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龙,押沙龙 第4章

即使把去那里得走十二英里回来也要走十二英里考虑在内,昆丁此时动身天还不够黑,至少科德菲尔德小姐不会喜欢他这么早就去。这昆丁是知道的。他几乎能见到她,见到她等候在那所阴森森小房子难以穿透的孤寂中,在某一个幽黑、不通风的房间里。她不会开灯的因为她快要出去了,而且告诉过她亮光与流通的空气会使热度升高的某个他的或是她的精神上的后辈或亲戚,没准也跟她说过,耗电多少还不在于开灯的确切时间,而是在于拨动开关时克服最初惯性所需的逆动能量:那才让电表飞快走字呢。她准是已经戴好那顶饰有煤晶镶片的黑软帽了;还披了块肩巾,坐在渐渐变浓、死气沉沉的暮色里;此刻她手里或是膝上甚至还会有一只小提包,内里装了整幢房子所有的钥匙,前后门壁柜碗橱的统统在内,她出门没准要六小时呢;还有一把遮阳伞,那也可以当雨伞,他琢磨,看来她是风雨无阻,下刀子下铁都要去的了,因为在今天下午以前他这一生没跟她说满过一百个字,他却知道,截至今天黄昏,她从来没有,也许整整四十三年里都没有,在天黑后离开过那幢房子,除了星期天和星期三晚上去参加祷告聚会。是的,她会带雨伞的。他喊她时她会带了伞出来的,其实连露水都不会有,但她却在这样气都透不过来的夜晚不屈不挠地带着伞,此刻惟一打破黑暗的是微微发光、频频出现的萤火虫群——在一连六十天不下雨一连四十二天连露水都没有之后,暮色里时而闪烁的萤火虫群显得更加繁密、更加厚实了——它们飞舞在廊子底下,昆丁正从廊子上的一把椅子里站起身,这时康普生先生拿了一封信从屋子里走出来,经过开关时顺手把前廊灯啪地扭亮。“看样子你得进屋去看信了,”康普生先生说。

“也许我在这里也能对付,”昆丁说。

“也许你说得对,”康普生先生说。“没准即使在这样的天光下,何况还有这玩意儿——”他指了指孤零零的那个球形灯罩,漫长的夏季使它积满尘土与昆虫的污秽物,不过即使擦干净也没多大亮度——“人类为了自己的需要不得不发明它,因为,在解除了为生存必须流汗的负担之后,他们显然又倒退为(或者说进化为)一种黑夜活动的动物了,这样的光线对于这种动物,对于人类,已经是太亮了。是的,对于他们:属于当初和那个时代,一个已经死去的时代的人;也是人像我们一样,也是牺牲者像我们一样,不过是不同环境下的牺牲品,更单纯一些,因此,就整体对整体而言,更高大一些,更具英雄色彩,那时候的人物也因此更具英雄色彩,不那么侏儒化,不那么过于复杂而是个性突出,胸怀坦荡,有一种痛痛快快爱一回或死一回的天赋,而不是那种松松垮垮、散掉了架的家伙,让人闭上眼睛一只胳膊一条腿地从摸彩袋里摸出来、组装起来的,那时的人是一千次弑杀和一千次婚媾与离异的发起者同样也是受难者。也许你是对的。也许比这再亮反倒多余。”可是他没有马上把信给昆丁。他又坐了下来,昆丁也重新坐下,父亲从廊栏上拿起那支雪茄,烟头上的余烬又亮了起来,紫藤色的烟再次没有风吹地在昆丁面前飘过,这时,康普生先生再次把脚跷在围栏上,那封信捏在他手里,那只手衬在穿细布裤的腿上看上去简直像黑人的手。“因为亨利对邦有感情。他为了邦放弃了自己家庭权利与物质上的保障,为了邦,这个邦即使不能算是十足的恶棍至少也是个蓄意犯重婚罪的人,四年之后朱迪思将在他尸体上找到另外那女人和那孩子的相片。竟然到了这个地步,他(亨利)居然可以向他父亲谎称有这么一个声明,他必定明白倘若没有根据与证据,他的父亲是不可能也不愿意作出的。可他就是这样做了,亨利本人用他自己的手作了这样的打击,虽然他必然已经明白他父亲告诉他的那个女人和孩子的事是真的。他必定这样对他自己说,准是这样说的,在那个圣诞节的前夜,当他最后一次把书房的门在自己身后关上时,而且会重复再说,那是在他与邦并辔骑行在那个圣诞日凌晨铁一般的黑暗中时,这时他离开他出生的宅子,这宅子,他只会再见到一次,那时他双手沾满了此刻骑在他身边的这个人的鲜血。他准是这么说的:我会相信的;我会的。我会的。即使实情如此,即使我父亲告诉我的话是真的,而且,不管我自己愿意怎么想,我没法不知道那是真的,可是我仍然相信。因为,除了那真实情况,除了父亲已告诉他而他否认与拒绝接受的真实情况,尽管他感情上有抵触但必定还是已经相信的真实情况,他还能指望在新奥尔良发现别的什么呢?可是一个人尽管吃足苦头,与所有健康肢体相比却会更加舍不得那条他明知必须截去的胳膊或腿,天知道又是为了什么呢?因为他爱邦。我能想象他和萨德本那个圣诞节前夜在书房里的情形,一边是父亲一边是哥哥,一声轰击与一声反响,就像一阵霹雳及其回声,而且也是挨得那么近;陈述与扯谎,在父亲与朋友之间作出迅速与无可挽回的选择,在二者之间,(亨利准是这样认为的)以荣誉与爱所系为一方,和以血统和利益所在为另一方之间,作出决定,虽然在扯谎的一瞬间他就知道其实那是真的。这就是为什么拖了四年,有那段缓刑的原因。即使在当时,在那个圣诞节前夜,他也准已知道,不管他在新奥尔良打听到什么,亲眼见到什么,那都是没有用的。他到这时候没准已经对邦有了那么深的了解,邦到那时并没有改变因此非常可能以后也不会改变;这样他(亨利)就不可能对他朋友说,我当初是为了爱你而那样做的;你若是爱我就这样做吧。他不可能说那样的话的,你明白吗——这个人,这个二十岁都还几乎没满的青年,他背弃了他所熟悉的一切,将自己的命运与自己惟一的朋友维系在一起,而这个朋友,即使在那个晚上他们骑马离去时亨利就准已知道,就像知道他父亲告诉他的话是真的一样,是命中注定——准要由他亲手杀死的。他准已经知道这一点正如他知道他的希望会落空一样,至于是什么希望为何要这样希望,他说不上来;是邦或局势方面起变化的什么希望与梦吧,是某一天他能从中醒来发现那原来是个梦的什么梦吧,正如在一个受伤的人发高烧时所做的梦里,可贵的受伤的胳膊或腿是健壮、正常的,惟独那些好的肢体却反而有毛病。

“那是亨利的拖延之计;亨利把三个人全都控制在手里,朱迪思对这样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是默许的。她不知道那天晚上在书房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认为她是直到四年之后那个下午才知道,才猜出来的,那时候她又见到他们,人们把邦的尸体抬到宅子里来而她在他外衣口袋里发现了那张照片,照片上的不是她的脸,不是她的孩子;等她第二天早上醒来,他们已经走了,只留下那封信,那张字条,字条是亨利写的因为毫无疑问,他拒绝让邦来写——这是份休战宣言,是一种拖延,而朱迪思默许到这个程度,她会像亨利违抗父亲一样迅速地不去遵从父亲的任何禁令,然而在这件事情上却对亨利惟命是从——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男性亲属,是兄弟,而是因为他们之间的那种关系——具有同一种个性,却分属两个躯体,这两个躯体几乎同时受到一个人的蛊惑,当时朱迪思甚至都未见过此人——她和亨利两人都知道她会遵从这次拖延的安排,给他(亨利)从那个间隔所带来的好处,不过仅仅到此为止,这是相互默契的虽然未经明说也没有作过具体界定,双方无疑都清楚,一旦到达这一点她就会,以同样的镇静、同样对接受或是给予都加以拒绝的态度,由于传统的性别上的任何弱点,重提那休战声明,以一个敌人的身份面对他,不需要甚至也不希望邦到场来支持她,如果他有意干涉无疑还会遭到她的拒绝,她要像一个男人那样和亨利把这件事闹个水落石出,然后才会同意退回到女人、被爱者与新娘的身份上去。还有邦这方面的事呢:亨利绝不会考虑把父亲告诉他的话去告诉邦,正如他不会回到父亲身边去把邦否认的话告诉父亲,因为要是做了这一件他就不得不做另一件,他知道邦的否认肯定是假话,虽然他自己能容忍邦的谎言,他却无法容忍让朱迪思或是父亲听到它。再说,亨利也无需告诉邦发生了什么事情。邦准是在他(邦)于第一年暑假回家时就得知萨德本的新奥尔良之行了。他准已经知道萨德本此时是知道他的秘密的——如果邦,在见到萨德本对此事的反应之前,曾把这事看作是一桩需要保密的事,肯定也不会把它看成是阻碍跟一个白种女人结婚的严重因素——这样的局面是但凡供养得起的他所有的同时代人不免都会卷进去的,对他的新娘或是妻子或是女方的家庭,他甚至都不会想到要说一声,正如他不会提起自己婚前加入过某个联谊会之类的秘密一样。事实上,他有意要娶作新娘的家人对于这个发现作出的反应无疑是萨德本家庭使他感到惊讶的头一回,也是最后的一回。在我看来,他倒是个不寻常的人。他来到这个孤立的、清教徒式的乡村家庭,几乎像萨德本自己当初进入杰弗生镇一样:显然满齐全,没什么背景、历史或是童年时代——人比他的实际年龄显得稍稍老一些,为一种西徐亚人[1]似的异国情调所笼罩与包围,他像是不费力气也没有特别想这样做就把这对乡村兄妹迷住了,他引起了所有这些骚动与喧哗,然而从他理会到萨德本准备竭尽全力来阻挠这场婚事时起,他(邦)似乎已退缩为仅仅一个旁观者,冷漠,带点嘲讽,而且完全像一个谜。他像是在飘飞,阴影似的,几乎没有实体,离所有那一套直截了当、环环相扣、甚至是(对他来说)不可理解的最后通牒、郑重陈述、对抗、挑战和断然拒绝,都有一段距离,并且高高在上,抱着一种讥诮、倦怠的超然神态,仿佛一个年轻的罗马执政官在作一次他那时代时兴的“壮游”,到自己祖父征服的野蛮人游牧部落中去,天黑时分闯进了瘴气弥漫、鬼魂出没的森林里一个吵吵闹闹、稚气十足、死气沉沉的住土坯城堡的家庭。仿佛是他发现这整桩事情,自然不是说不清楚,而仅仅是没有加以解释的必要;他一下子就知道萨德本发现了情妇与孩子的事而他如今发现萨德本的行动与亨利的反应是拜物教支配下的道德莽撞行为,那都不配称之为思想,对此他冷静、专注地默察着,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在观察一只上了麻药的青蛙的肌肉;——隔着一道“世故”的屏障对他们观察与思考,与这种世故相比,亨利与萨德本简直是穴居人。不仅仅是外在的因素,那步势、谈吐、衣着,以及把埃伦带进餐厅扶上马车的派头,还(这说不准,不过很可能)吻她的手,埃伦直替亨利嫉妒,而且还在于他这个人本身——那种定命论者的、深不可测的泰然自若,他就以这种态度观察他们,同时等待他们去做他们会做的所有可能的事,仿佛他一开始就知道那个时刻早晚会来到他等着就行了,他别的什么也不用干只消等着就行了;他知道自己把亨利与朱迪思俩全都迷得够深的,丝毫不用担心有一天他想跟朱迪思结婚时会结不成。他有的可不是那种愚蠢的狡黠,那无非半是本能与迷信运气,半是赌徒见到赌注单等大捞一把时在感觉与胆量上的一种肌肉性的习惯,而是某种内在的、坚定不移的悲观主义,它在多少个世代之前就把还未完全从蒙昧状态走出来的人(是的,包括萨德本、亨利也连同科德菲尔德一家人)身上所有那些毫无价值、虚张声势的东西摆脱掉了,可那些人两千年以后仍然在神气活现地清除拉丁文化与智慧的束缚,其实他们原本就没有受到它多少重大、持久的毒害。

