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 第三十三章 罗马强盗

第二天早晨,弗兰士先醒,一醒就拉铃。铃声未绝,派里尼老板已亲自进来了。

“啊,大人,”店东不等弗兰士问他,就得意地说,“昨天我不敢答应你们,心想你们已经太迟了,马车一辆都雇不到——就是说,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

“是的,”弗兰士答道,“就是在那最最紧要的几天。”

“什么事?”阿尔培进来说,“雇不到马车吗?”

“一点不错,我的好人,”弗兰士说,“你是第一遭碰到这样的事吧。”

“好!你们的名垂千古的大城真是一个呱呱叫的好城市。”

“我是说,大人,”派里尼很想在他的客人面前保持基督世界首都的尊严,就回答说,“从星期天到星期二晚上没有车,但从现在到星期天,您要五十辆都有。”

“啊!那还有点想头,”阿尔培说,“今天是星期二,谁能料到从现在到星期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会有一万个或一万两千个旅客到来,”弗兰士答道,“那找车子就会更困难。”

“我的朋友,”马瑟夫说,“让我们享受目前吧,别去担忧将来。”

“至少,”弗兰士问道,“我们可以租到一个窗口的吧?”

“哪儿的?”

“当然要望得到高碌街的呀。”

“啊,一个窗口!”派里尼老板喊道,“绝对不可能。杜丽亚宫的六层楼上本来还剩有一个,但也已用每天二十威尼斯金洋[1]的租金租给一位俄国亲王了。”

两个青年人瞠目结舌地互相望了一眼。

“喂,”弗兰士对阿尔培说,“你知道我们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是到威尼斯去度狂欢节,那儿我们要是雇不到马车,一定可以弄到一只小艇。”

“啊,见鬼!不,”阿尔培喊道,“我到罗马就是来看狂欢节的,我非看到它不可,就是叫我踩着高跷也要看。”

“这个念头妙极了!特别是吹灭蜡烛头更方便了,我们可以扮成滑稽鬼怪或是兰德斯牧童,就可以大获全胜。”

“从现在到星期天早晨,两位大人还要雇一辆马车吗?”

“咦!”阿尔培说,“你以为我们要像律师的小伙计那样用两只脚在罗马的街上跑吗?”

“我马上遵命给两位大人去办,只是我先告诉你们,马车每天要花你们六个毕阿士特。”

“我可不是一位百万富翁,不像我们那位邻居,”弗兰士说,“我警告你,我到罗马来过四次了,各种马车的价钱我都知道。今天,明天,后天,我们一共给你十二个毕阿士特,那样你已经很可以赚一笔钱的了。”

“但是,大人——”派里尼说,他还想达到他的目的。

“去吧,”弗兰士答道,“不然我就自己去和你的搭档讲价钱,我也认识他。他是我的老朋友,从我身上捞去的钱已经很可观了,而为了希望再从我身上捞得更多的钱,他所要的价钱会比我现在给你的还要少。那时你就赚不到帽子钱了,那可只能怪你自己呀。”

“大人不必亲自劳驾!”派里尼老板带着一个意大利投机家自认失败的那种微笑回答说,“我总尽力办就是了,我希望能使您满意。”

“那末我们互相心照不宣了。”

“您希望车子什么时候来?”

“一小时以内。”

“一小时以内它就会在门口等着的了。”

一小时以后,马车的确已在等着那两位青年人了。那是一辆蹩脚的出租马车,现在却已被高抬身价,当作一辆私家轿车;但它的外貌虽则微贱,这两个青年要是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能弄到这样的一辆马车,他们就要认为是很幸福的了。

“大人,”向导看到弗兰士走到窗口面前,就大声喊道,“要我把花车驶近王宫来吗?”

弗兰士对于意大利人的措辞虽然早已习惯,他的第一个冲动还是得四周环顾一下,但这句话是对他说的。弗兰士是“大人”,蹩脚马车是“花车”,而伦敦旅馆是“王宫”。意大利人爱恭维的习惯在那一句话里已表现得很充分了。

弗兰士和阿尔培走到楼下,花车就驶到王宫前面来,两位大人把他们的两腿搁到座位上,向导跳进他们后面的座位里。“两位大人要到哪儿去?”他问。

“先到圣彼得教堂,然后再到斗兽场[2]。”阿尔培回答。

但阿尔培却不知道,看遍圣彼得教堂得花一天工夫,而研究它则要花一个月。一天的时间在圣彼得教堂一处过去了。突然间,日光开始黯淡起来。弗兰士摸出表来一看,已经四点半钟了。他们回到旅馆去,在旅馆门口,弗兰士吩咐车夫在八点钟再来。他要领阿尔培在月光下去凭吊斗兽场,正如他曾领他在白天里游览圣彼得教堂一样。当我们领一位朋友去游览一个我们已经去玩过的城市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得意,正如我们指出一个曾做过我们情妇的女人一样。他要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赴斗兽场去的途中顺便看看朱庇特神殿,古市场,色铁穆斯·塞维露斯宫的拱门,安多尼的圣殿和萨克拉废墟。

他们坐下来进餐。派里尼老板原答应请他们吃一顿酒席的,而事实上却只给他们一顿马马虎虎的便餐。用完晚餐以后,他亲自进来了。弗兰士认为他是来听他们称赞他的晚餐的,于是就开始称赞起来,但他才说出几个字,店东就打断他的话。“大人,”他说,“蒙您称许,我很高兴,但我不是为那一点而来的。”

“你是来告诉我们找到马车了吗?”阿尔培问,一面点起一支雪茄烟。

“不,两位大人最好还是不必去想那件事吧。在罗马,事情有办得到和办不到之分,一件事情要是已经告诉您办不到了,那就完了。”

“在巴黎就方便得多啦,当一件事办不到的时候,你只要付双倍的价钱,就马上办到了。”

“法国人都是那么说,”派里尼老板答道,语气中略微含着一点不快,“既然如此,我真不明白他们何必出门旅行。”

“但是,”阿尔培喷出一大口烟,翘起椅子的两条腿,晃着身体说,“只有疯子或像我们这样的傻子才会出门旅行。凡是神志清醒的人是不肯离开他们海尔达路的大厦,放弃他们在林荫大道上的散步和巴黎咖啡馆的。”

不用说,阿尔培当然是住在上面所提及的那条街上,每天要很出风头地去散一回步,而且常常到那家惟一真正可以吃点东西的咖啡馆去的,当然,你还得和侍者有交情。派里尼老板沉默了一会儿,显然在玩味这几句回答的话,他似乎不十分明白。

“但是,”这一次轮到弗兰士来打断店东的沉思了,“你是有事来的,请问是什么事?”

“啊,是的,您吩咐马车八点钟来?”

“是的。”

“听说您想到斗兽场去玩。”

“你是说圆形剧场?”

