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 第二十二章 旧景新人

斯蒂福思和我两人,在那一带整整待了两个多星期。我们俩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这是不必说的,不过偶尔也会一连分开几个小时,各自独立活动。他从来不会晕船,我可就不行了,因此,当他跟佩格蒂先生乘船外出时(这是他爱好的一种娱乐),我总是留在岸上。我住在佩格蒂为我特备的房间里,也受到一定约束,而他就没有这种约束了,因为我知道佩格蒂整天要服侍巴基斯先生,非常辛苦,所以晚上我不愿在外面待得太晚。斯蒂福思住在旅馆里,不用顾别人,行动可以随自己高兴。因此我听人说,在我回屋就寝后,他还在佩格蒂先生常去的那家乐意居酒店作小东,招待那些渔夫;有几个月夜里,他还穿上渔夫的衣服,整夜在海上飘荡,直到涨早潮才回来。不过,到这时,我已知道他生性好动,又有勇敢精神,喜欢在艰苦的粗活和恶劣的天气中得到发泄,就跟他总爱从任何新鲜事物中寻找刺激一样。所以他种种行动,一点也没有引起我的惊异。

我们有时分开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对于去布兰德斯通,重访童年时代熟悉的旧景,当然很有兴趣,而斯蒂福思,去过一次之后,当然就没有兴趣再去了。因此,有那么三四天(这是我立刻就能想起来的),我们提前吃了早饭后,就各奔东西,各干各的,直到吃晚饭才碰面。在这段时间里,他是怎么消磨时光的,我就不清楚了,只是约略知道,他在当地很讨人喜欢,他能想出二十种办法让自己开心消遣,换了别人,一种办法也想不出来呢。

至于我自己呢,踽踽独行,走着往日走过的路,步步忆旧,寻访往日到过的地方,而且从不厌倦。现在我亲身在那些地方徘徊,就像记忆中常在那儿徘徊一样,我在那些地方流连,也像少年时身在远处思绪回那儿流连一样。树下的那座坟墓,是我父母的长眠之地,当初坟内只有我父亲一人时,我从家里朝它望去,心里总是充满好奇的怜悯之感;当掘开它埋葬我漂亮的母亲和她的婴儿时,我站在一旁,心中是那么凄凉——打那以后,由于佩格蒂的忠心看护,这座墓一直收拾得整齐干净,像座花园。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在墓旁流连。这座墓坐落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离教堂墓地的小径很近,我在小径上来回徘徊时,都能清楚地看到墓碑上的名字。教堂报时的钟声,使我心惊肉跳,因为在我听来,总像是死亡的声音。这些时候,我的思绪总是跟我一生要成为一个人物,要做出伟大事业有关。我回响的足音,应和的不是别的,只是不断地跟这种思绪呼应,好像我已经回到家中,在活着的母亲身旁,建造起我的空中楼阁。

我老家的面貌已经大变,那些早已被乌鸦遗弃的残巢,现在也都不见了,树已被砍伐或斩去顶冠,已不像我记忆中的样子了。花园已经荒芜,房子的半数窗户都已封闭。房子里现在只住着一个可怜的疯子和照顾他的人。这个疯子老是坐在当年我那个小窗口旁,朝教堂墓地张望。我不知道他那杂乱无章的思绪中,是否也有过我当年的那种幻想。当年在旭日初升的早晨,我穿着睡衣,伏在那同一个小窗口上,朝外眺望,看见羊群在初升的阳光下静静地吃草。

我们的两位老邻居,格雷珀先生和他太太,已经去了南美洲,雨水从他们那座空屋的屋顶漏进屋内,外墙也是水渍斑斑;齐利普先生又结婚了,娶了个又高又瘦的高鼻梁太太,他们生了个瘦弱的孩子,头重得撑不住,一双无力的小眼睛直瞪着,好像总感到疑惑,想知道为什么把他生出来。

当我在故乡旧地独自徘徊流连时,心里总是怀着一种悲喜交集的复杂感情,直到变红的冬日夕阳提醒我,该是踏上归途的时候。可是,当我离开那儿,特别是跟斯蒂福思一起舒舒服服地坐在熊熊炉火旁吃晚饭时,想起自己曾在那儿流连,才感到身心愉快。晚上,当我走进那间整洁的卧室时,我也有着同样的感觉,只是没有那么强烈就是了。在那间屋子里,我一页页翻着那本鳄鱼故事书(它总是放在那儿的一张小桌子上),想起我有斯蒂福思这样的朋友,有佩格蒂这样的朋友,有像我姨婆这样一位了不起的、慷慨慈爱的人代替我失去的亲人,我是何等的幸福,因而,心中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我长途步行重访旧地后回亚茅斯时,最近的路是乘渡船。渡船把我载到市镇和大海之间的那片沙滩上,我就可以直接从那儿去市镇,免得走大路拐一个大弯。佩格蒂先生的家就在那片荒滩上,离我走的那条路不到一百码,我经过那儿时,总要去他家看一看。斯蒂福思通常都在那儿等我,然后我们穿过寒气和越来越浓的雾霭,朝市镇上闪烁的灯光走去。

一天晚上,天已经黑了,我回来得比往常晚了一些——因为我们很快就要回家了,那天我去布兰德斯通,是和它作最后告别的——我发现佩格蒂先生家只有斯蒂福思一个人,独自坐在火炉前出神。当时他那么全神贯注,竟没有觉察我的到来。的确,即使他不是那么全神贯注,也很难觉察,因为在屋外的沙地上,脚步声是不易听到的。可是,这回是我进屋之后,竟也没有把他惊醒。我站在他身旁,看着他,他依旧皱着眉头,一味全神贯注地沉思着。

我把手往他肩上一放,他竟大吃一惊,因而我也被他吓了一跳。

“你就跟一个讨厌鬼一样,”他差不多发怒说,“附到我身上来了!”

“我总得让你知道我来了呀,”我回答说,“我是不是把你从天上叫下来了?”

“不,”他回答,“不。”

“那是把你从地下什么地方叫上来了吧?”我说着,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我在看炉火里的图画。”他回答说。

“可是你把图画给我捣毁了,”我说,因为这时他正用一块烧着的劈柴,迅速地捣那炉火,捣得炉火迸出一串又红又热的火星,飞上那小小的烟囱,呼呼地冲到空中。

“你本来就看不到那些图画的,”他回答说,“我讨厌这种不三不四的时刻,既不是白天,又不是晚上。你来得这么晚!你去哪儿了?”

“我去跟老地方告别啊。”我说。

“我坐在这儿,”斯蒂福思说,一面朝整个房间扫了一眼,“心里想,在我们初来这儿的那个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么兴高采烈的那些人,也许——从眼下这儿的这种荒凉气氛来看——他们会四散分开,会死掉,或者会遭到我说不上来的什么灾祸。大卫,这二十年来,我要是有个严明的父亲就好了啊!”

