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第四十八章 逃命中的赛克斯

自夜晚在广阔的伦敦城降临,在这里,在黑暗掩盖下所发生的一切罪恶行径中,这可说是最恶毒的一件。在一切散布恶臭、污染清晨空气的恶行中,这可算是最臭、最残酷的一件了。

太阳——那不仅重新带来光明,而且给人们带来新的生活、新的希望和新的活力的太阳——以其清晰、光芒四射的光辉照临这拥挤的城市。穿过昂贵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口、穿过大教堂的圆顶和破损的缝隙,它一视同仁地洒下它的光芒。它也照亮了那个被杀害的女人躺卧着的房间。的确照亮了。他曾试图把阳光挡住,但它照样照了进来。如果那里的景象在那朦胧的清晨便已十分可怕,现在,在这夺目的阳光下又将如何!

他一直没有动;他不敢动弹。被害的人曾有过一阵哼哼声和轻微的手动。愤怒加上恐怖,使他一次再次挥棒猛击。他曾经用毯子把她盖上,但想象中的两眼正朝他转过来,比看着它们呆呆向上望着,仿佛正注视着地上的血迹,被阳光反射在天棚上的抖动着的影子还更可怕。他又把那毯子揭掉了。尸体于是又露了出来——只是一堆肉和血,人已不复存在——就只是这么多肉,这么多血!

他打火点着纸捻,生起一炉火,把那大棒放了进去。木棒上粘有头发,一经火烧头发缩成一团,被风一卷,吸进烟囱里去。尽管他身强力壮,这头发灰也使他害怕;他一直抓住那杀人凶器等它点燃着,然后把它架在煤球上烧掉了。他把自己洗干净了,擦净了衣裳,把擦不掉的血迹从衣裳上剪下烧了。那血迹如何溅得满屋都是啊!连狗的爪子上都沾满了血!

在整个这段时间中,他没有一次把背向着那尸体;没有,片刻也没有。在上述准备工作做完后,他倒退着朝门口走去,手里拖着那条狗,惟恐它再次把爪子弄脏,更把新的罪证带到街上去。他轻轻关上门,锁好,拿出钥匙,向外走去。

他走在街对面,抬头看看窗子,弄准了从外面往里望,什么也看不见。窗子上仍挡着窗帘,这窗帘她曾拉开放进她再也不曾见到的阳光。她的尸体差不多就躺在那窗子下面。他知道,上帝,这太阳正照在那地方!

他落在窗子上的目光只是一扫而过。走出了那房间他感到一种宽慰。他吹口哨唤狗快走,自己也迅速走开。

他穿过伊斯林顿,从立有华盛顿纪念碑的高门那边往山上爬,又转身下行到高门山,没有固定目标,又拿不准往哪儿去;刚开始向下走了不远又迈步朝左边走去;走上横过那片田野的小道,走进喀恩树林边,来到了汉姆斯特德草场。由健康谷穿过那山坳,他爬上对岸的高地,横过连接汉姆斯特德村和高门村之间的大路,沿着余下的一块草场走到北端的田野,在随便一块篱笆下倒在地上睡觉了。

不一会儿他醒了过来,又赶路了——向农村走了不远,又回头沿大道向伦敦走去——然后又向回走——然后又在他穿行过的那块地方的另一条路上走着——然后又在那田野中来回走着,躺在小沟的沟边休息,一惊站起来另换一个地点,又一惊爬起来,再次到处乱窜。

近处哪儿能有一个不太有人看见的地方,他可以弄到一些酒肉呢?汉顿。那是个好地方,不很远,来往的人不多。他朝那里走去。有时快跑几步,有时离奇地迈不开步儿,像蜗牛一样地爬行着,或完全停住,无意识地用手杖在篱笆上乱打。而等他到达那里以后,他遇见的所有的人——包括呆在各家门口的小孩子——似乎都以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他又转身朝回走,没有勇气过去买下一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很多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他又一次跑到草原上去游荡,不知道该上哪儿去。

他在野地里几英里几英里地走着,却又回到了原处。早晨和正午过去了,一天又行将结束,他却仍旧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着圈儿走着,仍在老地方转悠。最后他离开这里,决心向帽子广场走去。

这时已是夜晚九点时分,他已十分疲倦,狗因为不习惯如此长途奔波,走起路来已是一瘸一拐。他们从那个寂静的村子的教堂边走下山来,穿过那条小街,爬向一家小酒馆,是一盏微弱的灯光把他们招引过去的。店堂里生着火,有几个农村劳工坐在火前喝酒。他们给这个新来的陌生人让地方,但他却在最远处一个角落里坐下来,独自,或者更应该说同那条狗一道儿吃着、喝着,因为他不时给狗扔去一块食物。