“因为他爱朱迪思。他无疑是会再加上‘按照他的方式’因为,正如他未来的老丈人很快就知道的,他演这个角色,像对朱迪思作出承诺那样作出承诺,也不是第一回了,举行一个仪式表示庆祝更不是头一遭,这仪式还得与那一回的尽可能有所区别(他多少算是个天主教徒),因为这一回的是个白种女人。因为你将会看到这封信,这不是他写过给她的头一封但至少是她拿出来给别人看的第一封,也是惟一的一封,这你奶奶当时就知道:因此我们相信,既然她已经去世,这是她留下来的惟一的一封,除非,自然啰,罗沙小姐或是克莱蒂在她本人过世后把其它的信都销毁了:而我手里的这一封之所以留了下来,不是因为朱迪思把它单独放好以便留存,而是因为她自己带上把它给了你的奶奶,那是在邦死后,说不定就在她销毁了他写给她的其它的信那同一天(当然,得先假定那些信是她自己销毁的),那想必是她在邦的外衣里发现那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情妇和小男孩的照片之后。因为他是她的头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心上人。事实上她准是以跟亨利看邦完全相同的眼光看邦的。而且还很难说邦在谁的眼里显得更加辉煌——对这一个来说是希望,即使这是不自觉的,通过占有使这一形象变得归属于她;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是非常清楚,虽然在欲望方面是下意识的,两人之间因为性别相同而毫无希望地阻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这个人,亨利头一回看到说不定是见他骑在他养于校园的两匹马中的一匹的身上,穿过大学的小树林,也说不定是见到他步行穿过校园,披着件大氅,戴着顶礼帽,两样东西都略微带点法国味儿,也说不定(我喜欢这样想)是被正式引见给他的,此人斜靠在他单人套间的一个充满阳光的窗龛里,身穿一袭带花的、几乎是女式的睡袍——这人帅气、举止优雅甚至像猫那样灵巧,置身在这个地方显得老气了点儿,不是说他年纪大而是经验过于丰富,明显地有一股知晓得太多的让人嫌恶的气味,是过度了:什么都干过、花过、玩儿过、甚至忘了个烟消云散。因此他必定会成为,不仅对于亨利而且对于那个小小的、新成立的外省大学的全体学生,一个众矢之的,倒不是嫉妒的对象,因为你是只妒忌你相信要不是阴差阳错在哪方面也不比你自己高明的人的:你也仅仅垂涎你相信倘若你的运气比迄今为止的稍微好一点点的话你就总有一天也能拥有的那些东西;——不是让人嫉妒而是令人绝望:年轻人那种尖锐、惊人、可怕、不可救药的绝望,有时候会采取对相关者加以侮辱甚至是动武的形式,在亨利这样的极端情况下更是要对这个问题上的任何与所有的诋毁者都动口与动手的,在萨德本不同意那桩婚事时,亨利与他父亲断然脱离关系放弃继承权,便是明证。是的,他爱邦,邦迷住了他正如邦迷住了朱迪思一样,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土生土长的乡下小伙子,他一个,还有五六个由别的种植园主子弟组成大学生小集团,邦允许他们与自己亲近,这些人模仿他的衣着、举止包括(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的生活方式本身,仰慕邦仿佛他是从青少年读物《一千零一夜》里出来的一位英雄,这英雄一不小心绊上了(或者不如说,是人家硬塞给他)一件吉祥物或是避邪物,这物件倒没有能授予他智慧、权力与财富,而是让他有能力与机会,得以从一个难以想象的欢乐场景转进到另一个,当中没有间歇、停顿,也不会餍足;而当他懒洋洋地躺在他们面前,披着他那袭豪华、不见客时穿的异国情调、几乎女式的睡袍,这时他承认自己腻味透了,而正是这一点不仅增加了别人对他的崇拜,而且还增加了怨恨与无可奈何的愤怒;——亨利,这个乡巴佬,简直是个丑角,一冲动就按本能做出暴烈的行动却不善于思考和推理,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他对妹妹贞操的狂烈、乡气十足的骄傲只不过是一项错误的未知数,必须往它自身掺进一种容忍上的无能,这样它才会有身价,才能存在,也就是说,必须依赖它的损伤,它的失落,它才能够存在。事实上,也许这正是那纯正与完美的乱伦:哥哥理解到妹妹的贞操必须被破坏这样它才能存在,而取走童贞的人又体现在那位妹夫的身上,这正是他愿意当的那个人如果他能成为,能化身为这情人与丈夫的话;也愿意被此人掠夺,选中此人当掠夺者若是他能成为,能化身为那妹妹、情人与新娘的话。也许这就是亨利所企盼的,不是他的心智而是他的灵魂在这么企盼。因为他是从来也不思考的。他感觉,紧跟着便去行动。他懂得忠诚,并付之行动,他了解骄傲与妒忌,他喜欢哀伤与受难,他仍然在哀伤呢,而且我相信,仍然在爱着邦,他向这个人施予四年缓刑,这四年里邦放弃与解除了另一个婚约,明知这四年的希望与等待是徒劳的。

“是的,是亨利:而不是邦,是亨利目击了邦与朱迪思婚恋那平静得出奇的全过程——这场婚约,如果它也能算是婚约的话,持续了整整一年却只由两次假日的拜访组成,邦被朱迪思的哥哥作为客人邀请来,在这期间邦的时间不是花在和亨利一起骑马打猎上,便是用在扮演一种优雅、慵倦、珍贵的温室花卉的角色,这花卉就使用一个城市的名字来表明其来历与过去,而环绕着这些,埃伦梳理、编织出她那一厢情愿的花蝴蝶的回春期;他,一个大活人,简直被霸占了,你明白吧。在日程排得满满的那几天里他根本没有时间,没有空隙,没有一个隐蔽的角落可以去向朱迪思求婚。你甚至都没法想象他能和朱迪思单独呆在一起。你可以尽量去想象但是你能得到的充其量无非是他们的一幅投影图,实际上两个真正的人无疑是分开呆在不同地方的——两个影子,安详平静,不为肉欲所困扰,徜徉在一个夏季的花园里——一对同样安详的幻影,仿佛在观察与翱翔,不带成见地专心与默默不语,躲在神秘莫测的雷雨云砧的上方和后面,这云砧意味着禁止、蔑视与弃绝,从那里,岩石般的萨德本和反复无常、性情狂暴的亨利在打闪、在怒目瞪视然后归于沉寂;——亨利截至那时为止还未去过孟菲斯,那年九月之前他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他当时去上大学,带去一些乡气的衣服、他那匹骑用马,外加一个黑人马夫;有六七个他们这样的人,同一时代和背景的产物,仅仅在表层事物如吃的、穿的还有日常所干的劳务上与养活他们的黑奴不一样——出汗,这是一样的,惟一的区别是那一头汗水为大田劳作而流而这一头出汗是为刻苦、简朴的欢乐所付出的代价,他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欢乐因为他们无需在田野里劳动:他们从事的是艰苦、剧烈的打猎与骑马;找乐子,这也是一样的:那种人赌博,赌用钝了的刀子、黄铜饰物、几绞烟草、钮扣、外套,反正手边有什么,最快能搞到什么就赌什么;而这种人则赌钱,赌马匹,赌枪,赌表,原因也是一样的——凑乎呗;聚会也是一模一样的:相同的音乐从相同的乐器里奏出,那是些粗陋的小提琴和吉他,有时在大宅子里周围是烛枝、绫罗绸缎与香槟酒,有时又来到泥土地的小木屋,与冒烟的松明、印花布衣裙与兑糖浆[2]的甜水为伍;——那就是亨利,因为当时邦甚至都没有见到过朱迪思呢。说不定亨利在不清不楚地讲述自己那简单、老一套的背景与历史时他都没好好听,所以也记不住亨利有个妹妹——这个懒洋洋的人年纪大了点,与此时此际一起生活的小青年、毛孩子甚至都合不到一块儿了;此人与时代格格不入,这一点自己也很清楚,他为了一个理由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这理由显然足够充分使他能够忍受这个状况,而且分明是过于重要或者至少是过于隐私因而无法向他如今结识的朋友透露:——此人后来显示出同样的倦怠,几乎是不感兴趣,同样的超然姿态,那时候因为那场婚约出现了一阵喧嚣,实际上就杰弗生镇所知而言,这婚约根本不曾正式存在过,邦自己也从未认可过或是否认过,这阵喧嚣升起,他躲在后面,显得很超然、很无所谓,仿佛此事与他无关,也仿佛他是代表某个不在场的友人行事,好像与此有关、被弃绝的那个人他从未听说过,也毫不在意。求婚这件事似乎根本就没发生过。显然,他对朱迪思说过不胜仰慕之类含糊其辞的话,连想引诱她失身的意思都没有,更不用说非要娶她不可了,不论是在萨德本下禁令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而这事,请你注意,发生在这样一个人的身上,此人念大学时在女人当中已享有豪勇的名声,这可远在萨德本日后找到确切的证据之前。没有婚约,连求婚的举动都没有:他和朱迪思在两年内见到三次,时间加在一起拢共只有十二天,埃伦消耗掉的还包括在内;他们分手时甚至都没有说一声再见。然而,四年之后,亨利却必须得杀死邦以阻止他们结婚。因此诱引朱迪思的必定是亨利而并非是邦:诱引她同时也连带着诱引自己,跨越了奥克斯福与萨德本百里地当中的距离,在她自己与她甚至都没有见过的那个人之间,像是通过心灵感应术,童年时代他们有时就仿佛能预感对方的行动有如在同一瞬间飞离一根树枝的两只小鸟;那种默契并不是像双生子之间通常会有的幻觉,而是可能存在于两个人身上,是什么性别、年龄、传统、种族或是语言都无所谓,他们被遗弃在一个荒岛上:在这里荒岛就是萨德本百里地;也就是那位父亲的孤独与阴影,对这个人,不仅镇上的人而且连母亲娘家人也一样,他们仅仅是与之休战,而不是接受与融合。

