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 第一部 在斯万夫人身旁

[德·诺布瓦先生不仅赞成我去看拉贝玛的演出,而且帮我在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上改变了父亲的观点。]

父亲一直想要我当外交官,而我一想到有一天要被派到外国的首都去当大使,吉尔贝特却不会在那儿,就受不了——即使在派遣出国之前还能在外交部待一阵子。我本来可能重温文学的旧梦,把当初在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时放弃的计划再拾起来。可是父亲一向反对我以写作为业,他认为这根本称不上职业,远非外交官的前途可比,直到有一天听了德·诺布瓦先生的话才断然改变观点。那天,对新一代外交官员没有好感的德·诺布瓦先生用很肯定的语气对我父亲说,当作家照样能赢得世人的尊敬,照样能做出一番事业,而且比当大使更能具有独立的人格。

“呣!这我可没想到,诺布瓦先生完全不反对你搞文学。”父亲对我说。他本身是个颇有影响的人物,所以在他看来,只要和有声望的人一谈,什么事都能搞定,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哪天从委员会出来,我把他带来吃晚饭。你和他谈谈,让他对你有个好印象。先写点东西吧,到时候可以拿给他看。他跟《两个世界》杂志社的社长很熟,可以给你引荐,老头挺机灵,会有办法的。确实,他似乎认为如今的社交界……”

不用跟吉尔贝特分离的幸福前景令我向往,可我就是写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去给德·诺布瓦先生看。写了开头几页,我就再也写不下去了。自己竟然这么没用,连德·诺布瓦先生下次来作客、让我可以永远留在巴黎的机会都抓不住,我不禁痛哭流涕。唯有想起可以去看拉贝玛的演出时,心中的悲苦才得以排遣。

[观看拉贝玛的演出。]

菲德尔的角色直到第二幕开头还没出场;可是大幕升起不久,通常有名角上场才用的红色丝绒二道幕也拉了开来,现出舞台深处的场景。一位女演员从里面出来,她的容貌和嗓音都和我听人说的拉贝玛很相像。想必今天她换了个角色,我花了那么多心思琢磨忒赛妻子的角色,算是白费劲了。但这时另一位女演员开了口。我把前一位当作拉贝玛,大概是认错了,因为这第二位的外貌,尤其是念台词的声调,更像拉贝玛。她们俩朗诵台词都伴以高贵的姿势——她们把优雅的系肩扣无袖长裙稍稍提起之时,我看得很清楚,而且明白这些姿势和台词的关系——以及抑扬顿挫的声调,时而激昂,时而揶揄,让我体察到台词中蕴含的微言大义,那是我在家里念这些诗体韵文时不曾意识到的。突然间,门框般的圣殿帷幕拉开,一个女人出现在红色帷幕开启处,我马上变得比拉贝玛本人更担心,生怕有人开窗惹恼她,生怕有人搓弄节目单干扰她的朗诵,生怕观众对别人拼命鼓掌,对她却鼓掌不热烈,让她感到不高兴;——我的注意力也变得比拉贝玛更专注,从此刻起,剧场、观众、演员、台上演的戏和我自己的身体,在我心目中都只不过是一种声音介质而已,它的意义仅仅在于有助于传播她的声音,我知道,我先前欣赏的两位演员不能跟我即将聆听她的声音的拉贝玛相比。

[拉贝玛的台词和表情,我一时难以体会其中的妙处。]

然而就在此时,我的心一下子凉了下来;我竖起耳朵,凝神定睛望着拉贝玛,唯恐漏掉一丁点儿精彩之处,可是一无所得。在她的对白和表演中,甚至没有那两位演员舒扬的声调和美妙的姿势。听她朗诵台词,有如我自己在念《菲德尔》,或者说,我此刻听到的仿佛就是菲德尔本人在说话,拉贝玛并没有以她出色的演技为这些台词增添任何光彩。我但愿她的每句台词都能在我耳畔停住,每个表情都能在我眼前定格,好让我细细琢磨,体会它们的妙处。至少,我想凭借活跃的思维,调动感官的功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每句台词、每个姿势上,一点一滴也不放过,当点点滴滴汇聚起来,全神贯注的我就有了充裕的时间来研究它们。可惜这一点一滴的时间真是转瞬即逝!一个音节刚进入耳朵,另一个音节接踵而至。有一场戏里,背景是大海,拉贝玛举手齐额凝立在舞台上,由于灯光的缘故,全身披着绿莹莹的光,此时全场掌声雷动,我正想好好琢磨这个画面,可是她却已经不在刚才的位置了。

[拉贝玛的语调似乎节奏很单调。]

至于她对伊波利特说的那段话,那是我一直寄予很大希望的,既然其他那些女演员连挺平常的对白都能念得那么出色,时时让我对剧作的意义有所领悟,那么这段精彩的对白一定会让人听得回肠荡气,拉贝玛朗诵这段台词的语调,想必是我在家里念剧本时根本想象不到的。可是,拉贝玛还不如演厄诺娜和阿丽丝的那两个演员呢,她就那么平铺直叙地念着台词,按说其中强烈的对比,即使不很聪明的演员,甚至普通的中学生,也不会感觉不到的呀。而且她念得那么快,我直到听完她念最后一句,才意识到这种单调的节奏是她一开始就有意采用的。

