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 第十一章 在本章中活财产有了非分之想

一个细雨濛濛的黄昏,一位旅客在肯塔基州N村一家乡村小客店的门前下了车。在酒吧里他看见聚集着三教九流各色人物,都是被坏天气赶到这里来暂避的,眼前出现的正是这种场合常见的景象。这幅画面中引人瞩目的是:身材高大瘦削的肯塔基人身穿猎装,带着他们特有的懒散劲儿,伸胳膊伸腿的占了一大片地方,——来复枪堆在一个角落里,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小黑奴全都堆挤在屋子的四角。在壁炉两边各坐着一位长腿先生,椅子向后仰着,头上戴着帽子,沾满了泥的靴子的后跟神气活现地高跷在壁炉架上,——我们可以告诉读者,西部酒店的特点之一是人们爱在此沉思,这个姿势绝对有利于思考,旅客们也对提高他们理解的这一特有方式表现出了绝对的偏爱。

站在柜台后面的老板和他的大多数同乡一样,也是个大个子,性情和蔼,松松垮垮,头发浓密,戴着一顶高统礼帽。

其实,屋子里每个人的头上都戴着一顶标志着男性权力的帽子,无论是毡帽、棕榈叶帽、油腻腻的獭皮帽,还是讲究的新礼帽,全都以真正共和独立的精神稳居在男人的头顶之上。实际上,帽子似乎还表现了每一个人的特点:有的人的帽子俏皮地歪戴着,——这是些幽默的家伙,快活而逍遥;有的人独自把帽子拉得盖住鼻子,——这是些严格的、一丝不苟的人,他们戴帽子是因为他们想戴,而且想怎么个戴法就怎么个戴法;还有的人把帽子推在后脑勺上,——这是些清醒的人,想要有个清楚的视野;而一些大大咧咧的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在乎帽子怎么戴好,他们的帽子就在头上不同的方向乱晃。这不同的戴帽法还真像莎士比亚研究,蛮有学问的。

光着膀子穿着肥大的裤子的各色黑人到处奔忙着,但除了一般表示愿为老爷和他的客人尽一切力量效劳之外,也没有忙出什么特别的结果来。在这一幅景象中加上一炉欢快旺盛的、毕剥作响的、火苗直窜进宽大的烟道去的好火,——大门和所有的窗户都大开着,印花布窗帘被潮湿阴冷的劲风吹得啪嗒啪嗒地响,——这样你对肯塔基州酒店的欢乐景象就有个印象了。

今天的肯塔基人是证明本能和特性遗传学说的极好例子。他们的祖先是强有力的猎人,——是生活在丛林中,天作帐、地作床、星星作蜡烛的人,直到今天他们的后代还把房子当作野营地,——成天戴着帽子,跌来滚去的,把脚跷在椅子上或壁炉架上,就和他的祖先在绿草地上打滚,把脚跷在树上或圆木上一样,——无论冬夏,所有的门窗一律大开着,他的巨大的肺好呼吸进足够的空气,——他们管任何人都和蔼而随便地叫“异乡人”。总而言之他们是世上最坦率、最随和、最开心的人。

我们的旅客走进的就是这样一个快活随和的人群。他是个矮胖子,穿着上很注意,一张和善的圆脸,但神情上流露出有点挑剔苛求之处。他十分留神自己的小皮箱和雨伞,都是他亲自拿进来的,仆人们要替他提,都被他顽固地拒绝了。他焦虑不安地四下打量了酒吧间后,就拿着他的贵重物品躲到了一个最暖和的角落里,把东西放在椅子下面后坐了下来,忧心忡忡地看了看把脚跷在壁炉架上的老兄,此人正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那股勇气和精力让胆小而习性讲究的人着实吃惊不小。

“我说,异乡人,你好哇?”上面提到的这位先生说道,同时向新来的人的方向发射出一口烟汁,以表敬意。

“挺好。”对方答道,一面惊恐地躲闪着这颇具威胁性的敬意。

“有什么新闻吗?”大个子问道,一面从口袋里拿出一条烟草和一把大猎刀。

“我没有听到什么。”旅客说。

“嚼点吗?”先开口的那人友好地递给老先生一点烟草。

“谢谢了,不嚼,——它不适合我。”小个子说着往旁边闪了闪。

“啊,是吗?”对方随随便便地说着把那一小条烟草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好为了社会的普遍利益保持烟汁的供应。