聚集在那里的几个男人正谈论着附近的土地和农民的情况;谈完这类题目之后,又谈到上个星期天埋葬的老人的岁数问题: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很老,而在场的老人却说他很年轻——一位白发的老爷爷说,还不如他老——他本来还可以再活上十到十五年的——如果他多加些小心,如果他多加些小心的话。

这些谈话没有任何引人入胜,或令人惊异之处。那贼人在付过账以后,一声不响、无人注意地坐在一个角落里,几乎快睡着了,忽然他被一个新来的人引起的嘈杂声惊醒了。

来人是个古怪家伙,半是小贩,半是江湖骗子,在那一带农村走街串巷,卖些磨石、磨刀带、刀片、洗衣球、马具胶、狗药和马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一类的商品,这些东西他用一个小箱子装着,斜背在背上。他的来临表明一会儿他将和那些乡下人之间有一番打趣,他们也全憋足劲等待他吃完饭,打开他的万宝箱,巧妙地把做生意和逗乐结合在一起。

“那又是什么东西?能吃吗,哈利?”一个乡下人指着箱子角的几块东西含笑问道。

“这个,”那家伙拿出一块来说,“这是能去污的无价之宝,不管是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毛料、地毯、混纺布料、平纹布还是毛料上的各种污渍、锈斑、脏点、霉点、小点、大点、一线、一片,全都一擦就净。不管是酒渍、果汁、啤酒、水印、油漆、沥青,总之任何脏污,用这百试百验、无价之宝的合成剂一擦便一干二净。如果一位夫人在自己的名誉上留下了污点,她只需吞下一块便马上万事大吉了——因为它也是毒药。要是哪位先生想要试试它的效验,他只要吞下一小块便可以证明我的话绝对不假——因为它和一颗手枪子弹一样令人满意,可味道却更让人百倍难受,所以吃下这个的人更显英雄。一便士一块啦。如此妙用无穷,却只要一便士一块啦!”

当时就有两人买了一块,更多的听过他宣传的人犹豫着。那小贩注意到这情况,说得更热闹了。

“这东西一直是供不应求,”那家伙说,“一共有十五台水磨、六台蒸汽机和一组蓄电池不停地生产这东西,已不可能生产得更快了,虽然有些工人因过于劳累当场死去,那样他的遗孀马上就可以领到抚恤,每个孩子一年二十镑,双生子女五十镑。一便士一块啦,半便士付两个也行,四分之一便士来四个也欢迎。一便士一块啦!酒渍、果汁、啤酒、水印、油漆、沥青、泥巴污点或是血迹!这儿有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一个污点,不等他给我要下一杯麦酒,我就能给他完全擦干净了。”

“嗨!”赛克斯叫着说,“把帽子还给我。”

“在您还没有走过来取走它之前,先生,”那人对在座的人眨眨眼说,“我就已给您擦得干干净净了。诸位先生,请注意看这位先生帽子上的黑色印迹,没有一先令那么大,却有半克朗那么厚,这到底是酒的污迹、是果汁污点、是啤酒污点、是水印、是油漆污点、是沥青污点、是泥水污点,还是血迹——”

那人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大骂一声,推翻桌子,从他手中抓起帽子,便从屋里冲出去了。

仍带着他一整天不论何时都无法抛开的反常的情绪和六神无主的感觉,那杀人凶犯发现后面并无人追踪,想着他们很可能把自己看成是个生闷气的醉汉,立即转身向街上头走去,他躲过一辆停在街边的马车的刺眼的灯光,从它身边走过,认出那是从伦敦来的邮车,正停在小邮局门口。他几乎已知道马上要发生的情况了,但他却仍然走过去,要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护车的正站在门口,等待着装邮包,一个穿着像猎场看守的男人这时走过来,把原来躺在街心的一包邮件交给他。

“这是你们这儿的邮件,”那护车的说,“你打起精神来好不好。这个该死的邮包,前天夜里就该准备好的;你知道,这是不行的!”

“市里有什么新闻吗?班?”那猎场看守,为了更好地观赏那马匹,退到百叶窗的前面说。

“没有,我没听说什么,”那人拉上手套回答说,“粮食价格又上涨了一些。我还听说在斯皮脱广场那边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但我不认为那是什么大事。”

“哦,是有那么回事,”屋里的一位站在窗口向外观望的先生说,“还是一件非常悲惨的人命案。”

“是吗,先生?”那护车的摸了摸帽子说,“请问是男的还是女的,先生?”

