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第二十九章

他们领来一个长相很文雅的老先生,另外还有一个人比他年龄小些,长相也相当好看,右胳膊用绷带吊着。我的老天哪,瞧大家那通闹腾!人们又是喊叫,又是大笑,真是没个完。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我想,国王与公爵也不会认为有什么好笑的。我估计他们的脸肯定会变白,可是他们的脸一点儿也没白。那公爵压根儿就没让人怀疑到他看出了什么岔子,仍然在那儿咕咕个不停,显出又高兴又满意的样子,活像一只咕嘟咕嘟往外倒牛奶的容器。国王如何呢,他只是垂下头盯着刚来的两个人,如同看见世界上居然有如此不要脸的流氓骗子,心里愈发恶心。啊,他装得可真像呀。很多很有身份的人都靠拢在国王身边,好让他认为他们是站在他的一边。刚来的那个老先生显得非常莫名其妙。不一会儿,他张嘴说话了,我马上就听出他操的是纯正的英国口音,完全不是国王那种腔调,不过国王学得也像极了。我记不住老者的话,也学不来那口音,不过,他面朝大伙儿,说的话大概是这样的:

“我没料到会有这种事,这的确让人吃惊。说老实话,我承认我无法应付这种局面,也无法回答问题,由于我弟弟与我遇到些不幸,他把胳膊摔折了,我们的行李昨晚也被人弄错了,卸在上游一个镇子上。我是彼得·威尔克斯的哥哥哈维,这是他的弟弟威廉,他耳朵聋了,嘴巴哑了,目前只剩一条胳膊能动,连打哑语也成问题啦。我们的身份如同我说的这样,一两天后,等我们把行李拿回来,我就可以证明。但是在这之前,我任何话也不想多说,我要到旅馆去等。”

言毕,他与那个新来的哑巴就离去,国王于是放声大笑,高声嚷道:

“摔断了胳膊,装得可太像呀,不是吗?还真容易,一个不得不打手势的骗子竟然手势还没学会呢。丢了行李!在这种情况下,这说法可真是高明啦!难为他想得出!”

他说着又大笑了起来,大家也跟着大声哄笑,只有三四个人没乐,可能有五六个没笑,其中一个就是那个大夫。另外还有一个刚下轮船,手提旧款粗布提包的先生,他的模样看上去非常机警,此刻站在大夫跟前和他低声咬耳朵呢。他们不时朝国王这边瞟上一眼,点点脑袋。他就是上路易斯维尔去过的那个律师利瓦伊·贝尔。还有一个身体粗壮的男子,他刚才凑过来听了那位老者的话,现在又在听国王讲。国王说完,这个男人问:

“嗨,我说,你如果是哈维·威尔克斯的话,你是哪天到这个镇子上的?”

“是在出殡的前一天,朋友。”国王说。

“那天几点到的?”

“傍晚,大约日落前一两个小时。”

“你们怎么来的?”

“坐苏姗·鲍威尔号轮船从辛辛那提来。”

“嗯,那你们那天早上如何能划着个舢板到上游那个码头去呢?”

“那天清晨我没有到过上游的什么码头呀。”

“胡说。”

好几个人向他扑过去,求他不要对一个老牧师如此讲话。

“见他的鬼,他是什么牧师,他是个一说谎话的骗子。那天早上他肯定去过上游那个码头。我就住在那儿,对不对?当时我就在那儿,他同样在那儿。我看见他在那儿的。他和蒂姆·柯林斯及一个男孩划着条小船到的那儿。”

大夫此刻走上前来说:“如果你见了那个男孩,是否能认出他来,海因斯?”

“我想我可以认出,但我不敢保证。嘿,那不就是他吗!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他指的正是我。大夫说话了:

“各位邻居,刚来的那两个人是否是骗子我还不敢确定,但这两个如果不是骗子,我就是个十足的大傻瓜。我看咱们有义务在事情搞明白前,不让他们从这儿溜掉。来吧,海因斯,各位来呀,咱们把这几个家伙带到客栈去,让他们和另外那两个人对质。我看用不着费多少麻烦就能看出点破绽来。”

大伙儿一听这话倒十分高兴,但向着国王的那些人听了就很不痛快。我们一起动身了。这时太阳几乎要落山了。大夫一路抓着的我手,他倒是挺和气的,但就是不放开我的手。

我们全到了客栈的一间大屋子里,人们点上一些蜡烛,把那两个刚到的人也叫来。大夫先开口说:

“我也不想太难为这两个人,但我认为他们是两个骗子,而且他们有可能在这儿还有同伙,咱们还一点儿也不知道呢。如果有的话,他们的搭档会不会带着彼得·威尔克斯留下的钱逃走呢?这事很难讲。如果这两个人不是骗子,他们不会反对派人去把钱拿来让我们暂时保管,等事情弄明白了再说。大家说这办法好不好?”

