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 第十五章 三十四号和二十七号

邓蒂斯受尽了那些被遗忘的囚徒在黑牢里所受的各种各样的痛苦。他最初很高傲,——那是希望和自知无罪的一种自然的结果,然后他开始怀疑起他自己的冤枉来,——这种怀疑多少证实了堡长相信他是精神错乱的这个意见,然后他从高傲的顶上一跤跌下来,——他开始恳求,还没有向上帝恳求,而是向人恳求。这个不幸的人,他本该一开始便寻求主的庇佑的,却只到其他一切希望都灭绝了以后才寄希望于上帝。

邓蒂斯那时恳求把他从现在的这间黑牢里调到另外一间,——因为一次调动,不论是多么不利,总还是一个转变,可以使他发泄一点烦闷。他请求允许他散步,给他一点书和手工。什么都没有准,那没有关系,他还是照样的要求。他努力使自己和他那新来的狱卒讲话,虽然他可能比以前的那个更沉默寡言,但是,对一个人讲话,即使是哑巴,也总还有一点味道。邓蒂斯讲话的用意是要听听他自己的声音,他也曾尝试独自讲话,但他自己的声音吓了他一跳。在入狱以前,每当邓蒂斯想到那些犯人聚集在一起,有贼,有流浪汉,有杀人的凶犯,心中便不禁要作呕。现在他希望和他们在一起,以便除了那不和他讲话的狱卒以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的面孔,他羡慕那些穿着囚衣,系着铁链,肩上钉着记号的苦工。充当苦工的囚徒能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又能互相见面,他们是非常幸福的。他恳求狱卒有一天可以给他弄到一个同伴,即使是那个疯长老也好。

那狱卒,纵然因为看惯了许多受苦的情形而变硬了心肠,却总是一个人。在他的心底里,也曾常常同情于这个如此受苦的不幸的青年,于是他把三十四号的要求呈到堡长面前。但后者却审慎得像是一位政治家,竟以为邓蒂斯想结党或企图逃跑,所以拒绝了他的请求。邓蒂斯已尽了一切努力;他于是转向上帝。

所有那些久已忘记的敬神之念都回来了。他记起了他母亲所教他的祷告,并在那些祷告里发现了一种他以前一向所不知道的意义。因为在境遇顺利的时候,祷告似乎只是字语的堆积,直到有一天,灾祸来向那不幸的受难者说明,他祈求上苍怜悯的话,是多么的崇高!他祷告,不是热诚地祷告,而是忿怒地祷告。他大声祷告,他已不再怕听他自己的声音了。然后他陷入于一种神志昏迷恍惚的状态。他看到上帝在倾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把他一生的行动都献到万能的主的面前,诉说他所愿意完成的种种工作,并在每一次祷告的结尾引用这一句向上帝请求时所常用而向人请求时更常用的话,“请宽恕我们的罪恶,像我们宽恕那些负罪于我们的人一样。”但虽然作了这种最诚恳的祷告,邓蒂斯却依旧还是一个囚徒。

然后,一种阴郁的情绪充满了他的心头。他很单纯,又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所以,在他那孤独的黑牢里,凭他自己的那一些思想,他无法重新构筑起那些逝去的世纪,复活那些消灭了的民族,重建那些被想象渲染得如此广大宏伟,像在马丁[1]的名画里那样被天火所烛照,而已在我们眼前消逝了的古代城市。他无法做到这一步,他过去的生命是这样的短暂,目前的是这样的阴郁,未来的是这样的朦胧。十九年的光去烛照那无穷尽的黑暗是太微弱了!他没有消闷解愁的方法。他那充沛的精神,本来可以借追溯往事来活动活动的,现在却被囚禁了起来,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鹰一样。他只抓住一个念头,——就是他的幸福,那被空前的劫运所不明不白地毁灭了的幸福。他把这个念头想了又想,然后,像但丁的地狱里的乌哥里诺吞下罗格大主教的头颅骨似的把它囫囵吞了下去。

