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鲸 第三十四章 船长室的餐桌

正午时分;那个叫做汤团的茶房,从小舱口探出他那张灰白色的圆面包似的脸,对他的太上皇说是可以吃饭了;太上皇正坐在那只挂在后甲板背风处的小艇里,刚好观测过了太阳;现在正在那块特地放在他那只牙腿的上截、供他日常之用的光滑的、像徽章样的平板上默默地计算着纬度。从他那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声叫喊的情形看来,你准会以为这个忧郁的亚哈没有听到他的下人的声音。但是,他却一下子抓住那根后帆索,晃到甲板上,同时用一种平稳而不很愉快的声调说过“吃饭啦,斯达巴克先生”后,就消失到船长室里去了。

他那君主的脚步的最后回声一消逝,斯达巴克,这位大王子,算准了亚哈已经在船长室里坐定了之后,就猛地跳将起来,在船板上走了几转,又在罗盘上庄严地瞄了一眼,接着便一边有点儿高兴地说,“吃饭啦,斯塔布先生,”一边径自走下小舱口。这位二王子在索具周围走了一会儿后,轻轻地摇一摇主帆索,看看它是否牢靠,他也同样地接上那句老调,迅速地叫出“吃饭啦,弗拉斯克先生”后,就跟着他的前辈走了。

但是,这位三王子,现在看到只有他一个人在后甲板上,似乎觉得已从某种奇怪的拘束里获得了解脱;因为他一边对前后左右暗丢各种灵敏的眼色,一边踢掉他的鞋子后,突然在太君的头顶[1]直跳起迅捷无声,有如狂风的水手舞来;接着,又以一种灵巧的手法,把他的帽子扔进后桅楼里,当它是只架子,这才高高兴兴地走下去,至少当他还未完全走下舱口的时候,他还是用音乐做殿后变换起其他各种节目来。但是,在他跨进下边的船长室的门口之前,他却歇了一下,又装出一副面孔来,于是,这位自食其力的、愉愉快快的小弗拉斯克便以一种贱民或者奴隶的身份走到亚哈王跟前去了。

许多由强烈的人为的海上习惯所产生出来的怪事真是无奇不有,比如说,在露天甲板上,有些头目偶然火性一发,也会冒失得敢于冲犯一下他的上司;然而,再隔一会,一下到舱里,走进这个上司的舱室里去吃那例常便饭时,对着那个坐在上席的首长,刚才那个发了火的头目,十个倒有九个就立刻循规蹈矩起来,至于唯唯诺诺和卑躬屈膝的态度那就更甭提了;这是颇难置信的,往往也是挺滑稽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截然不同的情形呢?是个问题吗?也许不是。世上既然有过巴比伦王伯沙撒;且又是态度不是傲慢而是礼仪十足的伯沙撒[2];其中一定就有一种世俗的气概了。不过,凡是请人吃饭而摆出一副帝王的、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的,那种人就暂时具有一种稳如磐石的权力和威信;那种人的王相一定超过了伯沙撒,因为伯沙撒也并不是最了不起的。谁只要曾经请朋友吃过一次饭,谁就体会到做恺撒大帝的味道。这就是一种无可抗拒的社交的王权的魔法。现在,如果再把一个船长的正式的霸权加在这种理由上,那么,一加推断,人们就可以追索出刚才所说的海上生活的特点的道理了。