“我亲爱的斯蒂福思,你这是怎么啦?”

“我过去要是能受到较好的管教就好了!”他嚷道,“我要是能好好管教管教自己就好了啊!”

看到他这般伤心沮丧的样子,我大为惊讶。他比我所能想象的还要反常。

“哪怕做这儿这个可怜的佩格蒂,或者是他那个呆头呆脑的侄子,也比做我这样一个人强,”他说着站起身来,恼人地靠在壁炉搁板上,脸对着炉火,“尽管我比他们有钱二十倍,聪明二十倍。在过去这半小时里,在这条该死的船里,我都成了折磨自己的人了!”

看到他的心情有这么大的变化,我都给弄糊涂了,开始只好一声不响地看着他。他站在那儿,一只手托着头,忧郁地朝下凝视着炉火。后来,我终于十分恳切地请求他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使他这样不同寻常地烦恼,即使我不能为他出主意,让我对他表示一点同情也好。可是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他就大声笑了起来——开头还有点嫌烦,可是很快就恢复了平时的欢畅。

“得了,没什么,雏菊!没什么!”他回答说,“我在伦敦的旅馆里对你说过,我有时候对自己很讨厌。刚才我像是做了一场噩梦——我想,一定是做了一场噩梦。在特别烦闷的时候,往往会让人想起一些童话故事,可是通常都认识不到那些故事的真正意义。我相信,刚才我就想起了那个‘什么都不在意’、结果喂了狮子——我想这是一种较有气派的送命方式——的坏孩子了。那些老太婆们叫作恐怖的东西,已经从头到脚地从我身上爬过。我都自己怕自己了。”

“我想,你别的全不怕吧。”我说。

“也许是的,不过也许还有很多我怕的东西,”他回答说,“好啦!事情已经过去啦!我不会再烦闷了,大卫。不过我还是要再次对你说,我的好朋友,我要是有个严明的父亲就好了,这不光是对我,对别人来说也一样!”

他的脸上总是很富有表情的,不过当他看着火炉、说出这几句话来时,他脸上流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含义不明的认真。

“好啦!话就说这么多了!”说着,他把手一挥,好像把什么很轻的东西扔向空中。

“‘嘿,他一去,我又是个男子汉了’。[1]”

“像麦克白一样。现在是吃饭的时候了!但愿我并没有像麦克白那样,疯疯癫癫地打断了宴会,雏菊。”

“可是他们都到哪儿去了呢,真让我纳闷!”我说。

“谁知道呀,”斯蒂福思说,“我先到渡口找你,你没来,我就溜达到这儿来了,可是这儿一个人也没有。这才引得我动起念头来的,所以你才看到我在沉思冥想。”

这时,葛米治太太提着个篮子回来了,这才弄清屋子里空无一人是怎么回事。原来她是趁佩格蒂先生赶潮还没回来之前,忙着去买点必需用品。那天汉姆和小艾米莉回来早,她怕他们在她出门时回来,所以就没有锁门。斯蒂福思高高兴兴地向葛米治太太问了好,还开玩笑地拥抱了她一下,使得她的心情大大变好后,就挽起我的胳臂,拉着我匆匆离开了。

他不仅使葛米治太太的心情大大变好,他自己的精神也振作了起来,又像往常那样热情洋溢了。我们朝前走着,一路上他都谈笑风生。

“这么说,”他轻松愉快地说,“我们的这种海盗生涯明天就要结束了,是不是?”

“我们是这样说好的,”我回答说,“我们连公共马车上的座位都订好了,你知道的。”

“唉!我想这是没有办法了,”斯蒂福思说,“除了在这儿出海去风浪中颠簸外,我差不多忘了世界上还有什么别的事好做了。我真巴不得没有。”

“只要这儿还有新鲜感。”我笑着说。

“这倒也是的,”他回答说,“尽管我这位天真和气的年轻朋友的这句话中含有讽刺挖苦的意味。行了!我承认我是个做事没有长性的家伙,大卫。我想我是那么回事。不过有时,趁着铁正热的时候,我也能使劲敲打的。我想,要做一个这一带海域的领航员,我是能够通过严格的考验的。”

“佩格蒂先生说你是一个奇才呢!”我接过话头说。

“一个航海奇才,是吗?”斯蒂福思笑了。

“他确实是这么说的,你知道这话有多真实。你自己也知道,你不管学什么都很热情,精通起来也不费事。这是你让我最感到惊奇的地方,斯蒂福思——可你竟满足于这样断断续续地凭一时高兴使用一下自己的才华。”

“满足?”他笑嘻嘻地说,“我从来没有满足过,除了对你的这股新鲜感,我尊贵的雏菊。至于说凭一时高兴,我从来没有学会把自己绑在永世旋转的火轮上,像现在的这些伊克西翁[2]一样,转个不停。不知怎么,我以前学得不好,没有学会这一点,现在我更不想了。我在这儿买了一条船了,你知道吗?”

“你是个什么怪家伙啊,斯蒂福思!”我听了愣住了,不觉喊了起来——因为这事我第一次听到,“你恐怕想都不会想到再来这一带吧!”

“那可难说,”他回答说,“我喜欢上这儿了。反正不管怎么样,”他一面说,一面挽着我朝前走,“这儿有人要出卖一条船,我就买下了。佩格蒂先生说,这是条快船;是这么回事——我不在时,佩格蒂先生就是它的主人。”

“哦,斯蒂福思!现在我懂得你的意思了!”我非常高兴地说,“你这是假装给自己买船,其实是买了作为礼物,送给佩格蒂先生。我知道你的为人,本该一开始就猜到的。我的好心肠的斯蒂福思,想到你这样慷慨,你叫我对你说什么才好呢?”

“得了!”他回答说,脸都红了,“说得越少越好。”

“我还不知道吗?”我喊了起来,“我不是早就说过,这些忠厚老实人的喜、忧、哀、乐,不管是什么感情,你都没有不关心的吗?”

“对,对,”他回答说,“你全都对我说过了。就让它到此为止吧。我们已经谈得够多了!”

他既然不把这当一回事,我怕再说下去会惹恼他,也就只好在心里继续想这件事了。这时,我们的脚步比先前更快了。

“这条船得重新装备一下,”斯蒂福思说,“我要把利提摩留在这儿,照料这件事,这样我就可以了解装备得是不是很完备了。利提摩来这儿了,我告诉过你没有?”

