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第六章

那时候,我不像现在这样熟悉迪安,我到丹佛之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查德·金,事实上也这么做了。我去他家,和他的妈妈聊起来——她说:“哎,萨尔,你在丹佛干什么?”查德是个瘦长的金发小伙子,面相很古怪,像是巫医,同他研究人类学和史前印第安人的兴趣倒很般配。在一头灿烂的金黄头发下面,他的鹰钩鼻线条很柔和;他俊美优雅的风度像是在路旁餐馆表演舞蹈、偶尔还踢踢足球的西部艺人。他说话时带有颤抖的鼻音。“萨尔,大平原印第安人让我喜欢的地方是他们吹嘘自己剥下多少张带发头皮后,总觉得不好意思。鲁克斯顿写的《大西部的生活》一书里提到一个印第安人剥了很多很多带发头皮,羞得满脸通红,飞快地跑到平原上躲起来,为自己的业绩偷着乐。妈的,真叫我觉得好笑!”

在丹佛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查德的母亲查到了查德的下落,他在当地博物馆里研究印第安人的编筐技术。我打电话到博物馆找他;他开了那辆老福特双门小汽车来接我,他这辆车是进山收集印第安人物品用的。他穿着牛仔裤,满脸笑容来到公共汽车站。我垫着旅行包坐在地上,同那个在夏延公共汽车站遇到的水手说话,打听那个金发姑娘的情况。他十分厌烦,根本没有回答。查德和我坐上他的双门小汽车,他首先要做的事是到州议会大楼取地图。然后去看一位上了年纪的小学老师,等等,我要做的事情是喝啤酒。我心里一直有个排遣不掉的问题:迪安在哪里,这会儿他在干什么?查德出于某种原因,决定不再同迪安交往,因此,他甚至不知道迪安住的地方。

“卡洛·马克斯在这里吗?”

“在。”但是他们现在也不来往了。这是查德·金退出我们这个圈子的开端。那天下午,我本来打算到他家去午睡。答复是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街为我租了间公寓,罗兰·梅杰已经入住,等我去同他会合。我察觉到某种密谋,这一密谋把我们这帮人分成两派:一派是查德·金、蒂姆·格雷和罗兰·梅杰,加上罗林斯兄弟,他们一致同意不去理睬迪安·莫里亚蒂和卡洛·马克斯。我夹在这场有趣的战争中间。

这场战争还带有社会色彩。迪安是一个酒鬼的儿子,他父亲是拉里默街最落魄的流浪汉,事实上他是拉里默街附近的人抚养大的。他六岁的时候就常常请求法庭释放他的爸爸。他常常在拉里默街上乞讨,把要来的钱悄悄拿回去给他爸爸,而他爸爸则在一摊砸碎的空酒瓶中间同一个老朋友等钱买酒。迪安长大后,开始在格伦阿姆的台球房周围闲荡;他创立了丹佛偷汽车和进少年犯管教所次数最多的纪录。十一到十七岁的这段时间,他多半是在管教所里度过的。他的专长是偷汽车,下午追求放学回家的女中学生,开车把她们弄到山区,诱奸她们,然后回到任何一家有空房的旅馆的浴盆里睡觉。他的父亲本来是个勤劳体面的白铁工,后来嗜酒成瘾,他爱喝葡萄酒,这比爱喝威士忌更糟糕,最后落魄成了货运卡车司机,冬天开车去得克萨斯,夏天开车回丹佛。迪安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有几个同母兄弟,不过他们都不喜欢他。迪安的好朋友都是台球房的哥们。迪安具有美国新型圣徒的巨大能量,他和卡洛,加上台球房的那帮哥们,构成了丹佛当时地下的怪胎,作为绝妙象征的是卡洛在格兰特街租有一间地下室,我们一伙时常在那里聚会到天亮——包括卡洛、迪安、我、汤姆·斯纳克、埃德·邓克尔和罗伊·约翰逊。这些人的详细情况以后再谈。

我到丹佛的第一个下午就在查德·金的房间里睡觉,他母亲在楼下做家务,查德在外面图书馆里用功。七月份高原的气候相当热,如果不是因为查德·金的父亲的发明,我是睡不着的。查德·金的父亲是个和气的好人,七十多岁,年老体衰,又瘦又高,讲起故事来慢条斯理,别有风味;他讲的故事很有趣,说八十年代他小的时候在北达科他平原如何骑着光背小马,挥舞着木棍追逐丛林狼作为游戏。后来,他在俄克拉何马锅柄状地区担任乡村教员,最后在丹佛成为多面手的商人。他在大街尽头一个车库的楼上保留着自己的办公室——还有那张卷盖式的书桌,连同无数尘封的、记载过去兴奋和挣钱时期的文件。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空气调节器,把一台普通的电风扇放在窗框里,然后让冷水通过安装在飞速旋转的风扇叶子前面的盘管。效果十分理想——在距离风扇四英尺的范围以内——在炎热的天气里,管子里的水显然变成了蒸汽,房屋的楼下部分仍旧像平常那么热,我睡在查德的床上,正对着风扇,还有一座歌德的半身塑像凝视着我,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二十分钟后醒来时觉得冻得要死。我盖上一条毯子,仍觉得冷。最后冷得无法入睡,便下了楼。老头问我,他的发明效果如何。我回答说好极了,我指的是一定范围之内。我喜欢那个人。他记忆力很差。“我发明过一种除污剂,东部的大公司纷纷仿造。几年来,我一直试图在那上面得到些收益。只要我能找到一位能干的律师……”但是要找能干的律师为时已晚;于是他垂头丧气地坐在自己家里。晚上,查德的母亲为我们做了一顿极好的饭,有查德的叔叔在山里打的鹿肉。可是迪安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