“那是一样的。您告诉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凡尼门进城?”

“我正是这样说。”

“唉,这条路是不能走的。”

“不能走?”

“至少得说是非常危险的。”

“危险!为什么呢?”

“为了那个大名鼎鼎的罗杰·范巴。”

“请问这位大名鼎鼎的罗杰·范巴是谁呀?”阿尔培问道,“他在罗马或许是大名鼎鼎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在巴黎却是默默无闻的。”

“什么!您不认识他吗?”

“我没有那种荣幸。”

“您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吗?”

“从来没有。”

“好吧,那末我告诉您,他是一个强盗,要是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和他一比,他们简直就像是小孩子啦。”

“嘿,那末,阿尔培,”弗兰士喊道,“你终于碰到一个强盗了吧!”

“我预先警告你,派里尼老板,不论你要告诉我们什么话,我可一个字都是不相信的。我们先把这一点说明了,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可以听。从前有一个时候——唉,说下去吧!”

派里尼老板转向弗兰士,他觉得这两个人之中还是弗兰士比较理智一些。我们一定得说一句公道话,在他的旅馆里所经过的法国人并不少,但他却从来不能了解他们。“大人,”他庄重地向弗兰士说,“假如您把我看做一个撒谎的人,那我就什么都不必说了,我是为了你们好才——”

“阿尔培并没有说你是一个撒谎的人呀,派里尼老板,”弗兰士说,“他只是说不相信你而已。但你说的话我都相信,请说吧。”

“但大人知道,假如有人怀疑我的诚实的话——”

“派里尼老板,”弗兰士答道,“你简直比卡莎德拉[3]还更多心啦,她是一个预言家,却还是没有一个人肯相信她,那末你的听众至少还该打个对折吧。好,算了吧,告诉我们这位范巴先生究竟是谁。”

“我已经告诉大人,他是我们从马特里拉那个时代以来最有名的强盗。”

“哦,这个强盗和我吩咐车夫从波波罗门出城再从圣乔凡尼门入城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因为,”派里尼老板答道,“您从那个城门出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我非常怀疑您能从另外那个城门回来。”

“为什么?”弗兰士问。

“因为在天黑以后,出城门五十码以外就难保安全了。”

“你凭良心说,那是不是真的?”阿尔培喊道。

“子爵阁下,”派里尼老板对于阿尔培这种再三怀疑他讲话的准确性觉得伤了他的自尊心,就回答说,“我没有跟您说话,而是跟您的同伴说话,他知道罗马,而且也知道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加以嘲笑的。”

“我的好人呀,”阿尔培转向弗兰士说,“这倒是一桩很妙的冒险,我们把我们的马车里装满了手枪,散弹枪,双铳枪。罗杰·范巴来捉我们,我们就捉住他,我们把他带回到罗马城里,把他献给教皇圣下,教皇看到我们干了这么大的一件功劳,就问他怎样才能报答我们,那时我们却只要一辆轿车,两匹马,于是我们就可以坐在马车里看狂欢节了,而罗马老百姓一定会拥我们到朱庇特神殿去给我们加冠,表扬我们一番,像对待保国英雄库提斯[4]和柯克莱斯一样。”

当阿尔培提出他这个计划的时候,派里尼老板的脸上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表情。

“请问,”弗兰士问道,“这些手枪,散弹枪,和其他各种你想装满在马车里的厉害武器在哪儿呢?”

“我的武器库里可没有,因为在特拉契纳的时候,连我那把猎刀都给人偷掉了。”

“我在阿瓜本特也遭了同样的命运。”

“你知道不知道,派里尼老板,”阿尔培点起第二支雪茄烟说,“这个办法对付强盗非常方便,这种作风很有点和他们相似吧?”

派里尼老板一定觉得这种玩笑未免太自讨苦吃,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只回答了一半,而且是向弗兰士说的,只有弗兰士似乎还像是在用心听他。

“大人知道,受强盗攻击的时候,通常总是不加抵抗的。”

“什么!”阿尔培喊道,他的勇敢反对像这样服服帖帖地让人来抢,“一点都不抗拒吗?”

“不,因为那是没有用的。当十多个强盗从地坑,破屋,或阴沟里一齐跳出来,向你攻击的时候,你怎么能抵抗呢?”

“哦!我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士,神色之间像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培,”弗兰士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5]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但是奥拉斯[6]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就太荒唐了。”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喊道,“说得好!那才说得有点意思!”

阿尔培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酒,时或啜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士说,“我的同伴现在不响了,而你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杰·范巴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子?把他描写一番,假若我们碰巧遇见他,像让·斯波加或勒拉[7]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不能向您说得更清楚的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运气,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我自由,还送了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培说。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子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来,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这就是。”他说。

“啊唷!”阿尔培答道,“我恭喜你,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袋里掏出他的表来,“它花了我三千法郎。”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士说。他拖过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就座。

“两位大人让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培喊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站着讲话!”

店东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杰·范巴的事都讲出来了。“你告诉我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士说,“你认识罗杰·范巴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末,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啰?”

“一个青年人!他还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培,二十二岁就这样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有露头角哩。”

“哦,”弗兰士又说,“这个故事的主角还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子呢?”

“中等身材——和这位大人的身材差不多。”店东指着阿尔培回答。

“谢谢你这比较。”阿尔培鞠了一躬说。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士又说,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娜拉,五岁就到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也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依此为生。小范巴气质从小就非常特别。有一天,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他到派立斯特里纳的教士那儿去,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多少有点困难,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羊群,但那位好教士每天要到一个小村庄去做一次弥撒。那个小村庄太穷了,养不起一个教士,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村名,叫博尔戈。他告诉范巴说,他每天从博尔戈回来的时候可以和他相会一次,利用那个时间教他一课,并且预先告诉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课,他一定要竭力用功,来利用这短短的时间。那孩子欢天喜地地接受了。每天,罗杰领了他的羊群到那条从派立斯特里纳到博尔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点钟,教士和孩子就在路边的一条土堤上坐下来,小牧童就从教士的祈祷书上学功课。三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朗朗上口了。这还不够,他还要学写字。教士从罗马的一位教书先生那儿弄来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种尖利的东西在石板上学写字母。晚上,当羊群已平安地赶进农庄以后,小罗杰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铁匠家里,讨了一只大钉,敲呀磨呀的把它造成了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第二天早晨,他拾了许多片石板,开始做起功课来。三个月以后,他已学会写字了。教士看他这样聪明,很是惊奇,就送了他几支笔,一些纸和一把削笔刀。这他又要重新学起了,但当然已不像最初那样困难。一星期以后,他用笔写字已和用铁笔写得一样好了。教士把这桩奇闻讲给圣费里斯伯爵听,伯爵派人把小牧童叫来,叫他当面写给他看,读给他听,吩咐他的跟班让他和家仆一起吃饭,每个月给他两个毕阿士特,罗杰就用这笔钱来买书和铅笔。他的模仿能力本来很强,像乔托[8]小时候一样,他也在他的石板上画起羊呀,房屋呀,树林呀来。然后,他又用小刀来雕刻各种各样的木头东西,大名鼎鼎的雕刻家庇尼里也就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比范巴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看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字叫做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他们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块,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人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在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并排长大起来,直到范巴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启露了。罗杰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只有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拼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娜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做他的同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温温存存的,但假若对方是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很活泼,很快乐,只是太爱撒娇。罗杰每月从圣费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子的夹发针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所以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装饰得最漂亮的农家女了。

