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世界 第七卷 尚马秋案件

一 辛朴利思嬷嬷

下面叙述的事件,在海滨蒙特伊并未全部曝光,但是透露出来的一点情况,就在这城中留下极深的印象,若不详细记述,就会给本书造成重大遗漏。

读者看到这些详细情况,有两三处会觉得不大真实,为了尊重事实,我们都照录下来。

那天,马德兰先生接见了沙威之后,下午还照常去探视芳汀。

他走进芳汀的病房之前,让人叫辛朴利思嬷嬷过来一下。照看医务所的两位嬷嬷,佩尔陪递和辛朴利思,同慈善机构的所有嬷嬷一样,都是遣使会的修女。

佩尔陪递嬷嬷原是极普通的村姑,形貌粗俗,皈依上帝如同找份活儿干;她当修女,就像别人当厨娘一样。这种类型的人并不少见。各个修会都乐于接收这种粗笨的乡村土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就使之成为嘉布遣会或圣于絮尔会的修士。这类粗人出家,正好用来干粗活。一个牧童摇身一变而成为加尔默罗会修士,过渡毫无障碍。不用花多大气力,就能从这一个变成那一个;乡村和寺院都同样愚昧,这就是现成的共同基础,因此乡民和寺僧都半斤八两。罩衫裁肥一点儿,就是修士袍了。佩尔陪递嬷嬷是个健壮的修女,来自蓬图瓦兹附近的马里纳村,一口乡土音,说话很单调,好嘟囔,往往看病人是真信教还是假伪善,来决定往汤药里放糖的分量,对患者态度粗暴,跟要死的人赌气,几乎是把上帝摔到临终的人脸上,气冲冲地做临终祷告。她又鲁莽又诚实,那张脸总是红红的。

辛朴利思嬷嬷的脸却像白蜡一样白净。她在佩尔陪递身边,就像细白蜡烛挨着大红蜡烛。万桑·德·保罗妙笔生花,十分放肆又十分拘束,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慈善事业的嬷嬷形象:“病院就是她们的修道院,租的一间房子就是静修室,本教区的教堂就是她们的圣殿,街道或医院的厅室就是修院的回廊,驯顺就是修院的围墙,敬畏上帝就是铁栅栏,谦卑就是面纱。”辛朴利思嬷嬷就是这种理想的活生生形象。谁也说不准她的年纪:她从未有过青春,似乎永远也不会老。这个人,我们不敢说是个女人,这个人沉静、严肃、冷淡,但又是个好伴侣,从未说过谎话。她柔和到极点,未免显得脆弱,但是比花岗岩还要坚硬。她用曼妙纯净的纤指接触患者。她的话语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缄默,只讲必要的话,而那声调是能建起一个忏悔座,也足能迷住一座沙龙。这种纤弱的资质同身上的粗呢衣裙相得益彰,有了这种粗糙的接触,就能时时想起上天和上帝。要强调指出一个细节。从不说谎,无论为了任何利益,甚至也不会随意讲一句违背事实,违背神圣事实的话,这就是辛朴利思嬷嬷的特性,是她品德的特质。正因为这种不可动摇的诚信,她在教会中相当有名气。西伽尔神甫在给聋哑人马西厄的信中,就提到辛朴利思嬷嬷。我们再怎么坦率、诚实而纯洁,而在这种坦诚之心上,无不有无害的小小谎言的裂纹。而她则丝毫没有。小小的谎言,无关紧要的谎言,总还是有的吧?说谎,就是绝对的恶。说一点谎,是不可能的;说一句谎就等于全部说谎;说谎,这是魔鬼的本来面目;撒旦有两个名字,既叫撒旦又叫撒谎。辛朴利思嬷嬷就是这样想的。她怎样想就怎样做。因此,她的肌肤有我们所说的白色,那晶莹的白光甚至笼罩她的嘴唇和眼睛。她的微笑是白的,目光是白的;在那颗良心的玻璃上,没有一粒灰尘,没有一丝蜘蛛网。她皈依圣万桑·德·保罗时,特意选择了辛朴利思这名字。众所周知,西西里的辛朴利思是位圣女,生于锡拉古斯,她若是谎称生于塞格斯特,就能保住一条命,却宁肯让人拔掉双乳,也不愿说谎。这位主保圣女正合乎她的灵魂。

辛朴利思嬷嬷出家之前有两个缺点,后来逐渐克服了:从前她爱吃甜食,喜欢多收到信件。她只看一本书,是大字体的拉丁文祈祷经。她不懂拉丁文,但是能看懂这本书。

这位虔诚的修女在芳汀身上,也许感到了潜在的美德,因而喜爱上她了,尽心尽力,几乎一心看护她了。

马德兰先生一到,就把辛朴利思嬷嬷拉到一旁,嘱托她好好照看芳汀;后来她才想起,马德兰先生这次说话的声调很奇特。

他离开嬷嬷,走到芳汀的身边。

芳汀天天等待马德兰先生来探视,如同等待一束温暖快乐的阳光。她常对两位嬷嬷说:“市长先生在跟前的时候,我才有精神。”

这天,她正发高烧。她一瞧见马德兰先生,就问他:“珂赛特呢?”

他含笑答道:“快来了。”

马德兰先生对待芳汀还跟平时一样,不过这次待了一小时,而不是半小时,使芳汀大大高兴了一番。他对所有人千嘱咐万叮咛,不要让病人缺着什么。大家注意到有一阵子,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但是后来听说大夫曾对着他耳朵讲了一句:“她大大衰弱了!”他那种神色也就不言自明了。

探视之后,他回到市政厅。办公室的伙计瞧见他在自己办公室里,仔细察看挂在墙上的法国公路图,还瞧见他用铅笔往一张纸上写了几个数字。

二 斯科弗莱尔师傅的洞察力

马德兰先生从市政厅出来,又去城另一头一个佛兰德人的家中。那人叫斯科弗拉爱,变为法文就是斯科弗莱尔,他出租马匹,“马车也随意租用”。

要去斯科弗莱尔家,最近的路是走一条僻静的街道,本堂神甫和马德兰先生都住在那条街上。据说,本堂神甫高尚可敬,善于为人排忧解难。马德兰先生快要走到那位神甫的住宅时,街上只有一个行人。那行人看到这样的情景:市长先生已经走过了神甫的住宅,忽然停下脚步,站了一会儿,又原路返回,一直走到神甫的门前;那是独扇小门,吊了个铁门锤,他急忙抓起门锤,但是又停下不动,仿佛在考虑,过了几秒钟,他没有重重地敲门,而是轻轻地放下门锤,又继续赶路,脚步比原来匆急得多。

马德兰先生到了斯科弗莱尔师傅家,看见他正在修补鞍具。

“斯科弗莱尔师傅,”他问道,“您有一匹好马吗?”

“市长先生,”佛兰德人答道,“我的全是好马。您说的好马是指什么呢?”

“就是指一天能跑二十法里的马。”

“见鬼!”佛兰德人说,“二十法里!”

“对。”

“拉着轻便马车吗?”

“对。”

“跑到了休息多长时间?”

“必要的话,第二天还要赶路。”

“原路返回?”

“对。”

“见鬼!见鬼!是二十法里吗?”

马德兰先生从兜里掏出写了数字的那张纸,递给佛兰德人看,只见上面写着:5,6,。

“您瞧,”他说道,“总共十九点五,也就等于二十法里了。”

“市长先生,”佛兰德人又说,“这事儿我包了。就用我那匹小白马,您肯定看见过它拉车。那是下布洛内的小种牲口,性情火暴。起初想把它训练成坐骑。唉!它狂奔乱跳。谁骑上都给摔到地下。大家以为它难以驯服,不知如何使用。于是,我买下来,套上车子。先生,这才是它愿意干的活儿呢,简直像姑娘一样温顺,跑起来如同一阵风。嘿!真的,不应当骑在它背上,它不愿意当坐骑。各有各的志向嘛。拉车,可以;骑人,不成。应当相信它心里是这样说的。”

“它可以跑这段路程?”

“您那二十法里,一路小跑,用不了八个钟头就到了。不过有几个条件。”

“说吧。”

“第一,跑一半路程,您让它歇一个钟头,喂点儿草料,喂草料时要有人看着,以防客栈伙计偷它的燕麦;我在客栈里注意过,燕麦饲料,往往马吃一少半,多半让马厩伙计私吞了。”

“会有人照看。”

“第二……马车是给市长先生乘坐的吗?”

“对。”

“市长先生会驾车吗?”

“会。”

“那好,市长先生要一个人走,也不要带行李,以免车子太重,累着马。”

“可以。”

“不过,市长先生,您不带着人,就得亲自费神监视燕麦了。”

“说到做到。”

“每天收费三十法郎,歇息的日子也照算。少一个铜子也不行,牲口的饲料由市长先生负担。”

马德兰先生从钱袋里掏出三枚金币放到桌子上。

“先付两天的。”

“第四,路程这么远,带篷马车太沉,马吃不消,市长先生必须接受我那辆两轮马车。”

“我接受。”

“那辆轻便是轻便,可是敞篷啊……”

“我不在乎。”

“市长先生想过吗,现在是冬天?……”

马德兰先生没有应声,佛兰德人又说:

“想过天气很冷吗?”

马德兰先生仍然沉默不语。斯科弗莱尔师傅接着说:

“想过可能下雨吗?”

马德兰先生抬起头说道:

“这辆轻便马车套好马,明天凌晨四点半钟,准时在我门口等候。”

“一言为定,市长先生。”斯科弗莱尔答道,他用大拇指的指甲抠去木桌上一个污痕,拿出佛兰德人掩饰精明的那种若不经意的神气,又说道:

“对了,现在我才想到!市长先生还没有告诉我去什么地方。市长先生要去哪儿呢?”

一开始交谈,他就没想别的事儿,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敢提出这个问题。

“您那匹马前腿有劲吗?”马德兰先生问道。

“有劲,市长先生。下坡路您稍微勒住一点儿。从这儿到您去的地方,有许多下坡路吗?”

“不要忘记,明天凌晨四点半钟,准时在我门口等候。”马德兰先生说罢便走了。

佛兰德人,正如过了一会儿他自己说的,“傻愣”在那儿了。

市长先生走了有两三分钟。房门重又打开,进来的还是市长先生。

他始终是那副心事重重而又无动于衷的样子。

“斯科弗莱尔先生,”他说道,“您要租给我的那匹马和那辆车,连车带马,估计值多少钱?”

“马带车子,市长先生?”佛兰德人说着哈哈大笑。

“行啊,多少钱?”

“市长先生是想买下我的车和马吗?”

“不是,要防万一出事,我想把担保金交给您。等我回来,您再如数还给我,车和马您估价多少?”

“五百法郎,市长先生。”

“给您。”

马德兰先生把钞票放在桌子上,这回出去就再不回来了。

斯科弗莱尔后悔死了,真应该说一千法郎,其实,车和马加在一起,只值一百银币。

佛兰德人叫来老婆,向她叙述了这件事。市长先生要去什么鬼地方呢?夫妇二人合计起来。“他要去巴黎。”妻子说道。“我不信。”丈夫却说。马德兰先生把写了几个数字的那张纸遗忘在壁炉上。佛兰德人拿起纸来琢磨:“5,6,8.5,估计标明是驿站之间的里程。”他回身对老婆说,“我明白了。”“怎么样?”“从这儿到埃斯丹有五法里,从埃斯丹到圣波尔有六法里,从圣波尔到阿拉斯则是八法里半。他是去阿拉斯。”

这工夫,马德兰先生回到家里。

他从斯科弗莱尔师傅家返回,走了最远的路线,就好像本堂神甫住宅的门对他是一种诱惑,要避开似的。他上楼到自己的卧室,关上房门,这是完全正常的,他喜欢早睡觉。马德兰先生惟一的女仆就是工厂的看门人,她看到八点半他就熄了蜡烛,就把这情况告诉刚回来的出纳员,还说了一句:

“市长先生病了吗?我觉得他的样子不正常。”

出纳员的卧室恰巧在马德兰房间的下面。他对女门房的话毫不在意,上床就睡着了。睡到半夜猛然惊醒,在睡梦中听见了头上有响动。他侧耳倾听,原来是来回踱步的声音,好像楼上的房间里有人在走动。再仔细一听,就辨认出是马德兰先生的脚步,他不禁觉得奇怪:平常在起床之前,马德兰先生的卧室一点动静也没有。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类似开橱门又关上的声响。接着,有人搬动一件家具。寂静了一会儿,重又响起脚步声。出纳员忽地坐起来,他完全醒了,睁眼四处瞧瞧,透过玻璃窗,看见对面墙上映出一扇亮灯窗户的红光。从光照的方向来看,只能是从马德兰先生卧室的窗户射出来的。墙上的反光不断颤动,仿佛是火光而不像灯光。没有窗格的影子,表明窗子完全敞着。天气这么冷,却打开窗户,实在令人吃惊。出纳员又睡着了。一两个钟头之后,他又醒来,头上始终有来回走动的、同样缓慢而均匀的脚步声。

墙上也始终有反光,不过黯淡平稳了,好像是一盏灯或一枝蜡烛映射的。窗户还始终敞着。

要知道马德兰先生卧室里发生的事情,且看下回分解。

三 脑海中的风暴

自不待言,读者想必猜出,马德兰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冉阿让。

我们已经探视过那颗良心的深处,此刻又可以探视一番了。我们不能不又激动又惶恐,因为观望到的情景,比任何事情都更怵目惊心。在精神的眼睛看来,人心比任何地方都更炫目,也更黑暗;精神的眼睛所注视的任何东西,也没有人心这样可怕,这样复杂,这样神秘,这样无边无际。有一种比海洋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

以人心为题作诗,哪管只描述一个人,哪管只描述一个最微贱的人,那也会将所有史诗汇入一部更高最终的史诗。人心是妄念、贪婪和图谋的混杂,是梦想的熔炉,是可耻意念的渊薮,也是诡诈的魔窟、欲望的战场。在某种时刻,透过一个思索的人苍白的脸,观察后面,观察内心,观察隐晦。外表沉默的下面,却有荷马史诗中的那种巨人的搏斗,有弥尔顿诗中的那种神龙蛇怪的混杂、成群成群的鬼魂,有但丁诗中的那种螺旋形的幻视。每人负载的这种无限,虽然幽深莫测,但总是用来衡量自己头脑的意愿和生活的行为,而且总是大失所望。

有一天,但丁碰见一道阴森可怕的门,不免犹豫不决。现在,我们也面对一道门,站在门口犹豫。还是让我们进去吧。

小杰尔卫事件之后冉阿让的情况,读者已经了解,稍需补充一点就够了。我们看到,从那时起,冉阿让变了一个人。那位主教期望他做什么样的人,他完全照办了。这不仅仅是改变,而是脱胎换骨。

他做到销声匿迹了,卖掉主教的银器,只保存两支烛台作留念,从一座城市溜到另一座城市,穿越法国,来到海滨蒙特伊,发明了前面讲过的新方法,完成了前面叙述的事业,自己也成功地变成了不可捉摸又难以接近的人;他在海滨蒙特伊定居,欣慰的是既追悔前半生,又用后半生来弥补缺憾,生活安定,有了保障和希望,心中只有两个念头:隐姓埋名而修成圣徒,逃避世人而皈依上帝。