每次他的高个子兄弟向他的方向发射烟汁时,老先生总是惊得微微一跳,这一点被同伴注意到了以后,他便和气地把炮火对准了另一个方向,用足够攻占一座城池的军事天才向一根拨火棍发起猛攻。

“那是什么?”老先生注意到一些人围拢在一张大告示前,问道。

“悬赏捉拿黑奴的通告!”在场的一个人简单答道。

威尔逊先生(这正是那位老先生的名字)站起身来,仔细地整理了一下小皮箱和雨伞后,从容不迫地拿出眼镜来架在了鼻梁上,然后过去看那通告:

自出通告人处逃失二分之一混血男奴一名,名叫乔治。该乔治身高六英尺,肤色极浅,头发卷曲,呈棕色,极端聪明,善于辞令,能读会写,可能冒充白人,背部及肩上有深深的伤疤,右手上烙有字母H的印记。

有生擒者,或能充分证明已将其杀死者,本人一律赏美金四百元。

老先生从头到尾把通告低声读了一遍,仿佛是在仔细加以琢磨。

这时,前面提到的那位一直在向拨火棍大举进攻的长腿老将把两条笨重的长腿从壁炉架上拿下来,伸直了他高大的身躯,走到通告前,不慌不忙地往上面吐了一大口烟汁。

“这就是我对这事的态度!”他简单地说,然后又重新坐下。

“嗨,我说,异乡人,你这是干什么?”老板问。

“要是写那通告的人在这里,我也照样这么啐他,”高个子说,一边沉着地重又削起烟草来,“谁要是有这样一个奴隶,却又不会好好待他,就活该要失去他。这类通告是肯塔基州的耻辱。若有人想要知道,这就是我的看法。”

“啊,这话说得对。”老板一面记账一面说。

“我就有一群黑奴,先生,”高个子重又对拨火棍发起了进攻,“我这样对他们说——‘小伙子们,跑吧!使劲钻吧!开溜吧!什么时候想跑就跑!我永远不会来追你们!’我就是这样对待我的黑奴的,让他们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想跑就尽管跑,结果反而让他们断了这个念头。而且,我怕自己有朝一日翻了船,所以已经把要给他们的自由证书备了案,他们也都知道这事。我告诉你吧,异乡人,在我们这一方,谁也没有我从黑奴身上得到的好处多。我的黑奴不止一次地赶着值五百元的马匹到辛辛那提去卖,分文不少地把钱带回家来。他们这样做是很合乎情理的,你如果把他们当狗对待,得到的是狼心狗肺的回报;把他们当人待,得到的是人心的回报。”这位忠厚的黑奴主说到起劲处,向壁炉发射了一通精彩的鸣枪礼,以表示对自己这一道德观的支持。

“我认为你说得完全正确,朋友,”威尔逊先生说,“通告上说的这个黑奴确实是个出色的家伙,——这一点也错不了。他在我的麻袋厂干过六年左右的活,是我最好的工人,先生。而且他非常有独创性,发明了一台洗麻机,——确实很有价值,已经在好几家工厂里使用了。他的主人把持着这项专利。”

“我敢保,”那奴隶主说,“把持着专利靠它赚钱,却转过头来在这个奴隶的右手上烙上了印记。要是我能逮住机会,我也要给他烙上个印记,让他也好好尝尝这味道。”

“这种聪明的奴隶总是惹你生气,还傲得很,”酒吧的另一边有个模样粗俗的人答腔道,“所以才会挨打、挨烙,要是他们循规蹈矩,就不会有这些事。”

“也就是说,上帝把他们造成了人,要把他们变成畜生也是件十分费劲的事。”奴隶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黑奴对主人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对方继续道,由于他粗俗、迟钝、好歹不识,所以丝毫也没有意识到对手的轻蔑态度,“要是你自己不能从中得到好处,他们聪明有才能什么的有什么用?哼,他们只会用来对付你。我自己有过一两个这样的黑奴,我干脆把他们卖到南方去了,我知道要是不把他们卖掉,早晚他们会跑的。”

