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第十一章

我迟了两星期同雷米·邦库尔见面。从丹佛乘公共汽车到旧金山,路上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只是越接近旧金山,我的整个灵魂越是迫切地向它扑去。又到了夏延,不过这次是下午到达的,然后西行翻过山脉;午夜时在克里斯顿穿过分水岭,黎明时到达盐湖城——一个到处是洒水车的整洁的城市,人们绝对不会想到这是迪安出生的地方;接着在毒辣的太阳底下到达内华达,夜幕降临时到了有灯光闪烁的中国式街道的里诺;随后上内华达山脉,松树、星星和意味着旧金山浪漫故事的山中小屋——公共汽车后座一个小女孩喊她妈妈说:“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特拉基的家呀?”然后,到了特拉基,亲切的特拉基,最后下山来到萨克拉门托的平原。我突然发现已经到了加利福尼亚。温暖、带有棕榈气味的空气——你几乎可以亲吻到的空气——以及棕榈。沿着历史上有名的萨克拉门托河畔的超级公路驶去;再一次进入山区;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快要破晓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大片广阔的海湾,海湾对面是旧金山睡眼惺忪的灯彩。在奥克兰海湾桥上,我睡着了,离开丹佛以后,我第一次睡得这么香;在市场街和第四街拐角的公共汽车站,我被粗暴地推醒,这才想起我离开新泽西帕特森我姨妈的家有三千二百英里。我从车站出来,面容苍白,瘦得像鬼。眼前就是旧金山——荒凉的长街和电车的架空电线都笼罩在白蒙蒙的雾气里。我漫无目的地逛了几个街区,教堂街和第三街交叉的地方,形迹怪异的流浪汉一大早就向我讨几个小钱。我听到音乐声。“老弟,这一切我以后再探寻!现在我得去找雷米·邦库尔。”

雷米住的米尔市在山谷里,由一批棚屋组成,原是大战期间为海军船坞的工人们建的住房工程;它位于一个很深的峡谷里面,山坡上种了许多树。居住小区里有专用的商店、理发店和成衣店。据说,这里是美国惟一的白人和黑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混住在一起的社区;确实是这样,此后我再也没有看到如此自由欢乐的地方了。雷米棚屋的门上有一张他在三星期前贴的便条。

萨尔·帕拉迪斯![用大号印刷体写的]如果家中无人,可从窗户爬进来。

(签名)雷米·邦库尔

便条经过风吹日晒,纸张已经灰白了。

我爬了进去,他在家里,同他的女朋友李·安睡在一起——后来他告诉我,他睡的那张床是他从一艘商船上偷来的;不妨想象一下,一位商船的舱面工程师半夜里扛着一张床偷偷地下了船,顶着汹涌的波浪使劲划着舢板向岸边驶去。这还不足以说明雷米·邦库尔的为人。

我之所以把旧金山的一切,事无巨细一一说来,是因为它们同许多事情有关。雷米·邦库尔和我是多年前在预备学校认识的;但把我们真正联系起来的是我的前妻。先找到她的是雷米。一天晚上,他来到我的宿舍说:“帕拉迪斯,快起来,大师来看你了。”我起身穿裤子的时候,掉出了几枚硬币。当时是下午四点钟;我念大学时整天睡觉。“得啦,得啦,别把你的金子撒得满地都是。我发现了世界上最精彩的小姑娘,今晚我带她直接去狮穴夜总会。”他硬拉着我去见她,一周后她便跟上我。雷米是法国人,高大、帅气、皮肤黝黑(像个二十岁的马赛黑市商人);由于是法国人,他说话不由自主地带有装腔作势的美国腔;其实他的英语说得无懈可击,他的法语也十分完美。他喜欢张扬的穿着,派头有点近于大学生,他喜欢带花哨的金发女郎出去,花许多钱。他从没有责怪我抢了他的女朋友;这只是把我们两人联系起来的一个因素;那人对我忠诚,真心喜欢我,什么原因只有天知道。

我那天上午在米尔市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处于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常有的那种沮丧的阶段。他闲荡着等一艘船来到,作为糊口的工作,他在峡谷对面的工房担任特别警卫。他的女朋友李·安说话尖刻,每天都要数落他一番。整整一星期里,他们一毛一毛地攒钱,星期六出去三小时就会花掉五十元。雷米在棚屋里老是穿短裤,头戴一顶可笑的军帽。李·安头上带着卷发发夹到处走动。他们这副打扮,整整一星期里都互相吆五喝六。我一辈子没有听到过这么多的吼叫。可是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互相彬彬有礼地微笑着,像一对成功的好莱坞电影演员似的上街。

雷米醒了,看见我翻窗入屋。他放声大笑,洪亮的笑声在我耳中回响。“啊—啊,帕拉迪斯,他从窗户进来,他分毫不差地按照指示办事。你到哪儿去了,你迟到了两个星期!”他拍我的背,捅李·安的肋骨,靠在墙上又笑又叫,他擂桌子,响声之大,米尔市到处都听得到,他那拖长的“啊—啊”声传遍了峡谷。“帕拉迪斯!”他叫道。“惟一的、不可缺少的帕拉迪斯。”