“没有。”

“哦,他来了!今天早上来的,带来了我母亲的一封信。”

当我们的目光相遇时,我发现,他虽然很镇定地看着我,却连嘴唇都变白了。我想,也许就是他跟他母亲之间有了分歧,影响到他的心情,所以我才发现他独自一人坐在火炉边。我委婉地表示了这一想法。

“哦,不!”他摇着头说,微微一笑,“没这种事!对了,他来了,我那个底下人。”

“还是老样子?”我说。

“还是老样子,”斯蒂福思说,“像北极一样,离人很远,默默无声。我要他照看这条船,给它换个新船名。它这会儿叫‘暴风海燕’。佩格蒂先生怎么会喜欢暴风海燕哪!我要给它重新起个名字。”

“起个什么名字?”

“小艾米莉。”

他依旧镇定地看着我,我认为他这是提醒我,不赞成我再夸赞他关心别人。我禁不住在脸上流露出我对这事有多喜欢,不过我嘴里没说什么。于是他恢复了往常的微笑,似乎放了心。

“你瞧,”他看着前方说,“真正的小艾米莉来了!那个家伙跟她在一起,是吗?天哪,他可真像个骑士,一时一刻都不离开她!”

现在,汉姆已是个船匠。对这门手艺,他本来就有天分,经过学习,已经成了熟练工人了。他穿着工装,虽是粗人样子,但却是一条汉子,卫护着身边这个如花似玉的小人儿,是再合适不过了。他脸上流露出一片坦率和真诚,也有着一种不加掩饰的为她得意的神色和对她的钟爱之情。依我看来,这是再好看也没有了。当他们朝我们走来时,我觉得,即便在这方面,他们也是非常相配的一对。

我们停下来跟他们打招呼。这时,艾米莉羞答答地从汉姆的胳臂弯里抽回自己的手,红着脸跟斯蒂福思和我握了握手。当我们交谈了几句后,他们又继续往回家的路上走去时,她不愿再挽住汉姆的胳臂,而是依然流露出羞怯、拘束的样子,顾自一人走着。我们望着他们的背影,看他们渐渐消失在新月的朦胧月色中,我觉得,这一切都非常美丽动人,斯蒂福思似乎也有同感。

突然间,从我们身边过去一个年轻女人——显然是在追汉姆他们——她走近我们面前,我们没有看见,不过从我们面前走过时,我看到了她的脸,而且觉得我好像见过她。她的衣着很单薄,她的样子看上去放肆、强悍、招摇、但又贫穷。不过当时,她好像把所有这一切,全都给了正在刮着的寒风,没有别的念头,只想追上他们。当时,远处昏暗的地平线已经吞没了汉姆他们两人的身影,只留下地平线显现在我们跟海和云之间。那个女人的身影也同样消失了,离他们两人仍跟以前一样远。

“那是追那个女孩的黑影,”斯蒂福思停住脚步说,“这是怎么回事?”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低,我听起来觉得好像有点怪。

“我想,她一定是想向他们乞讨。”我说。

“是个乞丐的话,就没什么新奇了,”斯蒂福思说,“不过今天晚上这乞丐的样子,倒是挺奇怪的。”

“为什么呢?”我问他道。

“老实说,也没有别的,”他停了一下接着说,“只是因为这黑影从我们身边经过时,我正想到类似的东西。我真不明白,这鬼东西是从哪儿出来的!”

“我想是从这堵墙的影子里跑出来的吧!”我说,这时我们走过的路旁正好有堵墙。

“黑影不见了!”他回头看了看说,“但愿所有的灾祸都跟它一起消失。现在去吃饭吧!”

可是,他还是一再回头看那远处闪光的海平线。在我们余下的短短的路程中,他断断续续地几次表示,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一直到我们坐下来吃饭,炉火和烛光照得我们又暖和、又欢快时,他好像才忘了这件事。

利提摩已在那儿,他对我的影响仍跟从前一样。我对他说,希望斯蒂福思太太跟达特尔小姐都好。他恭恭敬敬地(当然体面地)回答说,她们都还好,并对我道了谢,还代她们向我问了好。他的话就这么多,可是我总觉得他好像还老实不客气地对我说,“你还很年轻,先生。你还非常年轻呢!”

当我们差不多要吃完饭时,利提摩从一直看着我们,或者我觉得不如说从看着我的角落里出来,朝我们的餐桌走了一两步,对他的主人说:

“打扰您了,请原谅,少爷。莫彻小姐来这儿了。”

“谁?”斯蒂福思颇为吃惊地叫了起来。

“莫彻小姐,少爷。”

“嘿,她来这儿干什么?”斯蒂福思说。

“这儿好像是她的老家,少爷。她告诉我说,她每年都来这儿,作一次职业上的访问,少爷。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见她。她说,等你吃过晚饭后,她是不是有幸可以来伺候您。”

“我们说的这位女巨人,你认识吗,雏菊?”斯蒂福思问我说。

我不得不承认,我跟莫彻小姐完全不认识——即使在利提摩面前承认这一点,我也觉得害羞。

“那你一定得认识认识她,”斯蒂福思说,“因为她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莫彻小姐来时,带她进来。”

我对这位女士起了好奇心,也有一种兴奋感,特别是我一提起她,斯蒂福思就大笑起来,怎么也不肯回答我提的有关她的问题,因此我一直都处于渴望见到她的期待之中。直到撤去桌布后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在炉边喝葡萄酒时,门终于开了,利提摩仍像他平时那样,泰然自若地报告说:

“莫彻小姐到!”

我朝门口看去,但什么也看不到。我还以为这位莫彻小姐要过好一会儿才会到,一直朝门口张望着。就在这时,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从我和门之间的一张沙发后面,摇摇摆摆地出来一个气喘吁吁的矮胖子,年纪在四十到四十五岁上下,长着一颗很大的脑袋,一张很大的脸,一对狡诈的灰眼睛,而两只胳臂却如此短小,因而当她向斯蒂福思飞媚眼时,为了要把她的手指调皮地按在她的塌鼻子上,她不得不中途去迎接那个指头,让鼻子放到指头上。她的下巴是所谓双下巴,因为长的肉太多,把帽带连同带结,整个儿都埋起来了。脖子,她没有,腰,也没有,腿,则根本不值得一提,因为,她虽然在腰部(如果她有腰的话)以上,超过通常的长度,虽然她也跟常人一样,到一双脚为止,但她整个人太矮,站在一张普通高度的椅子旁,就跟一般人站在桌子旁一样,因此她只好把带来的一个袋子,放在椅座上。这位女子——衣服穿戴非常随便,如前所说,她好不容易把鼻子和食指凑到一起,站在那儿,脑袋不得不歪在一边,目光犀利的眼睛闭着一只,作出一副异常机灵的嘴脸——跟斯蒂福思飞了一阵媚眼之后,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

