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第六节

那个伺候我们这张桌子的侍役要下班了;为了拿到小账,把账单送过来。我们付了钱,并叫了咖啡。

“怎么样?”我说。

我觉得拉里有心思讲下去,我也知道自己有心思听下去。

“我不使你厌烦吗?”

“不。”

“好吧。我到了孟买。船在孟买要停三天,让那些旅游者借此游览一下,并作短途旅行。第三天,我下午不值班,就上岸去走走。我走了一转,看看来往人群:真是五方杂处!中国人,穆斯林教徒,印度教徒,和你的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还有那些拖大车的、长着两只长角的驼背公牛!后来我去石像山逛了那个山洞[1]。一个印度人在亚历山大城搭了我们的船去孟买,那些旅游者都不大看得起他。这人矮而胖,一张棕黄色的圆脸,穿一套黑绿两色格子的厚花呢衣服,围一条牧师的领子。有天晚上,我正在甲板透透空气,他跑上来和我攀谈。刚巧那时候我不想跟任何人谈话,我要单独一个人;他问了我许多问题,恐怕我对他有点不大客气。反正我告诉他我是一个学生,为了回美国省点路费而在船上干活的。

“‘你应当在印度逗留一下,’他说。‘东方能够教给西方的东西,比西方所想象的要多。’

“‘是吗?’我说。

“‘反正,’他继续说,‘你一定得去看看石像山的山洞。你决不会后悔。’”拉里打断自己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过印度没有?”

“从没有到过。”

“是这样,我正在瞧着那个庞大的三头神像,这是石像山的巨观,而且弄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时,听见身后有人说道:‘原来你接受我的劝告了。’我转过身去,一眼就看出是谁在跟我说话。就是那个穿厚花呢衣服,戴牧师领子的矮子,可是,现在,他穿上一件番红色长袍;事后我才知道,这种长袍是罗摩克里希纳教会长老[2]着的。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滑稽相的吱吱呱呱小矮子,而是很有派头,很神气了。我们同时都盯着那个庞大的胸像看。

“‘“大梵天”,司创造,’他说。‘毗湿奴,司护持;湿婆,司破坏。绝对精神的三个表现。’

“‘我不大懂得你的意思,’我说。

“‘这并不奇怪,’他回答,唇边露出微笑,眼睛了一下,仿佛在嘲笑我。‘一个能够被人了解的上帝就算不上上帝。无限岂能形诸语言?’

“他合掌微微躬身,就漫步走去。留下我望着那三个神秘的头像。也许我正处在一种虚心接受状态,自己感到异常激动。你知道,有时候,人在回忆一个名字的情形;那名字就在嘴边,可你就是叫不出来:当时我的感受就是这样。我从山洞里出来之后,坐在石阶上很久很久,望着大海。我关于婆罗门教的全部知识只是爱默生[3]的那些诗,现在想把那些诗背出来,但是背不出。这使我很恼火。回孟买时,我走进一家书店,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书收进这些诗的。原来在《牛津英诗选》里。你记得吗?他们刷掉我是他们失算,

他们逃避我,我就是羽翼;

我是怀疑者,我也是怀疑,

我是婆罗门歌唱的圣诗。“我在一个本地饭馆吃了晚饭,然后到练兵场上走走,眺望大海,因为我可以玩到十点钟上船。我觉得从来没有看见天上有这么多的星星过。一天酷热之后,晚凉使人很受用。我找到一处公园,在长凳上坐下。公园里很黑,沉默的白色人影在我身旁来来去去。这个神奇的一天,朗照的日光,五颜六色的闹吵吵的人群,辛辣而芳香的东方气味,使我心醉了;而那三尊‘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的庞大头像,就像画家用来使他的构图具有完整性的一个物体或者一片颜色似的,赋予这一切以一种神秘的意义。我的心开始疯狂地跳起来,因为我突然间深深体会到印度能给我某种我非有不可的东西。那就像有个机会摆在我面前,我要么立刻拿到手里,要么就永远失之交臂。我很快打定主意,决定不回船。船上我没有留下什么,只有一只旅行袋,装了几样东西。我慢慢走回本地居民区,看有没有旅馆;不久就找到一家,要了一个房间。我有的是身上穿的衣服,一点零钱,护照和取款证明信;我觉得非常自由,大声笑了。