我来这里前刚经过索萨利托小渔村,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索萨利托一定有许多意大利人。”

“索萨利托一定有许多意大利人!”他扯开嗓子喊道。“啊—啊!”他拍打自己的胸部,倒在床上,几乎要滚到地板上。“你听到帕拉迪斯说什么来着?索萨利托一定有许多意大利人?啊—啊!嚯—嚯!嘻—嘻!”他笑得喘不过气来,脸涨得像甜菜一般红。“哦,你害我要笑死了,帕拉迪斯,你是世界上最滑稽的人,你来了,终于来了,你看到了他,他是翻窗进来的,他按照指示,从窗口爬了进来。啊—啊!嚯—嚯!”

奇怪的是,雷米隔壁住有一个姓斯诺的黑人,他笑起来,我凭《圣经》起誓,绝对是全世界最奇妙的。这位斯诺先生吃晚饭时,他的老伴随便说了一句,他便开始发笑,显然是呛着了,从桌子前站起来,靠在墙壁上,两眼翻白,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外,靠在邻居家的墙上;他像喝醉酒似的,踉踉跄跄地在米尔市满街乱跑,洋洋得意地朝唆使他这么做的魔王高声吼叫。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吃完晚饭。雷米有可能从惊人的斯诺先生那里感染上了这种毛病而不自知。雷米虽然在工作方面不大顺心,家里又有一个说话尖刻的老婆,但他至少学会了笑得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爽朗的本领,我已经预见到我们在旧金山肯定十分有趣。

我们在睡觉方面是这样安排的:雷米和李·安睡在房间尽头的大床上,我睡在窗口旁边的小床上。我可不能碰李·安。雷米在这个问题上发表了意见。“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在以为我不注意的时候玩起来。你教老手唱新调是教不会的。这是我有创意的说法。”我瞅瞅李·安。她是个迷人的妞儿,皮肤像蜂蜜似的泛着金黄色的光泽,但是她眼光里对我们两人都含有仇恨。她一心追求的是同一个有钱人结婚。她的老家在俄勒冈州的一个小镇。她懊恼不已的是竟然看上了雷米。他在一个大肆炫耀的周末,竟然在她身上花了一百块,她以为好不容易遇上了一个富家子弟。结果却困在这个棚屋里,由于什么都欠缺,她只好待在这里。她在旧金山有一份工作;每天要在路口搭乘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去上班。她因此永远不能原谅雷米。

我计划待在棚屋里写出一部精彩的、有创意的作品,卖给好莱坞的电影制片厂。雷米要带着他的竖琴,乘坐同温层的客机来往世界各地,让我们都富起来;李·安与他同行;他要把她推荐给他好朋友的父亲,一位和威·克·菲尔兹有密切关系的名导演。于是,在第一个星期,我待在米尔市的棚屋里,玩命似的写一个有关纽约的悲惨的故事,我认为能打动一位好莱坞的导演,殊不知故事太悲惨了。雷米难以卒读,所以几星期后他把原稿捎到了好莱坞。李·安觉得无聊,又讨厌我们,根本无心去看。我花了无数雨天时光,一面喝咖啡,一面涂涂画画。最后,我对雷米说这样下去不成;我要找份工作;我得挣些香烟钱。雷米显得很失望,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他对最可笑的事情总是感到失望。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他帮我找了一份和他相同的工作——也就是工房区的警卫。我办了必要的例行手续,使我惊异的是那些混蛋居然雇用了我。我在当地的警察局长面前宣誓就职,领到一枚警章、一根警棍,成了一名特别警察。不知道迪安、卡洛和老布尔·李看到后会有什么评论。我必须穿藏青色的裤子配我的黑夹克和警帽;前两个星期我只得穿雷米的裤子;他身材比我高,由于日子过得腻烦,暴饮暴食,肚子鼓了出来,我第一晚去上班时,穿着他的裤子,那副模样像卓别林一样滑稽。雷米还给了我一个手电筒和他的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

“你在哪儿搞到这支枪的?”我问道。

“去年夏天我去太平洋沿岸地区时,在北普拉特下了火车活动活动腿脚,在橱窗里居然看到了这支独特的手枪,我当即买了下来,差点没误了火车。”

我想着法子告诉他,对我来说北普拉特意味着什么,我曾在这里和哥们一起买威士忌,可他拍拍我的背,说我是世界上最滑稽的人。

我打着手电,爬上峡谷陡峭的南壁,上了汽车川流不息地连夜驶往旧金山的公路,跌跌撞撞地从公路的另一边下去,到了小溪边有座农舍的沟底,那里每晚同一条狗朝我吠叫。然后在加利福尼亚漆黑的树下沿着一条银白色的尘土路快步走去——那条路像是电影《侠盗佐罗》里的,也像是你在B级西部片里看到的那种路。我在暗地里常常拔出枪来扮作牛仔。我再爬上另一座小山,就看到了工房。这些工房是海外建筑工人的临时住处。过路的工人们住在这里等船。他们大多数是去冲绳群岛的。是为了逃避什么——通常是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中有阿拉巴马来的暴徒、纽约来的狡诈的家伙,还有五湖四海的各色人等。他们很清楚,在冲绳整整干一年有多么可怕,便使劲喝酒。特别警卫的责任是看住他们,别掀翻了工房。我们的总部设在主楼,其实那只是用木板分隔出几间办公室的木建筑。我们坐在一张卷盖式的书桌周围,时不时把枪套从腰上挪开,打打哈欠,老警察们海阔天空地闲扯。