“哟,我的花朵儿!”她冲他摇着她的大脑袋,讨人喜欢地说,“你也在这儿哪,是嘛!嗨,你这淘气的孩子,真不怕害臊,跑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来,干什么呀?我敢肯定,一定是玩什么鬼把戏来啦。嘿,你真是个机灵的家伙,斯蒂福思,你就是这种人,我也是。难道不是吗?哈!哈!你一定敢打一百镑对五镑的大赌,说你决不会在这儿见到我,是不是?哎呀,我的天哪!我这人可是哪儿都去。这儿,那儿,没有不去的地方,就像变戏法的人包在太太们手帕里的那半个克朗一样。说起手帕——还有太太——我得说你那位有福气的妈妈,有你这样一个好儿子,有多舒心啊。我亲爱的孩子,不过我这话可正相反,至于到底是正是反,我这就不说了!”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莫彻小姐解开帽带,把它们抛到脖子后面,然后气喘吁吁地在炉子前的一张脚凳上坐了下来——这一来,挡在她头顶的红木餐桌,就成了凉亭了。

“哎呀呀,我的天哪!”她接着说,两只手分别拍着两个小膝盖,眼睛机警地瞟着我,“我长得太丰满了,这是事实,斯蒂福思。我爬了一层楼梯后,吸一口气就像汲一桶水那样困难。你要是看到我站在楼上的窗口那儿朝外看,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个漂亮女人呢,是不是?”

“我不管在哪儿看到你,都认为你是个漂亮女人。”斯蒂福思回答说。

“去你的,你这只哈巴狗。去!”小矮人嚷了起来,还用她正在擦脸的手帕,冲斯蒂福思甩了一下,“别这么没大没小的。不过我跟你说真的,上星期我到米塞斯太太家去了——那真叫漂亮女人!她一点不见老!——我正在等米塞斯太太时,米塞斯本人也进我等的房间来了——也称得上是个美男子!他也一点不见老!还有他的假发也是,都戴了十年了——他一直对我献殷勤,弄得我都开始想,我不得不按铃叫人了。哈哈哈!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不过他得正经点才好。”

“你都给米塞斯太太搞了些什么名堂?”斯蒂福思问道。

“我可不能给你露这个底,我的小宝贝,”她回答说,同时轻轻拍了拍鼻子,扭歪脸,眨巴着眼睛,像个聪明绝顶的小精灵似的,“这就用不着你操心啦!你想要知道我怎么使她不掉头发,是不是给她染了发,是不是给她整过容,是不是给她修过眉毛,对不对?等着吧,我的宝贝——到我告诉你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的!你知道我的曾祖父叫什么吗?”

“不知道。”斯蒂福思说。

“他叫沃克,我的小乖乖,”莫彻小姐说,“传到他已经有好多代了,我就是从他们那儿继承了胡克·沃克[3]的全部遗产的。”

我从没见过有什么比得上莫彻小姐的眨眼使眼色的,只有她自己的沉着镇定可以与之一比。在听别人跟她说话时,或者她说了话等别人回答时,她总是狡黠地歪着脑袋,一只眼睛像喜鹊那样往上翻着,那模样实在奇妙。总之,我惊奇得忘了形,坐在那儿一直盯着她看,我怕是把礼貌规矩全都给忘了。

这时,她已经把那张椅子拖到自己身边,忙着从那只袋子里掏出一些小瓶子、海绵、头梳、刷子、小块法兰绒、几把小烫发夹子和一些别的工具,在椅子上堆了一堆。她每次掏时,都把胳臂伸到了袋子里,一直伸到肩头。她掏着掏着,突然停了下来,对斯蒂福思问道(弄得我大为狼狈):

“你这位朋友是谁呀?”

“科波菲尔先生,”斯蒂福思说,“他想要跟你认识认识呢。”

“好啊,那他就认识认识吧!我原以为,他看起来好像已经认识我了!”莫彻小姐回答说,手上提着袋子,一摇一摆朝我走来,一面走一面朝我笑着,“脸蛋儿像个桃子!”我坐在那儿,她踮起脚尖在我的脸颊上捏了一把,“多迷人啊!我就爱吃桃子。我要说,跟你认识很高兴,科波菲尔先生。”

我说,能认识她我感到很荣幸,这种高兴是双方共有的。

“哎哟哟,我的老天爷,我们可真是礼貌周全!”莫彻小姐大声嚷了起来,一面妄想用她那只小手捂住自己那张大脸,“可这是个多会骗人、说谎的世界啊!不是吗?”

这是对我们两人说的体己话。这时,她的小手已从大脸上拿开,连同胳臂什么的,重又伸进了袋子里。

“你这是什么意思,莫彻小姐?”斯蒂福思问道。

“哈哈哈!我们是一伙给人提神的骗子,没错!难道不是吗,我的宝贝孩子?”那个小女人回答说,歪着头,抬着眼,在袋子里摸索着,“瞧!”她从袋子里掏出一点什么东西,“俄国王爷的指甲屑。我管他叫颠三倒四的‘字母王爷’,因为他的名字里,把所有字母都颠三倒四地拼凑进去了。”

“这位俄国王爷也是你的主顾吧,是不是?”斯蒂福思问道。

“你说得对,我的宝贝,”莫彻小姐回答说,“我给他包修指甲。一礼拜两次!手指甲,再加脚指甲。”

“但愿他出手还大方。”斯蒂福思说。

“他花钱也跟他说话一样,他是说大话,也花大钱,我的宝贝孩子,”莫彻小姐说,“王爷才不是你们这种胡子刮得精光的人呢。要是你看到他的胡子,一定会这么说的。红的是天然的,黑的是人工的。”

“自然是你给加工的了?”斯蒂福思说。

莫彻小姐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非找我不可,没办法。他染的色受气候影响,在俄国很好,一到这儿,就不行了。你一辈子都决不会见到像他那样一股锈色的王爷,简直像废铁!”