终于,我的赞佩之情油然而生:是全场观众的狂热掌声激发的。我使劲拍手,想让这掌声持续得更久,但愿拉贝玛出于感激而演得更出色,这样我就能肯定自己看的是她最精彩的一次演出。奇怪的是,赢得观众一片掌声的——我事后知道——恰恰是拉贝玛表演新意迭出的地方。仿佛有某些超验的现实,在这些出彩的表演周围发送着射线,观众感受到了它们。

[吉尔贝特的身体强烈地吸引着我,夺信的嬉闹充满快感。]

我和弗朗索瓦兹一起回去找吉尔贝特。我一眼就瞧见她蜷身躲在月桂树丛后面的一张椅子上。她戴着一顶无边软帽,压得低低的遮在眼睛上方,看人时有一种偷看的表情,她这迷惘而狡猾的眼神,我是在贡布雷第一次见到的。我问她,有没有办法让我跟她父亲当面解释一次。她说她跟父亲这么提过,他认为我说了也没用。随后,她对我说:“喏,把您的信拿回去吧。她们找不到我,我可得过去了。”

要是斯万正好在这时候,在我还没拿回这封写得如此恳切而没能打动他、让我觉着他奇怪的信之前来到这儿,他或许会发现自己想得一点没错。吉尔贝特只说要我把信拿回去,却不把它递给我,而我在挨近仰面躺在椅子上的她时,感觉到她的身体强烈地吸引着我。我对她说:

“嘿,我可要来抢了,我们瞧瞧谁厉害。”

她把信藏在背后,我把双手伸到她颈后,撩起她肩头的两根小辫。她母亲给她梳小辫,可能是因为她的年龄还合适这么打扮,也可能是做母亲的想让女儿看上去始终像个孩子,好让自己也显得年轻;我俩弓着身子相持不下。我想把她拉过来,她使劲挣扎,颧颊涨得绯红发烫,像樱桃那般又红又圆;她笑着,仿佛我在胳肢她;我用双腿把她紧紧夹住,就像夹住一株小树要往上爬;剧烈的运动和兴奋的嬉闹,使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快感也随之从心里往外涌,我还没来得及辨别它的滋味,它已如身体用力时沁出的汗珠一样,挥洒了开去。很快我就把信抢到了手。这时,吉尔贝特和悦地对我说:

“哎,您要是愿意,我们还可以再这么玩会儿。”

她也许隐约有些觉着我这么跟她闹着玩,还有一个我没明说的目的,她没有看出我其实已经达到目的了。我担心她觉察到这一点(稍后她有个羞怯地往后缩的防范动作,我看在眼里,心想我的担心没错),于是我答应再这么玩一会儿,唯恐她以为我原先就没有别的目的,所以拿到信以后就不想再和她闹了。

[我病倒了,家里人不许我再去香榭丽舍公园。这时收到吉尔贝特的一封信。]

一天邮差来过后,母亲拿来一封信放在我床上。我拆信时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信上不会有那个唯一能让我开心的签名——吉尔贝特的签名,因为我平时只是在香榭丽舍碰到她,此外没有联系。然而,在信纸下方印着一个银色戴盔骑士纹徽,下面是排成半圆形的铭文:Per viam vectam45,信上的字写得很大,几乎每句都像加了下划线,其实是因为字母t的一横都没有穿过一竖,划到了上面,等于给上一行加了一道道下划线,我一看,信末的署名正是吉尔贝特。可我知道,我不可能收到她的信,所以即便看见她的签名,我还是不相信,也不感到喜悦。片刻间,我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虚幻了。这个难以置信的签名,以令人眩晕的速度打着转,床啊,壁炉啊,墙壁啊,都跟着一起转圈。看出去所有的东西都在摇晃,就像一个人从马背上摔下时的感觉。我心想也许真有另外一种生活,和我熟悉的生活迥然不同、格格不入,但它是真实的,它蓦然显现在我眼前,将一种踌躇充塞我的脑际,当初雕塑家在《末日审判》中塑造置身天堂门口的死而复生的人时,曾赋予他们这种踌躇的表情。“亲爱的朋友,”信上写道,“听说您病得挺厉害,不能再去香榭丽舍了。我也不去了,因为那儿生病的人太多。不过我的女友们每星期一和星期五都来我家喝茶。妈妈让我请您病愈后也赏光一起来,我们可以继续在香榭丽舍愉快的交谈。再见,亲爱的朋友,希望您的父母答应让您经常来喝茶。您的朋友吉尔贝特。”

我读这封信时,神经系统以惊人的奋勉接收了这个信息:巨大的幸福降临了。但是我的心灵,也就是我自己,总之这主要的当事人,却还一无所知。这幸福,由吉尔贝特给予的这幸福,是我心心念念想着、时时刻刻念着的东西,一如莱奥纳多所说的绘画,是cosa mentale46。一张写满字的信纸,思想无法一下子吸收它。但从我读完信那一刻起,我就想着它,它成了我思念的对象,它也成了cosa mentale,我对它充满爱恋,每隔五分钟就会情不自禁地再读一遍,再吻一次。这样,我认识了自己的幸福。

[生活中有许多光怪陆离的现象,但凡事关爱情,最好别指望去弄明白。]

