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 第十六章 一个意大利学者

邓蒂斯用拥抱来迎接这位他渴望了这么久的朋友,然后把他拖到窗口,以便借着从铁栅栏间挣扎着透进来的微弱的光线把他的面貌看得较清楚些。他是一个身材瘦小的人,头发已经灰白,那大概是由于受苦和忧虑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年龄的关系,眼睛深陷有神,几乎被那灰色的长眉毛所掩没,一丛长而依旧还是黑色的胡须一直垂到他的胸际。他那神色疲惫的脸上刻满了忧虑的皱纹,再加上他那个性坚毅的轮廓,一望而知他是一个习于劳心而较少劳力的人。他的额头这时正挂着大滴的汗珠。他的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悬挂在身上。你绝猜不到它们原来是什么样子的。

来客大概在六十岁到六十五岁之间,但从他行动上的那种生气勃勃却又使人想到:他年龄的老大多半是由于长期囚禁的结果而并非仅仅由于年月的消逝。他显然很高兴地接受了他这位青年朋友的热情的敬意。他那冷却了的心境似乎因为接触到那炽热的灵魂而又温暖激奋起来了。他很诚意地感谢这样亲热的欢迎,虽然他一定也是极其失望的,因为他本来是预期可得到自由,而现在却只找到了另外一间黑牢。

“我们来看看,”他说,“我进来的痕迹究竟能不能除掉。我们要保持秘密,千万不能让狱卒知道一丝风声。”他走向洞口,弯下身体,轻而易举地把那块大石头拿起来。然后,又把它塞回原位说:

“你挖这块石头的时候太不小心了,我想你大概是没有工具做帮手吧。”

“什么?”邓蒂斯惊奇地喊道,“难道你有工具吗?”

“我自己做了几样,除了少一把锉刀其余必要的我都有了,——凿子,钳子和锤子。”

“噢,我很想看看你这些劳苦忍耐得来的产物!”

“好,这是我的凿子。”说着,他拿出一片尖利结实的铁块,上面装着用木棒做的柄。

“你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邓蒂斯问。

“用我床上的一根铁楔子做的。我就凭这件工具挖出了到这儿来的路,至少有五十法尺的距离。”

“五十法尺!”邓蒂斯惊愕地应了一声。

“别这么大声呀。小伙子,别大声讲话!在这种国家监狱里,是常常有人站在监牢门外来窃听犯人谈话的。”

“但他们知道我只有一个人。”

“那还是一样的。”

“你说你挖了五十法尺的路才到这儿的吗?”

“不错,那差不多就是你我两个房间之间的距离。可惜我没有把转弯弄对,因为缺少必要的几何仪器来计算我的比例图,本来只要挖一条四十法尺长的弧线就够的,我却挖了五十法尺。我已经告诉过你,我本来是想挖到外墙,挖穿它,然后跳进海里去,但是,我却顺着你房间对面的走廊挖,没有挖到底下去。我的劳力都白费了。因为这条走廊是通天井的,而天井里满是士兵。”

“不错。”邓蒂斯说,“但你所说的走廊只占掉我房间的一面,另外还有三面呢。那三面的方位你知不知道?”

“这一面是用实心的岩石筑成的,得有十个经验丰富的矿工,带着所需要的各种工具,再花许多年功夫才能挖穿它。另外这一面和堡长住宅的下部相连,假如我们挖过去,只能钻进一间锁了门的地牢里,一定又会在那儿被人捉住。你这间地牢的第四面,也是最后一面是朝——等一下,它是朝什么的呢?”

引起好奇心的这一面就是开着窗洞,从窗洞透进光线到房间里来的这一面。这个窗洞向外渐渐缩小,开口的地方连一个小孩都钻不过去,而且还装着三条铁栅作更进一步的保障,所以即使最多疑的狱卒也大可放心,知道犯人是绝不可能从这个地方逃跑的。那怪客一面说,一面把桌子拖到窗口底下。“爬上去。”他对邓蒂斯说。

青年遵命爬上桌子,他揣度到他同伴的意思,就将背牢牢地贴住墙壁,伸出双手。邓蒂斯到目前为止还只知道他的牢房号码的这位怪客,从他外表的年龄看来绝想不到竟会这样的敏捷,他一跳就跳上来,像一只猫或一条蜥蜴那样敏捷地从桌子爬到邓蒂斯伸出的手上,从手爬到他的肩头,然后,弯下腰,——因为黑牢的顶使他无法伸直,——他勉强把头从窗洞的栅栏间塞出去,以便从上到下看个仔细。

一会儿以后,他赶紧缩回头,说:“我早料到是如此!”于是像刚才上去那样灵巧地从邓蒂斯的肩上溜下来,敏捷地从桌上跳到地面。

“你本来料到什么?”青年用焦急的口吻问,他也从桌上跳了下来。

老犯人沉思了一下。“是的,”他终于说,“是这样的。你房间的这一面望出去是一条露天走廊,不断地有巡逻兵在那儿踱来踱去,而且日夜还有哨兵把守。”

“你看确实了吗?”