大家一致同意这么办。他们一开始就把我们这帮人逼得没法子好想了。国王显出难受的样子说:

“先生们,我倒真想能把钱拿出来,我也不反对让大家彻底把这桩倒霉事弄个清楚,但钱不在啦,你们要是想去,就去看看好了。”

“钱哪儿去了?”

“唉,我侄女把钱交给我,让我替她保管,我就把钱放在床上的草垫子里面,由于我们在这儿呆不上几天,不想存银行了。我们觉得那个草垫子是个安全的地方,而且我们不知道那些黑人怎么样,觉得他们都很老实的,如同是个英国的仆人那样。没想到那些黑人转天早上趁我们下楼的时候把钱偷走了。我卖掉他们的时候还不晓得丢了钱,因此,他们带着钱走了。先生们,我的仆人能告诉你们这回事。”

大夫和人们都说:“骗子!”我看出没任何人真的相信他的话。一个人问我是否看见黑人偷了钱。我说没看见,我只是看见他们从他的房间里出来,匆忙离开了,我当时也没在意,觉得是他们害怕吵醒我的主人,想要抓紧离开,不要让他生他们的气。他们就问了我这些。然后大夫掉过头来问我:

“你也是英国人?”

于是我说是的,他和其他所有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说:“胡说!”

然后他们就开始不停地盘问啦。我们被他们翻来覆去地问个不停,问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可就是没人提起吃晚饭的话,好像大家根本也不想这事。他们就这么一个劲地问啊问的,这种让人头疼的麻烦事你一生也不会遇见。他们要国王说出他的来历,又让那个老先生说出他的来历,除了有成见的傻瓜之外,大家都能听得出那个老先生说的是实情,而国王是在撒谎。后来他们又让我过去,把知道的事情全说出来。国王用眼角狡猾地瞅了我一眼,我就知道该如何说才对。我先说起设菲尔德,说起我们在那儿的生活,并且把威尔克斯家在英国的家人情况讲了一通,我没说完,那大夫就放声大笑,那个名叫利瓦伊·贝尔的律师说:

“坐下吧,傻孩子,我如果是你,就不那么浪费功夫啦。我看你撒谎还不行,说起话来前后不一致,你得多练练才可以。你说得太笨拙啦。”

听了他这番恭维话我倒不认为有任何可高兴的,不过总算把我饶了,我倒很高兴。

大夫要说话了,就掉过身来说:

“利瓦伊·贝尔,开始你如果是在镇子上的话……”

国王立刻打断他的话,伸出手去,说:

“怎么,这位就是我那死去的弟弟常在信中提到的故人吗?”律师和他握手,那律师微笑着,显得非常快活,他们在一起谈了很长时间,接着两人走到一边低声交谈起来,最后,律师大声说:

“那就如此办吧。我把你与你兄弟的状子一起递上去,然后他们就知道这没问题了。”

他们就拿来纸和一支笔,国王坐下来,歪起脑袋,闭着嘴,瞎划着什么东西,然后他们把笔递给公爵——公爵这回头一次显得不自在了。但他仍然是把笔拿到手中,写起来。过后,律师转向新来的那位老先生,说:

“请你与你弟弟写上一两句话,把名字写在上面。”

老者写了几个字,但谁也认不得。律师很吃惊,说:

“这可叫我难办了。”他从口袋里掏出许多旧信来,认真琢磨着,接着研究那老头写的字,又翻回来研究他们的字,接着说:“这些信是从哈维·威尔克斯那儿邮来的,这儿是他们俩的笔迹,大家都能看出,这不是他们写的(国王和公爵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律师的当,显得没有办法)。这是这位先生写的,我们也都能看得很明白,这也不是他们的笔迹。老实说,他勾划出的这些压根儿就不是字。这儿还有几封信,是从……”

新来的那个老先生说:

“大家听我说,让我解释一下。除了我这个弟弟,谁也不认识我的字,所以是他代我抄写的。你手里的信全是他的笔迹,不是我的。”

“咦!”律师说,“这倒是件奇怪的事。我这儿还有几封威廉写来的信,你如果能要他写上一两句,我们就能比较比较啦……”