“一个女的,”那位先生回答说,“据认为——”

“快来吧,班。”车夫不耐烦地叫着说。

“那该死的邮包,”护车的说,“你们屋里的人都睡着了吗?”

“就来了!”邮务员连忙答应着,跑了出来。

“就来了,”护车的咕哝着说,“啊,那位看上我的有钱的年轻寡妇也是这么对我说来着,我就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快,帮一把。对,对了!”

车上的喇叭轻快地响了几声,马车被赶走了。

赛克斯仍站在街头,看来他刚才听到的话对他毫无影响,除了不知该上何处去的疑虑心情,也再没有什么更强烈的感情使他激动。最后,他又向回走去,走上了从帽子广场到圣阿本斯教堂的大道。

他一个劲儿地往前走着,但在他把那镇子留在身后,走进那大道上的孤寂和黑暗中时,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感使他心惊胆战。眼前的一切真实的或虚假的、静止的或移动着的物体,都显露出某种可怕的形态;但这些恐惧和自那天早晨以来一直追随在他身后的那可怕的形象相比起来,又简直算不了什么了。他可以清楚地勾画出它在黑暗中的身影,补充其中最微小的细节,还注意到它是如何僵直和严肃地一步步向前迈进。他可以听到它的衣服拂过树叶的沙沙声;每一阵吹过来的轻风都饱含着那最后的一声低沉的喊叫。如果他停住脚步,它也立即停下。他要是跑,它——并不也跑:这似乎对他应是一种安慰,但却像一具仅具有生命的机械动力的尸体,永远随着一阵无起无落、缓慢、凄厉的风轻轻飘飞。

有时,他决心不顾一切回过头去把那个幻影赶走,即使在它的目光下送了性命也在所不惜;但因为他一回身,它也转过身去,他便站在它的背后了,使他忍不住头上的头发直竖、满身的血液都凝聚了。那天早上他曾一直让它呆在自己前面,但现在它却在自己的身后了——一直是这样。他把背靠在一块石头上,却感到它站在他的上面,映着寒冷的夜空清晰可见。他倒身躺卧在大路上——后背贴地。它却一言不发、安静地直立在他的头上——一具用血写上铭文有生命的墓碑。

谁也别说杀人犯常会逃脱公道的惩罚,仿佛上天已睡去。那长长的几分钟的恐惧的痛苦,何止上百次死亡的惨痛。

他走过的田野里有一个小棚子,这让他可以有个地方过夜了。棚子门前有三棵高大的白杨树,这便使棚子里面显得非常黑;而且那穿过树梢的风声也显得十分凄惨。在白天再次来临以前他无法再往前走了,于是就在这里靠近墙边伸直腿睡下——再去经受新的折磨。

因为这时,又一个幻象出现在他的面前,比他已逃脱的那个更为可怕和固执。一双圆睁着的、完全无神却又闪闪发亮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动,它自身发亮却不能照亮任何其他东西。看着它是那样可怕,但闭上眼它们在想象中的形象更为怕人。它们只有两只,但却无处不在。如果他用手挡住自己的视线,他眼前便会出现他原来的住房,和房中他所熟悉的每一件东西的图像——其中有些要让他自己凭记忆说出,他都会记不清了——现在都放在原来的位置。那尸体也在它的原地未动,它的眼神也和他偷偷溜出来时所见到的完全一样。他站起身,跑到外边的田野中去。那形象仍跟在他后面。他又走进棚子,再次缩着身子坐下来。不等他倒身睡下,那眼睛又出现了。

他完全处于一种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巨大恐怖之中,四肢都在发抖,浑身上下的毛孔往外直冒冷汗,这时忽然听到夜风中传来远处的呼叫声和惊慌的哭喊声。在这个僻静的地方,任何人的声音,即使他真有惊叫的理由,对他都不是一件小事。他重新振作起来,准备对付他将遭到的危险。他一跳站起身来,冲到田野里去。

宽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起来。一片片火焰带着雨点般的火星直冲云霄,又一浪接一浪地翻滚,把方圆几英里的空间都照得通亮,并朝他站着的方向送来滚滚浓烟。因有更多的人加入,呼叫和哭喊声越来越大了,在当当的警钟、沉重物体倒塌,和火焰绕过新的障碍物仿佛精力倍增向上直冲的噼啪声中,他听到了呼喊救火的声音。他观望着,嘈杂声越来越大。那边有人——男女都有——在火光中奔跑着。这似乎给他带来一种新的生命。他向前冲去——一直向前——冲过荆棘和树丛、跳过门栏和篱笆,像冲在他前面的不停地大声叫着的狗一样,疯狂地向前跑去。