“当然啰。我看到了兵的军帽和毛瑟枪的枪管,所以我才这样急急忙忙地缩回头来,——因为我怕他会看见我。”

“怎么办呢?”邓蒂斯问。

“现在你知道要从你的黑牢里逃出去是绝对不可能的了吧?”

“那末?”青年用疑问的口吻追问。

“那末,”老犯人答道,“上帝的意志是应该服从的!”当老人慢慢地吐出这些字的时候,一种听天由命的神色渐渐布满了他那被忧虑所损毁的脸上。邓蒂斯凝视着这个把那么长久热情培养起来的希望一下子打消的人,神色里混合着惊异和钦佩。

“请告诉我,我求求你,你是什么人?”他终于说。

“很好,”怪客回答说,“只要你对我还存有好奇心,因为现在我已无力帮助你了。”

“你可以安慰我,鼓励我,——因为据我看,你是强者中的一个最强者。”

怪客凄然微笑了一下。“那末听着,”他说,“我是法利亚长老,是在一八一一年关到这个伊夫堡来的。在这以前,我曾在费尼斯德里堡关过三年。一八一一年,我从皮埃蒙特被转押到法国。在那个时候,拿破仑似乎万事如意,甚至把他那个还在摇篮里的儿子封做罗马国王。我万没想到竟会发生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个转变。想不到在四年以后,这个庞大的强国竟会被人推翻。那末法国现在是谁当朝呢,——拿破仑二世吗?”

“不,是路易十八。”

“路易十六的兄弟!天意真太难测了!究竟为了什么原因竟使苍天要贬黜一个显赫有名的人,去抬举一个虚弱无能的人呢?”

邓蒂斯的全部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这个人多么奇怪,他竟忘记了他自己的不幸,一心一意地在顾念旁人的命运。

“但英国也是这样的,”他继续说,“在查理一世以后,来了克伦威尔,继克伦威尔后的是查理二世,然后是詹姆士二世,詹姆士二世的继承人是他的一个外甥,一个亲戚,一个什么爱尔兰亲王,——一个自任为国王的总督,然后,对人民作了一些新的让步,然后订立了一部宪法,然后自由了!你看得到的,小伙子,”他转向邓蒂斯,带着一位预言家的兴奋的眼光凝视着他说,“你还年轻,——你看得到的。”

“是的,假如我能出狱的话!”

“不错,”法利亚答道,“我们是囚徒,但有时我常常忘记了这一点,甚至有些时候,当我头脑里的想象把我带出这座牢墙外面的时候,我真以为自己已经获得自由了呢。”

“但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因为在一八〇七年时,我想出了那个拿破仑想在一八一一年实现的计划。因为,像马基耶维里一样,我也希望改变意大利的政治局面,我不愿意让它分裂成许多小王国,每一国有一个无力的或残暴的统治者。我想把它建成一个伟大的,团结的,强有力的帝国。而最后是,因为我把一个头戴王冠的傻瓜认作了我的凯撒·布琪亚[1],他假装采纳我的意见,实际上只是为了要出卖我。亚历山大六世和克力门七世也曾经有过这种计划,但现在是绝不会成功的了,因为他们轻视这种计划,认为是不会有结果的,而拿破仑又不能完成他的工作。意大利似乎命中注定要倒霉的。”老人说最后这几个字的语气极其沮丧,他的头无力地垂到胸前。

在邓蒂斯听来,这一切都是不可理解的,他不懂一个人怎么能为这种事甘冒生命的危险。不错,拿破仑他是有点知道的,因为他曾见过他,并和他讲过话,但克力门七世和亚历山大六世,他连听都没有听见过。

“你是不是就是那位有病的长老?”邓蒂斯说,他开始相信狱卒的意见了,也就是伊夫堡所有的意见。

“疯了的,你的意思是,对不对?”