除了雷米和我以外,这帮人都是有警察灵魂的可怕的人。雷米无非是挣钱糊口,我也一样,但是这些人要抓人,在镇上的警察局长那里邀功。他们甚至说,你至少每月抓一个人,不然会被解雇。我一想起要抓人,心里就发怵。那晚真实的情况是:工房区闹翻天的时候,我和大家一样烂醉如泥。

那晚的计划是这样安排的——整个辖区只有我一个警察,由我独自一人值六小时的班;那晚工房区的人几乎都喝醉了。因为他们的船只第二天早晨起碇。他们像起碇头天晚上的水手那样喝酒。原先我两脚往书桌上一搁,坐在办公室里看一本蓝皮封面的、有关俄勒冈和北部地区的冒险故事,我意识到通常相当安静的夜晚突然嘈杂起来。我出去看个究竟。工房区的棚屋几乎全部灯火通明。男人们的叫嚷声和砸酒瓶的碎裂声此起彼伏。现在是我挺身而出、不成功便成仁的时刻了。我拿起手电筒,跑到最喧闹的一间棚屋的门口,敲敲门。有人把门打开了六英寸宽。

“你要干吗?”

我说:“今晚由我看管这些工房,希望你们尽可能安静些,”或者类似的一些傻话。他们砰地把门关上。我瞅着眼前的木板门。正像是西部片;我显示自己权威的时刻来到了,我再次敲门。这次他们开直了门。“听着,”我说,“我不愿意来打扰你们,不过你们闹得太凶的话,我会丢掉饭碗的。”

“你是谁?”

“我是这里的一个警卫。”

“以前没有见过你。”

“呃,这是我的警章。”

“你屁股后面的那把手枪打算干什么?”

“枪不是我的,”我带有歉意说。“是我借来的。”

“看在基督的分上,喝杯酒吧。”我并不介意。我喝了两杯。

我说:“怎么样,伙计们?你们能安静下来,是吗?你们知道,否则我够呛。”

“好吧,伙计,”他们说。“你去巡逻吧。想喝的时候,再回来喝一杯。”

我就这样逐门逐户地去打招呼,没多久,我醉的程度不亚于他们任何一个人。破晓时,我的任务之一是把美国国旗升到六英尺的旗杆上,那天早晨我把国旗挂颠倒了,自己回去睡觉。傍晚来上班时,发现正规的警察们阴沉地坐在办公室里。

“嗨,伙计,昨夜这里闹翻了天是怎么一回事?住在峡谷对面屋子里的人纷纷投诉。”

“不清楚,”我说。“现在仿佛相当安静。”

“那帮工人统统走了。照说你昨夜有责任维持这一带的治安——头头在训斥你呢。还有一件事——你知不知道,你把美国国旗倒挂在政府旗杆上是要坐牢的?”

“倒挂?”我大吃一惊;我当然没有察觉。我每天早晨升旗是不思索的。

“一点不错,”一个曾在阿尔卡特拉兹当过二十二年看守的胖警察说。“你干了那一类的事就有可能进监狱。”其余的人阴沉地点头表示同意。他们老是闲坐着;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他们摆弄枪支,谈论枪支。他们一心只想开枪打人。就是雷米和我。

在阿尔卡特拉兹当过看守的警察有六十来岁,大腹便便,已经退休,但摆脱不了那种一辈子滋养了他干涸的灵魂的氛围。他每晚开着一辆一九三五年生产的福特来上班,分秒不差地在考勤钟上打了卡,在卷盖式书桌前坐好。他十分吃力地填写我们每人每晚都必须填写的简单的表格——巡行路线、时间、发生情况,等等。填好后,他朝椅子背上一靠,开始神聊起来。“你们两个月之前在这里就好了,那时候我和斯莱奇”(斯莱奇是另一个青年警察,他想当得克萨斯州的骑警,对于自己目前的处境并不满意)“在G排工房逮捕了一个醉鬼。老弟,你们应该看看鲜血飞溅的情形。我今晚就带你们去看看墙上的血迹。我们把他打得从一面墙跳到另一面墙。先是斯莱奇,然后是我,我们把他揍得没有脾气,他便安静下来。那家伙发誓说他出狱后非宰掉我们不可——他被判了三十天监禁。现在已经过了六十天,他还没有露脸。”问题的要害就在于此。他被他们吓破了胆,再也不敢回来,更不用说宰他们了。

