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 第四章

由于这次所得的结论,克莱德对自己的事便想得更深了。思索的结果认为非替自己想点办法不行,而且还要赶快。到目前为止,他所能干的事最多只是十二岁到十五岁的孩子们所能捞到的那些零星活儿:每年夏季那几个月里,帮包送报纸的人送送报;或是在整个夏季里,替小杂货店在地下室里干干活;在冬季里一个时期当中,每逢星期六帮人家把货物的包装拆开;他过去干过这类活儿,每星期挣到五美金那么一笔慷慨的报酬,这个数目当时简直可以算是一笔家当了。他觉得自己发了财,因此也就可以偶尔去看看戏和电影,买顶层楼座的廉价票。他的父母是反对看戏、看电影的,认为不只是流俗的玩意儿,而且是邪恶的,可是他却不顾父母的反对去看了,不过非得瞒着他们不可。反正这阻挡不了他。他觉得,他花的是自己的钱,就有权利去玩。还把小弟弟弗兰克带去,这孩子自然高兴跟他一起去,也就乐得瞒住不说。

那年下半年,他想离开学校,因为他早就觉得自己念书念得太迟,赶不上人家。于是他就在本市一家次等药房兼杂货店里找到一个工作,给卖汽水的店员做助手。这家铺子就在戏院隔壁,饮食方面的生意还不坏。这儿恰好是他上学路过的地方,因此那里“招收学徒”的广告牌子首先引起了他的注意。后来他跟那个准备收他去当助手学生意的年轻人谈了谈,表示他十分愿意干这工作,而且他的样子显得很伶俐。他由这次谈话探听到,如果他学会了这套本事,就可以挣大钱,每星期能有十五美元,甚至还可以挣到十八美元。据说十四号街和巴尔第摩街的岔路口那家斯特劳德杂货铺有两个店员就挣这么多。他找上门的那家只出十二美元,这是一般店家的标准工资。

不过人家当时告诉他说,要学好这一套本事,是需要花一些时间的,还得有行家热心地教才行。要是他高兴来干的话,开头每星期的工资就算五美元吧。好吧,那么就给六美元,因为他把脸沉下来了。他不久就可以学会一套本领,能调制各种美味的饮料,还能在各式各样的冰激凌里掺上糖汁,做成什锦冰激凌。在眼下,学徒干的事就是擦洗杯盘,把饮食部所有的装置和设备擦干净;不消说,还得每天清早七点半就打开店门,打扫一遍,再把尘土掸掉。老板派他到哪里去送货,他就得去送。他的顶头上司是一位叫作西勃林先生的,才二十岁,打扮得漂漂亮亮,很自信,而又健谈。如果他应付买卖实在太忙,他就可能叫克莱德调制一些次要的饮料——柠檬水、可口可乐,等等,一切看营业上的需要。

他跟母亲商量之后,还是决定把这个有趣的差事接下来。据他猜想,至少有个好处,那就是冰激凌要吃多少,有多少,不必花钱,这点便宜是不可小看的。其次呢,他当时看出,这总算是学会一个专门行业的入门第一步,这也正是他所需要的。另外还有一点,这个店里要他工作到晚上十二点,白天可以有几小时休息,作为补偿。在他看来,这也不是什么对他不利的事。这样,他晚上就可以不必在家,晚上十点钟那个儿童夜班,他终于可以摆脱了。除了星期日,他们不能再叫他去参加做礼拜了;而且连星期天也不行,因为听说星期天下午和晚上他也得去做买卖。

再说,这个专管冷饮部的店员经常从隔壁那个戏院的经理那儿弄到免费的戏票。这个杂货店有一扇门直通戏院的休息室,对克莱德来说,这种关系可真是吸引力太大了。能在一个与戏院有这么密切关系的杂货店里干活,大概是很有趣的。

