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梦 第7章

我们于五月初前往曼德利,按照迈克西姆的说法,是与第一批燕子及风信子同时抵达。这是盛夏之前最美妙的时节,山谷里的杜鹃花浓香扑鼻,血红的石楠花争奇吐艳。记得那天上午驱车离开伦敦时,天正下着倾盆大雨,下午五点钟左右已快抵达曼德利,正好是用茶点的时间。时至今日,我还能想得起自己当时的情形,虽然结婚已七个星期,穿着打扮却仍跟平时一样,不像个新娘:黄褐色的针织连衣裙,脖子上系一条貂皮围脖,裹一件不成样子的雨衣,大得一直拖到脚踝。我当时心想,穿雨衣能挡风遮雨,而且由于雨衣很长,可以使自己的个子显得高一些。我在手里攥着一双长手套,还提着一只大皮包。

“别看在伦敦下雨,”我们动身时,迈克西姆说,“你等着瞧吧,一到曼德利就会阳光灿烂。”

果不其然,乌云被我们抛在了艾克赛特,离我们越来越远,此刻头顶上是广阔的蓝天,眼前是白色的公路。

看到太阳,使我心情愉快。我有些迷信,把下雨视为不吉利的兆头,伦敦铅灰色的天空叫我郁郁寡欢。

“感觉好些了吗?”迈克西姆问。我冲他笑笑,拉住他的手,心想对他来说,回自己家该是何等轻松,大模大样走进门厅,捡起那儿堆放的信件,摇铃吩咐下人送茶点。谁知他对我忐忑不安的心情能猜出几分。他问我“感觉好些了吗”是否意味着他理解我的处境呢?

“没关系,我们马上就到家。我想你该吃些茶点了。”他说。随后他放开了我的手,因为汽车来到了一个转弯处,必须减慢速度。

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他把我的沉默错认作是由疲倦造成的,却不知我特别害怕到达曼德利,就跟我在理论上对它特别向往一样。这一时刻一旦来临,我倒希望再往后拖拖。我希望把车停在路边的一个家庭旅馆,到咖啡厅里坐在并不令人留恋的炉火旁。我希望做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客,一个爱自己丈夫的新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作为迈克西姆德温特的妻子第一次来到曼德利。我们经过了许多友好的村落,看到一座座农舍的窗口都洋溢着亲切的气氛。一位农妇怀抱婴儿,站在门口冲我微笑;一位男子提着桶叮当叮当地横过公路,向一眼井走去。

我希望我们能够跟他们相处,或者做他们的邻居。傍晚,迈克西姆斜依在农舍的大门上,抽着烟斗不无自豪地欣赏他亲手栽种的一株高大茁壮的蜀葵,而我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忙碌,摆桌子准备吃晚饭。梳妆台上有一架闹钟发出响亮的嘀嗒声。一排餐盘闪闪发亮。吃过饭后,迈克西姆读他的报纸,靴子放在火炉围栏上,我则从梳妆台的抽屉里取出一大堆缝补的活计。那将是一种安详平稳的生活方式,而且轻松自如,不需要遵循清规戒律。

“只剩下两英里路了,”迈克西姆说道,“看见山顶上那一大片林子了吗?林坡下是山谷,再往前可望见大海。曼德利就在那里,而那片树木就是曼德利的森林。”

我强作笑颜,没有吱声,心里一阵恐慌,产生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如坐针毡的感觉。喜悦和兴奋的情绪风消云散,幸福和自豪荡然无存。我就像一个初次上学的学童被人牵往学校,像是一个从未离开过家门的身无一技之长的小姑娘外出谋生。结婚后这短短七个星期培养起来的一点点自制力,此刻似一片破布在风中发抖。似乎我连最起码的行为标准也不懂,待会儿肯定分不清该用右手还是左手、该站还是该坐,以及吃饭时该用什么样的汤勺和餐叉。

“我要是你,就把雨衣脱下来,”他瞥了我一眼说,“这儿连个雨星星都没有。还有,把你那可笑的毛围巾系端正。小可怜,都怪我鬼吹火似的拖你回家,本该给你在伦敦多购置些衣服。”

“只要你不介意,我是无所谓的。”我说。

“多数女人心里什么都不想,只记挂添置衣服。”他心不在焉地说。汽车转过一个弯,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这儿是一道高墙的起点。