“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地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范巴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役侍候她。当他们这样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高位上一跤跌回到他们现实的贱微地位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范巴求之不得的东西。这支枪的枪铳极好,是布雷西亚的出品,射出的子弹就像英国的马枪一样准确,但有一天,伯爵摔破了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摔在一边不用了。这一点,在像范巴这样的一个雕刻家却不算一回事。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了一遍,计算把它怎样改变一下才能使枪适合他的肩头,然后他造了一个新的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的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点。一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的愿望。在每一个以独立代替自由的国家里,凡是有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弄到一支枪,有了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了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范巴就把他全部的空余时间来练习使用这宝贵的武器,他买了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做目标——长在沙坪山上的、满身苔藓的橄榄树的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巡逻的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空翱翔的老鹰。所以不久他就已射得非常精确,以致最初一听到枪声就怕的德丽莎也克服了她的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的程度,真像弹靶放在他的手边一样。

“有一天傍晚,一只狼从一座林里走出来,他们是常常坐在那座松林附近的,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了命。范巴立了这一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杰得了很大的名望。一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是可以找到崇拜他的人的。他被人认为是方圆三十法里以内最精明,最强壮和最勇敢的农夫,而虽然德丽莎也被大家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的姑娘,但却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她是被范巴爱上了的。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的爱情。他们并排长大起来,就像两棵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的树一样。只是他们互相会面倒成了万不可少的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一天的分离。那一年,德丽莎十七岁,范巴十八岁。在这个时候,一队山贼盘踞了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的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的山贼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有的时候是少了一个首领,但只要有一个首领出现的时候,他是不会缺少一批喽啰的。

“大名鼎鼎,在那不勒斯闹得天翻地覆的古古密陀,在阿布鲁齐被人追得走投无路,被赶出了那不勒斯的国境,他就像曼弗雷特[9]那样的越过加里利亚诺山,穿过松尼诺和耶伯那交界的地方,逃避到阿马森流域。他设法重新组织了一队人马,学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的榜样横行起来,但他的雄心是想胜过这两个古人的。派立斯特里纳,弗拉斯卡蒂和班壁娜拉有许多青年人失踪了。他们的失踪最初引起了很大的不安,但不久就知道他们都投到古古密陀手下当喽啰去了。没有多少时候,古古密陀就成了大家所注意的目标,都纷纷谈论他的凶猛,大胆和残忍这种种最特别的个性。有一天,他掳去了一个青年姑娘,她是弗罗齐诺内一个土地丈量员的女儿。强盗的法律是很严明的,凡是掳到年轻女子,第一就该归那个把她抢来的人享用,然后其余的人抽签轮流享用她,她一直要被他们蹂躏到死方才可以脱离苦海。假如她的父母有钱,有力量付得出一笔赎金,他们就派人去接洽。被掳的肉票作为差人安全的人质。要是不肯付赎金呢,肉票就一去不回了。那个青年姑娘的爱人也在古古密陀的队伍里,他的名字叫做卡烈尼。当她认出她的爱人的时候,那可怜的姑娘向他伸出双手,相信她自己是安全的了,但卡烈尼却觉得他的心在往下沉,因为他对于那等待在她面前的命运是知道得太清楚了。但是,由于他是古古密陀得宠的人;由于他已忠心耿耿地在他手下服务了三年;由于他曾射死过一个快要砍倒古古密陀的龙骑兵,救过他的命,他希望他会可怜他。他拉他到一边,而那青年姑娘则坐在树林中央的一棵大松树脚下,松树和她那美丽的头饰合成了一张面幕,把她的脸遮了起来,这样就躲开了强盗们那种穷凶极恶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对古古密陀讲了出来:他怎样爱那姑娘,他们怎样互誓贞节,和怎样自从他到这儿附近来了以后天天和她在一间破屋里相会。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古古密陀曾派卡烈尼到邻村去公干,所以他不能到那个地方去赴约。但是,古古密陀到那儿去——据他说——却是很偶然的,然后就顺便把姑娘带了来。卡烈尼恳求他的首领为丽达破一次例,因为她的爹爹很有钱,可以出一大笔赎金。古古密陀对他朋友的请求似乎让步了,吩咐他去找一个牧童送信到弗罗齐诺内给她的爹爹。卡烈尼高高兴兴跑到丽达那儿,告诉她她已经得救了,吩咐她写信给她的爹爹,把事情告诉他,她的赎金定为三百毕阿士特。时间只限十二小时——就是说,到第二天早晨九点钟为止。信一写好,卡烈尼就一把抓到手,急急忙忙地奔到山下去找信差。他发现有一个少年牧童在看羊。牧童天生是强盗的信差,因为他们正巧生活在城市和山林之间,文明生活和原始生活之间。那牧童接受了这项使命,答应在一小时之内跑到弗罗齐诺内。卡烈尼就回来了,一心想早点看到他的情人,并报告那好消息。他发现伙伴们都坐在树林里一片空旷的草地上,正在那儿享用从农家勒索得来的孝敬物品。他用眼光在这一堆人中间寻找丽达和古古密陀,但却扑了一个空。他问他们到哪儿去了,回答是一阵哄笑。一阵冷汗从他每一个毛孔里爆了出来,他的头发根根都竖了起来。他再问一遍。有一个强盗站起来,递给一满杯甜酒,说:“祝勇敢的古古密陀和漂亮的丽达健康!”正在这个时候,卡烈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喊声,他猜出了事情的真相,就夺过酒杯来,向那个献酒的人劈头盖脸掷过去,然后向那发出喊声的地点冲过去。跑了一百码以后,他转过一座密林的拐角,就发现丽达昏迷不醒地躺在古古密陀的怀抱里。一看到卡烈尼,古古密陀就站起身来,每只手里都握着手枪。那两个山贼互相对视了一会儿——一个在唇边挂着猥亵的微笑,一个额头像死人一样的惨白。看来这两个人之间似乎就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但卡烈尼的脸渐渐松弛了下来。他的一只抓着腰带上的手枪的手也垂到了身边。丽达躺在他们之间。月光照亮了这三个人。