刻苦自制以后接着就来了狂怒。邓蒂斯用他自己的身体去撞监狱的墙壁,口里大喊着渎神的咒骂,以致他的狱卒恐怖地望而却步。他把他的愤怒转嫁到他周围的一切,尤其是泄怒于他自己,泄怒于那来惹恼他的最微细的东西,——一粒沙,一茎草,或一丝气,然后,维尔福给他看的那封告密信在他的脑海里重新浮现出来,一行一行似乎是用火红的字母写在墙上[2]。他对自己说,把他投入到这种无限痛苦的深渊里的,是人的仇恨而不是天的报应。他用他所能想象得出的种种最可怕的毒刑来惩罚这些不明的迫害者,但觉得一切毒刑都不够厉害,因为在毒刑以后接着就来了死,而死以后,即使不是安息,至少也是近于安息的那种麻木状态。

由于老是想着死就是安息,由于想发明比死更残酷的刑罚,他就开始想到自杀。真不幸,处于痛苦中的他竟又扯上了这种念头!自杀之念就像是那些死海,肉眼看来似乎很波平浪静;但假如轻率地冒险投入它的怀抱,就会发现自己被陷在一个泥沼里,愈陷愈深地被吞进去。只要一经陷入,除非上帝的保护之手把他从那里拔出来,否则就一切都完了,他的挣扎只是加速他的毁灭而已。但是,这种心灵上的惨境却没有先前的受苦和此后的惩罚那样可怕。这也是一种慰藉,这种慰藉犹如使人只看见深渊张开的大口,而不知底下却是一片黑暗。

爱德蒙从这个念头上得了一些安慰。当死神似乎快要进来的时候,他一切的忧愁,一切的痛苦,以及伴随着忧愁痛苦而来的那一连串妖魔鬼怪都从他的地牢里逃了出去。邓蒂斯平静地回顾他过去的生活,恐怖地瞻仰他的未来,就选择了那条似乎可以给他作一个避难所的中间的路线。

“有的时候,”他说,“在我的航程中,当我还是自由自在,身强力壮,指挥着别人的时候,我也曾见过天空突然阴暗,海洋暴怒地吐着白沫,浪头汹涌而起,像一只用翅膀遮空而来的大怪鸟似的。那时,我觉得我的船只是一个不起作用的藏身处,像是巨人手中的一根羽毛,在大风暴之前颤抖着,震荡着。不久,浪潮的怒吼和尖利的岩石向我宣布死快要临头了,那时,死很使我恐怖,于是我用了一个男子汉和一个水手的全部技术和智慧与万能的主抗争。我所以这样做,因为那时我很幸福,因为回到生命也就是回到欢乐,因为我不允许那样的死,不愿意那样的死,因为长眠在岩石和海藻所筑成的床上这种景象似乎很可怕,因为我不愿意像我这样一个上帝用照他自己的模样创造出来的人给海鸥和大鸦作食粮。但现在不同了。我已经丧失了使我留恋于生命的一切,死神在向我微笑,邀我去长眠。我是自愿死的。我是精疲力竭而死的。就好像在那几天晚上,我绕着这个地牢踱了三千遍以后带着绝望和忿怒睡去一样。”

一有了这个想法,他就比较泰然自若了。他尽力把他的卧榻整理好,只吃极少的东西,睡极少的时间,而发觉这样生活也很可支持,因为他觉得他能愉快地把生存抛开,像抛掉一件破旧的衣服一样。他有两种方法可以死,——一是用他的手帕挂在窗口的栅栏上吊死,一是绝食饿死,但前面这个计划使他感到恶心。邓蒂斯一向厌恶海盗,海盗被擒以后是在帆桁上吊死的,他不愿意采用这种似乎不光荣的死法。他决定采取第二种办法,当天就开始执行他的决心。入狱以来差不多已过去四年了,在第二年的末尾,他又忘了计算日期,因为从那时起他觉得巡察已舍弃了他。

邓蒂斯说:“我希望死。”并选定了他死的方法,由于怕自己改变主意,他发了一个必死的誓。“当早餐和晚餐拿来的时候,”他想道,“我就把它倒出窗外,就算已经把它吃下去了。”