“到家啦。”他说,声音里掺进了一丝激动的情绪。而我用双手紧紧抓住汽车的皮座。

汽车转入弯道,左前方出现两扇高大的铁门,旁边有个门房。铁门敞开着,一过去就是长长的车道。汽车进门时,我看到门房黑洞洞的窗口露出几张窥视的面孔,一个小孩从房子后边跑出来,投来好奇的目光。我龟缩到座位里,心儿怦怦直跳,知道人们为什么探头探脑,小孩为什么盯着我瞧。

他们是想看看我长的是什么模样。可以想象得出来,此刻他们正在小厨房里兴奋地议论和嘲笑。“她不肯把脸露出来,”他们会说,“只看见了她的帽尖尖。没关系,明天就清楚了,宅子里会传出话来的。”

对于我怯生生的窘态,他也许有所察觉。只见他拉起我的手吻吻,笑了笑说:“这儿的人有些好奇,你不必介意。大家都想知道你是个什么模样,几个星期来他们可能净谈论这件事。你只要落落大方,定能赢得他们的爱戴。家务事不用你劳心,一切都由丹弗斯夫人操持。就交给她全盘处理吧。一开始她可能会对你态度生硬,因为她的脾气跟别人不一样,你可不能斤斤计较。她为人处世就是那个样子。看到那片灌木了吗?每逢绣球花盛开时,就像耸起一道蓝色的围墙。”

我没有应声,却遐想起了自己很久以前在一家乡村商店买彩图明信片的情景。那时我手里摆弄着明信片走到明媚的阳光下,怀着喜悦的心情暗自思忖:“把这放进我的影集倒是挺合适。‘曼德利’,一个多么可爱的名字!”谁知曼德利现在成了我的归宿,成了我的家园。我将给朋友们写信说:“今年一夏天我们都待在曼德利,希望你们能来玩。”眼下,这条车道对我又新奇又陌生,但以后我会熟悉这儿曲折的路况和每一个转弯处,会经常来这儿散步。我能够看得出园丁修剪了哪一片灌木,剪去了哪一截树枝。我将到铁门旁的门房去探望那位老妪,问候她说:“今天腿感觉如何?”老太太不再充满好奇,把我迎进她的厨房。我真羡慕迈克西姆,无忧无虑,泰然自若,嘴角挂着微笑,这表明回家使他心情高兴。

但愿我也能像他一样微笑,像他一样泰然自若,可那一天似乎遥遥无期,真希望它能快快来到。我觉得自己既胆小又愚蠢,只要能摆脱现状,我宁愿做一位老太婆,头发花白,步履蹒跚,已在曼德利度过了许多年头。

铁门“咣当”一声在我们身后关上,一条尘土飞扬的公路从视野中消失了。我发现眼前的车道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原以为曼德利的车道一定是一条宽阔的砾石路,两旁有整齐的草坪,路面被耙子和扫帚整修得平平展展。

但事实上,这条车道蜿蜒曲折,宛如一条长蛇,有些地方窄得像条羊肠小径。两旁大树参天,摇曳的树枝交错纠缠在一起,在我们头顶上方遮出一片浓荫,恰似教堂里的穹隆顶。绿色的树枝挤成一堆,厚厚叠摞起来,即便正午的太阳也难于穿透,只能在车道洒下一些斑斑点点、时隐时现的温暖金光。周围静悄悄的,无一丝响动。刚才在公路上的时候,有欢快的西风吹拂在脸上,路边的小草翩翩起舞,可是来到这里,却一丝风儿也没有。就连汽车引擎也换了腔调,低声哼哼着,不再似先前那般吵闹。车道深入山谷,大片的树林迎面压来。高大的山毛榉挺着可爱、平滑的躯干,擎托起密密麻麻盘错在一起的枝杈。另外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树木。汽车跟它们擦身而过,近得一伸手就能摸着。再往前走,我们驶过了一座小桥,桥下流淌着狭窄的溪水。这条根本算不上车道的小路仍弯弯曲曲向前延伸,像一条被人施了魔法的丝带,穿过黑暗沉静的树丛,插入纵深处,插入森林的心脏。至此,还是看不见空地和房屋。

车道长不见尾,开始令我的神经承受不了。我老以为再转一个弯或再绕一个圈就会见端点,可每次探头望去,都会感到失望。前面没有房屋、田野,没有宽敞温馨的花园,除了寂静、深奥的森林什么都没有。铁门已经成为一种记忆,公路则属于另外一个时代、另外一个世界。

蓦然,幽暗的车道前方闪现出一片空地和一线蓝天。黑乎乎的林子顿时稀薄了下来,那些无名的灌木不见了踪影,路两旁可以看见远远高出人头的血红色墙壁——汽车驶入了石楠花丛。石楠花的突然出现使我有些慌乱,甚至有些吃惊。在森林中行驶时,我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情景。石楠花红艳艳的,吓了我一跳。这种植物一株挨着一株,茂盛得令人难以置信,看不见叶子,也看不见枝干,只有满目血淋淋的红色,俗丽而怪诞,跟我以前见过的石楠完全不同。

我朝着迈克西姆望了一眼。他笑笑问:“喜欢吗?”