对进入爱河的人而言,生活中的奇迹是无所不在的。但这回也可能是母亲安排的,也许她看着我这一阵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特意去请吉尔贝特给我写封信,正像以前洗海水浴时一样,那会儿我刚洗海水浴,说什么也不肯把头没到水里去,因为那样会透不过气来,母亲为了激发我的兴趣,悄悄关照游泳教练先把精美的螺钿盒和珊瑚枝放在水底,让我以为是自己找到的。再说,生活中有许多光怪陆离的现象,但凡事关爱情,你最好别指望弄明白,因为这些事既不可抗拒又出人意料,简直像是由魔法在操纵,不受任何理性法则支配的。

[……]

然而,这种神秘不仅遮蔽了视线,让人无法看到灾难的起因,而且当事关爱情时,往往也会弥漫在某些突如其来的圆满结局周围(比如吉尔贝特的信带给我的这个结局)。说圆满,其实不如说看上去圆满,因为如果一种情感的满足仅仅意味着痛苦的移情,真正的圆满从何谈起呢。痛苦有时会暂时停歇一下,这时我们常常误以为它消除了。

[斯万回到家里和女儿吉尔贝特闲聊,说到阿尔贝蒂娜。]

斯万夫人离开餐厅后,她刚回家的丈夫进来了。“你母亲是一个人在吗,吉尔贝特?”——“不是,还有客人呐,爸爸。”——“啊,还有客人?都七点了!真是要命。你可怜的妈妈准是累坏了。麻烦哪。(在家里我听到大人说麻烦时总把麻拖得很长——麻—烦——而斯万夫人就说麻烦,麻字说得很快。)”他接着转身对我说,“您想想,从下午两点到现在!卡米耶告诉我,四点到五点一下子来了十二个客人。不是十二个,好像是十四个。不,是十二个;反正我也弄不清。我回家那会儿,没想着今天是她的接待日,瞧见门口停着那么些马车,还以为家里在办婚事呢。我在书房待了一小会儿,只听得门铃响个不停;说实话,我头都疼了。她身边客人还多吗?”——“不多,就两个。”——“你知道是谁吗?”——“戈达尔夫人和蓬当夫人。”——“噢!公共工程部部长办公室头儿的妻子。”——“我只知道她先生在一个什么部里当差,到底干什么就不知道啦。”吉尔贝特故作稚拙地说。

“其实呢,”斯万又对着我说,“在现政府里瞧见这些人,我也觉得挺可乐的,要知道他们都姓蓬当,都来自蓬当—谢尼那个思想狭隘、观念保守的教权派家族。您外公跟老谢尼很熟,至少是听说过、见过面吧,这位老爹那时候挺有钱,可他赏马车夫酒钱就给一个苏。还有布雷奥—谢尼男爵,他敢情也认识。普联银行47股票暴跌,弄得他们倾家荡产,喔,您还太小,不会知道这事。当然啰,后来他们又重振了家业。”

“他有个侄女在我们学校里,比我低一个年级,她是出了名的阿尔贝蒂娜。她将来一准很fast48,可现在瞧上去怪怪的。”

“我女儿可真了不起,什么人她都认识。”

“我不认识她,只是看见她走过,听到这儿有人喊她阿尔贝蒂娜,那儿也有人喊她阿尔贝蒂娜。可我认识蓬当夫人,我也不喜欢她。”

[社会好比一个万花筒,德雷福斯事件把万花筒里的彩色菱形小块翻转了过去。]

社会好比一个万花筒,每转一下,看似不变的排列方式就会打乱,变幻出一个新的图案。我还没初领圣体那会儿,举止优雅的犹太女士已然出入于社交沙龙,令观念正统的夫人们吃惊不小。万花筒的新格局源于哲学家所说的标准的变化。我和斯万夫人认识后不久,德雷福斯事件49就带来了一个新的变化,万花筒里的彩色菱形小块又一次翻转了过去。只要是和犹太人沾边的,都压到了底下,就连举止优雅的夫人也不能幸免,原本无人知晓的民族主义者翻到了上面。一个奥地利亲王、极端保守的天主教徒府邸,成了巴黎最显赫的沙龙。倘若发生的不是德雷福斯事件,而是对德战争,那么整个万花筒的格局就会颠个个儿,犹太人所表现出的爱国热情会使舆论为之震惊,他们的社会地位会很稳定,那个奥地利亲王家里,非但不会有人问津,而且没人会承认曾经去过。但尽管如此,每当社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时,生活在其中的人就会以为不可能再起变化了,这就好比他们看到发明电话以后,就怎么也不会相信还会有飞机那玩意儿。与此同时,舆论界的名人猛烈抨击前一段时期一切的一切,不光种种娱乐消遣方式一概被斥为腐朽没落,就连艺术家和哲学家的作品,在他们眼里也毫无半点价值,无一不与形形色色轻浮浅薄的社会风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唯一不变的,是每次他们都会说法国似乎有了点变化。

[斯万夫人为我弹奏凡特伊的奏鸣曲,弹的正是有“小乐句”的那一段。]