“你最好把订货单交给上帝,让上帝给你定做一批黑奴,统统不要有灵魂。”奴隶主说。

这时,一辆轻便单马车来到了旅店门口,打断了上面的谈话。马车看起来有着上流社会的气派,车上坐着一位绅士模样、衣冠楚楚的男子,赶车的是一个黑奴。

屋里所有的人都满怀兴趣地打量着这位客人,下雨天里一帮无所事事的人通常都是这样打量每一个新来的人的。他个子很高,有西班牙人的黑皮肤,一双漂亮而富于表情的黑眼睛,短短的鬈发,和眼睛一样黑得发亮。他端正的鹰钩鼻、扁扁的薄嘴唇以及匀称的四肢那令人羡慕的轮廓使大家立刻感到此人有种不寻常之处。他从容地走进酒吧,点点头向侍者示意把他的箱子放在什么地方。他向大家欠身致意后,手里拿着帽子缓步走到柜台前,说他是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亨利·巴特勒。然后他转过身子,毫不在意地踱到通告前,仔细读了一遍。

“吉姆,”他对黑奴说,“好像在贝南的店里我们碰到过一个黑人和这有点像,对吧?”

“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我没看见手上有没有烙印。”

“噢,自然,我也没去看。”陌生人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说。然后他走到老板面前,要他准备一个单间,因为他需要马上写点东西。

老板自然唯命是从,不久就有一连串七个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大大小小的黑奴忙得团团转,活像一窝石鸡,匆忙地四处奔波,不是你踩了他的脚,就是他撞了你一个跟头,热心地给老爷准备房间。而老爷则悠悠闲闲地坐在屋子中央的椅子上,和坐在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工厂主威尔逊先生从陌生人一进屋,就一直以不安而好奇的神情看着他。他自己觉得似乎和这人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又想不起来是在哪儿认识的。时不时地当那人说话、动作或微笑时他都会一惊,把眼睛盯着他,然后当那双明亮的黑眼睛沉静泰然地和他的视线相遇时,他又突然缩回自己的目光。最后,回忆仿佛突然闪过了他的脑海,他大惊失色地盯着那陌生人走到他面前。

“我想是威尔逊先生吧,”陌生人伸出手来,用认出了对方的口气说,“对不起,我刚刚才认出你来。看来你还记得我,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巴特勒先生。”

“噢,是的——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梦呓般说道。

正在这时一个黑奴走进来,宣布说老爷要的房间收拾好了。

“吉姆,照料一下箱子,”那位先生随口吩咐道,然后他对威尔逊先生说,“我想和你谈一谈生意上的事,请到我房间里来,好吗?”

威尔逊先生像个梦游人那样跟在他身后,来到楼上一个大房间里,刚生着的火燃得噼啪作响,几个仆役穿梭般来来往往,做些最后的修饰。

当一切就绪,仆役们退去之后,年轻人不慌不忙地锁上了门,把钥匙放进了口袋里。他回过身来,双臂抱在胸前,直视着威尔逊先生的脸。

“乔治!”威尔逊先生喊道。

“是的,是乔治。”年轻人说。

“我简直不敢想象!”

“我想我化装得还不错吧,”年轻人笑着说,“一点核桃树皮的汁就使我的黄皮肤变成了高雅的棕色,我还把头发染黑了,所以你看我和通告上形容的一点也不一样了。”

“啊,乔治!你可是在玩着危险的游戏呀!我决不会劝你这样做的。”

“我自己做事自己负责。”乔治带着同样自豪的笑容说道。

我们要顺便交代一下,乔治的父亲这边是白人血统,他的母亲是黑奴中的不幸者,因为美丽出众,成了主人的泄欲工具,她的孩子们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谁是父亲。他从肯塔基一个望族继承到了俊美的欧洲相貌,以及高傲不屈的精神,从母亲身上他只继承了很少一点混血儿的肤色,而伴之而来的那双深沉的黑眼睛足以补偿肤色上这小小的美中不足。肤色和头发颜色上小小的改变使他完全变成了眼前这个西班牙人的模样;加上文雅的举止和绅士的风度对他来说几乎是天生的,因此他毫不困难地扮演了他冒充的这个大胆的角色——一个带着家奴旅行的绅士的角色。

