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 第十一章 小姐的权威

我欣赏她的美貌,但害怕她的智慧。

梅里美[89]

如果于连把时间用于视察客厅里发生的事情,而不是一味夸大玛蒂尔德的美貌,或者情绪激动地对抗这家人天生的傲气(其实玛蒂尔德在他面前已经不大端架子了),他便会明白这位大小姐对周围的人有多大的影响了。谁要是得罪了她,她便用开玩笑给以惩罚,玩笑开得很有分寸,选择也很恰当,表面看非常得体,恰到好处,使人越想越痛,自尊心受伤害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她对家里其他人孜孜以求的东西视若无睹,因而在他们眼里,她总显得大模大样。一个人从贵族的客厅里出来,自然可以津津乐道,但也仅此而已。礼貌本身在头几天还像个样,这一点,于连有切身的体会。第一阵喜悦过后便是第一番惊讶。他心想:礼貌就是见到不文雅的举止也不发脾气。玛蒂尔德常常感到无聊,也许她不论在哪里都觉得无聊。于是,说话极尽挖苦之能事对她是一种寻乐,一种消遣。

也许对年纪大的老一辈人、院士和五六个逢迎拍马的人挖苦腻了,想另外找几个有趣一点的牺牲品,玛蒂尔德才给德·克罗兹诺瓦侯爵、凯律伯爵和其他两三个名门子弟以希望。其实,他们不过是她新的讽刺对象而已。

我们虽然喜爱玛蒂尔德,但也不得不承认,她接到过他们中间不少人的情书,偶尔也回过他们几封信。我们还要赶紧补充一句,她这个人并不理会时代的道德规范。对贵族的圣心修道院出来的学生,我们不能笼统地用不慎重这个字眼来责备。

一天,克罗兹诺瓦侯爵把玛蒂尔德前一天写给他的一封信还给她。信的内容若有泄露,对她相当不利。侯爵以为此举是慎重的表示,会博得玛蒂尔德的好感。但玛蒂尔德偏爱在信里随便写,喜欢和命运开玩笑。为此,她足足有六个星期不和侯爵说话。

她以收到这些年轻人的情书为乐,但依她看,此等信都大同小异,总表示自己一往情深和如何为情颠倒。

“他们都说自己是完人,准备到巴勒斯坦去朝圣。”她对表妹说道,“还有比这个更乏味的吗?我一辈子收到的大概都是这类信!这些信按照时移俗易的规律,二十年才变一次。帝国时代一定没这样单调。那时候上流社会的年轻人曾经亲眼目睹或者亲自完成过真正伟大的功业。我的伯父N公爵就参加过瓦格拉姆[90]战役。”

“动刀动枪有什么了不起?他们一旦动了就说个没完。”玛蒂尔德的表妹德·圣埃雷迪泰小姐说道。

“哟,我可喜欢这种故事。参加一场真正的战役,拿破仑指挥的战役,杀敌逾万,这是有勇气的证明。不怕危险才能提高人的思想境界,使人摆脱烦闷和无聊。而追求我的那些可怜虫就无聊得很,这种无聊是有传染性的。他们当中有谁想到要干一番与众不同的事业呢?他们只想方设法要娶我,因为这有利可图!我有钱,我父亲一定会提拔自己的女婿。唉,他能找到一个有趣点的女婿就好了!”

玛蒂尔德看问题尖锐明确,别具一格,就像我们所看到的,往往出言不逊。在她非常讲究礼貌的朋友们眼里,她的一句话往往就成了白璧之瑕。如果她不是个风云人物,他们几乎会认为她有点泼辣,缺乏女性的纤柔了。

至于她,对布洛涅森林里众多的漂亮骑士,在看法上也有欠公允。对未来,她并不恐惧,因为那种感情过分激烈,而是厌恶,一种在她那样年纪少有的厌恶。

她还能企求什么呢?财富、高贵的出身,而且,不仅大家说,她自己也相信,聪明而美貌,命运之神已经把这一切集中起来拱手送给了她。

这位圣日耳曼区最令人艳羡的侯爵府千金当时的想法,她开始感到和于连一起散步是一种乐趣。于连的矜持使她惊讶,但她着实欣赏这个小市民的机敏,心想:“他将来一定会和莫里神甫[91]一样成为主教。”

我们的主人公对她的许多想法表示异议,态度诚恳而非出自儿戏,引起她极大的关注和思考。她把每次谈话的经过原原本本都告诉她的女友,还总觉得难以还其本来面目。

忽然,她眼前一亮,暗想:“我已坠入情网,太幸福了!”她喜不自胜,实在难以想象。“我已情有所钟,心有所属,事实如此!在我这样的年纪,一位青春年少,聪明美丽的姑娘不是出于爱又何来如许感觉呢?真是白费心力,我对克罗兹诺瓦和凯律之流怎么也爱不起来。他们无可挑剔,也许太完美了,总之,令我觉得讨厌。”

她在脑子里把在《曼侬·莱斯戈》[92]、《新爱洛伊丝》、《葡萄牙修女书简》等书中看到的爱情描写重又回忆了一遍。当然,那都是伟大的爱情,轻佻的爱情与像她那样年纪、那样门第的少女是格格不入的。她认为只有法国亨利三世和巴松彼埃尔[93]时代那种对英雄的仰慕之情才能称之为爱情。这种爱情遇见困难绝不会畏缩不前,而且不仅不会这样,反而会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我真倒霉,没碰见一个像卡特琳娜·德·梅迪契[94]或者路易十三那样真正的朝廷!我觉得自己完全能干得出最勇敢、最伟大的事情。像路易十三那样一个有血性的国王,我也能使他拜倒在我的脚下!正如托利男爵常说的,将他领向旺代,夺回他失去的王国,那就不会有什么宪章了……于连可以协助我。他缺的是什么?名声和财产而已。名他能闯出来,财产也指日可待。

“克罗兹诺瓦什么也不缺,但终其一生,只能是个半是保王党,半是自由派的公爵,一个举棋不定的人,永远不走极端,因而不管在哪里都是个次要的角色。

“要举大事哪能不走极端?事成之后,一般人才觉得有实现的可能。不错,爱情及其种种奇迹将在我心中占主导地位。我已感到爱在我胸中燃烧,使我血脉奋张。以前,上天没有把这个恩典赐予我,但它把所有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样做绝非徒劳。我必能获得应有的幸福。此后我的每一天将不会是前一天简单的翻版。敢于爱一个社会地位与我有霄壤之别的人,这已经是伟大果敢的举动。现在就来看看,今后他是否能继续配得上我呢?只要一发现他是个脓包,我就将他弃如敝屣。像我这样出身高贵,大家又认为具有骑士性格(其父之语)的少女,为人绝不应浑浑噩噩。

“如果我爱上德·克罗兹诺瓦侯爵,那岂不浑浑噩噩?我的幸福岂不成了我表姐妹们幸福的翻版,而那是我绝对瞧不起的啊。我事先已经知道那位可怜的侯爵会对我说些什么而我又会如何回答。叫人打呵欠的爱情算什么爱情?我倒不如去做修女算了。只要对方的公证人不在签约前夕又提出最后的条件使长辈们大动肝火,难道我就会像我的小表妹那样乖乖地在婚约上签字,让老人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