥妮姑妈每年都是到巴黎姑婆家去过冬的。那时候我跟弗朗索瓦兹还很生疏,每逢元旦去看姑妈,母亲总要事先把一枚五法郎的硬币放在我手心里,对我说:“千万别认错人哟。等听到我说‘你好,弗朗索瓦兹’,就把这枚硬币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地在你胳膊上按一下的。”我们刚迈进姑婆家幽暗的前厅,一眼就瞥见暗头里耸着一顶白得耀眼、熨得笔挺,像是用饴糖做的那般脆生生的无檐高帽,帽子下边是一张预先就在表示感激的笑脸,笑意有如同心圆似的在这张脸上荡漾开来。那就是弗朗索瓦兹,她一动不动地伫立在过道小门的门框里,恰如壁龛里的一尊圣像。我们稍稍适应了这种小教堂的幽暗光线之后,就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充满人情味的无私爱心,以及对新年赏钱的期盼在心灵最恰当部位激发起来的对上等人的拳拳敬意。妈妈在我的胳膊上用力捏了一把,大声地说:“你好,弗朗索瓦兹。”一听到这个信号,我松开手指听凭那枚硬币落了下去,被一只局促不安伸将过来的手接个正着。自从我们来到贡布雷以后,弗朗索瓦兹就成了我最熟悉的人了。她喜欢我们,至少在开头几年里,她服侍我们就像服侍我姑妈一样周到,甚至更尽心尽力,因为我们除了属于这个家族的这点魅力以外(她对那种无形之中把一群人维系在一起的血缘关系的敬重,绝不亚于一个古希腊的悲剧诗人),还占了一层便宜,那就是我们并非她平日里寻常服侍的主子。所以,我们在复活节前一天到达贡布雷的那会儿,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呵。她口口声声地向我们数落天气怎么还不转晴,其实在那种时令,寒风凛冽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在她唠叨的当儿,妈妈就问候她的家人,问她女儿和侄儿外甥都好吗,外孙乖不乖,打算让他长大以后干什么,小外孙长得像不像外婆。

[贡布雷的教堂。它是一座增添了时光的维度的建筑。]

贡布雷历代神甫高贵的遗骨,埋在一方方墓石下面,犹如给祭坛铺就了一条带有灵气的通道,这些墓石本身已经失却僵硬、板滞的意味,因为时光使它们变得线条很柔和,沿着磨去棱角的石板轮廓线,有如稠厚的蜂蜜在流淌似的时起时伏,当年四四方方的边棱已不复可见,黄澄澄的流波所过之处,一个花写的哥特体大写字母变了形,大理石上镌刻的白色的紫堇图案也变得模糊了;而在近边的那块墓石上,不仅紫堇图案已经磨蚀,而且椭圆形的拉丁文铭文也挤挨在一起,字体的布局更无章法可言,一个词中的两个字母靠得特别近,其他几个字母则分得特别开。教堂的彩绘玻璃窗,愈是阳光不足的日子,愈是显得绚丽多彩,以致逢到外面天阴的时候,我总料定教堂里是光灿灿的;有一扇彩绘大玻璃窗,整个儿只画了一个纸牌里国王模样的人物,他就在那上面待着,头上是教堂建筑的拱盖,一副顶天立地的架势[……];另一扇彩绘大玻璃窗上,画着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积雪仿佛把彩绘玻璃给冻住了,雾凇也似的雪子使彩绘玻璃变得胖鼓鼓的,宛如普通房舍的玻璃窗上结满雪花,被晨曦照得发亮的模样(想必也正是这晨曦,给祭坛后面的彩屏抹上了一层分外娇艳的颜色,看上去仿佛那色彩并不是石料装饰屏上所固有的,而是由教堂外面行将收敛的晨光临时染上的)。所有这些彩绘玻璃窗,都已年代悠远,随处可以见到历经世纪沧桑的积尘,在荧光烁烁地显示着它们的年岁。[……]

所有这些,都使这教堂在我心目中成了跟小城别处迥然不同的所在:成了一座,不妨这么说吧,占据着四维空间的建筑——那第四维就是时间,如同航船穿行在世纪的长河里,驶过一个又一个厅堂,一座又一座圣殿,仿佛征服和跨越的不仅仅是区区几米路程,而是它以凯旋者的姿态从中驶过的一个又一个时代和纪元;它把野蛮粗鄙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厚的石壁之中,沉甸甸的拱腹塞满大块的砾石,堵得严严实实,只有钟楼楼梯在门廊边上形成的那个深陷的凹坑才透露出些许往昔的信息,但即使在这儿,那个时代的痕迹仍被遮掩在造型优雅的哥特式拱孔后面,这些拱孔风姿绰约地站在它前面,犹如一群大姐姐为了不让外人瞧见相貌粗蠢、脾气乖戾、衣衫不整的小弟弟,笑吟吟地挤在一起,把他挡在身后。

[教堂的钟楼。]

我们回家路过广场时,外婆常会叫我停下望望这座钟楼。[……]我隐隐约约地觉得,外婆在贡布雷的钟楼上找到了对她来说这世上最可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自然的风致和卓异的气度。她不懂建筑,但她爱说:“孩子们,你们爱笑我就笑吧,可我觉着,或许它不合规范,并不漂亮,可是那古里古怪的老派模样儿,让我瞧着挺受用。我敢说,要是它会弹琴的话,一准不会弹得干巴巴的。”她注视着钟楼,目光随着它徐徐升起,顺着塔身石块虔诚地倾向天空的斜势,眼望着两边的斜面彼此愈靠愈近,犹如双手在合掌祈祷,她的整个身心都跟尖顶的取势融为一体,目光也仿佛随它向天而去;与此同时,她朝向塔身陈旧剥蚀的石块亲切地笑着,此刻仅有塔尖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而一旦整个塔身进入这抹夕照的范围,就会敷上一层柔美的色调,仿佛骤然间升得又高又远,好似一支用假声升高八度演唱的歌。

[阿道夫叔公,粉衣女郎。]

在一个平时我们不去看他的日子,趁家里午饭吃得比较早的机会,我出得门来不是去看海报柱(家里允许我一个人去看的),而是直奔叔公家。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套马车,两匹马的眼罩上各有一朵红色康乃馨,车夫上衣的纽扣眼里也插着一朵。在楼梯上我听见一个女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我按了门铃,先是一阵静默,然后是有人关上内室房门的声音。男仆来开门,一见是我神色有些尴尬,对我说叔公这会儿很忙,恐怕不能接待我,可当他进去通报时,我刚才听见的那个声音说道:“噢,当然!让他进来;就一分钟,我会很高兴的。他在你书桌上的那张照片,跟他妈妈,你的侄女,真是像极了。她的照片就在他的边上,对吗?我很想见见这孩子,哪怕看一眼也行呀。”

我听见叔公在咕哝,在生气,最后男仆总算让我进去了。

桌子上跟往常一样放着那碟小杏仁饼;叔公穿的也是平时的那件法兰绒上衣,但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身穿一袭粉红色的长裙,戴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正把一只橘子的最后一瓣放进嘴里。我拿不准应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脸红了起来,眼睛也不怎么敢往她那边看,生怕要和她说话。我过去亲了叔公。她笑吟吟地看着我,叔公对她说:“我侄孙。”没告诉她我的名字,也没对我说她的名字,想必是因为,自从他和外公不开心之后,他尽力想避免让家人和这类朋友建立任何联系。

“他长得真像他母亲。”她说。

“您也就不过在照片上见过我侄女罢了。”叔公没好气地应声说。

“这话您就差了,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那会儿,我在楼梯上跟她打过个照面。没错,我就看了她一眼,您的楼梯也够暗的,可就这样我已经看出她有多可爱了。这小伙子的眼睛跟她一样漂亮,还有这儿,”她用手指在自己前额下部比划了一下,“您侄女和您同姓吗,朋友?”她问我叔公。

“他像他父亲,”叔公嘟囔着说,他既不愿意直接把我介绍给她,也不打算告诉她妈妈姓什么,间接地让她和我相识,“跟他父亲还有我可怜的母亲一模一样。”

“我不认识他父亲,”粉衣女郎微侧着头说,“也从没见过您可怜的母亲,我的朋友。您还记得吧,我们是在您母亲刚去世不久相识的。”

我稍稍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跟我有时在家里遇到的其他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位表兄的女儿,没有什么不同,这位表兄家我是每个新年的第一天都要去的。叔公的这位女友,就是穿着更考究些,至于炯炯有神而又亲切和蔼的目光,真诚坦率而又多情动人的神态,都跟她们一个样。她既没有剧照上那些女演员令我心仪的舞台风度,也没有想象中像她这样的女人的妖媚表情。要不是看到双套马车、粉红长裙和珍珠项链,要不是早就听说叔公结识的都是一流的角色,我恐怕不会相信她是一个交际花,更不用说是一个有名的交际花了。

[怀孕的帮厨女工。帕多瓦教堂的美德与罪孽。]