威尔逊先生是个善良但极其谨慎胆小怕事的老人,他在室内踱来踱去,就像约翰·班扬所说的那样,“心里七上八下的”,左右为难,既想帮乔治的忙,却又有着维护法律和秩序的糊涂观念,因此他一面踱着一面发表了如下看法:

“好吧,乔治,看来你在逃跑——离开你法定的主人。乔治,这事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但是同时我觉得很难过,乔治,——是的,非常难过——我觉得我必须这样说——我有责任对你这样说。”

“你为什么要难过呢,先生?”乔治平静地问。

“咳,眼看着你站在你的国家的法律的对立面啊!”

“我的国家!”乔治辛酸地说出了“我的”二字,“我有什么国家?只有坟墓,——我真希望我躺在坟墓里!”

“啊呀,乔治,别,别这么说,这样说是邪恶的,——和《圣经》的教导是相违背的。乔治,你的主人很凶狠,——他确实凶狠,——他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我并不想替他辩护。但是你是知道天使怎样让哈贾尔回到女主人身边去,服从于她的[1];圣徒也把阿尼西姆打发回了主人的家[2]。”

“威尔逊先生,别这样对我引用《圣经》了,”乔治冒火地说,“别这样!因为我的妻子是个基督徒,如果我能够逃到我要去的地方的话,我也决心做个基督徒。但是对在我这样情况下的人引用《圣经》,足能让他完全抛弃基督教。我向万能的上帝呼吁,——我愿意带着我的情况去见他,问问他我追求自由有没有错。”

“这些感情是很自然的,乔治,”善良的老人边说边擤着鼻子,“是的,是很自然的,但是我有责任劝你克制这种感情。是的,孩子,我很为你难过,你的情况很糟——非常糟,但是圣徒教导我们说,‘人人都应恪守本分’[3],我们大家都应该服从天意,乔治——难道你不明白吗?”

乔治昂着头站在那里,双臂紧抱在宽阔的胸前,嘴角浮出一丝讽刺的笑意。

“威尔逊先生,如果印第安人来把你从妻儿身边俘虏而去,让你一辈子替他们锄玉米,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认为你的责任是守这个本分。我倒是认为你会把看见的第一匹离群的马当作天意的——对不对?”

矮小的老人听见他打这样的比方便目瞪口呆起来。尽管他在讲道理上没多大本事,却在这一点上比某些逻辑学家高明:当他意识到无话可说时就闭上嘴巴。因此当他站在那里小心地把玩他的雨伞,把伞折好、抚平的时候,他只泛泛地开导着乔治。

“你看,乔治,你知道我一直都是支持你的,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你好。我觉得你现在冒着很大的危险,你不可能成功的。如果你被抓了回去,情况就会更糟,他们只会更虐待你,把你折磨得半死,然后把你卖到南方去。”

“威尔逊先生,这一切我都知道,”乔治说,“我确实冒着危险,但是——”他把大衣敞开,露出了两把手枪和一把猎刀,“你看,我准备好了!南方我是决不会去的,不会去的!如果到了那一步,我至少能为自己争取到六英尺的自由土地,——这会是我在肯塔基州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拥有土地!”

“哎呀,乔治,你这种心理状态太可怕了;真是铤而走险了,乔治。我很担心,这会触犯你的国家的法律呀!”

“又是我的国家!威尔逊先生,你有国家,但是我,或者像我这样的人,母亲是黑奴,我们有什么国家呢?我们又有什么法律呢?我们没有制定法律,也不赞成这些法律,——我们和这些法律毫无关系,对我们来说法律只是压垮我们,制服我们。难道我没有听到过你们七月四日的国庆演说吗?难道你们不是每年一次对我们说,政府的合法权力是在被统治者的许可下才取得的吗?一个人听到了这一切,难道就不能想一想吗?就不能把一切联系起来,看看结果如何吗?”