而且现在克莱德还发现了一个最大的优点,觉得非常高兴,可是有时候也叫他感到失望,那就是,每逢演日场,在开演之前和散戏之后,总有成群的姑娘到这里来,有独个儿来的,有几个人一起的,坐在柜台跟前,嘻嘻哈哈地笑着谈天,还对着镜子理一理头发,涂点胭脂口红,打扮一下。克莱德虽然乳臭未干,对人情世故和异性的作风都缺少经验,可是见了这些姑娘,对她们的美貌、她们的泼辣劲儿,以及她们那种扬扬自得和温柔可爱的神气,老是看不够。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可以一面忙着洗杯子,把装冰激凌和糖浆的容器装满,往托盘里摆好一杯杯柠檬水和橘子水,一面几乎不断地有机会从近处仔细打量这些姑娘。她们多么美妙呀!她们多半都穿得很好,样子也很俊俏,戴着戒指、别针和标致的帽子,披着毛皮围脖儿,穿着漂亮的皮鞋。而且他还常常偷听她们谈起那些有趣的事情,茶会、跳舞会、宴会、刚看过的戏,还有打算不久就去玩的地方,有的在堪萨斯市本城,也有在郊区的,再不然就是谈今年和去年的时装式样有些什么不同,还有正在本市演出或是就要来本市演出的男女演员的迷人之处,主要是讲男演员。直到现在为止,这些事情都是他在家里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美貌的姑娘,时常由男人陪着,这些人身穿晚服和讲究的衬衫,头戴礼帽,打着蝴蝶结领带,戴着白羊皮手套,穿着漆皮鞋;这种装束,克莱德当时看起来,真是高贵、俊俏、华美、舒服到极点了。要是能那么潇洒大方地穿上这种服装,该是多好!要是能像这些阔少一样,从从容容地跟姑娘们谈谈话,多么痛快!那才真是出了头啊。在他当时看来,除非他能有这样够得上格的装扮,就不会有漂亮姑娘跟他来往。这些东西,显然是非有不可的。只要有朝一日,他能有了这些东西,能够穿戴这类服饰,那他不就会一帆风顺地走上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便必然会展现在他面前。亲切的微笑!也许还有偷偷地握手,一只手搂着某个姑娘的腰,还有亲吻、婚约,然后,然后呀!

这一切都像一道启示的灵光。这些年来,他老是跟父母在街上走,举行露天祈祷会,或是坐在教堂里,听那些稀奇古怪、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些令人灰心丧气的人讲话,他们都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怎样帮助了他们。到如今,他准定会从那个圈子里跳出来啦。他要努力工作,积下钱来,成个像样的人物。这种常人的单纯而有田园诗意的心理,显然具有神灵变形4的一切光彩和神妙;好比在沙漠里迷失了方向、如饥如渴、寻求生路的可怜虫忽然发现了海市蜃楼一般。

然而过了不久,事实很快就证明,他在这种特殊的处境中也有一种苦恼:这种工作虽然可以教会他怎样调制饮料,每星期稳挣十二美元,可是他那如饥如渴的欲望和野心却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满足的。因为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勃林打定主意,要把他的本领尽量留一手,顶称心的工作也留着他自己干。而且,他还跟老板有一样的想法,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那个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任老板的差遣,干各种各样跑腿打杂的事。这样一来,在全部工作时间里,克莱德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这样,克莱德就不能马上有什么进展。他还是没有办法能比过去穿得讲究些。更糟的是,有一件事老是在他心里甩不开,那就是,他挣的钱很少,朋友的交往也少得很,少到一离开家,就感到寂寞,并不比在家里好多少。爱丝塔的私逃给家里的传教工作浇了一盆冷水;并且因为她一直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苦于想不出别的办法,正在考虑收拾这里的摊子,准备搬到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去。不过现在克莱德已经打定主意,决不跟他们走。他暗自盘算:这有什么好处呢?到那儿去,也无非是搞一套传教的名堂,跟这儿还不是一样。

他一向住在家里,就在毕克尔街那个布道所后面的房子里,可是他恨透了那个地方。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市,可是这么些年来,他总是不好意思把他的小朋友们带到家里或是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原因,他一向避开小朋友们,多半总是独自走路、独自玩耍,再不然,就只是跟弟弟和姊妹们在一起。

不过他现在已经十六岁了,很可以自作主张,应该脱身出来了。只是他挣不到什么钱,要是他单独一个人过日子,挣的钱还不够维持生活呢,而且他还没有那么大的技能和勇气,找不到更好的事。