在他的头脑里,这两个念头紧密相连,已经形成一种意愿了。两个念头都同样强烈,同样具有吸引力,控制他的一举一动。平时,两者并行不悖,指导他的行为,把他拉向隐居的生活,让他成为平易和善的人,两者都提醒他做同样事情。然而,也有发生冲突的时候。大家还记得,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海滨蒙特伊所有人都称为马德兰先生的这个人,就毫不犹豫取舍,肯为后者牺牲前者,能舍身求义。因此,他尽管有所顾忌,尽管小心谨慎,还是保存了主教的烛台,为主教服丧,把过路的所有通烟筒的少年叫来询问,打听在法夫罗勒的家庭情况,而且不理会沙威含沙射影的威胁话,救了割风老头的命,我们已经注意到,他似乎效法所有圣贤忠义之士,认为他首要的天职不是为自身。

不过,应当指出,类似的情况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我们叙述这个不幸者所经受的痛苦,但是支配他的两种念头,还从来没有展开如此严重的斗争。沙威走进他的办公室,刚说几句话,他内心就隐隐约约明白了。他深深埋藏的名字,又如此离奇地听人提起,他当即大为骇然,仿佛为自己命运的奇异恶兆所震慑;他在惊愕中不禁悸动,这预示着巨大的打击。他俯下身子,宛如暴风雨逼近的一棵橡树,又如快要冲锋的一名士兵。他感到乌云压顶,就要雷电交加。他听沙威讲的时候,头一个念头就是立刻走,跑去自首,将那个尚马秋救出牢房,自己入狱受罚;这样想就跟剜肉一般钻心疼痛;继而,这种念头过去,他心中暗道:“再瞧瞧吧!再瞧瞧吧!”他压下慷慨之心的最初冲动,在英勇行为面前退却了。

这个人听了主教的圣言之后,多年来痛改前非,以苦修苦行来赎罪,有了极好的开端,即使面临凶险的境况,也能脸不变色心不跳,仍以同样的步伐,继续走向天国所在的深渊,这当然是一种壮举;不过,壮举是壮举,却没有这么做。我们必须弄清这颗心灵里发生的事情,但也只能如实讲述。最初占上风的,是保存自身的本能;他急忙收拢心思,抑制冲动,正视沙威这个巨大威胁,在恐惧中毅然推迟任何决定,集中考虑该怎么办,重又镇定下来,就像一名武士重又拾起盾牌。

事后,一整天他都处于这种状态:内心思潮翻腾,外表沉静安详;他仅仅采取了所谓“保全的措施”。头脑里还是一片冲突和混乱,乱作一团,看不清任何念头的形态,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了,只知道刚刚受了一次重重的打击。他还照常到芳汀的病榻旁边,并出于善良的本能,延长了探视的时间,心想应当这样做,应当把她托付给嬷嬷,以备万一他外出。他隐约感到也许要去一趟阿拉斯,虽然还没有决定,但是心想他既然丝毫没有受到怀疑,倒不妨亲自去看看那件案子审判的情况,于是定了斯科弗莱尔的马车,以备不时之需。

晚餐他的胃口不错。

回到卧室,他开始静心思考。

细想自己的处境,觉得闻所未闻,离奇到了极点,以致在胡思乱想当中,不知受到什么莫名其妙的不安情绪的推动,他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去插上房门,怕有什么东西闯进来,森严壁垒,以防万一。

过了一会儿,他吹灭了蜡烛:有烛光觉得不自在。

好像有人能看见他。

有人,谁呢?

唉!他要关在门外的人已经进来了;他不想让看见的人却看着他。此人就是他的良心。

不过,起初他还抱有幻想,以为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安全了;插上了门闩,谁也闯不进来;吹灭了蜡烛,谁也看不见他了。于是,他掌握了自己,双肘支在桌子上,用手托着头,在黑暗中开始思考。

“我这是到了哪一步啦?”“我不是在做梦吧?”“别人对我说了什么呢?”“我真的见了沙威,他真的对我那样说的吗?”“那个尚马秋究竟是什么人呢?”“他长得像我了?”“怎么可能呢?”“昨天我还那么平静,万万没有想到会出事!”“昨天这个时候,我做什么来着?”“这件事有什么名堂呢?”“最后如何收场呢?”“怎么办啊?”

他就这样陷入困惑中,头脑什么也保存不住,种种念头像波涛一样流走,他双手抱住额头想拦住思绪。

他的意志和理智也给搅乱了,想理出个头绪,找出个解决办法,结果一无所获,惟有惶恐不安。

他脑袋滚烫,于是走过去打开窗户,天上不见一点星光,他又返身坐到桌子旁。

头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这工夫,一些模糊的思路,在他头脑中渐渐成形,渐渐确定,全局虽然还看不清楚,一些局部情况却像实物一样清晰了。

他开始认清,这种局面再怎么特殊,再怎么危急,他也完全掌握主动。

这只能使他更加惊慌失措。

时至今日,他的所作所为,无非是掘了一个洞,埋藏他的姓名,与他确定的苦修的宗教目的并不相干。在他独处自省的时刻,辗转难眠的夜晚,他始终最担心的情况,就是忽然听人提起这个名字,心想那便是他一切的终结;这个名字重新出现之日,就是他的新生活在他周围毁灭之时,谁晓得呢?也许是他的新灵魂在他内心毁灭之时。只要一想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他就不寒而栗。在这种时刻,如果有人对他说,时候一到,这个名字就会在他耳边震响,冉阿让这个丑恶的名字,就会突然从黑夜里跳出来,矗立在他面前,而强烈的光就会在他头上闪耀,驱散包围着他的神秘;不过那人同时又说,这个名字不会威胁他,这道光只能制造更加浓厚的幽暗,这道光撕开的纱幕还会增加神秘,这场地震会加固他的建筑,而且他若是愿意,这次非常变故的后果,只能使他的一生更加清楚又更难识透,这位和善可敬的绅士马德兰先生,在同冉阿让的幽灵对质之后,就会更加体面,更加安宁,更受尊敬了……如果有人对他这样讲,他肯定摇头,认为这全是无稽之谈。然而,这一切恰恰发生了,这一堆不可能的事情已成事实,上帝允许这些荒唐事变成真事!

他继续胡思乱想,但是思路越来越明朗,自己的处境也看得越来越清楚了。

他仿佛莫名其妙睡了一觉,忽然醒来,发现在深夜里,站在下滑的深渊边上,浑身瑟瑟发抖,已经退不回去了。在昏暗中,他看见一个陌生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命运把那人当做他要推下深渊。是他还是那人,必须坠落下去一个,深渊才能重新弥合。

他只好听其自然。

事情完全清楚了,他默认这一点:他在苦役场监狱的位置还空着,一直等着他,躲也没用,他抢了小杰尔卫的钱,就要逮捕归案,那空位置既等待又吸引他,直到他进去为止,这是命里注定、不可避免的事情。继而他又想到:在这种时候,他有了个替身,看来一个叫尚马秋的家伙交上这种厄运,而从今以后,他就附在尚马秋的身上去坐牢,冒马德兰先生之名来处世,再也无需担心了,只要他不阻止别人,这块罪恶之石就像墓石一样,一旦压到尚马秋的头上,就永远再也掀不起来了。

这种念头十分强烈,又十分奇异,以致他心中忽然萌发一阵难以描摹的冲动;这种良心上的挛动,人一生只能经历两三次:心中由讽刺、喜悦和失落所构成的暧昧情绪,全部搅动起来,可以称为内心的一阵狂笑。

他又突然点亮蜡烛。

“这是怎么啦!”他自言自语,“我究竟怕什么呢?我又何必这样想呢?我现在得救了。一切都结束了。原先只有一扇虚掩的门,我的过去还能通过门缝,猛地闯进我的生活。现在,这扇门堵死了,永远堵死了!沙威那个可怕的东西,那条凶恶的猎犬,多年来一直搅得我坐卧不安,他仿佛识破了我,天啊!真的识破了我,到处跟踪我,时刻窥伺我,现在他失去线索,跑到别的地方,完全走上歧途啦!他抓到了他的冉阿让,从此心满意足了,可以让我安生啦!说不准他还要离开这座城市呢!何况,发生这种事情,我根本没有插手!没有起任何作用!然而,这是怎么说呢!这其中有什么不妙的情况呢?老实说,此刻有人若是瞧见我,还以为我碰到什么倒霉事呢!说到底,真有什么人遭殃的话,也绝怪不到我的头上。这完全是上天安排的。看来这是天意!难道我有权打乱上天的安排吗?现在我还企求什么呢?我管那个闲事干什么?这与我无关。怎么搞的!我高兴不起来!我还需要什么呢?多少年来我追求的目的,我一夜夜的梦想,我祈祷上苍的心愿,就是安定,现在我得到啦!这是上帝的意愿。我丝毫也没有违背上帝的意志。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了让我继续我开始的事业,让我行善,有朝一日成为一个鼓舞人心的伟大榜样,也为表明我苦修赎罪,弃恶从善,毕竟能得到一点幸福!我实在不明白,那会儿怕什么,不敢走进那位厚道的本堂神甫的家中,像面对忏悔师那样,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向他求教,显然他也会对我这样讲。就这样定了,听其自然!听凭仁慈上帝的安排!”

他在心灵深处这样自言自语,可以说同时也俯视他本人的深渊。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开始在屋里踱步。“好啦,”他说道,“不想这事儿了。就这么决定啦!”然而,他丝毫也不觉得快活。

恰恰相反。

阻止不了思想回到一个念头,如同海水回到岸边。对水手来说,这叫做潮流;对罪人来说,这叫悔恨。人的灵魂经上帝掀动,好似汹涌澎湃的海洋。

无可奈何,过了一会儿,他接着又进行这种可悲的对话,自己讲给自己听,讲他不想说的事,听他不愿听的话,屈从于一种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对他说:想吧!正如两千年前对另一个判刑的人说:走吧!

话题先不要扯得太远,为了讲得明明白白,就要强加一种必不可少的观察。

人自言自语,确有其事;凡是有思维的人无不有这种体验。甚至可以说,言语只有在人的内心里,从思想到意识,再从意识回到思想,才具有无与伦比的神秘性。本章时常使用的“他说”、“他喊道”这些字眼,也只能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人在心中自言自语,在心中高喊,却不打破表面的沉默。心中一阵喧闹,除了嘴以外,全身都在讲话。灵魂的实存,并不因其无形无体而减其真实性。

就这样,他心中问自己到了什么地步。他问自己“这样决定”怎么样。他向自己承认,他在头脑里所做的安排非常残忍,“听其自然,听凭仁慈上帝的安排”,这简直可怕极了。任由命运和人的这种谬误进行下去,不加以阻拦,保持沉默,总之什么也不做,就是做了一切!这是极端无耻而虚伪的!这是犯罪,既卑劣又阴险,既无耻又丑恶!

这个不幸的人,八年来第一次尝到坏思想和坏行为的苦味。

他厌恶地吐了出来。

他继续扪心自问,严厉责问自己,所谓“我的目的达到啦!”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向自己表明一生确有目的。然而目的是什么呢?隐姓埋名吗?蒙骗警察局吗?他所做的一切,难道为了这样一点区区小事吗?难道另外没有一个远大的、真正的目的吗?拯救灵魂,而不是拯救躯体。恢复诚实和善良。做一个有天良的人!难道这不是他终生最主要的、惟一的追求吗?难道这不是主教对他最主要的、惟一的嘱咐吗?关上门,隔断自己的过去?然而、老天爷!门关若未关,他干一件卑劣的事,就重又打开这扇门!他就重做盗贼,而且是最丑恶的盗贼!窃取另一个人的生存、生活和安宁,窃取另一个人在阳光下的位置!他变成了凶手!!他杀害,在精神上杀害一个可怜的人,置那人于死地,而且是活受罪的死亡,是人称苦役场的暴尸的死亡!反之,去自首,去救那个蒙了不白之冤的人,尽自己的天职,恢复真名实姓,重做苦役犯冉阿让,那才真正实现复活,永远关闭他抽身的地狱之门!看似重堕地狱,实则脱离地狱!应当这样做!他不这样做,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做!他就虚度一生,白白苦行赎罪了,他就只能说:活着干什么?他感到主教就在眼前,感到主教正因为故去而更加清晰地显现,感到主教在盯着看他,而从今往后,他会觉得德高望重的马德兰先生非常可憎、苦役犯冉阿让反倒纯洁而令人敬佩了。他感到,世人只看见他的面具,而主教却看见他的面孔;世人只看见他的生活,而主教却看见他的良心。因此,必须去阿拉斯,解救假冉阿让,告发真冉阿让。唉!这可是一种最大的牺牲、最惨痛的胜利,也是要跨越的最后一步,但是必须如此。痛苦的命运!只有回到世人眼中的屈辱地位,他才能进入上天眼中的圣洁境界!

“好吧,”他说,“就这么办!要尽天职!搭救那个人!”

他高声讲出这样的话,却浑然不觉高声说话了。

他抓起书,查看一下,便放整齐了。他将拮据的小商人向他借债的一打票据,全扔进炉火里烧掉。接着,他又写了一封信,封上之后,当时房间里若是有人,就会看见他在信封上这样写道:“巴黎阿图瓦街,银行行长拉斐特先生收”。

他从写字台的格子里取出一个皮夹,里面装有几张钞票和同年参加选举的身份证。

他一面极为深沉地思索,一面干这些杂事,有人若是当场看见,绝猜不出他内心想些什么。只能看出有时他嘴唇翕动,有时他抬起头,凝视墙上某一点,就好像那恰恰是他要弄清或询问的东西。

给拉斐特先生的信写完了,他就连同皮夹放进衣兜里,重又开始踱步。

他遐想的思路毫未改变。他仍然清晰地看见他的职责:“去吧!报出你的姓名!自首吧!”这是用发光的字写出来的,在他眼前闪闪发亮,并随着他的视线而转移。

同样,他也看见他生活一直遵循的双重规则:隐姓埋名,为灵魂赎罪,这两个念头仿佛化为有形之体,显现在他面前,而且泾渭分明。他看出两者的差异,看出一个念头必然向善,另一个念头可能作恶,一个利人,另一个为私;一个说:“别人”,而另一个则说:“我自己”;一个来自光明,另一个来自黑暗。

两者相互争斗,他也看见两者在搏斗。随着他的思索,两个念头也在他精神的眼前扩大,现在已经长成了巨大的身躯;他仿佛看见在他的内心,在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无边无际的天地里,在幽暗和微光之间,一位女神和一个女魔正在酣战。

他内心充满恐惧,但是他感到善念能够得胜。

他感到他良心和命运的又一个决定时刻临近了:主教标志他新生的第一阶段,尚马秋则标志第二阶段。巨大的恐慌过后,又面临巨大的考验。

刚才平静了一会儿,这工夫又渐渐冲动起来。头脑里思绪万千,但是他的决心却越来越坚定。

有一阵,他对自己说,也许他处理这事儿太性急了,而其实,那个尚马秋算不了什么,那家伙毕竟偷了东西。

他又这样回答自己:那人就算真的偷了几个苹果,也就坐一个月的牢,离苦役场还差得远呢。况且,他偷了没有,谁知道呢?有证据吗?冉阿让这个名字压到他头上,似乎就无需证据了。检察官通常不都是这么做的吗?大家知道他是苦役犯,就认为他是窃贼。

过了一会儿,他又这样想:他一旦自首,别人考虑到他的英勇行为,他七年来的诚实生活,以及他为当地所做的事情,也许会赦免他。

不过,这种假设很快就打消,他苦笑一下想道,他抢了小杰尔卫四十苏,这就构成累犯罪;这案子肯定会发,而法律有明文规定,他会判处终身苦役。

他丢开一切幻想,渐渐脱离尘世,要从别处寻求安慰和力量。他对自己说必须尽天职,尽了天职,未必就比逃避天职更痛苦;如果他“听其自然”,留在海滨蒙特伊,那么,他所赢得的德望和美名、钦佩和敬重、他的善举和仁爱之心、他的财富、他的人望、他的品德,都要被一桩罪行所玷污;这些圣洁的事物同这件丑事纠缠在一起,该是什么味道!反之,他若是在苦役场,在绞刑架下,戴着刑枷,戴着绿色刑徒帽,在不间断的苦役中,在无情的屈辱中,完成自我牺牲,那么,他就会为自己增添一个圣洁的思想!

