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 第十六章

我满脑袋还是乔治·巴恩威尔的身世遭遇,因此开头不免认为这次姐姐突遭袭击,我也少不得有些牵连——不管怎么说吧,我好歹总是她的至亲,谁都知道我受了她不少恩惠,因此我当然要比旁人多一些嫌疑。不过到了第二天早上,在光天化日之下重新考虑了这件事,又听了各处七嘴八舌的议论,便另有了一种较为合情合理的想法。

据说昨天晚上,乔在三船仙酒家抽烟,从八点一刻待到九点三刻。他外出的那阵工夫,姐姐是站在自己厨房门口,有个农民回家路过我们家门,还和她道过晚安。据那人说,他看见我姐姐时,准是在九点钟以前;再准确些,可就说不上来了(他自己何尝不想尽量说得准确,可是愈搞反而愈糊涂)。九点五十五分,乔赶到家就看见姐姐给人打得躺在地上,便连忙叫人来帮忙。当时炉火并不见得怎么不旺,没剪的烛花也不见得怎么长,只是蜡烛已经给吹灭了。

屋子里上上下下不短一件东西。点蜡烛的那张桌子正好是在门口和姐姐之间,她被凶手击倒时,正面朝火炉站着,烛光是在她背后。厨房里除了蜡烛给吹灭了之外,要说还有什么别的混乱,也无非是她自己倒下时撞乱了些东西,地上还有些血迹。现场倒是留下了一件大可注意的罪证。事情是这样的:她是被人用圆头的重家伙打的,后脑勺上和脊椎骨上着了几下,她就扑面倒在地上,这时凶手就又拿个什么重家伙使劲扔在她身上。乔抱起她时,在她身旁的地上发现了一副用锉锉开了的、罪犯戴的脚镣。

乔用铁匠的眼光仔细察看了这副脚镣,说这件家伙锉开已经不是一朝一夕了。事情追到了水牢船上,水牢船上来人查看了这副脚镣,完全证实了乔的看法。脚镣无疑是水牢船上的东西,至于是什么时候从水牢船上带出来的,来人也不敢断定,不过他们认为这肯定不是昨天晚上那两个逃犯戴的。何况,那两个逃犯之中有一个已经被逮住,他腿上的脚镣明明还在。

我心里有数,这时自己就得出了一个结论。我认为这副脚镣就是我那个逃犯的一副——他在沼地上锉脚镣,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可是我认为这一次拿脚镣伤人,决不是他干的。我又想到另外两个人身上去:一个是奥立克,一个是上次在酒店里故意拿锉向我一露的那个陌生人,我认为这副脚镣一定是落在他们哪一个的手里,这一回就拿来行凶了。

先说奥立克:那天他的确到镇上去了,我们在关卡上遇到他时,他跟我们说的的的确确都是实话;有人看见他整个黄昏都在镇上逛荡,上过好几家酒馆,跟好些人在一起喝过酒;而且他又是跟我和伍甫赛先生一同回来的。因此,他除了上午跟姐姐吵了一架之外,便再没有什么疑窦可言,何况姐姐跟他吵架向来就是家常便饭,姐姐跟谁没吵过几架呢!再说那个陌生人:如果他是回来取那两张钞票的,那根本不会引起什么争执,因为姐姐早就想要归还给他了。而且,事实上当时也并没有发生什么争吵,凶手进来悄无声息,出人不意,姐姐还没有来得及回过头来,就给打倒在地上了。

一想到这件凶器竟是由我供给的,虽说并非有意,总也不免毛骨悚然;可是,要说不是我提供的吧,又难以自圆其说。心里说不出的不自在,一再反复考虑,究竟要不要把童年时代附在我身上的那股邪魔索性彻底驱除,原原本本向乔说明那件事的曲折经过。这样一连好几个月,每天都是考虑再三,最后作出决定,认为断不可说穿,可是到第二天早上,一切又得重来,又得重新跟自己打肚皮官司。肚皮官司打到最后,终于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件秘密已经年深月久,和我结为一体,血肉难分,我怎能忍痛割下这块肉呢!这件事既已招来了这样大的乱子,一旦说穿,乔要是信以为真,那可比不得往日,他一定非和我疏远不可,这是我第一层顾虑;不仅如此,我所以欲言又止,还另有一层顾虑,那就是我怕乔根本不相信有这回事,会说这又是小狗、小牛肉片那一套,完全是异想天开的捏造。当然,最后还是苟且因循,不了了之。(遇到这种事,人总是要在正道和邪道二者之间彷徨不定,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我决心今后如果再有机会可以帮着查获凶手,一定不失良机,把真相和盘托出。

地方巡警和来自伦敦弓街(1)的警官(这看得出来,因为当时伦敦警察都还穿红背心,这种装束目前已经绝迹)在我们家的周围转了一两个星期,我听人讲到、从书上看到,凡是这一类官府遇到这一类案子,都有一套例行的公事,在这方面他们倒是干了不少。他们拘捕了好几个人,可显然都捕错了,原来他们脑筋动了不少,却尽打些错主意,不是根据实际情况想办法出主意,却是死活要叫实际情况凑合自己那一套主意。他们还在三船仙酒家门口布置了岗哨,脸上的神色一个个都是既机灵又稳重,引得附近的人们无不赞叹;喝起酒来也很神秘,几乎和他们捉拿凶犯的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个比方也不尽贴切,因为犯人根本没有拿获。