我气喘吁吁地说了声“喜欢”。却不知自己讲的是否是实话,因为我素来都将石楠看作普普通通的家花,或呈紫色或呈粉红色,整整齐齐排列在圆形花圃内。这儿的石楠花简直是怪物,密密匝匝直插青天,美得反常,大得出奇,根本不像植物。

我们离宅子已经不远。果然不出我所料,车道由窄变宽,伸向一片开阔地。汽车在两旁血红色石楠花的簇拥下转过最后一个弯,终于来到了曼德利。啊,曼德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多年前我的那张彩图明信片描绘的曼德利!它典雅,妩媚,精雕细琢,完美无瑕,躺在平展的草地和绿茸茸的草坪怀抱中,游廊延伸向花园,花园延伸向大海,甚至比我梦中的曼德利还要迷人。汽车驶到宽大的石阶前,面对着敞开的房门停了下来。透过一扇直棂窗,我看见了大厅里挤满了人,接着迈克西姆压低声音骂了一句:“那女人真该死,她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随即,他猛地踩住了刹车闸。

“发生什么事啦?”我问,“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恐怕你得应应景啦,”他怒气难平地说,“丹弗斯夫人把家仆和庄园里的雇工都召来欢迎我们。没关系,你不用张口,一切由我应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把手,心里有点发毛,由于坐车时间太长,身上感到很冷。正当我乱摸门锁时,管事步下了台阶,身后跟着一个男仆。他为我打开了车门。

这位管事是个面孔慈祥的老人,我仰脸冲他笑笑,伸出了手,可他似乎没看见,而是拿起了毛毯以及我的小化妆盒,一边扶我下车,一边就把身子转向了迈克西姆。

“啊,我们总算到家啦,弗里思。开了一路车,累散了骨头架子,需要喝杯茶。我没料到还有这套仪式。”迈克西姆说着,把头朝大厅的方向偏了偏。

“老爷,这是丹弗斯夫人吩咐的。”管事毫无表情地说。

“我猜就是,”迈克西姆生硬地说,“走吧。”他转过来招呼我道,“反正时间不会长,完了就可以喝茶去。”

我们俩一起登上了台阶,弗里思和那个男仆抱着毛毯以及我的雨衣尾随在后边。我感到心口隐隐作痛,由于紧张,喉咙发紧。

至今,我闭上眼睛回忆往事,仍能记起自己当时的情形:穿着针织裙,汗湿的手抓着一双长手套,身板单薄,窘态十足,站在门槛上。我仿佛仍能看见那宏伟的石砌大厅,那朝着藏书室敞开的大门,墙壁上彼得莱利[8]和范戴克[9]的画作,以及通向吟游诗人画廊的华美楼梯。大厅里是一片人的海洋,一行接一行地一直排到石砌甬道和餐厅,他们就像围在断头台四周的观众一样张着大嘴好奇地盯着我瞧,而我则好比一个五花大绑的犯人。有个又瘦又高的人从人海中钻了出来,一身深黑色衣服,高高的颧骨、深陷的大眼睛以及惨白的肤色使她看起来就像一具骷髅。

她朝我走过来。我伸出手,打心眼里羡慕她高贵和镇定的气质。可握手时,我却发现她的手软绵绵、沉甸甸,跟死人的手一样冰凉,似一种没有生命的东西躺在我的掌心。

“这是丹弗斯夫人。”迈克西姆介绍道。她开口说话时,仍把那只僵死的手放在我的掌心,一双深陷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的双眸。我动摇了,不敢跟她的眼神对峙。直到这时,她的手才在我的掌心蠕动起来,一下子恢复了生命力。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也感到自惭形秽。