最后,他对自己说,这是必由之路,命运注定,他不能做主改变上天的安排,无论怎样要做出选择:或者外君子而内小人,或者外污秽而内圣洁。

万千愁绪,翻腾不已,但是他的勇气并没有减退,惟有头脑疲惫了,便不由自主地想别的事,开始想一些不相干的事情。

太阳穴的脉搏剧烈跳动,他还不停地走来走去。午夜钟声先后在教堂和市政厅敲响了。两口钟,他各数了十二下,并比较声音。这时他联想起几天前,他在废铜烂铁商店看见一口古钟出售,钟上铸有这样的名字:罗曼城的安东尼·阿尔班。

他身上发冷,就生起一点火,并没有想到关窗子。

这工夫,他重又陷入怔忡状态,竟想不起午夜钟声之前考虑什么事,费了好大劲儿才想起来。

“哦,对啦!”他自言自语,“我决定自首。”

继而,他忽然想起芳汀。

“噢!”他叹道,“还有那个可怜的女人!”

想到这里,又爆发一场新的危机。

芳汀突然出现在他的冥想中,宛如意外射进来一束光线。他立刻觉得周围全变了,不禁喊道:

“哎呀,糟糕!直到现在,我还只考虑自己,只为自己着想!想自己最好隐瞒还是自首,最好隐藏自身还是拯救灵魂,最好做一个受人尊敬而可鄙的官吏,还是当一个受人景仰而下贱的苦役犯,想的是我,总想我自己,只想我自己!可是,上帝啊,这完全是自私自利!这是自私自利的不同表现形式,但总归是自私自利!我若是稍微替别人想一想呢?圣德的首要一点就是替别人着想。喏,斟酌斟酌吧。把我排除,把我抹掉,把我置于脑后,那么又会如何呢?——假如我自首呢?他们就逮捕我,释放那个尚马秋,重新把我押往苦役场,这很好。然后怎么样呢?这里会出什么事呢?噢!这里,这里是一个地区,有一座城市,有工厂,有工业,有工人,有男人,有女人,有老爷爷,有小孩子,有穷人!我创造了这一切,养活了这一切;哪里有冒烟的烟囱,就是我往火里加的柴,往锅里放的肉;我带来富裕、流通和信贷;在我之前,什么也没有,是在我的推动下,整个地方才复苏,有了生机,才活跃,繁荣,富足起来;失去我,便失去灵魂。我一撤掉,就全死了。——还有那个女人,受了多少苦难,在沉沦中表现出多高的品德,她的整个不幸是我无意中造成的!还有那个孩子,我本来想去接来,让她们母女团聚!我害了那女人受苦,难道不应该补偿一点吗?如果我一走,情况会怎么样呢?那母亲要死掉,孩子要流离失所。如果我自首,就会产生这种后果。——如果我不自首呢?想想看,如果我不自首呢?”

他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就停了一下,一时仿佛犹豫并为之战栗,不过时间很短,他又平静地回答自己:

“那么,那个人就要去苦役场,这倒是真的,管他呢!反正他偷了东西!我对自己说他不是贼也没用,他偷了东西!我呢,我还留在这里,继续我的事业。再过十年,我就能赚一千万,把钱撒给这地方,自己分文不留,我留钱财干什么呢?我赚钱不是为自己!大家都越来越富裕,工业兴起并发展,加工厂和大工厂越建越多,家家户户,千百个家庭都会幸福!这地方人丁兴旺;只有几户农家的地方会出现村庄;没有人烟的地方也会有人落户开荒种田;穷困消失了,同时,放荡,卖淫,盗窃,杀人,各种邪恶,各种犯罪,也都随之绝迹!而那位可怜的母亲也能够抚养她的孩子!这个地方,人人都富有,都过上体面的生活!想想这些,刚才我疯啦,昏了头,说什么要去自首?真应该当心,绝不能操之过急。怎么!就因为我要做个伟大而慷慨的人——说穿了,这是欺世盗名的把戏!——就因为我只考虑自己,只考虑我个人,怎么!为了救一个人免遭惩罚,谁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有点夸大他的冤情,其实他就是个贼,显然是个坏蛋,为了救这样一个人,整个地方就要遭殃!一个可怜的女人就要死在医院里!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就要死在路上!就跟狗一样!哼!真是惨无人道!母亲就连再看孩子一眼都不可能!孩子就连认认母亲都不可能啦!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救一个偷苹果的老无赖,他没有这个案子,也会因为别的事押往苦役场!堂而皇之的顾虑,为了救一个罪犯,竟要牺牲无辜的人,为了救一个没有几年活头,坐牢不见得比住在破屋里更苦的老乞丐,竟要牺牲这地方全体民众,牺牲那母亲、妻子和孩子!还有那可怜的小珂赛特,她在这世上只有我了,此刻,她在德纳第家的破仓房里,一定冻得皮肤发青啦!那家人也不是好东西!对所有这些可怜的人,我就不尽职责啦!我只顾去自首!去干那种糊涂透顶的蠢事!干脆做最坏的打算。假如我在这件事上干错了,有朝一日受良心的谴责,那么为了别人的利益,接受只牵涉我本人的这种谴责,接受只让我的灵魂堕落的这个坏行为,那才是真正献身,那才是真正美德。”

他站起身,又开始踱步。这回他感到颇为满意了。

只有在黑暗的地下才能发现钻石,也只有在深沉的思想里才能发现真理。他在最黑暗的地方摸索了许久,终于得到一粒钻石、一个真理,他握在手中看着,只觉得眼花缭乱。

“对,”他想道,“正是如此。这回才正确,我有了办法。最后总得坚持点什么东西。我已经决定了。由它去吧!再也不能犹豫了,再也不能退缩了。这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只对我不利。我是马德兰,今后仍然是马德兰,谁成了冉阿让谁就倒霉!那不再是我了。我不认识那个人,也弄不清怎么回事了;此刻如果谁成了冉阿让,那他自己想法子去吧,不干我的事,那个厄运的名字在黑夜里飘荡,如果停下来,落到谁的头上,那就算他倒霉!”

他对着壁炉上的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说道:

“咦!拿定了主意,心就放宽啦!现在我完全变了一个人。”

他又走了几步,接着戛然站住:

“好啦!”他说道,“既然拿定主意,不管有什么后果也不能犹豫了。还有些线连着我和冉阿让,应当统统割断。在这里,就在这间屋里,还有一些物品能暴露我,有一些不会说话的物品可能作证,干脆,统统毁掉。”

他摸摸口袋,掏出钱包并打开,拿出一把小钥匙。

在壁纸花纹颜色最深的部位,有一个几乎看不见的锁孔。他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一个暗橱。暗橱正好安装在墙角和壁炉台之间,里面藏了几件破衣烂衫,有一件蓝粗布罩衫、一条旧裤、一条旧布袋,还有一根两端铁头的荆棍。一八一五年十月间,冉阿让通过迪涅城时,那些看见他的人,不难认出这套褴褛装束的每件衣物。

他保存这些衣物,就像保存两支银烛台一样,为了永远记住他的起点。不过,从苦役监狱里带出的东西藏起来,而从主教家拿走的两支烛台却展示给人看。

他朝房门瞥了一眼,仿佛害怕插上的门还会自动打开似的。继而,他一把抱起所有东西,动作又急促又突然,这些破衣烂衫、木棍和布袋,他冒着危险,珍视地收藏了多少年,现在连看都不看一眼,全部丢进炉火中了。

他又关上暗橱,里面空了,此后没用了,却要加倍小心,他推过去一件大家具,遮住了暗橱门。

几秒钟之后,一片颤动的红光照亮房间和对面的墙壁。全烧了。荆棍烧得噼啪作响,火星射到屋子中央。

那个行囊和里面装的破衣烂衫化为灰烬,却现出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毫无疑问,那正是从通烟筒的少年抢来的面值四十苏的银币。

他并不观看焚烧,只管以同样步伐走来走去。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炉台上的两支反射亮光的银烛台。

“对啦!”他想到,“冉阿让的所作所为,全在那里面。那东西也应当烧毁。”

他拿起两支烛台。

炉火还很旺,烛台一扔进去,很快就能烧变形,化为难辨何物的条块。

他俯下身,烤了一回火,身子着实感到舒服。“好暖和呀!”他说道。

他用一支烛台拨火。

再过一分钟,两支烛台就要焚化了。

这时,他仿佛听见心里一个声音喊叫:“冉阿让!冉阿让!”

他毛发倒竖,就像听见可怖的声音。

“对,就这样,干到底!”那声音说道,“把你做的事干完了!焚毁这两支烛台!销毁这种纪念物!忘掉主教!忘掉一切!毁掉那个尚马秋!干吧,很好啊。为你自己喝彩吧!就这样定了,打定主意,定死了,至于那个人,那个老头儿,还不知道别人打他什么主意,也许他毫无过错,并没有罪,整个祸端就是你的名字,你的名字作为罪名压在他头上,他要被人当做你抓起来,判罪,在卑辱和凄惨中结束余生!这很好。你呢,还当你的正人君子,还当你的市长先生,继续受人尊敬,有口皆碑,繁荣你的城市,救济穷人,抚养孤儿,过你快活的、清白而受人称赞的日子;而与此同时,你在这里沐浴在欢乐的光明之中的时候,却有个人穿上你的红色囚衣,顶替你的名字忍受耻辱,拖着你的锁链服苦役!是啊!这样安排很妙!哼!你这个无赖!”

他的额头淌下汗来,眼睛直瞪瞪地盯着烛台,这工夫,他内心的声音还未讲完,继续说道:

“冉阿让!你周围会有许多人,一片喧闹,高声说话,为你祝福,但是,有一个声音谁也听不见,将在黑暗中诅咒你。好吧!你听着,无耻的东西!所有祝福还未到天上,就会跌落下来,只有诅咒的声音才能直达上帝!”

这个声音发自他内心最幽暗之处,起初十分微弱,逐渐升高,现在变得非常响亮,他听着就在耳边,就好像从他体内出来,到他体外讲话了。最后几句话,他听得十分真切,不禁毛骨悚然,四面张望一下房间。

“这儿有人吗?”他神态失常,高声问道。

接着,他傻笑一下,又说道:“我真糊涂!这里不可能有人。”

这里确实有个人,不过,这个人,用肉眼是看不见的。

他将烛台放到壁炉上。

于是,他又走起来,单调而沉郁的脚步,把睡在他下面房间的那个人从梦中惊醒。

他这样踱步,心情既轻松些,又更烦躁了。人在束手无策的时候,往往要走动走动,以便向可能碰到的东西讨主意。走了一会儿,他又弄不清自己到什么地步了。

面对他先后采取的两种决定,现在他同样恐怖地后退了。两种念头左右他,他觉得都同样糟糕。——真是造化弄人!偏偏碰到被人当做他的那个尚马秋!上天使用的办法,初看似乎旨在巩固他的地位,实则恰恰把他推上绝路!

有一阵,他瞻念未来。自首,上帝啊!自投罗网!想到一切要离开的东西,一切要恢复的旧状,他忧心惨切。必须告别如此美好、纯洁而灿烂的生活,告别大众的这种尊敬,告别声誉和自由!再也不能去田野散步,再也听不到五月时节的鸟鸣,再也不能向小孩子施舍钱啦!再也感受不到注视他的感激而爱戴的温和目光!他要离开他所建造的这座房子、这个房间,这个小小的房间!此刻,他看什么都悦目可爱。他再也不能看这些书,再也不能伏在这张小小的白木桌上写字啦!他惟一的女仆,那个看门的老妪,再也不会每天早晨上楼给他送咖啡了。老天啊!代替这一切的是苦役,是刑枷,是红色囚衣,是脚镣,是疲劳,是黑牢,是行军床,是众所周知的那些残暴!到了他这种年纪,又有了他这样身份!他若是还年轻也好办啊!而现在年老了,却让随便什么人不客气地称呼“你”,让狱卒搜身,挨小狱吏的棍子!赤脚穿着铁鞋,每天早晚都伸腿给人检验脚镣的环扣!还要忍受外国人的好奇心,有人会向他们介绍说:“这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冉阿让,当过海滨蒙特伊的市长!”到了晚上,满身臭汗,疲惫不堪,绿色囚帽扣到眼睛上,两人一排从警士的鞭子下通过,由软梯爬到水上的牢房!噢!多悲惨啊!难道命运也能像聪明人那样阴险,也能像人心那样残暴吗?

他无论怎样做,总逃不脱他遐想深处的这种揪心的两难:留在天堂变成魔鬼!或者回到地狱变成天使!

老天爷!怎么办,怎么办啊?