“我不愿意那末说。”邓蒂斯微笑着回答。

“好吧,那末,”法利亚带着苦笑重新拾起话头,“让我答复你这个问题,我承认是伊夫堡那个可怜的疯犯人。许多年来,他们都把我当作谈笑的资料,指给来参观监狱的来宾看,说我怎么疯怎样狂,而且,还极可能再抬举我一下,叫我耍把戏给孩子们看,假如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有孩子们来的话。”

邓蒂斯默默无言地呆立了一个时间。最后,他终于说,“那末你全部放弃逃走的希望了吗?”

“逃走是不可能的了,而且我认为,硬要去尝试那万能的上帝所显然不许可的事未免太不敬了。”

“不,不要丧气。你第一次尝试就希望成功,那不是期望太奢了吗?为什么不再试试看,在别的方向找一个出口呢?”

“但你既然把重新开始谈得这样轻易,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怎么做的?首先,我花了四年功夫来做我现在所有的这些工具,然后又花了两年功夫来挖掘那像花岗石一样坚硬的泥土,然后我又得搬开那些我曾认为连摇都摇不动的大石头。我整天都做着这种非人力所及的工作,要是到晚上能挖下一立方法寸[2]这种坚实的水泥,就认为已是很不错的了。你不知道,这种水泥,由于年深月久,简直就和石头一样的难挖。然后,又得把我所挖出来的大量泥土和灰沙藏起来,我不得不掘通一条楼梯,把它们抛到楼梯底下的空隙里。但那块地方现在已经完全塞满了,要是再投一把灰尘进去,一定会被人发觉。你再想想看,我本来完全相信我已经完成我的目标,达到我的目的了,为了这件工作,我曾这样精确地配合了我的精力,使它恰巧能使我的计划告一段落。而正当我算来已经成功了的时候,希望却永远从我的身上飞走了。不,我再说一遍,想叫我重新再试,那显然是违反天命,是绝不可能的了。”

邓蒂斯低下头,他对于这个计划的失败并不感到有什么遗憾,而他又不愿意让他的同伴看出他脸上的这种表情。说老实话,这个青年人的心里现在只有欢喜的份儿,因为他发觉他在监牢里已不再孤独,不再冷清清地没有人共患难了。

长老在爱德蒙床上休息,而爱德蒙还是站着。他以前从来不曾想过要逃走。有些事情看来实在是不可能的,以致那种念头在脑子里一刻儿都不会逗留。在地底下掘一条五十法尺的地道,尽三年的时间来致力于一种工作,即使成功,也不过是把自己带到一个临海的悬崖边上,从五十法尺,六十法尺,或许甚至一百法尺的高处向下跳,冒着在岩石上粉身碎骨的危险,而即使那逃亡者能有幸逃过哨兵毛瑟枪里的铅丸,逃过了一切危险,也还得再游三法里路的海面,——这一切困难在邓蒂斯看来是这样的可怕,这种计划他甚至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他只是听天由命。但看到一个老年人竟这样大胆不怕死的在寻求活路,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方向,他的勇气和精力也被激励起来。已经有别人做过他甚至连尝试一下都没有想过的事,那个人,还没有他这样年轻,这样强壮,也不如他这样灵敏,却凭着耐心和技巧给自己配齐了做那桩惊人的工作所必要的一切工具,只是因为测量上的一个错误而变成一场空。那个人把这一切都做到了。那末,邓蒂斯就没有做不到的事了!法利亚从他的牢房里掘通了五十法尺地道,邓蒂斯决定掘通两倍于那个距离。年已五十的法利亚,尽了三年的时间来致力于那件工作,还没有前者一半年龄的他,却虚度了六年。做教士和哲学家的法利亚,不怕冒生命的危险游一段三法里路的距离来达到大魔岛,兰顿纽岛,或黎玛岛,难道像他这样一个强壮耐劳的水手,一个经验丰富的潜泳者,竟怕完成一件同样的工作吗?难道像他这样常常只为了好玩而投身到海底去折取珊瑚枝的人,竟会迟疑不决,怕游一段三法里路的距离吗?三法里路他在一小时内就可以游到,而以前,纯粹是为了消遣,他曾多次在水里游过两倍多那样长的距离!邓蒂斯下决心要学习这位大无畏的同伴的勇敢榜样,并牢牢地记住,曾做成过一次的事,是可以重演的。

青年继续沉思默想了片刻,宣布说:“我想出你所寻求的办法了!”