老警察继续津津有味地回忆阿尔卡特拉兹的恐怖。“我们让囚犯像士兵似的排好队齐步走去吃早餐。没有一个走乱步子的。一切都像钟表那样精确。你们应该看看。我在那里当了二十二年看守。从没有碰到麻烦。那些家伙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有不少看守对待囚犯心肠太软,倒霉的通常就是这些人。就拿你本人来说吧——根据我对你的观察,你对那些家伙太宽大了。”他举起烟斗,盯着我。“你明白吗,他们会利用你的弱点。”

我明白。我对他说,我不是当警察的料子。

“是啊,不过是你自己申请做警察的呀。你得自己拿主意,不然你什么都做不成。你有责任。你宣过誓。这类事情没有妥协的余地。法律和秩序必须维持。”

我无话可说;他说得在理;不过我要的是夜里溜出去,跑到人们不知道的地方,我要了解全国各地的人在干什么。

另一个警察斯莱奇身材高大,肌肉发达,黑色的头发剪成板寸,脖子时不时神经性地抽动一下,像一个老是用拳头打自己另一个手掌的拳击手。他打扮得像是过去的得克萨斯骑警。他把左轮手枪和子弹佩带在腰下很低的地方,还带着一根短柄马鞭和七零八碎的皮件,仿佛是活动的拷打室:锃亮的皮鞋、大开襟的夹克、趾高气扬的帽子,除了靴子以外,骑警的配备都齐全了。他老是向我示范擒拿的手法——一个箭步抢到我胯下,干净利落地把我扛了起来。就体力而言,我用同样的擒拿手法可以把他举到天花板,这一招我很熟练;可是我从不在他面前露一手,怕他要和我来一场摔跤比赛。和那样的家伙比赛摔跤结果很可能是拔枪相见。我觉得他的枪法肯定比我好;我生平从未有过自己的枪。我给枪上子弹都害怕。他拼命想逮捕几个人。一天晚上,我们两人值勤时,他气得满脸通红地回来。

“我吩咐那里的几个小伙子安静下来,他们仍旧喧闹。我说了两遍。我一向给人家两次机会。从不给第三次。你跟我来,我要回那里去逮捕他们。”

“呃,让我去给他们第三次机会吧,”我说。“我去同他们谈谈。”

“不,先生,我给人家的机会绝对不超过两次。”我叹了一口气。我们出发了,直奔那个喧闹的房间,斯莱奇打开门,命令里面的人挨次出来。局面很尴尬。我们大家都脸红。这就是美国的现实。每个人都干着自己认为是应该干的事情。一帮人晚上高谈阔论,喝喝小酒有什么不对?但是斯莱奇要证明些什么。他要我陪他去是提防他们突然袭击。他们有可能这么做。他们都是兄弟,都来自阿拉巴马。我们悠闲地走回警局,斯莱奇在前,我殿后。

他们中间的一个人对我说:“你去同那个倔头倔脑的哥们打个招呼,请他高抬贵手。我们有可能因此被解雇,去不了冲绳。”

“我去同他说说。”

我在警局对斯莱奇说,这件事不必太较真,放他们一马算了。他仍旧涨红脸,提高嗓门说:“我给人家的机会绝不超过两次。”

“喔唷,”阿拉巴马人说,“两次三次有什么差别?我们可能因此丢掉饭碗,”斯莱奇一言不发,自顾自开了拘捕单。他只拘捕了一个人;他召来市里的巡逻车,把那人带走。其余的几个兄弟沉着脸走开了。“妈会怎么说呢?”他们嘀咕着。其中一个回到我身边。“你去告诉那个得克萨斯的婊子养的,假如明晚之前我们的兄弟不放出来,他休想太平。”我心平气和地把原话转告斯莱奇,他什么也没说。那个兄弟给放了出来,什么事也没有发生。那拨工人乘船离开;又来了一拨新的更野的工人。若不是为了雷米·邦库尔的缘故,这份工作我两小时都干不下去。

雷米·邦库尔和我两人多次一起值夜班,在那种情况下,什么都乱了套。我们悠闲地兜了晚上的第一个圈子,雷米试试每一扇门是否锁好,希望找到一扇没有锁上的。他总是说:“多年来我一直想找一条狗,把它训练成超级小偷,让它进到那些家伙的房间,从他们的口袋里叼出钱来。我要把它训练得光叼美元现钞;我要让它整天嗅钞票的气味。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我要把它训练得只叼二十元面额的大钞。”雷米充满了疯狂的念头;几星期来,他的话题就是那条狗。没有锁好门的情况他只发现过一次。我不赞同这个主意,我在过道里漫不经心地朝前走去。雷米悄悄打开那扇门,面对面看到的竟然是工房管理人。雷米特别讨厌那个人的脸。他有一次问我:“你时常谈起的那个俄罗斯作家姓什么来着——那个把报纸塞在鞋子里、头上戴着一顶从垃圾桶里拣来的大礼帽的人?”那是我向雷米很夸张地形容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哦。就是他——就是他——托斯提奥夫斯基。”他发现的惟一一扇没有锁好的门是托斯提奥夫斯基家的。托斯提奥夫斯基睡眠中听到有人摆弄他家的房门拉手。他穿着睡衣起来,来到门口,丑陋的程度要比平时加倍。雷米开门时看到的是一张充满仇恨和生闷气的脸。

“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试试门。我以为这是——呃——放拖把的房间。我在找拖把。”

“你找拖把是什么意思?”

