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第三十六章

那天晚上,我们约摸着人们都睡着了,就立刻顺着避雷线溜下去,钻进那个棚屋,把门关上,拿出那堆能发出鬼火的干树枝,动手干起来。我们顺着靠墙的那根横木,空出一小块地方。汤姆说,他这时正在吉姆的床后面,我们就从这儿开始挖,等挖通了,没有人会看出底下有个洞,因为吉姆的床单快要垂到了地板上,如果不撩起床单的话,根本看不见这个洞。我们就用那两把刀不停地挖,一直挖到快到午夜的时候,我们都特别疲劳,手上都磨出了血,可是,好像没有什么成效。最后我说:

“这可不是三十七年能挖得完的,汤姆·索亚,这得需要三十八年呀。”

他默不作声。后来他叹了口气,不挖了,他有好长时间没动静,我知道他在考虑下一步怎么办呢。后来,他说:

“不能这么干,哈克,这么干恐怕够呛。咱们要是犯人,这么干完全可以,因为咱们时间充足,而且一点儿也不着急,每天只能在轮班的时候挖上一会儿,那样的话,咱们的手就不会磨出血,咱们可以一年一年挖下去,照规矩干就行了。可是咱们不能那么傻干,得加快速度才行,咱们不能耽搁时间。咱们如果再这么干上一个晚上,需要歇一个礼拜,手上的泡才能好,否则的话,手疼得根本没法拿挖土的刀。”

“那你说现在怎么干,汤姆?”

“我会告诉你的。其实这么不对,也是个不光彩的事儿,我实在不想这么说,可也没其他法子好想。咱们得用镐头挖,就认为是用长刃刀挖好啦。”

“这话还比较中我意!”我说,“汤姆·索亚,你的思路越来越清楚了,”我说,“什么光彩不光彩,干这活儿就得用镐头。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的德性不德性。不管是偷个黑人,还是偷只西瓜,或者在主日校园偷本书,我才不在乎如何偷呢,我要的是黑人,是西瓜,是主日校园的那本书,如果伸手就能拿到镐头,我就用镐头挖洞救出我的黑人,偷个西瓜,偷到主日学校的书,那些行家对我的行动如何评价,与我无关。”

“唉,”他说,“既然如此,用镐头假装也还行得通,要不然我可不允许,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规矩让人给破坏掉。对错分明,只要一个人有一定的头脑,就不该犯错误。你能用镐头挖洞救吉姆,心里不把它当成刀子,因为你什么也不知道,可我做不到,因为我懂得多。把刀递给我。”

他的刀就在旁边,可我还是把我的刀递给他。他把刀扔在旁边,说:

“递给我刀呀。”

我不晓得该怎么办啦。可是我想了一下,就在那堆旧工具里拿出一把鹤嘴锄给他。他接过去,二话没说就动手干起来。他就是如此奇怪的家伙,满脑子的规矩。

然后我也拿起一把铁锹,我们俩一个刨一个铲,轮流着来,干得神速。我们连着挖了半个来小时,后来累得实在不行了,不过挖得坑倒是像模像样。我上楼以后,从窗户里朝外望,发现汤姆正拼命抓着避雷线往上爬呢。他爬不上来,两只手都酸得不行啦。最后他说:

“这样不行,上不去。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到底有没有主意?”

“有啊,”我说,“可我的办法违背规矩。走楼梯上来,心里认为是顺着避雷线爬上来的不就可以啦?”

他就这么上来了。

第二天,汤姆从房间里偷了把白铁勺子和一个铜蜡烛台,打算给吉姆做写字用的笔,还有六根蜡烛。我就在黑人的小房子那边徘徊,想找机会偷三只白铁盘子。汤姆说要多偷点,可我说,吉姆把盘子扔出来,没人会看见的,因为盘子会落在窗口下面的野茴香和曼陀罗草丛里,这样,就能拣回来让他继续用啦。汤姆对这个建议很赞成。他说: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东西给吉姆送去。”

“等洞挖好了,”我说,“从洞里送给他。”

他脸上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还说这种主意真是够傻的,说完就认真琢磨开了。一会,他说已经想出几种办法,不过现在还用不着决定该用哪一种,还说我们需要先告诉吉姆才行。

那天晚上,我们拿了一支蜡烛,在十点多钟就顺着避雷线溜下去,在那个窗口听了几分钟,听见吉姆在打呼噜,我们把蜡烛扔进去,可是他依然睡着。接着,我们就抡起镐头和铁锹使劲地挖,大约挖了两个小时就把洞挖通了。我们从吉姆的床下来到小屋里,四处摸了一阵,才发现那支蜡烛,把它点上,照着吉姆看了他一会儿,发现他身子挺结实健壮,我们小心翼翼把他叫醒。他见了我们高兴得差点喊起来。他管我们叫宝贝儿,还用其他各种亲昵的名字叫我们。他让我们找一把凿子来,快点把他腿上的铁链凿断,好马上逃走,绝对不能耽搁。可是汤姆却对他说,这可绝对不合规矩,坐下来把我们的想法讲给他听,还告诉他说,如果情况危急,我们可以随时改变计划,所以一点儿也不必担心,因为我们能保证让他逃走的。吉姆也就答应了。我们坐在一起聊了一阵往事。后来汤姆又问了吉姆很多问题,吉姆告诉他说,赛拉斯姨夫经常来陪他做祈祷,萨莉姨妈也来探望他,问他好不好,吃的东西够不够,两人对他都很热情。汤姆说:

“这下我知道该做什么了。我们可以托他们给你带点东西来。”

我说:“绝对不能那么干,我从来还没听见过这么傻的方法呢。”可他就是不听我的话,接着说个没完没了。他只要打定主意,谁也别想改变,他从来就是这个样。

他告诉吉姆说,我们要背着那个给他送饭的黑人纳特,给他送来夹藏着绳梯的馅饼和其他东西,他可得留意才成,别感到奇怪,打开的时候也不能让纳特发现。还说,我们要把一些小东西放在姨夫的口袋里,他需要偷出来才行,我们还要找机会在姨妈系围裙的带子上系上点小东西,抑或放在她的围裙口袋里,然后我们要告诉他那是些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又告诉他如何用自己的血在那件衬衫上写字,等等。他把所有的都告诉他了。吉姆对他说的话很迷茫的样子,可是他想,我们是白人,比他懂得多,所以全都听从了,说保证按汤姆说的做。

吉姆有四五只用玉米棒芯子做的烟斗,还有很多烟草,所以我们聊得特别投机。后来我们从洞里爬出去,回家休息,两手都像给什么东西啃过似的。汤姆极度兴奋。他说这是他一生中觉得最有意思的一次,也是最下功夫的一次。他还说,他要想个主意,把这个游戏永远玩下去,要玩一辈子,甚至要把吉姆留给我们的孩子去救,因为他相信吉姆习惯了会越来越热衷于这个游戏。他说,如果那样,这个游戏绝对能拖上八十年,能打破曾经的记录。他说,所有干过这事的人最后都会出名。

早上,我们到柴火堆那儿去,把铜蜡烛台砸断,弄成恰当的长度,汤姆把这些碎片和那个白铁勺塞进口袋里。我们就去了黑人住的房子,趁纳特不留神,汤姆把铜蜡烛台的一个碎片藏在搁在吉姆盘子里的一块玉米面包里,之后我们跟纳特一起去,想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很出色,吉姆一咬,差点把牙齿全都给磕断,没有什么会比那东西更厉害。汤姆自己也是这么计划的。吉姆就假装说是沙子什么的,玉米面里经常可以见到那种东西的。打那以后,他无论吃什么都要先用叉子在几个地方扎几下,这才敢用牙咬。我们正在那儿站着呢,猛地从吉姆的床底下爬出两条大狗,接着又有很多条都爬了出来,一共钻出十一条,挤得我们都没有站脚地方了了。真糟糕,我们没有关上棚屋的门子,那个黑人纳特大吼一声“妖精!”就瘫倒在狗堆里,不省人事了,嘴里还哼哼个不停,好像要死了似的。汤姆急忙拉开门,把吉姆的一块肉扔到外面,狗全都冲出去抢肉,一瞬间,他自己也冲出门外,然后又回来,关好门,我知道他把另一扇门也关上了。他走到那个黑人旁边,拍他,哄他,问他是不是又想东想西,有没有看见什么东西。那黑人站起来,眨巴眨巴眼睛,环视一下四周,说:

“锡德少爷,你会说我是个笨蛋,可我千真万确看见成千上万条狗,还有鬼,还有其他东西,我如果说瞎话就让我立刻死掉。我看得绝对没错。锡德少爷,我摸到它们啦——我摸着它们了呀,少爷,它们把我夹在中间。他妈的,如果我能捉住一个就好办了,只要捉住一个就能让大家相信了,我就是想捉一个。可我也祈求它们别再来纠缠我,真心话。”

汤姆说:

“嗨,把我的建议告诉你吧。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在这个逃跑出来的黑奴吃早饭的时候来吗?那是由于他们都饿了,就是这个原因。你做上块妖精吃的大馅饼,这是唯一的办法。”

“可是上帝呀,锡德少爷,我哪里会做妖精吃的馅饼啊?我可不会做的。我还从未听说过这种事呢。”

“那好吧,我自己来做。”

“你来做,宝贝儿?——你亲自做?那我可要给你磕头了,真的。”

“好吧,为了你,我就做一回,你对我们挺好的,还带我们来看这个逃跑的黑奴。可你需要特别小心。我们到这儿来的时候,你得把身子转过去,无论我们在那锅里放了什么,你都得假装没看见。吉姆把锅里的东西拿出来的时候,你不可以看——因为也许会出点什么事的,我也不晓得是什么事。最关键的是,那块给妖精吃的东西你可绝对不能动手摸。”

“动手摸!锡德少爷,我怎么可能敢呐。就是给我个宝藏,我也不敢动它一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