“‘喂,’古古密陀说,‘任务执行了吗?’‘是的,队长,’卡烈尼答道。‘明天早晨九点钟,丽达的爹爹就会带着钱到这儿来。’‘很好,现在,我们来快快活活地过一夜吧。这个姑娘很漂亮配得上你。唉,我并不自私,我们到伙伴们那儿去给她抽签吧。’‘那末,你决定要把她按常例办吗?’卡烈尼说。‘为什么要为她破例?’‘我以为我刚才的请求——’‘你比其余的人多些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例外?’‘我当然有这权利。’‘算了吧,’古古密陀又大笑着说,‘迟早总会轮到你的。’卡烈尼拼命咬紧牙。‘现在,喂,’古古密陀一面向其他那些强盗走去,一面说,‘你来不来?’‘我跟着就来。’古古密陀一面走,一面用眼睛瞟着卡烈尼,深怕会遭暗算,但卡烈尼这方面却毫无敌意的表示。他叉着双手站在丽达的身边,丽达依旧昏迷着。古古密陀猜想那青年会抱起她逃走,但这一点现在和他已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已经享用过丽达了。至于那笔钱,三百毕阿士特给全体一分,数目就小得可怜了,他拿不拿都无所谓,他继续顺着小径向那片草地走,使他大为惊奇的是:卡烈尼差不多和他同时到达。‘我们来抽签吧!我们来抽签吧!’山贼们一见到他们的首领,就喊叫起来。

“他们的要求是很公道的,首领点点头表示允许。他们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眼睛里都射出凶光,加上火堆所发出的红光,使他们看上去简直像一群恶鬼。全体的名字,包括卡烈尼的在内,都放在一顶帽子里,由队里最年轻的人摸出一票来,那一票上写的名字是达伏拉西奥。他就是那个向卡烈尼建议为他们的领袖祝福,而被卡烈尼用玻璃杯砸了脸的人。他的脸上划开了一个大口子,从太阳穴直到嘴边,血还在不断地流出来。达伏拉西奥看到他的运气这样好,就发出一阵高声大笑。‘队长,’他说,‘刚才我向卡烈尼建议,为你祝福喝一杯,他不肯。现在请你建议为我喝一杯,看他是否肯赏脸。’每一个人都等待卡烈尼发脾气,但使他们惊奇的是:他竟一手拿起一只酒杯,一手拿起一只酒瓶,满满的倒了一杯。‘祝你健康,达伏拉西奥,’他镇定地说,一口喝干了酒连手都不颤一下。然后他在火堆旁边坐下来,‘我的晚餐呢?’他说,‘跑了这一大段路,我的胃口倒开了。’‘干得好,卡烈尼!’强盗们喊道,‘这才像条好汉。’于是他们围成一个圆圈,围着火堆坐下来,而达伏拉西奥则不见了。卡烈尼泰然自若地又吃又喝,像是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样。强盗们惊奇地望着他,不懂他何以竟能这样无忧无虑,他们正在纳闷,就听到身后的地面上发出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他们回过头去,看见达伏拉西奥抱着这青年女子走过来。她的头往后仰着,长发扫着地面。当他们进入圈子中央的时候,强盗们才凭着火光看出那青年女子和达伏拉西奥都面无人色。这一幕突然出现的景象是这样奇特,这样严肃,以致大家都站了起来,只有卡烈尼例外,他还是坐着,镇定地吃着喝着。达伏拉西奥在极端肃静的气氛中走前几步,把丽达放到队长的脚下,于是大家明白了那青年女子和那强盗面色惨白的原因了。一把短刀齐柄直插在丽达的左胸上。每一个人都望着卡烈尼,卡烈尼腰带上的刀鞘空了。‘呀,呀!’首领说,‘我现在懂得卡烈尼为什么要迟一步来了。’

“他们天性虽然野蛮,却都能了解这种拼死的举动。别的强盗或许不会做出同样的事来,但他们却都懂得卡烈尼的这种举动。‘喂,’卡烈尼站起来走近那尸首,一手握着手枪柄,大声说道,‘现在还有哪一个要来和我争这个女人?’‘不会有人争了,’首领答道,‘她是你的了。’卡烈尼双手抱起她,走出火光圈外。古古密陀派定守夜的哨兵,众强盗就用他们的大氅裹着身体,在火堆前面躺下来。半夜里,哨兵发出警告,全体立刻戒备起来。原来是丽达的爹爹亲自带着他女儿的赎金来了。‘喂,’他对古古密陀说,‘三百毕阿士特在这儿,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但首领却不接钱,做了一个手势叫他跟他走。老人遵命。他们两个在树林底下向前走,月光从树枝的空隙里直泻下来。最后,古古密陀收住了脚步,指着一棵树脚下两个聚在一起的人。‘喏,’他说,‘向卡烈尼要你的孩子吧,她怎么样了,他会告诉你的。’他就回到他的伙伴们那儿去了。

“老人一动不动地站着,他感觉到某种意外的大祸临头了。他终于向那聚在一起的人影走去,心里却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当他走近的时候,卡烈尼抬起头来,于是两个人的形体便呈露在老人的眼前了。一个女的躺在地上,她的头枕在一个坐在她身边的男人腿上,那男的一抬头,女的面孔也就可以看到了。老人认出了他的女儿,卡烈尼也认出了老人。‘我知道你会来的。’强盗对丽达的爹爹说。‘混蛋!’老人答道,‘你把她怎么了?’于是他恐怖地凝视着丽达,丽达全身惨白,血痕斑斑,胸膛里插着一把短刀。一线月光从树缝里透进来,照亮了死者的脸。‘古古密陀糟蹋了你的女儿,’强盗说,‘我爱她,所以我杀了她,不然她就要给全体当靶子用了。’老人一句话都不说,脸色变得像死人一样白。‘喂,’卡烈尼又说,‘要是我干错了,你为她报仇吧。’于是他从丽达胸膛的伤口里抽出那把短刀,一手把刀递给老人,一手撕开他的背心。‘你干得好!’老人用一种嘶哑的声音答道,‘拥抱我吧,我的孩子。’卡烈尼扑进他情人的爹爹的怀抱里,像一个小孩子似地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这是那个杀人不怕血腥气的人生平第一次流泪。‘唉,’老人说,‘现在帮我来埋我的孩子吧。’卡烈尼去拿了两把鹤嘴锄,于是那爹爹和那情人就开始在一棵大橡树脚下挖掘起来,准备让那青年姑娘长眠在橡树底下。坟坑挖好以后,那做爹爹的先抱了抱她,又抱了抱那情人,然后,他们一个扛头,一个扛脚,把她放进去。然后他们各自跪在坟的一边,给死者做祷告。做完祷告以后,他们就把泥土盖到尸首上面,直到把坟坑填平。然后,老人伸出一只手,说,‘谢谢你,我的孩子,现在让我独个儿在这儿吧。’‘可是——’卡烈尼答道。‘离开我,我命令你。’卡烈尼只得服从,回到他的同伴那儿,用大氅裹住身体,不久也像其余那些人一样地睡熟了。