“开船在十一点钟;为了保险起见,我等到十一点才走出房间。我走到码头上,看船开出去,然后去罗摩克里希纳教会,访出那位在石像山和我谈话的长老。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讲明要见那位刚从亚历山大城来的长老。我告诉他,我决定在印度呆下来,并且问他应当看些什么。我们谈了好半天,最后,他说,他当晚要去贝那勒斯,问我可愿意和他一同去。我高兴得跳起来。两个人坐的三等车厢。车厢里满是人,吃东西,喝酒,谈话,而且热得简直吃不消。我一夜没有闭眼;第二天早上,人相当疲倦,可是,那位长老就像一朵雏菊那样精神奕奕。我问他怎么会的,他说:‘靠参究混沌;我在绝对中找到休息。’我不懂得该怎么想法,可是,我能够亲眼看出他就像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睡了一夜好觉那样神清气爽。

“贝那勒斯总算到了。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来迎接我的伙伴;长老命他给我找一间房子住。他的名字叫马亨德拉,是大学里的一个教师。人忠厚聪敏,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那天傍晚,他带我坐一条船去游恒河;这对我可说是开眼界,全城的人都拥到水边来,望去很美,简直惊心动魄;但是,第二天早上,他还有更好的指给我看。天没有亮,他就到旅馆来叫我起身,重又把我带到河边。我看见的事情使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眼睛:成千上万的人来到水边洗去邪浴和祷告。我看见一个又长又瘦的高个子家伙,蓬发虬髯,只穿一条兜带遮着下体,立在那里伸出两只长胳臂,仰起头,高声向着初升的太阳做祈祷。我没法形容给你我所获得的印象。我在贝那勒斯呆了六个月,破晓时,屡次到恒河边去看这种稀有的景象。我永远忘记不了这种奇观。那些人一点不是将信将疑,一点不带有保留,或者疑虑参半。

“人人都对我很好。他们一旦发现我来并不是为了打老虎,或者做买卖,而是求学,就想尽方法帮助我。他们很高兴我想学习兴都斯坦语,并且替我找先生。他们借书给我;回答我的问题从来不感到累。你对印度教可懂得吗?”

“很有限,”我答。

“我以前还当作你会感觉兴趣呢。印度教认为宇宙没有开头,没有结尾,而是永远从成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落,从衰落到解体,从解体到成长,如是以至无穷;可有什么见解比这个更了不起的?”

“印度教徒认为这种无完无尽的周而复始,其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他们会说这就是绝对的本性。你晓得,他们相信生死是一个阶段,其目的是对灵魂的前世行为给予惩罚或者奖励。”

“这就是主张轮回说。”

“三分之二的人类都相信这个学说。”

“有许许多多人相信并不能保证它就是真理。”

“不能,但至少值得认真对待。基督教吸收了不少的新柏拉图主义,它当初说不定很便当地也吸收了轮回说;事实上,有一个早期基督教派就相信轮回说,但是被宣称为异端。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基督教徒就会对轮回和对耶稣复活一样深信不疑。”

“轮回是不是指灵魂从一个身体转到另一个身体,并且根据前生的功过没完没了地经历下去?”

“想来是这样。”

“可是,你知道,我不但是我的灵魂,也是我的身体。谁说得了我之所以为我,有多少是我的身体碰巧造成的。拜伦不是因为碰巧生了一只畸形的脚会是拜伦吗?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因为碰巧有羊痫风会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吗?”

