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 第三十五章 体面的哈克加入强盗帮

汤姆和哈克发了意外之财,在圣彼得堡这个贫穷的小村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读者读到这里,也许会感到满足了。这么一大笔巨款,而且都是现金,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人们纷纷议论着,羡慕和赞叹溢于言表,以致后来有许多居民由于长期处于有损健康的兴奋状态,精神过度紧张,几乎到了丧失理智的地步。在圣彼得堡以及邻近各个村镇,凡是闹鬼的房子,木板被一块块拆下来,地基也被一点点掘开,全是为了搜寻埋藏的财宝——干这些事的并不是孩子,而是大人——其中有些还是一本正经、从不想入非非的人。汤姆和哈克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奉承、羡慕和注视。两个孩子记不得他们从前说过什么有分量的话。可是如今他们说的话全被奉为至理名言,一遍遍地重复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不知怎的也都被视为不同凡响的壮举。显然他们已经失去了做平常事、说平常话的能力。更有甚者,还有人搜集了他们过去的经历,从中发现许多迹象,表明他们很早就有显著的过人之处。村子的小报还刊登了两个孩子的小传。

道格拉斯寡妇把哈克的钱按六分利息放了债。撒切尔法官受波莉姨妈之托,对汤姆的钱也作了同样的处理。现在两个孩子都有了相当可观的收入——平均每天摊到一元,星期日减半,年年如此,正好等于牧师的收入——不,人家只是允诺给牧师这么多钱,其实他往往拿不到这个数。在当初人们节俭度日的年代,一元二角五分足够支付一个孩子一周的膳宿和学习费用——而且包括穿衣服和洗理的开销。

撒切尔法官对汤姆非常赏识。他说一个普通的孩子不可能把他的女儿从山洞里解救出来。贝琪私下里把汤姆在学校里替她挨鞭打的经过告诉她父亲,撒切尔法官显然是被深深打动了。当说到汤姆为了让本该她挨的鞭子抽到自己肩上而撒了一个大谎的时候,贝琪恳求父亲原谅他。法官却格外动情地说,那句谎言表现出他崇高无私和宽容大度的品质——这句谎言有资格昂首阔步进入史册,与乔治·华盛顿那句久受称道的有关斧子的实话[1]争光呢!瞧着他走在地板上跺着脚说出这番话的神态,贝琪觉得自己的父亲过去从来没有现在这样高大,这样威严。她立刻跑出去告诉了汤姆。

撒切尔法官希望有朝一日看见汤姆成为大律师或是赫赫有名的军事家。他说他打算促成此事,先让汤姆进军事学院学习,然后再到全国最好的法律学校深造,以便他将来或从事一种或同时从事两种职业。

哈克·费恩有了钱,现在又受到道格拉斯寡妇的监护,这种处境使他得以进入上流社会——不,他是硬给拽进去,硬给扔进去的——为此他吃够了苦头,几乎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寡妇的用人替他梳头刷衣,把他身上弄得清清爽爽,晚上还给他铺上冷漠无情的床单,上面居然没有一个小小的污斑,好让他当做知心朋友贴在胸口。他得用刀叉进餐,得用餐巾和杯盘。他得读书,得上教堂做礼拜,说话得咬文嚼字,以致语言在他嘴里变得干巴巴的。无论他置身何处,都要受到文明的栅栏和镣铐的禁锢与束缚。

一连三个星期他都忍受了痛苦,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失踪了。寡妇忧心如焚,到处找他,折腾了两天两夜。村里的人也非常着急,把所有的地方全找了个遍,还去河里打捞他的尸体。第三天一大早,汤姆似有所悟,跑到废弃的屠宰场后面,在那几只旧的空桶里一阵搜索,果然在一只桶中找到了这个逃亡者。哈克在桶里睡了觉,早饭刚刚吃下肚,尽是些偷来的残羹剩饭。此时他正叼着烟斗,舒舒服服地躺在那儿。他头发蓬乱,一副脏相,又穿上了快活逍遥的岁月里那身让他出尽风头的破烂衣衫。汤姆把他撵出来,说明他惹了多大的麻烦,劝他赶紧回家。哈克脸上悠闲自在的神情顿时消失,换上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说:

“别说了,汤姆。我已经试过了,可是不管用,真的不管用,汤姆。那种日子不是我过的,我习惯不了。寡妇对我是不错,挺够交情,可她们那些规矩真让我吃不消。她要我每天早上按时起床,她要我洗脸,用人把我的头发梳得光溜溜的,她不准我睡在木棚里。我得穿上那些该死的衣裳,把我憋得气都喘不过来,汤姆。不知怎么搞的,那些衣裳好像一点也不透气,穿在身上还得穷讲究,既不能坐,又不能躺,更不能随便躺在地上打滚。我已经好久没有溜进人家的地窖了——唔,好像有几年了。我还得去教堂做礼拜,真是活受罪——我讨厌那些屁都不值的布道词。我在那里不能捉苍蝇,嘴里也不能嚼东西。一到星期天就得穿一整天的鞋。寡妇吃饭摇铃,睡觉摇铃,起床也得摇铃——干什么都死板得要命,真让人受不了。”