他到达了现场。那里有几个光膀子的人快速跑来跑去,有的试图从马厩里拉出已受惊的马,有的从院子和棚子里往外驱赶牛群,还有的背着满身东西从燃烧着的柱子间,从如雨点般坠落的火星中,甚至从正冒着火苗、已倒下的梁柱下跑出来。从那些在一小时前还是门窗的空档中,可以看到熊熊的烈火;墙壁摇晃着倒塌入那火井中;被烧得白热的铝和铁直流到地上。女人和孩子哭叫着,男人们大声喊叫着彼此鼓劲儿。抽水机的哐啷声,水落在烧着的木头上的咝咝声和噼噼啪啪声更加剧了那一片嘈杂的声势。他也跟大家一样叫喊着,直到把嗓子叫哑了才罢;他逃离开自己和自己的记忆,投入到最密集的人群中去。

那天夜里他一直东奔西跑,一会儿压水泵,一会儿又匆匆在烈火浓烟中穿行,但始终不停地忙碌在最热闹和人最多的地方。他爬上爬下楼梯、攀上屋顶、走过被他的重量压得摇摇欲坠的楼板、呆在坠落砖、石的下风,在那场大火中跑遍了所有的地方,却似乎有符咒保护,始终不曾擦破一块皮或砸伤一个指头,既未感到疲劳,也不曾思想,直到清晨再次来临,到处只剩下烟尘和黑色的废墟。

一场疯狂的激动过去了,可怕的犯罪意识,以十倍的力量又重新回到他的心头。他心神不定地向自己的四周望望,因为男人们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论着,他害怕自己正是他们谈话的话题。那条狗完全听命于他一勾手指的召唤。他们不声不响一同撤退了。他从一台抽水机的近处走过,那儿有几个人正坐在那里吃喝,他们叫他过去吃点儿东西。他拿了一点儿面包和肉;当他喝下一口啤酒的时候,却听到从伦敦来的救火队员们正在谈论那件凶杀案。“他们说他已逃往伯明翰去,”其中一人说,“不过他们会逮住他的,因为已派人四处缉捕,到明天晚上便会在全国通缉他了。”

他连忙离开那里,一直走着,几乎累得快倒下了。他躺在一条小道上睡了一觉,睡的时间很长,但断断续续并不踏实。他又起身游荡,仍然犹豫不决,无所适从,而又一个孤独的夜晚即将来临的恐惧感重重地压在心头。

忽然间,他拿定主意,不顾一切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在那儿我可以找到说话的人,”他想,“找到一个较好的藏身的地方。在他们已经在全国搜捕的时候,他们绝不会想到会在那里抓到我。我为什么不能先躲上他一个星期什么的,然后硬逼费金拿出钱来让我到法国去?妈的,我得冒这个险试试。”

他立即开始按这一匆匆决定的计划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道路往回走,决心就在离首都不远的地方躲藏起来,等天黑以后绕一条小路进城,然后直奔他自己计划好的那一目的地。

可是还有那条狗。如果关于他的特征被公布,谁都会想到那条狗不见了,很可能跟着他一起逃走了。这样他走在街头时,就会因那条狗而被认出来,使他被捕。他决定把它淹死,于是一边向前走着,一边寻找池塘,并捡起一块沉重的石头,用他的手巾拴住。

在他做这些准备的时候,那畜生一直抬头看着主人的脸;不知是它本能地对主人的行为存有疑虑,还是因为那贼人用眼角看它时的眼神比平时显得更为冷酷,它竟然比平时更远得多地落在后面,而且磨磨蹭蹭始终不肯向前。当它的主人在一个池塘边上停下,回过头来叫它的时候,它干脆停下了。

“你没听见我在叫你吗?到这儿来!”赛克斯大叫着说。

在习惯的驱使下,那畜生来到他的身边;但在赛克斯弯下腰去,要把手巾系在它的脖子上的时候,它低声叫着向回跑去了。

“回来!”那贼人说。

那狗摇着尾巴,但仍不过来。赛克斯用手巾做了一个活套,再次呼唤它。

那狗走了过来,又向后退去,停了一会儿,回头望望,然后竭尽全力跑开了。

那人一次再次地吹口哨,并坐下来,等它回来。他却一直未见到狗的踪影,最后只得继续他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