“你明白吧?这里面有这么几个角色:一个是土生土长的年轻姑娘,她在一个男人一生中的十二天里平均每天只见到他一小时,又是在长达一年半的阶段里,然而却非要嫁给他不可,使得她哥哥只好采取万不得已才用的办法——杀人,即使那还不能算是谋杀,来阻止这场婚事,事情还出在四年的间隔之后,在此期间她都无法始终肯定此人仍然活着;另一个是那位父亲,他该见过此人一次的,然而却有理由要走上六百英里的路去对他作一番调查,或是发现了他早已、显然是靠超人的洞察力猜到的,或是至少发现了某些事,同样可以作为反对这桩婚事的充分理由;还有一位就是那个哥哥,对他来说,一个妹妹与女儿的荣誉与幸福,就算兄妹间确实存在那种古怪与不寻常的关系的话,竟比对于当爹的更可妒忌,更加紧要,然而他又必须竭力去支持这场婚姻直至不惜与父亲、血裔、家庭割断关系,一连四年,充当这个被拒绝的求婚者的跟包和扈从,然后又杀死他,显然是为了四年前自己离家出走去拥护的那同一原因;接下去就是这位求爱者了,他显然无意也不特别想被卷进一场婚约,对此他似乎既不追求但也不回避,对于遭到挥斥,他也以同样超然与嘲讽的精神来对待,可是四年之后他却显然执意要达成这门婚事,其实此前他一直是无所谓的,而那位曾想促成的哥哥此时倒不得不把他杀死以阻止这场婚姻。是的,姑且就算是吧,即使对于那个未经世面的亨利,更不用说对那位出门更多的父亲了,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的情妇与十六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儿子的存在,哪怕甚至确实举行过一次身份悬殊的婚礼[3]——这种事原本就是富裕、年轻的新奥尔良人有地位,够时髦的一个标志就如同他有跳舞用的软鞋一样——姑且就算那是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吧,其实这正能使他们,使那些形象朦胧的楷模,也就是出生在南方约于一八六〇或一八六一年成年的我们的男女祖辈,名誉上带来一点优雅的色彩呢。那真是不可思议。简直说不通。不过说不定就是这样的:他们未作解释而我们本来就不该知道。我们有少许口口相传的故事:我们从老箱底、盒子与抽屉里翻出几封没有称呼语或是签名的信,信里曾经在世上活过、呼吸过的男人女人现在仅仅是几个缩写字母或是外号,是今天已不可理解的感情的浓缩物,对我们来说这些符号就像梵文或绍克多语[4]一样弄不明白了;我们依稀见到一些人,我们自己就是潜伏在,等待在他们鲜活的精血里,在这一个如今也多少有几分英雄色彩的时代的黑黢黢的稀释物里,他们作出了单纯激情与单纯狂暴的行为,不受时代的影响也无法解释——是的,朱迪思、邦、亨利、萨德本:他们全体。一个个在那儿,可是却少了点什么;他们像是一个化学分子式跟那些书简一起从那个被遗忘的柜子里给发掘出来,可得轻拿轻放,纸张变黄变脆,裂成碎片了,字迹暗淡,几乎辨认不出了,然而意味深长,外形与内含都令人感到熟悉,是变化多端与有感觉意识的诸种力量的名与实;你按所需要的比例把他们放在一起,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你重新再读,很厌烦也很关切,细细研读,确保自己没有忘掉任何东西,没有作任何错误的判断;你又一次把他们放在一起,可是仍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仅仅是一些语词,一些符号,再就是那些形象自身,影子般神秘与安谧,映衬在一桩可怕、血腥的人事纷争之前。

“他们从大学里来度过那第一个圣诞节。朱迪思、埃伦和萨德本是第一次见到他——朱迪思,她能见到这个男人只有短短的十二天,然而却记住了他以致在四年后(于此期间他从未给她写过信。亨利不让他写;这是一个见习期,你明白吧)她收到他寄来的一封信里面说我们等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当时,她和克莱蒂准是立即开始缝制婚服和婚纱,用一些旧料子和边边角角;埃伦,这个神秘的、几乎是巴洛克式的、几乎是娇脆的小古玩,她怀着稚气的贪欲提出要把装修、布置她的住房包括在整个事情之内;而萨德本,这个男人,他一觉察出(甚至比这还要早)别处都没有仅仅在他妻子头脑里出现一丝婚约的影子时,便已看到,自己这么多年苦捱苦熬,勃勃雄心眼看要最终实现,如今竟出现了一个潜在的威胁,对于这个威胁他显然拿得很稳,自己不跑上一趟跋涉六百英里把事情弄弄清楚,那是不行的——而这样的事发生在这样一个人的身上,倘若他讨厌某人或是惧怕某人,他会寻衅决斗将其击毙,哪怕只须走十英里去作次调查他也不干。你明白吗?你几乎会相信萨德本的新奥尔良之行纯属偶然之举,仅仅是老天爷又一次没什么道理可言的恶作剧,老天爷刚好选上了这一家而不选本县本地区别的家庭,犹之乎一个小男孩选中一处蚁穴往里浇开水而不选别处,至于为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们滞留了两个星期然后骑马回学校,半路上停下来去看望罗沙小姐可是她不在家;他们度过暑假前这个漫长的学期,一起谈论、骑马与读书(邦当时学的是法律。他只得学,简直是不学也不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忍受继续呆在这个地方,且不说让他留下来的原因可能是什么;——这,就是他打发懒散日子的最佳安排了:这样地去啃带霉味的布莱克斯通[5]和柯克[6],这儿的在校学生仍然不超过二位数,念法学的除亨利之外还有六个大人——对了,他还带坏了亨利,让他也跟着学法律;亨利是在学期半当中转系的——也转变了他自己)在此期间亨利模仿邦的衣着谈吐,说不定还漫画化了一些,而邦,虽然他如今见到过朱迪思,很可能仍然是那样一个懒洋洋的、猫一样不露声色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亨利如今死乞白赖让他充当自己妹妹的求婚者,正如秋季学期里亨利和周围这帮人曾经死乞白赖让他当一个洛萨里奥[7]一样;而埃伦与朱迪思如今则一星期上镇里去采购两三次,有一次坐马车去孟菲斯还停下来看望了罗沙小姐,她们让一辆大车先行以便把“战利品”装运回家,还多派一个黑鬼呆在前面车夫的身边,以便每走几英里下车生一堆火把埃伦与朱迪思焐脚的那几块砖头重新烧热,她们逛商店,置办嫁妆,其实正式的求婚除了在埃伦的头脑里之外还没有一点点影子呢;再说萨德本,他已经见到过邦一回了,在邦第二回登门造访时他正在新奥尔良调查此人:谁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在等待什么,等待什么时刻、什么日子,以致于要去新奥尔良证实他好像心里一直很清楚却定要加以证实的事呢?他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可以谈这件事,谈谈他的恐惧与猜疑。他不相信任何男人与女人,他得不到男人或女人的爱,因为埃伦没有能力去爱而朱迪思又太像他,他一定是一眼就看清邦,虽则女儿还可以从此人手里救出,已经把儿子给带坏了。你懂吗,他太一帆风顺了;他的孤独是目中无人和不相信人的那种孤独,成功带给他孤独,他得到成功是因为他强大而并非仅仅是幸运。

“接着六月到了,学年结束,亨利与邦回到萨德本百里地,邦要在这里呆上一两天然后骑马到大河[8]边去乘轮船回家,去新奥尔良,萨德本已经到过那儿虽然无人知道,最最不可能知道的就是埃伦了。邦只呆两天,不过此刻是他绝无仅有的良机,借此可以与朱迪思达成谅解,或者甚至是与她相爱。那是他唯一的机会,他最后的机会,虽然当然啦,不论是他还是朱迪思都不可能明白这一点,因为萨德本,虽然离家出门才两个星期,却肯定已经打听到混血情妇和孩子的事了。因此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邦与朱迪思也许可以说有一个自由天地——仅仅是也许可以,因为有自由天地的其实是埃伦。我能想象她是如何策划这场求婚的,如何给朱迪思和邦提供会面与誓约的机会,娇滴滴、韧劲十足而且无所不在,对于这一点,两个年轻人准是避之惟恐不及,但总是徒然,朱迪思怀着一种受了困扰却仍然很宁静的忧虑,邦则以一种讥诮与感到惊愕的憎厌,难以看透、影影绰绰的人物似乎常以这种形式露面。是的,就是影影绰绰:是一个神话,一个幻影:是作为一个整体由他们自己制造和产生出来的;具有萨德本血统和性格的某种臭味,仿佛作为一个人他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然而的确有一个躯体,罗沙小姐见到的,朱迪思将其埋葬了,就埋在家庭墓地里,在她母亲的旁边。还得注意这一点:事实上,甚至都未能产生一次不明确的、心照不宣的婚约,足以说明他们的确彼此相爱,因为在那两天里单纯的浪漫感情是会烟消云散的,太甜太腻与偶然因素都会是原因。接着邦骑马去大河边坐船了。好,现在你得注意这一点:谁知道呢,要是亨利那年夏天和他一起去而不是等到下一年的夏天,那么邦说不定不至于像那样的非死不可呢;要是亨利是那时去新奥尔良是那时发现情妇与孩子的事,事情没准就不一样;亨利,在事情还不太晚的时候,对这个发现作出的反应可能会和萨德本的一模一样,一个嫉妒的兄弟一般都会那样做的,因为谁说得清亨利认为不确的,并非有情妇与孩子这回事,并非有可能重婚这回事,是因为这是父亲告诉他的呢?他父亲赶在他之前做了这件事,而父亲是任何一个儿子与女婿的天敌,母亲则总是盟友,可是在结婚之后父亲必定会成为那成了事实的女婿的盟友,而丈母娘倒偏偏会变成死敌。总之,亨利这回没有去新奥尔良。他骑马把邦送到大河边,接着便回家了;过了些时候萨德本也回到家中,从哪里来,为什么事而来,在下一个圣诞节来临前无人知道,接着那个夏季过去了,那最后一个夏季,最后一个平静与称心如意的夏季,在此期间,亨利肯定并非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替邦提出邦的求婚,而且干得比邦还要出色,那位倦怠的宿命论者自己却懒得提,还有朱迪思,她听着,那么安详,沉静得那么深不可测,大约一年前这沉静仅仅是小姑娘朦胧不清、梦幻般的缺乏主见,到如今已经是一个成熟女子—— 一个恋爱中的成熟女子——的城府深密了。那就是在那些信来到的时候,信亨利也全都看了,他并不嫉妒,已起了彻底克制自我的转变,化作他妹妹情人的肉身。而萨德本仍然对自己从新奥尔良打听到的事只字不提,仅仅等候着,连亨利与朱迪思对他也毫不起疑,萨德本等候什么无人知晓,也许是希望邦知道后,因为明摆着是一定会让他知道的,等邦知道萨德本已经发现他的秘密后,他(邦)自然明白这场游戏结束了,第二年甚至都不会再回学校了。可是邦还真的回来了。他和亨利又在大学里重新相逢;那些书信——如今写信的既有邦又有亨利——由亨利的马夫每周跑一次亲手递交;而萨德本仍然在等待;显然没有人说得出如今又是为了什么,他竟要等到圣诞节,等那危机与他相逢,这真不可思议——此人大家都说他不但向他的困难主动出击,他有时还主动挑衅去制造麻烦呢。可是这一回他等待,而麻烦找上来了:圣诞节,亨利与邦又一次骑马来到萨德本百里地,连镇上的人也都让埃伦弄得相信订婚是既成事实;那个一八六〇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鬼娃子们举着檞寄生树和冬青的枝子作由头,已经簇拥在大宅的后面等着向白人叫嚷“圣诞礼物”了,那位有钱的城里人来向朱迪思求爱,而萨德本仍然什么都不说,还没有受到猜疑除非也许来自亨利,也许是亨利就在那同一个晚上把事情引向高潮,而埃伦正处在她那虚幻、轻飘飘的一生潮流的绝对顶峰,随着次日拂晓的来临,这潮流将在她脚底下垮掉,将冲击她,使她精疲力竭、目瞪口呆,莫名其妙,于是躲进那窗板紧闭的房间,两年后在那里死去;——圣诞节前夜,好一场爆发,却没有人知道一丁点儿在亨利与他父亲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何以要发生,只有黑人们用耳语传播‘小木屋消息’,说亨利与邦黑夜骑马离去,亨利还正式舍弃了他的家与继承权。