有时斯万夫人在换装出门前先弹会儿钢琴。那双纤美的手,从双绉晨衣粉红或白色,通常色泽明亮的袖口里伸出,抚过琴键的手指间流淌出的,正是平时目光中(而不是心间)流露出的那种忧郁。有一天,她给我弹了一段凡特伊的奏鸣曲,就是有斯万最喜欢的小乐句的那段。可是,第一次听一首较为复杂的曲子,我们往往并没听到什么东西。我也是在后来,第二遍第三遍听人弹奏这首奏鸣曲时,才意识到它原来是我所熟悉的。所以,说“第一次听到”并没错。要是一个人在听第一遍时真如他所觉得的那样,什么也没听出来,那么第二遍、第三遍不就成了第一次吗,没有理由非要到第十次才听出点名堂来呀。第一遍听的时候,问题可能并不在于理解,而在于记忆。我们的记忆,相对于我们聆听时纷至沓来的印象而言,是非常不管用的,就好比一个人在睡梦中想到许多事情,醒来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说就像一个前听后忘记的老糊涂那么健忘。面对头绪繁多的印象,我们的记忆力无法立刻把它们储存下来。记忆是对于听过两遍或三遍的作品,渐渐地形成的,这就好比中学生把课文念了好几遍,临上床时还觉着没记住,可第二天醒来却全都背了下来。而这首让斯万和他妻子倾心于其中一个乐句的奏鸣曲,在这一天以前我始终没能清晰地感觉它,就像一个名字,你拼命在想,可就是想不起来,脑子里是空白的,一小时过后,你已经不在想了,这个刚才怎么也想不起的名字,却倏地一下跳了出来。

[艺术珍品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作品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

真正的艺术珍品,都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而且这些作品最先触动我们的,凡特伊的奏鸣曲最先触动我的亦然如此,并不是作品最可贵的部分。斯万夫人为我弹奏那个有名的乐句时,我不仅以为这部作品对我来说也就是这样了(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用心去听它)——在这一点上我跟有些人一样愚蠢,他们看过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穹顶的照片,就以为身临其境也没有什么可以惊叹的了,——而且,当我从头至尾再听一遍这首奏鸣曲时,我仍感到眼前几乎一片茫然,犹如一座远处或雾中的建筑那般朦胧。因而,对这类作品的了解,是个令人伤感的过程——凡需在时光中展现的事物无不如此。凡特伊奏鸣曲中最隐蔽的东西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最初听懂并喜欢的东西就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被习惯所裹挟,撇下我逃遁而去了。这首奏鸣曲给我带来的东西,我只能在一个又一个相继的时段去爱抚,因而我无法整个儿占有它:它就像生活一样。然而,这些杰作毕竟不像生活那么令人失望,它们并不一上来就把最美的东西展现给你。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我们最先感受的美,也是我们会最快感到厌倦的美,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它往往是与我们已知的美最接近的。而当这样的美离我们而去时,某个短句阒然在向我们迎来,但它的构思过于新颖而奇特,恍惚间我们一时没法把它看真切,没法靠近它爱抚它;然而此时,它终于过来了——我们天天在它跟前经过而浑然不觉它的存在,它仅凭自身的美不足以为人所见、为人所知,兀自等待了那么多时日的这个短句,终于姗姗地来了。它最后来临,也将最后离去。我们会对它爱得最久,因为我们是过了那么久才爱上它的。一个人要想稍稍深入地理解一部作品——比如我要理解这首奏鸣曲——所需的时间,比之于一部真正创新的杰作从问世到得到公认,其间所历经的那些年头、那些世纪,仅仅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天才不愿看到周围的人群无视他的杰作,也许会对自己说,同时代的人缺乏必要的审美距离,为后世而写的作品理当留待后人去读,有些画站得太近没法欣赏,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其实,他何必这么软弱,唯恐人家对他评价不公呢,评价不公是不可避免的。天才的作品之所以难以立即为人所推崇,就因为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是特立独行,和常人不一样的。这样的作品,总是先培育出为数极少的知音,然后才拥有一个人数较众的读者群。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号、十三号、十四号和十五号50)历时五十年才孕育、造就了一批贝多芬四重奏听众,从而(跟所有杰作的情形相似)取得一种突破,即便不说让作曲家的价值为世人所公认,至少形成了一支有欣赏水平,亦即真正喜爱它们的听众队伍——而在作品问世之际,这样的听众是寥若晨星的。所谓后世,就是作品的后世。作品(为简单起见,那些不仅能为自己,而且还能同时为其他天才培养未来的高水平受众的天才,不在考虑之列)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倘若把作品封存起来,直到后世才公之于众,那么就这部作品而言,这样的后世就不是后世,而是同时代的一群人,只不过是生活在五十年以后罢了。所以,艺术家若要让自己的作品走上自身的轨道,就不能把它藏之名山,而必须让它行之于市,直至遥远的将来。这个将来,才是杰作真正的归宿,不高明的评论家,差就差在想不到这个将来,高明的评论家时时把将来放在心上,但有时又因顾虑太多而误事。类比平行线会聚到视平线的透视原则,我们不难想象,绘画、音乐领域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毕竟都还是有某些规律要遵循的。相继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种种艺术形态,不协和音曲式,中国水墨画法,印象主义,立体主义,未来主义,之所以都显得是对先前形态的颠覆,只是因为我们在看那一形态时,没有意识到时光流逝会产生一种同化作用,一种使雨果和莫里哀变得很接近的同化作用。

[斯万夫人邀请我和贝戈特共进午餐。他的长相令我失望。]