他费了多大劲,才从烦恼中解脱出来,现在烦恼重又在他内心肆虐;心潮重又翻腾,思绪处于说不出来的状态,又迷乱又不由自主,就像人在绝望时那样。罗曼城这个名称反复出现在脑海里,并伴随他从前听过的一首歌的两句歌词。他想所谓罗曼城是巴黎附近的一片小树林,每逢四月,青年恋人纷纷去那里采丁香花。

他的外形也像内心一样,摇摇晃晃,踱步的样子,如同大人让单独走路的幼儿。

有时,他强打精神同疲倦搏斗。应当自首呢?还是应当缄口不言?这个问题,可以说他绞尽了脑汁,现在又最后一次明确提出来。——结果,他还是什么也看不清楚。他胡思乱想所萌生的各种推理,模模糊糊,又摇曳不定,并且接连化作云烟。他只不过感到无论做出什么决定,他身上的一部分都必然死掉,不可能幸免,感到他向左还是向右,总要走进坟墓;并感到自己苟延残喘,不是他的幸福就是他的德行即将死去。

唉!他又陷入彷徨不决之中,从开头到现在毫无进展。

这颗不幸的灵魂,就这样在惶恐中苦苦挣扎。距这个不幸的人一千八百年前,那个把人类全部圣洁和全部苦难集于一身的神秘者,在太空疾风中抖瑟的橄榄树下,也久久推开那只可怕的杯子,觉得那杯底布满星辰,而杯沿则流溢着阴影和黑暗。

四 睡眠中的痛苦状

凌晨三点的钟声敲响了,他这样走了五个小时,几乎没有止步,终于倒在椅子上。

他在椅子上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这场梦同大多数梦一样,只有莫名的凄惶符合实际的情境,但是也给他留下深刻印象。这场噩梦给他以极大的震动,后来他记述下来。这张纸就是他留下来的手迹,我们认为有必要原原本本地复录于此。

不管这场梦如何,如果省略过去,那么,这一夜的情景就不完整了。这是害病的一颗灵魂迷惘的经历。

梦境如下。在我们找到的信封上,写了这样一行字:“那天夜晚我做的梦”。

我在旷野里。一大片凄凉的旷野,寸草不生。说不清是白天还是夜晚。

我和哥哥一道散步,那是我童年时的哥哥,应当说我从不想念,几乎忘记了。

我们边走边聊,遇见一些行人。我们提起从前的一个邻妇,她搬到我们那条街上之后,总是敞着窗户干活。我们聊着聊着,却因为那扇敞开的窗户觉得冷了。

旷野上也没有树。

我们看见一个人从我们面前经过。那人一丝不挂,浑身青灰色,骑一匹土灰色的马。那人没有头发,看得见脑壳和脑壳上的血管。他拿的那根棍子,像葡萄藤那样柔软,又像铁那样沉重。骑马的人过去,一句话也没有同我们说。

我哥哥对我说:“咱们走那条洼路吧。”

那条洼路上,看不到一簇荆棘,也看不到一点青苔。一片土灰色,连天空也一样。走了几步之后,我说话却无人应声,这才发现我哥哥不在身边了。

我望见一个村庄,走了进去,心想这大概就是罗曼城(为什么是罗曼城呢?)[205]

我走进的第一条街阒无一人,又拐进第二条街,只见有个人在拐角靠墙站着。我问那人:“这是什么地方?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搭理。我看见一扇房门敞着,便走进去。

头一间屋空荡无人,我又走进第二间屋,只见有个人在门后靠墙站着。我问那人:“这是谁的房子,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

搭理。房子有座小园。

我走出房屋,进入园子,园内荒凉。我发现第一棵树后站着一个人。我问那人:“这是什么园子?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搭理。

我在村子里游荡,发觉这是一座城市。大街小巷都空荡荡的。每扇门都敞开。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房间里没有一个人走动,园子里也没有一个人散步。不过,每个墙角,每扇门后,每棵树后,都站着一个缄默的人。但每次只能见到一个。那些人望着我走过。

我出了城,走在田野上。

我走了一会儿,回头望望,看见一大群人跟在后面,我认出那全是我在城里见过的人。他们长得奇形怪状。他们似乎并不匆忙,但是走得比我快,而且没有一点声响。转眼工夫,那群人就追上来,将我围住。他们的面孔都是土灰色。

我进城最先看见并问话的那个人,这时却问我:“您去什么地方?难道您不知道您早就死了吗?”

我张口正要回答,忽又发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醒来,浑身都冻僵了。晨风很冷,吹得敞着的窗板来回摆动。炉火熄了。蜡烛也快燃完。外面仍然夜色弥漫。

他起身走到窗前。天上始终没有星光。

从窗口能望见院子和街道。地面上忽然发出清脆而坚硬的声响,他便朝下望去。只见下面有两颗红星,奇怪的是,那星光在黑暗中忽而伸延,忽而缩短。

他还睡眼惺忪,有五分神智流连在迷离的梦境,心中暗道:“咦!星星不在天上,现在到地上了。”

这工夫,他的睡意渐消,又听见类似头一次的声响,就完全醒来了。他仔细一瞧,才辨认出那两颗星原来是一辆车上的吊灯。借着灯光,他能看出那辆车的形状。那是一辆两轮轻便车,套了一匹小白马。起初他听到的是铺石路面上的马蹄声。

“这辆马车是怎么回事儿?”他心中诧异,“一大早是谁来了呢?”

这时,有人轻轻敲了一下他的房门。

他从头到脚打了个寒战,厉声喊道:“谁呀?”

有人回答:“是我,市长先生。”

他听出是他门房老妇人的声音。

“什么事儿啊?”他又问道。

“市长先生,刚才打五点钟了。”

“告诉我这个干什么?”

“市长先生,马车来了。”

“什么马车?”

“轻便马车。”

“什么轻便马车?”

“市长先生不是定了一辆轻便马车吗?”

“没有。”他答道。

“车夫说他来找市长先生。”

“哪个车夫?”

“斯科弗莱尔先生的车夫。”

“斯科弗莱尔先生?”

他听到这个名字,惊抖一下,就好像一道闪电从他面前掠过。

“哦!对!”他又说,“斯科弗莱尔先生。”

此刻,那老妇人若是看到他,一定会吓坏的。

好一会儿他没有吭声,呆呆地望着烛火,将烛心周围的滚烫的蜡油抓起来,用手指搓着。老妇人等了一阵,才贸然提高嗓门儿:“市长先生,我怎么答复呢?”

“就说好吧,我这就下去。”

五 棍子别住车轮

当时,从阿拉斯到海滨蒙特伊的邮路,还使用帝国时期的小邮车。那种双轮马车,车厢里镶着浅黄褐色皮革,悬在保险车弓之间,只有两个座位,一个是邮差专座,另一个给旅客乘坐。车轮两侧装有长毂,犹如武器,能让别的车辆保持距离,如今在德国的道路上还能见到。邮件箱极大,呈长方形,安在车尾,同车身连成一体。邮件箱漆成黑色,车子漆成黄色。

那种马车,佝偻畸形之状难以描摹,如今没有类似的了。那种车子驶过或在天边的路上爬行,远远望去,就像那种细腰拖着大身子的昆虫,我想是叫白蚁吧;不过,行驶的速度很快。等巴黎的邮车到达之后,每天半夜一点就有一辆邮车从阿拉斯出发,将近凌晨五点钟就驶到海滨蒙特伊了。

那天夜晚,阿拉斯的邮车从埃斯丹方向进城,在海滨蒙特伊一条街的拐角,挂到对面驶来的一辆套白马的双轮车。那马车的轮子被重重撞了一下,车上只坐着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他根本不听邮差喊叫他停车,仍然快速驶去。

“这个人,跟鬼一样急着赶路!”邮差说道。

这样急着赶路的人,正是我们刚才目睹在思虑中苦苦挣扎、确实值得同情的那个人。

他去什么地方?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如此匆忙?他也不知道。他任由马车朝前行驶。驶往哪里?当然是阿拉斯;不过,也许他还会去别的地方。他时而感到这一点,便不寒而栗。

他冲入夜色,仿佛堕入深渊。有什么推着他,有什么东西拉着他。他心中是怎么想的,谁也说不出来,但是将来大家都会理解。走进这种陌生的幽窟中,谁在一生中至少没有那么一次呢?

何况,他根本没有打定任何主意,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没有确定任何事,也没有任何行动。他内心的任何活动都不是最终的。他折腾了一番,又完全回到最初的状态。

为什么去阿拉斯呢?

他心里一再重复向斯科弗莱尔定车时所想的:不管结果如何,去亲眼看看,亲自判断一下事情,绝没有什么坏处——即使为谨慎起见,也应当去了解情况——不经过观察探询,就谈不上任何决定——事情隔得太远,芝麻也会想成西瓜;归根结底,一旦瞧见那个尚马秋,看那无赖相,也许他就能心安理得、让那家伙替他去服苦役吧——诚然,沙威要在那里,还有勃列维、舍尼帝、克什帕伊,那些认识他的老苦役犯,然而现在,他们肯定认不出他了;嗳!真想得出来——沙威还完全蒙在鼓里——所有猜疑和推想,全集中在那个尚马秋身上,而且猜疑和推想比什么都顽固——因此,去一趟没有一点危险。

当然,那一刻很难熬,但是他会安然无恙的——归根结底,不管命运多么凶险,他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由自己做主。他紧紧抓住这个念头不放。

其实,说穿了,他根本就不愿意去阿拉斯。

然而,他去了。

他一面想一面挥鞭催马;那马步伐稳健,一路小跑,每小时能行两法里半。

马车往前行驶,他却感到自身有什么东西向后退去。

破晓的时候,已经驶到旷野,海滨蒙特伊城远远抛在身后。他望望发白的天边,然而,冬季清晨萧瑟的景物从眼前掠过,他却看不见。清晨和傍晚一样,也有自己的幽灵。树木和丘岗的这些黑影,虽然他看不见,但似乎有穿透肌肤的作用,在他不知不觉中、给他极度紧张的心灵增添一种莫名的暗淡和凄惨。

每经过坐落在路旁的孤零零房舍,他心里总念叨一句:“那里边肯定有人还在睡觉。”

马蹄声、辔头的铃声和车轮声,一路汇成柔和单调的声响,快活的人听来非常悦耳,伤心的人听来却备觉凄凉。

行驶到埃斯丹天已大亮,他在一家客栈门前停车,让马喘口气,并喂些燕麦饲料。

那马正如斯科弗莱尔说的,是布洛内种的小型马,头大腹大,脖颈短,但是前胸开阔,后臀宽大,腿又干又细,蹄子坚实有力;这种马其貌不扬,但体魄强健。这匹马确实很出色,两小时跑了五法里,臀部没有冒一星汗珠。

他没有下车。马房伙计送来饲料,忽然蹲下去检查左车轮。

“您就这样,还要走很远路吗?”那人问道。

他几乎没有脱离梦幻,答道:“怎么的?”

“您是从远处来的吗?”伙计又问道。

“离这儿五法里。”

“啊!”

“您惊讶什么?”

那伙计又弯下腰,眼睛盯着车轮,半晌没说话,然后站起来,说道:“这不,这个轮子走了五法里,倒是有可能,但是现在,连四分之一法里都肯定走不了。”

他从车子上跳下来。

“您说什么,朋友?”

“我说您走了五法里,没有连人带马翻到路边的沟里,真是个奇迹。您瞧瞧吧。”

果然,这个车轮严重损坏。两根轮辐被那辆邮车撞断,轮毂也撞破一块,螺母已经把握不住了。

“朋友,”他对马房伙计说,“这儿有车匠吗?”

“当然有,先生。”

“请帮个忙,去叫他来一趟。”

“他就住在那儿,只有两步路。喂,布伽雅尔师傅!”

车匠布伽雅尔师傅正站在家门口。他过来检查轮子,就像检查小腿骨折的外科医生那样做了个鬼脸。

“您能马上修这个车轮吗?”

“行,先生。”

“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明天。”

“明天!”

“这活儿得足足干一天。先生很急吗?”

“非常急。顶多等一个钟头,我就得重新上路。”

“不可能,先生。”

“要多少钱我都照付。”

“……”

“那好!两个钟头。”

“今天不可能。要新做两根轮辐和一个轮毂。明天之前,先生是走不成了。”

“我的事情等不到明天。这样吧,车轮不修了,另换一只好吗?”

“怎么换?”

“您不是车匠吗?”

“当然,先生。”

“难道您没有轮子卖给我一个吗?我就能立刻上路了。”

“一个备用的车轮?”

“对呀。”

“我没有现成的一个轮子配您的车。轮子总是成对的。两个轮子不是随便就能安在一起的。”

“既然这样,那就卖给我一对吧。”

“先生,轮子也不是同任何车轴都能合的。”

“不妨试试。”

“试也白试,先生。我只卖大板车的轮子。我们这儿是小地方。”

“您有旅行车租给我吗?”

车匠师傅一眼就看出这是一辆出租马车,他耸耸肩,说道:

“您租来的车,经管得真好啊!我有车也不会租给您。”

“那就卖给我好吗?”

“我没有。”

“什么!连一辆简陋的车也没有。您看得出来,我是不挑剔的。”

“我们是个小地方。不过,那边车棚里,”车匠又说道,“倒是有一辆敞篷四轮旧马车,是城里一位财主托我保管的,每月三十日才用一次,那辆车倒可以租给您,这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经过时不要让那位财主看见;还有,那是四轮车,要套两匹马。”

“我用驿站的马。”

“先生去哪儿?”

“阿拉斯。”

“今天就要赶到吗?”

“是啊。”

“用驿站的马?”

“有何不可。”

“先生夜里走,清晨四点钟到,行不行呢?”

“当然不行。”

“不过,要知道,有个情况要讲,用驿站的马……先生有通行证吗?”

“有。”

“哦,用驿站的马,先生,明天之前也赶不到阿拉斯。我们是在一条支线上,驿站的条件不好,马都赶到田里干活。冬耕开始了,要用壮马,到处找,到驿站也到别的地方租马。先生到每个换马站,至少要等上三四个钟头。而且有不少上坡路,车子也走不快。”

“算了,我干脆骑马去。卸了套。这地方总能卖给我一副鞍具吧?”

“当然。可是,这匹马肯受鞍具吗?”

“真的,您提醒了我。这马不受鞍具。”

“那就……”

“在这村子里,总可以租到一匹马吧?”

“要一气儿跑到阿拉斯的一匹马!”

“对。”

“您要的马,我们这地方没有。首先,您得买下来,因为,我们不认识您。但是,您租不行,买也不行,花五百法郎不行,花一千法郎也不行,您根本就找不到!”

“那怎么办?”

“老实人说老实话,最好的办法,车轮我来修,明天您再走。”

“明天就太晚啦!”

“天哪!”

“没有去阿拉斯的邮车吗?什么时候经过这里?”

“今天夜里。两边的邮车对开,都在半夜赶路。”

“怎么!修理一个轮子,您要花一天工夫?”

“一天,还要整整一天!”

“用两名工人呢?”

“用十名也不成!”

“两根辐条若是用绳子扎起来呢?”

“辐条扎起来还成;轮毂就没法扎了。再说,轮辋的状况也不妙。”

“城里有租车行吗?”

“没有。”

“还有别的车匠吗?”

马房伙计和车匠师傅都摇了摇头,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

他感到喜出望外。

显然,这是上天的安排。损坏车轮,中途停车,这是天意。这种昭示,起初他还不明白,千方百计地想继续赶路,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地试了各种办法。不管季节寒冷,旅途劳顿,还是费用,他绝没有退缩,没有一点可以谴责自己的地方。如果说不能再往前赶路了,就不是他的事了,也怪不到他的头上了。这不再是他良心的问题,而是天意的问题了。

他松了一口气。自从沙威来访,他这是第一次能畅快地深深地呼吸了。他觉得二十个小时以来,握住他的心的那只铁手,终于松开了。

他感到现在,上帝保护他了,并表明了旨意。

他心中暗道,他尽了力,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地原路返回去。

他同车匠的这场谈话,如果是在旅店的一间客房里进行,没人在场,也没人听到,那么,事情可能就到此为止,我们也就无从叙述下面要读到的任何事件了。然而,他们是在街上交谈的;街上谈话总不免引来人围观,有些人就想看热闹。就在他问车匠的工夫,来往行人有些停下脚步围上来。其中有个少年听了几分钟,就离开人群跑了,谁也没有注意。

我们这位行客在心里合计之后,决定原路返回;正在这时候,那少年回来了,还带来一个老太婆。

“先生,”老太婆说,“我孩子跟我说,您想租一辆马车。”

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出自由孩子领来的一位老妇人之口,立刻令他汗流浃背。他仿佛看见那只放开的手又在他背影里出现,随时准备再抓住他。

他答道:“不错,大妈,我要租一辆车。”

他又连忙补充一句:“不过,这地方租不到。”

“租得到。”老太婆说。

“哪儿有啊?”车匠截口问道。

“我家有。”老太婆答道。

他浑身一抖,追命的手又抓住他了。

老太婆家的棚子里,果然有一辆柳条车。到手的买卖要溜掉,车匠和客栈伙计老大不高兴,便从中搅和:

“这辆破车,太吓人了,”—“这是直接安在轴上的,”—“里边的坐凳还是用皮带吊着,”—“里面漏进雨水,”—“轮子受了潮,生锈腐蚀了,”—“这车能走多远,比那辆马车强不到哪儿去,”—“地地道道的破烂货!”—“这位先生驾这玩意儿,可就麻烦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话全对;然而,这破车,这破烂货,这玩意儿,不管成什么样子,毕竟还能凭着两个轮子滚动,还能滚到阿拉斯。

他付了人家要的租金,把轻便马车留给车匠修理,等回来再取,让人套上小白马,上了小车,重又上路,继续他从凌晨开始的行程。

等小车一摇晃启动,他内心便承认,刚才想到根本去不了那地方,他感到几分欣慰。他带着几分气愤来审查,觉得这种欣慰是荒唐的。返回去为什么欣慰呢?归根结底,他这趟旅行是自由的,没人强迫。自不待言,什么事都是在他情愿之下发生的。

他要驶出埃斯丹的时候,忽听有人喊他:“停下!停下!”他猛然勒马停车,这种动作,还表露类似希望的一种躁急和惊悸的情绪。

原来是那老太婆的孩子。

“先生,”他说道,“是我给您弄到这辆车的。”

“怎么的!”