“他们去了新奥尔良。他们在那个圣诞日明晃晃的寒冽中骑了整整一天,来到大河边,上了轮船,仍然是亨利在带路,在引导,他一向是这样做的直到最末了的那一次,由邦引导亨利随从,这在他们全部交往史上是破天荒第一遭。其实他大可不必出走的。他自愿让自己变成一个叫化子不过他原本也是可以上他外祖父家的,因为虽然他的坐骑可能优于任何一个大学同学的,邦本人的包括在内,但他与邦骑上马离开时,除了他能匆匆忙忙带上马和他身上正好有的什么值钱的东西之外,他可能只有很少一点点钱。不,他是没有必要出走的,再说这次是他领的头,邦骑行在他身边想从他那里弄清到底出了什么事。邦自然知道萨德本在新奥尔良打听到的是什么,可是他需要知道萨德本到底告诉了亨利什么,说了多少,可是亨利却不跟他说,亨利准是骑了他那匹新母马,他也许知道这马他也必须放弃,也得牺牲,连同他生活、遗产中所有别的东西,他现在骑行得很快,后脊直僵僵的、决不妥协地背对那所宅子,背对他的出生地和童年、少年时代一切熟悉的场景,为了那位朋友他舍弃了这一切,但是,尽管他为了爱与忠诚刚刚作出牺牲,他仍然无法与之彻底坦诚。因为他知道萨德本告诉他的事是真的。就在他指责父亲不对的那一瞬间他准已知道那是真的。因此他不敢请邦来否认;他不敢,你明白吗。他可以面对贫困,面对丧失继承权,可是他无法承受那谎言从邦嘴里说出。然而他还是去了新奥尔良。他径直去到那里,到那惟一的地方,那确切无误的地方,在这里他无可避免得以证明,他父亲告诉他而他断言纯属谎言的话确实是真的。他正是为达到这个目的去那里的,他去是为了证实它。而邦,骑行在他身边,直想弄明白萨德本告诉他什么了,——邦在这一年半以来一直在看着亨利亦步亦趋地模仿自己的衣着和谈吐,这一年半以来一直见到自己成为五体投地崇拜的对象,这种崇拜只能由一个青年,绝不会是一个女子,奉献给另一个青年或成年男子;到此时整整一年,邦见到那位妹妹也和哥哥中了一模一样的邪,而这与诱引者的意愿全然无关,他连一根手指都没举一下,仿佛实际上是那位哥哥向妹妹施加魔法,引诱她靠近自己那用邦的身体行走与呼吸的第二化身。不过这里有一封信,是四年后寄来的,写在从卡罗来纳州一所洗劫一空的房子里捡来的一页纸上,用的墨水是从某家被占领的北佬店铺里找来的火炉上光剂;四年来她从未得到他的只言片语除了亨利那里传来的消息说他(邦)仍然活着。因此不管亨利此时知道那另外一个女人的事与否,此刻是必须让他知道的了。邦明白这一点。我可以想象他们的情形,他们一起骑行,亨利仍然气鼓鼓的,平静不下来,他在表明自己是忠于友情的,而邦,这个更聪明更加狡狯的人,至少经验丰富些年纪也大上几岁,他没让亨利察觉便已经从亨利那里探听出萨德本告诉亨利的是什么。因为亨利如今是必须知道的了。但我并不相信这仅仅是为了保留住亨利这个盟友,以备日后不时之需。那是因为邦不仅按他自己的方式爱朱迪思而且他也是爱亨利的,而且我相信是一种更深层次上的爱,还不仅仅是按自己的方式。也许从他的宿命论出发他在两个人之中更爱亨利,也许他在妹妹身上只看见一个影子,是个女人外形的载体用以使爱情变得圆满,其实所爱的真正目标是那个小伙子:——这个智力型的唐璜[9],他把次序颠倒过来,学会了去爱他损害过的;也许爱的还不仅仅是朱迪思或者是亨利:也许爱的是他们所代表的那种生活,那种存在。因为谁知道他会在那潭乏味的乡野死水里看到怎样一幅宁静的图景呢;对于一个年纪太轻即已飘流太远的干渴的旅人来说,在这方花冈岩围堤内清纯的乡村泉水里,他又会找到什么样的解毒药和缓解剂呢。

“而且我能想象邦是怎样告诉亨利,把真情向他透露的。我能想象亨利在新奥尔良的情形,他连孟菲斯都未去过,他全部世俗经验仅仅包括上别人家,上别的庄园去小住,那儿简直跟家里没什么两样,在那里他做和家里一样的例行公事——一样的打猎与斗鸡,一样的在简陋的家制跑道上的业余水平的赛马,那些马在血统与世系上还过得去但不是专门养来比赛的,没准从二轮甚至四轮马车套杆上解下来还不到三十分钟呢;一样的方阵舞,舞伴也是一个模子里出来可以互相置换的小家碧玉,伴奏的音乐也和家里的一式一样,一样的香槟酒,自然是上好的可是粗里粗气地斟给你,通过黑人侍者头儿们滑里滑稽哑剧式的优雅姿态,他们(喝酒的同样如此,他们一口干了,仿佛那是派头十足痛快淋漓举杯祝酒时喝的纯威士忌)给你斟柠檬水时摆的也是这副架势。我能想象他,以他的清教徒的传统——盎格鲁-撒克逊味儿特重的传统——自尊心特强的神秘主义传统以及为无知与幼稚而敏感的那种能力,在那个外国情调和满是怪现象的都会里,那里的气氛在同一瞬间内既致命却又慵懒,既阴柔却又冷酷无情——这个阴沉沉而没有幽默感的乡愚,来自一个花冈岩般死硬的传统,那里甚至所有的房屋,更不用说衣着与行为了,都依照一个嫉妒心切、有虐待狂的耶和华的形象建立,这乡愚突然置身于一个地方,这里的老土地按照他们华宅、贴身首饰与耽乐生活的模式,创造出他们全能的主以及他那由美丽的圣徒和俊俏的天使组成的一级级维系统治的合唱团。是的,我能想象邦如何朝那儿引导,朝那场震动引导:他的那份技巧,那份老谋深算,摆弄亨利的清教徒头脑就像他是在整治一块崎岖多石的土地,按照自己的意图去播种与收获庄稼。使亨利为难发怵的准是举行了仪式这件事,不管它是何种性质的:邦知道这一点。不会是因为有个情妇或者甚至是有了孩子,更不会是因为是黑人情妇,至于黑孩子那就更不在话下了,不会因为这样的事的,因为亨利与朱迪思自己就有一个黑人异母姐妹跟他们一起长大;不会是情妇的事对亨利产生什么影响,显然不会因为有那个黑人情妇,对于有亨利的背景那样的一个青年来说,一个成长与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的青年,在那个环境里异性被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被一道深沟隔开(其中的两种人),这道沟只能越过一次,只能朝单一的方向——成为女士、妇人、娘们——一种是黄花闺女,某一天绅士们会娶,一种是娼妓,绅士们休假日进城会上她们那儿去,还有就是黑奴小妮子与婆娘了,因了她们那第一类女子才能过太平日子,在某种情况下无疑才得以保住贞操;——不会是这件事影响了亨利这个年轻、血气方刚、严酷独身生活的受难者的,骑马打猎使他的血液沸腾与难以平静,他和他的同类总不免以这类活动消遣,由于同一阶级的少女防范深严、无法接近,又因为金钱与距离的关系接触不了第二类女子,余下的便只有那些当奴隶的小妮子了,那些被白种女主人调教得干净利落的做家活的侍女或者是从田野归来还在出汗的干农活的姑娘,年轻人驱马上前招手把监工叫出来对他说让朱诺或是密赛莱娜或是克罗里[10]上我那儿来一下,接着便策马向前进入树林下来等着。不:那准是因为有一个仪式,举行了一个仪式,当然,是跟一个黑人,不过总还是一个仪式;这无疑是邦所想到的。因此我能够想象他,想象他做此事所用的方式:他对待亨利那乡下人的灵魂与心智的天真的负面感光板的方式,他用缓慢曝光的办法来透露这隐秘景况,一点点经营,以构成一幅他希望保留与接受的图景。我能看到他逐步败坏亨利,把他带引到优雅的外缘,事先不打招呼,不作警告,带进事后的假设,慢慢向亨利透露表面现象——这建筑有一点点古怪,有一点点女性味道的艳丽,因此在亨利眼里显得奢华、肉感与邪恶;提起来口气里那大笔财富是按一船船货计算的,来得也容易,而不是汗流浃背的人体在棉花地里一寸寸费劲地挪动得来的;千百个车轮闪闪发光,车辇里,女士们后妃般端坐着,在人们面前惊鸿一瞥而过,像一幅幅画像,她们身边的男士衬衣更细气、戴的钻石更熠熠闪亮、穿的细呢衣服也更掐身一些,礼帽往后架得高一些,凛然不可侵犯,拒人千里之外,为亨利见所未见的:而那位导师呢,为了导师他不仅舍弃了门第、亲人而且也包括衣食住行,他曾亦步亦趋地模仿导师的衣着、步态与谈吐,连同其对女人的态度还有荣誉感和自尊心,导师如今盯看着他,以那冷静、猫一般难以测知的老谋深算,注视着那凝定下来的局面,然后告诉亨利,‘可是那算不了一回事儿。那仅仅是垫个底儿,打个基础。谁都会有那样的事的’于是亨利说,‘你是说,这不算正式的?那还得在这档子之上,比这更高级,比这更优选?’于是邦说,‘是的。这仅仅是打个底。谁都会有这样的事。’一场对话,没有字语言词,它会定影然后不涂抹这图景的一丝一毫便能把这个背景除去,除去背景后,底版又是焕然一新,洁白无瑕的了:底版很听话,具有清教徒对任何事物都很谦卑的那种态度,这已是一种心态而与逻辑、事实毫不相干了,那人,底版后面在挣扎并感到窒息的那颗心在说我愿意相信!我愿意!我愿意!不管它是真的或者不是,我都愿意相信!同时在等待下一幅图片,那位导师、败坏者想让底版显示的图片:在下一张图片被定影与接受之后导师会再次说,这一次也许用词语了,仍然望着那张清醒与沉思的脸,但是因为对那种清教徒传统有认识与信任他仍然很有把握,这传统准是显示出了不赞成的意思而不是惊讶甚至也不是失望,还显示出毫无反应的模样却没有让这不赞成组成为惊讶与失望。导师说:‘可是即使这次也还不是那回事’:于是亨利说,‘你的意思是,那要比这个高,还在这之上?’因为他(邦)这时候会开口了,懒洋洋,蛮像是意味深长,如今他亲自登场,让底版上显现他愿意让人看到的模样;我想象得出他是怎样做的——那份深思熟虑,那种外科医生的机警和冷静超然,曝光很短促,短促得有意让人不懂,几乎像是跳动的断奏,那底版也不清楚整幅图景会显示出什么来,只让人看到几眼印象却抹杀不了;——一辆两轮轻便马车、一匹坐骑停在一处关闭的、古怪的修道院似的门前,周围的环境有点颓废,甚至带几分邪气,邦漫不经心地提了提老板的名字——这,可是很微妙的再一次败坏,办法是往亨利的头脑里灌输进这样的意识: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和另一个这样的人在说话,亨利知道邦相信邦即使只讲只言半语亨利便会心领神会,亨利这清教徒还必须不动声色,万万不能显露出惊讶或懵里懵懂的样子;—— 一个紧闭、空白的外表,在水气氤氲的早晨阳光下半睡半醒,被淡淡与模棱两可的语气暗示这里面有些神秘、古怪、不可名状的欢愉。亨利不了解他见到的是什么,仿佛对他来说,这衰颓中的光秃秃、墙皮剥落的障碍物,对心灵——这司管权衡与扬弃的知性——的理解与探寻,并无补益,相反,对于所有青年男子鲜活的梦与希望的某些基本的盲目与无理性的根基,却是个直截了当与真正的打击——是一排脸庞,摆得像个花市,那是动产的最高级形式[11],是专门为了那样的出售而由两个种族培育成的人类肉体——是由薄命花的脸庞组成的一个走廊,两边是神色阴郁的监护老太婆和身材体型优雅的美少年,他们像食肉动物般贪馋,而(此时此际)又是色迷迷的:这幅图景让亨利迅速瞥见,它曝光很短促接着便给抹去,那位导师的声音仍然是平淡、悦耳、莫测高深的,仍然假定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在和另一个同样的人谈他们彼此都理解的某件事情,仍然在倚仗和利用那清教徒外乡人唯恐暴露自己的惊讶或无知的恐惧,导师了解亨利的程度要大大超过亨利对导师的了解,而亨利也确实没有暴露,仍然压抑住那恐惧与悲哀的第一声叫喊,我愿意相信呀!我愿意!我愿意呀!是的,就那么短促,还不等亨利来得及明白他看见的是什么,不过如今在慢下来了:现在,邦一直在苦心经营的那一瞬间就要来到了:——这里有一堵墙,是无法攀登的,有一扇门,是重重地锁上的,那位严肃而又深思的乡村青年耐心地等待着,观看着,还没有开口问为什么?也没问是什么?门是用粗重的桁木拼成的可不是那种花边般的铁格子,他们再往前走,邦在毗邻处一个小小的门口敲了敲,里面冲出一个黧黑的汉子,活像从表现法国大革命的一幅古老木刻里走出来的,此人忧心忡忡,甚至有一点点吃惊,他先看看天光然后看亨利又用法语和邦说话,亨利不懂这种语言,邦的牙齿闪了几下接着他用法语回答:‘跟他?一个美国人[12]?他是客人;我必须让他选择武器可我又绝对不愿用斧子决斗。不,不;不是那回事。我只不过是要钥匙。’只不过是要钥匙;于是,那扇厚重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倒不是把他们关在外面,又高又厚的墙垣上方没有低处城市的影子或迹象,也几乎没有一点城市的声音,迷宫般花团锦簇的夹竹桃、素馨、马缨丹、金合欢又重新覆盖住那行裸露的土地,土地用压碎的贝壳打扮得整整齐齐,耙扫得一丝不苟,此刻只有刚种上东西的棕色地块露了出来,而那声音——导师如今靠边上一站观察着那张严肃的乡里乡气的脸——那声音漫不经心像讲轶闻似的听着很舒服:‘要按老例,就得背靠背站着,右手持枪,左手捏住另外那件斗篷[13]。号令一下你开始迈步等你感到斗篷绷紧了你就转过身来射击。虽然时不时也有人宁愿用刀子与一件斗篷,但那是在血气特别旺盛而那血又仍然带农民本色的时候。他们头上顶着同一件斗篷,你明白吧,面对面,各人用左手捏住对方的手腕。不过我从来不用这个办法’;——漫不经心,闲聊天似的,你懂吗,等候着那个乡巴佬迟迟而来的提问,其实此时,在提问之前,他已经知道了:‘你们——呃,他们,一般是为了什么而决斗呢?’

