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第三十一章

我们沿着大河一天天往下漂,没有在任何镇子上停靠。这时到了离家非常遥远的南方,天气非常暖和。我们开始看到长满西班牙苔藓的树,那种苔藓从树枝上垂下来,十分像长长的灰胡子。这的确是我头一次遇到树上长着这种苔藓,它们使树木变得阴森森的。

那两个骗子到这时认为已经脱离了危险,再次到岸上去骗那些乡下人。

开始,他们给大家作戒酒演说,但是挣到的钱还不够他们俩喝酒喝个醉的。到了另一个村子,他们又开办跳舞学校,而他们自己跳舞的技巧并不比袋鼠高明多少,因而他们刚开始蹦跳了几下,人们就扑过来,把他们赶了出去。还有一次,他们想要教人们演说,而他们刚演说了没几句,就被听众臭骂得狗血淋头,吓得他们立刻逃走。他们也试过传教与催眠术,搞过治病和算命,还有各种其他花样,然而看来一样也不走运。最后,他们穷得一分钱也没有了,只能躺在木排上,任凭往下游漂,心里想呀想,半天连一句话也不说,显得愁眉苦脸,什么办法也没有。

最后,他们又变了花样啦,两个人在窝棚里交头接耳,偷偷商量,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和吉姆都觉得心里不安。瞅他们那副模样,我们都非常讨厌。根据我们的判断,他们准是在打鬼主意,要耍更不像样的花招。我们猜了又猜,最后我们认为他们这是要闯进住家户或者店铺里去打劫,或者就是想干印假钞票之类的坏事。我们俩吓得要命,商量好,绝不再和他们做那种坏事,只要一有机会,就把他们甩掉,漂得远远的。一天清晨,在一个名叫派克斯维尔的破烂不堪的小镇下游两里左右,我们把木排放在一个十分安全的好地方,国王上岸去,让我们藏起来,说是他要上镇子里去探探人们听到‘皇家奇兽’的风声没有。(“你的意思是看好个房子去抢吧,”我心里这么认为,“哼,等你抢完回来,那就找不着我与吉姆,也找不着木排了,那时候你可就两眼一抹黑啦。”)他说,如果到了中午他仍然不回来,公爵与我就去找他。

因而我们就在原地等着。公爵急得心烦意乱,在木排上踱来踱去。他为了各种小事经常骂我们,好像我们把所有事情做错了,他在什么小事上也能找到借口。非常明显,他心里在打坏主意呢。到了中午,没见国王的踪迹,我心里很高兴,这下总算可以换个花样了——也许还能瞅机会彻底换换呢。我和公爵就出发到镇子上去找国王,后来我们在一个小酒馆后面的屋子里见到他了。他喝得醉醺醺的,好多二流子正拿他寻开心呢,他就拼命地咒骂他们,吓唬他们,而他醉得走都走不动了,拿别人一点儿辙也没有。公爵就嘲笑他是个老傻瓜,国王也回嘴嘲笑他。一看他们骂得上了劲,我抬脚就跑,像一头鹿一样拼命朝河边跑去——这下我发现我们的机会来了。我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再也无法找到我和吉姆。我跑到那儿的时候,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而心里高兴得要命,我高声喊着:

“吉姆,把木排解开,这下没问题啦!”

然而没人答应,也没人从窝棚里走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喊了一声,连续又高喊了几声,接着在树林里跑来跑去地找,一面还大声喊,尖声叫,然而全没用处——老吉姆失踪了。后来我真是忍不住,坐下哭起来。但我不能就这么坐着呀。过了不多久,我就走上大路,心里计划着该如何办。我碰见一个正在路上走的孩子,就问他是否见过一个黑人,穿着如何如何样的衣裳。他说:

“见过。”

“去哪儿去啦?”我问。

“去前面赛拉斯·费尔普斯家去啦。他是个逃跑的黑鬼,他们抓住他啦。你找他吗?”