斯万夫人替我,按她的说法,向几位来客通名,突然,紧接在我的名字后面,就跟刚才说我的名字时一般无二(仿佛午宴就请了我们两个客人,我们愿意彼此认识一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说出了那位一代宗师的名字。骤然听到贝戈特这个名字,犹如听见一响冲我而来的枪声,我吓了一大跳,但出于本能,马上强自镇定躬身作礼;只见面前站着一个人,犹如枪声响起、枪口飞出鸽子过后,烟雾中显出身穿常礼服而且毫发无损的魔术师,此人向我欠身作答。他看上去一点不老,粗壮,矮小,敦实,眼睛近视,长着一个蜗牛壳似的红鼻子,留着一撮黑黑的小山羊胡子。我沮丧之极,方才刹那间化为一缕轻烟的,不仅是我心目中忧郁善感的长者的形象,而且是他的作品闳中肆外的至美,我特地为这至美构筑了一副羸弱而神奇的机体——如同神庙那般,让这至美寓于其中,而此刻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塌鼻梁,留着黑黑的山羊胡子的矮胖子,他那血管、骨骼、淋巴结到处都是的身躯,哪像至美的栖身之所呢。我费心尽力慢慢塑造起来的,犹如钟乳石那般一滴一滴凝结而成的贝戈特形象,自有他作品中的那种晶莹剔透的美,可是这个贝戈特忽然间变得毫无意思了,因为我必须保留那个蜗牛壳似的鼻子,还有那撮黑黑的山羊胡子;这就好比刚求出一道数学题的答案,却发现漏看了一个已知条件,没注意到各项之和必须是某个已知数,于是那个答案也就变得毫无意思了。

[贝戈特的嗓音很奇怪,语调也和他的笔调完全不同。]

贝戈特坐得离我不远,他说话我听得很清楚。这时我明白德·诺布瓦先生何以会有那种印象了。贝戈特的嗓子确实很奇怪;嗓音的物理属性会随思维而变,转换极为自如:二合元音的轻响、唇音的力度对此有影响,语调也有。我觉得不仅他的语调和他的笔调完全不同,而且他说话的内容也和作品的内容迥然有异。他的面部表情犹如一层面罩,话音从那后面发出,让人一时间认不出下面的那张脸,那张曾在他笔下与我们坦诚相见的脸。在谈话中,贝戈特有时会不由自主地融入一种让德·诺布瓦先生(仅仅是他)觉着矫揉造作、令人不快的语调,从中我能慢慢地体会到,他的这些话与作品中的某些诗意盎然、富于音乐感的段落是完全相对应的。这时他在自己的说话中看到的,是一种独立于话语含义而存在的造型美,然而话语虽然也与心灵相通,表达毕竟不如文字自如,所以贝戈特看上去好像有点词不达意,有时他仿佛要捕捉话语背后的那个意象,不停顿地一口气往下说,没有抑扬顿挫,没有声调变化,听上去就像一串冗长的拖音。结果,一种矫饰、夸张而又单调的表达方式,似乎成了他的谈话在审美意义上的特征。他在写作中展示一连串意象,让音调显得和谐的才能,也就这样地反映在了他的谈吐中。我之所以一开头没能看出这一点,原因就在于他此时的谈吐——恰恰由于当真出自贝戈特之口——乍一听不像是贝戈特的。如此丰赡而精确的思想,在许多自诩贝戈特风格的专栏作家身上是见不到的;这种不同,也许从另一个角度——在谈话中可以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一点,那况味有点像戴着墨镜看东西——印证了一个事实,就是只要读上一页贝戈特的文章,就会发现那些平庸的模仿者是根本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尽管他们在报上、在书中为自己的文章点缀了那么多贝戈特式的意象和观点。文风上的这种差异,根源在于贝戈特美文首先是某种珍贵而真实的东西,它本来藏匿在每个对象的深处,这位才气纵横的大作家把它们开掘了出来。大师的目标,是向深处开掘,而不是做得像贝戈特。但既然他是贝戈特,那么无论他怎么做,他都是贝戈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作品中每一点具有新意的美,就是蕴藏在某个对象中而由他开掘出来的那一点贝戈特。虽然每一点美都与其他的美有共通之处,从而是可以辨认的,但它正如这一特定的开掘过程一样,有其特殊性;它新颖,因而不同于人们所说的贝戈特风格,那其实只是贝戈特本人已然开掘出来并见诸文字的点点滴滴的贝戈特浮泛的综合体,资质平平的读者是无法据此预料他还会有什么发现的。

[大作家笔下的文句之美是不可预料的,因为美是创造。]

但凡大作家,他们笔下的文句之美都是不可预料的,这就好比一个美人到底有多美,在见面之前是无法预料的;作家的身心沉潜于外界对象——而非本人——之中,而后才表达出这种美,因而美是创造。换了今天的作者来写《回忆录》,倘若他想暗下模仿圣西门,他自然能够写出描绘维拉尔51肖像的第一行文字:“他个头高高的,棕色头发……脸上的神情活泼、开朗而友好。”但何以见得他一定也能找到以“骨子里有点痴头怪脑”开头的第二行呢?真正意义上的文体的多样性,寓于大量真实而意想不到的要素之中,寓于从春意闹猛的树篱冷不丁蹿将出来的缀满蓝花的枝条之上,而对文体的多样性(推而广之,对文体的其他特性亦然如此)纯粹形式上的模仿,必然空洞无物而又千篇一律,因而是与多样性背道而驰的,只有看不出大师作品妙处的人,才会以为这种模仿就是文体的变化,佩服得不得了。