他履行了他的誓言,把狱卒每天给他拿来的两次食物从钉着栅栏的窗洞里倒出去,——最初很高兴,后来就有点犹豫,最后则很悔恨。只有记起他的誓言才使他有力量继续这样做下去。饥饿美化了这些一度曾这样使人恶心,这样刺眼和这样触鼻的食物。有几次,他整小时的把盘子端在手里,凝视着那不满一口的腐肉,臭鱼和发霉的黑面包。神秘的生存本能依旧还在他的内心冲激着,有时竟征服了他的决心,那时,他的黑牢似乎没有以前那么阴森了,他的境况也没有以前那么绝望了。他还年轻,——才不过二十四五岁,他差不多还有五十年可活。在那样广大的时空里,谁能断言不会发生什么不能预料的事故来打开他的牢门,恢复他的自由?他本来自愿做代达罗斯[3],自动拒绝进饮食,但想到这里,他就把食物举到唇边;但他又想起了他的誓言,他天性高尚,深怕打破誓言会有损人格。于是他残酷无情地坚持下去,直到最后,他连把晚餐抛到窗洞外面去的力量都不够了。第二天早晨,他的视觉和听觉失去了作用;狱卒怕他已病危,爱德蒙则希望他自己渐渐死去。

那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爱德蒙觉得精神渐渐恍惚,胃里面像被牙齿在咬那样的剧痛已经停止,口渴也已经减轻,一闭上眼睛,他就看见眼前万道光芒乱舞,像是无数流星在暗空里游戏似的。这就是那个秘密之国所谓“死”的曙光!

约莫在晚上九点钟的时候,爱德蒙突然听到靠他所睡的这一面墙上发出一种空洞的声音。

牢狱里住着这么多讨厌的动物,以致它们的响声通常都不会吵醒他。可是现在,不知究竟是因为绝食使他的感官更灵敏了呢,还是因为那声音的确比平常的响,抑或是因为在那弥留之际,一切都有了它新的意义,总之,爱德蒙抬起头来倾听。这是一种不断的搔爬声,像是一只巨爪,或一颗强有力的大牙齿,或某种铁器在啮石头似的。

虽然已很衰弱,这位青年人的脑子里却立刻闪出了那个一切犯人都时刻难忘的念头,——自由!他觉得,似乎上苍终于悯念到他,所以派这个声音来警告他悬崖勒马。或许是那些他所挚爱,所时刻不忘的人之中,有一个也在想念着他,正在努力缩短那分隔他们的距离。

不,不!他无疑地是上当了,这只是那些翱翔在死之国门前的幻梦之一而已。

爱德蒙还是听到那声响。它约莫继续了三小时左右;然后他听到一样东西掉下来的响声,接着就一切都寂然无声了。

过了几小时,声音又响起来了,而且比以前更近更清晰。爱德蒙已对那种劳动发生了兴趣,因为它使他有了伴。但突然间,狱卒进来了。

在他形成赴死的决心的那一周间,和自开始把他的决心付诸实行的四天以来,爱德蒙就不曾和这个人讲过话,问他是怎么一回事,他也不回答,要是望得他太出奇了,他就转过脸去对着墙壁,但现在狱卒或许会听到这种声音,要是一查究,或许会永远打断这种声音,就此把在他临终时来安慰他的那一线希望毁了。

狱卒给他拿了早餐来。邓蒂斯抬起身体,开始东扯西拉地说起话来,——什么伙食太坏啰,黑牢太冷啰,抱怨这个,埋怨那个,借此可以把话讲得响一点,把狱卒烦了一个够,碰巧那天狱卒为他的犯人求得了一点肉汤和白面包,并且已给他带了来。

幸亏狱卒以为邓蒂斯在讲呓语,他把食物放在那张东歪西倒的桌子上,就退了出去。爱德蒙终于又自由了,他开始再热心地倾听。那声音又响了,而且现在是这样的清晰,他已可毫不费力的听到。

“无可怀疑的了,”他想,“一定是有一个犯人在努力求得他的自由。噢,假如我和他在一起,可以帮他多少忙呀!”

突然间,在这个这样惯于遭遇祸患,简直不懂希望为何物的头脑里,那希望的曙光又被一片阴云所遮黑了。他想到,这种声音说不定是堡长吩咐工人修理隔壁那间黑牢所发出来的。

要确定这一点倒很容易,但他怎么能冒险问人呢?要引起狱卒注意那声音并不难,而只要注意他听声音时的表情就可得到答案,但用这种方法,不就会因一时的满足而竟出卖了宝贵的希望吗?不幸,爱德蒙的头脑还是这样的衰弱,以致他不能把他的思想集中起来专想一个问题。