“您没有给我点什么。”

他平时谁都施舍,出手极容易,这回却觉得这种要求太过分,甚而讨厌了。

“哦,是你吗,小怪物?”他说道,“你什么也得不到!”

他挥鞭策马,飞驰而去。

在埃斯丹耽搁许久,他想把时间抢回来。小马倒很得力,拉车顶两匹马;但是正赶上二月天,下过雨,路很难走。而且,驾驶的已不是那辆轻便马车了。这辆车又笨又重,还有不少上坡。

从埃斯丹到圣波尔,走了将近四小时。四小时走了五法里。

驶进圣波尔,碰到头一家客栈便卸了套,让人把马牵到马棚里。他答应过斯科弗莱尔,也就守在马槽旁边,看着马吃料。他站在那里,想些模糊的伤心事。

客栈老板娘走进马棚。

“先生不想用餐吗?”

“哦,对了,”他答道,“现在我还真有胃口了。”

那女子肌肤鲜艳,满面春风,带他走进一间矮厅。厅里摆了几张餐桌,桌上铺了漆布。

“请快点儿,”他又说道,“我还要急着赶路。”

一名佛兰德胖女仆连忙摆上餐具。他颇为惬意地瞧着那姑娘。

“我不舒服,原来这么回事儿,”他心想,“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食物端上来了。他立刻抓起面包,咬了一口,然后又缓缓地撂在桌上,再也不动了。

另一张桌上有个车夫在用餐,他就对那人说:

“他们这儿的面包为什么这样苦呢?”

那车夫是德国人,没有听懂。

他回到马棚,守在马旁边。

一小时过后,他离开圣波尔,向丹克驶去,从丹克到阿拉斯就只有五法里了。

他一路上干什么呢?想什么呢?还像清晨那样,看着树木、茅屋顶、翻耕的田地从两边过去,而每拐一个弯,景物就化为乌有了。这样观景,有时也足以引人驰心旁骛,几乎不想什么了。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观看万物,还有什么比这感触至深,黯然销魂的呢!旅行,就是旋即生,旋即死。在他思想最朦胧的区域,也许他拿变幻不定的景物来比拟人生。人生万事万物,持续不断地从我们眼前消逝。晦暗和光亮相交替:忽而金光灿烂,忽而又天暝地晦;人们观看,行色匆匆,伸手想抓住擦肩而过的东西;每个事件都是一处弯道;转瞬之间,人已衰老,蓦然感到周围一片黑暗,只辨出一扇幽暗的门;旅途上拉着你的那匹暗灰色生命之马,戛然停下,只见一个陌生的朦胧身影,在黑暗中给马御套。

黄昏时分,放学的孩子看见这个行客驶入丹克。要知道,一年的这个季节,白昼还很短。他在丹克没有停留,车子正要驶出去,一名铺路石的工人抬起头,说了一句:“这匹马可累得够呛。”

的确,可怜的牲口只能慢走了。

“您去阿拉斯吗?”那修路工又问道。

“对。”

“您照这样走法儿,早到不了。”

他勒住马,问那工人:“这儿离阿拉斯还有多远?”

“差不多足足有七法里。”

“怎么会呢?驿站手册标明只有五法里多一点儿。”

“嗳!”那工人又说,“您还不知道前边在修路吧?从这儿走出去一刻钟,您就会发现路截断了,没法儿往前走了。”

“真的呀!”

“您要拐进左边去伽朗西的路,过了河,到康伯兰再往右首拐,那条路从圣埃卢瓦山直达阿拉斯。”

“天要黑了,我会迷路的。”

“您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

“不是本地人,一路又净是岔道……这样吧,先生,”修路工又说道,“您想听听我的主意吗?您这匹马累了,还是回丹克。有一家很好的客栈,到那里住一夜,明天再去阿拉斯。”

“今晚我必须赶到。”

“这就是另码事儿了。不过,您还得去那家客栈,加套一匹马。马房伙计还可以带路抄近道。”

他接受了修路工的建议,又退回去,半小时之后,他又经过那里,但是这回添了一匹好马,拉着车飞驰了。马房的一名伙计充当车夫,坐在车辕上。

然而,他觉得时间耽误过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们拐上抄近的路。路糟糕极了。车子从一条辙沟掉进另一条辙沟。他对车夫说:“还赶原先那么快,赏钱加倍。”

在一次颠簸中,车前横木折断。

“先生,”车夫说道,“横木断了,没法儿套我这匹马了。夜间这条路太难走了;您若是肯回丹克过夜,明天一早就能到阿拉斯。”

他回答:“你有绳子和刀吗?”

“有哇,先生。”

他砍了一段树枝,权当横木。

为此又耽误二十分钟,不过,马车又奔驰起来。

平野一片昏黑。夜雾低垂,断断续续的,匍匐在丘岗上,像炊烟似的浮起。云隙间还有淡白的光亮。强劲的海风吹来,扫荡天边各个角落,发出响动就像搬动家具的声音。一切隐约可见的景物,都摆出骇人的姿势。在浩荡的夜风中,多少造物在瑟瑟发抖。

寒风刺骨。从昨夜起他就没有吃东西。他隐约想起在迪涅城外旷野夜行的情景,那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想来恍若昨日。

他听见远处的钟声,便问那伙计:“几点啦?”

“七点,先生。八点钟就能到阿拉斯了,只剩下三法里了。”

直到这时,他才第一次考虑这种情况,心中暗暗奇怪早为什么没有想到:他这样千辛万苦,也许徒劳,他连开庭审案的时间都不知道,起码这事儿应当问清楚;就这样糊里糊涂往前走,不知有用没用,也实在太荒谬了。继而,他又在心里计算一下:法庭往往在早晨九点钟开始审案;审理这件案子无需多少时间;偷苹果的事,很快就能结案;剩下的问题,只有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了;四五个人作证,律师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等他到场,恐怕完全结案了!

车夫快马加鞭,他们过了河,将圣埃卢瓦山抛在后面。夜色越来越深沉了。

六 辛朴利思嬷嬷受考验

然而,就在这时候,芳汀却满心欢喜。

她折腾了一夜,咳嗽得厉害,发高烧,接连做梦。早晨,大夫来诊视,她还在说胡话。大夫神色有些惊慌,吩咐人等马德兰先生一回来就通知他。

整个上午,芳汀一直精神委顿,不爱说话。用手把被单掐成褶儿,嘴里咕哝着数字,仿佛在估计里程。深陷的眼睛直勾勾的,黯淡无光,有时闪亮一下,犹如灿烂的星光。仿佛临近某种凄惨的时刻,上天之光就要充满大地之光所离弃的人的身心。

每次辛朴利思嬷嬷问她感觉如何,她总是照例回答:“很好,我想见马德兰先生。”

几个月前,芳汀丧失最后的廉耻心,丧失最后的羞耻和最后的欢乐,那时,她还算自身的影子;可是现在,她成了自身的幽灵。生理病疾补充了精神病疾的效力。这个二十五岁的女子,额头已生满皱纹,面颊松弛,鼻孔挛缩,牙齿松动,面容呈铅灰色,颈骨嶙峋,锁骨突兀,四肢羸弱,肌肤呈土灰色,新长出来的金发也杂有花白发丝了。唉!病痛一向催人老啊!

中午,大夫又来了,他开了药方,询问市长先生是否来过医务室,接着连连摇头。

平时,马德兰先生总是三点钟来探视。由于守时也是一种仁慈,他总准时来到。

将近两点半钟,芳汀就急不可待了。在二十分钟之内,她问那位修女有十几次:“嬷嬷,几点钟啦?”

三点的钟声敲响了。敲到第三下时,平时在床上翻身都困难的芳汀,却忽地坐起来,两只枯瘦蜡黄的手紧紧抱在一起。修女听见从她胸中发出一声长叹,就好像要掀起一种重负。接着,芳汀转过头,眼睛盯住房门。

没人进来,房门根本没有打开。

她眼睛盯着门,就这样待了一刻钟,一动不动,就好像屏住了呼吸。嬷嬷不敢同她讲话。教堂钟声报了三点一刻。芳汀一仰身,重又倒在枕头上。

她一声不吭,又开始折被单。

半小时过去,随后一小时也过去了,谁也没来。每次敲钟,芳汀都坐起来,望望门口,继而又倒下。

她的心事明摆着,不过,她不提任何人的名字,既不怨天也不尤人,只是咳得很惨,就好像鬼魂附体了,脸色灰白,嘴唇发青,有时还微笑一下。

五点的钟声敲响了。嬷嬷听见她慢声细语说道:“既然明天我要走了,今天他不该不来呀!”

马德兰先生迟迟不来,辛朴利思嬷嬷也深感诧异。

这时,芳汀望着床帏的天盖,那神态就像要回想什么事情。忽然她唱起歌来,声音微弱如气息。修女一旁聆听。下面就是芳汀唱的歌: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圣母玛利亚身穿绣花袍,

昨天她来到我的火炉旁,

对我说:那天你向我乞讨,

面纱里是你要的小儿郎。

赶紧跑进城,去买面纱巾,

再买针和线,还要买顶针。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仁慈的圣母,我在火炉旁,

安了装饰彩带的小摇篮。

我更爱你给我的小儿郎,

上帝拿最美的星也不换。

“夫人,用这块细布做什么?”

“给我新生的宝宝做衣衫。”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洗洗这布。”“哪里洗?”“到河边。”

“用布做漂亮裙子和衣裳,

我要绣花把衣裙全绣满,

这布千万别弄破别弄脏。”

“夫人,孩子没有了怎么办?”

“那就给我做一条裹尸单。”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这是一首古老的摇篮曲,从前她唱着哄小珂赛特睡觉,可是离开孩子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过。如此柔和的曲调,她却以幽怨之声唱出来,真能催人泪下,连修女也不例外。这位嬷嬷见惯了肃穆的东西,也感到要流泪了。

钟敲了六点。芳汀仿佛没有听见。她似乎不再留意周围的事物了。

辛朴利思嬷嬷派一名侍女去工厂,问女门房市长先生是否回来了,是否很快能来医务室一趟,几分钟之后,侍女回来了。

芳汀始终一动不动,仿佛在注意自己的心事。

侍女低声对辛朴利思讲,市长先生不到早晨六点钟就出门了,不顾这样的冷天,也没有车夫,独自一人赶着一辆白马拉的双轮车,不知朝哪个方向去了;有人说看见马车拐上去阿拉斯的大道,另一些人则说在去巴黎的路上肯定碰见过他,他走的时候像平常一样,非常和蔼,只对女门房说晚上不要等他了。

两个女人背对着芳汀的病床,嬷嬷问话,侍女回答,正这样悄悄说话,芳汀却爬起来,跪到床上,双手紧握,撑在长枕上,头探在帐子缝里倾听,她像死人一般枯瘦得吓人,动作却像健康人一样灵活,显出肌体某种病症所引起的焦灼不安。她突然喊道:

“你们在那儿谈马德兰先生呢!说话为什么这样小声?他做什么呢?为什么不来?”

她的声音突如其来,十分粗暴,两个女人以为听到男人叫喊,都惊慌地回过身来。

“回答呀!”芳汀喊道。

侍女结结巴巴地说:“门房对我说,今天他回不来了。”

“我的孩子,”嬷嬷说,“安静点儿,还是躺下吧。”

芳汀没有改变姿势,她又提高声音,用一种又急切又凄惨的语调说:“他回不来啦?为什么回不来?你们知道原因,刚才你们俩还小声交谈。我要知道。”

侍女急忙对着修女耳语:“就说他在市政厅开会,走不开。”

辛朴利思嬷嬷的脸微微一红:侍女这是叫她说谎。但是从另一方面考虑,讲了实话,就会给病人一个严重打击,而芳汀病情严重,是经受不住的。脸红持续的时间很短。嬷嬷抬起平静而忧伤的目光,看看芳汀说:“市长先生走了。”

芳汀又挺起身,坐到自己的脚跟上,两眼炯炯发光,痛苦的面容上绽开从来未有的喜悦。

“走啦!”她高声说,“他是去接珂赛特啦!”

接着,她双手举向天空,那张脸的表情难以描绘;她嘴唇翕动,在低声祈祷。

她祈祷完了,又说道:

“嬷嬷,我很愿意重新躺下,要我怎样我就怎样。刚才我太凶了,那样喊叫,请您原谅;那样喊叫非常不好,我完全明白。喏,我的善良的嬷嬷,看到了吧,我非常高兴。仁慈的上帝确实仁慈,马德兰先生也是仁慈的,想一想吧,他去蒙菲郿,是去接我的小珂赛特了。”

她重又躺下,帮着修女摆好枕头,吻了吻辛朴利思嬷嬷给她挂在脖子上的小银十字架。

芳汀汗湿的双手抓住嬷嬷的手;嬷嬷感到这种汗湿,心中很难过。

“今天早晨,他动身去巴黎了。其实,也用不着经过巴黎。蒙菲郿,就在来的路上偏左一点儿。昨天我跟他提起珂赛特,您还记得他是怎么说的吧?他说:快了,快了。他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您知道吧?他让我签了一封信,好去德纳第家把孩子接回来。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不是吗?他们得交出珂赛特。他们的账全清了。清了账还扣留孩子,政府是不允许的。嬷嬷,不要打手势表示我不该说话。我高兴极了,感觉也非常好,一点也不疼了。我又能见到珂赛特了,我甚至觉得饿极了。快有五年没见面了。您想像不出来,孩子是多么叫人牵肠挂肚!而且,您会看到,她可爱极啦!您哪儿知道,她那粉红的小手指特别好看。一岁时,她那小手很可笑。就是这样!……现在,她该长大了。有七岁了。长成大小姐了。我叫她珂赛特,其实她的名字叫欧福拉吉。对了,今天早晨,我望着壁炉上的灰尘,就忽然产生一个念头:很快就能见到珂赛特了。上帝啊!真不该一连几年不见孩子!是应当好好想一想,人不是永远不死的!唔!市长先生走了真好!天儿很冷了,对不对?他至少披上斗篷了吧?明天他就能回到这儿,对吧?明天就是大喜日子。嬷嬷,明天早晨提醒我,好戴上我这花边小帽子。蒙菲郿,那是个好地方。当年,我是步行走过那条大道。对我来说路很远。不过,驿车跑得飞快!明天,他就会把珂赛特带到这儿。这儿离蒙菲郿有多远?”