后来父母谈起要搬到丹佛去,还说他也许能在那儿找到工作,却根本没有想到他会不愿意去。他便给他们透露了一点意思,说他还是不去为好,他说他很喜欢堪萨斯市。换个地方有什么好处呢?他如今有了工作,将来也许会找到更好的机会。不过他的父母想到爱丝塔和她的遭遇,便很不放心,担心他这么年轻就独自去冒这种风险,是否妥当。要是他们走了,他住到哪儿去呢?跟谁住在一起呢?他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谁能像他们自己那样,经常在他身边帮助他,指点他,引导他在那条又直又窄的人生道路上前进呢?这是值得考虑的。

不过现在他家搬到丹佛去的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逼近了,对他来说,情况更紧迫了。同时,那位西勃林先生由于对女性过于殷勤,不久就被那个杂货店辞退了。克莱德碰上了一个瘦筋巴骨的、冷冰冰的新上司,似乎不打算要他当助手。因此,他就决定辞职,不过并不是马上不干,而是要趁出外跑街的机会,看看能不能找到别的事。有一天他正在东张西望,忽然想到不妨到本市的一家大旅馆下面那个规模最大的杂货店里附设的冷饮部去,找经理谈谈,那家旅馆是一座十二层楼的大厦。在他看来,这是个奢华、舒适之极的地方。那里的窗户老是挂着厚厚的窗帷。大门口(他过去从来不敢朝里面张望)是一个用玻璃和铁架子搭成的天篷。还有一条大理石的过道,两旁排列着棕榈树。这么一配,气派就很大。他时常走过那家旅馆,怀着稚气的好奇心,暗自出神,不知道这种地方的生活情况究竟怎样。在那大门口,总是停着许多出租汽车和自备汽车。

今天他因为急于要给自己想个办法,迫不得已,便走进了那家杂货店。这家店铺坐落在巴尔第摩街路口,正面是十四号街,地位正当要冲。他看见靠近门口的一座小玻璃柜房里有一个女出纳员,就去向她打听卖汽水的柜台归谁负责。这个姑娘一看他那试探和踌躇的神情和他那双深沉的、相当讨人欢喜的眼睛,便对他发生了兴趣。她直觉地揣测到他是要找事做,便说:“!塞科尔先生,在那儿,他是本店的经理。”她朝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矮个子男人那边点点头。那个人穿得很讲究,一点也不马虎。他正在布置一只玻璃柜上的一些新奇化妆品,要摆成一种特别的式样。克莱德走到他身边,不过心里还在犹疑不定,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找个出路,同时他又看出人家正在全神贯注地干他手头的事情,于是便站在一边,两只脚替换着歇一歇。到后来,那个经理觉得仿佛有人在他身边守着,想找他谈什么事,这才转过身来说:“有事吗?”

“您这儿卖汽水的柜台上要不要添个助手?”克莱德对他望了一眼,把自己的迫切心情表露得再清楚不过了,“要是有这样的位置,就请您让我来干吧。我想找这么个事情。”

“没有,没有,没有。”这个人回答说。他长得漂漂亮亮、精神饱满,生性有点暴躁,喜欢争吵。他正想走开,可是一看克莱德脸上掠过一阵失望和沮丧的神色,就转过身来说:“从前在这种地方做过吗?”

“没有在这么讲究的地方做过。没有,先生。”克莱德回答说,这里的一切景象不免使他眼花缭乱,很感兴奋,“我眼下在七号街和布鲁克林街拐角,克林克尔先生店里帮忙,跟这儿比起来,那就算不上什么了,我要是能找到好一些的事,倒是很希望挪个地方。”

“,”跟他谈话的这个人一听他这么天真地给他的铺子捧场,相当高兴,于是就说,“,这倒是人之常情。不过眼下我这儿没有什么事给你做。我们不常换人。不过你要是愿意在饭店里做服务员,我倒可以告诉你上那儿去找个位置。这里面的饭店眼下正要添个服务员。那儿的领班跟我说过,他需要找个伙计。我看这个差事总赶得上在卖汽水的柜台上当帮手吧。”