他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使他的判断力恢复清醒。他把眼光转到狱卒给他拿来的那盆汤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带着说不出的舒服之感喝干了它,然后他又克制自己不吃太多。因为他曾听人说过,破了船被救起的人常因心急吞了太多的食物而致死。爱德蒙把那快要送进嘴里的面包放回到桌子上,回到他的床上,他不再希望死了。他不久就觉得他的脑力又已集中,他能够思想了,于是就用他的理智来加强他的思想。他对自己说:“我必定得把这件事试验出来,但必须不妨碍别人。假如这是一个工人,我只要敲敲墙壁,他就会停止工作,来查究是谁敲墙,为什么要敲墙,但他的工作是堡长批准了的,所以不久就会重新做事。假如,反过来讲,这是一个犯人,那我所发出的声音就会吓倒他,他会停止工作,非到他认为每一个人都已睡着以后不会再动手。”

爱德蒙第二次起身,但这一次他的腿不抖了,眼前也不再有雾了。他走到黑牢的一角,挖下一块因受了潮而松动的石片,拿来敲击那墙壁上声音听得最清楚的地方。他敲了三下,第一下敲下去,那声音就停止了,像是耍魔术似的。

爱德蒙留心倾听。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墙上听不到什么声音,——一切都是静静的。

满怀着希望,爱德蒙吃了几口面包,喝了一点水,由于他优良的体质,他发觉自己已差不多完全恢复了。

这一天就在极端寂静中度过;夜来了,可也没有带着那声音同来。

“这是一个犯人!”爱德蒙高兴地说。

这一夜又在打不破的寂静中度过。爱德蒙不曾合一合眼。

早晨,狱卒把他的囚粮拿了来——他已经把前一天的吃下了。他吃了这些东西,焦急地探听声音,在他的斗室里转了又转,摇摇窗洞上的铁栅,活动活动他的四肢,使它们恢复敏捷有力,准备应付或将降临的事变。每过一会儿,他就听听声音有没有再来,渐渐地对那个犯人的审慎感到不耐烦起来,而那个犯人却猜不到打扰他的原来也是一个像他自己那样切望着自由的囚徒。

三天过去了,要命的七十二个钟头,是一分钟一分钟的数过去的呀!

最后,有一天晚上,正当狱卒来作了他最后一次的查看以后,当邓蒂斯第一百次把他的耳朵贴到墙上去的时候,他仿佛听到石块之间有一种几乎察觉不出的动作。他缩身离开墙,在他的斗室里踱来踱去,以便集中思想,然后又把他的耳朵贴到老地方去。

不用怀疑,那一边一定在做一件什么事,而犯人已发觉了危险,已比以前更小心地在继续他的工作,已用凿子代替了铁杆。

在这个发现鼓舞之下,爱德蒙决心要帮助那个不屈不挠的劳动者。他第一步是搬开他的床,因为据他看来,那工作是在床后面那个方向进行着的。他用眼睛搜索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穿透墙壁,挖掘水泥,以便搬开一块石头。

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他没有小刀或尖利的器具,只有他窗上的栅栏是铁做的,但它是那样结实,他已领教过多次了。他的全部家具包括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桌子,一只提桶和一个瓦壶。床上有铁档子,但却是旋紧在木架子上的,要有一只螺丝刀才能把它们取下来。桌子和椅子上没有可用之物,提桶是有柄的,但那柄已经被拆掉。剩下的只有一种来源了,就是把瓦壶打破,挑一块锋利的碎片来挖墙。他让瓦壶掉到地上,碎成片片。他把两三块最锋利的藏到床上,其余的留在地上。打破瓦壶是一件极其自然的小意外,绝不会引起疑心的。他有整夜的时间可以工作,但在黑暗之中,他做不了多少事,他不久就觉得他的工具已碰上了某种坚硬的东西。他把床推回去,等待天亮。一有了希望,忍耐心也跟着回来了。

他整夜都听着那个隐蔽的工作者,那个人在继续开他的路。白天来了,狱卒也进来了。邓蒂斯告诉他,说他在喝水的时候把瓦壶从手里滑跌了下去,狱卒一边埋怨一边又给他去另外拿一个,也懒得去打扫那些打烂的碎片。他很快的就回来了,叮嘱犯人以后要小心,就走了。

