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 第六章 相识增多

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一个月左右,那个装着木头假腿的人,开始拿着一个拖把,提着一桶水,一瘸一拐地到处走动了。我凭这一点推断,他这是在为克里克尔先生和同学们回校做准备了。我的推测没有错,因为没过多久,拖把就光顾到教室里,把梅尔先生和我赶出来了。有好几天,我们俩哪儿能待就在哪儿,能将就着怎么过就怎么过。这时,我们还经常遇见两三个以前很少露面的年轻女人,她们总嫌我们妨碍了她们。我们成天生活在飞扬的尘土中,弄得我老打喷嚏,好像萨伦学校是个大鼻烟壶似的。

一天,梅尔先生告诉我说,克里克尔先生当天就要回来了。晚上,吃过茶点以后,我又听说他已经回来了。睡觉前,木腿人奉命带我去见他。

克里克尔先生住家的那部分房子,要比我们的这一部分舒适多了,他屋外还有一个幽静的小花园。看了我们的尘土飞扬的运动场,再看到他的花园,真让人心旷神怡。我们的运动场简直是一小片沙漠,我想除了双峰或单峰的骆驼之外,谁在那儿都不会感到舒适的。我去见克里克尔先生时,一路上直打哆嗦,就连感到那条过道显得很舒适,自己也觉得是件胆大妄为的事。我给带进去时,由于过于局促不安,几乎都没看见克里克尔太太和克里克尔小姐(她们母女俩也在客厅里)。除了克里克尔先生,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克里克尔先生身材肥胖,身上挂着一串表链和纹章,坐在一张扶手椅里,旁边放着一个瓶子和一只玻璃杯。

“哦!”克里克尔先生说,“这就是那位得锉掉牙齿的小先生!把他转过身来!”

木腿人把我转了个身,让克里克尔先生能看到我背上的木牌;让他看个够之后,又把我转了回来,要我面对克里克尔先生,自己则站在他的一旁。克里克尔先生满脸通红,眼睛很小,凹得很深,脑门上青筋毕露,小鼻子,大下巴。头顶已秃,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刚刚变白,看上去像是湿漉漉的,从两鬓相对梳过,在前额上交叉会合。不过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嗓子沙哑,说起话来声音很低。这一来,害得他说话很费劲,或者是他自己觉得说话提不起劲,从而使他那张本已愤怒的脸更加愤怒,本已粗大的青筋更加粗大。现在回想起来,怪不得觉得这是他最大的特点了。

“嗯,”克里克尔先生说,“关于这个小孩,有什么要报告的吗?”

“还不曾发现他有什么错,”装有木头假腿的人回答说,“他还没有机会呢。”

我觉得克里克尔先生感到很失望。不过我看克里克尔太太和克里克尔小姐(我这会儿才第一次看到她们,她们俩都很瘦,也很文静)并没有失望。

“过来,先生!”克里克尔先生说着朝我招手。

“过来!”木腿人也照他那样打着手势说。

“我有幸跟你继父认识,”克里克尔先生揪着我的耳朵低声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意志很坚强。他了解我,我也了解他。你了解我吗?嘿?”克里克尔先生一面说,一面恶作剧地狠狠拧我的耳朵。

“还没有,校长。”我回答说,痛得直往后缩。

“还没有?嘿?”克里克尔先生照着说了一遍,“不过你很快就会了解的。嘿?”

“你很快就会了解的。嘿?”装有木头假腿的人也照着说了一遍。我后来才明白,因为他嗓门大,所以当克里克尔先生对学生训话时,他总是当他的传话人。

我当时吓坏了,就说,我希望会这样。在这段时间里,我的耳朵一直像火烧似的;他拧得太狠了。

“我得告诉你,我是个什么人,”克里克尔先生低声说,终于把我的耳朵放开了,可最后那一拧,直痛得我涌出了泪水,“我是一个鞑靼[1]。”

“一个鞑靼。”木腿人说。

“我说要干一件事,我就一定会去干它,”克里克尔先生说,“我说要干成一件事,我就一定要它干成。”

“——要干成一件事,我就一定要它干成。”木腿人重复说。

“我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克里克尔先生说,“是的,我就是这样的人。我要尽我的责任。这就是我要做的。哪怕是我自己的亲骨肉,”说到这里,他朝克里克尔太太看了看,“要是他不听我的,那就不是我的亲骨肉,我就把他撵走。那个浑蛋,”他问木腿人说,“又来过吗?”