现在我已记不清她的话了,只记得她代表她自己以及全体家仆雇工发表了一席演讲,欢迎我到曼德利来。她的辞令都是预先准备好的、干巴巴的,纯粹是逢场作戏,声音冷冰冰缺乏生气,跟她的手一个样。她讲完话后,仿佛要等着我致答词。记得我当时脸像块红布,结结巴巴说了几句感谢的话,慌乱中把两只手套掉到了地上。她猫下腰为我把手套捡了起来,递给我时,我看见她嘴角闪过一丝轻蔑的冷笑。我当即就猜出,她一定笑我缺乏素养。她的表情有些异样,使我感到芒刺在背,即使她退回人群中时,她那黑色的身影仍是那般突出、醒目和与众不同。她缄口不语,可我知道她在用眼睛死死盯着我。迈克西姆挽起我的胳膊,简短地致了答词,显得十分从容,一点窘态也没有,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然后,他拥着我进藏书室用茶,随手关上门,我们又进入了两人世界。

两条矮脚长耳犬从壁炉旁跑过来迎接我们。它们把爪子搭在迈克西姆身上,柔软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用鼻子嗅他的手。随后,它们抛开他,跑过来嗅我的脚跟,样子十分警惕和疑惑。瞎了一只眼的老母狗很快对我失去了兴趣,咕噜一声回到了壁炉旁。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伸进我的手里,下巴偎在我的膝上,我抚摩它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里露出深沉的灵性,尾巴甩得噼啪响。

我摘掉帽子和寒碜的小围脖,连同手套及提包一股脑儿扔到了窗前的座位上,这时才感觉好受些。这是一间舒适、深长的大厅,藏书靠墙放着,一直堆到天花板。这种藏书室单身汉进去,就绝对舍不得离开。大壁炉旁摆着敦实的椅子以及作为狗窝的篮子,我觉得那两条狗从不往篮子里卧,而是卧在椅子上,因为那儿有凹陷的痕迹。长窗面对草坪,目光越过草坪,可以看见大海在远处微光闪烁。

屋子里一片静谧,飘荡着古老年代的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摆着紫丁香和玫瑰,但那种气味却经久不变。无论什么样的气息,不管是来自花园还是大海,只要进了这个房间,就会失去它原有的清新,成为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个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未有人读过的书籍混成一片,与涡卷花饰的天花板、暗色壁板以及厚重的窗帘混成一片。

屋里的陈旧气息带着一股苔藓味。在那种青苔遍地、野藤绕窗、很少举行礼拜式的沉寂教堂里,常常可以闻到这种气味。藏书室里祥和静谧,是个供人遐思冥想的好地方。

茶点很快就端了上来。上茶的仪式庄严隆重,由弗里思和年轻的男仆完成,直至他们离去,我都一言未发。迈克西姆在浏览大堆的信件,而我摆弄着两块滴着油汁的烤面饼,用手拧成碎块,一边呷着滚烫的热茶。

他时不时抬头看看我,冲我笑笑,然后又埋头读信。这些信件大概是近几个月里堆积起来的。我不由陷入了沉思,想到自己对他在曼德利的生活,对这儿日复一日的程序,对他的男女相识和朋友,以及他理财治家的方式,都了解得太少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我随他驾车漫游法国和意大利,心里只想着我如何爱他,以他的眼光观览威尼斯,对他随声附和,关于过去和将来都不闻不问,满足于眼前的一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想象的活泼,比我预想的温和,在许多方面都焕发出青春的活力,跟我头一次见到的那个迈克西姆,跟那个独自坐在餐厅的饭桌旁,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路人,简直判若两样。我的迈克西姆又笑又唱,往水里投石子,拉着我的手,眉头舒展,心无芥蒂。我把他视为情人和朋友。在那几个星期里,我竟然忘了他以前过的是一种安稳平静、有条不紊的生活,这种生活必须一如既往地持续下去,而那几个星期只是短暂的假日,转眼便被抛在了身后。

他阅信时,我在一旁观察着他,只见他时而蹙额,时而微笑,时而表情木然地把一封信扔到一边。感谢上帝,幸亏里面没有我从纽约写来的信,不然他也会漫不经心地扫一眼,也许先是对信上的署名感到困扰,随后便打着哈欠把它扔进纸篓里的信堆上,顺手端起自己的茶水。想到这里,我感到不寒而栗。我的生活似乎变成另外一种模样,那时他还会像现在一样坐在此处喝茶,照常过他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的平稳日子,对我不加多想,起码不觉得遗憾,而我将在纽约陪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地翘首企盼一封永远也不会来到的回信。

我仰身靠在椅背上环顾四周,想在心中注入一些自信,使自己真正明白这是在曼德利,那个彩图明信片上的远近闻名的曼德利。我必须让自己相信,眼前的一切都属于我,是他的财产也是我的。我坐的这把深深的椅子、堆至天花板的浩瀚的书籍、墙上的油画、花园、森林,以及我从书报上看到的曼德利的所有财产,现在都归我所有,因为我嫁给了迈克西姆。