“你刚才就是因为这个叫他骗子?”斯蒂福思问道。

“哟,你真是个好小伙子,不是吗?”莫彻小姐猛地摇着头回答说,“我是说,我们大家全是骗子。我把王爷的指甲屑给你看,就是为了证明这句话。在那些上流人家的宅院里,王爷的指甲,比我的全部本事加在一起还要有用。我不管到哪里,总要带着这些指甲屑,这是最好的推荐书。既然莫彻小姐给王爷修指甲,那她一定错不了。我拿这种指甲屑送给年轻的小姐、太太们,我相信,她们准会把它们放到珍藏册里。哈哈哈!我敢说,‘这整个社会制度’(像人们在国会里发表演说时说的那样),就是王爷指甲制度!”这个小女人说这番话时,尽量想把她的两只短胳臂往胸前一抱,把大脑袋一点。

这话引得斯蒂福思开怀大笑,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莫彻小姐则一直摇着头(头往一边歪得很厉害),一只眼睛朝上看,另一只直眨巴。

“好啦,好啦!”她说着,捶捶自己的那双小膝盖,站起身来,“这可不是正经事。来,斯蒂福思,让我们先来探一探两极地带[4],把这事儿办完再说吧。”

于是她选了两三件小器具和一个小瓶子,然后问桌子是不是受得了(这使我颇为吃惊)。她听斯蒂福思回答说受得了以后,推了张椅子到桌边,请我扶她一把,便相当灵活地爬上了桌子,好像桌子是个舞台似的。

“要是你们当中的哪一位,看到了我的脚踝[5],”她在桌子上站稳后,说,“就说出来,我好回家自杀。”

“我可没看见。”斯蒂福思说。

“我也没看见。”我说。

“那好吧,”莫彻小姐喊了起来,“我就答应活下去啦。现在,小鸭,小鸭,小鸭,快到邦德太太这儿来挨杀![6]”

这是叫斯蒂福思过去,好由着她摆布。于是斯蒂福思便坐了下来,背向着桌子,脸朝着我,笑着把头交给莫彻小姐去检查,目的显然没有别的,只是为了逗乐。看着莫彻小姐站在那儿,居高临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圆的放大镜,查看斯蒂福思那浓密的棕色鬈发,实在是一番让人叫绝的景象。

“哎呀,你这好小子!”莫彻小姐检查了一下后,说,“要不是遇上我,不出十二个月,你的头顶就要秃得像个托钵僧了。只要花上半分钟,我的年轻朋友,我给你擦上一擦,今后十年,保证能保住你的头发!”

她一面这样说着,一面把小瓶子里的东西,往一小块法兰绒上倒了一些,又倒了点在一把小刷子上,接着就用这两样东西,在斯蒂福思头顶又刷又擦的,忙个不停,那种忙忙碌碌的劲儿,我从来不曾见过。在这期间,她的嘴里还说个不停。

“有个叫查利·派格雷夫的,是位公爵的少爷,”她说,“你认识查利吗?”她扭头朝斯蒂福思的脸瞥了一眼。

“有一点。”斯蒂福思说。

“他是个多了不起的人!还有他那连鬓胡子!至于查利的腿,要是成双的话(可惜不是),那就没有人比得上他了!他竟想不要我伺候,你会相信吗?——他还是个王室近卫骑兵团的人呢!”

“他疯了!”斯蒂福思说。

“看来是这样。不过,疯也罢,不疯也罢,反正他那么试了,”莫彻小姐说,“你猜他干什么来着,瞧,他走进一家香水店,说要买一瓶马达加斯加水[7]。”

“查利这么做了?”斯蒂福思问道。

“查利这么做了。可是他们什么马达加斯加水也没有。”

“那是什么——是喝的东西吗?”斯蒂福思问道。

“喝的?”莫彻小姐停下手上的活儿,拍了拍他的脸蛋,回答说,“打扮他的连鬓胡子用的,知道吗?那个店里的女人——年纪已不小——简直是个怪物——她甚至连这个名字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对不起,先生,’那位怪物对查利说,‘那是不是——是不是就是胭脂?是吗?’‘胭脂!’查利冲着那怪物说,‘你对有教养的人说这种话多不中听,你怎么会想到我要胭脂的?’‘别生气,先生,’那怪物说,‘人们到这儿来买胭脂,用了那么多名字,所以我以为,您要的也许就是这东西。’[8]还有,我的孩子,”莫彻小姐接着说,仍跟以前一样,一直忙着刷这擦那,“我再说一个有趣的骗人的例子。我自己就那样干过——也许只是多一点或少一点——关键在于乖巧,我的宝贝孩子——别的甭管——只要乖巧就成!”

“你说的是哪一方面呢?是说胭脂吗?”斯蒂福思问道。

“把这个和那个合在一起的东西,你这不懂事的小学生,”老练的莫彻小姐摸摸自己的鼻子回答说,“按照各行各业自己的秘方来调制,调制出来的就是合你用的东西。我说的是,连我自己也搞过一点那种名堂。有一位阔寡妇,她把它叫作唇膏,另外一位,她把它叫作手套,又有一位,她把它叫作衣领花边,还有一位,她把它叫作扇子。我呢,她们叫什么,我就叫什么。我把这东西供应给她们,可我们相互间一直都玩着这种骗人的把戏,脸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弄到后来,她们在满堂宾客面前,也像在我们面前一样,急于想使用它了。我伺候她们时,她们有时就对我说——搽点那东西——搽得厚一点,没错——‘我的气色怎么样,莫彻?我的脸色苍白吗?’哈哈哈哈!这不让人觉得有趣吗,我的年轻朋友?”

我这一辈子,从没见过像莫彻小姐这样,站在饭桌上,一面为这种有趣的事乐得不可开交,一面忙着在斯蒂福思的脑袋上擦个不停,还要隔着他的脑袋朝我挤眉弄眼。

“啊!”她说道,“这一带不大需要我的这种东西,所以我又得走了!打从我来到这儿,我从没见过一个漂亮女人,詹米[9]。”

“没见过?”斯蒂福思说。

“连个鬼影子都没见过。”莫彻小姐回答说。

“我们可以给她看一个真实的美人,我想,”斯蒂福思眼看着我,说,“怎么样,雏菊?”

“当然可以。”我说。

“真的?”小矮子目光锋利地朝我脸上一扫,接着又扭头看了看斯蒂福思的脸,说,“是吗?”

她那第一声像是对我们两人的发问,第二声像只是对斯蒂福思一个人所发。她这两声似乎都没有得到回答,于是她继续擦着,脑袋歪向一边,一只眼珠朝上翻着,好像要在空中找到答案,而且显得很有信心,认为答案很快就会出现。

“是你的姐妹吧,科波菲尔先生?”她停了一会后大声说,一面仍像先前那样要想找答案的样子,“是不是?是不是?”

“不是,”斯蒂福思还没等我答话,便抢先回答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正相反,科波菲尔先生从前还曾非常爱慕过她——要不,就是我大错特错了。”

“哟,这么说他这会儿不爱啦?”莫彻小姐问道,“是他用情不专吗?真羞人!他是不是每朵花都采,每个钟点都变,直到波丽来酬报他的爱[10]?她的名字叫波丽吗?”

这个小精灵突然对我提出这样的诘问,还用一种寻根问底的目光盯着我,一时间直把我弄得不知所措。

“不是的,莫彻小姐,”我回答说,“她叫艾米莉。”

“啊哈?”她跟刚才一样叫了起来,“是吗?我真多嘴!科波菲尔先生,我老是说漏了嘴,不是吗?”