“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就决定要换一个地方扎营。破晓前一点钟,古古密陀喊醒他的部下,下令出发。但卡烈尼不肯离开树林,他要知道丽达的爹爹究竟怎么样了才肯走。他向昨晚那个地方走去。发现老人已吊死在那棵荫覆他女儿坟墓的橡树丫枝上。于是他对着老人的尸体和爱人的坟墓发了一个复仇的重誓。但他没有能完成他的誓言,因为两天以后,在一场对罗马骑兵的遭遇战里,卡烈尼被杀死了。但大家都有点惊异,因为他是面向敌人的,不应该在背心上吃到子弹。那种惊奇后来也就平息了,因为有一个山贼告诉他的伙伴们说,当卡烈尼倒下的时候,古古密陀正在他后面十步路的地方。离开弗罗齐诺内树林的那天早晨,古古密陀曾在暗中跟在卡烈尼的后面,听到了他报仇的誓言,而像个聪明人一样,他就设法阻止了那个誓言的实践。

“关于这个强盗,他们另外还讲了十来个诸如此类的故事,也都同样离奇。所以,从丰迪到庇鲁斯,大家一听到古古密陀的名字就要发抖。这些传闻常常是罗杰和德丽莎谈话时的主题。那姑娘每听到讲这种故事就吓得发抖。但范巴却拍拍他那支百无一失的好猎枪的枪柄,用微笑来劝她放心,假如那还不能恢复她的勇气,他就瞄准一只栖在一条枯枝上的乌鸦,扳动枪机,那头鸟就被打死跌到树脚下来了。时间一天天地过去,这一对青年互相约定,当范巴二十岁,德丽莎十九岁的时候,他们就结婚。他们都是孤儿,只要向他们的雇主告一次假就得了,这一点,他们已经问过,而且得到了允许。有一天,当他们正在谈论未来的计划的时候,他们听到两三声枪声,接着就有一个男人突然从这两个青年常常放羊的草地附近的树林里出来,急急忙忙地向他们奔过来。当他奔到听得到话的地方的时候,就喊道:‘有人追我,你们能不能把我藏起来?’他们十分清楚,这个亡命者一定是个强盗,但在罗马山贼和罗马农民之间,天生存在着一种同情心。而后者总是很乐于帮助前者的。范巴一句话没说,赶快奔到那块遮蔽他们洞口的石头前面,把石头移开,叫那个亡命者躲进这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洞穴,然后把石头盖好,仍旧走去和德丽莎坐在一块儿。过了一会儿,四个骑马的马枪兵在树林边上出现了,其中的三个似乎在找寻那亡命者,第四个拖着一个俘虏来的山贼的脖子。那三个马枪兵四面八方的观望,看到了这一对青年农民,就疾驰着跑来,问他们有没有看见过什么人。‘真讨厌,’为首的那个队长说,‘我们所找的那个人是强盗头儿。’‘古古密陀吗?’罗杰和德丽莎同时喊出声来。‘是呀,’队长答道,‘他那颗头要值一千罗马艾居呢,假如你们帮我们捉住他,你们就可以分到五百。’两个青年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位队长一时觉得很有希望。五百罗马艾居等于三千法郎,而三千法郎在这一对快要结婚的穷孤儿可算是一大笔钱了。‘是的,这可是真讨厌,’范巴说,‘但我们没有看见他。’

“于是那些马枪兵就四下里去搜索,但到处都找不到,过了一些时候,他们就不见了。于是范巴再把石板移开,古古密陀就爬出来。他从石板缝里已看到这两个青年农民和马枪兵谈话,已猜到他们谈话的内容。他从罗杰和德丽莎的脸上看出他们决不肯出卖他,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满钱袋的金子来,送给他们。但范巴却骄傲地昂头不顾,而德丽莎,当她想利用这袋金子就可以买到所有那些漂亮的衣衫和华丽的首饰的时候,眼睛里就不禁放出光来。

“古古密陀是一个老奸巨猾的恶棍,他表面上是一个山贼,实际是一条赤练蛇,德丽莎的这种眼光顿时使他想到:她做一位压寨夫人倒很合适。他走回到树林里去,一路借口向他保护人致敬,几次停步回顾。过了几天,他们没有再看见古古密陀,也没有听人说到他。狂欢节快要到了。圣费里斯伯爵宣布要开一次盛大的化装跳舞会,凡是罗马有地位的人都请来参加。德丽莎非常想看这次跳舞会。罗杰去请求那位作他的保护人的管家,允许她和他杂在村里的仆役之中参加舞会。这一点被允许了。伯爵最钟爱他的女儿卡美拉,这次的跳舞会就是为讨她喜欢而开的。卡美拉的年龄和身材和德丽莎恰巧一模一样,而德丽莎也如卡美拉一样漂亮。舞会的那天晚上,德丽莎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她那最灿烂的发饰和最华丽的玻璃珠链;她穿着弗拉斯卡蒂妇女的时兴服装。罗杰穿着罗马农民在假日才穿的那种非常美丽的服装。他们两人都混在——他们只能如此——仆役和农民队里。

“这一场宴会真华丽——不但别墅里灯火通明,而且还有几千盏五颜六色的灯笼挂在花园里的树上。不久,宾客们就从府邸里拥到露台上,从露台拥到花园的走道上。在小径的每一个交叉口上,有一队乐队,桌子四散摆开,上面堆满了各色饮料和点心。来宾们收住脚步,组成四对一组的舞队,各自随意选了一块地方跳起舞来。卡美拉打扮得像一个松尼诺农妇。她的帽子上绣着珍珠,她的金发针上嵌着钻石,她的腰带是土耳其绸做的,上面绣着朵朵大花,她的短衫和裙子是克什米尔呢子做的,她的围裙是印度麻纱的,她胸衣上的纽扣都是大粒的珍珠。她那两位同伴的服装,一位像一个内图诺农妇,另外那一位像一个立西阿农妇。那四个青年男子都是罗马最有钱和最高贵的家庭里的子弟,他们身上充分表现出意大利式的潇洒,关于这一点,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确都比不上。他们都穿着农民的服装,代表阿尔巴诺,韦莱特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和索拉四处地方。不用说,这些农民的服装,也像那些女人的一样,是灿烂耀目地缀满了金银珠宝的。