我们将在这儿白头偕老。到了老年,我和迈克西姆还会像现在一样坐在这里喝茶,身边卧着这两条狗的后裔,屋里仍飘荡着古旧的苔藓味。总有一天,这儿会被小孩子——我们自己的孩子——搅得乱七八糟、一塌糊涂。我仿佛看见他们穿着泥靴子在沙发上打滚,经常把棍棒、板球拍、大折刀和弓箭拿进屋里。

在现在这张光亮、干净的桌子上,到时候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匣子,里边盛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匣子盛的是用棉花包起来的鸟蛋。“不要把这种玩意儿拿进来,”我会对他们说,“快拿到你们的书房去,亲爱的。”孩子们高声叫嚷着一哄而散,只剩下了那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他比哥哥们性情沉静。

房门一开便打断了我的幻想,弗里思带着那位男仆走进来收拾茶具。“丹弗斯夫人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去看看你们的房间,夫人?”茶具撤走后,弗里思问我。

迈克西姆把目光从信件上抬起来问:“他们把东厢房收拾得怎么样?”

“在我看来,收拾得相当不错,老爷。开工的时候把那里弄得一团糟,丹弗斯夫人还害怕在你们回来之前完不了工呢。可他们总算在上个星期一把活干完了。我觉得你们在那儿会住得很舒服的,老爷。那边房间的光线是非常充裕的。”

“你们把房间做了更动?”我问。

“哦,没什么大的更动,”迈克西姆简短地说,“只不过把东厢套间重新装饰和粉刷了一下,供我们使用。弗里思说得对,那一侧会让你心情舒畅,从房间里观赏玫瑰园,景色是很美的。我母亲在世时,那儿曾经用作客房。我把这些信看完就去找你,你先走一步,跟丹弗斯夫人交个朋友,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慢吞吞立起身,出了房门向大厅里走去,心中又出现了原来的那种惶恐不安的感觉。真希望我能等等他,然后挽起他的胳膊和他一道去看房间。我不愿独自一人去面见丹弗斯夫人。大厅里人已走光,此刻显得十分空旷。我的脚步落在石板上,回声直冲屋顶。我为自己弄出的响动很是内疚,就像在教堂里走路一样,感到不自在和拘束。啪嗒啪嗒的声音在我的脚下响起,穿着毡底鞋的弗里思一定觉得我是个傻瓜。

“这个厅真大啊,是吧?”我说道,声调显得过于轻快、过于做作,跟小学生一般幼稚。

而弗里思却十分庄重地回答:“是的,夫人。曼德利是个大庄园,虽不如有些庄园那么宏伟,可也够气派的了。昔日,这儿曾是宴会厅。至今,遇到举办盛宴和舞会这种大的场面,还是使用这座大厅。另外,这儿每星期开放一次,接纳公众参观,你可能是知道的吧。”

“是的,这我清楚。”我嘴上应着,心中仍在为自己啪嗒响的脚步声感到不安。我觉得他对待我就像对待一位观光客,而我自己的举止也的确像个客人,彬彬有礼地东瞧西望,观赏墙上挂着的乐器和油画,用手抚摸那精雕细琢的楼梯。

楼梯口有个身着黑衣的人在等着我,惨白的骷髅脸上那双深陷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我回头去寻忠实的弗里思,可他已经穿过大厅进了远处的甬道。

现在只剩下了我和丹弗斯夫人两人。我迎着她走上宽敞的楼梯,她仍木头人似的站着,双手抱胸,眼光一刻也不离开我的面孔。我堆起笑容,对方却没有反应,这我也不怪她,因为我笑得没有情由,那是一种假作欢快的蠢笑。

“但愿没有让你久等。”我说。

“你的时间由你自己支配,夫人,”她说,“我的职责是执行你的吩咐。”随后,她转身穿过画廊的拱门,进了前边的走廊。我们沿着铺着地毯的宽阔的通道走去,接着向左转弯,过了一道橡木门,先下一段窄楼梯,又攀上一段对称的楼梯,最后到了一扇门前。她一把推开门,站到一旁让我过去。我踏入一间休息室,或称女性化妆室,里面有沙发、椅子和写字台。这个房间连着一间双人大卧室,卧室里有宽敞的窗户和洗澡间。我即刻走到窗前,向外张望。下边是玫瑰花园以及游廊的东半部分,过了玫瑰园便可看见一片平展的草地,一直延伸至邻近的森林。