有一年我们大吃芦笋,那个整天忙着剥壳的帮厨女工,是个病恹恹的可怜姑娘,还怀着孕,我们到贡布雷过复活节那会儿,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让我们觉得惊奇的是,弗朗索瓦兹居然还差遣她在街上奔走,在家里干活,因为姑娘身前挂着这么个神秘的兜兜已经显得有点吃力了,这玩意儿眼看又日长夜大,即便她穿着宽松的罩衫,还是看得出它饱满得相当可观了。宽松的罩衫,让人联想起乔托壁画上某些象征性人物身穿的宽袖长外套。这些照相版的画片,是斯万先生送我的。让我们注意到这种相似的也正是斯万先生,他要问到这个帮厨女工时,就说:“乔托的博爱怎么样了?”再说这可怜的姑娘也够呛,妊娠期胖了好多,肥得整个腮帮子鼓鼓囊囊地挂了下来,确实挺像阿雷纳礼拜堂里那些结实得像男人一样的童贞女(画得有些像肥胖的收生婆),她们据说就是种种美德的化身。而我到现在才发现,帕多瓦的这些美德与罪孽,其实还有一个地方跟我们家的女帮工相像。这个女人由于腹部带有象征性而显得形象高大起来,但看神情似乎她并没有领悟到其中的意义,脸上既没表现出美感也没流露出睿智,仿佛那就只是个沉甸甸的包袱似的。同样,阿雷纳礼拜堂名为Caritas12的壁画上的那个强壮主妇,看上去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一美德的化身,这幅壁画的复制品挂在贡布雷的自修室墙上,博爱居然可以由这张精神饱满、相貌平平的脸来体现,真叫人想不到。画家想象丰富,让她脚踏着大地的宝藏,而那神情又全然像在踩葡萄榨汁,或者不如说像攀着一堆钱袋往上爬;她把自己火热的心献给,更准确地说是递给天主,就像一个厨娘从地窖的气窗拿一把开瓶塞的起子递给等在窗口的男仆。妒忌也理应更有某种妒忌的表情才是。不过在这幅壁画上,所谓的象征符号依然占据着相当地位,而且表现得非常真实,伸出信子对着妒忌的嘴唇咝咝作响的那条蛇,又粗又大,妒忌张得大大的嘴巴全都塞满了,非得鼓起脸部肌肉才能含住,那模样就像孩子在吹气球,妒忌的注意力——连带我们的一起——整个儿集中在它嘴唇的动作上,根本顾不上妒忌的念头。

[……]

帕多瓦的这些美德和罪孽,想必是很现实的,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就像这个怀孕的女仆一样是活生生的,我还觉得她本身也颇有几分讽喻的意味。如果一个人表现出了某种美德,而他或她的心灵却并没有(至少表面上没有)参与表现,那么这种不参与也许除了美学价值以外,还有一种现实意义——即使不是心理学上,至少也是俗话所说的面相学上的意义。后来,当我有机会在实际生活中,例如在修道院里,遇到真正体现博爱精神的圣徒般的人物,我发现他们往往看上去像急诊外科医生一样动作轻捷、注重实效、表情冷漠、态度生硬,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出对人间苦难的悲悯和柔情,也找不到一丝直面苦难的恐惧,这些没有一点温情的脸,这些乍一见令人反感的脸,却因其真正的善良而变得那么崇高。

[在花园的栗树下看书。小说中人物的情绪附丽于我们而存在。]

屋里的阴凉比之于街上的骄阳,犹如影子比之于光线,也就是说两者同样是明晰的,而且这种阴凉为我的想象提供了夏天的全部景象,而倘若在散步时,我的感官恐怕就只能得到一些片断的印象;因此这种阴凉和我的平静显得那么和谐,我的心(刚被书上看到的情节所感动)好比一只平静地放在流水中的手掌,经受着充满生机的湍流的冲击和嬉戏。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这一核心信念由内心世界向外部世界,朝着发现真理的方向不断推进。继之而来的是我参与其间的情节所引起的种种情感,这些下午呈现在我眼前的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景,往往是在整个一生中也遇不到的。那些都是我在读的书里发生的场景;诚然,其中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兹所说,并不是真人。但是一个真人的欢乐或不幸让我们体验的情感,总要通过某个欢乐或不幸的形象的中介才能被感受到;第一个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认识到,在我们的情感机制中,形象是唯一最本质的元素,把真人略去的做法既干脆又简洁,而这种简化又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无论我们对他多有感情,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他还是不透明的,他那滞重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无法承受的。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也只是有关他的整体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会让我们感动,而他也唯有作为整体概念的一部分才得以存在,才能够有它的意义。小说家的创举,就在于想到用一个等量的非物质的,亦即我们心灵所能领会的部分,来替换心灵无法洞察的那些部分。当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页一页往下看的时候,既然我们对这些小说中新创造的人物的一切情绪都是感同身受,觉得这一切都是附丽于我们而存在的,既然这些情绪已经攫取了我们急促的呼吸和热切的目光,那么这些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是否真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我们受小说家引导而处于这种状态,就如所有纯粹内心状态的情形一样,一切感情都会变得十倍的强烈,于是他的小说就会像一个梦那样使我们心潮起伏,但这个梦比我们睡觉时所做的梦印象更清晰,记忆更持久,它一小时在我们心中所能激起的幸福与痛苦,我们在生活中也许要花好几年才能领略到其中一部分,而其中最强烈的情绪,我们也许永远领略不到,因为它们引起的过程非常缓慢,慢到我们无法觉察得到。(在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情感也是这样在变,这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但是我们只有在阅读和想象中了解这种悲哀:在现实中,内心的变化类似于某些自然现象的演变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即使我们能做到持续不断地注视每个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仍然是无法感觉到的。)

[从同学布洛克那儿,我知道了作家贝戈特。]

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正如一个人醉心于一首曲调,却又听不出一个个音符究竟是怎样的,我没能看出他的风格里让我如此喜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捧着他的小说不忍释手,但又以为使我这么感兴趣的仅仅是小说的题材,正如在恋爱的初期,一个人天天去参加某个聚会,天天到某个娱乐场所去,总在那儿遇见一位姑娘,却还满心以为吸引他的就是那些声色犬马。随后,我注意到了那些不落窠臼、古风犹存的遣词造句,他有时候喜欢用这类遣词造句的手法,这时会有一股和谐的潜流,一连串发自内心的音符,激扬起他的风格之帆:而正是在这种时候,他往往会谈到“虚幻的人生之梦”,“永不停息的美丽假象的湍流”,谈到“理解和爱慕,那不结果实却又无比美妙的痛苦”,以及那些“使教堂庄严、可爱的外观变得如此高贵的,扣人心扉的雕像”,他通过一些美妙的意象表达了一种对我来说全新的哲理,也许可以这么说,正是这些意象唤醒了适当其时出现的那些竖琴,让它们奏出这支哲理之歌,而伴着这乐声,那些意象向我们展示了某种崇高的东西。贝戈特有一段文字,那是我摘引下来的第三段还不知第四段,它使我感受到了一种跟读第一段时无法相比的愉悦,那是一种我觉得在用心灵中一个更深邃、更平坦、更开阔的区域去感受的愉悦,在那儿,似乎所有的阻碍和隔阂都不存在了。这是因为,那时我明白了,这种不落窠臼的遣词造句,这种富有音乐韵律的感情抒发,这种唯心主义的哲理观念,其实在我不曾意识到的时候,就早已使我有如坐春风之感了,因而我觉得眼前看到的似乎不仅仅是贝戈特的某一本书里的某一个段落,也不仅仅在我脑海的表面留下一个纯粹平面的形象,而是一种属于贝戈特的,他的所有著作所共有的理想段落,所有其他的那些相似的段落,同这个段落混合在一起,产生出一种厚度感,一种立体感,使我的思想境界也随之升高。

[斯万跟我谈贝戈特和拉贝玛。]

有个星期天,我正在花园里看书,斯万走了过来,他是来拜访爸爸妈妈的。

“您在看什么书呢,能让我瞧瞧吗?嗬,贝戈特?是谁对您讲起他的作品的?”

我回答他说,是布洛克。

“啊!是的,那男孩我在这儿见过一次,长得可真像贝利尼画的穆罕默德二世13!哦!真是太妙了,那弯弯的眉毛,鹰钩鼻,高颧骨,全都一模一样。要是再加那么一撮山羊胡子,就活脱脱像是那位苏丹了。不管怎么说,他还挺有鉴赏力喔,贝戈特的确是个很可爱的聪明人。”斯万平时从不谈起他认识的那些人,但这会儿看到我对贝戈特的这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居然动了恻隐之心,破例开口对我说:

“我跟他很熟,要是您喜欢让他给您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的话,我可以替您去跟他说一下。”[……]斯万对我说到贝戈特的时候,语气中有一种什么东西,跟他平时说话的口吻不大一样,却跟当时这位作者的崇拜者们,也就是说跟我母亲的那位女友,以及跟迪·布尔邦大夫非常相像。他们说到贝戈特,用的就是斯万的这种语气:“他是个可爱的聪明人,很有特点,他的那套描写手法有些与众不同,可是挺让人喜欢。您不用去看署名,一下子就能认出那是他的作品。”可是谁也不会说:“他是位大作家,是位天才。”他们甚至都不说他有才气。他们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才气。我们总要过好久好久,才会认出一位新作家的脸,原来跟搁在我们的思想观念陈列馆里、名叫天才的那个模型真是长得一样的。正因为这是张陌生的脸,所以我们总觉着它不怎么像我们所谓的天才。我们就尽会说些独创性呀,魅力呀,文笔优雅呀,笔力遒劲呀,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们才意识到,所有这一切,不就正是才气吗。

“贝戈特的作品里,有没有提到拉贝玛呀?”我问斯万。

“我想在他那本谈拉辛的小册子里提到过吧,不过那书大概早就卖完了。但也说不定又重印过一次。我再去问问看。反正,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去跟贝戈特讲,一年当中从来没有一个星期他不来我家吃饭的。他是我女儿的老朋友。他们常常一起去参观历史古城、大教堂和城堡。”

[神甫来看望姑妈。他对彩绘玻璃的评论和对钟楼的看法。]

“神甫先生,”姑妈说,“您瞧怎么来着,有人告诉我有个画家居然在您的教堂里支起画架,在临摹彩绘玻璃的画儿。我说啊,我活了这么一把年纪,还从没听说过这种事情呢!如今的这些人,到底想要什么呀!难道教堂里还有比这更难看的东西吗!”