他一看克莱德脸上突然露出喜色,又接着说:“不过你千万别说是我介绍你去的,因为我并不认识你。你只要上那里面去,到楼梯下面找史魁尔斯先生就行了,一切情形他会告诉你。”

克莱德一听说格林·戴维森这样神气的一个大饭店里居然有工作的机会,而且他还可能弄到手,便简直是目瞪口呆,兴奋得有点儿发抖了。接着,他向这位指点他的人道了谢,径直朝这个杂货店后面通到饭店的休息室那条绿色大理石的过道走去。他走进门,就看见一间非常讲究的休息室。他出了娘胎以来,一直因为太穷,老觉得胆怯,从来不敢窥探这种豪华世界,所以现在觉得这个地方比他一向见过的任何地方都更加令人心醉神迷。这可真是豪华无比啊。他脚下踏着的是黑白分明的方块大理石铺的地。头上是嵌着铜板、涂了彩色油漆的贴金天花板。支撑着天花板的是许多黑色的大理石柱子,简直像一座树林似的,都磨得像地板那么亮,像玻璃一般光滑。这些石柱子一根根排列着,通向三道大门,一道在右边,一道在左边,一道径直对着达林普尔大街。柱子中间有灯,有雕像,还有地毯、棕榈树、椅子和靠壁长椅、鸳鸯椅,等等,都是些豪华的陈设。总之,一切光怪陆离的豪华家具,这里都应有尽有,到处摆满了。这种摆设,从前曾经有人挖苦地说过,说是专为“给一般老百姓飨以闭门羹的”。实在说起来,在一个美国的繁华商业大城市中一家头等大饭店里,这样的陈设也可以说是太奢侈了。那里面的房间、大厅、休息室和餐厅,全都陈设得太富丽,毫无简朴、实用的优雅之美。

克莱德站在那里,仔细张望了一下休息室里的情形,只见一大堆人,有些是女人和小孩,不过他看得出,主要是男人,或是在走动,或是到处站着,也有坐在椅子上谈话或是闲待着的,两人并排和独自一人的都有。在靠墙凹进去的地方,一些挂着厚厚的帷幔、陈设华丽的小套间里,有写字台和报架,有一间电报室,有一间杂货铺,有一个鲜花摊,这些地方也拥着一堆堆的人。市里的牙科医生正在这里开会,其中有不少人带了妻子儿女聚集在这里。不过克莱德并不曾察觉这一点,关于这种会议的方式和意义,他也不懂得,就以为这家饭店里日常都是这样的。

他怀着敬畏和惊异的神情,瞪着眼睛张望了一会儿,然后想起史魁尔斯这个名字,便到他那“楼梯底下”的办公室里去找他。他右边有一座黑白两色的双道大楼梯,分左右两边,拐着大大方方的大弯,从楼底通到上面那一层楼。在这两道楼梯中间,显然就是旅馆的办公室,因为里面有很多职员。不过在最近的一道楼梯后面,紧靠他刚才进来的时候走过的那道墙,有张高高的写字台,旁边站着一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年轻人,身穿一件缀着许多明晃晃的黄铜纽扣的栗色制服,头上一顶硬纸盒子似的圆形小帽,很神气地贴着一边耳朵歪戴着。这人拿着铅笔,正在一本摊开的簿子上忙着登记。另外还有几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小伙子,穿着跟他一样的制服,有的坐在他旁边的一条长凳上,有的在人前到处窜来窜去,有时候拿着一张纸片、一把钥匙或是一张什么便条,跑回来交给那个服务员,然后又在长凳上坐下,显然是听候另一次吩咐。看样子,他们是轮得很快的。靠近那个穿制服的年轻人站的地方有一张小写字台,上边有一部电话机,几乎经常都在咝咝地响。他问明是什么事以后,就敲敲面前的一只小铃,或是叫一声“来人”,于是长凳上坐着的头一个服务员就应声上前。这些服务员听完吩咐以后,就急忙顺着这边或是那边的楼梯上楼去,再不然就直奔那几道门或是那部电梯。几乎每回都可以看见他们提着客人的皮包和手提箱,或是拿着人家的大衣和高尔夫球棒等东西,陪送客人。另有一些服务员去了回来,用托盘端着饮料,或是拿着小包之类的东西,送到楼上的房间里去。要是他运气好,能在这家饭店做事,人家将要吩咐他干的活儿,显然就是这类事情吧。