于是——正如语调的情况一样,倘若贝戈特仅仅是做出一副所谓贝戈特的模样,而不是边思索边斟酌措辞,让听者觉得一下子难以适应,那么他的语调大概也会很让人着迷——由于他尽力使自己的所思所感准确地贴合他所感兴趣的现实,他的语言就自有一种讲究实际、质胜于文的意味,让那些企盼他只说些“现象的永恒湍流”、“美的神秘颤栗”之类清词丽句的读者感到失望了。文字上这种不同凡响、富有新意的特点,在谈吐中的表现就是不顾众所周知的常识,以一种非常微妙的方式切入问题,看上去就像是在钻牛角尖,在步入歧途,在让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整个思维状态往往也就显得很混乱——须知我们每个人都是只把混乱程度与自己思维相当的混乱思维称作清晰思维的。

[富有新意的谈吐,正如富于独创性的绘画、音乐作品,往往会显得晦涩难懂。]

再说,充满新意有个先决条件,即摒弃我们所习惯而且以为那就是现实世界的老一套的东西;富有新意的谈吐正如富于独创性的绘画、音乐作品,往往会显得晦涩而难懂。新意之新,就在于我们所不习惯的那些意象,说话者似乎总是在说些隐喻,让人听得很厌烦,而且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实际上,旧时的语言,当听者还没认识它所描绘的世界之时,也曾是一些难以捉摸的意象。但久而久之,大家就觉得这是真实世界了,相信它了。)所以当贝戈特说戈达尔是个——这个比喻在今天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随时保持平衡的浮沉子52,而布里肖“在发式上花的工夫比斯万夫人还多,因为他有形象和声誉的双重考虑,发式必须看上去既像雄狮,又像哲学家”,听的人听着这样的语言,很快就会感到累,只想能听些所谓更实在,其实也就是听起来比较习惯的东西。从我眼前这面罩下面发出的令人费解的话音,毫无疑问就出自我仰慕的这位作家之口,但我无法像做拼图游戏那样,把它们镶嵌到他的作品中去;两者处于不同的层面,必须通过一种转换,才有可能在某一天,当我回想起听贝戈特说过的这些话时,骤然领悟到它们的基调是与其文体一致的,从而在原以为跟他的文字全然不同的话语形式中,不仅认出而且说出与文体相通的那些特点。

[贝戈特的发音方式,对应着他在散文中遣词造句的方式。]

有一个附带的情况,那就是他在谈话中偏爱某些字眼、某些形容词,而且往往在发音上有意强调,以一种很特别的,显得过于刻意、着力也略嫌太过的方式,把每一个音节读得很清楚,最末的音节则拖得很长(比如不说figure,总用visage53来代替,v、s和g都发音特别有力,仿佛是从他此刻张开的手心中迸发出来的),这种发音方式,恰恰对应着他在散文中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爱把喜欢的词放在突出的位置,前面有所谓的空白,而这些按文句总体韵律精心安排的词,读者必须注意到它们的时值,才能感受到它们的节奏。在贝戈特的说话中,却觉察不到他本人和别的作家作品中的那种闪光点,那种每每使这些词在文句中变得熠熠生辉的闪光点。这大概是因为它来自极为幽深的所在,当我们在谈话中向别人开放,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向自我关闭之时,它无法把光亮带到我们的话语上来。就这一点而言,他的文章比他的说话更顿挫有致,更有语调感:这种无关文体美的语调,与最隐秘的自我密不可分,因而作者本人也未必意识得到。当贝戈特在写作中进入自由挥洒的境界时,正是这种语调使他笔下那些看似毫无意义的词句有了节奏的律动。这种语调在文章中并未特地注明,全无标记可寻,然而它是词句所固有的,你不能换一种方式去读这些词句,这是作家身上稍纵即逝却又最深刻的东西,它印证了他的真性情,我们能透过峻刻的笔触看到内心的温柔,透过佻薄的行文看到细腻的情感。

[我的爱情受到的威胁,分别来自吉尔贝特和我自己。]

就这样,斯万夫妇和我父母,这两拨似乎先后妨碍过我享受甜蜜生活的人,都不再对我有任何阻难,我随时可以见到吉尔贝特——心中怀着欣喜,但并不宁静。爱情中是无宁静可言的,原因在于你所得到的永远只是你的欲求的一个新起点而已。当我不能去她家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这份可望而不可即的幸福上,我甚至无法想象还能有怎么样的新的烦恼在前面等着我。但是,来自父母方面的阻力一旦撤销,这个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新的问题就会不断冒出来,而且每次都变换着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和吉尔贝特的关系每天都在更新。每天晚上回家,我都会想到有些问题,有些对我俩的感情至关重要的问题,我必须告诉吉尔贝特,而这些问题每次都是不一样的。我暗自庆幸不会再有任何东西来威胁我的幸福了。可是,威胁还是悄然而至,而且恰恰来自我毫无防范的方面,来自吉尔贝特和我自己。那些使我觉得欣慰,使我相信这就是幸福的事情,按说是该让我感到烦恼的。因为幸福在爱情中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一些看似最简单的、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如其来的事情,本身往往都是些小事,但当我们处于那种状态时,它们顷刻间就变得事态很严重。爱情让我们感到兴奋快乐,是因为我们心中存在某种不稳定的东西,我们不停地设法保持它的稳定,而在它暂时稳住不动的那会儿,我们是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其实,爱情中有一种永恒的痛苦,欢乐冲淡了它,使它显得虚缈、遥远,但是它随时有可能以本来的面目狰狞地出现在你面前——要不是你一度得到过你所想望的东西,你早就该看见它了。