“可他不会使左手写字呀,”那位老先生说,“他如果能使右手写字,你就可以看出他的信和我的信都是他一个人写的啦。你把我们俩的信放在一起比比看,就明白那是一个人的笔迹。”

律师对照着看了看,说:

“我看确实是这样的——即使不是这样,两种信的笔迹也非常相像,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得啦,得啦!我还觉得我们已经走上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了,但现在又弄得糊里糊涂。不过,倒有一点已经证明了,他们根本不是威尔克斯家的人。”他说着把脑袋向国王和公爵那边扭了一下。

嗨,你猜如何?——那个顽固的老傻瓜到这个份上仍然不服输!他就是不认栽。说这个测验不公正,并且说他弟弟威廉是个玩世不恭的捣蛋鬼,实际上就没有认真写。他说,他一看见威廉把笔搭在纸上,就明白他要耍调皮伎俩了。他的劲头上来了,又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直说得他自己都要相信自己的鬼话了。过了一会儿,那个新来的老先生阻止他,说:

“我回忆起个事情。这儿是否有人帮着我弟……帮着去世的彼得·威尔克斯下葬啦?”

“是的,”一个人说,“是我与阿布·特纳给他下葬的。我俩都在这儿。”

接着老人转向国王说:

“可能这位先生可以告诉我,他胸脯上刺的是什么样的图案?”

国王如果不打起精神急忙回答,他那就垮了,就同给河水冲掉了基础的河堤一样轰隆一声塌下去。你瞧,突然让人家这么一问,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垮掉——他如何会知道那死人胸脯上有什么花纹呢?他的脸不自然有点儿发白了。房间里的人都不说话,略微躬下身子盯着他看。我心想,这下子他可该认输啦,不服也没用了。那么他服输了吗?说来谁也不相信,但他就是不肯认输。我猜,他是想把人们都累垮,等人们全都离开以后,他与公爵就能冲出来溜掉了。无论怎么样,他是舒舒服服坐着的。不久,他微笑起来,说:

“唔!这个问题可真难回答呀,不是吗!但我可以告诉你他胸脯上有什么图案。那是个又小又细的蓝色箭头——就是这么个玩意;如果你不仔细看,也许真看不出来呢。嘿,你有什么说的吗?”

唉,像这个老家伙这样的赖皮,我可是一生也没见过。新来的那位老者兴奋地向阿布·特纳和他的同伴掉过头去,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如同这下子终于把这个国王给抓住了。他问:

“好啊,大家听见他的话了吧!彼得·威尔克斯的胸脯上有这么个图案没有?”

两个人异口同声说:

“我们没看见这么个图案。”

“好!”老者说,“听我讲吧,你在他胸脯上可以看到的是个又小又模糊的字母‘P’,一个‘B’(他名字的这个头字从他年轻时候就不用了)还有一个‘W’。三个字母之间还用短横连起来,如同这样的:‘P—B—W’,”他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出来。“说说看,你们看到的是否是这样的?”

两个人再次大声说:

“没有,我们没看见。我们什么图案也没看见。”

这下子,人们可愤怒了,大伙儿一齐叫起来:

“他们全是些骗子!咱们把他们都扔到水里去!淹死他们!抓他们去游街!”大伙儿一齐喊,声音大得吓人。但是律师跳到桌子上,叫着说:

“先生们,先生们!让我说句话——只说一句话——请大家听我说!还有一个主意——我们去把尸体挖出来看看。”

这个办法把人们的兴趣勾上来了。

“好啊!”大家全欢呼起来,立刻就出发,而律师和大夫喊着说:

“等一等,等一等!带着这四个人和那个孩子,把他们一同带着走!”

“交给我们吧!”人们一齐喊着说:“如果我们找不到那些记号,就把他们都杀了!”

和你说老实话吧,这回把我吓坏了。然而,要想逃走却根本没办法。他们把我们都牢牢抓住,拖着我们一路向坟地走去,那地方在河下游一里半的地方,所有镇子上的人都跟在我们身后啦,由于那时候才不过晚上九点钟,人群闹出的声音非常大。

路过我们那房子的时候,我确实后悔不该把玛丽·简打发走,如果她在这儿的话,我对她眨巴一下眼睛,她就懂啦,会来救我,揭穿那两个家伙。

我们一窝疯顺着河边的大路走去,那股子劲头就像野猫一样,天上此刻黑云密布,雷电不时闪亮,风把树叶刮得唰啦唰啦直响,让人心里愈发害怕了。这是我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大的乱子,我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大的危险。我真吓呆了,我原先的计划全都落了空,本来我以为可以舒舒服服站在一旁看笑话,遇上紧要关头还有玛丽·简替我说话,把我从困境里解救出来,但现在呢,除了那些文身花纹之外,什么也救不了我啦。如果他们找不到那种图案的话……