“卡美拉想跳一次清一色的四对舞,但还少一个女的。她周围四顾,但来宾中没有一个人的衣服和她或她舞伴的相似。圣费里斯向她指出了农民队里那挽住罗杰臂膀的德丽莎。‘您允许我吗,爹!’卡美拉说。‘当然啦,’伯爵答道,‘我们不是在度狂欢节吗?’卡美拉就转过去对那个和她说话的青年讲了几句话,并用手指一指德丽莎。那青年人向着那只可爱的手所指的方向看了一看,鞠躬表示服从,然后走到德丽莎面前,邀她去参加由伯爵的女公子所领导的四对舞。德丽莎觉得像是有一团火掠过她的脸,她望望罗杰,罗杰不能不表同意。他慢慢地放松德丽莎的手臂,那本来是夹在自己的手臂底下的,而德丽莎,在她那位风流的舞伴的陪伴之下,非常兴奋地站到那贵族式的四对舞中她所该站的位置上。当然啰,在一位艺术家的眼里,德丽莎那种古板严谨的服装,与卡美拉和她同伴的比较起来,倒也有大不相同的风味。但德丽莎原是生性轻佻而好卖弄风骚的,所以那些刺绣呀,花纱呀,克什米尔呢子的腰带呀,都使她目迷心醉,而那蓝宝石和金刚钻的反光几乎使她的脑子晕眩起来。

“罗杰觉得他的头脑里浮起一种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感觉。那种感觉像是在一口口地痛咬他的心,然后又毛骨悚然地透过他的骨骼,钻进他的血管,弥漫到他全身。他用眼睛跟随着德丽莎和她舞伴的每一个动作。当他们的手儿相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要晕厥了;他的脉搏猛烈地跳着,像是有一只钟在他的耳朵旁边大敲特敲。当他们谈话的时候,虽然德丽莎只是低垂着眼光胆怯地听她的舞伴独个讲,但从那个美貌的青年男子的热情的目光里,罗杰看出他是在讲赞美的话,他似乎觉得天昏地旋,种种地狱里的声音都在他的耳边低语,叫他杀人,叫他行刺。他深怕这种强烈的情感使他不能自制,于是就一手捏住他身边靠着的那棵树的丫枝,另外那只手则痉挛似地紧握住他腰带上那把柄上雕花匕首,时时不自觉地把它抽出鞘来。罗杰吃醋啦,他觉得,在她的野心和那种爱出风头的天性的影响之下,德丽莎或许会抛弃他。

“那个年轻的农家女,最初很胆怯,几乎像受了惊似的。但不久就恢复常态了。我曾说过,德丽莎是很漂亮的,但漂亮两个字还不足形容她。德丽莎具有那种娇美的野草闲花的魅力,那比我们矫揉造作的那种高雅的仪态更诱人得多。那一次四对舞的赞美几乎都被她一个人占去了,而假如说她在妒忌圣费里斯伯爵的女儿,我可不敢担保卡美拉没妒忌她。她这位漂亮的舞伴一面向她竭力恭维,一面领她回到他邀请她的地方,就是罗杰在等她的地方。在那次跳舞的期间,这位青年姑娘时时瞟着罗杰,而每次她都看到他脸色苍白,神态激动,有一次,他的刀甚至已有一半出鞘,那寒森森的刀光刺得她眼花。所以当她重新挽上她情人的臂膀的时候,她几乎有点发抖。那一次的四对舞跳得非常成功,当然大家会热烈地要求再来一次。只有卡美拉一个人表示反对,但圣费里斯伯爵对他女儿要求太恳切了,她终于也同意了。于是有一个舞伴就急忙去请德丽莎,因为没有她就组不成四对舞,但那青年姑娘却已经不见了。实际上是,罗杰再也没有力量来多经受一次这样的考验了,所以他半劝半拉地把德丽莎拖到花园的另外一边去了。德丽莎不由自主地随他摆布,但当她望到那青年人的激动的脸色时,她从他的沉重和颤动的声音里懂得他的心里一定在乱想。她自己也禁不住内心的激动,虽然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却总觉得罗杰应该责备她,什么原因,她自己也不知道,但她总觉得,她是该受责备的。可是,使德丽莎大为惊奇的是,罗杰却仍旧哑口无言,那天晚上他始终没再吐露一个字。但当夜的寒峭把来宾们从花园里赶走,别墅的门户都关上,举行室内的宴会时,他就带她走了。他送她到她的家里,说:‘德丽莎,当你在圣费里斯伯爵的小姐对面跳舞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想,’那青年姑娘原是天性十分坦白的,就回答说,‘我情愿减一半寿命换得一套她所穿的那种衣服。’‘你的舞伴对你怎么说?’‘他说这就看我自己了,只要我说一句话就得了。’‘他说得不错,’罗杰说,‘你真是像你所说的那样一心想得到它吗?’‘是的。’‘好吧,那末,你就会得到的!’

“那青年姑娘非常惊奇,抬起头来望望他,但他的脸是这样的阴沉可怕,以致她的话一到舌头上就冻住了。罗杰这样说了以后就走了。德丽莎一直目送他在黑暗中消失,才长叹一声走进她的房间。

“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很大的意外事故,无疑的是由于某个仆人的疏忽,没有把灯熄灭而引起的。圣费里斯的府邸起了火,起火的房间正在可爱的卡美拉的隔壁。她在黑夜里被火光惊醒,跳下床来,用一件睡衣裹了身体,想从门口逃出去,但她想逃走的那条走廊已经满是火烟。于是她只得回到房间里,用尽气力大喊救命,突然间,她那离地二十法尺高的窗户打开了,一个青年农民跳进房间里来,抓住她的两臂,用超人的技巧和气力送她到草地上,一到那儿,她就昏过去了。当她苏醒过来的时候,她的爹爹已在她身边。所有的仆人都围在四周,服侍她。这一场火烧掉了府邸的一整排厢房,但既然卡美拉安然无恙,那又算得什么呢?大家到处找她的救命恩人,但那个人却不出面;到处去打听,但谁都不曾见过他。卡美拉因为她不曾认清他,心里感到老大的不舒服。伯爵极其有钱,只要卡美拉脱了险,从她这样神奇地脱险这一点看来,他觉得并不是真正遭祸,反而倒是上天新赐的一次恩惠,火灾的损失在他只是一件小事。

“第二天,还是那个时间,这一对年轻的农民又在树林边上相会了。罗杰先到。他兴高采烈地向德丽莎走来,似乎已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完全忘记了。那姑娘显然在想心思,但看到罗杰这样高兴,她也就装出一种微笑的神气,当没有兴奋的情绪来打扰她的时候,这原是很自然的。罗杰挽住她的手臂,领她到地洞门口,停下来。那青年姑娘觉察到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故了,就定定地望住他。‘德丽莎,’罗杰说,‘昨天晚上你告诉我说,你情愿拿世界上的一切来换得一套伯爵的女儿所穿的那样一套衣服。’‘是的,’德丽莎惊奇地回答说,‘但那是我说的疯话。’‘而我回答说,很好,你就会得到的。’‘是呀,’青年姑娘回答,罗杰的话愈来愈使她惊奇了,‘但你那么说当然只是为了使我开开心罢了。’‘我答应你的话已经办到啦,德丽莎,’罗杰得意洋洋地说,‘到洞里去把衣服穿起来吧。’说着,他就移开那块石板,指着洞口给德丽莎看,洞里已点着两支蜡烛,每支蜡烛旁边有一面很华美的镜子。在一张罗杰亲手制成的古色古香的桌子上,放着珍珠项链和钻石发针,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堆着其余的服饰。