这儿一切都很活跃,显得生气勃勃,因此他但愿自己运气好,能在这里找到一个位置。不过他能有这样的运气吗?史魁尔斯先生在哪里呢?他走到小写字台跟前那个年轻人那儿,问道:“请问我上哪儿找得到史魁尔斯先生?”

“他正好过来了。”那个年轻人一面抬起头来望了一下,用他那双敏锐的灰眼睛打量克莱德,一面回答说。

克莱德朝他指点的方向凝神一看,但见一个二十九岁或是三十岁上下的人正走过来。此人精神抖擞、活泼伶俐,显然是一副通达人情世故的样子。他个子细长,为人精明,一副瘦长面孔,衣服穿得很讲究,克莱德见了不只是印象很深,而且马上对他肃然起敬,看样子这真是个精干而灵活的人啊。他的鼻子又长又窄,眼睛很敏锐,嘴唇很薄,尖下巴。

“刚才从这儿走过的那个披着苏格兰格子围巾、花白头发的高个子,你看见了吗?”他停下来对写字台跟前那个助手说。助手点点头。“,他们告诉我说,他就是兰德雷尔伯爵。他今早上才来,带着十四口箱子,四个用人。好家伙!他在苏格兰也算得上一个人物呢。不过我听说,他在外面旅行,没有用这个名字。他登记的是布伦特先生。你赶得上人家那种英国派头吗?人家当然可以显得高人一等喽,嗯?”

“说得对!”他的助手毕恭毕敬地回答说。

他这才转过身来,看了克莱德一眼,不过并没有理睬他。助手帮了一下克莱德的忙。

“这个年轻人等着要见您呢。”他解释说。

“你要找我吗?”领班转过身来,一面问,一面打量他那套不大高明的衣服,同时仔细端详他。

“杂货店里那位先生说,”克莱德开口这么说,他其实不大喜欢面前这个人的神气,不过他打定主意要讨对方欢喜,“我是说,他说我可以请问您一声,能不能在这儿找到一个当服务员的机会。我眼前在七号街和布鲁克林街拐角的地方,克林克尔先生开的那个杂货店里当伙计,不过我想离开那儿。他说您也许可以,我是说,他想着您这儿眼前正有个空缺要找人。”克莱德面前这个人那双冷冰冰的、死盯着他的眼睛,把他弄得非常狼狈,他连气都透不匀,只是使劲咽口水。

他平生第一次想到,如果要找个出路,就得好好地奉承人家,取得人家的欢心,总得做点什么事、说些什么话,讨人欢喜才行。因此他就对史魁尔斯先生装出一副殷勤、讨好的笑脸,接着说:“要是您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卖劲儿干,一定听话。”

他面前这个人只是冷冷地望了他一眼,不过他是个爱用心计和好为自己打算的小人物。凡是有一套交际的本领、愿意跟别人搞好关系的人,他都相当喜欢。所以他本来打算摇摇头表示拒绝,现在却没有这么做,只是说:“不过你对这种工作还没有什么经验呀。”

“是的,先生,不过我只要拼命学,不是很快就能学会吗?”

“,让我想想看,”领班一面迟疑不决地搔搔头,一面这么说,“我眼下没空跟你多谈,星期一下午再来一趟吧。到时候我可以见你。”他一转身就走开了。

克莱德就这样被他孤零零地甩在一边,摸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眼瞪瞪地望着,心里暗自纳闷。人家是不是当真叫他星期一再来呢?是不是可能……他转过身去连忙往外走,一股隐隐约约的快感流遍了全身。多么痛快呀!要求这个人在堪萨斯市这家最漂亮的饭店里给他一个位置,人家居然叫他星期一再来找他。好家伙!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人家真会让他插足到这样一个豪华世界里来……而且这么快就实现?真会有这种好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