“……那些彩绘玻璃我真是不想提起喽。您说像话吗?窗子透不进阳光,那些我连颜色都说不上来的反光却照得人眼花缭乱,好好一座教堂,没有两块石板是一样高低的,居然还不许换掉,说是下面埋着贡布雷的历代神甫,还有德·盖尔芒特家族的众位爵爷,也就是早先德·布拉邦家族的列位伯爵。您知道,今天德·盖尔芒特公爵的直系祖先,也就是公爵夫人的先人,因为她原本就是德·盖尔芒特家的小姐,后来嫁给了她的堂兄。”(我外婆向来不在意人家的姓氏出身,所以经常把这些名字弄混了,只要有人说到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她总以为那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一位亲戚。大家笑得乐不可支;她想给自己辩护,就拿一封请柬作借口:“我好像记得上面是写盖尔芒特夫妇来着。”有一回,连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她了,因为她竟然说她在寄宿学校的女友跟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的后裔有血缘关系。)

[……]

“我们教堂的最奇妙之处,”神甫继续说,“毋庸置疑当数从钟楼眺望的景观,那真是壮观极了。……说实在的,站在钟楼顶上,远远地望见别有一番风貌的原野,一个人确实会心旷神怡,陶醉于迷人的景色。天气晴朗的日子,可以一直望到韦尔纳伊。有好些地方,平时是没法同时见到的,比如维沃纳河的水道和贡布雷近郊圣阿西兹的沟渠,它们中间隔着一道高高的树林,再比如儒伊子爵镇上大大小小的运河,也是这样啦(儒伊子爵镇,自然您也知道,在拉丁文里是叫Gaudiacus vice comitis的)。每回我到镇上去,总能见到一段运河,可待会儿拐个弯,到了另一条街上,见到的是另外一段,先前的那段就不见了。我再怎么想在脑子里把它们连在一起,也不管用。从圣伊莱尔钟楼看下去,情况就大为不同喽,市镇村庄分布在一张错落有致的网络上。可河里的水是看不见的,整个市镇就像被切成一个个街区,切痕清晰可见,犹如一个大面包切成了好几块,但是它们仍然并在一起。一个人要是有法子既在圣伊莱尔钟楼上,同时又在儒伊子爵镇上就好喽。”

[斯万家那边:最美的平原景色。盖尔芒特家那边:典型的河畔风光。]

在贡布雷附近有两边可以散步,它们恰好是反向的,所以当我们从家里往这边或那边出去时,实际上走的不是同一扇门:一边是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那边,也叫斯万家那边,因为往那个方向去,要从斯万先生那座有花园的宅邸前面经过,另一边就是盖尔芒特家那边。关于梅泽格利兹—拉维纳兹,说实话,我所知道的就不过是这个那边和那些星期天到贡布雷来散步的陌生人,这一回我们大家,甚至连姑妈,都不认识他们了,而也就凭这一点,我们认为他们多半是打梅泽格利兹来的。要说盖尔芒特家,倒是有那么一天,我会对它了解得更详细的,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如果说梅泽格利兹在我的心目中,就像天边一般遥远,无论我走多远,眼前总有种种外观跟贡布雷迥然不同的地貌挡住我的视线,让我没法看到它,那么盖尔芒特家,在我眼里就是它那条边的终点,一种与其说现实的,毋宁说想象的终点,一种像赤道、南北极、东方那样的抽象的地理概念。所以,说取道盖尔芒特家到梅泽格利兹去,或者反过来说,在我都是像取道东边到西边去那样毫无意思的说法。由于父亲说到梅泽格利兹那边时,总说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平原景色,说到盖尔芒特家那边时,又总说那是典型的河畔风光,我就在想象中把它们看成两个实体,赋予它们只有思维的创造才有的那种凝练和划一性;其中的任何一个,哪怕只是小小的一角,在我眼里都很珍贵,都在展现着它们卓异的魅力,相比之下,在我们到达这片或那片神圣的土地之前,它们作为平原景色和河岸风光的典范而置身其间的那些十足世俗的道路,就不值得一看了,好比剧院附近的窄街小巷,醉心于戏剧的观众对它们是不屑一顾的。

[当松镇的丁香。斯万家的花园。]

我们要到梅泽格利兹那边去的时候,出门的当口(通常不太早,即使天不好也这样,因为散步路程并不长,也不会耽搁太久)就像随便去哪儿走走似的,从姑妈家的大门出去,先走上圣灵街,接受兵器铺掌柜的鞠躬致意,把信投进邮箱,路过泰奥多尔店铺时替弗朗索瓦兹捎个口信,说她咖啡或者油用完了,然后沿着斯万先生家花园的白色栅栏边上的那条路出城。往往还没走近那花园,就远远闻到了丁香在吐出芳香,仿佛是迎接我们这些陌生人。这些丁香花,掩映在心形的绿色小嫩叶中间,从花园的栅栏上好奇地探出淡紫、粉白的羽冠,一簇簇羽冠沐浴在阳光中,就连背阴的地方都是亮晃晃的。有几丛丁香树,被那座称作箭楼、现在是看门人住的小小瓦屋遮去了一半,却从哥特式的山墙上方伸出清真寺尖塔似的粉红色花簇。这些《古兰经》里的仙女,赋予这座法兰西花园的情调,有如古波斯人的细密画那般艳丽而又纯净;跟这些仙女相比,连春天里的山林女神都不免显得有些俗气。我多么想搂住她们柔软的腰肢,吻吻她们芳香闪亮的鬈发啊,可是经过她们面前时我们没有停步,原因是爸爸妈妈自从斯万结婚以后没上当松镇来过,他们不想让人觉着我们是在往花园探头探脑,就故意不走围墙边上直通田野的那条路,而改道走另一条路,那条路虽然也通往田野,但是斜刺里过去,要多走不少路。有一天,外公对父亲说:

“斯万昨儿说,他老婆和女儿都到兰斯去了,他也要趁这当口到巴黎去两天,这话您是听见的喽?既然那些娘们不在家,咱们何不就沿着花园边上走,好少走些冤枉路呢。”

于是我们在栅栏前面停了一会儿。丁香的花事已经显得有些阑珊;有几株丁香还在高处流光溢彩的淡紫色花云中绽放气泡似的俏丽花簇,但是大部分枝叶,仅仅一星期前花苞还在竞相吐放芬芳的那些枝叶,如今只剩下皱瘪的花瓣,干巴巴的了无香味,兀自凋零萎蔫,发黄变黑。外公指点给父亲看,自从老斯万夫人去世那天,他和老斯万先生一起散步以来,哪些地方景物依然,而哪些地方已经人是物非了,他抓住这个机会,把那次散步的经过原原本本又讲了一遍。

我们面前,一条两旁种着旱金莲的小路,在明媚的阳光中往上引伸通向宅邸。而在右边,花园却随着平坦的地面拓展开去。在匝园而植的高大乔木的浓阴遮蔽下,有斯万的父母着人挖就的一个池塘。但即使在人工痕迹最为明显的创造活动中,人类改造的对象仍然是自然。园里的有些景点,始终在周围保留着自己的独立王国,以此向整座花园炫示旷古已有的标记,它们傲然忍受无法排遣的永恒的孤独,才逃过了人工堆砌布置的劫难。就这样,在那条俯临人工池塘的小路低处,有两排花圃,间种着勿忘我和长春花,交织成一顶精致的天然花冠,蓝莹莹的,箍在池水若明若暗的额际,而剑兰则以一种皇家气派的从容,听凭利剑似的叶片弯下身去,把紫色、黄色的百合花徽伸向浸在水中的泽兰和水毛茛。

斯万小姐的出门——一方面排除了一种令人发憷的可能性,让我免得跟她在一条小路上不期而遇,免去跟这位有幸和贝戈特做朋友、和他一起参观大教堂的小姑娘结识并受她冷落的尴尬——另一方面又使第一回得以静静观赏当松镇这件事,在我眼里变得兴味索然了,但在外公和父亲眼里,这座别墅反而变得和易近人,平添了一种短暂的可爱之处,而且,就像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对于一次山区游览那样,使得这一天格外适宜于一次往这边的散步:我一心希望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巴不得发生个奇迹,斯万小姐和她父亲冷不丁出现在我们面前,相距得很近很近,让人来不及避开,不能不去和她相识。所以,当蓦地在草地上瞥见一只没加盖的篓子,放在一根钓竿旁边,钓竿上的浮子还浮在水面上,仿佛是她有可能并没出门的迹象,我就急忙把父亲和外公的视线引到另一边去。不过,斯万事先和我们说起过,他这回还真有些不该出门,因为这阵子有位朋友一家子正住在这儿,那么这根钓竿也说不定就是某位客人的呢。四下里的小路上,到处都听不见一点脚步声。一只看不见的鸟儿,栖息在不知哪棵大树的树干上,也许它想让白天别显得这么漫长,使劲鸣啭着长音来打破四周的寂静,可是寂静回答它的是一片翕然的回响,使周围显得格外静谧、凝滞,简直让人觉得,就在那鸟儿想要把时光快些打发走的当口,它反倒把时光永远给留住了。阳光从静止的天空无情地直射下来,叫人只想找个它顾不到的地方去躲起来,池水沉沉睡去了,尽管有虫子在无休无止地扰乱它的清梦,它大概还是梦见了某个想象中的大漩涡,仿佛要把那只软木浮子全速拉进倒映在水面上的那片静谧无垠的蓝天中去,我刚才瞥见浮子时那不宁的心绪,变得越发纷乱了;眼看那浮子竖了起来,似乎马上要扎进水里去,我不由得撇下了又想又怕认识斯万小姐的思虑,思忖着是不是该去通知她一声鱼儿咬钩了——就在这当口,已经走了一阵的父亲和外公,瞧见我没在那条渐渐升高、通往旷野的小路上跟着他俩,惊讶得连连大声喊我,于是我只得一路小跑赶上前去。

[小路上山楂花的香味像成了形,不再往远处飘散似的。]

我只觉得,小路上到处都是英国山楂的花香,就像在嗡嗡作响似的。一溜树篱,宛如一排小教堂,掩映在大片大片堆簇得有如迎圣体的临时祭坛的山楂花丛里;花丛下面,阳光在地面上投射出四四方方的光影,仿佛是穿过玻璃天棚照下来的;山楂花的香味,显得那么稠腻,就像是成了形,不再往远处飘散似的,我恍惚觉得自己置身于圣母玛利亚的祭台跟前,四下里点缀着精美的鲜花,一派漫不经心的样子,各自捧出一束束灿烂耀眼的雄蕊,纤细的叶脉尽情舒展草莓花般白皙的肉茎,像焰火似的辐射开去,一如教堂祭廊扶手或彩绘玻璃窗中梃间雕镂的花卉图案。再过几个星期,野蔷薇也将身穿一阵清风就能掀开的薄绸红上衣,迎着明媚的阳光攀上这条乡间小路,但相形之下它们显得多么稚憨,多么乡态可掬啊!