“德丽莎喜出望外地喊一声,也不问这套服饰是哪儿来的,甚至也不谢谢罗杰,就窜进那个已变成一间更衣室的洞里。罗杰把石板给她盖好,因为他看到在一座介于他和派立斯特里纳之间的近处小山顶上,有一个骑马的旅客,在那儿停了一会儿,像是不知该走哪条路似的,衬托着淡青色的天空,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的轮廓。他一看到罗杰,就纵马疾驰,向他奔来。罗杰没有猜错,这位旅客是从派立斯特里纳到蒂沃利去的,已经走错了路。那青年人就把路指给他。但因为从那儿出去四分之一法里的地方,道路就分成了三条,到那三岔路口,旅客或许又会迷路,所以他就请求罗杰领他一段路。罗杰把他的大氅抛在地上,摆脱了他这件笨重的衣服,就掮起马枪,用一个山里人那种马都追不上的飞快的脚步跑在旅客的前面。不到十分钟,罗杰和旅客就已到了那青年牧人所说的岔路口。一到那儿,他就带着一种像一位大皇帝似的神气,威严地用手指一条旅客该走的路。‘那就是你的路,大人,现在你不会再弄错的了。’‘而这就是你的报酬。’旅客说着,就摸出几个小钱给那青年牧人。‘谢谢你,’罗杰缩手说,‘我的服务是帮忙的,不是卖钱的。’‘好吧,’那旅客似乎倒像是看惯了都市里人的奴隶性和山里人的骄傲,深知其间的区别似的,他就说,‘假如你不肯收工钱,送你一笔礼或许是肯收的吧。’‘啊,是的,那是另外一回事了。’‘那末,’旅客说,‘收了这两个威尼斯金洋,给你的新娘叫她自己去买一对耳环吧。’‘那末也请你收了这把匕首,’青年牧人说,‘在阿尔巴诺和契维塔卡斯特拉纳这一带,你再找不到一把比这雕刻得更好的了。’‘我受了,’旅客答道,‘但那样是我占便宜啦,因为这把匕首可不止值两块金洋呢。’‘在一个商人,或许如此,但在我,这是我亲自雕的,它还值不了一个毕阿士特呢。’‘你叫什么名字?’旅客问。‘罗杰·范巴。’那牧人回答,他答话的那种态度,就像他回答‘我是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一样。‘你呢?’‘我,’旅客说,‘我叫水手辛巴德。’”

弗兰士·伊辟楠吃了一惊。“水手辛巴德?”他说。

“是的,”讲故事人说,“那旅客对范巴就自称这名字。”

“咦,你为什么要反对这个名字,”阿尔培问道,“这个名字漂亮极了,老实说,叫这个名字的那位先生,他的种种冒险故事我在小时候是觉得非常有趣的。”

弗兰士不再多说了。水手辛巴德这个名字大概已唤醒了他的种种回忆。“讲下去吧!”他对店东说。

“范巴大模大样地把那两块金洋放进袋里,转回身慢慢地向来时的路上走。当他走到离地洞两三百步以内时,他觉得听得一声喊叫,仔细听了听,想辨别这个声音是从哪儿来的。他清清楚楚地听到在喊他自己的名字。那喊声是从地洞那面传过来的。他像一只羚羊似的跳向前去,一面跑,一面在他的马枪里装上弹药,一会儿,就已到达一座小山顶上。这座山正和他看见旅客时所站的那座山遥遥相对。一到那儿,喊救命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他用眼光四面八方搜索,看见一个人正在抢走德丽莎,正像尼苏斯抢蒂茄美拉一样[10]。这个人正向树林急忙奔去,从地洞到树林的这一段路他已走了四分之三。范巴估量了一下距离,那人至少已比他多走了两百步,想追上他是办不到的了。这青年牧人站定了,就像脚长在了地上似的,然后他把马枪的枪托抵住肩头,瞄准那个抢劫犯,用枪口跟了他一秒钟,然后开枪。那抢劫犯突然停步,膝盖一弯,就和抱在他怀里的德丽莎一起跌倒在地。那青年姑娘立刻爬起来,但那个男的却躺在地上,在临死的痛苦中挣扎着。范巴于是向德丽莎冲过去——因为她刚离开那临死的人十步,两腿就支持不住跪了下来,所以这个青年人深恐那颗打倒他敌人的子弹也伤了他的未婚妻。幸而,她连皮都没有擦破一块,德丽莎只是受惊过度。罗杰看到她的确平安无恙,然后转身向那受伤的人走过去。那个家伙刚在断气,捏紧了拳头,嘴巴歪扭在一边,头发直竖,满头冷汗。他的眼睛依旧恶狠狠地睁着。范巴走近尸体,认出他就是古古密陀。

“这强盗自从那天被这两个农家青年救了以后,就看中了德丽莎,发誓要把她弄到手。从那时起,他暗中钉着他们,利用她的情人为旅客领路只剩她一人的时机,把她抢走,他以为终于把她弄到手了,却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无一失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心。范巴定睛望着他,脸上毫不动容,而德丽莎却正巧相反,手脚都在发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杀死的暴徒身边。但她还是慢慢地走过去,从他情人的肩后向死者畏缩地瞟了一眼。突然间,范巴转向他的情人。‘啊,啊!’他说,‘好,好!你已经打扮好了,现在要轮到我来打扮一下了。’