说威尔逊先生这样的人脑袋像一包棉花恐怕不会有什么不当之处——茸茸的、软软的,糊里糊涂,但心很好。他确实是真心同情乔治,对于使他如此激动的那种感情也隐隐约约有点了解,但他却极其固执地认为他的责任是继续对他进行有益的劝告。

“乔治,这样不好。作为一个朋友我必须对你说,你最好少和这种思想沾边,对你这种情况的人,乔治,这种思想很有害处,非常有害——真的有害;”说到这里威尔逊先生在桌旁坐下,紧张不安地咬起伞把来。

“威尔逊先生,你听我说,”乔治说着走上前去,坚决地坐到他面前,“请你看着我,我坐在你面前,难道不是在一切方面都和你一样,是一个人吗?你看看我的脸,——我的手,——我的身体,”这时年轻人自豪地挺直了身子,“为什么我不像别人一样,是一个人呢?好吧,威尔逊先生,请听我告诉你。我有过一个父亲,——你们肯塔基绅士中的一个——他不把我当回事,死了以后,为了抵偿债务,我就和他的马和狗一起被卖掉了。我亲眼看见母亲和她的七个子女被政府拍卖,当着她的面孩子们一个个被卖给了不同的主人。我是最小的一个,她走去跪在我的主人面前,求他买我时连她一起买下,好让她身边至少有一个孩子,他却用穿着沉重的靴子的脚把她踢开。我亲眼看见他踢的,当他把我捆在马脖子上带回庄园时,我最后听见的就是她的哭叫声。”

“那后来呢?”

“后来我的主人从另外一个人手里买下了我的大姐。她是一个虔诚、善良的姑娘——是浸礼会的教徒,——像我可怜的妈妈一样漂亮。她受过很好的教养,很懂礼貌。起初我很高兴她被买了来,因为我身边有了一个朋友。很快我就后悔了。先生,我曾站在门口听见她受鞭打,每一鞭都仿佛抽在我的心上,可我却一点也不能帮助她。先生,她之所以受鞭打,仅仅是因为她要做一个正经的基督徒,你们的法律却不给女奴这样的权利。最后我看见她和一群黑奴被锁链锁在一起,被奴隶贩子运到奥尔良去拍卖——惟一的原因就是这——此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我长大了——多么漫长的岁月啊——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姐姐,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真是连狗都不如,只有挨打、挨骂、挨饿的份儿。啊,先生,我饿得连捡他们扔给狗吃的骨头都是好的。但是,我小时候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哭的时候,却不是因为饿,也不是因为挨打,不是的,先生,而是为我的妈妈和姐姐们哭,——是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爱我,我从来没有过平静和舒适的生活,在我到你的工厂干活以前,没有一个人对我说过一句和气的话。威尔逊先生,你待我好,你鼓励我向上,鼓励我学会读书写字,做个有出息的人。上帝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后来,先生,我遇见了我的妻子,你是见过她的,——你知道她是多么美丽。当我发现她爱我后,当我和她结婚后,我是那样幸福,真不敢相信自己活着。而且,先生,她不但美丽,还非常善良。但是后来怎样了呢?主人来了,硬把我从干活的工厂、我的朋友以及我喜爱的一切中带走,把我踩进泥里!为了什么呢?他说是因为我忘了自己的身份,说要让我明白我只不过是个黑鬼而已!这还不够,他最后还要拆散我和妻子,说我得抛弃她,和另一个女人过日子。而你们的法律却给他权力去做这一切,根本不管天理人情!威尔逊先生,你看一看吧!这一切使我的母亲、姐姐、妻子和我心碎的事,没有哪桩不是你们肯塔基的法律允许他们去做、给他们权力去做的,谁也不能对他们说一个不字!你把这些叫做我的国家的法律吗?先生,我没有国家,就像我没有父亲一样。但是我会有国家的。对你的国家我没有任何要求,只求别来干涉我,——让我太太平平地离开,等我到了加拿大,那个法律承认我保护我的地方,那儿就将是我的国家,我会愿意遵守它们的法律。但是如果有任何人想要阻止我,那他得小心点,因为我现在是铤而走险,我会为了自由斗争到最后一口气。你说你的父辈们为自由而斗争过,如果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那么我这样做也是正确的!”