“呃——啊。”

我上前插嘴说:“有个人在楼上的过道里呕吐了。我们得把它弄干净。”

“这里不是放拖把的房间。这是我的房间。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我就要对你们这两个家伙进行审查,开除你们!听懂了没有?”

“有人在楼上呕吐,”我重复说。

“放拖把的房间在过道那一头。那里。”他指着那里,等着我们过去拿拖把,我们这么做了,傻乎乎地拿着拖把上了楼。

我说:“该死的,雷米,你老是给我们找麻烦。你为什么老是小偷小摸?”

“世界欠我的,没有别的理由。你教不会老手唱新调。如果你再这样唠唠叨叨,我就要管你叫托斯提奥夫斯基了。”

雷米就像个小孩。他在以前的日子里,在法国上学的孤单的日子里,被剥夺了一切;他的继父母把他往学校里一送就不管了;他遭到威逼,每个学校都待不长,都给轰了出来;他晚上走在法国的道路上,从他有限的词汇里拼凑出骂人的话。如今他一心只想把失去的东西都要回来;他失去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这种情况将永远持续下去。

工房区的自助餐馆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我们四下张望,确保没有人看守,特别是我们的警察朋友没有埋伏在附近;我蹲下去,雷米两脚踩在我肩膀上,爬上窗户。他打开窗户(窗户插销没有插住,因为傍晚时他已经做了手脚),翻身进去,落在堆放面粉的桌子上。我身手比较灵活,纵身一跳,就爬了进去。我们直奔冷饮小卖部。在这里,我儿时的梦想得到了实现,我揭开巧克力冰淇淋桶的盖子,一手插到齐腕深,捞了一大坨冰淇淋,立刻大舔起来。接着我们找了一些盛冰淇淋的盒子,把它们统统填满,上面浇了巧克力糖浆,有的浇了草莓糖浆,然后在厨房里转悠,打开冰柜,看看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回去的。我时不时撕下一块烤牛肉,用餐巾纸包好。“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雷米说。“我们必须削减生活费用。”

一天晚上,他把一个巨大的纸箱装满了食品,我等了好久。我们无法把箱子从窗户拿出来。雷米只得把箱子出空,放回原处。后来,他下了班,我独自一人在基地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沿着那条古老的峡谷小道走去,指望遇到一头鹿(雷米在附近见过鹿,即使在一九四七年这一带仍旧很荒凉),就在这时,我听到黑暗里有可怕的响动,一种近似咆哮的、呼哧呼哧的声音。我以为是一头犀牛在我背后追赶。我抓紧手枪。峡谷的阴影里出现一个高大的影子;它的脑袋硕大无比。我突然领会到那是扛着一大箱食品的雷米。他被沉重的箱子压得直呻吟。他找到了自助餐馆门上的钥匙,把食品从前面搬了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已经回到了家里;你这是干什么呀?”

他说:“帕拉迪斯,我告诉过你好几次,杜鲁门总统说过,我们必须削减生活费用。”我听到他呼哧呼哧地没入黑暗中。先前我已经谈过我们回棚屋的那条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的难走的小道。他先把食品藏在草丛里,又回到我身边。“萨尔,我一个人实在对付不了。我要把它分成两箱,你得帮我。”

“可是我在值班呀。”

“你离开的时候,这里由我守着。现在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尽可能渡过难关。”他擦擦脸上的汗。“哇!我一再对你说,萨尔,我们是朋友,这件事我们两人都有份。根本没有别的办法。那些托斯提奥夫斯基们、警察们、李·安们、世界上所有的坏蛋们,都想扒我们的皮。我们必须留神,不能被他们算计。他们一肚子坏水。你得记住。老手是教不会唱新调的。”

我最后问道:“我们什么时候洗手不干呢?”我们干这些事已有十星期之久。我每星期挣五十五元,平均给我的姨妈汇去四十元。这些日子里,我只在旧金山玩过一个晚上。我的生活全都是在棚屋里,在雷米和李·安的争吵,在工房区的午夜中度过的。

雷米又走入黑夜去取另一个箱子。我陪他在那条破旧的佐罗小径上艰难地跋涉。我们把食品搬到李·安厨房的桌子上,堆得像山高。她醒来时使劲揉眼睛。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她很高兴。我突然开始领悟到美国人天生都有贼心。我自己也形成了那种癖好。我甚至养成了试试房门有没有锁好的习惯。别的警察逐渐对我们产生了怀疑;他们从我们的眼神里看出了端倪;他们凭百无一失的本能猜出了我们的念头。多年的经验使他们了解雷米和我这一类人。

