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 第三十二章

1802年。——这年9月,一位北方的朋友邀我去他家的荒野散散步。在前往他住处的途中,我无意中来到了距离吉姆顿不足十五里路的地方。在一家路边客店,马夫正提着一桶水来饮我的马,这时一辆装满刚刚收割的青绿燕麦的马车,从旁边驶过,他说——

“你们从吉姆顿来吧,嘿!他们总是等别人收割完了三个礼拜后,才开始动手。”

“吉姆顿?”我重复了一句,我对自己在那地方的居所已经记忆模糊,如同梦幻一般。“哦!我知道!离这里有多远?”

“翻过山大概还有十四里路吧,路可不好走啊。”他答道。

我忽然产生了去拜访画眉庄园的念头。这时还不到正午,我想我何必不到自己的房子里去过夜呢,反正也跟住客店差不多,而且,我还可以很轻松地腾出一天时间来,跟房东把事情给了结掉,省得以后再私闯民宅。

歇了一会儿,我叫仆人去打听打听往村子里去怎么走。那段路我们走了三个小时左右,牲口都累得筋疲力尽。

我留下仆人,自己一个人沿山谷进发。灰色的教堂看上去更灰了,孤独的公墓也显得更为孤独。我辨认出一只野山羊正在啮食坟头上的草皮。天气清新而暖和——对于旅行来说,实在是太暖了一些。但是这种热并没有妨碍我欣赏山上山下的景色,要是我在更接近11月的时候看见这一切,我肯定会抵御不住诱惑,来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泡上个把月。那些被群山锁闭的峡谷,那些长满石楠丛的险峻陡峭的山丘,冬天没有什么比它们更为荒凉,而夏天又没有什么比它们更为奇妙。

我赶在日落前来到了庄园,就敲门想进去。但是我根据从厨房烟囱冒出来的一缕袅袅青烟判定,这家人全龟缩到后面的屋子去了,因此听不见我的敲门声。

我策马来到院子里。门廊下面,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正坐在那里做编织活,还有一位老妇人靠在门边,悠悠地抽着烟斗。

“丁太太在里面吗?”我问那妇人。

“太太?不在!”她回答说,“她不住在这里,她在山庄那边。”

“那么说,你还管家啦?”我又问。

“对,我管这个家。”她答道。

“好吧,我是洛克伍德先生,也就是老爷——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房间给我住?我想在这里过一夜。”

“老爷!”她惊叫起来,“什么,谁知道你会来呀?你应该打声招呼才是!这地方没有一处是干净的,什么也没有啊!”

她扔下烟斗就奔了进去,那小姑娘跟在后面。我也进了屋,而且很快就发现她说的是真话,我这种不受欢迎的出现把她搅昏了头。

我叫她冷静些——我要到外边走一走。她同时得收拾出起居室的一角让我吃晚饭,并整理出一间卧室供我睡觉——用不着扫地掸灰,只要燃起旺火,铺上干净的床单就可以了。

她似乎很乐意尽力而为,只是错把炉帚当做火钳捅进了炉栅里,又用错了好几样其他的工具。不过我退了出去,相信她有能力布置好一个休歇的地方等我回来。

呼啸山庄是我这次出游的目标。我才走出院子,一个念头又驱使我转了回来。

“山庄的人都好吗?”我问那妇人。

“据我所知还好!”她答道,端着一盆热炭渣连忙走开。

我本来想问她丁太太为什么抛下了庄园,可是在如此紧要的关头耽搁她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又转身出去了,悠闲自在地散着步,背后是夕阳的余晖,前头是初升的月亮温柔的光华。一个慢慢消逝,而另一个愈见明亮,这时我走出了花园,踏上了通往希思克利夫先生居所的石子小路。

在我望见那间居所之前,白天的光辉只剩下了西天一抹琥珀色的云彩,但是凭着明亮的月华,我依然可以看清楚路上的每一粒鹅卵石和每一片草叶。

我没有翻越大门,甚至连敲都没敲——门一推就开了。

这可是一项改革啊!我暗想。借助鼻孔的帮助,我还注意到了另一件事:从熟悉的果树林中飘来一阵紫罗兰和攀墙花的芬芳。

门和窗户都是敞开的,但是如同产煤区所常见的那样,红红的炉火映亮了壁炉。一眼看上去很舒服,过度的热量也就变得可以忍受了。呼啸山庄是如此庞大,屋里的人有足够的空间躲避这种火热的影响,每个人都在距窗户不远的地方占据了一个位置。进门之前,我就可以看见他们,而且还可以听见他们说话,我就那样看着,听着,心中产生了一种既好奇又嫉妒的感觉,而且这感觉还随着我的逗留而变得愈发强烈。

“相——反!”一个如银铃一般悦耳的声音说,“第三遍了,你这傻瓜!我可不想再教你了啊——记住,不然我要揪你的头发了!”