嬷嬷对距离毫无概念,答道:“哦!我认为他明天就能回到这儿。”

“明天!明天!”芳汀说,“明天我能看见珂赛特啦!您瞧见了,仁慈上帝的仁慈嬷嬷,我没有病了。我乐疯了。别人若是愿意,我还可以跳舞呢!”

谁在一刻钟之前见过她,一定会莫名其妙。现在她脸色红润,说话的声音又自然,又有生气,整个人儿都化成微笑。她自言自语,有时就笑起来。母亲的快乐,就跟孩子的快乐差不多。

“好了,”修女又说,“现在您这么快乐,就该听我的话,别再讲了。”

芳汀把头放到枕头上,轻声说:“对,躺下睡吧,要听话,既然孩子就要回到你身边了。辛朴利思嬷嬷说得对。这里的人说得都对。”

于是,她不动了,连头也不转动,只是睁大了双眼,四处张望,一副快活的样子,但不再说话了。

嬷嬷放下床帷,希望她睡一会儿。

七八点钟之间,大夫来了。病房静悄悄的,他以为芳汀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进来,踮着脚尖凑到床边,微微掀开床帷,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芳汀那双平静的大眼睛正注视他。

她对大夫说:“先生,你们让她睡我旁边的小床上,对吧?”

大夫以为她在说胡话。她又说:“您自己瞧瞧,这儿空地儿正好放下。”

大夫把辛朴利思嬷嬷拉到一边,嬷嬷便把事情向他解释了:马德兰先生外出一两天,病人以为市长先生去了蒙菲郿,我们没有把事情说破,况且她有可能猜对了。大夫也深以为然。

大夫走到床边,芳汀又说道:

“喏,要知道,早晨,等她醒来,我就会向这可怜的小猫问好;夜晚,我不睡,可以听她睡觉的声音。她那极为柔和的呼吸,让我听着会有多舒服。”

“请您把手伸给我。”大夫说。

她伸出胳臂,笑着高声说:“哦!对了!真的,您还不知道!其实,我的病治好了。珂赛特明天到。”

大夫十分惊讶。病情的确见好。胸闷减轻了。脉搏也变强了。一种突如其来的生机,使这个垂危的可怜人又有了活力。

“大夫先生,”她又说,“市长先生去接小宝宝了,这位嬷嬷告诉您了吧?”

大夫嘱咐要安静,避免任何刺激。他还开了药方:服金鸡纳树皮纯汁,夜里如果体温再升高,就服镇静剂。临走时他对嬷嬷说:“见好。托天之福,明天市长先生若是真的带孩子回来,谁知道呢?有些病特别出人意料,我们见过病例:大喜的事儿会突然扼制疾病。我很清楚,她是肌体上患病,而且病情极重,但是这方面就是神秘难测!也许我们能救活她。”

七 到达即备回程的行客

我们撂在半路未叙的那辆马车,将近晚上八点钟,驶进阿拉斯驿站客栈的大门。我们一直注目的那个人下了车,漫不经心地回答客栈伙计的殷勤问候,打发走后添的那匹马,亲自将小白马牵到马棚;然后,他推开楼下弹子房的门,走进去坐下,双肘支在桌子上。他本想用六小时走完这段路程,结果竟用了十四小时。他扪心自问并无过错;然而,毕竟他也没有因此而恼火。

老板娘进来。

“先生过夜吗?先生用晚餐吗?”

他摇摇头。

“马房的伙计说,先生的马非常疲劳!”

这时他才打破缄默。

“那匹马明天早晨走不行吗?”

“嗳,先生!它起码得歇两天。”

他又问道:“这里不是邮政局吗?”

“是这里,先生。”

老板娘带他到邮局。他掏出身份证,询问当天夜晚能否乘邮车回海滨蒙特伊。邮差身旁的座位恰好空着,他便付钱定了下来。

“先生,”邮局职员说,“不要误了,半夜一点钟准时从这里出发。”

事情安排好之后,他出了客栈,到街上走走。

他不熟悉阿拉斯城,街道又昏暗,只好信步走去。而且,他似乎打定主意不向行人问路,过了小克兰松河,闯入纵横交错的窄巷中,如同陷入迷宫一样迷失方向,恰巧一位绅士提着灯笼走过来;他颇犯踌躇,终于决定上前打听,但首先还是前顾后盼,就好像怕人听见他要问什么事儿似的。

“先生,”他说道,“请问,去法院怎么走?”

“您不是本城人吧,先生?”那位年长的绅士答道,“那就随我走吧。我正巧往法院那边去,也就是说往省政厅那边去。要知道,现在法院正在修缮,暂时改在省政厅审案。”

“刑事案件也在那边审理吗?”他又问道。

“当然了,先生。要知道,如今的省政厅,革命前原是主教府。一七八二年,德·孔吉埃先生任主教,他在那里建造一个大厅。就是在那个大厅里审案。”

绅士边走边对他说:“先生若是想看审理案子,时间恐怕晚了点儿。平时,六点钟就休庭了。”

说着话,他们走到大广场,绅士指给他看一座黑黝黝的大楼,只见正面有四扇长窗还透出灯光。

“真的,先生,您有运气,正好赶上。您瞧见那四扇窗户了吗?那就是刑事法庭。里边有灯光。看来案子还没有审完,一定是拖延时间,晚上继续开庭。您对那案子感兴趣吗?那是一桩刑事案件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答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什么案子,只想跟一名律师谈谈。”

“这就不同了,”绅士说,“喏,先生,那就是正门。站岗的在哪儿呢?您登上大楼梯就是了。”

他按照那位绅士的指点,几分钟之后就来到大厅,只见里面有许多人,还聚了几堆,并夹杂着穿长袍的律师,都在小声交谈。

穿黑袍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法庭门口,这样窃窃私语,见了总让人心惊胆战。这种人说的话,极少含有善意和恻隐之心,多半是事先做出的判决。这一堆堆的人,在从旁经过并遐想的人看来,就好像幽暗的蜂窝,而嗡嗡喧扰的各种精灵,在里面共同营造各式各样险恶的建筑物。

这个宽阔的大厅只点着一盏灯,从前是主教府的前厅,现在充当法院的休息厅。一道两扇的门关着,隔开设为刑事法庭的大厅。

休息厅十分昏暗,他无需担心,碰到一位律师便问道:

“先生,案子审到什么程度了?”

“审完了。”那律师答道。

“审完啦!”

他重复这句话声调异常,以致那律师转过身来,问道: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被告的亲戚吧?”

“不是。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判刑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判刑。”

“判了苦役?……”

“终身苦役。”

他又问道,但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验明正身了吗?”

“什么正身?”律师答道,“无需验明正身。案子很简单。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儿罪得到证实,陪审团排除了蓄意犯罪,于是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女人啦?”他问道。

“当然啦。是李墨杉家的姑娘。您跟我谈的是哪件案子?”

“随便问问。案子既然审完了,大厅里怎么还亮着灯?”

“那是另一件案子,开庭审理快有两个小时了。”

“另一件什么案子?”

“哦!这件案子也一目了然。被告是个无赖,是个累犯,是个苦役犯,又作案偷窃了。名字我记不大清了,看那长相,就像个盗匪。单看那副长相,我就要把他送进苦役场。”

“先生,”他又问道,“怎么能进入审判大厅呢?”

“我想实在进不去了。里边人太多。不过,现在休庭,有人走了,等再开庭的时候,您不妨试试。”

“从哪儿进去?”

“走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站在原地,一时千头万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像一根根冰针,像一条条火舌,轮番钻透了他的心。他见案子根本没有审理完,便松了一口气,但他也说不清自己的感受,是满意还是痛苦。

他凑近几堆人,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轮要审理的案件特别多,庭长指示这一天安排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理杀害婴儿案,现在正审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回头马”。这个人偷了苹果,不过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但证实了他从前在土伦苦役场服过刑。这样,他的案情就严重了。对他的审问和证人作证倒是结束了,但是律师还要辩护,检察官还要提起公诉,恐怕午夜之前完不了。看来这人要判刑;检察官很出色,他控告的人无一“幸免”,他还颇具才情,有时写写诗。

一名执达吏守在进入法庭的门旁。他问执达吏:

“先生,快开门了吧?”

“门不会打开了。”执达吏说道。

“什么?重新开庭,门也不开吗?现在不是休庭吗?”

“刚刚重新开庭,”执达吏答道,“但是门不会再开了。”

“为什么?”

“因为大厅里坐满了。”

“什么?一个座位也没有啦?”

“一个座位也没有了。门关上了。谁也不让进去了。”

执达吏沉吟一下,又补充说:“庭长身后倒有两三个座位,但他只允许官员坐。”

执达吏说罢,就转过身去。

他低着头在外走,穿过前厅,缓步走下楼梯,仿佛下每一级都迟疑似的。他很可能在内心里合计吧。从昨天起在他内心展开的激烈斗争并未结束,他无时不经历曲折。他走到楼梯转角便停下,背靠栏杆叉着双臂站着。忽然,他解开礼服,掏出皮夹,抽出一枝铅笔,撕下一张纸,借着反射的光亮匆匆写下这样一行字:“海滨蒙特伊市长马德兰先生”。然后,他又大步登上楼梯,分开人群,径直朝执达吏走去,把纸条交给他,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条子送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就照办了。

八 贵宾席

海滨蒙特伊市长声望如此卓著,连他本人都没有料到。七年来,他的盛名传遍了下布洛内整个地区,后来又越过这小小地区的界线,传至相邻的两三个省。他创建墨玉制造工业,为繁荣首府做出了重大贡献。除此而外,海滨蒙特伊地区一百八十一乡,无不得到他的恩惠。而且在必要时,他还资助其他城市发展工业。例如,他通过信贷和基金的方式,及时支持了布洛涅的罗纱丁、弗雷旺的机械纺麻纱厂,以及康什河畔布贝的水力织布厂。无论什么地方,一提到马德兰先生这个名字,大家都肃然起敬。阿拉斯和杜埃两城,都羡慕幸运小城海滨蒙特伊有这样的市长。

阿拉斯刑事法庭的这一审判庭长,是杜埃的御前咨议,他同所有人一样,也知道深深受到普遍崇敬的这个名字。执达吏轻轻打开会议厅通法庭的门,走到庭长的扶手椅后面,躬身呈上我们刚才看到写了那行字的纸条,他还补充一句:“这位先生希望旁听。”庭长一见立刻肃然动容,急忙抓起笔,在纸条下端写了几个字,又交给执达吏,对他说道:“请他进来。”

我们叙述他身世的这个不幸的人,直到执达吏回来,还站在原地,保持原来的姿势。他在胡思乱想中听见一个人对他说:“先生肯赏光随我走吧?”同一个执达吏,刚才转过身去不理睬他,现在却向他一躬到地了,同时把纸条递给他。当时正巧离灯不远,他打开纸条读道:

“刑事庭长谨向马德兰先生致敬。”

他双手握着纸条,就仿佛这些字给他留下一种奇特的苦味。

几分钟之后,他独自立在一间会议室里,只见四周镶了护壁板,气象森严,一张绿台布的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他耳边还回响着执达吏刚才走时说的话:“先生,您来到会议室;只须扭动门上这个铜把手,您就会进入法庭,到了庭长先生的扶手椅后面。”这些话,同他刚才走过的狭窄走廊和黑暗楼梯的模糊记忆,在他的头脑里搅在一起了。

执达吏留下他一个人。最后时刻到了。他试图收拢心思,但是徒劳。思想的一条条线索,就在人最需要将其系在生活惨痛的现实上时,却偏偏在头脑里全部中断。他恰恰来到法官辩论并判罪的地方。他平静而又痴呆呆观看这个宁静而可怕的厅室:多少生命在此断送,等一会儿,他的名字要在这里回响,而此刻,他的命运正通过这里。他瞧瞧四壁,又瞧瞧自己,心中暗暗称奇,竟然是这间大厅室,竟然是他自己。

他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乘车颠簸更疲惫不堪,然而他并不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没有感觉了。

他走近墙上挂的一个黑镜框,只见玻璃里面压着一封旧信,是巴黎市长兼部长若望·尼古拉·巴什的亲笔,日期二年[206]六月九日一定写错了,信中向这一镇通告了在家被捕的大臣和议员名单。此刻谁若是能看见并观察他准会以为他对这封信很感兴趣,因为他眼睛盯在上面,一连念了两三遍。但他并未留意,没有觉得是在念信,心中只想着芳汀和珂赛特。

他一边遐想,一边转过身子,目光碰到通法庭的这扇门的铜把手。他几乎忘记了这扇门,平静的目光落到门上,注视铜把手,接着变得愕然而凝注,渐渐恐慌起来:豆大的汗珠从发间冒出来,流到鬓角。

有一阵,他打个手势,这动作难以形容,有几分专横和抗争,但分明在表示:“见鬼!还有谁逼我不成?”他猛地转过身,看见前面就是他刚才进来的那扇门,随即走过去,打开门跨出去了。他离开那间屋,到了外面,来到走廊,这是一条狭窄的长廊,中间有高低不等的台阶,有些小窗口,还拐来拐去,稀稀安了几盏照明灯,类似病房里的守夜小油灯,这是他进来时经过的走廊。他长出一口气,侧耳细听,背后毫无动静,前面也毫无动静;他开始逃跑,就好像有人追赶似的。

他在长廊里跑了好几个拐弯,又听听周围,还是同样寂静,同样昏暗。他气喘吁吁,脚步踉踉跄跄,只好扶住墙。石墙冰凉,他额头上的汗也冰凉,他打了个寒战,又直起身子。

他就这样独自站在黑暗中,浑身发抖,是因为冷,也许还有别的缘故。他又冥思苦索。

但冥思苦索了一整夜,冥思苦索了一整天,只能听见他内心里一个声音:唉!

一刻钟就这样过去了。最后,他低下头,惶恐不安地叹息一声,双臂垂下,又往回走了。他脚步迟缓,仿佛精疲力竭,就好像在他潜逃中被人追上,又被拖回去。

他又回到会议室,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门把手。这个门把手是铜的,又圆又光滑,在他看来,像一颗可怕的星一样闪闪发亮。他望着门把手,好似羔羊望着老虎的眼睛。

他的目光难以移开。

他不时挪一步,凑近这扇门。

他若是倾听,就会听见隔壁大厅有声音,好似低声耳语的嗡嗡声;不过他没有听,也就听不见。

突然,他到了门口,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是如何走近的。他神经质地抓住门把手,将门打开。

他进入审判庭。

九 罪证拼凑所

他向前跨一步,下意识地反手带上门,站住观察眼前的场面。

这是一个相当宽敞的圆厅,灯光昏暗,时而满堂喧哗,时而鸦雀无声;审理一桩刑事罪案的整套机器,正以庸俗而阴森的郑重姿态,在人群中间运转。

在他置身的大厅这一端,一些身穿旧袍的陪审官,心不在焉,正啃着手指甲或者合上眼皮。另一端则是衣衫褴褛的听众、姿势各异的律师、相貌老实而凶狠的士兵。再看厅壁的护板脏兮兮的,天棚也脏兮兮的;桌子上铺的绿色哔叽台布已经发黄了;几扇门被手摸得污黯;壁板的钉子上,挂着几盏小咖啡馆常用的油罐灯,光冒烟而不亮;桌上还有几个燃着蜡烛的铜烛台。总之,厅里又昏暗,又丑陋,又凄惨,然而整个场面却具有威严的气象,只因在其中感到称为法律的人的威力,以及称为正义的神的威力。

大厅里的人谁也没有注意他,目光全射向惟一的点上,那就是在庭长左首,沿墙靠一扇小门的一张白木条凳,由几支蜡烛照亮,上面坐着一个人,左右各有一名法警。

凳上坐的就是那人了。

他没有寻找,却见到了。他的视线自然而然移过去,好像事先就知道那人在哪儿。

他仿佛看到自己,不过见老了,但不是说相貌酷似,而是说神态外表一模一样;头发乱蓬蓬地竖起,一对眸子粗野而惶惑,身穿外套,正像他进迪涅城那天的模样,怨恨冲天,而十九年间在牢狱石地上收集的泄愤的恶念,全部珍藏在心里。

他打了个寒战,心中暗道:

“天主啊!难道我要恢复老样子吗?”