白天,雷米和我带着那把枪到山里去打鹌鹑。雷米蹑手蹑脚地接近那些咯咯叫的鸟,在相距不到三英尺的地方砰地开响了那把点32口径的左轮。这一枪没有打中。他洪亮的笑声回荡在加利福尼亚树林和美洲上空。“你我应该去看香蕉大王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们打扮得整整齐齐来到十字路口的公共汽车站。我们搭车去旧金山,在街上闲逛。我们所到之处都响起了雷米的大笑声。“你应该写一个有关香蕉大王的短篇,”他叮嘱我说。“不要糊弄老手,写别的什么。香蕉大王是你的题材。他就在那儿。”香蕉大王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头儿。我毫无兴趣。但是雷米不停地戳我的肋骨,甚至揪住我的衣领拖我去。“你写香蕉大王,就是写生活中有人情味的东西。”我对他说我他妈的对香蕉大王不感兴趣。雷米强调说:“在你认识到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之前,你根本不懂得世界上什么是有人情味的东西。”

海湾里有一艘当浮标用的锈迹斑斑的旧货船。雷米一直想划小船去那儿,一天下午,李·安替我们准备好了午餐,我们租了一条船前去。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脱光了衣服,躺在最上层船桥上晒太阳。我在艉楼上看她。雷米爬到底舱耗子横行的锅炉房,敲敲打打,想找一些还没有拆光的黄铜衬管。我坐在破败的高级船员的食堂里。那艘货船十分老旧,以前装修得相当漂亮,木结构上有涡卷装饰,水手柜都是嵌入式的。这就是杰克·伦敦笔下的旧金山的影子。我在阳光充足的食堂里遐思冥想。耗子在储藏室里奔窜。以前有位蓝眼睛的商船船长在这里用过餐。

我到底舱去同雷米会合。凡是松动的东西他都要扳一下。“什么都没有。我以为应该有铜件,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一两把扳钳。这条船被一伙贼偷得一点不剩。”船在海湾里停泊了好多年。偷铜的人早已不知去向。

我对雷米说:“哪一天晚上起雾的时候,我想睡在这条旧船上,任凭它摇晃,听海浪拍打浮标的声响。”

雷米十分吃惊;他对我的钦佩增加了一倍。“萨尔,如果你有那么做的胆量,我给你五块钱。难道你不知道这条船上可能有老船长的鬼魂吗?我非但会给你五块钱,还要划小船送你上货船,替你准备一餐饭,还有御寒的毯子和照明的蜡烛。”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跑去告诉李·安。我真想从桅杆上跳下去,扑到她身上,但是我得遵守我对雷米作出的承诺。我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

在此期间,我开始频繁地去旧金山;我试遍了书上说的怎么搞定姑娘的办法。我甚至同一个姑娘在公园长椅上坐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天亮都没有结果。那姑娘来自明尼苏达,长着一头金发。那儿有许多同性恋者。有几次,我带着手枪去旧金山,当一个同性恋者在酒吧里凑到我面前时,我取出枪说:“呃?呃?你说什么?”他大为惊慌。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样;我知道这种人全国都有。可能因为旧金山太冷清,而我身边又有一支枪。我得在人们面前炫耀炫耀。我经过一家珠宝店,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拔出枪来打碎橱窗玻璃,取出最精致的指环和手镯,跑回去送给李·安。然后我们一起逃到内华达。我离开旧金山的时候到了,不然我会发疯。

我给迪安和卡洛写了长信,他们目前住在得克萨斯州牛轭湖老布尔的棚屋里。他们回信说,一旦准备就绪就会来旧金山同我会合。可就在这时,雷米、李·安和我的一切开始土崩瓦解。多雨的九月来了,与之同来的是游说和慷慨陈词。雷米和李·安带着我那部悲惨愚蠢的电影脚本乘飞机去了好莱坞,毫无结果。那位名导演整天醉醺醺的,不理睬他们;他们在导演的马里布海滩的别墅附近打转;当着别的宾客的面争吵起来;最后又乘飞机回旧金山。

使我们的处境雪上加霜的是赛马场。雷米把能攒的钱全攒起来,大约有一百元,把他的衣服找了几件让我穿上,挽着李·安的手,我们便去海湾对面里士满附近的金门赛马场。下面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雷米的心肠多么好:他把我们偷来的食品分出一半,装进一个特大号的牛皮纸袋,带给他认识的一位寡妇。寡妇住在一个同我们住的廉租房小区相似的小区里,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在加利福尼亚的阳光下飘拂。我们陪同他前去。衣着褴褛的小孩看上去就让人伤心。那女人谢了雷米。她是他有点认识的一个水手的姐姐。“别放在心上,卡特太太,”雷米以他最帅气、最有礼貌的声调说。“那些食品还有许多许多,在原来的地方。”