邓蒂斯欢喜地听到钥匙在锁眼里格勒地一转。他一直听到脚步声完全寂灭,然后,急忙拉开他的床,凭着穿进他的地牢里来的那一点微弱的光线,看出昨天晚上他原来是在攻石头而不是在挖除石头四边的石灰。由于牢内潮湿,石灰一碰就碎。他很高兴地看到它竟会自己剥落,——当然,只是一些碎片,但在半小时以后,他已刮下了满满一把。一位数学家大概算得出,这样挖下去,在两年之内,假如不计那些石头,就可以掘成一条二十法尺[4]长,二法尺宽的地道。犯人自怨自艾,责备自己不曾把那些在祷告和绝望中度过的光阴用到这上面来。在六年——据他算来,已有这么久了——的囚禁期中,还有什么事完成不了呢?

邓蒂斯接连工作了三天,以最大的小心挖掘水泥,使石头暴露出来。墙壁是用碎石筑成的,为了使它更其坚固,还用粗糙不平的大石嵌住其间的空隙。他所挖到的就是这些大石之一,他必须把它从石窝里挖出来。他勉强用他的指甲去挖,但指甲太软了;至于那瓦壶的碎片,嵌进石缝里一撬就碎了,经过一小时白费气力的辛苦以后,他住手了。难道他就此一开头就停止,只是一事不做地等着,等他那疲倦而或许有工具的邻居来完成一切吗?一个想法突然窜入他的脑子里,他微笑起来,额头上的汗也干了。

狱卒给邓蒂斯拿汤来的时候,总是盛在一只铁的平底锅里的。这只平底锅还盛着另一个犯人的汤,——因为邓蒂斯曾注意到,它有时是很满的,有时则是半空的,这得看狱卒是先送给他还是先送给他的同伴而定。这只平底锅的柄是铁的,邓蒂斯情愿以他十年的生命来和它交换。

狱卒每次把这只平底锅里的东西倒入邓蒂斯的盆里以后,邓蒂斯就用一只木匙把他的汤喝了,把盆子洗干净,留待第二次再用。当天晚上,邓蒂斯把他的盆子放在近门的地面上。狱卒进门时踩着了盆子,把它踩破了。这一次他不能怪邓蒂斯了。他固然有错,不应该把它放在那里,但狱卒却也不该走路时不看看清楚。

所以那狱卒只咕噜咕噜地抱怨了几声也就算了。他周围四顾,看有什么东西可以盛汤,但邓蒂斯的餐具只有一只盆子,——再无其他可以代替的东西。

“把锅留下来吧,”邓蒂斯说,“你给我拿早餐来的时候再带去好了。”这个建议对上了狱卒的心意,这可以使他不必上下再多跑一次。他就把平底锅留了下来。

邓蒂斯乐得手舞足蹈起来。他急忙吃了他的食物,又等了一个钟头,惟恐狱卒会改变主意又回来,然后,他搬开他的床,把平底锅的柄头插进墙上大石和碎石的缝里,把它当作一条杠子用。轻轻一摇就向邓蒂斯证明他的计划很不错。一小时以后,那块大石头就从墙上挖了出来,露出一个半法尺见方的穴洞。

邓蒂斯小心地把石灰都集拢来,捧到地牢的一个角落里,用泥土把它盖上。现在他手里有了这样宝贵的一件工具,这是碰巧得来的,或更正确地说,是他用计谋得来的,他决定要尽量利用这一夜功夫,就毫不停顿地继续工作。天一亮,他就把石头放回原地,把他的床推回去靠住墙壁,在床上躺下来。早餐只有一片面包,狱卒进来把面包放在桌子上。

“咦,你没有另外给我拿一只盆子来。”邓蒂斯说。

“没有,”狱卒回答说,“你把什么东西都弄坏。先是你打烂了你的瓦壶,然后你又让我踩破你的盆子,要是所有的犯人都学你的榜样,政府就要破产啦。我就把锅留给你,就用这个给你盛汤,那样,省得让你再打烂碟子了。”