“相反,得了吧,”另一个声音答道,低沉而温柔,“现在亲亲我,因为我学得这么好。”

“不行,先正确地念一遍,一个错误也不许有。”

那个说话的男子开始念起来——这是一个年轻人,穿戴很体面,坐在一张桌子旁,面前摊开一本书。他那俊美的脸庞焕发出快乐的光彩,眼睛老是不安分地从书本溜到搭在他肩头的一只白白的小手上,但是小手的主人一发现他心不住焉,就在他脸上轻巧地拍一下。

小手的主人站在后面,在她俯身指点他学习时,她那熠熠闪亮的鬈发不时垂落下来,跟他那棕色的头发缠在一起。而她那张脸——幸好他看不见她的脸,不然他就不会这么安心了——可是我看得见,我怏怏地咬着嘴唇,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机会,只好站在一旁,朝那个可爱的美人儿干瞪眼。

他又照念了一遍,并非没犯错误,可是学生还是央求得到奖赏,并至少得到了五个吻,而他也慷慨地给予了回报。后来,他们朝门口走来,我从谈话中判断,他们是想出去到野地里散散步。我心想,要是让哈里顿·恩肖看见我这不幸的人儿出现在他面前,他哪怕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诅咒我进十八层地狱的。我觉得自己又猥琐又恶毒,就想溜到厨房里避一下。

那边也是门洞大开,畅通无阻。我的老朋友奈莉·丁坐在门口,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唱歌,歌声经常被从里面传出来的讥讽嘲笑的话语所打断,那些话语跟这歌声又是一点也不般配。

“我宁愿一天到晚挨骂,也不愿听你扯嗓门!”厨房里面的人说,算是回答奈莉的一句我没听清的什么话。“真是造孽啊,我连《圣经》都看不下去,而你却把那些荣耀归功于撒旦和这世上的所有罪恶!哦!你是个真正的废物,她是另一个,那可怜的孩子非被你们两个弄糊涂不可。可怜的孩子!”他叹了一口气,又补充说,“他鬼迷心窍了,我可以肯定!哦,主啊,审判她们吧,因为尘世的统治者既不讲公道,又没有王法!”

“不!否则我们不被活活烧死才怪呢,”歌唱家回敬道,“还是别吵了吧,老头,像个基督徒那样读你的《圣经》去,不要管我。这首是《安妮仙子的婚礼》——欢快的曲调——拿来跳舞用的。”

丁太太刚想又哼起来,这时我走了进去。她立刻就认出了我,跳起来喊——

“天哪,老天保佑你,洛克伍德先生!你怎么会想到回这里来呀?画眉山庄的东西全都收起来了,你应该给我们打个招呼才是啊!”

“我已经在那边安排妥当,就住一会儿。”我说,“我明天又要走了。你是怎么搬到这里来的呢,丁太太?告诉我。”

“吉拉走了,希思克利夫先生希望我来,就是在你去伦敦之后不久,后来就一直待到你现在又回来。哎,请进来啊!今天晚上你是从吉姆顿走来的吗?”

“从庄园来,”我答道,“他们在那边为我收拾房间,我顺便就来跟你家老爷把事情了结一下,因为我以后不再会有这种忙里偷闲的机会了。”

“什么事情,先生?”奈莉说,引我走进厅里。“他刚刚出去,一下子怕还回不来呢。”

“房租的事。”我答道。

“哦!那你跟希思克利夫太太结得啦,”她说,“或者找我也行。她还没学会料理这些事,由我来替她办吧,没有别的人了。”我满脸惊奇。

“哦!看来你还没有听到希思克利夫的死讯?”她又说。

“希思克利夫死了?”我叫起来,吃了一惊,“死多久了?”

“三个月了!——不过,还是坐下来吧,我来为你取帽子,慢慢把事情讲给你听。等一下,你还没吃东西吧,是不是?”