乔治说这番话时,一半是坐在桌旁、一半是在室内走来走去,——他说时流着眼泪,两眼闪光,做着绝望的手势,——使这位听他讲话的善良的老人实在受不了了,他拿出一块黄色的大绸手绢,使劲地擦着脸。

“真该死!”他突然破口大骂,“我不是一直这样说的吗,——这帮可恶的畜生!我真是不愿意骂人。好吧,你走吧,乔治,走吧,可是孩子,你要一切小心,不要开枪打人,除非——唉——我看最好别开枪,至少别打着人,你明白吗。你妻子现在在哪儿,乔治?”他不安地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面问道。

“逃走了,先生,抱着孩子逃走了,只有上帝才知道逃到了什么地方去,——朝着北极星的方向去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在这个世界上还能不能够再见,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真的吗?真想不到,从这样和善的人家逃走了?”

“和善的人家也会欠债,我们这个国家的法律允许他们把孩子从母亲怀里夺走去卖钱还债。”乔治悲愤地说。

“唉,唉,”正直的老人说,一面在口袋里摸索着,“看来我这样做有点违背自己的理智,——见它的鬼,我不愿意按理智去做!”他突然又说,“给你,乔治。”说着他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卷钞票,递给乔治。

“不,我好心的先生,你已经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了,给我钱会给你惹麻烦的,我想我的钱够维持到我的目的地了。”

“不行,你一定要拿上,乔治,钱到哪儿都会有用的,不会嫌多的,只要钱来得正当。拿上,一定拿上,——拿上,孩子!”

“好吧,有一个条件,先生,那就是将来有一天得让我把钱还给你。”乔治说着收下了钱。

“现在,乔治,你打算这样乔装旅行多长的时间?——我希望时间不要太长,也不要走得太远。你们干得不错,可是太冒险了。这个黑人——他是谁?”

“一个可靠的人,他一年多以前去了加拿大。他到了那里以后,听说他的主人因为他逃跑气极了,就打他可怜的老娘,他就大老远地回来安慰她,找个机会想把她也弄走。”

“他把她弄走了吗?”

“还没有,他一直躲在主人家附近,但是还没有找到机会。现在他先把我送到俄亥俄州,交给帮助过他的朋友,然后再回来接她。”

“危险啊!太危险了!”老人说。

乔治挺直了身子,不屑地笑了。

老人天真地惊羡地从头到脚把乔治打量了一番。

“乔治,有什么东西使你产生了惊人的变化,你昂起了头,言行举止完全变了一个人。”威尔逊先生说。

“因为我现在是个自由人了!”乔治骄傲地说,“是的,先生,我不会再叫任何人主人了,我自由了!”

“小心一点!还不一定呢,——他们可能会抓住你的。”

“真到了那一步,人死后总是平等自由的了,威尔逊先生。”乔治说。

“你的大胆真让我目瞪口呆!”威尔逊先生说,“居然到最近的这个旅店里来!”

“威尔逊先生,这样做是如此大胆,这家旅店是这样近,他们连想也不会想到的。他们会赶到前面去追我,不是连你也差点没认出我来吗?吉姆的主人不住在这个郡,所以这一带没有人认识吉姆,再说他们也早已放弃,不再追寻他了。我想凭着通告上的形容,没有人会认出我来的。”

“可是你手上的烙痕呢?”

乔治脱下手套,让他看手上新愈合的疤痕。

“这是证明哈里斯先生对我的关怀的临别纪念,”他说,“半个月前他忽然心血来潮给我烙上了这个标记,因为他说他相信我早晚会试图逃跑。挺有意思的,是不是?”他一面说一面重新戴好手套。

“我得说,一想到你的处境和你冒的危险,真让我提心吊胆!”威尔逊先生说。

“威尔逊先生,我已经提心吊胆了多少年了,现在我全身的血都快沸腾了。”乔治说。

“好吧,好心的先生,”沉默片刻后乔治接着说,“刚才我看得出你认出我来了,所以我就想和你谈一谈,免得你惊奇的神色让人家看出了破绽。我明天天不亮就动身,希望明天晚上能安全地在俄亥俄州过夜。我打算白天上路,晚上在最好的旅馆下榻,和当地的权贵们同桌进餐。好啦,再见了,先生,如果你听到消息说我被抓住了,那你就知道我已不在人世了!”

