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山 希培

就这样,星期天显然有别于其他日子。除此而外,下午主要的活动是疗养客们乘车结伴出游。喝过茶以后,一辆辆双套马车盘山而上,停在了疗养院的大门前,等着接订车的主儿;主要是那些俄国佬,特别是俄国妇女。

“俄国人老爱乘车出去兜风,”约阿希姆对汉斯·卡斯托普说,——他们俩站在大门口看着人家出发,以此消磨时光,“他们要么去克拉瓦德尔,要么去湖滨,要么去弗吕拉谷,要么去修道院;能去的就是这些地方。你要有兴致,趁你在的时候我们也可去一次。不过我想为适应环境,你暂时还有的是事情,用不着往外跑。”

汉斯·卡斯托普表示赞成。他嘴里咬着根雪茄,两手插在裤兜里。他看见那位矮小而快活的老太太由自己瘦削的侄女陪着,同另外两位妇女一块儿坐上了一辆马车,她们是玛露霞和舒舍夫人。后者穿着件背后有带子的薄风衣,但仍未戴帽子。她和老太太坐的是后边脸朝前的位子,两个年轻姑娘则坐在对面。四个人都异常兴奋,不停地活动嘴皮子,说她们那柔软得几乎像没有骨头的语言。她们说说笑笑,笑车里那条毯子,她们好不容易才将它扯开来,把大家的腿全盖好;笑老太太带在路上塞嘴的俄国甜食,用一只有棉花和纸屑作衬垫的木匣子装着,现在已被她拿出来请大家享用……舒舍夫人沙哑的嗓音,卡斯托普听得特别留心。每当这个不拘小节的妇女出现在他眼前一次,他便更加觉得她和什么非常相像。他曾努力回忆到底像什么,后来在梦中才明白了过来……然而玛露霞的笑声,她那圆圆的褐色的眼睛在蒙着嘴的手绢上面稚气地张望的神情,她那高耸的据说里面病得不轻的胸脯,都让他想起别的什么,他最近才看见过的、令人震惊的什么。这当儿,他不由得瞟了身边的约阿希姆一眼,但只是小心翼翼地,连头也不曾动一动。没有,赞美上帝,约阿希姆没有像上次那样脸上红一块青一块,嘴角也不曾凄苦地咧着。不过他仍死盯着玛露霞,而且那姿态,那眼神儿,怎么也不能说够军人气派,相反倒如此忧郁,如此忘情,只能讲是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只是他很快警觉起来,转过脸来看着汉斯·卡斯托普;这位呢,刚好来得及收回目光,把它送到空中的什么地方去。与此同时,他却感到心脏怦怦地狂跳起来——无缘无故地,自动地狂跳起来。

礼拜日剩下的时间再没有任何特殊内容,也许除了吃饭以外。饮食虽然不大可能比平时搞得更丰富,至少菜肴却更精美。中餐已吃过用虾米和剖开的樱桃作花饰的果汁烧鸡,用糖丝编成的小篮子装着的冻糕和鲜菠萝。晚上在喝过啤酒以后,汉斯·卡斯托普就感到比前几天更疲倦、更冷,手脚更沉重,因此不到九点钟,他便向表哥道晚安,然后一头钻到鸭绒被子底下,像死人一般睡去。

可是第二天,也就是他上山后度过的第一个星期一,在疗养院的日程安排上仍有一点定期出现的新鲜事。那就是每隔十四天,在餐厅里,面对“山庄”所有成年的、听得懂德语的、尚不曾病入膏肓的疗养客,克洛可夫斯基博士要作报告。汉斯·卡斯托普听表兄讲,那是一系列内容连贯的科学普及性报告中的一次,总题目叫做:《爱情作为致病的力量》。这有教益的谈话在第二次早餐后进行;逃避听讲,约阿希姆又说,是不允许的,至少会使主持者极不高兴。——正因为如此,塞特姆布里尼尽管德语比不少人都棒,却不仅从来不听,而且还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自然就被认为是放肆无礼之极了。至于汉斯·卡斯托普,他立刻决定去听主要是出于礼貌,但同时也不掩饰自己的好奇。然而,在此之前,他干了一件极不合宜的事。他突然心血来潮,独自一人出去散了很久的步,效果之坏大大出乎他的预料。