“我什么都不要,已经吩咐他们在家里做了,你也坐下来吧。我做梦也没想到他会死啊!跟我说说事情的经过吧。你说他们一会儿还回不来,是说那两个年轻人吧?”

“对——为了他们散步到深夜,我每天晚上都骂他们。可是他们根本就不理我。至少也要喝一杯我们家的陈年麦酒吧——这酒对你有好处呢——你好像累了。”

我还来不及拒绝,她就忙着去取酒。这时候我听见约瑟夫说:“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找相好的,丑不丑啊?还去老爷的酒窖里拿酒!人家坐着看都觉得害臊呢。”

她没有停下来应嘴,一下子又进来了,端着满满一银杯的酒,我没有分寸地称赞了那酒的滋味。喝过酒之后,她就跟我讲起了希思克利夫生平的最后篇章。照她的说法,他的结局还真是“奇怪”呢。

你离开我们之后不到半个月,我就被召到了呼啸山庄。(她说。)为了凯瑟琳的缘故,我很高兴应召而来。

第一次见到她时,我真是又难过又震惊!自从我们分别之后,她变化得多么厉害啊,希思克利夫先生没有解释他如何突发奇想把我召到这里来,他只是对我说他需要我,他一见到凯瑟琳就烦,因此我必须把那间小客厅辟为我的起居室,让她跟我在一块。哪怕一天只见到她一两次,他都觉得很难忍受。

他对这种安排似乎很高兴,我又慢慢地偷来好多书和好些她去庄园时喜欢玩的东西,自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了。

可惜好景不长,凯瑟琳起先还比较满足,可是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渐渐变得烦躁起来。一个原因是她被禁止走出花园。春天来了,她却被囚禁在这一小块地方里,自然感到心烦意乱——另一个原因是,为了料理家务活,我常常不得不离开她,因此她老是抱怨好孤单。她情愿到厨房里跟约瑟夫大吵一架,也不愿孤孤单单地守着她那分寂寞。

我倒是不在乎他们吵不吵,可是老爷想孤身独处的时候,哈里顿也不得不跑到厨房来。虽然开始时,她要么是他来就走开,要么就一声不响地陪伴我做事,从来不说话,也不理他——而他也是尽可能地沉默寡言——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她的举止改变了,变得让他不得安宁。跟他说话,评论他的愚蠢和懒惰,说她真不懂他怎么能够忍受这种生活——怎么能够整晚就坐在那里,望着炉火打瞌睡呢。

“他活像条狗,像不像,艾伦?”有一次她说,“或者像匹拉车的马?他就知道干他的活,吃他的饭,睡他的觉,永远如此!他的内心一定是又空虚又沉闷!你做过梦吗,哈里顿?要是做过的话,梦见什么了呢?不过你不能跟我说话!”

说完她望着他。可是他既不开口,也不看她。

“他大概现在正在做梦吧,”她又说,“瞧,他像朱诺[1]拱拱肩那样耸了耸肩膀。问问他,艾伦。”

“要是你不守规矩,哈里顿先生就要叫老爷请你上楼去!”我对他说。他岂止是耸了耸肩膀,还攥紧了拳头,好像想把它派上用场。

“我知道我在厨房时,哈里顿为什么总不说话,”她另一次叫道,“她怕我笑话他,艾伦,你觉得呢?有一次他开始自学认字,因为我笑话了他,他就烧了书,再也不认了——他不是个傻瓜又是什么呢?”

“那你淘不淘气呢?”我说,“回答我。”

“也许我淘气吧,”她又说,“可是我没想到他那么傻。哈里顿,要是我现在就给你一本书,你要不要?我来试试!”

她把一本自己一直在看的书放到他手里,他扔到一旁,咕哝说,要是她再来纠缠,他就拧断她的脖子。

“好吧,那我就放在这里,”她说,“放在抽屉里,我去睡觉啦。”

然后她又小声要我监视,看他碰不碰那本书,说完才走。可是他根本就没挨近它,早上我如实告诉了她,她大失所望。我看得出来,她对他那种郁郁寡欢和懒懒散散感到很难过——良心也责备她不该把他吓得无所作为——这一点她确实也做得很有成效。