“没有。”木腿人回答。

“没有,”克里克尔先生说,“他现在明白一点了,了解我的为人了。叫他离得远一点,我说,叫他离得远一点,”说着,克里克尔先生使劲拍了一下桌子,眼睛看着克里克尔太太,“他总算了解我了,这会儿你大概也有点了解我了吧,我的年轻朋友?你可以走啦。把他带走。”

我很高兴他打发我离开,因为克里克尔太太和克里克尔小姐,两人都在擦眼泪,我就像为自己一样,为她们感到难过。不过我心中还有一项请求,这事对我的关系太大了,我不能不提出来,尽管我说不准自己有没有这份勇气。

“要是你许可的话,校长——”

克里克尔先生低声问道:“嘿!什么事?”两眼直盯着我,好像要把我烧化了似的。

“要是你许可的话,校长,”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做了那件错事,心里的确很后悔,校长,你要是允许的话,在同学们回来之前,我是不是可以先取下背上的这块牌子——”

我不知道克里克尔先生是真要那么做呢,还是仅仅为了吓唬我,他听了我的话后,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我吓得连连后退,不等木腿人陪伴,就一刻不停地跑回自己的寝室,看看没人追我,我便上了床,因为已到就寝的时候了。我躺在床上,整整哆嗦了两个来小时。

第二天早上,夏普先生回来了,他是一级教师,地位在梅尔先生之上。梅尔先生跟学生一起吃饭,而夏普先生中饭和晚饭都跟克里克尔先生同桌进餐。我觉得,夏普先生身体虚弱,看上去没精打采;他长着一个大鼻子,头总是偏向一边,仿佛有点太重,挺不住似的。他的头发倒是很光滑,而且还有波纹。不过据那个最早回校的学生告诉我说,他那是戴的假发(他还说,那是二手货),夏普先生每周六下午去卷烫一次。

告诉我这事的不是别人,就是托米·特雷德尔。他是第一个回校的学生。他介绍自己时对我说,我可以在大门右角顶栓的上方,找到他的名字。我听后问他,“是特雷德尔吗?”他回答说:“没错。”接着他就问起我本人和家庭的详细情况。

特雷德尔第一个回校,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幸运的事。他觉得我那块告示牌有趣极了,对每个刚回校的同学,不论大小,他都立即这样介绍说,“瞧这儿!这是个有趣的玩意儿!”这一来,就使我免得因露出牌子或掩藏牌子而受窘。另外,还有一点也是我的幸事,回来的同学大多数都垂头丧气的,并不像我预料的那样拿我起哄胡闹。其中固然有几个像野蛮的印第安人似的,围着我又蹦又跳,但大多数人只是忍不住装着把我当作一条狗,轻轻地拍拍我,摸摸我,生怕我会咬他们,还说:“躺下吧,老兄!”又管我叫“大虎子”[2]。在那么多陌生人中间,这自然使我难堪,害得我流了一些眼泪。不过总的说来,要比我预料的好多了。

不过,在詹·斯蒂福思到来之前,我还算不上正式入学。这位同学被公认是个大学问家,样子也长得很帅,至少比我大六岁。他们把我带到他面前时,我就像站在长官面前一样。他在运动场的一个棚子底下,盘问了我受罚的详细情况,随后蒙他表示意见说,这样做“太不像话了”。为了这句话,从此以后我就一直跟着他了。

“你有多少钱,科波菲尔?”他对我的事说了那句话后,就把我带到一边,问我说。

我告诉他,我有七个先令。

“你最好把钱交给我,我来替你保管,”他说,“至少是,要是你愿意的话,你可以交给我。要是你不愿意,就不必这么做。”

