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 第十三章

像罗伯塔这样类型的姑娘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以这个身份到格里菲思厂里来寻找职业,这是值得一提的。因为,类似克莱德的一生和他跟家庭的关系那样,她也认为她自己的一生是一个大大失意的事。她是泰特斯·奥尔登的女儿。泰特斯是个农民,住在卑尔兹附近。那是米米谷郡一个小镇,在这儿北面五十英里光景。从她少年时代起,她所经历的尽是穷困的生活。她父亲是这一带的农民伊弗伦·奥尔登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很困顿,在四十八岁的时候,还住在他父亲传给他的那一间老房子里面。这间房子,在当时便已经旧了,现在更是快坍塌了。这所房子曾经是当地式样美观的典范。这种式样的房子点缀着新英格兰一般市镇和街道,是叫人看了就喜欢的三角墙房子。不过,这所房子因为油漆剥落,缺少屋顶板和石板(过去就用这类石板砌成一条曲折的走道,从大门口直通到前门),现在只见一片凄凉景象,仿佛一个老人在咳嗽说:“啊,我的景况可不好啊。”

房间内部的陈设跟室外的情况差不多。天花板、楼梯板都松散了,有时候发出奇怪的响声。有几扇窗户有窗幔,有几扇没有。至于式样古老一些和新一些的家具,全都有几分坏了,新旧混杂,显得乱七八糟,那就不用说了。

罗伯塔的父母是不承认事实、崇尚幻想的那种美国精神的绝好例子。泰特斯·奥尔登是千千万万这类人中间的一个,他们来到世上,过了一生,到死离开了世界,可是归根结底,连任何一件事情也没有弄清楚过。他们出世了,做了一些颠颠倒倒的事情,然后在浓雾中消失了。泰特斯跟那两个比他大可跟他差不多糊涂的哥哥一样,所以成为农民,全只是因为他父亲是个农民。他现在所以在这个田庄上,就只是因为他父亲把这个田庄传给了他,就只是因为在这里待下来,耕这块地,要比到别处去营生来得容易些。他投共和党的票,因为他自己的父亲投共和党的票,因为这个郡一向是共和党的一郡。他从没有过相反的想法。至于他对政治和宗教的看法,凡是什么叫作对,什么叫作错,这一切观念,他都是从四邻借来的。这家人从没一个读过一本严肃、有启发性、能给人正确知识的书,一个也没有。不过,从习惯、道德、宗教来说,他们是头一等的,诚实、正直、敬畏上帝、品行端正。

拿这两位父母的这个女儿来说,由于她的天赋,她有资格爬上比出身高出一等的天地。不过,至少她也局部地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些宗教和道德的观念,反映出本地牧师和世俗人的见解。同时,因为她的气质上热情、敏感、富于想象力,当她十五六岁的时候,头脑里装满了夏娃的最丑和最美的女儿们跟地球一样古老的幻梦,认为有朝一日,而且不久,她的美貌、她的优雅会迷住,神魂颠倒地迷住某一个或某一些男子。

因为,虽说在她的幼年时代和少女时代,耳朵里不得不老是听到哭穷、叫苦的事,自己也过着这种生活,可是,因为她天生富于想象力,心里老是想到更美好的日子。不定哪一天,谁说得准啊,她会进入一个更大的城市,像阿尔巴尼或是乌的加!面前将是新的、更伟大的生活。

在这以后,便是非常美妙的梦,从十四到十八岁,暮春时节,在果园里,五月上旬的太阳把一株株苍老的树木染成粉红色,地上铺满了香喷喷、粉红色的落花。她站在那里,深深地呼吸,有时候笑,有时候甚至叹一口气,两只胳膊往上一伸,或是往两旁伸得开开的,伸向生命。生命多美啊!青春和世界展现在面前,多美啊。想想看,说不定这一带会有某个年轻人,他那个眼色和微笑啊!说不定他会偶然走过她身边,对她那么一瞥。这个人也许从此不再遇见她,可是,就这么一瞥啊,就把她年轻的心丢进了梦境。