不过她开始运用机智来弥补这种伤害了。在我熨衣服或者做其他一些无法在小客厅里做的事情时,她就带一些有趣的书来大声念给我听。哈里顿在场时,她常常念到精彩处就停下来,把书摊在那里走开。她老是这样做,可是他像头骡一样犟,不但不上她的钩,而且碰上下雨天,他就跟约瑟夫一道抽烟,两人像机器人一样,各自占据壁炉的一端,年纪大的反正耳聋,也听不见他所谓的她那些胡说八道,年纪小的则尽量装出不屑一顾的样子。逢上天气晴朗的夜晚,后者就出门打猎,凯瑟琳唉声叹气,老来逗我跟她说话,可是我刚一开口,她又跑到院子或是花园里去了。最后的一招就是哭诉,说是活着真没意思。她这条命毫无用处。

希思克利夫先生变得越来越喜欢离群索居,几乎已经把恩肖赶出了他的房门。由于三月初的一件意外事故,他有好几天成了厨房里的一件摆设。在山上的时候,他的枪走火误伤了自己,一块弹片击中胳膊,流了好多血才回到家里。结果他不得不待在火炉边静养,一直养到恢复健康。

有他在,凯瑟琳倒是觉得很满意。不管怎么说,她因此比任何时候都更讨厌她楼上的房间了。她强迫我在楼下找事情做,这样好陪伴我。

到了复活节[2]的那个礼拜一,约瑟夫赶着一群牲口去吉姆顿赶墟,下午我正在厨房里忙着清理餐巾,恩肖在壁炉的一角坐下来,像往常一样阴沉着脸,我家小女主人则往窗户玻璃上画画,以此消磨时光,不时哼几句歌,小声惊叫几下,或者朝她那老是抽烟、望着炉栅发愣的表哥,投去充满恼怒和怨恨的几眼,换着花样供自己逗乐。

我说她挡住了我的亮光;我做不成事了,她就挪到了壁炉那边。我也没去注意她的所作所为,可是没过多久,就听她说——

“我发觉,哈里顿,要是你对我不那么固执,不那么粗鲁,我现在就要——我很高兴要——我情愿要你做我的表哥。”

哈里顿没有答理。

“哈里顿,哈里顿,哈里顿!你听见了吗?”她继续问。

“去你的!”他低吼一声,一副毫不妥协的样子。

“我来拿开烟斗吧。”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把它从他嘴里取出来。

他还未来得及夺回来,它就断成两截,被丢进了火里。他恶声骂她,又抓起另一支。

“等等,”她喊道,“你得先听我说说话嘛,那些烟都冲到我脸上来,我怎么能说话呢。”

“见你的鬼去!”他气势汹汹地大叫,“让我抽!”

“不行,”她固执己见,“我不让——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你跟我说话,而你又死也不肯听我说。我说你蠢,并没有什么其他意思——并不是说我看不起你。过来吧,理理我吧,哈里顿——你是我表哥,你应该认我才是。”

“我跟你和你那副臭架子没什么可说的,还有你那套捉弄人的鬼把戏!”他答道:“我宁可身心都下地狱,也不想再瞟你一眼!滚出去,现在就滚!”

凯瑟琳皱起了眉头,又退回到窗前的座位上,咬着嘴唇,哼起了怪怪的调子,想掩饰快到嘴边的哭声。

“你应该跟你表妹做朋友嘛,哈里顿先生,”我插话说,“她都为她的刻薄后悔了!这对你可大有好处呢——有她做伴,你会变一个人的。”

“做伴?”他叫道,“可她恨我,认为我连给她擦鞋都不配!不!哪怕让我做皇帝,我也不愿意为了讨好她而再被她取笑。”

“不是我恨你,而是你恨我!”凯茜抽抽搭搭地说,也不想再掩盖她的伤心,“你就像希思克利夫先生一样恨我,比他还恨。”

“你这个该死的撒谎的人!”恩肖开口说,“那为什么我有一百次都是因为向着你才叫他生气的呢?可是你却笑话我,瞧不起我,还——继续折磨我吧,我马上就到那边去,说你把我撵出了厨房!”

“我并不知道你向着我啊,”她回答说,擦干了泪眼,“人人都让我伤心,让我难过。但是,现在,我谢谢你,求你原谅我,此外我还能怎么样呢?”