他的这番好意,我赶忙表示同意,于是就打开佩格蒂给我的钱包,把里面的钱都兜底倒进他的手里。

“你这会儿要不要用钱?”他问道。

“不用,谢谢你。”我回答说。

“要是你想用,你可以用的,你知道,”斯蒂福思说,“跟我说一声就是了。”

“不用,谢谢你,大哥。”我又重复了一次。

“也许你过一会儿想要花一两个先令,买瓶葡萄酒,带到寝室里去吧?”斯蒂福思说,“我发现,你就住在我的寝室里。”

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这么想过,不过我还是说,是的,我是这么想。

“好极了,”斯蒂福思说,“我敢说,你也乐意再花个把先令买杏仁饼吧?”

我说,是的,我也这么想。

“再买个把先令饼干,个把先令水果什么的,是吗?”斯蒂福思说,“我说,小科波菲尔,这一来,你的钱可就花光了!”

我笑了起来,因为他笑了,其实我心里也正有点不是滋味呢。

“好吧!”斯蒂福思说,“我们要尽量把这笔钱用得得当;行了。我会尽量照应你的。我高兴出去就可以出去,我会把吃的东西偷偷地弄进来。”说完这话,他就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还友好地对我说,叫我不要不放心。他会当心的,包管不会出错。

要是我暗地里的担心几乎全都错了,那就没事了,他也就说到做到了——因为我怕把我母亲的两枚半克朗的银币全给浪费掉了——虽说我已把包克朗的那张纸保存起来,它成了我的无价之宝。等我们上楼就寝时,他拿出了那七先令买来的东西,摆在我月光照耀下的床铺上,说:

“你来瞧,小科波菲尔,你这是在开一个豪华的宴会了!”

像我这般年纪,又有他在旁边,让我做宴会的主人,这是难以想象的。一想到这,我的手就哆嗦,我求他代替我主持。寝室里其他同学都一致附和我的建议,他就答应了下来,坐在我的枕头上,开始给大家分发食物——我得承认,他分得非常公平——又用一只没有脚的小玻璃杯(这是他自己的)来分发葡萄酒。至于我,就坐在他的左边,其余的人都围着我们,坐在最靠近的床上和地板上。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坐在那儿,低声地谈论着,或者应该说,他们在低声谈论着,我则恭恭敬敬地听着;月光从窗外射进寝室,照着一小片地方,在地板上映出了一个幽暗的窗子。我们大多数人都隐在暗处,只有斯蒂福思要在桌子上找什么东西,把火柴往磷盒里一蘸[3]时,我们头上才闪过一道瞬间即逝的蓝光!由于大部分人在黑暗中,宴会又是秘密进行,说话又都是悄声细语的,一种神秘的感觉,又悄然朝我袭来。我怀着一种既庄严又敬畏的恍惚心情,恭听着他们告诉我的一切;这使我感到非常高兴,他们大伙跟我都这般亲近,可是当特雷德尔假装说看见墙角有一个鬼时,也使我吓了一大跳(尽管我仍装出笑脸)。

我听到了学校和跟学校有关的一切情况。我听他们说,克里克尔先生自称是个鞑靼,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他是教师中最苛刻、最残忍的。他每天都左右开弓,朝四周挥鞭抽打,像个骑兵似的在学生中横冲直撞,抽打起来毫不留情。他除了打人的本领外,别的一概不懂,比学校里成绩最差的学生还要无知(这是斯蒂福思说的)。多年以前,他本是伦敦南镇[4]一个贩卖啤酒花的小酒料商,在生意上破产后,又花光了他太太的钱,这才做起开学店的买卖来。还有一大堆诸如此类的事,我不知道同学们是怎样知道的。

我还听他们说,木腿人叫滕盖,他是个固执、粗野的人,从前帮忙做过啤酒花生意,据同学们推测,他是为克里克尔先生干活时弄断了腿的,还替他干过不少见不得人的事,知道他的底细,所以就随克里克尔先生进了教育界。听他们说,除了克里克尔先生外,他认为整个学校,所有老师和学生,全是他天生的敌人。他生活的唯一乐趣是冷酷恶毒,使坏害人。据说克里克尔先生有一个儿子,在学校里帮过忙,跟滕盖合不来。有一次,因为他父亲惩罚学生过于残酷,他曾劝过他父亲,此外,据说他还曾抗议父亲没有善待他母亲。由于这种种原因,克里克尔先生就把他赶出家门,从此以后,克里克尔太太和克里克尔小姐就一直闷闷不乐。