“印度人不愿意说碰巧。他们会说是你前生的所作所为,才使你的灵魂投进一个残缺的身体。”拉里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眼睛空无所瞩地在出神。后来,嘴边露出微笑,眼睛里显出深思的神气,继续说道:“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是世间有恶的解释,也是恶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挣一点就行;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看见别人受苦,而这些苦难看起来往往不是应得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这是前世作的孽,你可以怜悯人家,可以尽力减轻其痛苦,而且应当如此,但是,你没有理由抱怨或者不平。”

“可是,为什么上帝不在一开始就创造一个没有痛苦和不幸的世界,使人决定自己的行动时没有功过可言呢?”

“印度教徒会说开始是没有的。个人灵魂是与天地同存的,从古如斯,它的善恶则由以前的生存决定。”

“那么相信轮回说对人的生活会有实际影响吗?说来说去,考验就在这上面。”

“我认为有影响。我可以告诉你我的一个相识,轮回说对他的生活肯定产生了很实际的影响。我到印度的最初两三年中,大都住在当地的旅馆里,但是,有时候,也有人请我到他家里去住,而且有一两次在一位生活很阔气的土邦主的家里作客。通过我在贝那勒斯一个朋友的关系,我被邀请到北方的一个小土邦去住住。首府很爱人;‘一座桃红色的城市,有时间一半老’。朋友介绍我认识的是一位财政部长;他受过欧洲教育,在牛津读过书。跟他谈话时,你得到的印象是一个有学识的进步开明人士,而且以一个极端能干的部长和精明的政治家知名于时。他穿西装,外表很整洁;相貌相当漂亮,和一般印度人达到中年时一样,身体稍微有点发胖,留了一撮修剪得很整齐的上须。他时常请我到他家里去。家里有座大花园,我们常坐在大树的阴影里聊天。他有一个妻子,两个成年的孩子。你会把他看作只是一般的,相当平常的,英国化的印度人,所以,有一天,我发现一年之后他五十岁时,就要辞去自己进项很好的职位,把财产交给妻子和孩子,去做托钵僧到处去飘流,不由得大吃一惊。但是,更使人诧异的是,他的朋友们,以及土邦主,都认为事情已成定局,并且把这看作是很自然的事,而不是什么出奇出格的行为。

“有一天,我跟他说:‘你这人头脑是很开通的,而且见过世面,读过万卷书,科学,哲学,文学——难道你真心真意相信灵魂转世吗?’

“他的整个表情变了,完全是一副先知的脸。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相信灵魂转世,生命对我将会毫无意义。’”

“那么你相信吗,拉里?”我问。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认为,我们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那样从心眼里相信。这和他们是血肉相连的;而对我们说来,只能是种见解。我既不相信,又不不相信。”

他停了一下,手托着脸看着桌子;然后向后靠起。

“我想告诉你,我有过一次非常奇怪的经验。那时,我在阿什拉玛;一天晚上,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按照我的印度朋友教给我的方式参禅。我点了一支蜡烛,把注意力集中看着火焰;过了一段时间,我从火焰里很清晰地见到一长串的人物。为首的是一个年事已长的妇女,头上一顶花边帽,戴一对灰色耳环,穿一件黑紧身上衣和一条黑绸撑裙——大约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穿的那一种;她站在那里,正面向着我,态度娴雅谦虚,两臂沿身体下垂,手掌心向着我。一张有皱纹的脸,脸上神情给人以和蔼可亲的感觉。紧接在她后面是一个瘦长个子的犹太人,偏着身子使我只能看见他的旁相;他长了一只鹰钩鼻子,和两瓣厚嘴唇,穿一件黄色粗布衣服,一顶黄便帽遮着浓密的深色头发。他的神态像个好学深思的学者,表情严肃,同时又富于情感。在他身后是一个年轻人,但是脸朝着我,就像我们中间不隔着任何人似的,他面色红润愉快,一眼就看出是一个十六世纪的英国人。他直挺挺地站着,两腿稍稍分开,神情强悍骄横;全身装束都是红色,就像朝服一样华丽,脚上穿的宽头黑丝绒鞋,头戴黑丝绒扁帽。在这三个人后面,还有一长串数不尽的人,就像电影院外面排的长队,但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们的面貌。我只感觉到他们的模糊形状和夏风吹过麦田时的那种起伏动作。没有一会儿工夫,不知道是一分钟,还是五分钟,还是十分钟,他们便慢慢消失在夜晚的黑暗里,只剩下蜡烛的稳定火焰。”