“你听我说!”约阿希姆清早走进他的房间,汉斯·卡斯托普头一句话就说,“我看我不能再这么干下去了。我已经厌烦所谓‘水平的生活方式’——老那么躺着血都快凝住了。你的情况自然不同,你是个病人,我完全不愿影响你。可我今天想吃完早餐马上去好好走一走,要是你不见怪的话。就那么随心所欲地去外边走那么几小时。我留了一个面包在袋里当第二次早餐,因此不受约束。咱们倒要瞧瞧,看我回来的时候是不是已成为另外一个人。”

“好吧,”约阿希姆回答,因为他看见表弟说得挺认真,显然主意已定,“不过别搞过分了,我劝你。山上与家里不同,再说还得准时回来听报告!”

其实,年轻的卡斯托普决心这么做,除去单纯的身体原因,还有其他一些缘故。他觉得,造成他头脑发烧、口里常常没有味道、心脏无故乱跳的罪魁祸首,似乎主要并非适应气候水土的困难,而是另一些事情,诸如隔壁那对俄国夫妇的行径,席间有病却愚蠢的施托尔太太的唠叨,每天他在走廊上听见的马术师搅烂糨糊似的咳嗽,阿尔宾先生的高谈阔论,以及养病的青年男女之间的暧昧关系对他的刺激,再加上约阿希姆在看见玛露霞时的神奇表情,诸如此类,等等等等。他想,哪怕是暂时跳出“山庄”这个魔圈,到野外去好好喘口气,使劲儿活动活动筋骨,就算晚上累倒了也知道为什么,想必不会坏吧。于是,早饭后,当约阿希姆例行公事地溜达到山上水槽边的那条长凳去时,他便与表兄分道扬镳,手里摇着手杖,大踏步地沿着马路往山下走去。

这是个清冷的云雾蔽天的早晨——八点半光景。如他所期望的,他深深地呼吸着清晨的纯净空气。这空气是那样新鲜,那样轻柔,没有潮腻的香味,没有任何内容,引不起任何回忆,顺顺当当地就流进了汉斯·卡斯托普的身体里……他跨过水渠和窄轨铁道,上了敷设得不怎么规则的大路,离开大路立刻转进草地上的小径,在平地上走了一小段,随即斜着向右边相当陡的山坡爬去。爬山令汉斯·卡斯托普高兴;他的胸部舒展开了,他用手杖将盖住额头的帽子顶到了后脑上。爬到了相当高的地方,他回首眺望,只见他初来时经过的那片湖泊美丽如镜子一般,禁不住唱起歌来。

他想起什么就唱什么,总之是各式各样民歌风的多情善感的歌子,像大学生酒歌集和体育协会歌曲集里搜集的那种,其中一首有两行是:

浴场应该有美酒和爱情,

更值得夸耀的却是德行。

他开始还是轻轻哼着,很快就放开喉咙拼命地唱。他那男中音原本沙哑,今天听在自己耳里却异常优美,因此便越唱越带劲儿。要是音起高了,他就改用假声;这在他听来同样挺美。要是忘记了词儿,他就用一些无意义的音节和字将曲调填起来,以歌唱家似的圆圆的口型,用浓重的大舌颤音r,把曲词送入空中。最后,不论是词句还是曲调,他都干脆随心所欲地幻想出来,而且还一边唱一边像歌剧演员似的挥动手臂。由于边爬山边唱歌很累,他不久就感到呼吸困难,越来越困难。可为了理想,为了歌唱艺术的美,他克服困难,一边不断喘气,一边坚持唱完了最后一支歌,直到呼吸急促,眼冒金星,脉搏跳得飞快,终于身子一沉,坐在了一棵粗壮的松树底下。——刚才还是那么得意扬扬,这时突然就心烦意乱,头昏脑胀,到了绝望的边缘。