“原来,从这儿看不见大海。”我回过头对丹弗斯夫人说。

“是的,从这一侧是看不见的,”她回答,“甚至也听不见大海的涛声。从这间厢房,你简直不知道大海竟近在咫尺。”

她说话的样子有些古怪,好像话中有话。她以重音强调了“这间厢房”几个字,仿佛是想让我明白,我们此刻待的房间比较低劣。

“多叫人遗憾,我喜欢大海。”我说。

她没有搭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双手仍抱在胸前。

“不过,这个房间十分漂亮,”我说,“我一定能住得很舒服。想来,装修这房间是为了迎接我们的归来。”

“是的。”她说。

“这儿以前是什么样子?”我问。

“紫红色的壁纸,各种各样的窗帷,德温特先生觉得那种情调不太活跃。这房间很少有人住,除了偶尔接待接待客人。可德温特先生来信特别吩咐过,说你们要用这地方。”

“这么说,这不是他原来的卧室?”我问。

“不是,夫人,他以前从未住过这间厢房。”

“哦,”我说,“他没告诉过我。”

我信步走向梳妆台,开始梳理头发。行李已经打开,发刷和梳子都放在托盘里。多亏迈克西姆送给我一对发刷,气气派派地摆在梳妆台上,此刻让丹夫人一饱眼福。这是一对崭新、昂贵的发刷,给我脸上增了光彩。

“东西是艾丽斯替你收拾的。在你的贴身使女来之前,由她服侍你。”丹夫人说道。我又冲她笑了笑,把拿在手中的发刷放到了梳妆台上。

“我没有贴身使女,”我尴尬地说,“艾丽斯是家里的女仆吧?有她招呼我就行了。”

她脸上又露出了第一次相遇时,我笨拙地把手套掉在地上时的那种表情。

“恐怕这并非长久之计,”她说,“你该知道,像你这样地位的夫人通常是应该有贴身使女的。”

我脸一红,又伸手去拿发刷。我很清楚,她的话里是带刺的。“如果你认为有必要,那就烦请你代我物色一个,”我避开她的目光说,“可以找个寻工作干的年轻姑娘。”

“既然你吩咐下来,我照办就是了。”她说。

接着出现了沉默的局面。我希望她快走开,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赖着不动,抱两手于黑衣前,不住眼地打量我。

“你在曼德利有许多年头了吧?”我鼓鼓劲,又开了口,“可能比他们的时间都长吧?”

“没有弗里思的时间长,”她说道,声音冰冷,缺乏生气,跟她那只曾经放在我掌心的手一样,“老太爷在世的时候,弗里思就来了,当时德温特先生还小。”

“明白了,”我说,“原来你是在那以后才来的?”

“是的,”她说,“是在那以后。”

我又一次抬起头来,又一次看到了她惨白的脸上那双诡秘、阴沉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心里油然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一种不安、不祥的感觉。我想挤出一丝笑容,却又做不到。我发现,那双暗淡无光、无情无义的眼睛控制住了我。

“我来时,头一位德温特夫人刚嫁过来。”她原先单调平板、显得冷酷无情的声音,此刻突然注入了活力,亢奋和富于寓意,瘦骨嶙峋的脸上有了些血色。

这一变化突如其来,使我震惊、害怕,不知该做什么或说什么好。仿佛她端出来的是一些禁词,是一些久久埋藏在心底、此刻再也压抑不住的话。她的目光仍一刻不离我的面孔,以奇异的眼神打量着我,里面既有怜悯,又掺杂着鄙夷。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想象的还要幼稚,对人世间的风风雨雨太缺乏经验。

显而易见,她蔑视我,带着她那一类人的庸俗偏见,认为我压根就不是什么贵妇人,而是一个卑微、怯懦、缺乏自信的女孩子。她的眼神里除了鄙夷之外,还带有一种明显的憎恶或怨恨。

我觉得自己必须说点什么,总不能傻坐着摆弄发刷,让她看出我在怕她和不信任她。

“丹弗斯夫人,”我脱口说道,“但愿我们能交朋友,取得相互理解。你必须对我有耐心,因为我以前过的是完全不同的生活,曼德利的这种生活我还是头一次接触。我想做出点样子来,最重要的是让德温特先生幸福。我可以把所有的家计营生都交给你安排,这一点德温特先生已交待过。你按以前的惯例操持家务,不要因为我而改弦易辙。”

