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第十七章

很快,我听到冲外面大声说:

“安静一下,小子们!谁在那儿?”

我说:

“是我。”

“你是谁呀?”

“乔治·杰克逊,先生。”

“你来做什么?”

“没什么,先生。我就想打这儿过去,可这些狗挡住道儿不让我走。”

“嘿,这深更半夜,你在这儿偷偷摸摸干吗?”

“我可没有偷偷摸摸,先生。我刚才从汽船上掉进河里了。”

“嗬,从船上掉下来了,是么?哎,来个人点根火柴看看。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乔治·杰克逊,先生。我只是个小孩子。”

“听着,只要你没撒谎,就不用害怕——谁也不会伤害你。可你千万别乱跑就好。谁去把鲍勃和汤姆叫过来,把枪拿来。乔治·杰克逊,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的,先生,没别人。”

然后,我听见屋里有人走动,还看见点上了灯。那人大声说:

“快把灯拿走,贝齐,你这老笨蛋——没脑子么?快搁到大门后面地板上去。鲍勃,你和汤姆一准备好,就各就各位吧。”“一切准备好了。”

“那么,乔治·杰克逊,你认识谢泼德森这家人吗?”

“不认识,先生——从来没听到过。”

“好吧,不管真假。现在,就准备好。往前走,乔治·杰克逊。要小心,别急——慢慢走。如果有人跟着你,让他站在后面别动——他只要一露面,准叫他吃枪子儿。好了,来吧。慢慢走过来,你自个儿推开门,就推开个缝儿,能挤进来就成,明白了吗?”

我一步步走过去,就是想快也快不了,慢慢地往前迈,周围安静极了,我觉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些狗不发出声音,可是它们紧跟在我身后。等我走到那个三层木台阶的时候,听到里面拧开了门锁,卸下了门杠,拉开了门栓。我把手搭在门上,推开了一点儿,然后又推开了一点儿,就听见有人说:“好了——把脑袋伸进来。”我老实地照办了,可心里直嘀咕,也许他们会让我脑袋搬家的。

蜡烛放在地板上,他们都在屋里,眼睛全盯着我,我也看着他们,就这么互相盯了十几秒钟。三个大汉举枪瞄着我,当时,吓得我直缩脖子。年龄最大的一个有六十来岁,另外两个三十多岁——三个人长得都很帅气——还有个面目和善的白发老太太,她身后还有两个年轻女人,我看不清楚。那位老先生说:

“好了,我看没什么事。进来吧。”

我刚进门,老先生就把门锁上,顶上了门杠,插上了门栓,让那几个年轻人拿着枪进来,大家就都进了客厅,里面地板上铺着一块布条编的新地毯,他们进来后就都站到了一个角落里,那里离窗户较远——这一边直接就没有窗户。他们手里拿着蜡烛,认真地把我打量了一遍,一起说:“哎,他不是谢泼德森家的人,长得完全不像。”然后老头儿说要查看我身上有没有武器,并且说他这么做并没有什么恶意,叫我别奇怪,他只是想弄清楚罢了。所以他没有看我的口袋,只摸了摸外面,就说没问题。他叫我不要害怕,随便点儿,把我自己的事从头说一遍。可是那位老太太说:

“天哪,索尔,这可怜的孩子身上全是水,他也许饿啦,你怎么不问问人家呀?”

“是啊,雷切尔——我忘了。”

老太太接着说:

“贝齐(这是个黑女人),你快去给他拿点吃的东西来,这个可怜的孩子,快去啊。哎,你们两个姑娘,谁去把巴克叫起来,告诉他——啊,他过来了。巴克,快带这小客人去把湿衣服换下来,拿你几件干衣服给他穿上。”

巴克大概和我年纪差不多——也就十三四岁,却比我高一点儿,他只穿着件衬衫,头发乱糟糟的。他打着哈欠走进来,还用一个手使劲揉眼睛,另一只手拖着一支枪。他说:

“这是不是谢泼德森家的人?”