我流连在英国山楂树前,嗅着这无形而又不变的香味,想把这时而消失、时而重现的芳香送进茫茫然的脑际,让我跟得上充满青春活力、把山楂花随处点缀的轻快节奏,跟得上如同某些跳跃音程那般出人意料的距离间隔,而这些山楂树也颇为慷慨地把自己的音乐魅力绵绵不断呈现在我面前,但尽管如此,它们依然执意不容我作进一步的探究,就像有些旋律,我们哪怕演奏上一百遍,也仍然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我转身离开片刻,想让自己过会儿能带着更新鲜的活力去接近它们。

[粉红山楂花的华丽色彩。]

我又回到山楂树前,就像一个人站在名画跟前,以为有一会儿转过眼去不看它们,就能更好地看懂它们似的,可是尽管我用双手搭成凉篷遮在眼上,专注地盯着它们看,它们在我身上唤起的情绪却依然是暧昧而朦胧的,无法跳脱出来,附丽在这些花儿上。这些花儿并不来帮我弄清这种情绪,而我又没法去让别的花儿来使它变得豁朗些。于是,当我听到外公一边唤我,一边指着当松镇的绿篱对我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山楂树,那就来瞧一眼这棵红色的山楂吧;瞧它有多美!”霎时间我感到一种愉悦的震颤,那是我们蓦然看见自己心爱的画家一幅陌生的杰作,或者被人领到一幅以前只见过铅笔草图的油画跟前,或者看到一首仅听过钢琴演奏的曲子顷刻间被乐队赋以华丽色彩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的那种愉悦。果然,那些山楂花是粉红色的,比白色的更漂亮。它还披着节日的盛装——当然是那种真正的节日,也就是宗教节日,而不是由某人突然心血来潮随便选定的、全无假日气氛的世俗节日——但那是更华丽的盛装,缀满枝头的花朵层层叠叠,不留半点装饰未尽之处,就像一根饰满绒球的洛可可式的牧杖,而且是彩色的,按照贡布雷的审美观点,品位就更高,这不,广场商店和卡米杂货铺里,凡是红颜色的饼干都要卖得贵一些的。我呢,也更喜欢吃那种淡红色的干酪。正因为这些花儿选择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的色彩,或者说一种盛大节日专用服饰的优雅色彩,而这些色彩又是这些花儿卓尔不群的佐证,所以在孩子们眼里,它们毋庸置疑是美的,而且因此总显得比别的色彩更活泼、更自然,即使后来他们也明白了这些色彩并不能解馋,也没被缝衣女工选作过衣料颜色。确实,我油然而生的感觉和站在白山楂树跟前那会儿很相像,但叫我更为赞叹不已的是,这种节日气氛并不是有人刻意张罗,强加在这些花儿身上,而是大自然通过一个忙着布置临时祭坛的乡下女商贩的天真神态自发流露出来的,此刻她正一个劲儿地把这些粉红的花儿往祭坛上放,堆成一个色调过于鲜嫩的、颇有过时的外省风格的玫瑰花形树丛。这些小树的枝头,如同盛大节日里布置在祭台上、在许许多多裹着锯齿形纸片的花盆里闪耀着柔嫩铃蕾的小株玫瑰,挂满了成千上百色泽更淡雅的小蓓蕾,将绽未绽,让人看得见淡红色的大理石杯钵状的花瓣里那血红血红的颜色,比花儿本身更明显地透露出了这种无论在哪儿绽芽、开花总是粉红色的山楂树确实属于特异品种。这丛富有宗教意味的美妙花树,置身于树篱之中,却又和这片树篱迥然不同,就像一位身穿节日衣裙的姑娘站在没打算出门、衣着很随便的一群人中间,它们裹在清新的红装里,笑吟吟的显得那么灿烂可爱,准备迎接圣母月的庆典,俨然已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斯万小姐出现在我面前,执著的目光后面隐匿着一种笑容。]

穿过树篱望进去,可以看见花园里的小路两旁,种着茉莉花、三色堇和马鞭草,紫罗兰也在它们中间绽开着玫瑰色的鲜嫩花囊,那是一种能让人觉着芳香的,宛如磨勚的科尔多瓦14皮革的玫瑰色;一卷漆成绿色的长长的喷水管,沿着砾石伸展开身子,把浸透花香的喷头竖在花丛上方,朝天喷洒出由无数细小的、色彩缤纷的水珠组成的棱锥形水帘。蓦地,我停住脚步,没法移动了;有时我们眼前的景象,不仅要诉诸视觉,而且要诉诸全身心的一种更深刻的、精神更集中的感受,我此刻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一个金栗色头发的小姑娘,好像刚散步回来,手里拿着园丁小铲,抬起布满玫瑰红雀斑的脸蛋,对准我们望着。她那双黑眼睛闪烁着光芒,而我因为当时不懂,后来也没弄明白,怎样对一个强烈印象进行客观的分析,或者说,由于我缺乏足够的观察力来形成这双眼睛颜色的概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我想起她,记忆中的这双眼睛马上会闪现出一种明亮的碧蓝色,那正是她头发是金黄色的缘故:结果呢,要不是她有这么双乌黑的眼睛——每个人第一次见到这双眼睛,都会留下强烈的印象——说不定我当初还不至于那么格外钟情于她的蓝眼睛哩。

我朝她望着,起先我的目光不只是眼睛的代言人,种种不安和愣怔的感觉都迫不及待地想从眼睛的窗户探身出来,那道目光则竭力想去接触,去捕获,去掳走它注视的这个肉体以及其中的灵魂;随后,我生怕外公和父亲说不定什么时候看见了这个小姑娘,会把我叫过去,让我走在他们前面,所以我的第二道目光,不知不觉中有了央求的意味,巴不得能强迫她来注意我,跟我打招呼。她抬头往前,斜着眼打量外公和父亲,大概觉得他们很可笑,因为她转过脸,神情冷淡而轻蔑地侧过身去,不让自己的脸留在他们的视野里;而他们一直在往前走,没有看见她,所以走到我的前面去了,于是她让自己的目光一路尾随着我,没有一点表情,看上去就像没有看到我似的,但是这道执著的目光后面,隐匿着一种笑容,就我所接受的有关教养的观念而言,这种笑容只能解释成轻侮的表示;同时她还稍稍做了个秽亵的手势,我对礼节之类的规矩所知不多,但我想,公然向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这种手势无非只有一种意思,就是不屑跟对方打交道。

“嗨,吉尔贝特,过来;瞧你在做什么呀。”一位夫人尖着嗓子专横地喊道。这位穿白裙的夫人我刚才没看见,离她不远,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先生,身穿斜纹便装,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小姑娘蓦地敛起笑意,拿起铲子就走,连头也不朝我这边回一下,那副神情既像很听话,又让人觉着捉摸不透,不知她心里在使什么坏。

就这样,吉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它就像一道护符,也许将来有一天,我能凭它找到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活生生的她,然而在这一刻来到以前,这个她,在我只是一个飘忽不定的形象。就这样,这个名字从茉莉花和紫罗兰丛上方,犹如绿色喷水管的喷水那般急遽、清洌地传了过来;对那些和她一起生活、出游的幸福的人来说,这个名字代表着一个他们所熟悉的姑娘,此刻她正以自己神秘的生活给这个名字一路穿越——并将其隔离起来——的纯净区域注入新鲜的雨露,添上虹彩的颜色;这个名字在红色山楂树丛下面,在齐我肩膀的高度传来,在倍感痛苦的我听来,像是炫耀他们对她的生活,对我无从进入、无法得知的她的生活的熟稔。

[蒙舒凡,凡特伊先生及其女儿。]

在梅泽格利兹那边,蒙舒凡别墅前临大水塘,背靠一道灌木丛生的斜坡,这就是凡特伊先生府上。我们常在路上遇到他女儿驾着辆轻便马车疾驶而去。到了有一年,每次遇到她,身边总多了一个年纪比她大的女友,此人在这一带名声不佳,但有一天她居然在蒙舒凡住下不走了。有人说了:“可怜的凡特伊先生被对女儿的爱蒙住了眼睛,根本看不见人家背后在议论呢。要不,以他连一句不得体的话都听不得的脾性,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跟这么个女人一起过日子呢。他说这女人教养好,人品也好,还说她可惜没机会学音乐,否则一准有非凡的音乐才能。他想必也心知肚明,她在他女儿身上操心的可不是音乐喔。”凡特伊先生是说过这样的话;其实值得让人注意的是,一个人总能在和他或她有肉体关系的人的父母身上,激起对他或她品德的赞赏。情欲之爱,尽管常遭无端的诋毁,却确实能促使一个人把自己身上善良、无私的一面,涓滴不漏地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最亲近的人看在眼里觉得光彩闪烁。那位佩斯皮耶大夫粗嗓门、粗眉毛,高兴的话可以扮个恶人的角色,但因为平日里的相貌挺和善,所以有了个狷急耿直的好名声,这名声他本来不配,但已不可动摇。他自有办法粗声粗气地吹上一通,说得神甫和大家伙儿笑得眼泪都出来:“得!听说她是在跟她的朋友,凡特伊小姐,一起学音乐呢。这你们可没想到吧。我本来也不知道,凡特伊老爹昨儿才告诉我。反正这娘们也有权喜欢音乐呗。我呢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看来凡特伊也跟我一样。何况他是跟女儿的女朋友在一起弄音乐呢。嘿!这两个人就他妈的窝在那个小屋子里弄音乐。你们笑什么呢?敢情这帮人弄音乐也实在太上劲儿了。那天我在公墓边上见到凡特伊老爹,他可连站都站不稳喽。”