“是的,亨利这时候也会知道了,或是相信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此刻他没准会认为是高潮后的一个突降,虽然不见得如此,它可能是任何别的惟独不至于如此,不会是那最后的打击、最后一锤子、那最后的一笔,不会是外科医生般精细的收尾,病人此时已饱经折磨的神经甚至都察觉不出了,不知道头几下严重的打击才是漫不经心与粗重的。因为有过那次仪式。邦知道那才是亨利会拒绝,会觉得难以接受与容忍的事。唷,他可精明了,几星期来亨利开始明白自己对此人了解得越来越少了,这个他简直不认识的陌生人如今沉浸在、专注于这次拜访形式方面、几乎是礼数方面的准备上,对一件新外套是否合身挑剔不已简直像个女人,这外套是他打算为亨利定做的,他强迫亨利为这个场合穿上它,这件外套会决定亨利这次来访将接受的全部印象,即使他们当时连大门还未迈出一步,亨利连一眼都还没有见到那女人:而亨利,这个乡下人,这个弄糊涂了的人,已经被置于微妙的潮流之上,涌向这样的分野处,要就是背叛自己以及全部的出身经历与思想方式,要就是舍弃这个朋友,为此人自己已和家庭、亲人等等一切划清界线;他心里很乱,无依无靠(当时确是如此),他想相信却不知道怎么能相信,他让朋友与导师带领着,穿过某个神秘莫测、阴阳怪气的入口处,他以前见过门前有马和马车,进到一个地方,这儿对于他的清教徒的外乡头脑来说,所有的道德观念都是颠倒的,所有的荣誉感均已荡然无存——这地方为骄奢淫逸、麻木不仁与全无羞耻心而创造出来,创造的也正是这些东西,于是这个乡下小伙子以他单纯、旧日那未经扰乱的准则,这准则将女人分成淑女、娼妓与女奴三类,来看两个注定灭亡的种族的最佳产品,这产品又由它自己的受害者在主宰着——一个是女人,脸像一朵楚楚动人的木兰花,这是永恒的女性,永恒的受苦受难者;另一个是孩子,是个男孩,睡在丝绸花边堆里,这是不消说的,不过全然是主人的一件动产,主人生下他,连身体带灵魂一并拥有可以把他卖掉(如果主人愿意)就仿佛这是只牛犊、狗崽或是羊羔;而那位导师又在观察了,这时候也许甚至是以一个赌徒的身份,在思考我是赢了还是输了?这时候他们退出并且回到邦的房间,一时之间甚至都无力气开口说话,玩不动心机,也顾不上依靠那绝对不能显露惊讶也不能表示失望的清教徒性格了,现在只得指望用堕落本身,用爱来解释了(倘然还能找什么作理由的话);邦甚至都不能说,‘哎,印象如何呀?’他只能够等待,只能等待一个靠本能而并非靠理智生活的人的绝对无法预测的行动,一直到亨利大概总这样说,‘无非是一个买来的女人。一个婊子’:于是邦说,口气此时甚至很温和,‘不是婊子。可别那么说。真的,在新奥尔良,千万别对她们任何一个用这样的说法:否则你说不定得以自己的鲜血为代价从上千个男人那里去买那个特权呢’,口气可能仍然很和蔼,说不定此刻甚至还带上几分怜悯:是聪明人对任何人类不正义或愚蠢或受苦行为的那种悲观主义与讥诮的智性怜悯:‘不是婊子。而且之所以并非婊子,是因为我们,这一千个人。是我们——这一千个人,我们白种男人——制造出她们,让她们得以出现与产生;我们甚至制订出法律,宣称这八分之一的特殊血液比例大于另外那八分之七。这我承认。也许你会说,可是那同一个白人种族也能把她们变成奴隶,变成劳工、厨娘或许甚至是大田苦力的,要是没有这一千人,像我自己这样没有原则也没有节操的少数人。我们不能,也许甚至也不想,拯救这些人全体;也许我们所救的一千个人[14]连千分之一都不到。可是我们拯救了那一个。上帝可以垂怜到每一只麻雀[15],可是我们并不僭冒自己为上帝,你明白吧。也许我们甚至都不想当上帝,因为每个人也只要这些麻雀中的一只。而且也许在上帝像你今天晚上参观的那样朝这些金屋中的一处看去时,他也不会选择我们当中的一个来做上帝的,要知道他也老了。虽然他以前肯定年轻过,当然他是年轻过的,而且像他那样存在了那么久,肯定无法不看到许多粗野、乱七八糟的罪孽,那些缺少礼仪、不加约束或不守规矩的事情,他到头来不得不思考,虽然那机会不会多于千分之一里的千分之一,思考有关荣誉、规矩和文明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应用在十分正常的人类本能上的,对这本能,你们盎格鲁-撒克逊人硬要称之为情欲,而且在你们于安息日回归到原始状态的洞穴里举行的礼拜里,不管是天恩(你们是这样称呼的)的失落,姑且不说天恩两字已被上天不容的遮掩、解释话语弄得含混不清、模棱两可,还是天恩的回归,它总以腻味的自我贬损与自我鞭笞的呼喊上天垂怜的哭号为先导,对这两者——怨恨或是乞怜——上天都无法感到兴趣,甚至是,在最初的两三次之后,连理都不想理了。因此说不定,既然上帝是个老人,他也是不像我们那样对你们称作情欲的东西感兴趣的。也许他甚至都不要求我们来拯救这一只麻雀,这跟他不需要我们为了得到他的称赞去拯救一只麻雀道理是一样的。可是我们还是拯救了那一只,要不是有我们她准会卖给出得起价的任何一个混蛋,不仅仅是像白人妓女那样拿了钱跟人过一个夜,而是整整一辈子连肉体和灵魂全部出卖,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她,即便对一头牲畜,母牛或是母马,他都不敢那么野蛮,然后又抛弃、出卖甚至杀掉她,这时她已经人老珠黄,卖不出价钱,养活她都不值得了。是的:这是上帝自己疏忽,没能照顾好的一只麻雀。因为虽然男人、白种男人使之产生,上帝却没有加以阻止。他播下种子,由种子她变成了花——白人的血液赋予她白人称之为女性美的体态与肤色,恰好符合一个女性的准则,这准则女王般、完整地存在于地球炎热的赤道深处,在我们白人从树上下来褪掉长毛和深肤色之前许久许久——这准则极其灵活柔顺而且充溢着奇妙、古老、怪异的肉体愉悦(这才是唯一重要的:别的算不得什么),而对这一点,她昨日雨后蘑菇般多的白人姐妹恰恰是怀着充满道义与义愤的恐惧,避之惟恐不及——这准则,就在她的白人姐妹必欲将之转化成一桩经济事务来对待之处,就像某人为了几成利润非要在一家店或是一个企业里摆上一个柜台、一台秤或是一口保险箱一样,这准则发号施令,聪明,懒洋洋的但又是无所不能,从那不见阳光的丝绸床上,床就是她的宝座。不:不是娼妓。甚至也不是所谓交际花:——她们这样的人从小就给精心挑选,小心翼翼地调教培养,照顾得比任何一个白人少女,一个修女都周到,甚至比任何一匹纯种母马都精心,由专人负责,此人给她们以不休不眠的照顾与关怀,连亲生母亲都难以做到。会要一个价儿,这是不消说的,不过出价、接受与不买都是按规矩办的,这规矩可比白种姑娘作为商品出售时要正规得多,因为作为商品,她们比白种姑娘贵重多了,把她们养大、调教好纯粹是为了完成女人的单一目的与任务:去爱男人,让自己漂漂亮亮的,还要善解风情;她们几乎没有见过男人直到被领去参加一次舞会让某位男士看样以至选中,而他这方面呢,不是说要确实有这份财力与愿意舍财而是必须,必须向她提供适当的环境使她可以爱,可以漂漂亮亮,可以善解风情,为了享有这份特权他通常还得担丧命的风险至少是流血受伤的风险。不,不是娼妓。有时候我相信她们是美国惟一真正贞洁的女人,倒不是说真是处女,而且她们坚定地忠于、真实地对待自己的男人不仅仅是直到男人死去或是让她们得到自由,而是直到她们自己去世。能指望做到这一点的娼妓或者是贵妇,你在哪儿能找到?’于是亨利说,‘可是你娶了她。你娶了她。’:于是邦说——话此时该是说得快些,口气也硬了些,但仍然是温和耐心的,不过话里仍然带铁含钢——赌徒还没有到甩出手中最后一张王牌这一步呢:‘啊。那个仪式呀。我懂了。原来是这件事儿。虚套罢了,跟儿童游戏没什么两样的几句套语,由为了满足需要而应运出现的某个人来念诵:一个伛偻的老妪在由一缕燃烧的毛发所照亮的洞穴里念念有词,所用的语言连那些姑娘自己也已不懂,说不定连老妪都不知其所以然了,这仪式的诞生与她的经济状况毫不相干,也跟她某个灰子灰孙的经济状况不相干,完全是因为我们太好说话,容忍了这样一场闹剧,才使她有恃无恐,坚信仪式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其实仪式既不赋予任何人以新的权利,也不剥夺谁的旧有权利——这仪式就跟大学男生半夜在一些秘密房间里做的恶作剧同样毫无意义,甚至奉用的图徽象征也同样是古旧与早被遗忘的,难道不是这样吗?——你称那是一次婚礼,其实,你跟一个花钱召来的妓女共度春宵邂逅一回,不也需要同样的对一个(临时借用的)私人房间的宗主权,也需要同样的脱下同样那几件衣服的程序,也需要在一张单人床上进行同样的交合吗?为什么不把那也叫作一次婚姻呢?’于是亨利说:‘噢,我懂。我懂。你给我出二加二的算式,你告诉我该得出五,结果也果然得出五。可是结婚仍然是个事实。假设我将一份责任托付给一个不会说我所用的语言的人,这责任用他自己的语言向他交待而我也认可了:那么,因为我恰好不懂他真诚地接受我委托时所用的语言,我就可以少担一些责任吗?不,只有更多,只有更多。’于是邦说——此刻是在打出王牌了,此刻声音很柔和:‘你难道忘了这女人,这孩子,是黑鬼吗?你,密西西比州萨德本百里地庄园的亨利·萨德本?你,在这里谈什么婚姻和一次婚礼?’于是亨利说——如今是绝望了,喊出了死不认输的最后一声痛苦呼喊:‘是的。我知道。我知道那一点。可是它仍然存在。这是不对的。不能因为是你做的就算是没错。即使是你也不行。’