当他勉勉强强重新稳定神经,站起来继续行进时,脖子却很厉害地抖动起来,脑壳直摇晃,虽然他还如此年轻,就跟当初他爷爷汉斯·洛伦茨·卡斯托普一个样了。这种现象使他禁不住想起自己的先祖父,可他却不觉得讨厌,反倒乐于摹仿老人将下巴顶在胸脯上的庄重模样;这种老祖父用来控制摆头风的办法,一直就让小孙儿他喜欢。

他沿着蜿蜒的小路继续往上爬。叮当的牛铃吸引着他,他也找到了牛群。牛们正在一所小木屋附近吃草,木屋顶上压着石板。迎面走来两个蓄着胡子的男人,肩膀上扛着斧子,走近他跟前就分了手。“喏,回见,谢谢!”一个对另一个说,嗓门低沉,上腭音很重,说时将斧子换了换肩,也不择路,钻进枞树林就嘁嘁喳喳地向山下走去。在四周一片岑寂中,那一声“回见,谢谢”听起来煞是奇怪,使因为爬山和唱歌感到疲乏了的汉斯·卡斯托普恍然如在梦中。他轻声重复着,极力模仿山民那喉音很重的显得朴实敦厚的土话。他越过小木屋继续往前走了一段,想要一直走到树林边上;可他瞅了瞅表,便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向左走上一条回达沃斯坪的小径,先走一段平路,然后便下山。他进了一片树干很高的针叶林,在穿过林子时甚至又轻轻唱了几句歌,虽然脚步小心翼翼,虽然膝头在往下走时比先前颤抖得更加厉害。可是一走出林子,他就停住脚步,让突然展现在面前的一派美景给怔住了。好一个幽静、和平而又肃穆的小天地啊!

在平缓的石头溪涧里,一道山水从右边的山坡泻下,泡沫翻涌地漫过阶梯状的层层石岩,静静地向着谷底流去;溪上画一般地架着一座栏杆古朴的小木桥。一种灌木铃铛模样儿的小花四处蔓生着,使整个谷地变得蓝莹莹的。从谷地里一直到山脚下,这儿那儿耸立着一棵棵或一丛丛枞树,高大、匀称、端庄,有一棵扎根在山溪旁边的峭壁里,斜着伸展进图画中,看上去更是别有一番情趣。溪水潺潺,使这与世隔绝的所在显得格外美好、幽寂。在小溪的另一边,汉斯·卡斯托普发现了一条凳子。

他跨过木桥,在凳子上坐下来,观赏那瀑布似的溪水,那翻滚的泡沫,聆听那絮语般的、看似单调却富于内在变化的潺潺水声。须知汉斯·卡斯托普他如爱音乐一般爱这水的絮语,是的,也许尤有过之。谁知刚刚坐稳当,他却突然流起鼻血来,连衣服也弄脏了一点儿。血流得很急,止都止不住,足足折腾了他半个钟头,使他不得不在板凳与小溪间奔来跑去,用手帕去浸水,将湿手帕一次次搭在鼻子上,身子仰卧在板凳上面。他一直躺到血终于止住了。——他就那么静静地躺着,手抱在脑袋后面,蜷着膝头,闭紧两眼,耳中充满潺潺的水声,倒也没什么不舒服,相反浑身血液循环大大减缓,身体活动量骤然降低了,反倒令他感到心平气和。要知道,他在呼出一口气之后,竟然久久不感觉有吸进新鲜空气的必要,而是让心脏在他平静的体内慢慢跳上几下,才懒懒地马马虎虎吸口气了事。