[凡特伊的忧愁。]

无论是谁,只要是像我们一样,在这段时间见过他瞧见熟人就远远躲开,几个月来明显变老,身陷愁城,心心念念想着女儿的幸福,其他一切都不闻不问,整天流连在亡妻的墓前——凡是这样见过他的人,都会明白他正在忧愁中老去,都会想到他已不会对周围的风言风语一无所闻。他知道人家背地里在说些什么,甚至说不定还相信这些话呢。他虽说品德高尚,但也许不属于能够不为复杂的环境所左右,绝不跟自己严词谴责过的秽行陋习妥协共处的人——况且他已经无法辨认伪装过的这些秽行陋习,它们改头换面,处心积虑地来和他接触、使他痛苦:某天晚上,说出奇奇怪怪的话,表现出莫名其妙的态度的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某个他本来有种种理由去爱护的人。一个像凡特伊先生这样的人,跟另一个对类似境况泰然处之(人们往往把这错认为放荡不羁的人群所特有的处世态度)的人相比,势必要承受更多的痛苦:当一种恶习需要存在和发展空间时,这类境况就会产生,而一个孩子出于天性沾染的恶习,有时无非就是把父亲和母亲的优点混和一下,好比把他俩眼睛的颜色调和一下而已。凡特伊先生也许对女儿在做些什么是了解的,但他对她的崇拜并不因此有所减退。我们所相信的人和事,自有其存在的天地,外界的事实是无法进入这个天地的;它既不曾生成信念,也不能摧毁信念;纵使事实能证明我们所相信的东西全都是假的,全都是谎言,也无法削弱、动摇这些信念,即使一个家庭迭遭不幸,灾祸病患接踵而至,这家人也不会对天主的仁慈和大夫的医术有丝毫怀疑。然而,当凡特伊先生用大多数人的眼光,从在外名声如何的角度来考虑自己和女儿,当他竭力想让自己和女儿保持他俩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的时候,他对这种社会等级观念的膜拜,和那些跟他势不两立的贡布雷居民毫无区别了,他觉着自己和女儿已然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他的处世态度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卑微的身份;在这以前一直远远在他之下的人,他现在得仰起头来去看他们,向他们表示敬意;出于失意潦倒之人几乎下意识的反应,他情愿为得以和那些人平起平坐而处处赔小心。有一天,我们和斯万在贡布雷的一条街上往前走,凡特伊先生刚好从旁边一条街转出来,冷不防跟我们打了个照面,要避开都来不及了。斯万自有一种上流社会纡尊降贵的亲切风度,在他暂时撇开自己的全部道德偏见之时,会感到正因为别人身受屈辱,自己就更应该去关心对方,这种好意的表示,满足了他作为施与者的自尊心,所以会使他感到对接受者来说越发显得珍贵;就这样,斯万跟以前从没搭过话的凡特伊先生谈了很长时间,在和我们分手时还请他改日让他女儿上当松镇去玩。这份邀请,放在两年以前,凡特伊先生会嗤之以鼻,而现在,他只觉得感激涕零,生怕显得唐突,不敢贸然接受。斯万对他女儿的亲切态度,让他觉得自己有了一种依托,这份依托实在太有面子,太可珍贵了,他心想,也许还是别去动用,把它保存起来为好,他留恋这种纯粹柏拉图式的温情。

[圣安德烈乡村教堂。浓浓的法国味儿。]

我们还常常奔进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门廊,跟那些圣徒和先贤的石像挤挨在一起。这座教堂的法国味儿可真浓呵!大门上方,婚礼或葬礼场景中的圣徒和骑士装束的国王,各人手执一朵百合花,就跟弗朗索瓦兹心目中的圣徒、国王一模一样。雕塑家也以亚里士多德和维吉尔的某些逸闻作为题材,叙事方式类似于弗朗索瓦兹在厨房里很自然地讲起圣路易,听那口气就像她自己认识圣路易似的,她讲圣路易往往是有所指的,矛头所向是外公外婆或姑婆,她要出出他们的丑,说他们比不上那一位公正。我们可以感觉到,中世纪艺术家和中世纪(一直活到了十九世纪的)农妇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那些很不准确而又天真敦厚的古代历史或宗教史观念,并非来自书本,而是来自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这种传统是直接承继而绵延不断的,是口头相传而变得走样的,尽管原貌已难以辨认,但依然充满着生命力。我认出的另一位贡布雷人士,也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的哥特式雕像中有其潜在的、富于预言意味的表现,那就是年轻的泰奥多尔,卡米店铺里的那个伙计。弗朗索瓦兹一心认定他是个本乡本土的同辈人,每逢莱奥妮姑妈病得不轻,弗朗索瓦兹一人已搬不动她的身子,没法帮她在床上翻身,也没法把她抱进扶手椅的时候,与其让帮厨的姑娘上楼在姑妈面前露脸,她宁可唤泰奥多尔来。于是,这个普遍被人(不无道理地)看作孬种的小伙子,满怀洋溢在圣安德烈乡村教堂雕像之间的情感,尤其是弗朗索瓦兹认为对所有可怜的生病人,对她可怜的女主人理应抱有的尊敬之情,从枕头上轻轻托起姑妈脑袋的那会儿,脸上现出了浮雕上小天使天真、虔诚的表情,这些小天使人手一支蜡烛,殷勤地围绕在虚弱的圣母身边,仿佛这些石雕没有着色的灰蒙蒙的脸,一如冬天的树林,只是在休眠,在储存活力而已,春天一到就会在无数张世俗的脸上重新焕发起勃勃生机,给这些和泰奥多尔一样可尊敬的、机灵中透着狡黠的脸,敷上熟苹果那般嫣红的色彩。一座雕像突出在门廊中,不像小天使那样附丽于石墙,这个身材高过常人的圣女端立底座,看上去像站在一张脚凳上,生怕脚上沾着泥浆。她脸颊丰满,胸部结实,涨鼓鼓的像裹在衣裳里的成熟果子;前额很窄,鼻子短而显得倔强,眼窝陷得挺深,体态之强健,神情之漠然无畏,活像这一带的农妇。这种相像,给雕像注入了一种我未曾想到的人情味,而且常有一些邻村的姑娘可引作佐证,这些和我们一起来躲雨的村姑挨着石雕的圣女,就像墙草的叶片挨着石雕的叶片,有了自然之物相比照,艺术品的逼真与否立时可判。我们前方鲁森镇遥遥在望,鲁森镇呵,你是希望之乡也好,是罪恶的渊薮也罢,我还从没好好地看过你呢。刚才我们这里雨停的那会儿,你那儿是否仍然雷雨交加,大雨滂沱,犹如《圣经》里所说,正在惩罚那座遭天谴的小镇,斜刺里抽下的骤雨,鞭笞着镇民的屋舍;抑或圣父已经赦免了你,露出云端的太阳,重又把丝缕般的金光射向你,光芒参差不齐,有如圣坛存放圣体的金器在闪光?

[我们的印象和这些印象的表达,往往是不协调的。]

这个秋天,我常常捧着一本书读上好几个小时,然后才去散步。这样的散步让我感到格外愉快。在客厅里看了一上午书,有些累了,我就把格子花呢长巾斜披在肩上,出门而去:身体长时间保持静止不动,积聚的活力和能量,得像一个脱手的陀螺那样,向四面八方耗散。屋舍的墙壁,当松镇的树篱,鲁森镇森林的乔木,蒙舒凡斜坡的灌木丛,都承受过我的雨伞或撑棍的挥击,听到过我欢快的叫喊,挥击也好,叫喊也好,只是使我感到异常激动的杂乱无章的情绪的流露,都还没有到达思绪澄清后的平静,它们不愿等待缓慢而艰难的阐明,宁可选择一种更为轻松的即刻宣泄的途径。我们对自己所感觉到的东西的所谓表达,大都无非是让其以一种模糊的方式离开我们的脑际,从而摆脱它们,凭这种方式我们是无法真正了解这些东西的。我想列举我曾在哪些地方受惠于梅泽格利兹那边,有哪些琐细的发现是出于偶然以它为背景,或是受了它必要的启发才获得的。于是我回忆起那年秋天,有一次在蒙舒凡背靠的灌木丛生的斜坡附近散步时,我突然有了个全新的发现,并因此大为震惊,那就是我们的印象与这些印象通常的表达居然会那么不协调。刮风下雨整整延续了一个小时,可我心情挺好地冒雨而行,雨停以后,到了蒙舒凡的那个池塘边上,面前是一座重新铺过瓦顶的小屋,这是凡特伊先生的园丁堆放工具的地方。经过雨水洗涤的金色太阳刚钻出云层,明晃晃地照耀着天空、树林、小屋的砖墙和依然湿漉漉的顶瓦——一只母鸡正在屋脊上踱着步。一阵风过,墙缝的野草,母鸡的羽毛,都随着风的吹拂蓬了起来,伸张到不能再伸的地步,犹如充满惰性、很轻很轻的东西那样懒散而随便。池塘在阳光下泛着亮光,小屋的瓦顶在池水里的倒影是粉红色的粼粼波纹,以往我从没留意过这种大理石花纹般的倒影。眼看着池塘和墙面终于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回应天空灿烂的笑容,我挥舞手中的雨伞,激动地喊道:“嗨,嗨,嗨,嗨。”但与此同时,我感到自己的职责不该仅限于这么空泛地喊叫,我得尽力探明我这么欣喜若狂的原因才是。

[鲁森镇的树林,拥抱农家姑娘的欲念。]