她在这个话题上的强调和态度,都暗暗使我感到有点不快,所以我就改用较为严肃的态度——在这之前我们三人中谁也没有这般严肃过——说道:

“她不仅容貌漂亮,而且品行端正。她已订了婚,就要嫁给一个跟她身份相符的、最好的、最配娶她的人了。我像赞美她的美貌一样,也敬重她的美德。”

“说得好!”斯蒂福思叫了起来,“听啊!听啊!说得太好了!现在,为了满足这位小法蒂玛[11]的好奇心,我把话都说了吧,我亲爱的雏菊,免得她胡猜乱想。莫彻小姐,这位姑娘现在正在学手艺,或者说当学徒,或者不管怎么说都行。学艺的地点就在本镇的欧默和乔兰商店,该店专营布匹服装,服饰用品,兼营服装加工,等等。你听清了没有?欧默和乔兰商店。我的朋友刚才说她已订了婚,跟她订婚的是她的表兄;他教名汉姆,姓佩格蒂,职业,船匠,也住本镇。她跟她的一个亲戚住在一起;这个亲戚,教名不详,姓佩格蒂,职业,渔夫,也住本镇。她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讨人喜欢的小仙女。我也爱慕她——跟我的朋友一样——非常爱慕她。要不是显得似乎有意贬低她的未婚夫(我知道这是我这位朋友不喜欢的),我还会再加上一句,我觉得她这是把自己给糟蹋了。我认为,她完全可以攀一门更好的亲;我敢起誓,她生来就是做阔太太的人。”

斯蒂福思的这番话说得很慢,也很清楚,莫彻小姐仔细地倾听着,脑袋歪在一边,一只眼珠朝上翻着,好像还在寻找那个答案。待他一说完,她又立刻变得非常活跃,以惊人的口才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哦!就这么些?是吗?”她大声说着,一面用一把小剪刀不停地修剪着斯蒂福思的连鬓胡子,剪刀直在他脑袋四周闪光,“很好,很好!一个很长的故事。结束语应该是‘从此以后,他们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12],对吗?啊!罚物游戏[13]是怎么玩的?啊?我爱我的爱人有个E,因为她长得真迷人(enticing),我恨我的爱人有个E,因为她跟别人订了婚(engaged),我对她说的名义多美妙(exquisite),我要请她跟我去私奔(elopement),她的名字就叫艾米莉(Emily),她的家就住在东方城(East)。哈哈哈!科波菲尔先生,你瞧我轻浮不轻浮?”

她只是带着过分的狡黠朝我看了一眼,没等我回答,连气也没喘一口,便接着说:

“行啦!要是说我给哪个淘气鬼修饰过,把他打扮得十全十美,那就是你了,斯蒂福思。要是说我知道世界上哪个人的脑袋在转什么念头,那也就是你了。我对你说的这几句话,你听到了没有,我的宝贝?我知道你脑袋里转什么念头。”说到这里,她低头偷着看了看他的脸,“詹米,现在你可以撤下了(像我们在法庭上说的一样)。要是科波菲尔先生肯坐到这张椅子上,我就为他修理一下。”

“你看怎么样,雏菊?”斯蒂福思笑着问道,同时让出了座位,“要打扮一下吗?”

“谢谢你,莫彻小姐,今晚就不用了。”

“不要说不,”矮女人说,摆出一副鉴定家的神气朝我打量着,“眉毛得加长一点。”

“谢谢你,”我回答说,“改天吧。”

“朝太阳穴延八分之一英寸就好了,”莫彻小姐说,“我们能叫它在两个星期内就长出来。”

“不啦,谢谢你,这会儿就不弄了。”

“修一修眉梢吧,”她怂恿说,“不?那我们就来把两撇胡子弄得往上翘吧。来!”

我在拒绝时不禁脸红了,因为我觉得,这会儿揭到了我的伤疤。莫彻小姐看出,眼下我无意要她做任何修饰打扮,同时,尽管她把那个小瓶子举到一只眼睛前,以此来招引我,说服我,我也不为所动,于是她说,那就下一回吧,下次尽早给我开个头。接着她求我帮她一把,扶她从桌子上下来。我这样一帮忙,她就很灵巧地从桌上跳了下来,然后动手把自己的双下巴扎进帽带里。

“费用,”斯蒂福思说,“是……”

“五先令,”莫彻小姐回答,“便宜极了,我的孩子。我是不是轻浮,科波菲尔先生?”

我挺客气地回答说:“一点也不。”不过,当她像个卖馅饼的小贩似的,把那两枚半克朗的辅币往上一抛,然后接住,投进口袋,再往口袋上重重一拍时,我觉得她是有一点轻浮。

“这是钱柜,”莫彻小姐说,然后又站在椅子旁,把先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重又放回口袋,“我的家伙都收起来没有?好像都收起来了。可别像那个高个子奈德·比得伍德[14],别人带他进教堂‘跟什么女人结婚’,他却说,他把新娘给弄丢了。哈哈哈!奈德是个大坏蛋,不过也挺滑稽逗笑!好啦,我知道这会让你们伤心,可我还是不得不离开你们了。你们得拿出自己的全部坚忍精神,尽力忍受。再见了,科波菲尔先生!多多保重,诺福克的乔基![15]瞧我多会耍贫嘴!这都是你们两个淘气鬼惹的,不过我不怪罪你们!‘鲍勃发誓!’[16]——初学法语的英国人,用法语说‘晚安’,觉得还很像英语呢。‘鲍勃发誓’,我的小乖乖!”

她把口袋往胳臂上一挎,嘴里唠叨着摇摇摆摆地朝门口走去。刚走到门口,她又停了下来,问我们要不要她留一绺她的头发给我们。“我是不是有点轻浮?”她又补了一句,作为对自己的这一提议的评语,接着便把一个手指放到鼻子上,扬长而去。

斯蒂福思大笑了起来,笑得那么厉害,引得我也忍不住笑了。其实,要不是他引得我这样,我自己都不能肯定,我本来会不会笑。我们着实笑了一阵子,才算笑够。接着,斯蒂福思告诉我说,莫彻小姐交际很广,她对许多人来说,在许多事情上都很有用处。他说,有的人却看不起她,把她看成一个小怪物。其实她看人看事都非常机灵、精明,比得上他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她是胳臂短,见识长。他告诉我,莫彻小姐说自己在这儿、在那儿,处处有足迹,这话全是真的。因为她一直在各个地区东闯西荡,好像不论哪儿都能找到主顾,不论什么人都能搭上关系。我问他,她为人怎么样,是一贯爱惹是生非呢?还是大体上对正确的事物表示支持?我试了两三次,想把他的注意力引到这些问题上,结果都没有成功。于是我也就没有再去提它,或者是忘了再提了。他反倒连珠炮似的对我说了一大堆莫彻小姐的技巧、收入,以及她用科学方法拔罐放血的技术,还说要是我什么时候有这种需要时,可以找她。

莫彻小姐是那天晚上我们的主要话题。当我们分手,我下楼时,斯蒂福思在楼梯的栏杆上对我喊了一声:“鲍勃发誓!”