那人看上去少说六十岁,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粗鲁、愚钝和惶遽的神色。

大家听到门的响声,便给他闪开位置。庭长回头望去,明白进来的人物就是海滨蒙特伊市长,便向他点头致意。检察官因公务几次到过海滨蒙特伊城,早已认识马德兰先生,现在见他到来,也同样向他致敬,而他却没大留意,只是呆望着,眼前呈现一种幻觉。

这些审判官、书记、法警,这群幸灾乐祸来看热闹的人,这场面,他见过一次,二十七年前见过。这些害人精,如今又看到了,就在眼前,在眼前晃动;他们确实存在,不再是他回忆出来的景象,也不是他脑海中的幻影,而是真正的法警、真正的审判官、真正的听众,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大势已去,他从前经历的骇人听闻的场面,现在又在他周围出现,活生生的,因其现实存在而尤为可怖。

这一切在他眼前张牙舞爪。

他吓得魂不附体,闭上眼睛,在心灵深处叫喊:

“绝不!”

他的另一个自我就在那里,这真是命运的一场恶作剧,他的思想一片混乱,几乎要发疯了!受审的那个人,大家都叫他冉阿让。

全部齐备。同样的排场,夜晚的同一时间,审判官、法警和听众,也几乎是同样的面孔。只不过,庭长脑袋上方有个耶稣受难像,这是他受审那年代的法庭所没有的东西。审判他的时候,上帝缺席了。

他背后有一张椅子,便颓然坐下,惟恐别人看见。他坐下之后,脸正好躲在审判官公案的一堆案卷后面,全厅的人都看不见了。现在,他可以躲在暗处看别人了。他逐渐镇定下来,也完全恢复了现实感,达到心情平静而能够倾听的程度。

巴马塔林先生是陪审团成员。

他用目光寻找沙威,但是没有看见。证人席被书记员的桌子遮住了。而且,前面也说过,厅里的灯光很暗。

他进门的时候,被告的律师刚宣读完辩词。大家的注意力达到顶点,案子已经审了三个小时。在这三小时里,大家注视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极其愚蠢,或极其狡猾的无赖,看着他被似是而非的可怕罪状渐渐压弯。我们已经知道,这人是个流浪汉,他拿着一根有熟苹果的树枝,在田野里被人发现,那是从附近皮红园中的苹果树上折下的。这人究竟是干什么的?已经调查过,刚才又听了几个人的证词,众口一词,通过辩论也更加清楚了。起诉状指出:“我们抓住的这个人,不仅仅是偷果实的贼,偷农作物的贼,而且还是个匪徒,是一个潜逃的罪犯,一个从前的苦役犯,是危险的暴徒,一个缉拿已久名叫冉阿让的坏蛋:八年前,他从土伦苦役场监狱放出来,在大路上又手持凶器,抢劫了一个叫小杰尔卫的通烟囱的孩子,触犯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条,一俟证实该犯身份,则另外追究抢劫罪。最近,他又犯了偷窃罪。这是罪上加罪。先判处他的新案,再算他的老账。”被告面对这种指控,面对证人异口同声的肯定,显得莫名其妙。他又摇头又摆手,一味否认,再不就两眼望着天棚。他说话吞吞吐吐,回答问话也迟迟疑疑,不过他整个人儿,从头到脚都在否认。他像个傻瓜一样,面对在他周围列成阵势的所有这些聪明人,又像个外来人,陷入这圈子人的围攻,然而,这确系他的最可怕的未来,指控越来越真实起来,这种充满诬陷的判词步步向他进逼,大家见此情景,比他本人还要不安。一旦证实他确是冉阿让,接着就判他对小杰尔卫的抢劫罪,那就不只是终身苦役,还有可能处死。他究竟是什么人?他这样冥顽不化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愚蠢还是狡猾呢?他完全明白,还是根本不懂呢?对这些问题,众说不一,陪审团似乎也有分歧。这件案子既骇人听闻,又令人称奇;案情不但模糊不清,而且幽眇难测。

律师辩护得相当出色,他使用的外省语言,早已形成讼师的雄辩,从前不但巴黎的律师,而且罗莫朗丹或蒙布里宗的律师无不采用,如今已成为古典,除了在法庭上就不大讲了,因其音调洪亮、语势庄严、适于讼师如簧的巧舌。讲这种语言,夫妻称为“配偶”,巴黎称为“文明和艺术中心”,国王称为“君主”,主教大人称为“高级神职人员”,检察官称为“复仇的才辩无双的代言人”,律师的辩护词称为“刚刚聆听的高论”,路易十四世纪称为“大世纪”,剧院称为“墨尔波墨涅[207]圣殿”,当政的王族称为“列王的高贵血统”,音乐会称为“音乐大典”,一省的统领将军称为“威名远震的武士某某”,神学院的学生称为“幼嫩的长礼服”,推给报纸的谬误称为“在刊物栏中散布毒素的欺诈行为”,等等,等等。律师首先解释偷苹果事件——说得文雅些是棘手问题;不过,贝尼涅·博须埃[208]本人在悼词中,还不得不提到一只母鸡,发表一通宏论,并能自圆其说。律师断言,偷苹果的行为,并没有证明是事实。他以辩护人的身份,坚持称他的委托人为尚马秋,并说谁也没有看见尚马秋逾墙或折断果枝。他拿着这根树枝,让人抓住了(这位律师更愿意称做“枝丫”);其实他是看见丢在地上,才拾起来的。反证又在哪里呢?……显然有个贼,他爬过墙,偷折了这根果枝,后来慌神儿就丢弃在地上。然而,何以证明那贼就是尚马秋呢?只有一点凭证,就是他当过苦役犯。律师也不否认,这种身份不幸得以证实,被告在法夫罗勒住过,当过树枝修剪工,尚马秋这个名字也可能从让马秋转化而来,这一切都是事实;而且,四名证人都毫不迟疑,一眼就认出尚马秋是苦役犯冉阿让;对于这些指控,对于这些证词,律师只能拿他的委托人的否认,当事人的否认来反驳;就算他是苦役犯冉阿让,这就能证明他是偷苹果的贼吗?充其量这也是一种推测,毫无证据。不错,被告确实采用了“一种拙劣的辩护方式”,而他的辩护人“本着诚意”,也应当承认这一点。被告执意否认一切,否认偷窃和他的苦役犯身份。他若是承认第二点,肯定要好多了,很可能赢得各位陪审官的宽宥;律师也曾劝他这样做,但是被告执意不肯,显然以为什么也不承认就能保全自己。这是错误的。然而,从中不应当看出他的智力有缺陷吗?这人显然有点痴呆。在监狱中长期受罪,出狱后又长期受穷,他已经变得迟钝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被告申辩得很糟,难道这就成其为理由判他罪吗?至于小杰尔卫事件,律师无需争论,这与本案毫无关系。最后,律师恳请陪审团和法庭,如果他们认为被告显然就是冉阿让,那也按擅离监视地点论处,不要按苦役犯累犯罪严惩。

检察官反驳律师,他像所有检察官通常表现的那样,言辞激烈,妙语连珠。

他祝贺辩方律师的“忠诚”,并巧妙地利用这种忠诚。他从律师让步的几个方面直取被告。律师似乎同意被告就是冉阿让。他记下了这一点。那么,此人确是冉阿让了。这一点在控词中已经确认,就不容置疑了。检察官再从这一点出发,以指桑骂槐的巧妙手法,追溯罪恶的根源和起因,抨击浪漫派的不道德,把尚马秋,更确切地说,把冉阿让的犯罪行为,归咎于这种邪恶文学的影响,说得煞有介事;须知当时浪漫派刚刚兴起,就被《金焰》和《天天报》两家报纸的评论家斥为“撒旦派”。他谈得淋漓尽致,这才转到冉阿让本人身上。冉阿让是个什么东西呢?于是又描绘一番,说冉阿让是个狗彘不食的怪物,等等。这种描绘的范例取自德拉门[209]的语录,虽然对悲剧创作毫无补益,但是天天向法庭大量提供舌战的炮弹。听众和陪审团都为之“战栗”。检察官描述完了,又巧鼓舌簧,以期博得次日《省府公报》的高度赞扬:“就是这样一个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浪汉,乞丐,贫无立锥之地,等等,等等……一贯为非作歹,罚做苦役也不知悔改,抢劫小杰尔卫的罪行就是明证,等等,等等,……就是这样一个人,公然行窃,在大道上被人当场抓获,只离他偷逾的围墙几步远,手中还拿着偷窃之物,人赃俱在,还矢口否认,行窃,爬墙,全部抵赖,连自己的名字都抵赖,甚至连身份都抵赖!且不说有那么多证据,就是四名证人,沙威,正直的警探沙威,以及三个犯了罪的伙计,苦役犯勃列维、舍尼帝和克什帕伊,全都认出他来。众口一词,铁证如山,他怎么能抵赖得了呢?他还矢口否认。多么冥顽不化!诸位陪审员先生,请你们主持正义,等等,等等。”检察官演讲的过程中,被告张开大嘴听着,惊奇的神态中掺杂着几分赞赏。显然他十分惊诧,一个人竟然如此能言善辩,就在指控最有力的时候,检察官口若悬河,无法遏制,刻薄的话如急风暴雨,将被告团团围住;可是被告却不时摇摇头,缓缓地从右到左,再从左到右,而且从一开始辩论,他就只以这种默然的忧伤动作来抗议。

离他最近的听众,有两三回听见他咕哝:“没有问问巴卢先生,就只能这样胡说八道!”检察官提请陪审团注意,这种装疯卖傻的态度,显然是处心积虑的,非但不能表明他愚蠢,反而表明他机灵,狡猾,惯于欺骗法庭,并将这人的“劣根性”暴露无遗。最后,他保留在小杰尔卫案件上的指控,并要求严厉惩处。

大家还记得,这就意味暂时判处终身苦役。

被告律师站起来,首先祝贺“检察官先生”的“高论”,接着又极力反驳,但已绵软无力,显然他立足不稳了。

十 否认的方式

到了该结束辩论的时刻。庭长让被告起立,向他提出例常的问题:“您为自己辩护还有话要补充吗?”

这个人站起来,双手揉搓着破烂不堪的帽子,仿佛没有听见。

庭长重复问一遍。

这人总算听见了,似乎听懂了,如梦初醒一般动了动,抬眼环视周围,瞥见听众、法警、他的律师、陪审团、司法官员,把他那巨大的拳头往坐凳前的木栏杆上一撂,又环视一遍,目光突然盯住检察官,开口讲话了。就好像决堤一样。那些话毫不连贯,猛烈躁急,杂乱无章又相互撞击,拥挤着要同时从嘴里冲出来。他说:

“我有话要说。从前在巴黎我当过大车匠,就是给巴卢先生干活。这行当很苦。当车匠,成年累月要在外面干活,在院子里,在像样的东家那里还算有个棚子,但是从来没有在安了门窗的车间里干过活,因为这活占地方,明白吧?冬天冷极了,就拍打自己的胳膊取暖;可是东家不愿意,说这样耽误工夫。铺石地上冻了冰,用手摆弄铁器,真够人受的。一个人很快就给折腾完了。干这行当,年龄不大人就老了。到四十岁,就算活到头了。我呢,有五十三岁了,受了不少罪。还有,那些工匠,都特别尖酸刻薄!年龄稍微大一点儿,就叫人家老傻瓜,老畜生!工钱也减了,每天我只能挣三十苏了,东家拿我年龄当借口,尽量少给我钱。此外,我还有个女儿,在河边给人洗衣裳,也能挣点儿钱。我们父女二人,日子还过得去。她也够受罪的。半截身子整天泡在洗衣桶里,不管下雨,下雪,也不管割脸的寒风,上冻也一样,还得洗,有些人没有多少衣裳,等着换洗;你不洗,活儿就丢了。洗衣板也全是缝儿,到处往下漏水,弄你一身,裙子和衬裙全湿了,还往里边浸。她也在红娃娃洗衣场干过,那里使用自来水,不用站在洗衣桶里,对着水龙头洗就行了,在身后的水池里漂净。那是在房子里干活,身上就不那么冷了。不过,那里面水蒸气太厉害了,能熏坏你眼睛。她晚上七点钟回来,赶紧上床睡觉,实在太累了。她丈夫常打她。她已经死了。我们没有过上快活的日子。她是个本分的姑娘,不去跳舞,总是安静地待着。记得有一次狂欢节,晚上八点钟她就睡觉了。就这样。我讲的句句都是老实话。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唔,是啊,打听打听!我真笨!巴黎,那是个无底洞。谁认识尚马秋老头儿呢?可是,我把巴卢先生告诉你们了。去巴卢先生家里瞧瞧。说完这些,我不知道还要我干什么。”

这人住了口,但仍旧站着。他讲这些事,声音又高又急,恶狠狠的,天真的口气带几分火气和粗野。中间他停下一次,跟听众席上一个人打招呼。他说明的情况,好像随意抛出来的,如同打出的一声声逆颐,还伴随樵夫劈柴那样的动作。他讲完了,听众哄堂大笑;他注视大家,看见大家笑了,不禁莫名其妙,自己也跟着笑起来。

这情景实在凄惨。

庭长态度和蔼,又注意听人讲话,现在他高声发言。

他提请“各位陪审员先生”注意,巴卢先生,“被告声称从前雇他干活的那个车匠,在法庭上援引无效。那人破产了,现在下落不明。”接着,他转向被告,要他注意下面说的话,并且补充说:“您现在这种处境,必须认真考虑。推定您有重大嫌疑,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被告,为了您自身的利益,我最后一次督促您,要明确解释这两件事实:第一,您有没有越过皮红园的围墙,有没有折断树枝并偷窃苹果,也就是说,有没有犯越墙盗窃罪呢?第二,您是不是那个释放的苦役犯冉阿让?”