[我决意不和吉尔贝特见面,趁她不在时去拜访斯万夫人。斯万夫人的双绉晨衣使她有了怯冷的娇态。]

斯万夫人全天不出门的日子,穿一件双绉的晨衣,有如初雪那般洁白,有时也穿薄纱的褶皱筒裙,乍一看全身都是粉红、白色的花瓣。放在今天,有人会觉得这身打扮跟冬天不协调,其实并非如此。这些质地轻盈、色彩柔和的衣料,赋予女人——须知在那个时代,门帘挂得密不透风的沙龙本已非常闷热,何况坐椅又时行衬厚厚的垫料,在当时出入沙龙的小说家笔下,“软垫又饱满,又软和”才坐着舒服——与她身旁玫瑰一般无二的怯冷娇态,虽说是冬天,这些玫瑰依然和春天里一样,裸露着淡红色的身体。与如今不同的是,地毯吸去了脚步声,女主人又隐坐在角落里,所以她没有注意到你进客厅,你几乎已经走到她跟前了,她仍然在看书,这就平添了几分浪漫的气氛和一种悄悄地给人惊喜的情趣,我们今天回想起斯万夫人身穿的长裙时,还能感受到这种气氛和情趣。斯万夫人的长裙,在当时已经并不时新,也许别人都早已不穿了,看到这种长裙,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某部小说的女主人公,这是因为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有在亨利·格雷维的小说中见过这样的长裙。现在奥黛特的客厅里在初冬时分也有色彩缤纷的大朵菊花,跟斯万当初来的时候大不一样了。我赞赏这些菊花——当我神情忧郁地来到斯万夫人府上时(吉尔贝特的这位母亲,会在第二天对女儿说:“你的朋友来看过我。”也许是我的满面愁容让她动了恻隐之心,她的神态中有一种神秘的诗意)——想必是由于这些菊花以路易十五式缎面扶手椅般的粉红,双绉晨衣般的雪白,俄式茶炊般的铜红,为客厅增添了一层装饰,它和客厅原有的装饰相比,色泽同样丰富,同样雅致,却自有一种只持续几天的生机。而让我感动的是,与十一月临近黄昏时分在薄雾中显得绚丽无比的夕阳,与这些玫瑰和铜红色相比,菊花的色泽并非那么转瞬即逝,它持续的时间相对来说更长一些。我还没踏进斯万夫人家门时,瞥见夕阳的余晖在天际渐渐暗淡下去,随后却只见它们延伸过去,融入菊花浓艳似火的色彩之中。这些菊花,犹如一位水彩画大师从瞬息万变的大气和阳光中汲取的装饰居所的明亮色彩,在我身旁闪耀着亲切而神秘的欢乐的光辉,邀我抛却心中的忧愁,趁这午茶时刻尽情地享受初冬短暂的欢乐。

[我卖掉莱奥妮姑妈给我的中国花瓶,想给吉尔贝特买礼物。在马车上看见吉尔贝特和一个年轻人并肩而行。]

有一天斯万夫人旧话重提,又跟我说起吉尔贝特要能见到我,一定会很高兴,这话犹如把我已经克制了那么久不去想它的幸福,一下子放到了我的手边,我一时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突然意识到幸福的滋味我仍然是可能尝到的;我简直都等不及了;我决定第二天晚饭前一定要去斯万夫人家,突如其来地出现在吉尔贝特面前。

幸好我有个计划要实施,这一天才不至于那么难熬。既然我想抛开一切往事,跟吉尔贝特重归于好,我当然要以恋人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她每天都会收到我送她的世上最美的鲜花。要是斯万夫人——尽管她其实无权做一个如此严厉的母亲——不许我天天送花,我就隔三岔五给吉尔贝特送些更珍贵的礼物。父母给我的钱,是不够我买贵重东西的。我想到了莱奥妮姑妈给我的那只中国花瓶,这只瓷花瓶已经很旧了,妈妈每天都等着弗朗索瓦兹来告诉她:“这玩意儿完了。”意思就是花瓶裂成碎片了。既然如此,何不干脆把它卖了,卖来的钱尽够我去讨吉尔贝特欢心的。我心想,它大概能卖到一千法郎吧。我让人把它包起来;以前我都习惯了,从来不去看它,这下子要把它出手了,我倒禁不住好好看了它几眼。我带上花瓶,打算先顺路把它卖了,然后再去斯万夫人家。我对车夫说了斯万家的地址,关照他走香榭丽舍大道,街角那儿有家挺大的中国古玩店,我父亲认识店里的老板。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老板当场买下花瓶,给我的不是一千,而是一万法郎。我欣喜万分地收下这笔钱;今后整整一年,我可以天天送吉尔贝特很多玫瑰和丁香了。马车驶离古玩店;车夫觉着斯万家离布洛涅树林挺近,就很自然地没走平常的那条路,沿香榭丽舍大道一直往前了。马车驶过贝里街拐角,在离斯万家很近的地方,我在暮色中好像瞥见了吉尔贝特的身影,她没往家里走,脚步缓慢而沉着地沿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她身边的是个年轻人,我看不清他的脸,但看得出他俩在边走边谈。我从马车上竖起身来,想叫车夫停车,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叫。只见两人渐行渐远,缓慢的步履画出两条柔和的平行线,没入香榭丽舍的浓荫。