我顿住了话头,有点气喘吁吁,心里仍有些不安,不知自己说的话是否得体。我再次抬起头时,见她已挪了地方,正站在门旁,手搭在门柄上。

“非常好,”她说,“但愿一切都能令你顺心遂意。我掌管这个家已经一年多了,从没让德温特先生不满过。当然,已故的德温特夫人在世时,情形大不相同,应酬多,经常举办宴会。虽然有我操持,可她也喜欢亲自过问。”

我又一次感觉到她在斟酌着自己的词句,试图探明我的心思,一边还观察着我脸上的反应。

“我很愿意把家里事交给你,”我重申了自己的态度,“非常愿意。”

听了我的表白,她脸上又出现了先前我在大厅里跟她握手时所注意到的表情,那是一种明显的嘲讽和轻蔑的表情。她知道我绝对不是她的对手,也知道我心里害怕她。

“还需要我做些什么吗?”她说着,装模作样地用眼光把屋里扫视了一圈。

“不需要了,”我说,“我想一切都齐备了,住在这里会很舒适的。你把房间收拾得非常漂亮。”后一句话是曲意逢迎,是为了讨得她的欢心。她耸了耸肩膀,脸上仍没有笑容,说道:“我只不过执行了德温特先生的旨意。”

门敞开着,但她把手放在门柄上,迟迟不肯离去,仿佛仍有话说,却又拿不定主意该怎么说,于是就站在门边等着我为她创造机会。

我真希望她赶快离开。她像影子一样站在那里,用深嵌在那张死人脸上的凹陷的眼睛观察和审视着我。

“如果有不中意的地方,是否请你立即告诉我?”她问。

“好的,”我说,“一定转告,丹弗斯夫人。”可我很清楚她是言不由衷。这一场对白之后,双方又出现了冷场。

“倘使德温特先生问起他的大衣柜,”她猛不丁说道,“请转告他,那无法搬到这里。我们试过,但这些门道太窄,硬是过不来。这儿的房间规格比西厢的小。如果他不喜欢这套房间的布置,让他直言相告。这些房间让人真不知如何布置才好。”

“请别担心,丹弗斯夫人,”我说,“我相信他一定会非常满意。只是辛苦了你,让我心里过意不去。我一点都不知道他要重新装饰和布置房间。其实没必要费这种力气。住在西厢房,我相信我一样会感到满意和舒适的。”

她以异样的目光瞧了瞧我,转动着门柄说:“德温特先生说你们愿意住这一侧。西厢房历史悠久,大套间里的卧室比这儿的大一倍,非常漂亮,天花板上带有涡卷花饰,罩着刺绣花毯的椅子件件是珍品,精雕细刻的壁炉也非常华贵。在整座庄园里,那算是最美的房间,从窗口观风景,可以从草坪一直望见大海。”

我听后感到不自在和难为情。我不明白她的话里为什么会蕴藏着如此深的怨恨,转弯抹角地暗示我要住的这个房间比较低劣,够不上曼德利的标准,二流人物只能住二流房间。

“德温特先生大概是想把最漂亮的房间腾出来让公众参观。”我说。她仍在转动门柄,一听这话又抬起头瞧了瞧我,观察着我的眼神,迟疑了一下才回了话。这次说话时,她的声音显得更加低沉和单调。

“卧室从不对公众开放,”她说,“只有大厅、画廊以及楼下的房间才供人参观。”她停顿了一下,注视着我有什么反应,“德温特夫人在世时,他们两口子住在西厢房。我刚才告诉你的那个鸟瞰海洋的大房间就是德温特夫人的卧室。”

接着,我看见她脸上掠过一道阴影,退到墙根,躲在不显眼的地方。门外响起脚步声,迈克西姆走了进来。

“怎么样?”他问我,“可以不可以?你喜欢这地方吗?”

他情绪高昂地环顾一周,欢快得像个小孩子。“我一直认为这个房间最叫人着迷,”他说,“那许多年当客房用,实在可惜,可我总觉得有朝一日自己能住进来。你的活干得很漂亮,丹弗斯夫人,我给你打满分。”

“谢谢,老爷。”她说道,脸上不带任何表情。说完,她就转身走了出去,并轻轻带上了门。

迈克西姆走到窗前,把头探出窗外说:“我爱这片玫瑰园。记得小的时候,我跟在母亲的屁股后边在园子里玩,迈着蹒跚的碎步,观看母亲摘除凋谢的花卉。这个房间气氛祥和、欢快和静谧。你简直想不到,这儿离海边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丹弗斯夫人也这么说。”我告诉他。