法利亚吃了一惊。“真的吗?”他赶紧抬起头来喊道,“请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你从你住的地牢挖过来的地道,是不是和外面这条走廊朝一个方向的?”

“是呀。”

“而走廊离你的地道不过十五步左右?”

“最多也不过如此。”

“那末好,我来告诉你我们所必须做的工作吧。我们必须在地道的中部开一条像丁字形那样的路。这一次你测量得准确一些。我们可以跑出到你讲过的那条走廊边上,把看守走廊的哨兵杀了,就此逃走。要保证成功,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勇气,那个你是有的,还要气力,这个我也不少,至于说忍耐,你已经够多的了,——你现在只等瞧我的吧。”

“等一下,我的好朋友,”长老回答,“你显然还不明白我的勇气是属于哪一类的,而我是凭了那种勇气才有了气力的。至于说忍耐,我因为做那种日以继夜,夜以继日的工作,倒也锻炼得够了。但在那个时候,小伙子,——听我说,——在那个时候,我以为使一个无罪的人,一个没有犯法,不应当受罪的人归于自由是不会使万能的主不高兴的。”

“难道你的观念改变了吗?”邓蒂斯问,“难道遇见我以后你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了吗?”

“不,但是我是不希望变成这个样子的。到目前为止,我始终以为是在对环境作战,但现在你却提出一个和人作战的计划。我能够挖通一道墙或拆毁一座楼梯,但我却不愿意刺穿一颗心,或夺掉一条命。”

邓蒂斯微微露出一点惊异之色。“当前面就是你的自由的时候,”他说,“你就为了那样的一个理由而踟躇不前吗?”

“请告诉我,”法利亚答道,“有谁阻止过你拆一根床脚下来,打倒你的狱卒,穿上他的衣服,然后设法逃走?”

“只是因为我从来不曾想到过这样的一个计划罢啦!”邓蒂斯回答。

“那是因为,”老人说,“上天不允许人犯这样的罪,所以阻止了这个想法钻入你的脑中。凡是一切简单易行的事情,我们天生的本能自会阻止我们不离正道。譬如说老虎吧,它的本性喜欢喝血,所以只要用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它的牺牲品已经闯入它所及得到的范围里来了,它扑到那牺牲品的身上,把它撕得粉碎。那是它的本能,它服从了那种本能。但是人,却正巧相反,人是怕见血的。谋杀不但为社会的法律所反对,而且也是自然的法则所不容。”

邓蒂斯默默无言地听着这一番解释,觉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了,因为这种想法一向就曾活跃在他的脑子里,或者,说得准确些,曾活跃在他的心里,因为有些想法是从脑子里想出来的,而有些想法是从心里流露出来的。

“自从我入狱以来,”法利亚说,“我把所有那些有名的越狱案都在我的脑子里想过了。那些成功的人,都经过长期的计划和小心安排的,——举些例来说,如波福公爵之逃出万森堡,杜布古长老之逃出伊微克堡,拉都特之逃出巴士底狱。但存心要逃脱而成功的例子是很稀少的。机会常常会不意地到来,那是我们连想都想不到的。所以,让我们耐心地等待一个有利的时机吧,信赖时机吧,你将来会知道,我抓时机是不会比你差的。”

“唉!”邓蒂斯说,“你大概很能等待。这件长期的工作给你规定了作业,而当你厌倦于劳动的时候,你还有你的希望来鼓励你,使你重新振作起来。”

“我老实跟你说,”老人答道,“我不是单靠这个。”

“那末你做些什么事呢?”

“我或是写作,或是研究。”

“那末难道还允许你使用笔、墨水和纸张吗?”

“噢,不!”长老回答说,“我除了自己制造以外,还有谁会给我。”

邓蒂斯惊呼道:“你已经制造成纸张、笔和墨水了吗?”

“是的。”

邓蒂斯钦佩地望着他。但他的脑子里却依旧留着一些疑惑,长老的慧眼一下子就看了出来。

“你到我的地牢里去的时候,”他说,“我可以给你看一篇有头有尾的文章,那是我反省我一生的心血结晶,——是在罗马斗兽场的废墟里,在威尼斯,圣马克古宫的圆柱脚下,在佛罗伦萨的阿尔诺河边推敲而成的。我想不到竟有一天我的狱卒会让我在伊夫堡的牢墙之内有余暇把它们写出来。我说的那篇文章的题目是叫做论建立意大利统一王国,印出来可以成为一册四开本的大书。”

“这些文章你写在什么东西上面呢?”