不过,她很怕羞,因此总是退退缩缩,害怕男子,尤其是这一带常见的那种平平庸庸的男子。这些人见她羞涩娴雅,往往望而却步,虽说她的体态那么美,拿这一带地方来说,实在是过于娇嫩了。可是,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到了卑尔兹,为了在阿普尔门绸缎店干活儿,每星期赚五美元。在那里,她见到很多使她动心的年轻男子。不过,因为她对自己家庭的社会地位有顾虑,还因为她阅历很浅,总认为人家比她有身份,就坚决以为人家不会注意到她身上来。这样,又因为她的气质,几乎跟人家完全绝了缘。不过她还是一直在阿普尔门先生那里干活儿,一直到十八九岁。在这段时间里,她老是觉得没有给自己张罗点什么,因为她跟家联得太紧了,家里又实在需要她的帮助。

约莫在这个时候,拿这一带来说,可以说是有革命意义的一件事发生了。这个纯粹农业区域的地带,劳动力便宜,在特里贝兹密尔斯就开设了一家小型的袜厂。根据这一带地方流行的看法和衡量身份的标准,罗伯塔也觉得这类工作跟她的身份不相称。可是听说那里工钱出得大,她还是动了心。她就搬到了特里贝兹密尔斯,寄住在一家在卑尔兹做过邻居的家里,每星期六下午回家。她打算积点钱,将来再受一点实用的教育,到荷马或是莱科格斯,或是对她能有长进的什么地方,在商业学院选一门课读读,读簿记或是速记。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为了想积蓄点钱,两年过去了。尽管她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后来每周赚到十二美元),可是家里的人都需要一点小东西,她又希望能够尽量减轻一些别人的困难,她自己也尝过这个滋味啊,因此,她赚的钱,差不多都用在他们身上了。

这里跟卑尔兹一样,在知识和脾气方面跟她合得来一些的年轻人,大多数认为,女工的地位和他们不相称。虽说罗伯塔根本不是这种类型,不过她既然跟她们日常在一起,也就不免沾上了她们看待自己的心理。到如今,有一点她算是弄清楚了,在这里凡是她看得上的人,没有一个会看上她,至少对她并没有什么正经的念头。

接着又发生了两件事,使她不仅认真考虑到结婚问题,而且认真考虑到她的前途,不管结婚也好,不结婚也好。她的妹妹阿格尼丝今年二十岁,比她小三岁,最近跟一个年轻的校长又见面了。他早先曾经在奥尔登田庄附近办过一所学校,她妹妹觉得他现在比她在这个学校读书的时候更合她的心意,已经决定嫁给他了。罗伯塔认为这件事说明,除非她快一点结婚,否则她就要像个老处女了。不过,她还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到后来,特里贝兹密尔斯的袜厂突然关门大吉,永远不开了。为了帮助她母亲,也为了帮助料理一下她妹妹的婚事,她就回到了卑尔兹。

可是,后来又发生了第三件事,对她的美梦显然很有影响。她在特里贝兹密尔斯认识的姑娘格蕾斯·玛尔到莱科格斯去,几星期后,在芬琪雷真空吸尘器公司找到了工作,工资每周十五美元。她即刻写信给罗伯塔,把莱科格斯现下可能找到工作的情况告诉了她。她每天要走过格里菲思厂,有一天走过那里,看到东面招工部有一块大幅的招牌,写着“招请女工”,一问以后,知道这家公司的女工总是九美元或是十美元起薪,很快就可以学会一项散工工艺,然后只要一熟练,往往可以凭熟练程度赚十四至十六美元。她花在膳宿上的不过七美元,因此她非常高兴地通知好朋友罗伯塔,希望她能来,只要她高兴,可以跟她同住一间房。

罗伯塔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觉得再也过不惯田庄生活,非得再一次凭自己去找出路才行。后来,她跟母亲商量好,要离开老家,靠工资来更好地接济她。

她一到莱科格斯,由克莱德招雇以后,因为这次变化太大,不免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兴奋了一阵。可是跟卑尔兹和特里贝兹密尔斯两处地方比起来,社会地位、物质生活,并没有因此提高多少。格蕾斯·玛尔尽管与罗伯塔很亲热,但赶不上罗伯塔那么动人。由于罗伯塔的美,由于她多半装出来的快快乐乐的神情,格蕾斯·玛尔总把她看作一个伴她热闹的人,要不然,她就会连这也得不到。虽然如此,她刚闯进来的这个天地,根本并不比她出生的地方开明多少,或者有什么不一样。