“我才不找他呢!我一两个小时前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我要是声张,就把我的肝挖出来——他让我躺在那儿不要动,我就躺着。一直呆到现在,不敢动。”

“好了,”他说,“你不必害怕啦,因为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是从南方什么地方逃的。”

“他们把他逮住,真干得很好。”

“那当然了!有人悬赏二百块要拿他,这可和在路上捡到钱一样啦。”

“可不是吗,如果我大一点的话,我就可以得到那钱啦,本来是我先看见他的。是谁抓住的?”

“是个老头——是个外乡人——他四十块钱把这个机会兑掉了,因为他说他要去河的上游,没时间等。嗨,你想想看,如果换了我呀,就是等七年,我也乐意等。”

“当然啦,我也乐意等,”我说,“而他把那机会卖得如此便宜,说不定压根儿就没那么高的赏金吧。可能这里面有什么阴谋。”

“不会,这事再明白不过啦。我亲眼看见那传单的。上面把他说得再明白没有啦,还有和照片一样的画像,并且说了他是从哪个种植园逃掉的,在下游的新奥尔良。和你说,肯定没错,这笔生意没问题的。喂,给口烟嚼嚼好吗?”

我从来就没有烟叶子,他只好离去了。我回到木排上,钻进窝棚,坐下来想。但我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来。我想啊想啊,琢磨得脑袋都疼了,也拿不出对付这种麻烦的主意。我们和那两个坏蛋跑了那么远的路,对他们小心伺候,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一切都叫他们给毁了。他们的心肠竟然如此黑,就为了四十块钱,使出这么毒辣的手段,使吉姆流落到外乡当一辈子奴隶。

我把这事想过一遍后,认为要是吉姆一定做奴隶不可的话,在家乡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做奴隶可要比在外乡强上千百倍,所以我必须给汤姆·索亚写封信,让他把吉姆的下落告诉沃森小姐。然而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吉姆从她那儿逃掉,她会认为他忘恩负义,提起他就忌恨,以后会把他卖到大河下游去,她如果这么干的话,人们当然都会讨厌这么个忘恩负义的黑人,吉姆以后会一生见不得人,永远觉得羞耻。再说,也得为我自家考虑呀!事情会传开,说哈克·芬帮着个黑奴闹自由,我如果有一天回到那个镇子上去,就没脸见那儿的人,必须夹起尾巴做人才可以。一个人干了丢人的事,就没法面对事情的后果,就是这么回事。如果把这事隐藏起来就不会丢脸。我面前的情况正是如此。我越想这事,就越感到良心不安,也越觉得自己太坏,太卑鄙。终于,我突然明白过来啦,这是老天对我做坏事的惩罚,那个可怜的女人原本没干什么对不住我的事,但我却把她的黑奴给偷走,老天有眼,天天盯着我,这就是让我明白我干的事全被他看见啦,他不允许我再干下去了。想到这儿,我吓得差不多栽倒在地上。后来,我尽量安慰自己,心想,我从小到大只学会了做坏事,因而,这也不能怪我。但我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说:“你本来能上主日学校,你如果在那儿上学,就会知道,像你这样拐走黑奴的人,死了要一生受烈火的煎熬。”

这个想法吓得我浑身直发抖。所以我就打算祷告,看看我是否可以改邪归正,变成个好孩子。我就跪下来。但我就是想不出祷告词。这是为什么?什么话也瞒不住上帝呀,同样也瞒不住自己。我知道为什么想不出祷告词,那分明是由于我的心不正,由于不光明正大,由于我耍两面手腕。我打算改邪归正,但心里仍然放不开那件最坏的事。自己想让嘴里说出要干正确的事,清白的事,要给那个黑奴的主人写信,告诉她黑奴的下落,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在撒谎——上帝同样知道的。不能用谎言祷告——这一点我弄清楚了。

所以我心里非常矛盾,难受得不行了,不知道该如何才好。最后我有了个主意,我对自己说,还是写那封信吧,写完了再看是否有话来祷告。哈,真奇怪呀,我立刻就觉得像羽毛一样轻松,各种烦恼全没有啦。马上我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铅笔,又开心又激动地写开了:

沃森小姐,你那个逃走的黑奴吉姆跑到河下游派克斯维尔下面两里地的地方来了,费尔普斯先生把他抓住了,你如果派人带上赏金来,他就会把人交给你的。

哈克·芬

我一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觉得如此清白,我知道现在我可以祷告了。而我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我把纸放在那儿,考虑开了——想着这么做多好啊,我几乎成了个迷途的羔羊,最终肯定要下地狱。我接着思考下去。想啊想,不经意就想到了我们这趟旅途,吉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面前,想起了那些白天与黑夜,有时有月光,有时有暴风雨,我们在一起沿着大河往下漂,在一起聊天,在一起放声歌唱,在一起放声大笑。不知怎么的,我想到的全是他的好处,根本想不出任何事能让我对他狠下心来。我常常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替我守望,为的是不喊醒我,好让我接着睡觉。我又看见我在大雾里回来的时候他那么兴奋的样子。还有那回在报家仇的地方,我上沼泽地去找着他,他那么高兴。我还回忆起许多这样的事情。他总是叫我“宝贝儿”,一心照顾我,什么都替我干,他这人简直是太好了。后来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诉那两个人说,我们木排上有人得天花,这才救了吉姆,他感激得不知道该如何好了,说我是老吉姆在天底下最好的朋友,还说我是他现在惟一的朋友。想到此处,我正好掉过头来,看见了那封信。

这真是个让人左右为难的事。我把信拾起来,拿在手中。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必须打定主意才成。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这对我一生可是事关重大,我心里也明白。我又想了一会儿,大气也不敢出,最后对自己说:

“嗨,下地狱就下地狱吧。”然后把信撕得粉碎。

动这种念头,说这种话真够可怕的,但我已经说了。说了我也不后悔,打这起我再也不打算改邪归正了。我把想过的事情全都抛到脑后,心里说,我得再次走邪路,这条路我本来从小就会,干好事我却不在行。首先,我必须把吉姆偷出来,让他不再做奴隶,如果我能想出什么更坏的勾当,我也一定要干,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干就干它个漂亮。

然后我就开始想如何干法,心里反复想了许多办法,最后打定了一种我认为称心如意的主意。我去稍稍靠下游一点的一个长满树丛的沙洲观察了个仔细,等天一黑下来,我就把木排划出去,停靠在那儿藏起来。我睡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就爬起来,吃了早饭,穿上我在店铺买来的新服装,把其他衣裳和零碎东西都打包起来,撑上小船到岸边去。我盘算出费尔普斯家大概在什么地方,于是把小船停在他家下游附近的地方,把我的东西藏在树林里,在一个河边锯木厂下头四分之一里的地方,我往小船里灌满水,又装了不少石头块,让它沉在水底,等以后用的时候还可以找得着。

然后我就沿着大路往前走,途经锯木厂的时候,我望到一个牌子:“费尔普斯锯木厂”,我又往前走了二三百码,到了村子跟前的时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到处观察,这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而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我根本儿就不想见到任何人,不过是想熟悉一下这个地方。照我的计划,我要装作是从大河上游某个村子里来的,而不是从下游来的。因而我熟悉了那地方以后,就径直奔镇子上去了。嗨,我到了那儿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儿贴戏报呢——“皇家奇兽”只演三个晚上——仍然是老一套把戏。这两个骗子的脸皮可太厚呀!我和他打了个照面,躲都没法躲。他非常吃惊地问:

“嗨,你上哪里啦?”然后,他装出又开心又关心的样子问:“木排在哪儿,找到个好地方藏起来啦?”

我说:

“咦!我正想问你哪,殿下。”

他马上就显得不高兴了,说:

“你如何会想到要问我?”

“昨天,”我说,“在那个酒店看见国王醉成那个样子,我就琢磨,如果等他清醒过来把他弄回去还需要好几个小时呢,所以我就在镇子上到处转转,打发时间。遇见一个人,说给我一毛钱,让我帮他划条小船过河去驮一只羊过来,我就同意了。等我们要把羊拉上船的时候,那人要我拉着绳子,他在后面推,那羊很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挣脱就溜掉了,我们就跟在后头追。我们没有狗,只得满世界随着它在田里跑,直到最后它跑不动了,我们才把它抓住,划过河来。然后我就往下游木排那儿跑,而跑到那儿一看,木排不见了。我就想:‘肯定是他们闯了祸,撑着木排逃掉了,他们把我的黑人也带走了,我可就这么一个黑人呀,现在我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啥也没有,可如何活呀。’我就坐下来哭。晚上我在树林里睡了一整夜。可是木排上哪儿去啦?还有吉姆,可怜的吉姆!”