亚哈坐在他那只镶着牙骨的饭桌上首,有如一只坐在雪白的珊瑚坝上的默默的、有鬃毛的海狮,被他那些尚武而颇谦让的小狮团团围着。每个头目都等着亚哈分给自己的菜。他们在亚哈面前都像小孩一般;然而,亚哈却好像一点也没有社交上的妄自尊大的气态。亚哈在切着他面前那道主菜的时候,他们几双紧张的眼睛都一致凝神不动地盯着那老头的刀子。我认为,无论如何,他们当时是一点也不敢随意说话,哪怕连天气这样无关紧要的话题都不敢谈。不错!当亚哈伸出他的刀叉,中间夹着一片牛肉,并对斯达巴克示意,要他把盆子递过来的时候,这个大副就像接受施舍物般把那块肉接了过来,轻轻地切着;如果偶然刀子跟盆子稍微一碰,就不免要吓了一跳;无声无息地咀嚼着,小心翼翼地把它咽下去。因为跟德王在法兰克福[3]的加冕筵席上谦恭地宴请七个选帝侯一样,这种船长室里的吃饭,也总是有点像隆重的宴饮,吃得阒无声息;虽然亚哈老头本人哑口无言,可他并没有不许在餐桌上谈话的禁令。如果有一只老鼠突然在舱底吵闹起来,那对于快噎住了的斯塔布说来,可真是一种援救了。至于可怜的小弗拉斯克,他是这个使人厌倦的家庭宴会中的最小的儿子和小孩子。他吃的是咸牛肉的胫骨;他所能得到的只是一些鸡爪。因为弗拉斯克如其胆敢随意用菜的话,那在他看来,就等于是个实足的偷窃犯了。如果他胆敢在饭桌上随意用菜,那无疑地,他在这个正经的社会里是再也抬不起头来了;话虽如此,说也奇怪,亚哈可从来没有不许他随意用菜。再说,如果弗拉斯克胆敢随意用菜的话,也得趁亚哈不很留意的当口。弗拉斯克而且是最不敢随意用牛油。究竟是他认为船东老板怕牛油会把他那张明朗乐观的脸给凝结了而不让他吃,还是因为他自己认为,在这样一个没有市集的海洋上的长长的航行中,牛油是非常珍贵的,因此,不是给像他这样一个最卑贱的下属享受的;总之,不管怎样,可怜的弗拉斯克就是一个没有牛油吃的家伙!

还有一桩事情。弗拉斯克是个最后坐下来吃饭,又是最先立起来的人。请想一想吧!这样,弗拉斯克的吃饭,在时间上说来,真是卡得多紧呀。斯达巴克和斯塔布两个都比他先就座;然而,他们也有懒洋洋地拉在他后面离开饭桌的特权。如果碰上斯塔布那天胃口不佳(可他不过比弗拉斯克高一级而已),马上就要吃好饭的模样,那么,弗拉斯克就得拚命吃得快,那天他就吃不上三大口饭了,因为要斯塔布比弗拉斯克先走上甲板,那是有违神圣不可侵犯的常规的。因此,有一回,弗拉斯克不得不私下承认,说是自从他升上了头目的尊职后,他除了多少觉得有点饿外,从来不知道那尊职有什么意思。因为他所吃的东西并不很能解决他的饥饿,好像要让饥饿在他肚皮里永垂不朽似的。弗拉斯克心里想,安宁跟满足已经就此跟我的肚皮永别了。我是个头目;但是,我可多希望能够在船头楼里,手里捏着一块老牛肉,像我当普通水手时所惯做的那样。这就是高升的结果;原来就是一场虚荣;原来就是生的疯狂!再说,如果因此而有任何一个“裴廓德号”的水手因弗拉斯克升了官而对他怀恨,要想获得适当的报复的话,那么,那个水手只需在吃饭时候,跑到船尾,朝船长室的天窗偷偷地瞧一下弗拉斯克,看他在令人肃然起敬的亚哈面前,木愣愣地坐在那里的那副神气也就够了。

亚哈和他的大二三副就这样组成了可以称为“裴廓德号”船长室的首桌。在他们以不同于刚才进来时的相反次序离开后,帆布就收拾干净,或者不如说是由那个面有菜色的茶房匆忙地刷一刷。于是,便请三位标枪手来入席,他们就是残羹冷饭的承受人。他们只是把这间崇高的船长室,权充一下仆役间。

跟船长餐桌上那种难受的拘谨和说不出又看不见的专横气氛恰成显著的对比,这些下等人的标枪手全然快活不羁,自由自在,简直具有如疯如狂的民主精神。他们的上司,那三个大二三副,似乎是连他们自己的牙齿相碰声都感到害怕,而这些标枪手却把食物咀嚼得这样津津有味,啪嗒作响。他们吃得犹如帝王;他们像印第安船只镇天装进香料一样填装起他们的肚腹。魁魁格和塔斯蒂哥就有这么可怕的胃口,他们把先前吃剩的东西全都舔个干净不算,往往还弄得那个面色灰白的汤团不得不搬上一块未经砍斩的咸牛肉来,那块牛肉就像是刚从一只活公牛身上斩下来似的。如果汤团不这样灵活,如果他不这样机警地三步并做二步走去张罗的话,那么,塔斯蒂哥就会以一种非绅士的方法,以掷标枪的姿势把标枪戳着他的背脊来催促他。有一回,大个儿奇兴突发,为了要帮助汤团记忆,竟把他兜体一抓,提了起来,把他的头直揿进一只空的大木盘里,而塔斯蒂哥便手里拿着刀,旋来转去,准备剥他的皮。这个面包脸的茶房,这个破落的面包商和医院护士的后代,天生就是个十分胆小、哆哆嗦嗦的小人物,一半由于经常看到亚哈那副黑魆魆、教人害怕的相貌,一半由于经常看到这三个野人吵吵闹闹,使得他完全生活在不断的胆战心惊中。他通常总是把这些标枪手所要的东西都料理好后,为了免得再被抓住,就躲到隔壁他那个小厨房里,在门缝里胆怯怯地瞅着他们,直等到他们吃完为止。

