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第二章 市场

也就是两个世纪之前,一个夏天的早上,位于监狱巷的牢狱前的那片草地上站满了很大一群波士顿居民,他们的眼睛全都紧紧盯着那扇满是大头铁钉的橡木门。换了别的什么居民,或者换在新英格兰历史上较晚的时期,这些良民胡子拉碴的面相上凝聚的那种冷峻的表情,一看就知道可怕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这种表情预示着某个广为人知的罪犯行刑在即,法官的判罚就是公众情感习惯接受的判决。然而,清教徒性格的早期特征就是严厉,这种表情因何而生,很难推断出明确的结论。它也许表明一个偷懒的奴仆,或者一个父母交给公家管教的忤逆的孩子,绑在鞭刑柱上接受体罚。它也许表明一个唯信仰论者〔1〕,一个贵格会教徒〔2〕,或者其他异教狂热分子,就要被鞭打出城外,抑或一个闲散无居的印第安人喝了白人的烈酒满街滋事,要被鞭打一顿驱赶进森林的深处。它还可能表明,一个巫婆,如同希宾斯老婆子,就是那个地方长官的泼辣寡妇,就要吊死在绞刑架上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在场观看的人都会做出同样的冷峻神情;一地居民渐渐养成这种表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宗教和法律差不多是一码事儿,连他们的性格都渗透了宗教和法律的情愫,把公共纪律最温和与最严厉的条文视若同等,敬畏心理兼而有之。一个罪人置身绞刑架边,从这样一群旁观者寻求的同情,自然只有漠然和冰冷。换一种说法,我们当今的时代,一种也许招致嬉笑和嘲讽的刑罚,换在那个时候,却只能得到横眉冷对的威严面孔,和死亡本身的惩罚没有多大区别。

我们的故事开始叙述的这个夏季的早上,人们会注意到一种情况,人群中有几个女人,看样子对即将出现的不论什么惩罚都很有兴趣。那个年代没有那么多讲究,身穿衬裙和撑裙的女人走进大街小巷没有什么禁忌,就是仗着不算柔弱的身体,又赶对了场合,硬挤到绞刑台旁边的人群中观看行刑,也是寻常之事。道德上,也算物质上,旧英国出生和养大的那些太太小姐们,较之和她们相隔六七代的漂亮的后人,品相要粗糙得多;因为,通过代代相传的链子,每一个环节上的母亲都会传给自个儿的孩子更纤细的骨架,都会传给自个儿的孩子更娇柔更齐整的美貌,哪怕性格上的力量和坚毅没有比自个儿缺少多少。那些这时站在牢狱门口的女人们,与总体上可以代表女性的不让须眉的伊丽莎白的时代〔3〕,相距不过半个世纪。她们是伊丽莎白的同胞姐妹;她们故土的牛排和啤酒,还有丝毫没有加工的道德食粮,一古脑儿涌进了她们的体内。因此,明亮的早上的太阳,照在她们的宽阔的肩膀上和饱满的胸脯上,以及红扑扑的圆脸上,这些都是在那遥远的岛国上发育成熟的,在新英格兰的天地还没有来得及变得苍白和纤瘦。更有甚者,这些主妇说话锋芒外露,高门大嗓,多数都是这个样子,不管话锋还是调门儿,换在今天一准会把我们吓一大跳。

“太太们哪,”一个年届五十面相阴沉的主妇说。“我跟你们说说我的一点想法吧。要是我们这些上年纪的好名声的教会成员,把赫斯特·普林这样的败类收拾了,那就是为社会干了大善事。好太太们,你们认为怎样?要是那个小奸妇站在我们五个人跟前接受审判,就像眼下在这里扭成一股劲儿,能够像那些可敬的执法官们那样判刑一样,轻易放过她吗?老天爷,我想决不会的!”