被告摆出一副应付裕如的样子,摇了摇头,就好像他完全明白,要怎么回答也胸有成竹似的。他张开口,转向庭长,说道:“首先……”

他随即看了看帽子,又望了望天棚,戛然住口了。

“被告,”检察官声色俱厉地说,“您要注意。您总是答非所问。您这样语无伦次,就等于不打自招。您明明不叫尚马秋,而是苦役犯冉阿让,隐姓埋名,先用母姓改为让马秋,去了奥弗涅,又改为尚马秋;其实您生在法夫罗勒,在那里当树枝剪修工。您明明跳墙进入皮红园,偷了熟苹果。陪审员先生们会做出判断的。”

被告本已坐下,等检察官讲完,他忽地站起来,高喊道:

“您这人,太坏啦!这就是我刚才要说的意思,当时没有想到合适的词儿。我什么也没有偷。我不是天天能吃上饭的人。那天我从埃利来,经过一个地方,刚下过大雨,田地一片黄泥浆,沼泽都漫出水来,路边的沙子里只钻出小草茎;我看见地上有一根树枝,上边有苹果,就拾起来,没曾想惹起这么大麻烦。我已经坐过三个月的牢,现在又让人押来押去。除了这些,我没法儿说什么,别人指控我,对我说:

“‘回答吧!’这位警察挺和气,小声对我说,‘回答吧。’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好,我是个穷人,没有念过书。你们瞪眼睛看不见,真不应该。我没有偷,东西本来在地上,是我拾起来的。你们说什么冉阿让、让马秋!那些人我不认识,他们都是乡下人。我是在济贫院大街给巴卢先生干活。我叫尚马秋。说得出我生在什么地方,就算你们有本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不是人人来到世上就有房子住。有房子住就太舒服了。我想我父亲和母亲是四处流浪的人。再说,我也不知道。我小时候,别人叫我小家伙,现在,别人叫我老家伙。这些就是我洗礼的名字。随便你们叫哪个。我到过奥弗涅,我到过法夫罗勒,见鬼!那又怎么样?难道没有在苦役场关押过,就不能去过奥弗涅,就不能去过法夫罗勒吗?告诉你们,我没有偷东西,我是尚马秋老头儿。我在巴卢先生那里干过活儿,就住在他家里。你们这样胡说八道,真让我烦透啦!你们这帮人,干吗缠住我不放呢?”

检察官仍站在那里,他向庭长说:

“庭长先生,被告语无伦次,但十分狡猾,无非要装疯卖傻,极力抵赖,可是我们有言在先,他绝不会得逞;我们面对这种狡赖,只能请庭长先生和法庭再次传讯囚犯勃列维、克什帕伊和舍尼帝,以及探长沙威,最后一次让他们证明,被告就是苦役犯冉阿让。”

“我请检察官注意,”庭长说,“探长沙威因有公务,作证之后便离开法庭,甚至离开本城,到邻县去了。我们征得检察官先生和辩方律师的同意,准许他离去。”

“不错,庭长先生,”检察官又说道,“沙威先生既然离去,我认为有必要请各位陪审员先生回想一下,刚才他在这里所说的话。沙威是个受人尊敬的人,他在完成下层但又重要的职守方面,表现出色,一向正直廉洁,不徇私情。他是这样作证的:‘我甚至不用精神上的推定和物质上的证据,就能戳破被告的否认。我完全认得他。这个人不叫尚马秋,而叫冉阿让,从前是个非常凶狠、非常可怕的苦役犯。万分遗憾,服刑期满不得不释放他。他因重大盗窃罪而判了十九年苦役。他企图越狱达五六次之多。除了小杰尔卫和皮红园两桩窃案之外,我还怀疑他在已故迪涅主教大人家中行窃。我在土伦苦役场监狱当副典狱长时期,经常见到他。再重复一遍,我完全认得他。’”

这种十分精确的证词,似乎引起听众和陪审团强烈的反应。最后,检察官坚持说,虽然沙威缺席,还是要再次传讯另外三名证人,郑重听取勃列维、舍尼帝和克什帕伊作证。

庭长将一张传票交给执达吏。不大工夫,证人室的门就开了,执达吏由一名法警保护,将囚犯勃列维带进来。听众都非常紧张,所有胸膛都一齐跳动,仿佛只有一颗心灵。

老苦役犯勃列维身穿黑灰两色囚衣,有六十来岁,一副企业家的长相,却又一副无赖的神态。有时这两者并行不悖。他总干坏事,结果锒铛入狱,在狱中当上了类似看守的东西。监狱头头对他这样评价:他总想效犬马之劳。狱中忏悔师也证明他有良好的宗教习惯。不要忘记事情发生在复辟时期。

“勃列维,”庭长说,“您受过一种终生耻辱的刑罚,不能宣誓……”

勃列维垂下目光。

“然而,”庭长又说道,“一个人受法律的贬黜,只要上帝怜悯并恩准,还会有荣誉和公道的意识。在这种决定性的时刻,我就是要唤起他这种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在您身上还存在,我希望如此,那么回答我之前,要仔细考虑,要想到您一句话,一方面可以断送这个人,另一方面可以让法庭了解真相。这是庄严的时刻,您若是认为自己先前证词不对,改口还来得及。被告,起立。勃列维,仔细瞧瞧被告,好好回忆一下,再凭着良心告诉我们,您是否坚持认为,这个人就是您从前的狱友冉阿让。”

勃列维打量一下被告,转身对法庭说:

“不错,庭长先生,是我头一个认出他来,现在我也不改口。这人就是冉阿让。一七九六年入土伦监狱,一八一五年出狱。我出狱要晚一年。现在,他样子有点痴呆,大概是老年痴呆症;在狱中他可阴阳怪气了。没错,我认得他。”

“您去坐下吧,”庭长说,“被告,站着别动。”

舍尼帝又押上来,他身穿红囚衣,头戴绿帽子,一望便知是终身苦役犯。他在土伦苦役场监狱服刑,是为这件案子提出来的。他有五十岁左右,个头儿矮小,满脸皱纹,皮肤蜡黄,一副厚颜无耻的样子,性情急躁,好冲动,四肢和全身都显示一种病态的羸弱,而眼神却蕴含无穷的力量。狱友遂给他一个绰号,叫做“否上帝”。

庭长大致向他重复了对勃列维说过的话,提醒他因丧失名誉而无权宣誓。舍尼帝听到这儿便抬起头,面对面注视听众。庭长让他收拢心思,又像刚才问勃列维那样,问他是否坚持说认得被告。

舍尼帝放声大笑:“见鬼!我是否认得他!我们有五年锁在同一条铁链上。怎么,老兄,你在赌气哪?”

“去坐下吧。”庭长说道。

执达吏又带上来克什帕伊。他也判了终身徒刑,跟舍尼帝一样从狱中提出来,身穿红色囚衣。他原是卢尔德地区的农民,是比利牛斯山区五分像熊的人。从前,他在山里放牧,又从牧人沦为强盗。比起被告来,克什帕伊同样粗野,而且显得更加愚痴。这类不幸的人,始由自然造成野兽,终由社会打成苦役犯。

庭长说了几句深沉而感人的话想打动他,又像问另外两名证人那样,他是否毫不犹豫,也毫不含混地坚持说他认得眼前这个人。

“他是冉阿让,”克什帕伊说,“他特别有劲,我们都管他叫千斤顶。”

这三个人指证显然是老实诚恳的,在听众中间引起对被告不利的议论,而每多一个证词,这种议论声就越高,持续的时间也越长。被告听了他们作证,总是满脸惊讶,据起诉书称,这是他主要的自卫办法。听一个证人讲完时,看守他的法警就听见他咕哝一句:“嘿!一个亮相啦!”听了第二个证人,他几乎带着满意的神情,稍微提高点嗓门又说道:“好哇!”听完第三个证人,他就嚷了一声:“精彩!”

庭长问他:“被告,您听见了,还有什么话要讲吗?”

他回答:“我要说:精彩!”

听众哄起来,几乎波及陪审团。显而易见,这人完蛋了。

“执达吏,”庭长说,“让大家肃静。我要宣布辩论结束。”

这时,庭长那边有人活动,只听一个声音喊道:

“勃列维、舍尼帝、克什帕伊!你们看这边。”

这声音十分凄厉骇人,全场人听了无不毛发倒竖,目光一齐投向那一边。坐在庭长身边贵宾席上的一个人刚站起来,他推开审判席和法庭之间的栏栅门,走到大厅中央站定。庭长、检察官、巴马塔林先生,以及不少人都认出他来,异口同声地喊道:“马德兰先生!”

十一 尚马秋越发惊奇

正是他。书记员的灯光正好照见他的脸。他的帽子拿在手中,衣着很整齐,礼服也扣得紧紧的。他脸色十分苍白,浑身微微发抖。刚到阿拉斯时,他的头发还是花白的,现在全白了。到这儿一个小时的工夫,头发就全然变白了。

大家都抬起头。引起的轰动是难以描绘的,旁听者一时全愣住了。那声音十分凄惨,而站在那儿的人却十分平静,起初大家都莫名其妙,心中纳罕是谁喊了那一嗓子,难以相信那可怕的叫喊,会是这个神态自若的人发出来的。

这种惊疑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未待庭长和检察官开口讲句话,未待法警和执达吏动一下,此刻还被大家称为马德兰先生的这个人,已经走向证人克什帕伊、勃列维和舍尼帝。

“你们认不出我来了吗?”他问道。

他们三人目瞪口呆,只是摇摇头,表示根本不认识他。克什帕伊胆怯地打了个军礼。马德兰先生转向陪审团和法庭,声音和婉地说道:

“各位陪审员先生,让人把被告放了吧。庭长先生,让人逮捕我吧。你们追捕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叫冉阿让。”

人人都敛声屏息。一阵惊愕之后,又是一阵死一般的沉默,感到大厅里弥漫着宗教的敬畏气氛:当某种崇高之举要实现的时候,众人就会被这种敬畏气氛所震慑。

这时,庭长脸上现出又同情又感伤的表情,他同检察官迅速交换了一下眼色,又同陪审员低语几句,这才以大家都明了的声调问听众:“这里有医生吗?”

检察官也发言了:“陪审员先生们,这个事件实在离奇,实在意外,打扰了审判,使我们,也同样使你们产生了无需言明的感觉。诸位都认识海滨蒙特伊市市长,尊敬的马德兰先生,至少也知道他的大名。听众之间如果有医生,我们也同庭长先生一起恳请他出来,照顾一下马德兰先生,并护送他回去。”

马德兰先生绝不让检察官讲完,他口气十分温和,但又断然地抢过话头。下面就是他讲的一番话,这是一位旁听者在退堂后,立刻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的;将近四十年前听到的人,如今还感到这些话在耳边回响。

“我感谢您,检察官先生,不过,我没有疯癫。您这就会明白。您险些铸成大错,快释放这个人吧,我要尽一项义务,我才是这个不幸的罪犯。这里惟独我看得清楚。我来告诉你们真相。此刻我的所作所为,在天上的上帝在注视着,这也就足够了。既然我来了,您就可以逮捕我。然而,我曾经尽力向善,更名改姓,隐藏身份,发了财,又当上市长,就是要回到善良人的行列里。看来是行不通了。总之,许多事情我还不能讲,不能向你们叙述我的一生,有朝一日大家会知道的。我偷了主教大人的东西,这是真的;我抢了小杰尔卫的钱,这也是真的。别人告诉你们,冉阿让是个穷凶极恶的人,说得有道理。这也许不是他一个人的过错。各位审判官先生,请听我说,像我这样一个堕落的人,不应当指责上天,也不应当告诫社会;不过,要知道,我极力摆脱的那种侮辱,实在是害人的东西。苦役场制造苦役犯。你们若是愿意,请想一想这个问题。入狱之前,我是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智力很低,像个傻瓜;牢狱改造了我;原先愚蠢,后来变得凶恶了;原先是块劈柴,后来变成了焦木。严厉惩罚毁了我,后来宽厚和仁慈又救了我。哦,对不起,你们还听不懂我说的这些话。你们在我家壁炉的灰烬里,能找见七年前我抢小杰尔卫的那枚四十苏银币。我不用再说什么了。抓起我来吧。上帝啊!检察官先生还摇头,您说:‘马德兰先生疯了。’您不相信我。这实在叫人难过。至少,千万不要判处这个人!怎么!这些人都认不出我啦。我真希望沙威在场,他一定能认出我来。”

讲这番话的声调所包含宽厚的忧伤、凄怆的意味,是绝难描绘出来的。

他转向三名苦役犯:“喂,我可还能认出你们!勃列维,您还记得吧?……”

他住了口,犹豫一下,又说道:

“你在狱中用的织成花格的背带,你还记得吧?”

勃烈维惊抖了一下,神色惶惑地从头到脚打量他。他继续说道:

“舍尼帝,你的绰号叫‘否上帝’。你整个右肩是很深的烧伤疤,因为你想去掉TFP三个字母的烙印,有一天就把肩膀伸进一盆炭火里,然而字母还是看得见。你回答,对不对?”

“对。”舍尼帝答道。

他又对克什帕伊说:

“克什帕伊,你左臂肘弯旁边,用烧粉纹了蓝色字母,是皇帝在戛纳登陆的日子,即一八一五年三月一日。你把衣袖搂起来。”

克什帕伊将袖子搂起来。他周围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他赤露的手臂。一名法警拿来一盏灯:胳臂上果然有这个日期。

这个不幸的人转向听众和法官,脸上那副笑容,当年目睹的人至今想起来还难受。那是胜利的微笑,也是绝望的微笑。“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就是冉阿让。”他说道。

在这法庭上,再也没有审判官,没有控告方,没有法警了,只有凝视的眼睛和感动的心。谁也不记得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检察官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起诉,庭长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主持审判,被告律师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辩护。令人惊讶的是,谁也没有提出问题,谁也没有行使职权干预。这种景象最奇妙之处,就在于抓住了每一颗心灵,并把所有见证人变为观赏者。也许谁也不明白自己的感受;毫无疑问,谁也没有考虑自己看见的是灿烂的光辉在照耀;不过,所有人内心都感到通明透亮。

显然,大家眼前看到的是冉阿让。这就光芒四射。这个人一出现,就足以照亮刚才还十分模糊的案子。此后无需任何解释,这群人仿佛受到启示而豁然开朗,一眼就看清这件事既简单又壮美,是一个人舍身阻止另一个人当他的替罪羊。原先的种种小动作、种种迟疑、种种可能的小小抵制,都在这光明磊落的壮举中化解了。

这种印象虽然转瞬即逝,但当时是无法抵抗的。

“我不愿意再打扰法庭了,”冉阿让又说道,“既然不逮捕我,那我就走了,还要去办好几件事。检察官先生知道我是谁,也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他随时都可以派人逮捕我归案。”

他朝门口走去,谁也没有吭一声,谁也没有伸手阻拦,大家都让开一条路。当时,他似乎具有某种神威,逼使众人在一个人面前退避,纷纷闪到两侧。他缓步穿过人群。后来始终没有弄清到底是谁打开的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走到门口时,门已经打开了。他走到门口,又转身说道:

“检察官先生,我听候您的处理。”

然后,他又对听众说:

“你们所有的人,你们在场的每个人,都觉得我值得怜悯,对不对?上帝啊!我一想到自己差点儿干出来的事,就认为自己值得羡慕。不过,我更希望没有发生这一切。”

他走了出去,又有人把门关上了,如同刚才有人打开一样;要知道,有壮举的人,确信在民众里总能找到肯为他效力的人。

过了不到一小时,陪审团就决定撤销对尚马秋的全部指控,并立即释放,尚马秋走了,他心中不胜惊诧,认为所有的人都疯了,一点也不理解目睹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