看到魁魁格高坐在塔斯蒂哥的对面,他那副锉刀似的牙齿跟那个印第安人的牙齿两相对峙,真够发噱;大个儿则坐在地上,跟他们形成个十字形,因为凳子会教他那只像扎彩的柩车似的头颅碰着那些矮船梁;他那巨大的四肢每一晃动,就会教那间低矮的舱室整个儿摇动起来,如同一只非洲大象上了大船。但是,尽管如此,这个大黑人不仅是文文雅雅,而且饮食非常有度。他只吃这样很小的几口东西,就支持得了他这么一个体躯粗大、如此超群的人的活力,似乎是难以置信的。但是,毫无疑问,这个了不起的野人是痛饮了丰饶的太空养料才长得如此茁壮,他还通过那阔大的鼻孔吸收了人间的崇高生活。巨人的形成与养育并不是靠牛肉或者面包。不过,魁魁格在吃东西的时候,嘴里总要发出一种非常野蛮的啪嗒啪嗒声——一种很难听的声音——响得教那个抖颤颤的汤团简直要看看他自己那双瘦骨嶙峋的臂膀,是否给咬上了齿痕。这个头脑简单的茶房一听到塔斯蒂哥高声叫嚷,要他去帮着把齿缝里的骨头拔出来的时候,就突然瘫倒了,浑身抖得连挂在厨房四周的陶器都震动了。标枪手们的袋里都藏有一块磨刀磨枪的磨刀石,他们吃饭时,还会铺张扬厉地拿出来磨他们的餐刀;那种摩擦声也不见得会叫这个可怜的汤团安宁。像魁魁格这样的人,怎不教汤团认为他在他自己的岛上时,一定曾经一时兴发,犯过凶杀罪呢。可怜的汤团呀!一个白种人侍者去服侍生番,是个多不好受的差使呀。他臂膀上需要挂的不是一条饭巾,而是一只盾牌。不过,到了适当时机,叫他大为高兴的是,这三个海上武士就会立起身来走了;在他那副轻信流言的耳朵听来,他们那尚武的身体,每一举步所发出来的一切声音,就跟摩尔人那插在剑鞘里的弯刀声一样。

但是,这些野人虽然是在船长室里吃饭,并且名义上也是住在那儿的;然而,由于他们的天生习惯,他们除了吃饭时间以外,是不大到那里边去的,只不过在睡觉前,他们为了要到他们的住处,这才经过了一下而已。

在这件事情上,亚哈似乎也跟大多数美国捕鲸船船长没有什么两样;这些物以类聚的人物,都是很赞成这样一种意见,即认为船长室理应属于他们自己的,而且,还认为只是出自礼貌,这才有时允许他人入内。因此,实际上,“裴廓德号”的大二三副和标枪手们,与其说是住在船长室里面,不如更正确地说是住在船长室外边。因为,他们跑到那里面去,正同一扇进屋的临街大门那样,打里边推开一会儿后,又再弹回来一下,而作为一件常设的东西说来,它却是存在于露天里的。他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船长室里本来就没有什么友情;从社交上说来,亚哈是难以接近的。亚哈虽然名义上是个基督教徒,他却又是个非基督教徒。他活在世上,就像是寄居在密苏里州的一种末代的灰熊。也像是森林里那个野人罗干[4]一样,每当春夏两季一过,就隐藏在树洞里,在那里度过寒冬,舔咂着自己的脚爪;亚哈也是这般,把他那凋零垂暮之年,他的心灵,关在他自己体内的中空躯干里,赖残躯的污秽的脚爪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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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亚哈的舱房顶就是后甲板的甲板。

[2] 伯沙撒,巴比伦最后一个王,见《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5章。

[3] 法兰克福,即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该地自1152年起是选举德国皇帝的地方。每次选出皇帝后,就由皇帝宴请选帝侯。

[4] 野人罗干,即詹姆斯·罗干(1725—1800),印第安的一个大酋长,因为白种人屠杀了他全家人,他对白种人满怀怨恨,避居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