我们去了赛马场。他难以置信地每次都下二十块赌注,第七场赛马还没有开始,他身边的钱已经输得精光。他用我们准备买食物的最后两块再下一次注,结果又输了。我们回旧金山只能沿途免费搭便车了。我又上了公路。一位先生让我们搭上他的华丽的汽车。我和他一起坐在前排。雷米编出一套话,说他在赛马场大看台后面丢了钱包。“事实是,”我说,“我们的钱全输在赌注上,为了避免在赛马场上被套牢,今后我们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对吗,雷米?”雷米脸涨得通红。车主最后告诉我们说,他是金门赛马场的高级职员。他在豪华的王宫酒店让我们下了车,我们目送他消失在酒店里的枝形灯架之间,他口袋里装满了钱,头抬得高高的。

“哇!嚯!”雷米在旧金山傍晚的街道上嚎叫。“帕拉迪斯同经营赛马场的人同车,却肯定地说他以后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李·安,李·安!”他对她又捅又拍。“他绝对是全世界最好笑的人!索萨利托肯定有许多意大利人。啊—嚯!”他抱住一根灯柱开怀大笑。

那天夜里开始下雨了,李·安对我们两人都没有好脸色。家里一分钱都没有。雨像擂鼓似的落在屋顶上。“这场雨至少要下一星期,”雷米说。他脱掉了漂亮的衣服;又换上寒酸的短裤、军帽和套衫。他那双悲哀的棕色大眼睛盯着地板的木条。手枪搁在桌子上。我们仿佛听到斯诺先生的大笑声从雨夜中传来。

“那个婊子养的让我烦透了,”李·安突然发作说。她有找麻烦的迹象。她开始刺激雷米。他忙于查阅他那本黑皮的小本子,里面记着欠他钱的人,绝大多数是水手。他在人名旁边用红墨水笔写了骂人的话。我担心有朝一日我的名字也出现在小本子上。最近我经常汇钱还给姨妈,以致每星期只买四五块钱的食品。遵照杜鲁门总统所说的,我加了几块钱。但是雷米觉得仍旧达不到我应分摊的部分;于是他把打印有明细账目的、丝带似的狭长纸条挂在浴室的墙上,让我看到并且明白他的用意。李·安确信雷米有她所不知道的小金库,我也一样。她威胁说要离他而去。

雷米噘起嘴。“你打算去什么地方?”

“去找吉米。”

“吉米?赛马场的出纳员?你听到没有,萨尔,李·安要去傍赛马场的出纳员了。千万把你的扫帚带去,亲爱的,有了我输掉的一百块,这星期那些马会吃到许多燕麦。”

情况越来越糟;雨越下越大。这地方原先是李·安住的,于是她吩咐雷米收拾东西滚蛋。他着手收拾。我想象在这个大雨滂沱的时候,独自一人同那个没有驯服的悍妇待在这间棚屋里会是什么情况。我试图干预。雷米推搡李·安。她跳过去要抓枪。雷米把枪交给我,吩咐我把它藏好,弹夹里有八颗子弹。李·安尖叫怪嚷,最后穿上雨衣,溅着泥浆去找警察,警察不是别人,正是在阿尔卡特拉兹当过看守的我们的朋友。幸好他不在家。她回来时浑身湿透。我蹲在角落里,把脑袋埋在两膝中间。天哪,我离家三千英里,来这儿干吗呀?我为什么来这里?我去中国的慢船在哪里?

“还有一件事,你这个肮脏的男人,”李·安吼着说。“我今晚是最后一次替你做你那肮脏的猪脑炒蛋,还有你那肮脏的咖喱小羊肉,让你填饱你那肮脏肚子,让你当着我的面长胖,长成傻样。”

“没问题,”雷米平静地说。“完全没有问题。我开始和你交往的时候,并没有指望得到玫瑰和月光,今天的情形也没有让我感到意外。我试图为你做一些事情——我为你们两人尽了最大的努力;你们两人却使我大为失望。我对你们两人感到极大的失望,”他十分诚恳地接着说。“我认为我们一起能搞出一些名堂,搞出一些美好持久的东西,我作了尝试,我乘飞机去好莱坞,我替萨尔找到一份工作,我替你买了漂亮的衣服,我试图把你介绍给旧金山最高级的人物。你们拒绝了,你们两个都拒绝按照我的愿望办事。我没有要求任何回报。现在我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以后就再也不求了。我的继父下星期六晚上来旧金山。我请求的是你们同我一起去,装得一切情况都像是我写信告诉他的那样。换句话说,你,李·安,是我的女朋友,而你,萨尔,是我的好朋友。我已经安排好问人家借一百块星期六晚上用。我要让我继父高高兴兴地玩一玩,然后可以安心离开,不必为我操心。”

这一点使我大为诧异。雷米的继父是位著名的医师,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开过业。我说:“你想说的是你打算花一百块招待你的继父?他的钱比你这辈子挣到的全部钱都多!你会背上债的,老兄!”