“人家说,”另一个女人说。“可敬的迪梅斯戴尔先生,她的虔诚的牧师,看到这样的丑事出在自己的会众里,伤心透了。”

“执法官们都是敬畏神灵的绅士,可是过分心软了——这可一点不假,”第三个老气横秋的主妇说。“再怎么心软,他们也应该在赫斯特·普林的脑门儿上用红烙铁烫下个印子。我敢说,赫斯特太太要是知道这招,一准吓得软瘫了。可是她——这只大破鞋——哪会在乎在她衣服的胸口上贴了什么东西呀!哼,走着瞧,她会用胸针把那玩意儿挡上,或者用异教徒饰物盖住,像过去一样在大街上厚着脸皮浪荡!”

“喔,不过呢,”一个比较温和的年轻妻子,牵着一个孩子,插话说。“她愿意把那个标记挡上就让她挡上吧,可痛苦总是留在她心里的。”

“不管在她衣服的胸口上,还是在她脑门儿的皮肉上,我们谈论标记和印子干什么?”另一个女人叫起来,这几个自命执法官的女人中数她难看,也数她心狠。“这个女人给我们所有的女人带来耻辱,罪该万死。这种罪恶无法可依吗?当然有,《圣经》和法典上都写得明白。那就让那些执法官自作自受吧,他们不按法律办事,他们的老婆和女儿也会走上邪路的!”

“老天爷行行好吧,好主妇,”人群中一个男人嚷嚷说,“除了绞刑架所带来的那点有用的惧怕,女人就没有别的操守吗?这话可真是狠毒透了呀!别吵吵了,好太太们!看看牢狱的铁锁在转动,普林夫人本人一会儿就出来了。”

牢狱的门从里边渐渐打开,最先,像一条黑影出现在太阳光下,狱吏出来了,一副阴森可怕的样子,身边挎着腰刀,手持警棍。他这副样子和打扮就是清教徒法典的化身,要人们知道对罪犯严惩不贷,他的职责就是按照程序对犯人履行最近身的最后手续。他左手把警棍直通通杵出去,右手抓着一个年轻女子的肩膀,使劲往前边拉去;走到牢狱门口,那女子把他甩开,动作干净利落,有一股性格中自然的尊严和力量,随后走出牢门,仿佛是她自觉自愿走出来的。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婴儿三个月的样子,眨着大眼睛,把小脸转向一边,躲开白天十分扎眼的光线;这是因为自降世以来,她就只习惯牢房那种灰暗的光线,或者监狱里其他昏暗的房间的光线。

这个年轻女子——小婴儿的母亲——整个人站在人群面前亮相,看样子她的第一个反应是把小婴儿紧紧地抱在怀里;这一反应不完全出于做母亲的疼爱,也是借此把那个缝制在她衣服上的标记遮掩住。但是,她很快明白过来,小婴儿就是她蒙羞的标记,用她来遮挡另一个标记是丑上加丑,于是她把小婴儿放在臂弯里,面颊觉得烫烫的,却还做出一种高傲的微笑,而后又用一种大大方方的目光,把她同城的居民和邻居打量一下。在她的衣服的胸部,有一块细红布,布边装饰了精致的刺绣和金线交织的锦绣图案,红布上就是那个字母A。字母缝制得颇具艺术韵味,充满丰富的华丽的繁盛的想象力,效果奇佳,成了她衣服上相得益彰的装饰;那身衣服就很夺目,和时代的气息十分合拍,只是大大超出了殖民地限定费用条例所允许的范围。