仿佛突然之间,他又回复到了早年的那种生命状态,那种再现了他最新印象的梦里的典型情景,一场几天之前的那个晚上做过的梦中的情景……他是那么坚决、那么彻底地摒弃了空间与时间的距离,回到了彼时彼地;你完全可以说,躺在这山间溪水旁的板凳上的只是一具无生命的躯壳,真正的汉斯·卡斯托普已经离得远远的了,已经处于往昔的环境中,已经处于一种尽管极为平常但却富于冒险情趣的令人陶醉的状态。

当时他十三岁,念九年制中学的四年级,还是个穿短裤的小男孩。他站在学校的院子里,和别的班跟他年龄相仿的另一个男孩谈话。——谈话是汉斯·卡斯托普随便引起的。虽然谈的事情简单明了,不会持续多久,却也使他十分快活。时间是最后两节课当中的课间休息,汉斯·卡斯托普班上刚上完历史课,正要上图画课。院子的地面是用精制的砖块铺设起来的,一道木板盖顶的开有两扇门的围墙将它与校外的马路隔开来。学童们有的三五成群地站着,有的并排着走来走去,有的半坐半倚在教学楼涂了釉子的墙壁的凸棱上。院内一片嘈杂。一位戴宽边软帽的教员一边注视着学生们的活动,一边咬火腿面包。

跟汉斯·卡斯托普谈话的男孩姓希培,名字叫普里毕斯拉夫。奇怪的是,这名字中的“里”得念成“希”,因此他就叫“普希毕斯拉夫”。再者,这个稀罕的名字和他的模样还挺般配;他的长相也非同一般,可以讲很有些特别。希培是人文中学的历史教授的儿子,全校出名的模范学生,年龄几乎跟汉斯·卡斯托普一般大,却已比他高一个年级。他出生在梅克伦堡,瞧他的模样显然在血管中混合着不同民族的血液,要么日耳曼人的血液混进了文德斯拉夫人[5]的血液中——要么倒过来。他的头发虽说是黄的,却在头顶上剪得很短很短。他的眼睛呈蓝灰色,或者灰蓝色——一种不怎么好确定的有多种含义的颜色,一种近乎远山似的颜色——眼睛的形状只是窄窄的一条缝,仔细看去甚至还有些斜,眼睛底下马上就是大而突出的颧骨——一张以其类型而言绝不丑陋的面孔,甚至还有些讨人喜欢,但是却足以令同学们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吉尔吉斯人。此外,希培已经穿长裤;在他那件背后开衩、扣子一直扣到脖子根儿的蓝上衣的衣领上,总是掉着好些头皮屑。

眼下的情况是,汉斯·卡斯托普长久以来就在注意这位普希毕斯拉夫。——从校园里熙熙攘攘的众多认识与不认识的同学里,他偏偏挑中了他,对他发生了兴趣,老用眼盯着他,也许应该讲钦佩他吧?无论如何,卡斯托普对他是格外关心,在上学的路上一想到能观看他与同学交谈、说笑,能远远地听见他那微带沙哑但却悦耳的嗓音,心中便暗暗高兴。可以承认,汉斯·卡斯托普这种感情并无充分的理由,除非我们把他奇怪的名字,把他是个模范学生——这一点不可能起多大作用——或者连他那吉尔吉斯人的眼睛什么的,统统都给算上。这双眼睛有时茫然无所视地瞟着旁边,就像蒙上了夜幕似的变得幽暗起来。汉斯·卡斯托普也不大理会自己特别留意希培的理由,更没想在必要时如何将它表述出来。要知道还谈不上什么友谊,他压根儿就不“认识”人家嘛。首先,没考虑到可能会谈这件事,就丝毫不存在给它定一个名称的必要——汉斯·卡斯托普不善于也不乐意做这种事。其次,名称如果不意味着评价,那也意味着定性,即在已知和习惯的事物中为其明确一个位置。汉斯·卡斯托普呢,却无意识地怀着一种信念,认为像他眼下这样隐藏在内心中的热情,还是永远避免明确定性为好。