我来到巴基斯先生的家门口时,发现汉姆正在屋前来回溜达,这使我颇为诧异,又听他说小艾米莉就在里面,更使我大为吃惊。我自然问他,为什么他不进屋去,而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

“哟,你知道,大卫少爷,”他犹犹豫豫地回答说,“艾米莉正在里面跟人说话哪。”

“我认为,”我笑着说,“正因为她在里面,所以你也应该进去啊,汉姆。”

“是呀,大卫少爷,按常理我是该进去的,”他回答说,“不过你知道,大卫少爷,”他放低了声音,郑重其事地说,“是个年轻女人哪,少爷——是个艾米莉从前有过来往、这会儿不该再有来往的年轻女人。”

我听了这话,恍然大悟,想起几个钟头以前,跟在他们后面的那个人影。

“那是条可怜的蛆虫,大卫少爷,”汉姆说,“整个镇上的人都把她踩到脚下。前街后巷,左邻右舍,没有不踩她的。教堂坟地里的死人,都没有她这样让人厌恶。”

“今天晚上,我们碰见你们之后,汉姆,我在沙滩上见过她吧?”

“她远远跟着我们?”汉姆说,“你可能见过她,大卫少爷。那时我还不知道她跟着我们,是过后不多久才知道的。她偷偷溜到艾米莉的那扇小窗口外面,看到里面有了灯光,就悄悄叫道:‘艾米莉,艾米莉,看在基督的面上,拿出女人的心肠来待我吧!我以前也跟你一样的呀!’这些话,听起来是很正经的,大卫少爷!”

“确实是这样,汉姆。艾米莉怎么待她呢?”

“艾米莉就说啦:‘玛莎,是你吗?哦,玛莎,是你!’因为她们坐在一起干过活,很长一段日子,在欧默先生的铺子里。”

“这会儿我想起她来了!”我叫了起来,想起第一次去那儿时,见到有两个女孩,她就是其中的一个,“我记得很清楚!”

“她叫玛莎·恩德尔,”汉姆说,“比艾米莉大两三岁,跟她同过学。”

“我从没听说过她的名字,”我说,“我这可不是打你的岔。”

“在这件事情上,大卫少爷,”汉姆说,“差不多就这么几句话,‘艾米莉,艾米莉,看在基督的面上,拿出女人的心肠来待我吧!我以前也跟你一样的呀!’她还要跟艾米莉说话,可是艾米莉不能在那儿跟她说话,因为那位疼她的舅舅已经回家了。他不许——不许,大卫少爷,”汉姆十分认真地说,“不许她们在一块儿。虽然他脾气好,心肠软,可是,哪怕把沉在海里的所有珍宝都给他,他也见不得她们在一块儿的。”

我觉出这话是多么真实,对这一点我立即就像汉姆一样清楚了。

“所以艾米莉就用铅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他接着说,“递到窗口给了她,要她拿到这儿来。‘你把这条子给我姨妈巴基斯太太看,’她写道,‘她会看在我的面上,让你在火炉边待着。等我舅舅出去了,我就过来。’跟着,大卫少爷,她就对我说了我告诉你的这些话,要我陪她到这儿来。我有什么办法呀?她不该再跟这种人来往的,可是我没法回绝她,她脸上满是眼泪了。”

他把手伸进自己粗毛上衣的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很好看的小钱包。

“要是说,她脸上满是眼泪,我还可以回绝她的话,大卫少爷,”汉姆说,一面轻柔地把那钱包放在粗糙的手心里托着,“她还把这东西给了我,要我替她拿着——而且我也知道她为什么要带上它——我怎么还能回绝她呢?这样一个小玩意儿似的小钱包!”汉姆满腹心思地看着那个小钱包说,“里面只有一点点钱呀,艾米莉,我亲爱的!”

当他把小钱包放回怀中后,我就跟他热烈地握手——因为这比任何语言更能表达我的满意心情——然后我们都默不作声地来回走了一两分钟。接着,门开了,佩格蒂出现在门口,招呼汉姆进去。我本想趁势走开,可是她追了上来,一定要我也进去。即使在这时候,我还是想避开不去他们待的房间,可是他们待的地方,就是我不止一次提到过的那间砖铺的厨房。门一打开就是,因而没等我考虑好要不要进去,我发现自己已经在他们中间了。

那个女孩——就是我在沙滩上看到过的那个——正坐在壁炉旁的地上,她的头和一只手搁在一张椅子上。从她的姿势看来,我想,艾米莉大概刚从椅子上站起来,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头,原本也许是伏在艾米莉的腿上的。我不大看得见这女孩的脸,她的头发披散在脸上,好像是她自己用手抓乱了似的。不过我仍能看出她还很年轻,肤色白净。佩格蒂刚哭过。小艾米莉也刚哭过。我们刚进房时,谁也没有说话。在一片寂静中,碗碟柜上荷兰时钟的嘀嗒声,好像比往常加倍地响亮。

还是艾米莉先开口。

“玛莎想要,”她对汉姆说,“去伦敦。”

“干吗要去伦敦?”汉姆问道。

他站在玛莎和艾米莉之间,心情复杂地望着那个伏在椅子上的女孩,既可怜她,又不愿她跟他如此深深爱着的艾米莉有来往。这一情景,在我脑子里一直记忆犹新。艾米莉跟汉姆两人说话时,好像都把玛莎看成是个病人似的,语气柔和,声音压得比耳语高不了多少,但是能让人听清。

“去那儿比在这儿好,”响起另一个声音——是玛莎的声音——但她的身子没有动,“那儿没有人认识我,而在这儿,人人都认识我。”

“她去那儿做什么呢?”汉姆问道。

玛莎抬起头,黯然地朝汉姆打量了一会,接着又低下头去,用右臂钩着脖子,像个发烧或中弹受伤的女人似的,痛苦地扭动着身体。

“她会努力学好的,”小艾米莉说,“你不知道她刚才对我们说什么来着。他知道吗——他们知道吗——姨妈?”

佩格蒂充满同情地摇了摇头。

“要是你们能帮我离开这儿,”玛莎说,“我一定会努力的。我决不会比在这儿搞得更糟的。我会学好的。哦!”说到这儿,她打了个可怕的寒噤, “求你们帮我离开这些大街小巷吧。这儿全镇的人,打我小时候起就认识我了!”