“咳,别人也都是那样过日子的,哈克。”

“汤姆,那有什么相干。我跟别人不一样,我受不了。把人管得死死的,这太可怕了。还有,让我饭来张口——吃起来一点胃口都没有。想钓鱼得先报告寡妇,想游泳也得先报告寡妇——妈的干什么都得让她同意。哼,说起话来还得文绉绉的,别提有多别扭了——我只好每天爬上阁楼,随便乱骂一气,嘴里才舒服一些,要不然就没法活了。寡妇不许我抽烟,不许我当着别人的面高声嚷嚷,打哈欠,伸懒腰,挠痒痒——(接着,他的声音突然带有一种特别愤懑和委屈的腔调。)——还有啊,真是活见鬼,她整天祷告个没完!我从来没见过这种女人!我得溜出来,汤姆——我非溜出来不可。再说,学校马上要开学了,我不溜掉就得去上学——哼,那份罪我也受不了。你瞧,汤姆,发财并不像人家吹得那么好。那其实是没完没了地担心,没完没了地遭罪,让你老是觉得还不如死了的好。现在我穿这身旧衣裳挺合适,睡在这只旧的木桶里也挺对劲。我再也离不开它们了。汤姆,要不是因为那些钱,我怎么会碰上这许多麻烦。现在你把我那一份连你自己的一份全拿去吧,时不时给我一角两角的就行了——用不着给多少回,因为不管什么轻易得来的东西,我都瞧不上眼——你现在去向寡妇求求情,让她放了我吧。”

“噢,哈克,你知道我不能这么干,这么干不公平。再说,你再试着过几天那样的生活,慢慢就会喜欢的。”

“喜欢!说得对——就像把我搁到滚烫的火炉上,过一段时间就知道是怎么个喜欢法。不成,汤姆,我不想当阔佬,我不想住在他们那些闷得要命的房子里。我喜欢树林,喜欢河流和空桶,我跟它们难分难舍。真他妈的倒霉!咱们刚刚找到枪,找到一个洞,什么都已经准备好,只差一步就当上强盗了,偏偏就生出这档子蠢事,硬是把一切全搞砸了。”

汤姆这下找到了机会。他说:

“听着,哈克,有了钱并不妨碍我去当强盗。”

“是吗?!哟,那敢情好,你说的可是实实在在的心里话,汤姆?”

“是真心话,就像我人坐在这儿一样绝对假不了。不过哈克,你得知道,你如果不做个体面人,我们是不会允许你加入强盗帮的。”

这一下可扫了哈克的兴。

“不让我入帮,汤姆?你不是让我当过海盗吗?”

“没错,可这是两码事。强盗比海盗要气派些——一般说来如此。大多数国家的强盗都是贵族当中的顶尖人物——公爵什么的。”

“喂,汤姆,你不是一向对我挺讲交情的吗?你不会把我关在大门外头,是吧,汤姆?你不会那么做的,对不对,汤姆?”

“哈克,我不愿意那么做,也不想那么做——可别人会怎么说呢?喏,他们会说:‘哼,还汤姆·索亚帮呢!里面竟有这号蹩脚货!’他们就是指的你呀,哈克。那种话你不爱听,我也不爱听。”

哈克停了一会没吭声,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着,最后才说:

“好吧,只要你答应我入帮,我就回到寡妇身边再熬一个月试试,看能不能受得了。”

“行!哈克,就这样说定了。走吧,老兄,我去求寡妇对你稍微放松些,哈克。”

“真的吗,汤姆——真的吗?好极了,只要她把那几条顶厉害的规矩稍微放松一点,我就背着她抽烟,躲起来骂几句,拼命熬到头,就是搭上性命也不怕。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成立这个帮,当上强盗呢?”

“嗯,说干就干。没准咱们今儿晚上就把弟兄们召集起来,举行一个入帮仪式。”

“举行什么?”

“入帮仪式。”

“那有什么讲究?”

“就是让大家起誓,一定要互相帮助,严守帮里的秘密,即使被剁成肉泥也不准吐露一个字。谁要是伤害了帮里的哪个弟兄,就把他和他的全家统统杀掉。”

“那可真好玩——汤姆,听我说,那真是好玩极啦。”

“是啊,那肯定好玩。还有,起誓的仪式从头至尾都得在半夜进行,还要尽量选一个最偏僻、最可怕的地方——最好是一座闹鬼的房子,可是那种房子都给拆掉了。”

“嗯,不过半夜干这种事是挺不错的,汤姆。”

“对,是不错。而且你还得在棺材上起誓,再用血签上自己的姓名。”

“哈,这还弄得蛮像回事哩。嘿,这要比当海盗强一百万倍。我愿意一辈子跟寡妇待在一起,汤姆。等到将来我成为一个响当当、顶呱呱的强盗,等到大家都在议论我的时候,我猜她准会因为当年把我从泥潭里搭救出来而感到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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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传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拿一把斧头砍掉一棵樱桃树,后来他父亲查问起来,他不怕受罚,老老实实地承认了自己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