拉里微笑一下。

“当然可能是我睡糊了或者做梦。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微弱的火焰上,使我进入一种催眠状态,而我看见的三个像你一样清晰的人只是保留在潜意识里的过去见到的图画。但也可能是前世的我;可能不多年以前我是新英格兰的一位老太太,而在这以前是勒旺岛一带的一个犹太人,而再在这以前的若干年,在塞瓦斯蒂安·卡博特[4]从布里斯托尔启航不久以后,是亨利王太子宫廷的一个风流人物。”

“你那个桃红色城市的朋友结局怎么样?”

“两年后我去南方的一个叫马都拉的地方;一天晚上,在庙里有人碰碰我的胳臂;我转身看时,瞧见一个留了胡须和长头发的人,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布,拿一根手杖和圣徒化缘的钵子。直到他开口,我才认出是谁,原来就是我那位朋友。我惊得不知说什么是好。他问我这两年做些什么,我告诉了他。他问我去哪里,我说去特拉凡哥尔;他叫我去见见西里·甘乃夏。‘他会传授给你你寻求的东西的。’我请他谈谈这个人,他只是笑笑,说一切见面自知。那时候,我对这些事已经司空见惯了,就问他在马都拉干什么。他说,他正徒步到印度各地朝圣。我问他食宿怎样解决的。他告诉我,有人家肯借宿,他就睡在凉台上,没处借宿就睡在树下,或者在庙里安身;至于吃的,有人施舍就吃,没有就饿肚子。我看看他,说‘你瘦了’。他大笑,说他觉得瘦了更好受。接着他就向我告别,听这个腰间只围一块布的人向我说英语‘Well,so long,old chap’[5],真是滑稽——后来,他就走进了庙中的内室,那是我进不去的。

“我在马都拉呆了一个时期。这庙恐怕是印度唯一的可以让白人随意走动的庙宇,只有庙中最圣洁的部分不能进去。天黑以后,庙里挤满了人,男男女女,大大小小。男人赤膊穿件围腰布,额上,往往连着胸口和胳臂,都涂上牛粪烧剩的白灰。你看见他们在这个或那个神龛面前膜拜,有时候,整个人匍匐在地上,脸朝下,行五体投地礼。他们祈祷并且朗诵连祷经文;他们相互叫唤,招呼,斗嘴,热烈争辩。一片邪恶的吵闹声,然而,莫明其所以然,上帝好像近在咫尺而且活灵活现。

“你穿过许多长厅堂,厅堂的屋顶都有雕塑的柱子撑住,靠近柱子下面都有一个托钵僧人坐着:每人面前放一只化缘的碗,或者一小块席子,让虔诚的人不时丢一个铜板。他们有些穿着衣服,有些几乎是赤身裸体。有些在你经过时瞠目望着你;有些念着经,或者读出声来,或者默诵,对川流不息的人群仿佛毫不觉察。我想在他们中间寻找我那位朋友,但是,就此见不到他了。想来他已经开始自己预定的行程了。”

“那是什么呢?”