艾米莉向汉姆伸过手去,我看见汉姆往她的手里放了一只小帆布袋。她接过后,像是以为这是她自己的钱包,可是朝前迈了一两步后,发现自己错了,便又回身走到汉姆跟前(这时汉姆已退到我的身旁),把袋子给他看。

“这全是你的,艾米莉,”我听到汉姆说,“我在这世界上的所有东西,没有一样不是你的,我亲爱的。要不是给你用,我就什么快乐也没有了。”

艾米莉的眼里重又涌出泪水,她转身回到玛莎跟前。她给了玛莎什么,我不得而知。只见她朝玛莎俯下身子,把钱放在她的怀里,还低声对她说了什么,问她这些钱够不够。“不但够,而且有得多了。”另一个说,然后捧起她的手,吻了吻。

接着,玛莎站起身来,围上披肩,遮住脸,哭着慢慢走到门口。出门前,她停了一下,好像想说点什么或者想回过身来。可是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出口,只是裹紧披肩,跟先前一样,低声发出伤心、悲苦的呻吟,出门去了。

门刚关上,小艾米莉便迫不及待地朝我们三人看了一眼,跟着双手往脸上一捂,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

“别哭呀,艾米莉!”汉姆轻轻拍着她的肩膀说,“别哭,我亲爱的!你用不着哭得这么伤心,亲爱的!”

“哦,汉姆!”她依然伤心地哭着说道,“我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那么好,我知道,我应该知情知义,可我有时候没有做到!”

“不,不,你做到了,我敢保证。”汉姆说。

“没有!没有!没有做到!”艾米莉哭着说,一面抽噎,一面摇头,“我本该做个好姑娘的,可是我没有做到。差远啦,差远啦!”

她依然哭个不停,好像心都要碎了。

“我太辜负你的情意了,我知道,我太辜负了!”她呜咽着说,“我常常跟你发脾气,对你三心二意的,我应该跟这大不相同。你对我从来不是这样。为什么我总是对你这样呢!按理我应该只想到怎样来感激你,怎样来使你快乐才对呀!”

“你总是使我快乐的,”汉姆说,“我亲爱的!我一看到你就快乐。只要想到你,我一天到晚都快乐。”

“哎哟,那样是不够的!”她喊着说,“这是因为你人好,不是因为我好。哦,我亲爱的,要是你爱的是另一个女人——一个远比我稳重、贤惠,全心全意爱着你,决不像我这样爱虚荣和变化无常的女人——你会比这幸福多的!”

“这可怜的小软心肠,”汉姆低声说,“玛莎把她完全闹糊涂了。”

“姨妈,”艾米莉说,“请你过来,让我把头枕在你怀里吧!哦,姨妈啊!我今天晚上难过极了。我没有做到我应该做的那么好。我没有做到,我知道!”

佩格蒂急忙跑到壁炉前的椅子上坐下。艾米莉双手搂住她的脖子,跪在她的身旁,非常真诚地仰望着她的脸。

“哦,求求你,姨妈,想法帮帮我吧!汉姆,亲爱的,想法帮帮我吧!大卫先生,看在往日的分上,请你也一定想法帮帮我吧!我要做一个比现在更好的好女孩。我要比现在多一百倍地知情知义,我要更加懂得做一个好男人的妻子,过一种平静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哎呀,我这个人啊!我这个人啊!哎呀,我这颗心啊!我这颗心啊!”

她把脸埋在我的老保姆的怀中,渐渐停止了她那半是妇女半是孩子的(其实她的一切举止都是这样,我觉得,这比任何别的姿态更加自然,更能和她的美相配)痛苦哀求,只是默默地流着泪,我的老保姆则把她当成一个婴儿似的抚拍着她。

她慢慢地平静下来,于是我们就用好言安慰她,时而说些鼓励她的话,时而跟她开几句玩笑,直到她抬头跟我们说起话来。我们就这样继续说个不停,引得她先是微笑,继而大笑,最后半含羞涩地坐直身子。佩格蒂则理齐她散乱的鬈发,擦干她的眼泪,重又把她修饰整齐,免得回家时引起她舅舅的怀疑,为什么他的宝贝哭了。

那天晚上,我看到她做了我以前从没见她做过的事。我看到她天真地吻了她未婚夫的脸,紧倚在他那粗壮的身躯上,仿佛那是她最可靠的依靠。当他们在朦胧的月色中一块儿离去时,我一直望着他们,心里把他们的离去和玛莎的离去作了比较,我看到艾米莉双手挽着汉姆的胳臂,依然紧紧地依偎着他。

* * *

[1].详见莎士比亚剧本《麦克白》第三幕第四场:宫中宴会时,鬼魂出现,麦克白受惊;鬼魂隐去后,麦克白说了这句话。

[2].据希腊神话,帖萨利王伊克西翁为人狡诈,累累作恶,后宙斯以雷电将他击伤,打入冥府,并把他捆绑在永世旋转的火轮上,作为惩罚。

[3].胡克·沃克(Hookey Walker)据传原为一个叫约翰·沃克的专说谎话的钩鼻子间谍的绰号,后作“瞎话”、“胡说”解。

[4].指察看一下斯蒂福思的头。

[5].按当时规矩,妇女应该长裙遮脚,不让露出脚踝。

[6].“小鸭,小鸭,小鸭,快到……”为英国儿歌中一叠句。

[7].马达加斯加盛产香精,产量占世界的五分之四,故有此说。

[8].因胭脂原为颜料,当时上流社会虽用它当化妆品,但不屑说出它的真名,认为有失身份。

[9].詹姆斯的昵称。

[10].引自英国诗人、戏剧家约翰·盖依(1685—1732)代表作《乞丐的歌剧》第一幕第十三场中麦奇斯所唱之歌《我的心多么自由》。

[11].法国童话中蓝胡子的第七个妻子,出于好奇心,她打开密室,发现了她丈夫杀害的以前的妻子的尸体。

[12].民间的故事、童话中常用的一句结束语。

[13].类似嵌字游戏,如要求为“E”,则后面六个句子中最后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是“E”,否则就要受罚。

[14].这一人物及以下所述,均源自当时的一首流行歌曲。

[15]指英王理查三世的亲信、死于博斯沃思之役的诺福克公爵约翰·霍华德,在战死前夕,他在帐中发现两行警告的诗句:“诺福克的乔基,不要太大胆,因为你的主子迪肯已被人出卖。”(乔基、迪肯分别为约翰、理查的小名)。详见莎士比亚著《理查三世》第五幕第三场。

[16].法语Bonsoir(晚上好)和英语Bobswore(鲍勃发誓)发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