他离开窗口,在屋里走来走去,摸摸家具,看看图片,开开衣橱门,抚弄抚弄我那从行李里取出的衣服。

“你跟丹弗斯处得怎么样?”他突然问道。

我转过身去,又对着镜子梳起头来。“她的态度似乎有些生硬。”隔了一会儿我才说道,“也许她以为我要干涉家务事吧。”

“我看她不会介意的。”他说。我抬起头,见他正瞧着镜子里的我。随后,他转身又踱到窗前,低声吹着口哨,以脚后跟为支点把身子前后摇来晃去。

“别跟她计较,”他说,“她在许多地方都与众不同,可能很难让别的女人和她相处。你不必为此烦心,如果她的确让你觉得讨厌,赶她走就是了。可话又说回来,她很有能力,可以操持所有的家务事,省得你费心劳神。她对下边的人有点蛮横,只是不敢在我面前逞凶。她要是放肆,我早就叫她滚蛋了。”

“待她了解了我,我们大概会处得相当好的,”我连忙说,“刚开始的时候对我有点憎恶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憎恶你?为什么要憎恶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问。

他从窗口转过身来,皱着眉头,脸上带着古怪的怒容。不知他为何如此计较,我真后悔不该讲这话。

“我的意思是,对于一个管家而言,照料单身汉要省事得多,”我说,“我看她已习惯了这种生活,也许怕我横加干涉。”

“横加干涉,上帝啊……”他嚷嚷起来,“如果你认为……”他话说了半截便停下,走到我跟前吻了吻我的额头。

“不要再提丹弗斯夫人了,”他说,“我怕是对她不大感兴趣。走,我领你去看看曼德利。”

那天晚上我再也没见到丹弗斯夫人,我们也没再谈论她。一旦把她从心里驱逐出去,我便感到快活了些,不那么强烈地觉得自己是个不速之客了。我们在楼下的厅堂里转悠,观赏墙上的油画,迈克西姆用胳膊搂着我的肩膀,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自己如愿以偿,成了梦境中想象的自我,把曼德利当成了我的家。

我的脚步落在大厅里的石板上所发出的声响不再令我提心吊胆,迈克西姆掌着钉子的鞋底发出的声音比我的要响得多,还有那两条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也给人以舒适、惬意的感觉。

我心情愉快,还别有缘故呢。那是我们在曼德利度过的第一个傍晚,刚进家门不久便四处观赏油画,用去不少时间,后来迈克西姆看了看时钟,声称天色太晚,吃饭不用更衣了。这一来,省得我受窘。不然,那个叫艾丽斯的使女肯定会问我穿什么样的衣服,还会帮我更衣。那时,我将穿着范夫人施舍给我的一件衣服(那衣服她女儿穿着不合身),裸露着肩膀,忍受着寒冷走下漫长的一段楼梯到餐厅里去。我害怕在那个庄严肃穆的餐厅里正襟危坐地吃饭。现在由于不用更换衣服,情况便显得非常轻松自然了,就跟我们以前在餐馆时别无两样。我穿着舒适的针织裙,说说笑笑,谈论着在意大利和法国的见闻。我们甚至还把沿途拍的照片放到餐桌上,弗里思和那个男仆像侍者一样不足为虑,他们不会似丹弗斯夫人那般用目光逼视我。

饭后我们到藏书室休息,不一会儿就有人拉上了窗帘,并往壁炉里添了柴火。虽然已是五月份,但仍寒气逼人,幸好炉火熊熊,给我以温暖。

饭后像这样坐在一起还是头一遭。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们吃过饭就出去逛大街、散步、开车兜风、上小咖啡馆,或者依在桥的栏杆上观风景。此刻的迈克西姆不由自主地走向大壁炉左侧的椅子,伸手取过报纸。他把头枕在一个宽大的垫子上,燃起一支香烟。“这是他的生活规律,”我暗自思忖,“情况历来如此,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他没有朝我这边瞧,兀自看着报,由于恢复了原来的生活模式,又当上了一家之主,显出一副安然自得的神态。

我手托下巴,抚摸着长耳狗,陷入了沉思。我心想自己并非第一个坐在这把椅子上的人,以前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坐过;她在坐垫上留下了印迹,她的手曾经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她曾经也用这把银质咖啡壶斟过咖啡,还把这只杯子放至她的唇边,她也像我现在一样俯身抚摩过长耳狗。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寒战,仿佛有人打开我身后的门,放进了一股冷风。我坐在丽贝卡的椅子上,身子靠的是丽贝卡的垫子。长耳狗跑过来把头搁在我的膝上,因为这是它的老习惯,因为它记得昔日丽贝卡曾在这儿喂它吃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