我真不敢往下想了,然而,不知怎么的,我的脑袋又非考虑这个不可。天色越来越黑,本来这是个从人群中溜走的好机会,然而那个身体粗壮的男子海因斯死死抓着我的手腕不放,如果想从他手下逃走,简直和从歌利亚手里逃走一样费劲。他劲头十足,一路死死抓着我,我得跑起来才能跟上他。

大家到了坟地的时候,如同潮水一样冲进去,好像要把坟地整个淹没了。人们这才发现,带来的铁锹超过需要数目的一百倍,但就是没有人想到该带上盏灯笼。他们派人到邻近的房子里去借灯,其余的人就在闪电的光亮下起劲地挖起来。

他们挖呀挖,那股子疯劲就不用说了。天此刻黑得要命,雨也愈来愈密,风刮得飕飕直响,雷声轰隆隆轰隆隆震响着。但这帮人一心使劲挖着,根本就不理睬天气。在闪电中,人群里的每一张脸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能看清楚一锹一锹的土被抛上来,闪电过后,一切全归黑暗,任何东西也看不见了。

最后他们把棺材给抬上来了,大家开始动手拧开螺丝钉,开棺材盖。大家肩肘并用使劲推挤,想上前面看个明白,黑暗中的那种恐怖场面谁也没见过。海因斯抓着我的手腕也拼命往前又推又挤,把我抓得很痛,他呼哧呼哧直喘气,激动得不行,我猜,他准把我给忘了。

突然,一道雪亮的闪电划过,不知道大声喊道:

“上帝哪,那一袋钱在他胸脯上放着呢!”

海因斯也和别人一样大叫一声,放开了我的手腕,拼命往前挤,想看个究竟。我趁天黑马上撒腿就跑,拐上大路一路逃命而去,谁也想不到我竟然可以跑那么快。

路上除了我连个人影儿也没有,我跑得几乎要飞起来了。一路上和我作伴的就只有一片漆黑与一道道闪电,还有唰唰的雨丝、呼呼的风声和震得人心惊胆战的劈雷声。就像我说的,我实际上跑得都要飞起来了。

跑进镇子里的时候,我发现在大风大雨中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因而我也没有绕着背街跑,径直就沿着大街跑下去。来到我们那房子旁边时,我眯缝起眼睛观察了一下,看见那房子了。房子里黑漆漆的,一点光亮也没有,我不知为何,觉得又难受又失望。但就在我跑过去的时候,玛丽·简的那个窗口却亮起了一线灯火!我的心立刻狂跳起来,几乎要跳出胸膛似的,然而房子立即就给甩到我身后的黑暗里了,从此再也不可能出现在我面前。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也是最有勇气的女孩子。

我跑到镇子上游一点的地方,可以看见那个河心沙洲了,于是在四下认真寻找起来,想借上条小船。在闪电的亮光下我马上看见一条没用链子拴上的小船,马上就跳上去向河心划去。那是条小划子,只用一根绳子草草拴着。沙洲还在河心挺远的地方呢,但我一点时间也没有耽搁。当到了木排跟前,我累得简直要命。我很想痛痛快快喘口气儿但我不敢歇。我一跳上木排就大声喊:

“吉姆,快出来,把木排放开!老天呀,咱们终于把他们给甩了!”

吉姆赶紧钻出来,伸开双臂拥抱我,他简直高兴坏啦。可是我在闪电中一看见他,顿时吓得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身子猛地向后一仰掉在河水里。我忘了他穿着李尔王的服装,装成个阿拉伯淹死鬼的样子,一下子惊得魂儿都没了。吉姆把我救上来,就要拥抱我,祝福我。他看到我回来,又把国王和公爵都给甩掉了,简直是高兴极了。可我说:

“不急,不急,吃早饭的时候再说吧,吃早饭的时候再说吧!抓紧放开木排,让它往下走!”

于是,立即,我们就出发了,沿着大河往下漂去。整个大河上就只有我们俩,没有人来捣乱,这感觉可真好呀。我不由乐得在木排上又是跳又是蹦。而我跳到第三下的时候,猛听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我屏住呼吸等着认真听——果然是他们,下一个闪电打在河面上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来了!——他们正使劲地划着桨,使小船咯吱咯吱乱响!是国王与公爵。

我一下倒在了木板上,使劲忍住才没有哭出声来。后来,我只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