不过,我所听到的有关克里克尔先生的事中,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学校里有一个学生,他从来不敢在他身上碰一碰,这个学生就是詹·斯蒂福思。说到这件事时,斯蒂福思本人也加以证实,还说,他倒很想看到他这么干。有个性情温和的同学(不是我)问他,要是克里克尔先生真的对他动了手,那他怎么办。听了这话,他拿了根火柴往磷盒里蘸了蘸,有意让闪光照出他答话时的样子。他说,他会拿起一直放在壁炉架上那个七先令六便士买的墨水瓶,往他的额头上砸过去,把他打倒。听了这话,我们在黑暗中坐了好一阵子,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还听说,夏普先生和梅尔先生两人的薪水都少得可怜。吃正餐时,要是克里克尔先生的餐桌上有冷热两种肉,夏普先生总是很识相,说自己喜欢吃冷的。这事也由唯一的优待生詹·斯蒂福思所证实。我又听说,夏普先生的假发戴起来尺寸并不合适,他用不着那么“臭美”——另有人说,用不着那么“神气活现”——因为他自己的红头发,从后面可以被看得清清楚楚。

我听说,有一个学生是煤商的儿子,抵煤账来读书的,因此大家都管他叫“交换品”或“交易物”——这是从算术书里挑出来,用来说明这种安排的字眼。据说,淡啤酒也是从学生家长那儿敲诈来的,布丁是硬摊派来的。我还听说,全校都公认克里克尔小姐爱上斯蒂福思了。我坐在黑暗中,想到他那动听的声音,他那俊美的脸蛋,他那潇洒的仪态,还有他那拳曲的头发,我相信,这是很有可能的。听说梅尔先生这人并不坏,只是他身上连个六便士硬币也没有;毫无疑问,他的母亲老梅尔太太,穷得和约伯[5]一样。这时,我想到那顿早餐,还有那句像是“我的小查理!”的叫声,不过我当时像老鼠一样,一点没有作声,这是我现在回想起来引以为慰的。

我听了这一切,还有别的事,吃喝完之后,谈话还延续了一些时候。大多数客人一吃喝完就上床睡觉了,只有我们几个人,衣服脱去一半了,还继续坐在那儿低声聊了一阵,有说的,有听的,后来我们也都上床睡觉了。

“晚安,小科波菲尔,”斯蒂福思说,“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你太好了,”我感激地回答说,“我非常感谢你。”

“你没有姐妹吧,有吗?”斯蒂福思打着呵欠说。

“没有。”我回答。

“真可惜,”斯蒂福思说,“你要是有个姐妹什么的,我想,她一定是个漂亮、害羞、娇小、眼睛水汪汪的那种女孩。那我一定得跟她认识。晚安,小科波菲尔。”

“晚安,大哥。”我回答说。

我上了床后,心里仍老惦念着他。我记得,我还曾支起身来,朝他张望;他躺在那儿,月光洒在他的身上,他漂亮的脸蛋朝上,头自在地枕在手臂上。在我眼里,他是个能力高强的人物,这当然就是我老惦念着他的原因。在那月光下,还丝毫看不出他晦暗的将来。那天晚上,在我梦中整夜徜徉的花园里,也没有他的身影出现。

* * *

[1].过去对中亚北部各游牧民族的统称,后经转义,有“野蛮人”、“凶恶的人”之意。

[2].常用作称呼强壮、勇敢的狗。

[3].当时的火柴杆上只有硫磺之类,要把它往磷盒里一蘸,火柴才能点燃。

[4].在伦敦泰晤士河南岸。

[5].据《圣经》记载,约伯原为富人,笃信上帝,上帝欲试其是否真诚,突降灾难使他一无所有。详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