“我如何知道——我说的是木排的下落。那个老傻瓜和人家做了笔买卖,得了四十块钱,但我们在那个小酒店看到他的时候,那帮二流子已经和他赌了半天五毛钱一局的赌戏,让他除了付酒账什么也没有啦。昨天深夜,等我把他弄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木排没了,我们说:‘那个小子偷了我们的木排,把我们扔下,自家向下游跑了。”

“我总不会扔下我的黑人呀,是不是?他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奴隶,我惟一的财产呐。”

“我们却没这么想过。实际上,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的黑人,我们替他操的心还少吗?因此我们一看木排没了,兜里又穷得一个钱也没有,没法子好想,只好重新把‘皇家奇兽’搬出来应应场。我一直就在周围游荡,口干得就像只火药桶。你那一毛钱呢?给我吧。”

我的钱还很多呢,因此就给了他一毛钱,不过我请他拿钱去买些吃的东西,分给我一点儿,我说我只有那一毛钱啦,并且说我自从昨天开始就没吃过东西啦。他听了一声都不吭。随后,他一个转身对着我说:

“你认为那个黑人是否把我们揭发出去?如果他敢揭发,我们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揭发?他没跑走吗?”

“没有!那个老家伙把他给卖掉啦,卖的钱压根儿就没分给我,钱也没了。”

“把他卖啦?”我说着就落泪了,“那可是我的奴隶啊,卖得的钱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奴隶。”

“得啦,总之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不要哭哭啼啼了。告诉我,你敢不敢揭发我们?嗨,我如果信你的话才可笑呢。不过,你如果敢揭发我们的话……”

他没有再讲下去,但我从来没见过公爵的眼睛变得如此可怕。我还是继续抽抽嗒嗒哭个不停,说:

“我可不想揭发什么人,我也没时间去揭发,我必须去找回我那黑人。”

这回,他显得有些不安起来,木木地站在那儿,搭在胳膊上的传单让风刮得乱飘。他皱起眉头想啊想,最后说:

“我告诉你点事儿吧。我们要在这儿住三天。你如果赌咒不揭我们的底,也不让那个奴隶说出去,我就告诉你去哪儿去找他。”我于是赌了个咒,他说:

“一个农民叫赛拉斯·费……”说到这儿他停住话头。你看,他本来想把实话告诉我的,但他打住不说了,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在琢磨,想改变主意啦。一定不错。他不相信我,他想把我支走,三天以内不来这里。于是他马上改口说:“买他的那个人称作阿布拉姆·福斯特——阿布拉姆·福斯特,住在离这儿四十哩的乡下,在去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说,“我走着去三天可以到。我今天下午就走。”

“不,那可不行。你现在必须得走,不要费时间,也别在路上多嘴多舌。闭上嘴走你的路,那样的话,我们就饶过你。听清楚了没有?”

这却正是我想听到的吩咐,我本来就是想让他这么说的。我要一人完成我的计划。

“那就快走吧,”他说,“你和福斯特先生想怎么说全随你的便。大概你能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痴压根儿就不和人要文书证明——至少我听说南方人就有这样的笨蛋。你可以告诉他说传单和赏金全是假的,告诉他这是一种保护他的办法,有可能他信你的话。现在走你的路吧,想和他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过我可和你说明白,一路上不许嚼舌头。”

我就离开他走了,一直往乡下走。我头也没回,但我还是觉得他在盯着我看。我知道我可以让他看个够,直到看累了为止。我一直走了一里路,到了乡下,这才停下来。接着我走原路回来,穿过树林向费尔普斯家走去。我想不必绕弯子,要立刻就动手干我的事,因为我必须在那两个家伙离开之前堵上吉姆的嘴。我实在不愿意再和这种人打交道了。他们干的事我已经看够了,我一定要彻底甩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