这个年轻女子高挑个儿,完美的优雅的身段近乎无可挑剔。她长了一头乌黑的好头发,色泽闪闪的,把阳光折射出了一种流光,一张脸呢,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十分美丽,黑黑的眉毛和凹进去的黑眼睛更是抢人眼球。她那贵妇人的长相,和那个时代的名门闺秀的女性仪表十分吻合;她散发出来的是端庄和威严,不是纤巧、轻盈和难以言表的优雅,这些只是现在认可的女性特征。赫斯特·普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贵妇人的样子,按照这种说法的旧时的含义,就数她从牢狱出来的时刻了。那些过去认识她的人,原以为看见她在灾难阴云的笼罩下会一蹶不振,黯然神伤,这下看见她的美丽大放异彩,团团包围她的不幸和丑行蜕变成了一团光环,不免惊讶异常,甚至吓了一跳。也许实际情况是,敏感的眼尖人看得出其中某些非同寻常的痛苦东西吧。她的服装,毫无疑问,是她在牢狱里专门为了这个场合缝制的,差不多都是按照她自己的想象设计而成,服饰彰显的桀骜不驯与标新立异的特别之处,看样子是要表明她的精神态度,表明她情绪中的那种不顾一切的劲头。但是,吸引大家眼睛的焦点,而且,仿佛把当事人都改变了样子的焦点——在场的不论男女,过去和赫斯特·普林都很熟悉,这时却觉得好像是第一次看见她——正是那个红字,绣制得异常精致,在她胸部熠熠生辉。它产生了魔力的效果,把她从平常的人类联系中拉了出来,又把她送进了她自己的圈子里。

“她做针线活儿很有几下子,没错。”女观众里有人品评说;“可是,有哪个女人,能像眼前这个厚脸皮贱货一样,鼓捣出这样一个方式让人开眼啊!哼,好主妇们,这不是在当着我们神圣的执法官们的脸面发笑吗?这不是在借着我们尊贵的绅士们做出的所谓判罚大出风头吗?”

“要说解恨,”那个脸色最硬的老婆子咕哝说。“恨不得我们能把赫斯特夫人那身上好的衣服从她那好看的膀子上脱下来;至于那个红字,就算她刺绣得那么奇巧,我还是想赏她一块我害风湿病用的法兰绒,做一个与她更般配的!”

“噢,悄声点,邻居们,悄声点吧!”她们中间最年轻的一个同伴小声说;“别让她听见你的话!那个刺绣出来的红字的每一针,她都感觉刺在她心上啊。”

那个阴沉的狱吏这时用手中的警棍做了一个姿势。

“让开了,好人们,让开了,看在国王的名分上!”他嚷嚷说。“让开一条道吧;再说,我保证,普林夫人会安置在一个地方,男男女女大人小孩都可以去看看她这身奇装异服,从现在一直看到下午一点钟都行。马萨诸塞这块民风纯正的殖民地是有福的,罪孽暴露到光天化日之下了!走吧,赫斯特太太,到市场上显摆你的红字吧!”

看热闹的人群中立刻闪出了一条小路。狱吏在前面开道,后面紧跟着成群结队拧眉立目的男人和面容不善的女人,赫斯特·普林开始向指定她接受惩罚的地方走去。一群急惶惶好奇的学校孩子,对眼前的事情不明就里,只知道这事让他们放了半天假,在普林的前边乱跑,不断回过头来打量普林的脸,打量普林怀里那个眨眼睛的婴儿,也打量普林胸前那个让她蒙羞的红字。在那时候,从牢狱到市场没有多远的路。不过,囚犯的经历另当别论,走起来就有一段距离了;因为,尽管普林的举止十分高傲,可是她每走一步都是在忍受煎熬,毕竟那些人都在围观她,好比她的心灵已然被抛在大街上,人人都可以踏上去踩上几脚。但是,在我们本性里有一种成规,又稀有又宽厚,受难者对他眼前的折磨所带给他的伤害深度,压根儿并不知晓,主要是事后的阵痛难以忍受。因此,带着一副近乎平静的神色,赫斯特·普林打发走了她这段煎熬,来到了一座绞刑架旁边,就在市场的紧西头。绞刑架位于波士顿最早的教堂屋檐下不远的地方,一眼看去就像是一处附属建筑物。