有时,在独处给我带来的欣喜之上,还会加进另一种我无法明确分辨的兴奋之情,那是由一种想望,想望突然有个农家姑娘出现在眼前,我可以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的欲念所唤起的。这种想望,在许多各不相同的思绪中间突如其来地冒将出来,我根本来不及弄清楚它的来由,伴着它而来的快乐,对我来说只是程度上比那种种思绪带来的快乐更为强烈而已。我把所有此刻涌动在心间的印象:瓦顶玫瑰色的倒影,墙缝里的野草,心仪已久的鲁森镇,小镇附近的森林,镇上教堂的钟楼,全都归因于这一新鲜的激动,有了它,所有这些印象对我来说才显得更其令人想望,因为我相信这激动是由这些印象唤起的,在这激动犹如强劲有力而又不明来由的顺风鼓满我的船帆之时,这些印象也但愿我能迅疾地驶向它们。在我,对农家姑娘的想望,给大自然的魅力增添了某种更令人激动的因素,但反过来说,惟其有了大自然的魅力,这种因素才有可能延续伸展,否则姑娘的魅力就相当有限了。在我眼里,树林的美,依然还是她的美,而远方的景色、鲁森镇的风光,以及我当年在看的书,其中蕴含的生命活力,都将由她的吻来传递给我;我的想象,受肉欲之想的影响而变得活跃起来,肉欲之想充斥全部想象,这种想望是无止境的。正是这样——在这种时刻身处大自然,常会陷入一种幻想,惯常的举止收起来了,对事物的抽象观念也搁在了一边,我们本着一种执著的信仰,深信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与众不同、有其独特个性的——这种想望所期待的路人,我觉得并非女性这一普遍概念随意的落实,而是这片土壤必然的、本来的产物。当时我身外的一切,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在我都显得那么珍贵,那么重要,他们都变成了一种成年人觉察不到的格外真实的存在。土地和人,我不再将他们分开了。我想望梅泽格利兹或鲁森镇的农家姑娘,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正如我想望梅泽格利兹和巴尔贝克。要是我随意变更这些环境,她们所能给我的欢乐,或许就会显得有些虚幻,我或许也就不相信真有这种欢乐了。在巴黎结识一个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或者梅泽格利兹的农家姑娘,好比收到一包从未在海滩上见过的贝壳,或者一把从未在森林中见过的蕨草,那无异于从这姑娘带给我的欢乐中,删除了让我的想象在其中驰骋的全部背景。而像我这样徘徊在鲁森镇的森林里,遇不见一个可以拥入怀中的农家姑娘,这就等于不知道这片森林中的宝藏隐匿在哪儿,等于没有领悟它那幽深的美。我心目中的姑娘,身披透过浓阴投下的点点光斑,在我,她就好比当地的一株植物,但品种优于其他植株,而且比起其他植株来,它的构造让我更容易亲近此方水土深邃含蓄的风味。我能轻易地相信这一点(而且相信,她给我的抚爱,自会有其独特的意味,任何别的女性都无法让我尝到这种欢乐),是因为我当时人还小。好多年以后,我才懂得如何从给我过这种欢乐的众多女性,从对她们的占有中抽象出这种欢乐,在对她们的占有中,这种欢乐被归纳成了一种普遍概念,而从此以后,那些女性就成了获取这种始终同一的欢乐的可以互换的工具。这种欢乐甚至并非作为一个男人追求女人的目标,或者作为事先感到激动不安的原由,而单独、个别、明确地存在于我的意识中。我差不多没把它想成一种即将获得的欢乐,而就那么管它叫女性的魅力了;这是我没想到自己,而让思绪停留在自己之外的缘故。它以内在而隐蔽的方式等待着,仅仅在它迸发的这个瞬间,才带来如此美妙的狂喜,我们身边某个女性的眼波流转、香唇送吻所引起的那些欢乐,往往被我们当作对这位女伴善良的心地、感人的眷爱的感激之情(感激的程度,由她给我们的恩惠和幸福慷慨与否而定)的那些欢乐,都在这个瞬间达到了极致。

[维沃纳河。]

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最迷人之处,就是你往前走的时候,维沃纳河几乎自始至终在你的身旁流淌。离家十分钟以后,我们就从一座叫做老桥的便桥上穿过河去。到贡布雷的第二天,往往就是复活节,赶上天气好,我总是听完布道就跑到这儿来,盛大的节日里,在奢侈排场的相映之下,那些家常的日用器皿越发显得寒酸,我就趁着上午的忙乱跑到河边,望着已经被天空映成蓝色的河水,在依然黑乎乎、光秃秃的田野中间静静地流淌,陪伴它的只有一群早到的布谷鸟和几枝提前开放的报春花,然而不时还能见到一枝两枝紫罗兰,撅起蓝色的小嘴,被花盏里盛满的香汁压弯了腰。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维沃纳河里的几只玻璃瓶,淘气的孩子把这些瓶子放在河里,想能逮住几条小鱼,瓶里浸满了水,反过来又被河水裹在当中,既是瓶壁透明得有如硬化了的水的容器,同时又是盛在一个更大的液态的、流动的水晶容器里的内容,比起放在餐桌上的玻璃瓶来,这些瓶子以一种更美妙、更诱人的方式体现了清凉的形象,在餐桌上显示的这种形象,总会流逝在凉水和杯子的那种永恒的对峙中间,凉水因其全无稳定性而无从为我们的手所捕捞,杯子却又因其全无流动性而无从为我们的软腭所享用。

[睡莲。]

但再往前去,水流就变得缓慢下来,因为河水在流经一座有花园的府邸,这座府邸的主人热衷于水生植物的园艺工程,他不仅把花园向公众开放,而且让人把维沃纳河的一个个小池塘装点成名副其实的睡莲园。由于这地方两岸树木繁茂,浓密的树荫赋予河水一种基调,通常是暗绿色的,但有时候,在某些风雨交加的下午过后,夜晚格外显得宁静的日子,我在回家的路上望见它呈现出一种很亮的浅蓝色,几乎有点近于紫罗兰色,看上去像嵌着金属丝的花纹似的,有一种日本风味。河面上不时可以看到一朵两朵当中鲜红、边缘雪白的睡莲,红艳艳的像草莓。再往前去,花朵开得更繁密,色泽也显得更素淡,似乎不那么光滑,比较粗糙,皱褶也多些,无意间排成了优雅的漩涡形状,看上去让人想到苔蔷薇编织的花环松散了开来,犹如一次游乐会过后满地落英令人惆怅地漂浮在河面上。另外有块地方,仿佛特地留给了那些一般品种的睡莲,它们呈现着花草那般素净的白色和粉红色,淡淡的有如室内珍藏的瓷器,而在稍微更远一些的水面上,一片片睡莲簇拥在一起,宛如一座浮动的花坛,仿佛花园里的那些蝴蝶花搬到了这儿,像蝴蝶那样把它们蓝得透亮的翅膀停歇在这座水上花坛透明的斜面上;这其实也是座天堂的花坛:它提供了一种土壤,使这些花朵具有一种比本身的色泽更珍奇、更动人的色泽;而且,无论是下午当它在田田的睡莲下面,有如万花筒似的闪烁着亲切的、静静的、喜气洋洋的光芒,还是傍晚当它犹如某个遥远的海港,披着夕阳那玫瑰色的、梦幻般的霞光,不停地改变着色彩,以便始终跟色泽比较固定的花冠周围的那种在时光里隐匿得更深的、更奥妙的东西——那种存在于无限之中的东西——显得很和谐的时候,开在这片水面上的睡莲,总像是绽放在天际的花朵。

[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

我们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时候,从来没能上溯到维沃纳河的源头,但我常想到它,把它想成一个非常抽象、非常理想的所在,要是有人对我说,它就在这个省里,就在离贡布雷多少公里的地方,我准会大吃一惊,就像我听说古时候真有个地方是地狱的另一个入口15时一样。我们也从来没能到达我那么盼望的终点盖尔芒特家。我知道那儿住着别墅的主人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我知道他们是确实存在的真实的人物,但是每当我想起他们时,不是把他们想成壁毯上的人物,好似教堂的那幅《以斯帖加冕》里的盖尔芒特伯爵夫人那样,就是把他们想成像坏东西吉尔贝那样的在不断变换色调,彩绘玻璃窗上的坏东西吉尔贝,当我受圣水的那会儿还是果绿色的,可等我回到位子上坐下时,已经变成青莲色了;要不然我就觉着他们干脆就像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一样不可捉摸。盖尔芒特家族的这位祖先的形象,曾经由幻灯打出来,在我卧室的窗帘上游弋过,有时也登上过天花板——总之,他们身上始终笼罩着墨洛温王朝的神秘色彩,而且就像沐浴在夕照里那般,浸润在由芒特这个音节所发射出来的橘黄色的光线里。假如说他们作为公爵和公爵夫人,在我的心目中虽说奇怪,毕竟还是实实在在的人的话,那么他们作为拥有这个爵位的人物,整个形象却在极度膨胀,在非物质化,足以包容下他们爵位后面的这个盖尔芒特的姓氏,包容下一整个阳光明媚的盖尔芒特家那边,这维沃纳河,河上的睡莲,岸边的大树,以及这么些美好的下午。我知道他们不仅享有德·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的爵位,而且从十四世纪起,在鲸吞旧日领主的图谋被挫败以后,他们就跟这些领主联姻,成为德·贡布雷伯爵,从而成了贡布雷的第一批市民——但也是唯一的一批不在城里居住的市民。这些德·贡布雷伯爵,把贡布雷放进姓氏,把贡布雷的特质融入自己的品格,骨子里有了这份贡布雷特有的哀而不怨的愁绪;他们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没有一座属于他们的房屋,大概只能住室外,待在街头,像那个吉尔贝似的上顶蓝天,下踩大地,当我上卡米的铺子里买盐的时候,抬头往圣伊莱尔教堂望去,就能望见后殿彩绘玻璃窗上那个吉尔贝黑黢黢的底漆的背影。

[作家梦及其幻灭。]