“写在我的两件衬衫上。我发明了一种药剂,可以使布片写起来像写在羊皮纸上一样的光滑流利。”

“那末,你是一位化学家啰?”

“勉强可算,我认识拉瓦锡[3],而且是卡巴尼斯[4]的至交。”

“但是写这样的巨著,你一定需要书籍作参考,你有书吗?”

“在我罗马的书房里,我将近有五千本书。但把它们读了许多遍以后,我发觉,一个人只要有一百五十本精选过的书,对人类一切知识都可齐备了,至少是够用或把应该所知道的都知道了。我把我生命中三年时间来致力于研究这一百五十本书,直到我把它们完全记在心里才罢手。所以我入狱以后,只要略微回忆一下,我就可以清楚它们的内容,就像把书本摊开在我面前一样。我可以把修昔底德[5],色诺芬[6],普罗塔克,塔都司·李维[7],塔西佗[8],史德拉达,约南特斯[9],但丁[10],蒙田[11],莎士比亚[12],斯宾诺莎[13],马基耶维里和博叙埃[14]的书全部背给你听。我这还只是举出几个最有名的作家而已。”

“那末,你一定是懂得好几种语言的了?”

“是的,我可以讲五种近代语言,就是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英语和西班牙语。我还靠了古代希腊文学会了现代希腊语,我还不能说得非常流利,但我现在还在不断地研究呢。”

“你在研究?”

“是的,我把我所知道的字组成了一套词汇,把它们翻来覆去的组织起来,所以我已经能用它们来表达意思。我大约知道一千个字,那一千个字是绝对必须的,虽然我相信字典里将近有十万个字。我不能希望说得非常流利,但我能够使我的意思让人听得懂,那也够了。”

邓蒂斯愈来愈觉得奇怪了,他觉得面前这个人具有超凡的能力。可是,他还是希望能发现他某种缺陷,于是他说:“但假如你没有笔,你怎么能把你所说的那本巨著写出来呢?”

“我自己制造了几支绝妙的笔,这个办法要是一旦流传出去,大家一定很乐于使用。你知道,我们逢到斋日是有大鳕鱼吃的。我就选用了这种鱼头部的几条软骨来用,你简直想象不到每到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我是多么的欢喜,多么的欢迎它的到来,来更多的供给我做笔的材料,——因为我坦白地承认,我这种历史著作是我最大的安慰。当我在追述过去的时候,我忘掉了目前。当我自由自在地在历史里驰骋往还的时候,我不再记得我是一个囚徒了。”

“但墨水呢?”邓蒂斯说,“那个你又怎么弄到的呢?”

“我告诉你,”法利亚答道,“我的黑牢里以前原有一只壁炉,但在我住进这间牢房以前,早就已经不用。可是,它一定用过许多年,因为它上面盖着厚厚的一层煤烟,这种煤烟,我把它溶解在每星期天给我拿来的酒里面,我可以向你保证,你再别想找到一种更好的墨水了。至于极其重要的记录,想引起特别注意的,我就刺破一只手指,用我的血来写。”

“你什么时候可以把这些东西拿给我看呢?”邓蒂斯问。

“随便你什么时候都行。”长老答道。

“噢,那末立刻给我看吧!”青年恳求说。

“那就跟我来。”长老说着就重新钻进地道里,一会儿就不见了。邓蒂斯跟了进去。

* * *

[1] 布琪亚是十五至十六世纪在意大利有很大势力的一家贵族。这一族中最著名的人物是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1431—1503)及其子凯撒·布琪亚,他们为了统治意大利而经常使用收买和暗杀的手段。

[2] 法寸,法国古代长度单位,等于1/12法尺,约合27.07毫米。

[3] 拉瓦锡(1743—1794),法国化学家。

[4] 卡巴尼斯(1757—1808),法国哲学家,医生。

[5] 修昔底德(公元前460—公元前395),希腊历史学家。

[6] 色诺芬(公元前427—公元前355),希腊历史学家。

[7] 塔都司·李维(公元前59—?),古罗马历史学家。

[8] 塔西佗(200—276),罗马皇帝。

[9] 约南特斯,六世纪的历史学家。

[10] 但丁(1265—1321),意大利诗人。

[11] 蒙田(1533—1592),法国哲学家。

[12] 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作家。

[13]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14] 博叙埃(1627—1704),法国主教,大演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