乔治如岩石般挺立在那里,威严地伸出手来,那和蔼的小老头热情地握着他的手,又再三叮嘱乔治一切小心后,便拿起雨伞摸索着走出了房间。

老人带上房门后,乔治站在那里沉思地望着门。一个念头似乎突然闪过了他的脑子,他匆匆走到门口,开开门说道:“威尔逊先生,还有一句话要跟你说。”

老人重新走了进来,乔治和刚才一样锁上了房门,然后拿不定主意地站在那里看着地出神。最后他抬起头来,鼓足勇气说:

“威尔逊先生,你对我的态度说明你是个基督徒,——我想拜托你再发发基督徒的慈悲,帮我最后一次忙。”

“你说吧,乔治。”

“嗯,先生——你刚才说得很对,我确实在冒极大的险,在这个世界上我死了也不会有任何人关心的,”他呼吸急促起来,费了很大力气才说了下去,“我会被像只狗一样踢出去埋掉,第二天就会被人忘得干干净净,——只有我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女人!她会伤心流泪。威尔逊先生,你能不能想办法把这个小别针交给她?这是她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可怜的姑娘!请把别针交给她,告诉她我到死永远爱她。行吗?行吗?”他恳求道。

“行,当然行,——可怜的年轻人!”老先生接过别针,两眼泪汪汪的,声音凄凉地颤抖着说。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她,”乔治说,“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如果有可能,让她到加拿大去。无论她的女主人有多么仁慈,——也无论她多么爱她的家;请你求她千万别回去,——因为做奴隶结果永远是悲惨的。告诉她把我们的儿子抚养成一个自由的人,那样他就不会像我这样受苦受难了。威尔逊先生,请你把这话告诉她,好吗?”

“好的,乔治,我会告诉她的,但是我相信你不会死,鼓起勇气来,——你是个勇敢的人,要相信上帝,乔治,我从心底祝愿你平安到达目的地,——这就是我的祝愿。”

“有一个可以让人相信的上帝吗?”乔治的语气是如此辛酸绝望,使老人一时说不出话来,“啊,我一生中看到的事情使我感到不可能有上帝。你们基督徒们不懂得这些事在我们眼中是什么样子。对你们来说有上帝,但是有我们的上帝吗?”

“啊,别这么说——别这么说,孩子!”老人几乎在抽泣了,“别这样想!有的——有的,他周围虽然布满了乌云和黑暗,但是他的宝座是建立在正义和公理的基础上的,是有上帝的,乔治,——你要相信这一点,信任他,我知道他会帮助你的,善恶终有报,今生不报,来世也要报。”

纯朴的老人的虔诚与仁慈使他说的话显得庄严而具有权威,乔治不再在房间里烦躁地走来走去,他站着沉思了片刻,然后平静地说:

“谢谢你的这番话,我的好朋友,我会记着它的。”

* * *

[1] 见《旧约·创世记》第16章。亚伯拉罕之妻莎拉因自己不能生育,便把埃及女仆哈贾尔给亚伯拉罕为妾。哈贾尔怀孕后趾高气扬,莎拉将其逐出帐篷,她逃到荒野之中,天使见后嘱她回到女主人身边,后哈贾尔生子伊斯梅尔。

[2] 见《旧约·腓利门书》第10章。阿尼西姆原是一个奴隶,他从主人腓利门家逃出,在艾弗修斯遇见了圣徒保罗,受保罗布道之影响皈依了基督教。阿尼西姆对保罗的传教活动很有帮助,二人关系亲如父子。但当保罗得知阿尼西姆是从主人家逃出来的以后,便写信给腓利门,请求他或给阿尼西姆自由,或重新收留他。

[3] 见《旧约·出埃及记》第16章第2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