有时经过那几块地面湿润的园地,见到一串串颜色深暗的花朵沿着篱笆攀援而上。我停住脚步,感到脑海里形成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概念,因为眼前依稀出现了这一流域的一幅局部的画面,那正是看了一位心爱的作家描写后,我心向往之的图景。我听着佩斯皮耶大夫跟我们讲到这座别墅的花园,讲到里面的花儿和流水的那会儿,盖尔芒特家族的形象就发生了变化,就跟这个地方,跟这片有亢奋的河水穿越而过的想象中的土地融为一体了。我幻想着德·盖尔芒特夫人会突然心血来潮地钟爱我,邀我去玩;整天她都让我陪着她一起钓鳟鱼。到了晚上,她牵着我的手,一面从她属下的小花园跟前走过,一面沿着一堵堵矮墙,指点给我看那些把紫色和红色的茎秆倚在墙头的花丛,告诉我它们的名字。她还要我把正在酝酿的诗作的主题讲给她听。这些幻想提醒我,既然我想有朝一日当个作家,那现在就该知道自己到底打算写什么了。可是只要我一想到这个问题,竭力想找出一个能让自己把握住某种无限的哲学意义的主题时,我的脑袋瓜子就不听使唤了,眼前一片空白,我觉着自己没有天才,也说不定是有种什么脑子里的毛病妨碍了它的诞生。有时候我指望父亲能来帮我摆脱这困境。

[……]

但也有时候,父亲和外公看着我老是拉在后面,不去赶上他们,感到不耐烦了,这会儿我就觉得我眼下的生活再也不是一种由父亲一手创造,可以由他随心所欲加以改变的东西,而恰恰属于一种并非专为我安排的、无法违抗的现实,我处于这个现实之中没有一个可以求援的盟友,这是一种本然的、没有隐藏任何其他东西的现实。这时我就觉得,我活在世上跟别人没什么两样,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变老,死去,我仅仅是他们中间没有写作才能的一分子罢了。于是我灰心丧气,就此放弃了文学,尽管布洛克先前曾经给过我很多鼓励。这种意识到自己脑子里空空如也的直接内心体验,胜过了人家所能给我的全部溢美之词,它好有一比,就像一个听着大家夸他做好事的歹徒良心上所受到的责备。

[婚礼弥撒上的盖尔芒特公爵夫人。我即刻就爱上了她。]

有一天,母亲对我说:“我瞧你老是提起德·盖尔芒特夫人,这回呀,因为佩斯皮耶大夫四年前给她精心治过病,她准会来贡布雷参加他女儿的婚礼。在婚礼上你就能见到她了。”不过关于德·盖尔芒特夫人,我听到提起得最多的还是佩斯皮耶大夫,他还给过我们一期画报,上面有一张她在德·莱翁亲王夫人府化装舞会上身穿盛装的照片。

在婚礼弥撒进行的当口,那个教堂门卫挪动了一下身子,这一来我蓦地看见一间后殿里坐着一位金黄头发的夫人,鼻子大大的,蓝眼睛炯炯有神,那条淡紫色的、柔滑而蓬松的皱裥领巾又新又亮,鼻子旁边有个小小的丘疹。她仿佛很热似的,整张脸红通通的,我在这张脸上辨认出了几个地方,尽管看上去并不怎么明显,甚至几乎有些难以觉察,但还是跟我在画报上见过的照片有几分相像,尤其是我在她脸上注意到的那些特征,倘若要我描述出来的话,无非也是那些字眼:大鼻子,蓝眼睛,当初佩斯皮耶大夫在我面前描述德·盖尔芒特夫人的时候,用的就是那几个字眼,所以我就暗自思忖:这位夫人长得挺像德·盖尔芒特夫人;而她坐在里面望弥撒的后殿,正好就是坏东西吉尔贝的那个后殿,那些犹如盛满蜜的蜂房似的黄澄澄的、变得松脆的平放的墓石下面,安息着上几代的德·布拉邦伯爵,我还记得听人说过,这个后殿是专门保留给盖尔芒特家族,供家族成员来贡布雷参加庆典仪式的;这一天又正好是德·盖尔芒特夫人来教堂的日子,所以当天在这个后殿里,看来只有一位女人是有可能长得跟照片上的德·盖尔芒特夫人相像的:那就是她本人!我失望极了。原因是我从来没有留意到,我过去想到德·盖尔芒特夫人时,其实总是在用一块壁毯或是一扇彩绘玻璃窗上的种种色彩,把她放在另一个世纪,按照跟所有其他活生生的人不同的样式来描绘她。我从来不曾料到她竟然会像萨兹拉夫人一样满脸通红,打条淡紫色的皱裥领巾,而且她那张鹅蛋脸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在家里见过的那些人,心头不由得打个岔,掠过一丝稍纵即逝的乌云,怀疑这位夫人在生理机制和分子结构上,未必确确实实就是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尽管大家在用这个名字叫她,但这个躯体属于某一类女性,其中包括医生和商人的老婆。“这就是德·盖尔芒特夫人,原来她也不过就是这样!”我凝神望着公爵夫人的时候,脸上那专注而惊异的表情在这么说,眼前的这位夫人,自然跟那个同样也叫德·盖尔芒特夫人,曾经多次出现在我的遐想中的夫人,是全然不相干的,既然她跟这些我随心所欲想象的形象都不一样,仅仅在一刹那之前,在教堂里,才第一次跳进我的眼帘。她跟那些任凭自己沐浴在芒特这个音节所散发的橘黄色光线里的她们,性质完全不同,不像她们那样可以随意着色,她是实实在在的女人,她身上的一切,甚至鼻子旁边那粒正在发炎的小丘疹,都证实了她对生命法则的屈从,好比在剧场里看一出神话剧时,尽管我们恍惚间都弄不清楚眼前看到的景象是否就是灯光的幻影,但是仙女裙子上的一道皱裥,她的小手指的一丝颤抖,都告诉了我们一位活生生的女演员的客观存在。

与此同时,在这张由那个大鼻子和那双炯炯发光的眼睛留在我视觉中的脸庞上(也许在我还没来得及想到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是德·盖尔芒特夫人的那会儿,这张脸庞就跑了进来,留下了先入为主的印象),在这个全新的、不再改变的形象上,我试图附着一个观念:“她是德·盖尔芒特夫人。”可就是没法让它跟这个形象吻合在一起,好比两张圆盘的中心怎么也对不在一起似的。可是这位曾经让我渴望想念的德·盖尔芒特夫人,既然现在我看见了她确实并不因我而存在,她对我的想象的影响力就更大了,我的想象在遭遇一种跟它所预期的迥然不同的现实的当口变得麻木了,可这会儿又重新活跃了起来,它对我说:“早在查理大帝以前便声名显赫的盖尔芒特家族,对他们的属下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德·盖尔芒特夫人是热纳维埃芙·德·布拉邦的后裔。她是不会认识,也不会想去认识这儿的任何一个人的。”

而且——哦,人类的视线是多么奇妙,多么不受羁束,它被一根又松又长、能够任意延伸的线一头拴在脸上,却又可以远远地离开这张脸四处游荡!——德·盖尔芒特夫人坐在那个后殿的先人墓石上,她的视线在四下里转悠,沿着教堂的一根根柱子移过去,甚至有如一道在中殿里徜徉的阳光那般,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不过这道阳光在我接受它的抚爱的时候,似乎是意识到这一点的。至于德·盖尔芒特夫人本人,因为她端坐不动,就像一个母亲没看见孩子顽皮淘气,在向着她不认识的陌生人打招呼,对孩子任性而不得体的举动置若罔闻,我根本没法知道,她对自己的视线趁着灵魂赋闲之际到处游荡,究竟是赞许还是责备。

[……]

我即刻就爱上了她。要让我爱上一个女人,有时只消她向我轻蔑地看上一眼,就像我觉着斯万小姐看我时那样,使我心想她永远不可能属于我,也就够了;有时候又只消她朝我友善地看上一眼,就像德·盖尔芒特夫人那样,使我心想她能够属于我,也就够了。她的眼睛发出雪青色的光,犹如一朵无法采撷的长春花,而她却把它献给了我;天边浮着一朵乌云,但阳光依然朗照在广场上,同时把圣器室也照得亮晃晃的,专为这一庄严时刻铺上的、德·盖尔芒特夫人正含笑走在上面的红地毯,被阳光蒙上了天竺葵的色调,呢绒上平添了一层粉红色柔和的光影,一层光线的被面,这种温柔的情调,这种体现于豪华和欢乐中的令人肃然起敬的亲切气氛,在《罗恩格林》16的某些乐段,在卡尔帕乔17的某些画幅里都能看到,它也使我明白了波德莱尔为什么会用甘甜这个词来形容小号的声音18。

[隐藏在印象背后的未知的东西。]

从那以后,每当沿着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时候,我的心是多么忧伤啊;我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没有文学的才能,这辈子是当不成大作家了。脚步稍一停顿,独自陷入遐想之时,涌上心头的愁绪,马上使我倍感痛苦,为了摆脱这份愁绪,我的脑子索性进入一种麻木的状态,把痛苦撇在一边,压根儿不去想诗和小说,不去想因我缺乏才情而无望企及的充满诗意的前景。于是,骤然间一片屋顶,阳光在石墙上的一绺反光,一条小道的芳香,都会游离于有关文学的冥思苦想之外,无所依傍地进入我的印象,让我感受到一种特有的快乐,看上去,好像在我见到的表面背后,隐藏着什么东西,力邀我去觅取,而我竭尽全力仍无法找到它。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我感觉到这东西确实就在那里面,所以我停在那儿,伫立不动,用眼睛看,用鼻子嗅,一心想让自己的思绪深入这图景和气味中去。有时我得去赶上外公,跟他一起往前走,可我仍闭上眼睛,尽量再去感受这图景和气味;我专心致志,力求准确地回忆屋顶的每根线条、石墙微妙的色调变化,我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但总觉得这些石块胀鼓鼓的,仿佛随时会裂出条缝来,让我觑见里面的秘密——它们仅仅是掩饰这些秘密的盖子而已。诚然,类似这样的印象,并不能重新激起我有朝一日成为作家或诗人的希望,因为这些印象往往只跟某个在智力意义上并无价值的特定对象相关联,而与任何抽象的哲理无关。然而,他们毕竟让我无端地感到了一种快乐,一种丰富多彩、美不胜收的幻觉,从而排遣了烦恼,忘却了力绌无能的自卑感——每当我尝试寻觅一个哲学主题来写一部文学巨著的时候,这种自卑感总会油然而生。可是,我所意识到的责任实在过于严峻,那些形态、香味和色彩所造成的印象,迫使我非要去看一眼隐藏在它们背后的东西不可,心生怯意的我,当即给自己找了些借口,来逃避这样的努力,免受这样的劳累。幸好大人在喊我了,我觉得眼下的环境不足以安静到让我好好探究,也许不如等回家以后再去思考,省却这份徒劳。于是我不再过问由某种形状或某种香味裹住的那个未知的东西,由于带它回家而感到心安理得,隔着那层形象的裹膜,我能感觉到它是活生生的,就像大人允许我去钓鱼的日子里,我那盖着一层保鲜青草的鱼篓里鲜蹦活跳的鱼儿。可一到家,我就去想别的事情了,于是我的脑子里塞的都是(犹如每回散步随手摘回来放在卧室里的花儿,或者人家给我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个闪烁着阳光的石块啊,一片板瓦的屋顶啊,一声教堂的钟响啊,一阵树叶的清香啊,所有这些纷杂的形状和印象,我揣摩着在它们背后另有东西存在,但因我没有足够的毅力去探究揭示这秘密,它就早已消遁得不复可寻了。