大家都说不是,虚惊一场。

“哼,”他说,“如果真是谢泼德森家人,我非敲死他一个不可。”

他们都放声大笑起来,鲍勃说:

“嘿,巴克,你动作太慢,要真是他们的话,也许早把咱们的头皮都剥了。”

“哼,谁也不去叫我一声,真是的。你们老看不起我,有事也不让我干。”

“别介意,巴克,好孩子,”老先生说,“让你干的事多着呢,有的是好机会,不要为这伤心啦。这会儿就去吧,按你妈说的做。”

于是我们上楼来到他的房间,他替我找了一件粗布衬衫,一件短上衣,一条裤子,我都换上了。穿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还没回答,他就给我说起他的事来了,说他前天在树林里捉到一只喜鹊和一只小兔,还问我蜡烛熄灭的时候,摩西在哪儿。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以前根本没听说过。

“那么,猜一下。”他说。

“不知道的事,怎么个猜法儿?”我说。

“可你还是可以猜呀,对不对?一点儿都不难。”

“哪个蜡烛?”我问。

“嗯,哪个都行。”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我说,“他在哪儿?”

“嗨,他在黑暗里面呀!否则还能在哪儿呢?”

“喔,既然你知道,怎么让我猜?”

“唉,真见鬼,你就看不懂这是个谜语吗?我说,你准备在这儿住多久?你就留下来吧。在这儿能玩儿个痛快——不用上学。你有狗吗?我有一条狗——它能跳到水里,把你丢进去的小木头片拣回来。你星期天喜欢梳头吗?喜欢做这些傻里傻气的事吗?我才不做,可是妈妈老叫我做。这条旧裤子真他妈的差劲,我看我还是穿上吧,不过我宁可不穿,这裤子特别厚。你全穿好了吗?好极了,跟我来,伙计。”

冷玉米面包,冷咸牛肉,黄油和奶酪——这些就是他们在那儿给我准备好的食物,我从没吃过比这更好的食物哩。所有的人都抽玉米秆烟斗,除了那个黑女人和那两个年轻女人不吸,黑女人已经回去了。他们抽烟,聊天,我一边吃一边也和他们说话。两个年轻女人身上裹着被子,长头发垂在身后。他们都问我问题,我告诉他们我家住在阿肯色州顶南头的一个小农庄里,我姐姐玛丽安跟人私奔了,后来跟人家结了婚,就再也没有消息了。比尔去找他们,结果他再也没音信了。汤姆和莫特死了,然后家里就没别人了,就剩了我和爸爸,他一辈子倒霉,穷得叮当响。他一过世,我就把所有的东西拿上离开了家,因为那农庄不属于我家的。我买了统舱票,坐船往上游走,不小心从船上掉下来了。我就是这样走到这儿的。他们听完以后,说我可以把这儿当作自己家,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这时候天快亮了,大家都去睡觉了,我和巴克一起睡,早上醒来的时候,真可恶,我把自个儿的名字忘了个干干净净。我躺在床上整整想了一个钟头,巴克醒来后,我就说:

“你会写字吗,巴克?”

“会啊。”他说。

“我敢打赌你不会拼写我的名字。”我说。

“我敢说你会的我全会。”他说。

“那好吧,那你就说说看,怎样拼写。”

“乔—治·杰—克—逊,好了。”他把每个字母都拼出来了。

“好,”我说,“你拼出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呢。我这名字也不算太难拼——不需要费脑筋。”

我暗暗记下了这个名字的拼写法,因为怕他们一会儿叫我拼,所以我必须把它背熟,脱口就能说出来,让人家认为我说惯了。这一家人真是太好了,这房子也真是太棒了。这么好这么气派的房子我在乡下还从没见过。大门上没有铁门闩,也没有带鹿皮绳的木门闩,只安着一个能转的铜把手,和城里的房子一样。客厅里没有放床,可是城里很多房子的客厅里总摆着床铺。有个壁炉,红砖砌的底座,每块砖都擦得很干净,都是用砖头蘸水擦出来的。有时候他们还用一种叫做西班牙赭色的颜料擦洗砖面,就像城里人一样。家里还有黄铜柴火架,一根锯好的木料都能装下。壁炉架正中摆着一个座钟,玻璃面的下半部刻着一幅小镇风景画,当中留着一块圆圆的地方,大概是太阳,可以看到钟摆在这幅画儿后面摆动。嘀嗒嘀嗒的声音听起来舒服极了。有时候来个货郎把钟擦得透明瓦亮,收拾得全然一新,它就能一连敲上一百五十下,直到累得走不动为止。这钟给多少钱他们也不会卖。