“无所谓,”雷米安静地说,但是声音里有股挫败的味道。“我只要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请你们无论如何要装出一切正常的样子,给他留一个好印象。我爱我的继父,我尊敬他。他这次来还带着他年轻的妻子。我们必须对他礼貌周全。”有时候,雷米确实是世界上最有绅士风度的人。李·安深受感动,期待同他继父见面的那一天;她认为尽管儿子不怎么样,继父那边倒可能大有收获。

星期六晚上近了。正在警察局因为我逮捕的人不够数而打算开除我之前,我辞去了工作,这将是我在旧金山过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去旅馆看他的继父;我身边有了准备旅行的钱,在楼下的酒吧里喝得有了醉意。我上楼去同他们会合时,已经很晚很晚了。开门的是他继父,一位戴夹鼻眼镜的很有气派的高个子。“啊,”我一见到他就说。“邦库尔先生,您好吗?Je suis haut!”我嚷道,我本意用法语说:“我在喝酒,喝高了!”但是法语说出来根本是荒唐话。医师一脸茫然。雷米被我搞得很紧张,涨红着脸看着我。

我们去一家高级餐馆,北海滩的艾尔弗雷德餐馆,五个人的饭菜包括酒水,害得可怜的雷米足足花了五十块。接着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坐在艾尔弗雷德餐馆酒吧里的不正是我的老朋友罗兰·梅杰吗!他刚从丹佛来,在旧金山的一家报馆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喝得醉醺醺的,没有刮脸,胡子拉碴。我正把一个高脚酒杯放到唇边时,他跑了过来,在我背上猛拍一下。他在邦库尔医师身边一屁股坐下,越过医师的汤盘同我说话。雷米的脸红得像甜菜头。

“把你的朋友介绍一下好吗,萨尔?”他很勉强地笑着说。

“旧金山《阿尔戈斯报》的罗兰·梅杰,”我一本正经地说。李·安恶狠狠地盯着我。

梅杰凑到邦库尔先生的耳边开始夸夸其谈。“您喜欢教中学的法语课吗?”他粗鲁地说。

“对不起,我不是教中学法语的。”

“哦,我还以为您是教中学法语的呢。”他故意装出粗鲁的样子说。我想起在丹佛的那晚他不让我们举行聚会的情形;但是我原谅了他。

我原谅了所有的人,我放弃了一切,我喝醉了。我开始对医师的年轻妻子谈月光和玫瑰。我喝得太多了,每隔两分钟就要去一次盥洗室,去的时候要从邦库尔医师的膝头跨过去。一切都要崩溃了。我在旧金山逗留的日子就要结束。雷米再也不会同我说话了。这简直太可怕了,因为我真的爱雷米,而我是世界上极少数的了解他是多么真诚的、了不起的人之一。他要过好多年后才能淡忘这事。当初我从帕特森写信给他,提及自己横穿美国的六号线旅行路程,与那时相比,现在的情况简直糟透了。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没有去处了——除了往回走之外,无路可走了。我决定这次旅行至少要绕一个圈子:我当场决定去好莱坞,然后经过得克萨斯,回去看看我在牛轭湖那边的伙伴们;其余的事情见鬼去吧。

梅杰从艾尔弗雷德餐馆给撵了出来。反正晚餐已经结束,我便去同他待在一起;也就是说,雷米建议我同梅杰一起去喝酒。我们在铁壶酒吧找了一张桌子,梅杰大声说:“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个家伙。”

“呃,杰克?”我说。

“山姆,”他说,“我觉得我应该过去揍他。”

“不,杰克,”我继续模仿海明威的简洁口气说。“我们待在这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最后我们两人在街角上东倒西歪。

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睡,我带着些许悲哀看着那一大堆要洗的衣服,我们两人本来是打算在棚屋后面用本迪克斯洗衣机洗的(待在那些黑人妇女中间,听斯诺先生没完没了地大笑,始终是件愉快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走到外面门廊上。“不,该死的,”我自言自语说,“我作过保证,在没有爬过那座山之前决不离开。”那座山在峡谷神秘地通向太平洋的一侧。

因此我又待了一天。那天是星期日。来了热浪;不过天气很好,下午三点钟太阳变成了红色。我开始爬山,四点钟登上山顶。环视周围,那些可爱的加利福尼亚三角叶杨和桉树仿佛在沉思冥想。山顶附近没有树木,只有岩石和草。海岸岩顶上有牛在吃草。除了几座山麓丘陵之外便是太平洋了,蔚蓝、浩瀚,一堵高墙似的白浪从传说中旧金山雾气产生的土豆地逐渐逼近。再过一小时,雾气就会通过金门,把那浪漫的城市笼罩在白色中,一个青年人握着女朋友的手,口袋里装着一瓶托考伊白葡萄酒,在漫长的白色人行道上缓缓上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人站在白色的门道里,等待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热闹的小山丘。

我转得头晕目眩;认为自己会像在梦中那样从悬崖边上摔下去。哦,我爱的姑娘在哪里?我思量着四下寻找,正如我已经在下面那个小小的世界上到处寻找过一样。我面前是原始浑厚的美洲大陆;极目望去,远方是升腾尘云和棕色蒸汽的阴沉疯狂的纽约。东部有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则是白色和没有头脑的——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