这些官府老爷撤走以后又过了好久,姐姐还是病势沉重,卧床未起。她眼睛出了毛病,明明是一件东西会看成好几件,手边明明没有什么茶杯酒杯,竟会动手去拿茶杯酒杯;记忆力也大有问题;说起话来谁也听不懂。后来虽说有些起色,可以让人扶着下楼了,可是还得随身带着我那块石板,以笔代口,向人传话达意。但是她的拼法马虎得要命(且甭提她的字写得有多坏),乔的读音又随便得出奇,双方打起交道来往往纠缠不清,无奇不有,只得要我去解决。我自己也往往会出错:“药物”错当成“羊肉”,“乔”当成“茶”,“咸肉”当成“面包师”(2),这种误会还算是最微不足道的呢。

她的脾气倒是大大改好了,耐得住性子了。她的手脚挪动起来变得哆哆嗦嗦,好像犹疑不定的样子,这个毛病不久也就生了根了。后来,她往往每隔两三个月一次,总要用手捧住脑袋,之后便显出一副闷闷忧忧的模样,大有精神失常之态,要过一个星期左右才好。我们不知道该找个怎样的人来侍候她才合适,最后总算机缘凑巧,才丢下一件心事。原来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那种养成已久、根深蒂固的生活习惯,现在终于彻底丢掉了,于是我们便把毕蒂请到家里来服侍姐姐。

大约是姐姐重到厨房一个月以后,毕蒂提着她那只斑斑点点、装着她全部家当的小箱子来到了我们家里,成了我们一家人的福星。对乔来说,尤其是福星,因为我这位可爱的老朋友好不可怜,成天看着他那瘦得不成样子的妻子,心都碎了,晚上侍候她时老是回过头来,一双蓝眼睛泪汪汪的,对我说:“匹普,她从前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女人呀!”毕蒂一来,就由毕蒂照料姐姐,她十分灵巧解事,好像姐姐从小就让她摸透了性格似的;从此乔的日子才算过得安宁些,不时到三船仙去调剂调剂,裨益身心。只有干警察那一行的人性格特别,他们对于可怜的乔都或多或少有些怀疑(幸亏乔本人一直蒙在鼓里),并且全体一致认为他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乔这样莫测高深的人。

毕蒂一担任起这项新的职务,就解决了一个我怎么也解不开的难题,立下了第一件功劳。说起这个难题,我不能说没有勉力以赴,可惜毫无成效。事情是这样的:

姐姐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石板上写出一个奇形怪状的字母,有点像个“T”字,写完就迫不及待地要我们一定把这个给她找来。我猜不出这究竟是件什么东西,从Tar(柏油)猜到Toast(吐司),猜到Tub(桶),凡是“T”字打头的东西都猜遍了,结果都是枉费心机。后来又想到她这个符号看上去像一把锤子,便朝她耳朵里兴冲冲地喊:“锤子!锤子!”她居然用手捶起桌子来,那神气好像表示我有点说对了。于是我把家里所有的锤子一把又一把都拿到她的跟前,结果还是劳而无功。接着我又想到丁字形的手杖跟她画的那个符号形状十分相像,便到村里去借了一根来,蛮有把握地送到她面前。她一看就把头大摇特摇,弄得我们都吓坏了——她身子已经衰败到这个地步,三摇四摇怕不会把脑袋从脖子上摇下来!

幸亏后来姐姐发觉毕蒂善于体会她的心思,便把那个神秘的符号又重新画在石板上。毕蒂望着这个符号沉思默想,听着我的解释,望着姐姐沉思了一会儿,又望着乔沉思了一会儿(“乔”这个字头一个字母是“J”;石板上总是以“J”字代表乔),然后就奔到打铁间去,乔和我两个人也跟着去了。

毕蒂兴高采烈地嚷道:“有了,准错不了!你们还不明白吗?她是要找他!”

奥立克!不是他是谁!原来姐姐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只得画出他的铁锤来作代表。我们向奥立克说明了缘由,要他到厨房里去一次,他慢吞吞放下铁锤,先用胳膊抹了抹脸,然后又撩起围裙来抹上一把,这才磨磨蹭蹭走出打铁间,像流浪汉一般怪模怪样、有气无力地屈着两个膝盖,叫人一看就认出了他。

说老实话,我本以为姐姐要申斥他一顿,结果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不禁大失所望。姐姐反而迫不及待地表示要和他言归于好;一看见终于把他叫来了,就显得十分高兴,还做了个手势叫我们拿酒给他喝。又端详着他的脸色,仿佛一心指望能够从他脸上看出他乐意接受这次款待;总之,想尽了一切办法表示希望与他和解,一举一动之中都流露出学童向严厉的老师低声下气告饶求和的样子。从那天起,姐姐简直没有一天不在石板上画铁锤,奥立克也几乎没有一天不磨磨蹭蹭走进来,倔头倔脑地站在她跟前,好像也跟我一样摸不清是怎么回事。

【注释】

(1)弓街:在伦敦沽文园附近,现仍为市中心警察法庭所在地。

(2)药物(medicine)——羊肉(mutton);乔(Joe)——茶(tea);咸肉(bacon)——面包师(baker);这三对字的原文的音、形,皆略有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