理由充分也罢,不充分也罢,他这种无以名之、难于述说的感情却充满生命力,以致汉斯·卡斯托普暗暗怀着它已经有一年了——大约一年吧,因为也说不确切它究竟开始于什么时候。这至少表明他性格的忠诚与坚定,如果我们考虑到在那个年纪,一年时间是何等的漫长的话。遗憾的是一说起性格,通常就包含着某种道德评判,不管是褒还是贬,虽然常常两者俱有。汉斯·卡斯托普并不以自己的“忠诚”自豪;他这种性格——我们并非要给予评价——实际上是他心灵迟钝、缓慢和固执的表现,是他的一种持久的基本情绪的表现,即觉得生活中的某些状态和情况越稳定,越长期存在,就越有价值。他还倾向于相信,他正好生活于其中的状态和环境是无限绵长的,因此便珍惜它们,不希望发生变化。所以,他也习惯了内心中对希培那种隐秘的不声不响的感情,从根本上视它为自己生活里一个稳定的组成部分。他喜欢由它造成的心灵的激动,诸如希培今天是否会碰见他、会从他身旁走过、也许还会看他一眼之类想法引起的激动,喜欢他这个秘密赐予他的无声而温柔的充实感,甚至喜欢种种同时也会由此产生的失望等等。对于汉斯·卡斯托普来说,最大的失望莫过于希培“不存在了”;这一来校园会一片荒凉,日子会索然无味,然而却依然存在着希望。

过了一年,事情出现了富于冒险情趣的高潮,然后靠着汉斯·卡斯托普的忠诚又维持了一年,再往后终于结束了——而且是在他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将他与普希毕斯拉夫·希培联系起来的感情纽带终于慢慢松了,散了,正如当初他也未曾察觉到这纽带是怎么结起来的一样。后来,普希毕斯拉夫随着父亲工作调动而离开了学校和本城。这些,汉斯·卡斯托普几乎没再注意。在眼下之前,他已将希培遗忘。可以讲,“吉尔吉斯人”的形象好似从雾里走出来,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汉斯·卡斯托普的生活,慢慢地变得越来越清晰具体,直到终于出现那么亲近、实在的一刻,他站在校园中,一时间比其他一切都更加重要,随后又慢慢地退去,也没有分别的痛苦,便重新消失在了雾里,直至无踪无影。

眼下,汉斯·卡斯托普又回到了那富于冒险意味的情境,回到了那亲近、实在的一刻。当时的谈话,真正与普希毕斯拉夫·希培的谈话,是这么开始的:轮到上图画课了,汉斯·卡斯托普发现自己没带铅笔。他班上的同学谁都自己需要用笔;不过在其他班他也有这个那个熟人,他可以去向人家借呀。可他却觉得最熟的是普希毕斯拉夫;他感到与他最亲近,与他在心里边已经打过无数次交道。他心里一高兴就决定利用这个机会——他称之为机会,于是真的找普希毕斯拉夫借铅笔去了。他没有想到这个行径颇有些奇怪,因为他实际上并不认识希培;要么就是他有意不考虑这个,不顾一切地想亲近希培已经到昏了头。于是,在那砖块铺垫的闹闹嚷嚷的院子里,他便真的站在普希毕斯拉夫面前,对他说:

“对不起,可以借我一支铅笔吗?”

普希毕斯拉夫用他高颧骨上那对吉尔吉斯人眼睛瞅着他,嗓音低沉悦耳地和他讲话,一点也不大惊小怪,或者他也感到惊奇,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好的,”他回答,“可你上完课一定得还我。”说着便从袋里拔出自己的笔来,一支带箍的银色铅笔。必须把箍往上推,红色的笔尖才会从金属套里伸出来,希培解释着简单的原理。两个人都低着脑袋。