[三座钟楼。文字让我找到了隐藏在印象背后的东西。]

有一次——那天我们散步的时间比平时长得多,向晚时分,在回家路上巧遇乘着马车疾驶而来的佩斯皮耶大夫,他认出是我们,就邀请我们上车——同样的印象又掠过我的脑际,而我没轻易放它溜走。我坐在马车夫旁边,辕马奔驶快得像阵风,因为大夫在回贡布雷之前,还得在马丁镇逗留一下,去看望一个病人,我们约定在病家的门口等他。马车驶到路的转弯处,我蓦地感到一阵从未体验过的不可名状的快乐。远远望见马丁镇的两座钟楼映着夕阳的斜晖,看上去就像随着马车的行驶和道路的弯曲而在变换位置,稍后映入眼帘的是老维克镇的钟楼,它位于远方一座地势更高的平地上,与那两座钟楼之间隔着一座冈峦和一道峡谷,可是看去仿佛与它们比邻而立。

几座钟楼显得那么遥远,看样子我们简直没法靠近它们,所以当片刻过后,我们的马车冷不丁停在马丁镇的教堂跟前时,我不由得感到很惊奇。远远望见这几座钟楼,我心头就充满喜悦,可我并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如果非要我找出来,我可能会感到痛苦;我但愿把这些在阳光下变幻着的线条铭记心中,现在不再去想。倘若我那么做了,可能那两座钟楼就永远不会和那么些大树和屋顶,那么些气味和声响融为一体,而我能辨认出这一切,不正是由于那份因它们而在心头暗暗滋生,我却从未深究过的欢乐吗。我下车和大人交谈,一起等大夫。而后我们重新上路,我坐在老位子上,转过脸去再看那几座钟楼,不一会儿,车子驶上弯道,我最后瞥了一眼钟楼。车夫不爱说话,我问得多他答得少,我没有说话的伴儿,只好自己在心里试着回想我的钟楼。过了一会儿,它们的轮廓和映着阳光的墙面,犹如一层坚硬的外壳骤然裂了开来,藏匿在里面的东西,在我面前端倪略显,顷刻之前还不存在的一股思绪,此刻居然在我脑际表达成了一个个词儿,刚才见到它们时感受到的快乐,霎时间变得如此汹涌澎湃,我心醉神迷,无心去想任何别的东西了。这时候,我们已经离马丁镇很远了,我转过脸去再对钟楼望了一眼,景色已经昏暗,太阳下山了。马车驶在弯道上,钟楼不时被遮住,最后露了一下脸,终于隐没不可见了。

我并不以为藏匿在马丁镇钟楼背后的东西,非得像一句漂亮的句子那样,因为使我感到愉悦的是一个个词,它是以词的形式出现在我面前的;我向大夫借了铅笔和纸,随着马车的颠簸写下了一篇短文,以抒发心中的激动,让所思所感一吐为快,下面就是事后我找到的那篇短文,我只作了很少的改动:

在平原上,孤零零地矗立着马丁镇那两座仿佛湮没在旷野之中的钟楼,它俩向着蓝天升起。不一会儿,我们看见了第三座:凭着一个漂亮的大回旋,老维克镇的那座钟楼,转到了它俩面前,三座钟楼会合在一起了。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们的马车驶得飞快,然而这三座钟楼始终远远地停在我们前方,就像栖息在原野上的三只鸟儿,一动不动,在阳光下清晰可见。随即老维克镇的钟楼挪动位置,拉开了距离,马丁镇的那两座孤零零地留在原处,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即使隔得那么远,我仍能看见光线在钟楼的坡面上笑吟吟地闪烁跳动。方才驱车向它们驶去,着实费时不少,所以我心里在想,不知还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到那儿,可就在这时,马车拐了个弯,冷不丁停在了钟楼脚下;钟楼突兀地耸立在我们跟前,马车险些儿一头撞进门廊里去。我们又继续赶路;片刻过后,马车已经驶离马丁镇,这座小镇犹自陪伴了我们一程,旋即消失不见了,远方地平线上只有那三座钟楼瞅着我们夺路而去,颠动着阳光照耀的尖顶向我们示意作别。时而其中一座蓦然隐去,好让我们对另两座多瞧上一阵子;可是道路转向了,它们在阳光下如同三根金色枢轴那般旋转着,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外。但过一会儿,就在我们已经驶近贡布雷,太阳开始落山的当口,我最后一次远远地瞥了它们一眼,它们只不过像画在田野上方低矮的天际的三朵花儿了。它们也让我想到传说中被抛弃在夜色渐浓的荒野里的三位少女;辕马一路飞奔,我们离她们越来越远了,但我还能望见她们怯生生地觅路而行,她们高贵的身影磕磕绊绊地打了几个踉跄,而后相互紧挨在一起,彼此挺身把对方藏在自己背后,在尚剩一抹霞色的天际勾勒出融为一体的一个黑影,风姿绰约,楚楚可怜,随即消失在夜色之中。

写下这段文字以后,我就不去想它了。但当时,我坐在车夫旁边,在他平日把马丁镇上买的家禽装筐放在那儿的地方,匆匆写下了这篇短文,心中充满喜悦,只觉着这些文字让我摆脱了钟楼以及隐藏在它们背后的东西,我简直像个刚下完蛋的母鸡,高兴得直着嗓子唱了起来。

[两“边”的意义所在。斯万家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跟我们的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

因此梅泽格利兹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对我来说始终跟各种相互平行的生活轨道中,进程最曲折、内容最丰富的那种生活的许多琐事联系在一起,我所指的是精神生活。这种生活,可能是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推进的,所谓生活的真实,亦即种种曾经变更其含义和面貌,为我们开辟过新路的生活内容,其实我们早就准备去发现它们了,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在我们心目中,它们要从变得清晰可见的那一天、那一个时刻起,才有其意义。当时在草地上嬉戏的花儿,阳光下流淌着的河水,以及周围的景色,都留存在记忆之中,想起花儿和河流,就会想起周围景色悠然散淡的风致;诚然,它们被那个微不足道的过路人,被那个耽于遐想的孩子久久凝视——犹如一位国王被湮没在人群中的一个回忆录作者久久仰望——之时,大自然的这一角、花园的这一端未必能想到,它们瞬息即逝的情韵得以蒙上苍之邀留存久远,还多亏这过路的孩子呢;山楂的芬芳掠过树篱才一会儿,那儿就飘出犬蔷薇的香气,砾石小径上传来杳无回响的脚步声,河水流经一株水生植物形成气泡旋即碎裂,此情此景,被我的激情所裹掖,终于得以穿越悠悠的岁月,而周围的那些小路都早已不复存在,当年漫步在小路上的人儿早已作古,就连对他们的回忆也入了忘川。

[醒来。曙光。]

我就常常这样,在伤感的无眠之夜思念贡布雷的岁月直至天明,往昔许多时日的情景,后来重现在了一杯茶的味道——贡布雷人管这叫香味儿——以及远在我出生前斯万的一段爱情故事之中,这故事是我离开这座小城多年以后,才听人说起的,通常,对几个世纪前去世的人,要比对我们最亲近的朋友更容易了解其生活细节,后一种情形下的了解之难,简直难于坐在一座城镇去跟另一座城镇的人聊天——既知其难,对此类出入当以不加细究为宜。所有这些回忆,层层叠叠加在一起,最后形成了一大团坚硬的东西,但在它们之间——在最早的回忆和由香味儿引出的回忆,以及我仅是听说的关于某人的回忆之间——毕竟还能辨认出一些痕迹,即使不是真正的裂缝或断层,至少是纹理的深浅、品相的驳杂和色彩的浓淡,对某些岩块或大理石而言,它们透露了岩石各不相同的来源、形成年代和地质层系的消息。

诚然,清晨临近之时,我那短暂的似醒非醒的状态早已消失。我知道自己眼下身在哪个房间,尽管夜间我曾在自己周围将它重建,将整个房间——或仅凭回忆来辨认方向,或借助于一道隐约可见的微光,在它下面安上窗帘——完全重新布局,重新安置家具,而我既是建筑师,又是装潢师,刚安上的门窗都是赤裸的,后来才装上玻璃,并随手把衣柜安顿在老位置上。但曙光——不是曾被我误认为晨曦的最后一块火炭映在铜杆上的反光——刚穿破黑暗,一如用粉笔画出了第一道校正的白线,窗子连同窗帘立即撤离我将它们错放在那儿的门框,而被我的记忆搁置不当的书桌,则赶紧为窗子让出位置,忙不迭地把壁炉推到自己跟前,让靠走廊的墙壁挨一边去;刚才还是盥洗间的地方,一转眼俨然就是一座小院落,我在夜幕下构建的住所,和醒来时分在回忆的漩涡中看不分明的众多住所汇合后,按着窗帘顶端透进来的黎明竖起手指作出的鱼肚白信号匆匆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