“全部的情况就是如此。全部情况应该就是这些;四年之后那个下午的事应该发生在第二天的,那四年,那段间隔,仅仅是个反高潮:是一个已经成熟的结局的稀释与延缓,使之然的是那场战争,是合众国重大(也是不可避免的)命运的那次愚蠢而又血腥的偏离正轨,也许原因还有家庭灾难的因素,这样的灾难,除了其他一切情况之外,总是古怪地在因和果之间没什么联系,当命运堕落到以人的生命作为工具与材料时,它总有这样的特征。总之,亨利等了四年,让三个人都那么拖着,晾着,等待着,希望着,想让邦把那个女的休掉,解除掉那场婚姻,他(亨利)承认那算不上是什么婚姻,其实他第一眼见到那女人和孩子时准已经知道邦是不会解除这场婚姻的。事实上,当时光一点点过去亨利对那场仪式——那总还不能算是一次婚姻——的想法开始习惯时,让亨利感到困惑的也许是——并非因为会有两次仪式而是因为有两个女人;不是因为邦有意要重婚而是明摆着会让他(亨利)的妹妹在后宫里充当嫔妃一类的角色。总之,他等待与希望了四个年头。那年春天他们回到北边来,进了密西西比州[16]。布尔溪战役[17]已经打过,大学里在组织一个连队,从学生里募集。亨利与邦参加了。也许是亨利写信告诉朱迪思他们在什么地方以及打算干什么。他们一起报名参军,你明白吧,亨利看住邦而邦也让自己被监视,也算是缓刑和监禁吧:这一个不敢让对方离开自己的视线,不是因为害怕邦会娶朱迪思而亨利却不在场无法阻止事情发生,而是担心邦娶了朱迪思而他(亨利)在一生余下的日子里老得背上一个思想包袱:他自己这样被出卖却还乐颠颠的,那种喜悦是懦夫未被打败便已投降的喜悦;另一个人也为着那同样的理由,他不可能要朱迪思而不要亨利,因为他必定是从未怀疑过自己任何时候只要愿意,就可以与朱迪思结婚,尽管兄长与父亲都在反对,因为正如我前面说过的,邦所爱与亨利所忧虑的对象其实并非朱迪思。她无非是那个空洞的形象,空荡荡的载体,在这载体里每人都力图保存,不是保存他自己的幻影也不是他对别一个人的幻影而是各自认为对方相信自己所是的那个幻影——那个男子和那个青年,诱引者与被引诱者,他们相互熟悉,一个诱引一个被引诱,轮番成为对方的受害者,征服者因为自己有力量而被战胜,被征服者又因为自己软弱而战胜,这都发生在朱迪思即或仅仅作为一个少女的名字进入他们的共同生活之前。再说谁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今又有了那场战争;谁知道,灾难以及它的受害者不会共同考虑与希望,让这场战争来解决这个难题,让势不两立的双方中的一方得到解脱呢,因为年轻人视灾难这个上天的直接行动为惟一途径,倚仗它来解决他们自己解决不了的个人问题,这也不是头一回了。

“还有朱迪思:如果不是这样还能怎样解释她呢?当然,邦是不可能在十二天里带坏她,使她变得向命运低头的,邦不仅没有打算带坏她,使她不贞,而且甚至都没有要和她父亲顶撞的意思。不:她绝对不是个宿命论者。两个孩子里她才是那信奉无情的萨德本法规的萨德本家人,想要什么就拿过来只要自己足够强大,而亨利倒像是姓科德菲尔德的,有科德菲尔德家那种婆婆妈妈的道德观和对与错的条条框框;那天晚上,在看萨德本光着脊背跟他手底下一个也光着膀子的黑鬼打斗这场好戏时,亨利在尖叫、呕吐,她却从厩棚上往下观看,冷静、兴致勃勃,萨德本在观看亨利和一个年纪、块头相当的黑小子搏斗时也会是这样的。她不会认输因为她不可能知道她父亲反对这场婚姻的原因。亨利不会告诉她,而她也不会去问她的父亲。还因为,即使她知道原因,事情对她来说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她会像萨德本对待想挡自己道的人那样行事的:她会不顾一切地接受邦。我可以想象她甚至会谋杀另外那个女人,如果有必要,不过她自然不会去作调查然后进行一番道德辩论,辩清何者是她需要的何者又是她认为是对的。不过她等了。她等待了四个年头,从他那里得不到一个字,除了通过亨利知道他(邦)还活着,因为亨利不让邦写信给她。他不让写。而邦也不想这样试。现在是缓刑期、监禁期;他们三人都接受这个想法;我不相信在亨利与邦之间要求或是建议过任何承诺。可是朱迪思,她是不可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及为什么的。——你有没有注意过,当我们打算重新构想是什么原因引导男男女女采取行动时,我们如何惊奇地发现自己时不时会归结到一个信念,唯一可能的信念上去:那就是根源还在于某些古老的道德观念,盗窃者之所以偷盗不是出于贪婪而是因为爱?谋杀者之所以杀人也不是出于欲念而竟然是由于怜悯?朱迪思,如今在付出绝对的信任而过去她只是给予爱,在施与毫无保留的爱而过去则是得到轻松自在与骄傲:那种真正的骄傲,不是虚假的那一种,虚假的骄傲把它一时之间的不理解转化为轻蔑与残忍也因此把自己扭曲成愤激与刻毒,可是真正的骄傲却可以不贬损自己地自言自语我在爱,我可不愿接受任何代用品;在他和我父亲之间有点不大对劲儿;如果我父亲是对的,我就再也不见他,要是错了那他会来找我或是派人来把我接去的;如果我能够快乐那我就快乐,要是我必须受苦那么我也是能够受苦的。因为她在等待着;所以她没有花力气去做任何别的事情;她和她父亲的关系也没有些许改变;看到他们在一起的样子,就仿佛邦这个人甚至根本就没存在过——两张同样平静与捉摸不透的脸一起出现在去镇里的马车上,那是埃伦病得起不了床以后那几个月之内的事,就在那个圣诞节到萨德本跨上坐骑随他与沙多里斯领导的团队离去之间那段时间里。他们彼此间不说话,不告诉对方任何事情,你明白吧——萨德本,他不说他已知的邦的情况;朱迪思呢,也不说邦与亨利如今在什么地方,这她是知道的。他们不需要交谈。他们太相像了。他们就像这样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变得常常都不需要耳朵或智能的中介就可以相互了解,以至都不再懂得彼此的确切语言了,他们了解得太透彻了,或者说彼此太相像了,用言语来沟通的能力与需要已经因不用而萎缩了。因此她没有告诉他亨利与邦在什么地方,而他也没有发现直到大学连队出发,因为邦与亨利都报名参了军接着又把自己藏匿在某处。他们必定是这样做的;他们准是在奥克斯福仅仅逗留了来得及报名的那点时间,接着便又跨上坐骑动身了,因为全奥克斯福县或是杰弗生镇认得他们的人当时没有一个知道他们是连队成员,倘若不那样做要隐瞒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如今人们——那些青年的父母姐妹亲戚以及心上人——都从杰弗生镇以外的地方来到奥克斯福——一个个家庭,带上食物、被褥与仆佣,在奥克斯福本地的那些家庭与住宅之间的空地上露营,来观看他们子弟漂亮的前进与后退等军事演习,这些家庭,富有的、贫穷的、贵族们以及红脖梗[18]们,全都给吸引来了,来看也许是人类全部集体经历中最最动人的集体景观,比起如许多处女即将成为某些野蛮人原则和某些普里阿普斯[19]的祭品的场面,这景观要精彩得多了——来看年轻人,看他们矫健轻捷的身骨、他们穿上黄铜、羽毛作饰的华美军衣那一副英气逼人得不真实的血肉之躯,看他们开赴战场。况且入夜之后还有音乐呢——小提琴与三角铁分布在炽燃的蜡烛之间,四月的黑夜,高高的窗户里飘动着窗帘,带衬架的裙子不加区分地在士兵的普通的灰色袖口或表示官阶的金色杠杠的圈子里旋转,这些官兵属于一支由绅士组成的军队如果说不能算属于一场绅士们的战争,在这里小兵和上校彼此径直以教名相称,不像农夫与农夫在田里隔着停歇的犁头或是在店铺里隔着堆满布匹、干酪和挽马皮带油的柜台,而是像男士与男士隔着女士们扑了粉的端庄玉肩,双方手里还各举着一杯斯卡珀农红葡萄酒或是买来的香槟;——有音乐,一个个白天过去,连队等待出发,每个夜晚总会出现最后一首华尔兹,这是黑夜前(这黑夜不是灾难性的而仅仅是一个背景)闪烁的美丽微光,是青春这个多年生植物最后一个散发芬芳的春天;然而朱迪思不在场,亨利这浪漫派不在场,而那位宿命论者邦也不知躲在何方,这一对监视者与被监视者都不见了:还有这年四月、五月和六月那一次次来临的鲜花压枝的破晓,曙光里总充溢着军号声,它们进入一百扇窗户,里面一百个尚未做新娘的寡妇那压在黑色、棕色或金黄色发绺上的脑袋梦见处女不再沉思,而朱迪思不是做梦人中的一个:还有,这个连里的五个人,登上坐骑,还带着马夫与贴身侍仆,下人坐在一辆运饲料的大车里,五个军人穿着崭新的一尘不染的灰军服,打着旗帜准备作全州之行,这旗是连队的旗帜,一片片丝绸剪好、拼好,但是先不缝上,而是一家家传过去,让连里每个战士的心上人都缝上几针,亨利与邦却又不在这些当兵的之列,因为他们是在连队出发后才参加进去的,他们准是从不知哪儿的藏身之处钻出来,仿佛是从路旁的灌木或是矮树丛里人不知鬼不觉地钻出来的,在前进的连队经过时就那样地插了进去;这两个人——一个是青年另一个年事稍长,这青年如今已两次被剥夺了他的一切权利,烛光琴影中本应有他的身影,接吻与苦苦流泪也应该有他的份,他也本该是一名连旗守卫者,这些卫士要带着未缝好的旗帜遍游全州;而那个年事稍长的人则是根本不应该侧身其列的,他挤在里面显得老了点,不管在年纪方面还是经验方面都是如此:说到这个心态与精神上的孤儿,他的命运显然是得呆在某个边缘地带,置身于他肉体所在处与他心态与道德装备想去处的半当中——他这大学生,却仅仅因为背后有太丰厚的岁月积淀不得不进入一个特别学究气的法学班,这个班只有六名学生;在战争中,又靠了那同样背景被送进有官阶的小圈子。甚至在连队第一次交火前他就当上了尉官。我不认为他要当官;我甚至都能想象他打算摆脱掉,想拒绝接受。可是官衔就是落到他的头上,他又一次孤儿似的被这形势孤立,这就是他的命运而他也总是为这局势所左右——这两人如今成了领导与被领导但仍然是监视者与被监视者,他们等待着什么但又不知道那是什么,不知道等候在他们之间的是命运、命数的什么行为,是何等样的法官或仲裁者的什么不可改变的判决,看来稍轻一些的举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任何两可或是转圜之类的做法也是不能满足要求的——一个是军官,是中尉,他拥有小小的特权能够在那儿说一声你们上,至少是可以让他指挥的那个排冲在自己的前面;另一个是小兵,他把肩胛被打穿的那位军官背在背上,当时整个团在匹兹堡兰丁[20]北佬的炮轰之下撤退,把这军官弄到安全地带,显然为了惟一的一个目的:继续监视两年,同时写信给朱迪思告诉她他们两人全都活着,仅此而已。