“可别掰断了!”他还讲。

瞧他想到哪儿去了?好像汉斯·卡斯托普存心借了不还,或者会粗心大意地将笔弄坏似的。

接下来两人相视笑了笑;因为再没什么话好说,便犹犹豫豫地背转身,各自走了。

这就是全部经过。但汉斯·卡斯托普在一生中,从没有像他紧接着上图画课时那么心情愉快过;因为他是用普希毕斯拉夫的铅笔在画画儿,而且还可望在下课后再将笔交还给它的主人。作为纯粹的归还必将自自然然,无拘无束。他感到那么自在,还将笔尖削了削。从削下来的红碎屑中,他拣了三四片保存在书桌里面的抽屉里,差不多保存了整整一年之久——大概谁见了也不会猜到它们包含着多么巨大的意义。结果归还的手续极为简单,却完全符合汉斯·卡斯托普的心愿,是的,他甚至还特别引以为自豪。——与希培的私下接触令他受宠若惊,陶然欲醉。

“这儿,”他说,“谢谢。”

普希毕斯拉夫一言不发,只是很快地检查一下弹簧,就把笔插进了衣袋里……

从此以后两人再没有讲过话。但这一次,多亏汉斯·卡斯托普的敢作敢为,事实到底成了事实……

他睁开眼,心中为自己走神走得这么厉害感到迷惘。“我相信,我做梦了!”他想,“是的,那是普希毕斯拉夫。我已很久没再想到他了。那些铅笔屑跑到哪儿去了呢?书桌在迪纳倍尔家的阁楼上。它们想必还在左边靠里那个小小的暗屉里吧。我没把它们拣出来,甚至也没心思去扔掉它们……完全是普希毕斯拉夫,活生生的普希毕斯拉夫。没想到什么时候还能如此清清楚楚地再看见他。他跟她是多么出奇的相像啊——他跟山上那个女人!因此我才对她很感兴趣?或者反过来:因此我才想起了他?胡思乱想!胡思乱想,但却美好。再说我得走了,而且赶快。”可是他仍旧躺着,想来想去,回忆着往事。终于,他站起来。“喏,再见,谢谢!”他自言自语,泪水涌进了眼眶,脸上却带着微笑。他本已打算往回走,却又很快坐了下去,手里拿着帽子和手杖。他没法不注意到,他的两个膝头已支撑不住身体。“哎哟,”他想,“这可不成,我说!而且还要我十一点准时去餐厅听报告!到这儿来散步美倒挺美,看来又确实有它的难处。是的,是的,可我也不能这么呆下去。我只是把腿躺麻木了,走起来就会好一些的。”于是他又试着站起来;由于鼓足了劲儿,他成功了。

无论怎么讲,在兴冲冲地爬了那么高之后,要回去是艰难的。沿途,他一再停下来休息,只觉得脸突然变白了,冷汗冒上了额头,心乱蹦乱跳得呼吸都感到了困难。他咬着牙,顺着蜿蜒的山道往下走,可走到邻近疗养院的山谷,就清楚地看出再也没有力气自己走完上“山庄”去的长长的路了。然而没有电车,出租马车也见不着,他只好求一位驾着空车去达沃斯村的驿车夫带上自己。他与车夫背靠背坐着,双脚从车上垂下来,身子像快睡着了似的摇来晃去,脑袋一点一点的,让路人看了既同情又惊讶。他就这么让车子颠簸着往回赶,在过小铁道的地方下了车,付了钱,也没看一看给的是少是多,就没头没脑地往上山的环形公路走去。

“快点儿,先生!”法国门房说,“克洛可夫斯基的讲座刚刚开始。”汉斯·卡斯托普把帽子和手杖扔在存衣处,牙齿轻轻咬着舌头,既匆匆忙忙又蹑手蹑足地挤进差不多是关着的玻璃门,只见疗养客们已经一排一排地坐在椅子上。在餐厅窄的一头,摆着一张铺了台布、蹲着只漂亮的磨光玻璃大肚瓶的桌子,桌子后站着穿礼服的克洛可夫斯基博士,正在作他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