她又回到壁炉边,坦率地伸出她的手。

他沉下脸,双眉紧皱,满面阴云,很决然地攥紧拳头,两眼盯着地面。

凯瑟琳本能地猜到,他那种固执的行为是出于倔犟,而不是出于厌恶,因为犹豫,一会儿之后,她俯下身,往他的脸送上了一个温柔的吻。

这个小淘气以为我没看见她,又缩了回去,坐到窗前原先的位置上,装出一副正经的样子。

我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她脸红了,小声对我说——

“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艾伦?他不愿握手,又不愿看——可我一定要让他明白我喜欢他,我想跟他做朋友。”

那一吻是不是打动了哈里顿,我不知道。有那么好几分钟,他小心翼翼地不让别人看见他的脸。等到他抬起头时,他非常迷惑,眼睛不知该朝哪边瞧。

凯瑟琳忙着用白纸将一本漂亮的书整整齐齐地包起来,又用缎带扎好,写上送给“哈里顿·恩肖先生”,要我做她的特使,把这礼物送到指定的接收人手里。

“告诉他,要是他接受的话,我就来好好教他认字,”她说,“要是他不接受,我就上楼去,以后再也不理他。”

我在我的雇主的热切注视下,把书送了过去,并且转达了那层意思。哈里顿不愿松开手,于是我就把书放在他的膝盖上。他也没有把它丢开,我又回来干我的活。凯瑟琳将手臂搭在桌子上,支着脑袋,等到听见撕扯封皮的轻微声音,她就悄悄走过去,一声不响地坐在她表哥的身边。他浑身颤抖,脸孔涨红——所有的粗鲁,所有的顽固都弃他而去——起初,面对她那询问的目光,还有她那低声的恳求,他连说一个字的勇气都没有。

“说你原谅我,哈里顿,说吧!你就说这两个字,我就会无比幸福。”

他咕哝了一句什么话,听不清楚。

“那你做我的朋友吗?”凯瑟琳疑惑地问。

“不!你这一辈子每天都会为我感到羞耻,”他回答说,“你越是了解我,就越感到羞耻,这我无法忍受。”

“那你不做我的朋友啦?”她说,笑得像蜜一样甜,又挨近了些。

下面的话我听不清楚了,但是等到再抬起头时,我看见那两张俯在那部已被接受的书本上的脸,是如此容光焕发,因此我毫不怀疑,和约已由双方签订,敌人今后将结为盟友。

他们研读的那本书里全是些宝贵的图画,除了图画,两人的位置也很有魅力,以致一直到约瑟夫回到家,他们都没挪动一下。这个可怜的人看见凯瑟琳和哈里顿·恩肖同坐一张凳子,她还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完全被这幕情景吓坏了。他实在不能明白,他最喜欢的人怎么能够容忍她的亲近呢。这事给他的刺激太大了,那天晚上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直等到他很严肃地把他那部大《圣经》摊开在桌子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天交易所得的脏兮兮的钞票,放在经书上,这才深深地叹了几口气,流露出他的感情。最后,他把哈里顿召了过去。

“把这些拿给老爷,孩子,”他说,“就待在那里。我回我的屋子去。这间房对我们不大合适,我们一定得走开,另找一间屋子!”

“过来,凯瑟琳,”我说,“我们也一定得‘走开’——我已经熨完衣服了,你准备走了吧?”

“还没到八点呢!”她答道,很不情愿地站起来,“哈里顿,这本书我就放在炉架上了,明天我再拿更多的来吧。”

“不管你留下什么书,我都要收进屋里去,”约瑟夫说,“要是你还能再找出来,那就是奇迹了。你还是看着办吧!”

凯茜威胁说,他敢碰她的书,他那些藏书就要遭殃。从哈里顿身边走过时,她面带笑容,一边哼着歌儿,一边上了楼,那分心情,我敢说,比她来到这个家以后的任何时候都要轻松,也许她最早来探望林顿的那几次除外。

这种亲密的感情就这样开始了,而且发展得很快。不过也遇到过短暂的挫折,恩肖不是凭一个愿望就可以变得有教养起来的,我家小姐也不是哲学家,不是忍耐的楷模。但是两人的心都朝向同一个目标——一个爱着,而且希望尊重对方;另一个爱着,而且希望得到尊重——双方都尽心尽力,以图最终达成愿望。

你看,洛克伍德先生,要赢得希思克利夫太太的芳心并不难吧。不过现在嘛,我很高兴你并没有去试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他们两个的结合。等到他们成婚的那一天,我将再不嫉妒任何人——在英格兰,没有哪个女人能比我更幸福了!

[1]朱诺为山庄的那条母狗,见第二章。

[2]每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