“再说朱迪思。她现在独自一人过日子。也许她从上一年那个圣诞节以来甚至从上两年、上三年、四年前起就是一个人过的,因为虽然萨德本此时已随着他和沙多里斯的那个团出征,而那些黑人——也就是那些野种,他用他们创造出萨德本百里地庄园——已追随南来的头一支北佬军队穿越杰弗生镇而去,她倒决不是生活在孤独之中,首先,有在窗板紧闭的房间里躺在病榻上的埃伦,她以那种吃惊与消极的不理解态度在等死,这自然需要像对待幼婴似的给予毫不松懈的关注;其次,她(朱迪思)还得和克莱蒂一起开辟与伺弄一块勉强称得上菜园的土地,好让大家活下去;还有沃许·琼斯呢,他住在河床洼地里一个废弃、衰朽的打鱼棚里,那还是在头一个女人——也就是埃伦——进入萨德本的房宅也是最后一个打鹿与熊的猎人退出去之后萨德本盖的,这时候萨德本允许沃许跟他女儿还有那外孙女小娃娃在这儿住,让他干园子里的重活,时不时得给埃伦与朱迪思后来只是朱迪思送去些鱼和野味,沃许如今甚至还进入大宅子呢,而在萨德本出征之前他可从未到过比厨房后面那个喝斯卡珀农红葡萄酒的凉亭更挨近宅子的地方,在凉亭里星期天下午他总跟萨德本从泉水桶里镇凉的小口大肚酒坛里喝酒,这泉水是沃许从几乎一英里以外拎来的,萨德本躺在桶板编就的吊床里说话,沃许背靠一根柱子蹲着,时而发出格格笑声时而哄然捧腹;——不,朱迪思日子过得并不孤独,当然也不懒散:还是同样那张看不透的、镇定的脸,只不过如今显老了点儿,也瘦削了一些,这张脸曾和她父亲的脸一起出现在进入镇子的马车里,那是在大家得知她的未婚夫与哥哥夤夜离家出走后的一个星期之内,为何出走、去向何方无人知晓也没人打听,正如此时她进城时没人打听一样,她一身翻改过的衣服,当下所有南方女子都这样穿,仍然坐马车只是如今拉车的是单匹骡子,再往后是一头拉犁的骡子,很快就会换成拉犁的骡子,而且再没有赶车的车夫了,套上骡子就赶车出来,和别的妇女一起来到——这时候杰弗生镇上已经有伤兵了——什么也没有的医院,在这里她们(娇生惯养的黄花闺女,有身份的、从来就无所事事的大闲人)她们清洗、包扎陌生伤兵和死者自己弄得污秽不堪的肢体,并把她们出生房子里的窗帘、床单和桌布做成绷带;——大家谈论自己的儿子、兄弟和丈夫,也许还声泪俱下,至少信心与消息总是有的,这时,没有人问她的哥哥与心上人情况怎样;她也是在等待,和亨利、邦一样,也不知是等待什么,可是跟亨利、邦不同的是,她连为何要等待都不知道。接下去埃伦去世了,这只某个被遗忘的夏天的蝴蝶实际上不存在已有两年了——这只没有实体的外壳,这只不受任何变更或分解影响的阴影因为它本来就是没有一点点分量的:埋下去的不是什么遗体,仅仅是一个形象,一些回忆,在某个安静的下午隐入了那片杉树林,没有钟声也没有柩车,轻若粉尘却不可理喻地躺在一千磅重的大理石墓石下面,这墓石是萨德本(如今是萨德本上校了,因为上一年团指挥官年度选举时,沙多里斯给罢了官)让团里的粮秣车从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拉回来的,俯临一片稀稀拉拉的荒草,朱迪思告诉他说这就是埃伦的墓。这以后,她的外祖父去世了,是关在钉死的自家阁楼里饿死的,朱迪思无疑曾邀请罗沙小姐来乡下萨德本百里地住不过罗沙小姐拒绝了,显然也是在等待着这封信,四年以来从邦那里直接发出的第一个字,而在她于母亲墓石旁也埋下了他的一个星期之后,她亲自把信带到镇上,坐着一辆两轮马车,不过是骡子拉的,如今她和克莱蒂都已学会牵牲口与套车了,她把信交给你奶奶,自愿主动地把信带给你奶奶,她(朱迪思)此时从不去看望任何人,此时她没有朋友,无疑跟你奶奶一样不明白为何她非要选中你奶奶交出那封信;到这时候她可不是瘦削了而是憔悴,现在透过枯槁的、科德菲尔德家的皮肉的确可以看清萨德本家的头颅轮廓了,那张脸早就忘却怎样才能显得娇嫩,不过仍然是绝对看不透,绝对不动声色:没有穿丧服,甚至没有显露出忧伤,于是你奶奶说,‘我?你要我保存它吗?’

“‘是的,’朱迪思说。‘或者是把它毁了。随你的便。你想看就看,也可以不看如果你不想。因为你这个人不惹人注意,你懂了吧。你让自己生下来,你努力这样做却不明白为什么惟独你一直在这样努力,你是在同一个时间与许多人一起出生的,跟他们全都混在一起,就像你想要,你一定要移动有绳索牵着的你的胳膊和腿,可是同样的绳索也跟所有别的胳膊、腿拴在一起,那些人也都想动,他们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绳索不听自己的使唤,就像五六个人都想在同一部织机上织一块地毯,只是每人都想把自己的图案织进去;这肯定成不了事,你当然清楚,否则装配起织布机的那些位。就该能把事情安排得稍好一些了,可是这事又非做成不可因为你不断试着做或是只得不断地去试可是接下去突然之间一切都完了你留下的一切仅仅是一大块石头[21],上面有刮擦的痕迹,倘若有人记得要把那块大理石刮擦几下并且树立起来或是有闲空这样干的话,这以后雨落在它上面太阳晒在它上面过了些时候人们甚至都不记得那名字也不记得刮擦出来的符号想说明什么了,但这也无关紧要。因此说不定假如你有谁可以去看望,越陌生越好,要给他们一些东西——一张纸片啦——某些东西,任何东西,它本身不见得有什么意义而他们甚至也不会读它,保留它,连花点力气去扔掉它或是毁掉它都懒得,但至少它还会是某样东西因为它也算有过这么件事,能让人记得即使仅仅因为曾从一只手传到另一只手,从一个人的头脑传到另一个人的头脑,再说它至少是些刮擦出来的痕迹,某种,某种能在什么东西上留下记号的东西,这东西曾经存在理由是某一天可以死去,而那块大石头却不能现在存在因为它永远也不能成为曾经存在因为它永远也不可能死去或是灭亡……’于是你奶奶盯视着她,盯视着这张看不透、平静、绝对安详的脸,并且高声喊道:

“‘不!不!不能那样!想想你的——’而盯望着奶奶的那张脸,什么都明白,仍然安详,连一点愤慨都没有:

“‘噢,我?不,不会那样做的。因为总得有人照顾克莱蒂,不久后还要照顾父亲,他回家后是要吃要喝的,因为事情不会拖得太久了他们如今已经开始相互开火了。不,不会那样做的。女人不会为了爱去做那样的事。我甚至也不相信男人会那样做。现在不会,至少是。因为现在没有任何多余的空间,可以让他们去,不管那是在什么地方,如果真有这样地方的话。那儿准是已经满满登登的了。客满了。就像那是一个剧场、一个歌剧院,假若你指望找到忘却、消遣和娱乐的话;又像一张已经太挤的床,假如你想要找一个机会可以安安静静躺下,睡呀睡呀睡呀’——”康普生先生移动了一下。昆丁半欠身子,从他手里接过那封信并在昏黄、虫子弄污的灯罩下打开它,小心翼翼的,仿佛那张薄片,那张干枯的方页,不是一张纸而是还保留着原先形状与体态未经触动的灰烬:与此同时康普生先生的声音还在继续但昆丁却已听而不闻:“现在你能明白我何以,说他爱她了吧。因为还有别的信,为数不少,华丽、花哨、慵倦、频繁而且言不由衷,让人亲手递交,穿过奥克斯福与杰弗生之间的四十英里,在那头一个圣诞节之后——一副大都会浮华少年懒洋洋细巧精致的奉承(对他来说,还不是废话一篇)姿态,对着那位村姑——而这村姑却自有女性深刻与绝对无法解释的平静、耐心的超凡洞察力,在其面前,大都会浮华少年虚夸的装腔作势不过是顽童的滑稽小动作而已,她收到这些信却不理解它们,甚至都不等下一封信来就把它们扔掉,尽管它们文词、比喻上都极尽花哨、华丽之能事甚至装腔作势得令人生厌。然而却保留了这一封,这封准是在四年间隔之后像平地一声雷般收到的,她认为这一封值得交给一个陌生人保存,或是不保存,读,或是不读,连这也由陌生人视情况而定,以便留下那刮擦的痕迹,那在‘湮没’的空白表面上不消褪的记号,而湮没恰恰是我们所有人都注定要得到的命运,关于这一点她曾说过——”;昆丁听着但是却没有用心往里听,他在辨认那淡淡的细长的字迹,这不像是由一只曾是活生生的手写在上面的而像是一个投影,在他看的前一瞬间显现在纸上,当他仍然在看时可能就变淡与消失不见:是死去的语言在说话,经过那样的四年然后又过了几乎五十年,温文尔雅、讥诮得古里古怪以及无可救药地悲观,既无日期也不见称呼与签名:

假若我称此信乃是来自失败者,更不用说是来自死者的一个声音,小姐定能看出,我对你我双方均无侮辱之意。事实上,如果我是一位哲学家,我应该从小姐此时手持之信演绎与推论出对时代的一个不寻常与机敏的评论以及对未来的预卜——此笺系一便条纸,小姐可见到上有日期为七十年前之最佳法国水印,乃是从一破落贵族洗劫殆尽的大宅里抢救(小姐愿说是偷亦未尝不可)而出;用的墨水则是不到十二月之前新英格兰一家工厂生产出来的上好火炉上光水。是的,确是火炉上光水。这是我们的战利品:它本身又是另外一个故事。请想象一下,我们,各色人等组成的一群人形稻草人,我不愿用饥饿二字因为对于一位女士,有身份的也好平头百姓也好,在我主诞生后的一八六五年地处梅森-狄克森线[22]之南,提这两个字纯属多余,就如同说我们是在呼吸一样。我也不愿说是衣衫褴褛或者甚至是连军鞋都没有,因为我们缺少二者很久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只不过,感谢上帝(此事倒恢复了我的信任,也许不是对人性的信任但至少是对人的信任)人其实并没有习惯于艰苦与匮乏:仅仅是头脑,是粗野、无所不吸收的、腐肉般沉重的灵魂,才会变得习惯;肉体本身,感谢上帝,从来不会厌恶对肥皂、干净内衣的那种习惯已久的良好感觉,也不会反对让脚跟与土地之间隔着一些什么以便使自己的脚与兽足能有所区别。因此就算我们需要的仅仅是军火吧。那么,想象一下我们,一群稻草人怀着以稻草人的狠劲构想的一个乱七八糟的计划,这种拚命精神不单必须起作用而且确实起了作用,原因是在人或是天堂的面前已绝对没有可选择的余地,不论地面上还是地底下都没有一个安身之处,让失败可以稍作休整、喘息或是葬进坟墓与陵冢;且说我们(这些稻草人)把东西搬下来,兴高采烈,吵闹异常是更不消说了;想象一下,我说,那战利品、猎获物吧,装得满满的十辆没有武装押送的随军商旅车,众稻草人把一个一个又一个漂亮的箱子推下车,每一个箱子上都印着那个U与那个S,四年来,这两个字母对我们来说就是肥肉的象征,谁打赢便取而食之,是饼和鱼[23],有如往昔那光辉的前额,又像那荆棘冠冕[24]的光环;众稻草人用石块、刺刀甚至光赤赤的两只手来对付箱子,终于把它们弄开你道是找到了——何等宝物?火炉的上光水。不知多多少少加仑最佳火炉上光水,没有一箱生产期是超过一年的,无疑,准是按照某项迟到的修正战地命令仍然想追赶上谢尔曼将军[25],让他在纵火烧房宅之前先把炉子擦亮呢。我们笑得直不起腰。是的,我们大笑不止,因为在这四年里我至少学会了这一点:还真的要有一个空空如也的肚子才能笑得出来,只有当你是挨饿或是担惊受怕的时候你才能从大笑中攫取出某些最终要义,正如只有枵饥的肚腹才能从酒里攫取到某些最宝贵的精华一样。不过至少我们有火炉上光水。我们有许许多多。我们拥有得太多了,因为要说我非说不可的话无须费多大力气,这你也是明白的。因此虽然不是什么哲学家,我得出的结论与占出的卜兆是这样的:

我们等待得太久了。你定会注意到我可没有侮辱你,用我等待得太久了这样的言辞。因此,既然我没有用只有我一人等待这样的话来侮辱你,我也就不再添上等着我这一句了。因为我说不准何时可以指望回来。因为曾经如何是一回事,而现在不是因为它已经死了,它一八六一年就死了,因此如今怎样——(啊,他们又开起火来了。这——我是说提这件事——也是多余的,就像提醒该呼吸了或是军火没有了一样。因为有时候我觉得交火从来就没有停下过。当然,它没有停过;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后来就再也没有交火了,四年前有过一次枪炮声大作,它响过一阵后来就给遏制了,用昂起的炮口催眠昂起的炮口,它自身那惊愕不已的姿态被凝定下来,再没有重复出现过,如今惟有刺耳惊叫发出的回声受到一名疲惫不已的哨兵滑膛枪掉地声或是那虚脱的身体自行倒地声的撞击,传到空中覆盖着大地,当初枪炮声就是在这里响起的,它必须留在这里因为天宇下没有别的空间愿意接受它。这么说天又要亮了而我也必须打住了。打住什么?你会说。自然,是思想、回忆——注意我并未说,希望——;再一次在时间上没有界限与疆域限制的某个阶段里成为一个集体中没有思想、没有理性的一份子、一个成员,这个集体即使在四年之后,仍旧沉浸于以及显然是痴迷于对往昔和平与丰饶的回忆之中,其阴郁与无法动摇的痴心程度令我无比钦佩,回忆中的那香味与声音的具体名称我怕是不能一一记得了,这种沉迷甚至能对缺只胳膊少条腿的威胁都不太在乎,仿佛是拥有某种秘密获得、绝对可靠的不死的承诺与信念的。——不过真是得结束了。)我说不准何时可以指望我回来。因为如今怎样又是另一回事因为当时它甚至都还未出生。而且因为你如今拿在手里的这张纸中古老南方最优秀的事物是已死去的,而你所读的这些字是用新北方最佳(每个箱子上都这么说,是最佳上好的)产品写成的,北方已经战胜,因此,不管它喜不喜欢这种状态,它必将存在,我现在相信你和我,说来也奇怪,会包括在必定要活下去的人群之中。

“这就是全部,”康普生说。“她收到信便和克莱蒂一起用碎料子缝制结婚礼服和婚纱——这些碎料子本来打算也应该拿去做绷带的可是却没有拿去。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许他告诉过亨利这件事,在信发走之前给亨利看过,也许他没有这样做;也许仍然就只是观察和等待,这一个对亨利说我等待得够久的了而亨利则对他说那么说你宣布解除吗?你解除吗?而他就说我不解除。到现在已有四年了,我一直提供机会让我自然而然给解除掉,可是看来我是注定要活下去的,她跟我两个都是注定要活下去的;——这番对抗与最后通牒是在一处露营地的篝火旁发出的,最后通牒的正式宣布则是在他们两个几乎得肩并肩地通过的大门口前面:一个很平静,循规蹈矩,说不定甚至是毫不反抗,直到最后一刻也是个定命论者;另一个则毫无自责之意,满腔深深的、执拗的忧伤与绝望——”(昆丁像是真的能见到他们,在大门口面对着面。大门里面原来是个花园,如今一览无余,杂乱不堪,显得粗野荒芜,有一种梦幻般遥远与吃惊的气氛,像是刚从麻药下醒过来的人那张没刮胡子的脸,这片荒地一直延伸到一所大房子的跟前,那里面有个年轻的女子穿着偷偷省下来的碎料缝成的结婚礼服在等待,这大宅也有那种风化剥蚀的荒凉气氛,倒不是给敌方进占过而是成了水灾后流落在一潭死水里一副被遗忘的贝壳——一副空骨架,内里的家具、地毯、亚麻布和银器像涓涓细流似的慢慢流失,以帮助伤残、痛苦的人死去,他们即使命在旦夕,也都清楚,事已至此,牺牲与受苦都是徒劳的了。那两个人骑在两匹瘦马的背上,面对着面,两个男子,都还年轻,涉世不深经历风雨也还不久,满打满算也不能说老但已有老人的眼睛,头发蓬乱,面容憔悴黧黑,仿佛用青铜铸成,而塑造冶铸的那只手却非常节俭甚至啬刻,穿的是褴褛百衲的灰军服,经过风吹日晒,颜色已如枯叶,一个戴着失去光泽的军官穗带,另一个只有普通士兵的袖口,架在鞍鞒上的手枪还没对准谁,两张脸很平静,声音甚至都未升高。你可别越过这根门柱的影子,这根树枝,查尔斯;那位说我这就越过去,亨利)“——接下去是沃许·琼斯来到罗沙小姐的大门口,坐在那匹没有鞍子的骡子背上,朝着洒满阳光和平安宁的街头,大声嚷叫,‘你是罗西·科德菲尔德啵?那你最好赶紧上那头去。亨利果真把那臭法国佬给崩了。没气儿了,都跟半扇牛肉差不离儿了。’”

* * *

[1] 古代生活在欧洲东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他们所制马匹、篷帐和车辆的饰品风格独特,多用赤金铸造,不列颠博物馆有收藏。

[2] 当时白糖价昂,黑人与穷白人只能以从甘蔗榨出的粗糖浆替代。

[3] 指身份较高的男子与身份低的女子的婚姻,女方承诺保留原有身份,子女不得继承父亲财产、头衔等。

[4] 印第安人的一个部族,原住在福克纳所写地区里居住的契卡索族的南面。

[5] 威廉·布莱克斯通(1723—1780),英国著名法学家,所著《英国法释义》被英美法学界尊为法学权威著作。

[6] 爱德华·柯克(1552—1634),英国著名法学家。

[7] 英国剧作家尼古拉斯·罗(1674—1718)作品《美貌的忏悔人》(1703)里的人物,是一个专门诱骗女人的浪子。

[8] 原文大写,指密西西比河。

[9] 西欧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为一浪荡青年,专门诱骗少女,并作出伤天害理之事。莫扎特、莫里哀、拜伦等均将他的形象写进作品。唐璜损害了他所爱的人,邦正好与其相反。下文即指此点。

[10] 这三个名字都源自古希腊罗马神话或历史,都有显赫的身份。朱诺是朱庇特之妻,是女主神;密赛莱娜是皇帝克洛蒂乌斯第三个妻子,以荒淫无度闻名。克罗里音近克罗里斯,这是希腊神话中的花神。这些名字用作女奴名显然有反讽与嘲谑之意。

[11] 指混血妓女。下面还提到老鸨与拉皮条者。

[12] 新奥尔良曾是法国属地,那里有不少法裔居民,故有此语。

[13] 在美国内战前,决斗在新奥尔良仍甚流行。

[14] 这里指的是一千个白种富有男人所养的一千个混血侍妾。

[15]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0章29节:“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么?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16] 新奥尔良属路易斯安那州,在密西西比州的南面。1860年圣诞节亨利离家出走,和邦一起去新奥尔良。1861年春他们回到密西西比州。

[17] 布尔溪在弗吉尼亚州北部马纳萨斯附近。1861年7月21日这里发生了南北战争中第一次重大的战斗。北军伤亡三千,南军伤亡近两千。

[18] 指穷苦白人农民,由于长期在烈日下劳动,他们的后脖必然发红。这是一种轻蔑的称呼。

[19] 希腊神话中牲畜、鱼群与植物的繁衍之神。后被视为好色与猥亵的象征。

[20] 地名,在田纳西河边。1862年2月南北两军在这里进行了南北战争中的第二个大战役即夏洛战役,结果北军获胜。双方各死伤一万人。

[21] 指墓石,下面所说“刮擦”指铭刻的文字。

[22] 马里兰州与宾夕法尼亚州之间的分界线,亦即不蓄奴州与蓄奴州之间的界线。梅森与狄克森是当初勘定界线的两位英国科学家的名字。

[23] 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5章35节:“他(耶稣)就吩咐众人坐在地上。拿着这七个饼和几条鱼,祝谢了,掰开,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众人都吃,并且吃饱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共有四千。”

[24] 指受难时的耶稣。《马太福音》第27章28节:“他们给他(耶稣)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带子放在他右手里。”前面所说的“前额”,当指耶稣的眉额。

[25] 谢尔曼将军(1820—1891),内战时期联邦军将领,曾参加布尔溪、维克斯堡等战役,率军横越佐治亚州,攻克亚特兰大(1864),于1869年任陆军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