[对充满诗意的感觉的回忆,跟让内心痛苦的回忆相比,前者的平均期望寿命更长。斯万夫人的身影留在了我心间。]

可是我真该不再去想那条小路才是。这样的回忆,弄不好就会让我对吉尔贝特仅存的那点儿爱情就此延续下去呢。于是,虽说上斯万夫人家已不会引起我的痛苦,我还是很少上她那儿去,想尽量少跟她见面。不过,既然我仍留在巴黎,我有时也就答应和她一起去散步。阳光明媚的日子终于来临了,天气暖洋洋的。我因为知道斯万夫人总在午饭前出门一个小时,到星形广场附近的布洛涅林苑大道去散步(那会儿大家管这地方叫穷光蛋俱乐部,原因是经常有小老百姓去那儿一睹平时但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富翁贵妇的风采),就请求父母允许我星期天——其余的日子我中午都没空——晚一点吃午饭,先出去散会儿步,到一点一刻再回家吃饭。五月里,吉尔贝特去乡间朋友家了,所以我每个星期天都去散步。正午时分我来到凯旋门,守候在林苑大道的路口,眼睛盯住斯万夫人要从那儿出来的小路拐角,她家离这儿只有几米远。由于是中午,许多散步的人都回家吃饭了,街上剩下的人寥寥无几,大多衣着入时、举止优雅。

蓦然间,在那条铺着细沙的小路上,只见姗姗来迟的斯万夫人脚步轻缓地款款而行,犹如只在正午盛开的最美的花儿,周身繁丽的衣饰,色彩每次不同,但我记得最牢的是淡紫色;她举起长长的伞柄,在最为光彩动人的那一刹那,撑开一把宽幅阳伞的绸面,上面是跟长裙上的花瓣同样的颜色。在她周围是一队随从;其中有斯万,还有四五个上午去她府上或是她在路上碰到的俱乐部成员:这支黑灰相间的驯顺队伍,簇拥着奥黛特近乎机械地前行,仿佛一副没有生命的框架将她围在中央往前移动,让人觉得这个唯一目光炯炯的女人正越过这些男人,犹如越过面前的窗户注视着前方,她纤弱而无畏,浑身上下闪耀着柔和的色彩,就像是属于一个不同的、陌生的、尚武的种族,而她就凭此孤身与众多的随从相抗衡。晴朗的天气,还没给她带来不便的阳光,都使她感到愉悦,她笑吟吟的,犹如一个完成作品后再无任何顾虑的艺术家,神情自信而安详,确信自己的装束——即使那班趣味低俗的行人欣赏不了——是品位最高雅的,她是为自己,为朋友而穿着,自然无须过于刻意,但也不可漫不经心;胸衣和长裙上的小花结在身前轻盈地摆动,仿佛那是些她并未忽略它们存在的小生灵,只要它们能跟上她的脚步,她便大度地听任它们按自己的节律翻飞曼舞,她手上的那把阳伞,往往在她出现时还没打开,她看着这把淡紫色的阳伞,仿佛这是束巴马的紫罗兰,当她那愉悦而温柔的目光不是投向友人,而是投向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件时,它看上去仍然在微笑。就这样,斯万夫人为自己的装束保留了,或者说拉开了一段距离,一段高雅充盈其间的距离,那些正和她熟稔地交谈的男子,对这段距离既敬畏又悦服。

[……]

我等斯万夫人一到,便向她问好,她让我站住,笑吟吟地对我说:“Good morning.”我们一起走了几步。这时我明白了,她是为了自己的缘故而遵守这些穿着打扮的仪规,犹如那是一种智慧的最高形式,她身为大祭司理应照它行事。因为,当她觉得走得热了,她便解开短外套上扣得整整齐齐的纽扣,或者干脆脱下来交给我,于是我在她的衬衣上看见了一大堆缝纫制作的细节,要不是她脱了外衣,这些细节是任谁也发现不了的,就好比作曲家煞费苦心为各声部写下的分谱,听众通常是听不到它们的音响效果的。而那件搭在我臂上的外套,也让我看见了袖口上的精美细节,我久久地注视着它们,一半是出于好奇,一半也是想献献殷勤,那条色泽迷人的缎带,那截淡紫色的衬缎,平时都是没人看得见的,但做工之精细一如衣服的正面,就好比大教堂里那些隐蔽在高处栏杆后面的哥特式雕塑,这些雕像之精细,堪与宽大的门廊上的浮雕媲美,但是平时没人会看见离地八十尺高处的这些雕像,直到有一天,有位偶然到此一游的艺术家发兴想爬到高处俯瞰全城景致,才在两座塔楼之间发现了它们。

[……]

对充满诗意的感觉的回忆,跟让内心痛苦的回忆相比,前者的平均期望寿命要长得多,所以,当初吉尔贝特带给我的忧伤早就消逝了,可每到五月,当我从那个日晷似的钟面上看到指针指在十二点一刻和一点之间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快乐,斯万夫人站在伞下,宛如在紫藤棚架斑驳的光影中和我交谈的情景,依稀又浮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