首先,跟她同住的牛顿夫妇,就是格蕾斯·玛尔的姐姐和姐夫,虽说对人并不是不和气,不过甚至还不如她在卑尔兹或是特里贝兹密尔斯经常遇见的那类人,只是小镇上极普通的工厂的工人,皈依宗教,观念狭隘。谁都看得出,感觉得到,乔治·牛顿是个随和的人,虽说不是情感丰富或罗曼蒂克。各种各样有关他自己,有关他前途的小小计划,他都看作是非常重要的事。他顶顶重要的事,就是他正在把他在克伦斯顿钨丝公司干活儿所赚到的薪水一个钱一个钱积蓄起来,以便在将来干一行适宜的行当。为了这个目的,也为了增加一些小小的积蓄,他就跟他老婆一起设法弄下泰勒街一所老式房子,租几个房间出去,以便收取租金,还给他们自家人和五个寄宿的人办伙食,自己吃尽苦头,也认为算不得什么。再说格蕾斯·玛尔跟牛顿太太玛丽是属于到处都能见到的那种类型的人,尽把自己的心愿寄托在一些小事情上,像组织一个小家庭啊,在一些没有什么地位可又极端保守的邻居那里确立身份和名誉啊,再就是凭了极端狭窄的宗派信念的有色眼镜,来衡量生活和品行。

罗伯塔成了这家人的一分子以后,不久就觉得,且不讲莱科格斯吧,这家人实在是够狭隘、保守的了,跟卑尔兹那些狭隘、保守的人家差不多。据牛顿夫妇以及与他们同一类型的人看来,这些规矩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破坏了这些规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你要是一个工厂的工人,那你就应该适应信奉基督的工人中间、上流人那个天地和他们的风俗习惯。因此,每天都是一样,她来了没有多久就这样了,起身以后,就在牛顿家的吃饭间吃一顿不大高明的早饭。跟她一起吃饭的,通常有格蕾斯,还有两个年纪跟她相仿的姑娘奥普尔·菲利丝和奥立弗·波普,她们都在克伦斯顿钨丝公司干活儿。另外有一个年轻的电工,名叫弗雷德·夏洛克,是在市内电灯公司做事。吃过早饭,就夹在长长的行列里,每天这个时刻,照例向河对岸的工厂进发。就在自己门外,她总是遇见从附近几条街上一些人家出来的、年纪跟她相仿的一群已婚或未婚的男女。至于很多年老的、样子疲惫不堪的女人,与其说像人,不如说像鬼,那就更不必提了。各条街上的人都涌向中央路,到了这里,人就愈来愈挤。同时就有一些男工朝漂亮一些的姑娘色情地瞟着。他们并不认识她们,不过罗伯塔看得出,他们还是存心想跟她们有不正当的来往,甚至还有更坏的念头。还有一种类型的姑娘,很喜欢痴笑、假笑,绝对不像她在别处见到的姑娘那样正经。可怕啊!

到了晚上,在各家工厂里又集拢了同一群人,在车站附近过桥,回到来的地方。罗伯塔因为在待人接物和道德方面所受的训练,加上自己气质的关系,虽然生得很端正,很美,虽然也有强烈的欲念,却觉得很孤独,觉得没有受到人们的注意。啊,眼见这个世界是多么快乐,偏偏她却这么寂寞,这么伤心。她到家的时候总是六点过后了。吃过晚饭,实在一点事都没有,除非跟格蕾斯上哪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或是无可奈何答应跟牛顿夫妇、格蕾斯一起上美以美会去做礼拜。

虽然这么说,她成了这一家的一分子,并且在克莱德手下干活儿以后,对这一回变换一下环境,心里还是高兴的。这么一个大城市。商店林立,还有电影院的中央路。这些大工厂。还有这位格里菲思先生,那么年轻、英俊、满面笑容,而且对她颇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