“德丽莎从头到脚都穿着圣费里斯伯爵女儿的衣服。范巴抱起古古密陀的尸体,搬到地洞里,这一次可要轮到德丽莎留在外面了。这时要是再有一个旅客经过,他就会看到一件怪事——一个牧羊女在看羊,穿着克什米尔呢子的长袍,戴着珍珠的耳环和项链,钻石的夹针,以及翡翠,绿宝石,红宝石的纽扣。他无疑的会相信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11]的时代,到了巴黎,就会到处宣布,说他遇到一位阿尔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山脚下。一刻钟以后,范巴从洞里出来了,他的服饰并不比德丽莎逊色。他穿着一件榴红色天鹅绒的上衣,上面钉着雪亮的金纽扣;一件绣满了花的缎子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罗马的领巾;挂着一只用金色,红色和绿色丝锦绣花的弹药盒;天蓝色天鹅绒的短裤,裤脚管到膝头上部为止,是用钻石纽扣扣紧了的。一双阿拉伯式的鹿皮长统靴和一顶拖着五色丝带的帽子。他的腰带上挂着两只表,皮带里拖着一把精致的匕首。德丽莎羡慕地喊叫一声。范巴穿上这套服饰,就活像是李奥波·罗勃脱[12]或许尼兹[13]油画里的人物。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头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这套服饰在他未婚妻身上所产生的效力了,于是一个得意的微笑飘过他的嘴唇。‘现在,’他对德丽莎说,‘你愿不愿意和我有福同享,有祸同当?’‘噢,是的!’那青年姑娘热情地喊道。‘不论到哪儿都肯跟我去吗?’‘跟你到世界的尽头。’‘那末,挽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那青年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问他究竟要领她到哪儿去,因为在她看来,这时他简直像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骄傲和有力。他们向树林走过去,不久就走到了树林里。山上的小径范巴当然都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径自向前走,一点都不犹豫。山上虽然没有现成的路,但只要望望树木和草丛,他就知道该怎么走,他们就这样的向前走了一个半钟头。最后,他们走到树木最茂密的地方。前面有一条小溪,直通到一个深深的峡谷里去,小溪的河床是干涸的。范巴顺着这条荒僻的路走,两面都是山岭,山坡上东一簇西一簇地长着松树,但看来这些松树似乎很难于繁殖,这条路倒像是维吉尔所说的通到阴世地府去的火山口。德丽莎看到周围这一片荒芜凄凉的景色,就惊慌起来,紧紧地贴在她的领路人身上,吓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但看到他仍以平稳的脚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进,她也就竭力抑制自己的情绪。突然间,约莫离他们十步路的地方,一棵树背后闪出个人来,把枪瞄准范巴。‘站住,’他说,‘再走一步就打死你!’‘什么,喂!’范巴举手做了一个轻蔑的姿势说,可是德丽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惊慌,紧紧地贴到他身上。‘狼还吃狼吗?’‘你是什么人?’‘我是罗杰·范巴,圣费里斯农庄的牧羊人。’‘你来干什么?’‘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坳里的同伴讲话。’‘那末,跟我来吧,’那哨兵说,‘要是你认得路,就领头走。’范巴对于强盗的这种防范轻蔑地微笑了一下,就越到德丽莎的前面领头走,脚步仍是像以前一样的坚定和安闲。走了十分钟,那强盗示意叫他们停步。这一对青年男女遵命照办。于是那强盗学了三声鸡啼,一声老鸦叫答复了这个暗号。‘好!’那哨兵说,‘你们现在可以前进了。’罗杰和德丽莎又向前走,德丽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紧贴着她的情人,因为她看到树林里露出兵器,马枪的枪铳在闪闪地发光。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在从前,这儿无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14]和罗默罗斯[15]逃出阿尔伯,来建筑起罗马城以前就熄灭了的火山。德丽莎和罗杰到达山顶,顿时发现他们已站在二十个强盗的前面。‘这个小伙子想来和你们说话。’哨兵说。‘他有什么话说?’一个青年问,他是首领离开时代替统率的人。‘我想说,牧羊人的生活我过厌了。’范巴这样回答。‘啊,我懂啦,’副首领说,‘你要求加入我们一伙吗?欢迎!’几个强盗喊道,他们是费罗西诺,班壁娜拉和阿纳尼人,本来认识罗杰·范巴的。‘是的,但我这次来的目的还不止要做你们的同伴。’‘那末要做什么!’强盗们惊异地问。‘我来要求做你们的队长。’那青年说。强盗们大笑起来。‘你凭什么要求得到这个光荣?’副首领问,‘我杀死了你们的首领古古密陀,我现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烧了圣费里斯的府邸,借此给我的未婚妻弄到一套结婚礼服。’过了一个钟头,罗杰·范巴就被选为队长,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亲爱的阿尔培,”弗兰士转过去对他的朋友说,“你对于公民罗杰·范巴有何感想?”

“我说他是一个神话里的人物,”阿尔培答道,“从来不存在的。”

“什么叫做神话里的人物?”派里尼问道。

“说起来话就太长啦,我亲爱的店东,”弗兰士答道,“而你说范巴大人现在是在罗马附近做生意吗?”

“是呀,他的大胆在强盗中真可说是前无古人的了。”

“那末警察始终搜不到他吗?”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渔夫,沿岸的走私贩子都交情很好。他们到山里去找他,他却在海上,他们跟他到海上,他却到大海洋里。他们再追他,他却突然躲到季利奥岛,加奴地,或是基度山这种小岛上去了。当他们到那儿去搜捕他的时候,他又突然在阿尔巴诺,蒂沃利,或立西亚出现了。”

“他对待旅客是怎么样的呢?”

“什么?他的办法非常简单。他根据离城的远近,限定八小时,十二小时,或是一天,在这个时间内叫他们把赎金付出来,过了那个时间,他再宽限一小时。到达一小时的第六十分钟,假使钱还没有送到,他就用手枪把肉票的脑髓打出来,或是把他的短刀插进他的心里,那也就了账了。”

“唉,阿尔培,”弗兰士问他的同伴,“你还要从环城马路兜到斗兽场去吗?”

“当然啰,”阿尔培说,“假如那条路的风景好。”

时钟敲了九下,门开了,一个车夫出现在门口。“大人,”他说,“车子备好了。”

“好吧,那末,”弗兰士说,“我们到斗兽场去吧。”

“请示大人,是从波波罗门走还是从大街走?”

“从大街走,当然啦!从大街走!”弗兰士大声说。

“啊,我的好人,”阿尔培一面说,一面站起身来,点着他第三支雪茄,“真的,我还以为你挺勇敢呢。”说着,这两个青年就走下楼梯,钻进马车里。

* * *

[1] 十三至十九世纪意大利威尼斯铸造的一种金币。

[2] 罗马的斗兽场,在公元七五年开始建造,八〇年完成,规模宏大,后毁于火。

[3] 古代特洛亚的女巫。

[4] 库提斯,公元前四世纪罗马英雄,相传曾献出生命,保卫罗马。

[5] 高乃依(1606—1684),十七世纪法国诗剧作家,奥拉斯是他的同名诗剧中的主人公。

[6] 高乃依(1606—1684),十七世纪法国诗剧作家,奥拉斯是他的同名诗剧中的主人公。

[7] 英国诗人拜伦同名诗剧中的人物。

[8] 乔托(1266—1337),意大利画家。

[9] 英国诗人拜伦同名诗剧中的主角,是一个逃避现实世界的神秘人物。

[10] 据希腊神话,尼苏斯是半人半马的怪物,他要抢大力士赫克里斯的妻子蒂茄美拉,被大力士用毒箭射死。

[11] 弗洛琳(1755—1794),法国寓言作家。

[12] 李奥波·罗勃脱(1794—1835),瑞士画家。

[13] 许尼兹(1787—1870),法国画家。

[14] 雷默斯,罗马王的弟弟,为罗马王所杀。

[15] 罗默罗斯,罗马第一任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