对了,座钟每边都有一只怪模怪样的大鹦鹉,也许是用白粉做的,上面涂着不同的颜色。有只鹦鹉旁边还有个陶瓷猫,另一只鹦鹉旁边却是一只狗。用手一按,它们就吱吱叫,可是不张嘴巴,脸不动,并不露出快活的样子。那吱吱的叫声是从它们肚子底下发出来的。它们后面摆着两个撑开的火鸡毛扇子。屋子正中那张桌子上,放着一个漂亮的大瓷篮子,里面堆满了苹果、桔子、桃儿和葡萄,颜色逼真,比真水果还鲜艳得多,不过它们是假的,因为有些破了的地方,露出了瓤子,能看出是一些白粉。

桌子上有一块漂亮的油布面儿,上面是用红白两色画的展开翅膀的老鹰,旁边还画了一圈花边。他们说那是从很远以外的费城带来的。桌子上也整齐地摆着图书,摞在桌子的四个角上。有一本是又大又厚的家庭《圣经》,里面很多插图。有一本是《天路历程》,写的是有个人离开了家,却没说什么原因。这本书我间断地看了不少。里面的话挺有趣,就是不大好理解。另一本是《友情献礼》,里面的东西真是漂亮,有很多诗歌,可我没读那些诗歌,有一本是亨利·克莱的讲演录,还有一本是冈恩医生写的《家庭医药》,书里讲的都是人病了死了该如何如何。另外还有本赞美诗集,还有一些别的书。屋子里有几把木条底板椅子,很漂亮,没有一点儿瑕疵——并不是中间塌下去、到处开了缝儿、像只破筐子的那样椅子。

墙上还挂着图画,大部分是华盛顿和拉斐特的画像,再有些打仗的图画,还有《高原上的玛丽》,和一幅叫做《签署独立宣言》的图画。他们说有些画叫蜡笔画,那是这家一个早已死去的女儿在十五岁时画的。这些画和我原先见过的画有区别,颜色比别的画都黑,有张画上画的是个女人,穿着一身瘦瘦的黑衣服,胳肢窝底下用带子勒得紧紧的,两只袖子中间鼓鼓的,就像棵圆白菜,头上戴一顶黑帽子,像个大勺子,脸上搭着一块黑面纱,又白又细的脚腕子上系着黑带子,脚穿一双小巧的黑色尖拖鞋,很像凿子,她站在一棵垂柳树下面,右手腕按在一块墓碑上,一脸难过的样子,另一只手垂在身边,拿着一块白手绢和一个网袋。这张图画底下标着:“呜呼,此生再难相见。”还有一张画上画的是个年轻女人,头发整齐地拢在头顶上,梳成一个髻,上面插着一把梳子,很像个椅子靠背,她用手帕捂着嘴哭,另一只手里放着一只双脚朝天的死鸟,图画底下写着:“呜呼,再难听到你那婉转的歌喉。”再有张画上画的是一个年轻女人,正在窗前抬头仰望月亮,脸上眼泪直流,手中拿着一封展开的信,信封口上有黑火漆,她还拿着个带链儿的小金盒子用力贴在嘴上,画底下写着:“呜呼,弃我去者终难留。”我认为这些画都不错,可不知为什么,我不大喜欢,因为我本来就很难过,看了这些画儿就更不好受了。每个人都为她死去感到难过,因为她本想画好多这样的画儿,看过她已经画好的画儿,就知道这损失有多大了。不过我反而觉得,她那种性格,呆在坟墓里也许更好呢。她生病的时候,正在画一幅画,他们说那是她最好的一幅画,她每时每刻都在祷告,求上帝让她活到把画儿完成的那一天,可是她并没有如愿。画里是个穿白色长裙的年轻女人,正站在一座桥的栏杆上准备跳下去,长发披散,仰头望着月亮,满脸泪水,她有好多条胳膊,两条交叉抱在胸前,两条伸向前方,两条上举伸向月亮——她本来是打算看看画哪两条胳膊最合适,然后再把别的胳膊全擦掉。可是我前面就说了,她主意还没拿好,人就先死了。现在她家人把这画挂在了她卧室的床头上,每年她的生日,就在上面挂几朵鲜花,平时都拿一小块布盖上。画里的年轻女人样子长得挺甜,挺好看,可惜胳膊画得太多,我觉得很像蜘蛛。