“不再堕入轮回。根据吠陀经义,真我,即他们称作阿特曼而我们称作灵魂的,与身体及其感觉,与心灵及其智力,都不相同;它不是绝对的一部分,因为绝对由于是无限的,就不能有部分而只能是它本身。灵魂不是创造出来的;它亘古以来就有了,而当它终于解脱掉愚昧的七重蒙蔽之后,就会回到它原来的无限去。它就像海里蒸发起来的一滴水,在一场雨后坠进水潭,然后流入溪涧,进入江河,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迂回曲折,络石萦林,终于抵达它所由升起的无垠大海。”

“但是,这一小滴可怜的水,当它重又和大海合为一体时,肯定是失去个性了。”

拉里咧开嘴笑。

“你要尝尝糖的味道,你并不要变做糖。个性除掉表现我们的自我中心主义外,还会是什么?除非灵魂摆脱掉自我中心的最后痕迹,它就不能和绝对合为一体。”

“你谈起绝对来,好像很熟悉,拉里,而且这个名词非常冠冕堂皇。它对你究竟意味着什么?”

“现实。你没法说它是什么,你也没法说它不是什么。它是无法表达的。印度称它为大梵天。它是无在而无所不在。万物都蕴涵它,仰藉它。它不是人,不是物,不是因。它没有属性。它凌驾在久与变之上,整体与部分之上,有限与无限之上。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善与时间无关。它是真理和自由。”

“我的老天!”我肚子里寻思,但是对拉里说道:“不过,一个纯理智的观念怎么能成为受苦人类的慰藉呢?人总是要求一个人化的上帝,俾能在苦难时祈求安慰和鼓励。”

“也许在遥远的将来,通过更大的洞察力,人类有一天将会看出只有在自己的灵魂里面寻找安慰和鼓励。我自己以为崇拜个人化的上帝只是古代祈求残忍神祇的蛮性遗留。我相信上帝只在我心里,此外哪儿都没有。如果是这样,我应当崇拜谁呢?崇拜我自己?人的精神发展是分不同阶段的,因此在印度人的想象中,绝对就表现为大梵天、毗湿奴和湿婆和上百种其他名称。绝对在‘自在’(即宇宙大神)里,它是世界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也在那些卑微的神物[6]里,那些在太阳烤得滚烫的田里的农民放一朵花供奉的卑微的神物。印度的那些名目繁多的神只是些用以达到使自我与至高的我合为一体的手段。”

我望着拉里,一面沉思。

“我不懂得是什么使你向往这种严峻的信仰,”我说。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一直觉得那些宗教的创始人有种使人觉得可悲的地方,因为他们要你信仰他作为得救的条件。看上去好像他们要倚靠你们的信心才能对自己有信心。这使你联想起古代那些异教的神祇,如果没有信徒的祭祀,就会变得日益憔悴。吠檀多的不二论哲学并不要求你凭信仰去接受什么;它只要求你具有认识现实的热烈欲望;它断言你能够像感到快乐或痛苦一样有把握地感觉到上帝。而且今天印度有许多人——以我所知总有成百上千的人——自认已经做到这一点。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在后期,印度的圣徒有鉴于人类的软弱性,承认通过爱和通过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脱,但是,他们从来不否认最高但是最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 * *

[1] 孟买的名胜,此山上有一座石雕像,上面驮一只老虎得名。这里最有名的是山洞,有130英尺长。

[2] 罗摩克里希纳(1836-1886)出生于印度的一个贫苦婆罗门家庭,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教育,等于文盲;他始终只讲一种粗俗的孟加拉方言,既不懂英语,也不通梵文。他20来岁时成了苦行主义者,并经人传授给他瑜伽师的修炼术和吠檀多教义及不二论哲学。他以身作则,证明一切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而且都是真理。他的教导传到欧洲,受到世人的重视;人们争先恐后来到加尔各答他的住处听他讲道。他从不写书,他的言论集是他的弟子收集出版的。罗摩克里希纳教会是经他的大弟子辨喜的宣传成立的,现在仍遍及印度各地。

[3] 爱默生(1803-1882),美国哲学家兼诗人。

[4] 塞巴斯蒂安·卡伯特(1476-1557),英国航海家、探险家。父亲约翰·卡伯特也是探险家,发现北美洲大陆。他自己的探险活动有一半是英国支持的,后死在英国。

[5] 再见,老弟。

[6] 一块圆柱石头(可大可小),即马克思论印度文中所说的“林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