这种绞刑架,其实就是部分当作惩罚机器来用的,现在呢,经过两三辈人,不过是我们见到的历史的和传统的东西罢了,可是在过去却是人们眼中杀一儆百的物件,警示人们遵纪守法,做个良民,其作用无异于法国恐怖党人惯用的断头台。说白了,它就是颈手枷的台子;台子上立着那个惩戒工具的架子,正好适合人的脑袋钻进狭小的套圈里,把圈套支撑起来让观众注视。这种非常典型的侮辱手段,用木头和铁的装置框界起来,效果倍增。我以为,违反我们共同本性的这种恶劣手段——不管个人的种种罪过是深是浅——再没有比禁止罪人藏起他蒙羞的头脸更加极端的了;这种惩罚的本意就是要让人丢人现眼。但是,赫斯特·普林的情况,因为在别的案子中并不少见,对她的判罚是让她在这个台子上站够一定时间,不必把脖子钻进那个套圈里,把头死死卡住,遭受引颈弓背之苦,这种丑陋的刑具最可恶的特征因此格外突出。她十分明白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便上了几级木头阶梯,站在街道上高及人肩的台子上,在周围的人群面前把自己亮出来。

倘若在清教徒的人群中有一个罗马天主教教徒,他看到这个美丽的女人服装华丽,安之若素,怀里抱着孩子,也许会看得出神,不由得想起圣母的样子,那可是许许多多著名的画家竞相绘制的形象呢;有些东西会勾起他的联想,真的,不过要借助别的比对,联想到那位无罪的母亲的样子,怀里的婴儿将会救赎这个世界。这个场合,在人类生命神圣无比的品质中体现出深不可抹的污点,产生了强烈无比的效果,世界因此在这个女人面前愈显黑暗,在她生养的那个婴儿面前愈加迷失。

这种场合不会没有复杂的畏惧,只要在同胞身上看到罪过和羞耻就一定总会有复杂的畏惧,因为社会还没有腐败到看见这种情景莞尔一笑而不知战栗的地步。赫斯特·普林就在眼前,正在丢人现眼,谁看了都不会无动于衷。倘若赫斯特·普林被判死刑,人们看她被处死可以无动于衷,不会对量刑过重窃窃私语,但是他们决不会冷酷无情,如同身处另外的一个社会,在像眼下的示众场面中只知寻求嘲笑的话题。哪怕众人中出现不良倾向,要把这事搞成一场笑话,那也会被制止和镇压,因为现场一派肃穆,连总督都在现场压阵,几个同僚陪同助威,还有法官、将军和城里的几个牧师也亲临现场了;所有这些人物都或坐或站在会议厅的阳台上,俯视着那个台子。这样的人物构成了观众的一个部分,又不失地位和官位的威严和尊敬,可以顺理成章地推断出,这桩秉法判定的罪行含有一种毫不含糊、警示众人的意义。在现场的感染下,人群表现得阴沉、肃静。这个不幸的罪人强作自定,尽量像一个女人一样表现完美,面对成千冷漠的眼睛带来的重压,因为全场的人都在死死地注视她,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胸间。这种场合,简直不堪承受啊。她生来感情用事,为人热情,她已经磨练过自己,敢于面对公愤构成的毒刺,面对公愤酝酿出来的各种各样的侮辱;可是,公众心理的那种严重的情绪构成的性质则更为可怕,她宁愿看见所有那些不苟言笑的面孔扭曲为嘲弄的快活表情,而她成为嘲弄的对象。倘若人群里爆发出哄然大笑——每个男人、每个女人、每个尖声尖气的孩子,都发挥各自的角色——那么,赫斯特·普林可以对他们所有人还以苦涩而自嘲的微笑。但是,她命中注定要忍受的苦难铅块一样沉重,她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像她一定得使出肺腔的全部力量尖叫一通,纵身从绞架台上扑向地面,要不然她就会发疯。