她活着的时候,留有一本剪贴簿,经常把《长老会观察报》上刊登的一些讣告、事故、修行故事剪下来贴在簿子上,还写出些有点独特的诗附在后面。这些诗写得好极了。下面这首诗是她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博茨的男孩写的,他不小心掉井里淹死了:

祭斯蒂芬·道林·博茨

年轻才俊斯蒂芬,

难道竟已死去?

亲人为你泪涟涟,

怎么可能不伤心惨目?

少年夭折为什么,

身体原无疾病;

亲人流泪湿衣裳,

却是命里注定;

未曾得过百日咳,

也没麻疹红斑;

英年早逝太可惜,

却与疾病无关。

一头鬈发多潇洒,

失恋也不气馁;

感冒发烧放不倒,

天天快活活泼。

命运无常惹人泪,

请听我从头说;

可是失足掉井底,

魂魄离了身。

救起挤掉肚里水,

可惜时间太迟;

灵魂飘飘游太虚,

天国自在永世。

埃米琳·格兰杰福特未满十四岁,就可以写出这么漂亮的诗,如果活着,长大了真不知道会多么能干。巴克说她提起笔来就可以写诗,连想也不用想,就跟玩儿似的。他说她笔一挥就是一行,如果想不出下句的韵脚,就直接擦掉这行,信笔另写一行,再继续往下写。她并不只写一个方面的事,不管你叫她做哪方面的诗,她都会,只要是让人伤心的事,她都可以写进诗里。只要有人死了,不管是男女还是小孩子,她总是不等人家的尸体变凉,就能很快把“祭诗”写好。她把这种诗标做祭诗。街坊邻居都说,每到这种场合,第一个到的是医生,第二个到的肯定是埃米琳,最后才是殡仪馆的人——他们总不如埃米琳来得快,唯有一次比她来得早,那是因为她为死者惠斯勒写诗要押这个名字的韵,思前想后一时没有找到。从那以后她不像以前那样了。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生过什么病,可是却一天天瘦下来,没过多久就死了。可怜的女孩,有多少次看她的画看得我心里难受,我就上楼到她住过小屋里,拿出她那本旧得不成样儿的剪帖簿,看看上面帖的东西。这家人我都喜欢,即使死了的也喜欢,所以我不想让我们中间发生不愉快的事。可怜的埃米琳活着的时候,所有死人她就给人家做诗,可临到她的时候,却没人来给她做诗,这可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我自己想尽力给她做上一两首,可我没能,憋了半天也憋不出一句来。他们把埃米琳的屋子都整理好了,所有的东西都按以前摆放,还都是照她的意思摆着,房子好像一直在为她留着。她家有不少黑奴,可老太太不让别人碰这间屋子,她常在里面做针线和念《圣经》。

对了,我刚才还提到那客厅来着,客厅里的窗帘特别好,是白色的,图案也很好,是墙上爬满藤萝的城堡,还有正在河边饮水的家畜。客厅里还摆着一架旧的小钢琴,我猜想里面都是小铁盘子什么的,要是还能听到她们那首《最后一环断了》的歌儿,还用它弹那支《布拉格之战》的曲子,那该多好啊。每间屋子的墙壁上都抹着石灰,地板上也都铺着地毯,整个房子外面都刷着白粉。

这是一座双排房子,两排中间是闲着的地,盖着顶子,也有地板,有时候中午也不用回去吃饭了,真是个身心放松的好地方。没有更好的地方了,吃的也不错,老是堆得满满的,根本吃不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