然而,整个场景里她虽然是最显眼的目标,可一阵又一阵这场景好像从她眼前消失了,或者,至少,在她眼前模糊地闪烁起来,如同一团不完整形状的鬼影似的映象。她的心,尤其她的记忆,异常活跃,不停地把别的场景带到眼前,而不仅仅是这个小镇铺砌粗糙的街道,地处西部蛮荒之地的边缘小镇;她眼前出现了别的面孔,而不仅仅是从那些尖顶帽檐下对她怒目而视的面孔。各种最微不足道、最细碎缥缈的回忆、幼年和小学的光阴、嬉戏玩闹的活动、小孩子家的争吵以及少女年华的家庭琐事,都一一涌上心头,同时还间杂着她随后生活中的所有至关重要的事情;脑海里的画面一幅接一幅,一幅比一幅清晰生动;仿佛所有的图画同样重要,所有的图画如同一场演出。这种情形可能就是她精神上的一种本能的手段,通过脑海里一一浮现这些变化不定的形式,从此情此景的现实的残忍重压和艰难中解脱出来。

即便这样,兀立平地的绞刑架仍是一个视点,把赫斯特·普林从幸福的幼儿时代一路走来的全部路途暴露在她的眼前。站在那个备受折磨的扎眼之处,她又看见了老英格兰她的故乡和老家;看见了一所破败的灰色房子,一副穷酸惨淡的样子,但是在门廊上方还保留着隐约可见的盾形纹章,那是古老世家的标记。她看见了父亲的脸,头发稀少的大前额,受到尊敬的白胡须飘动在老式的伊丽莎白时代的皱领子上;还看见她的母亲的脸,一副关爱和操心的神情,总是铭刻在她的记忆里,即便在她亡故之后,仍然频频在她女儿的人生路途上设置仁慈忠告的障碍。她也看见了她自己的脸,闪耀着姑娘家的美丽,让那面她曾经习惯打量的幽暗的镜子从内向外熠熠发光。在那面镜子里,她看见了另一张脸,一个岁月摧折的男人的脸,苍白,消瘦,儒雅,眼光昏花,那是因为在灯光下阅读一本本厚书把眼熬坏了。然而,还是那两只昏花的眼睛,却有着一种罕见的洞察力量,用来体察人类灵魂时很有穿透力。这个书房和回廊里走动的身影,在赫斯特·普林女性的想象中依然清晰,稍稍有些畸形,左肩膀比右肩膀略略高出一些。接下来,在她那记忆画廊里,浮现了弯弯曲曲的狭窄街道、高高的灰色房子、高耸的大教堂以及公共大厦,历史悠久,建筑风格迥异,一派欧洲大陆的城市风貌;那里曾经有一种新生活在等候她,仍和那个身体畸形的学者联系在一起;一种新生活,却是一种依赖陈腐的东西喂养的新生活,好比残败的墙壁上的一团绿苔。终于,这些转换无常的场景远去了,清教徒殖民地的简陋市场又回到眼前,镇民们全都聚集起来,纷纷向赫斯特·普林投去冷峻的目光——是的,投向她自己——她就站在颈手枷台上,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字母A,殷红色,用金线刺绣得奇异多端,就在她的胸口上!

这难道是真的吗?她把孩子拼命地抱在胸前,孩子受不了哭叫起来;她垂下眼睛看着那个殷红的字母,还用指头摸了摸,使她自己确信怀里的婴儿和羞耻是真实的。是的!——这些就是她面临的种种现实——其他一切都已经远去了。

本章注释

〔1〕指单纯依靠信仰而不必遵从道德法规就能得到拯救的人。

〔2〕基督教的一个派别。

〔3〕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Ⅰ,1533—1603),英国女王(1558—1603),在位最长的女王之一,也是英国史上最有建树的执政者之一。恢复英国国教,击退西班牙无敌舰队(1588),确立海上霸权,奖励工商业,发展对外贸易,促进文化艺术繁荣,终身未婚。后文多处提及她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