邓蒂斯举眼向天,在被单下面合起他的双手。他对于能保有这一片铁器比给他留下什么都更感激。但他已经注意到,那一边的那个犯人已停止工作了。这没有什么关系,为了这,他得更加紧工作,假如他的邻居不来就他,他可以过去就他。他毫不疲倦地整天工作,到傍晚时分,他已经挖出了十把水泥、石灰和碎石片。当他的狱卒快要来的时候,邓蒂斯扳直那条锅柄,把铁锅放回原处。狱卒向锅里倒了一些老一套的肉汤,不,说得确实些,是鱼汤,因为这一天是斋日,犯人每星期得斋戒三次。要不是邓蒂斯早就忘了计算日期,这本来倒也是一种计算日期的方法。狱卒倒了汤就走了。邓蒂斯很想确定他的邻居究竟是否真的已停止工作。他听了一听,一切都是静静的,就像过去的三日来一样。邓蒂斯叹了一口气,这显然是他的邻居不信任他。但是,他依旧毫不沮丧地整夜工作。两三小时以后,他遇到了一样障碍物。铁柄碰上去毫无影响,只是在一个平面上滑了一下。邓蒂斯用他的手去摸,发觉原来是一条横梁。这条横梁挡住了,或更贴切地说,封锁了邓蒂斯所挖成的洞,所以必须在它的上面或下面从头再挖起。那不幸的青年料不到会遇到这种障碍。“噢,上帝!上帝呵!”他轻声地说,“我曾这样诚心诚意地向您祷告,希望您听到我所祷告的话。但你既剥夺了我的自由,又拒绝给我死的安息,提醒我再活下去,——我的上帝呵!可怜可怜我,别让我绝望而死吧!”

“谁在把上帝和绝望放在一块儿说呢?”一个像是来自地下的声音说,这个被距离所窒息的声音传到那青年人的耳朵里,是那样的飘渺恍惚,像是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爱德蒙头发都竖立了起来,他身体一缩,跪在地上。

“啊!”他说,“我听到一个人的声音了。”这四五年来,除了他的狱卒以外,他简直没有听到其他任何人和他讲过话,而在一个犯人看来,狱卒并不是一个人,——他是橡木门以外的一扇活的门,铁栅栏以外的一道血和肉的障碍物。

“看老天面上,”邓蒂斯喊道,“请再说话吧,虽然你的声音吓了我,你是谁?”

“你是谁?”那声音问。

“一个不幸的囚徒。”邓蒂斯回答,他答话的时候毫不犹豫。

“哪一国人?”

“法国人。”

“叫什么名字?”

“爱德蒙·邓蒂斯。”

“干哪一行的?”

“是一个水手。”

“你到这儿有多久了?”

“是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来的。”

“什么罪名?”

“我是冤枉的。”

“但冤枉你什么罪名?”

“说是参加造反,帮助皇帝回来。”

“什么!皇帝回来!那末皇帝不在位了吗?”

“他是一八一四年在枫丹白露逊位的,以后就被押到厄尔巴岛去了。但你在这儿多久了呢,怎么这些事情都不知道呀?”

“一八一一年来的。”

邓蒂斯打了一个寒颤,这个人已比他自己多关了四年牢。

“不要再挖了,”那声音说,“只告诉我你的洞有多高就得了。”

“和地面齐平。”

“这个洞是怎么遮起来的呢?”

“在我的床背后。”

“你关进来以后,你的床搬动过没有?”

“没有。”

“你的房间通什么地方?”

“通一条走廊。”

“走廊呢?”

“通天井。”

“糟糕!”那声音低声地说。

“哦,怎么样?”邓蒂斯喊道。

“我上当啦,我计划里的这一点缺陷把一切都毁了。设计图上只错一条线,实行起来就等于错了十五法尺。我把你所挖的这面墙当作城堡的墙啦。”

“但你那不是挖到海边去了吗?”

“那就是我所希望的。”

“假如你成功了呢?”

“我就跳到海里,登上附近的一个岛上,——大魔岛或是狄波伦岛,——那时我就安全了。”

“你能游得那么远吗?”

“上天会给我力量的,而现在全都完了!”

“全都完了?”

“是的,你小心别再挖了。别再工作了。听我的消息再说吧。”

“至少请告诉我你是谁呀。”

“我是——我是二十七号。”

“那末你不信任我啰?”邓蒂斯说。他好像听到从那个无名客那儿传过来一阵苦笑。

“噢,我是一个基督徒,”邓蒂斯大声说,他本能地猜想到这个人是有意要弃他而去,“我凭基督的名义向你发誓,我情愿让他们杀掉我也不会向你和我的刽子手们吐露一丝真情,但看老天爷的面上,别躲开不和我见面,别不和我说话,不然我向你发誓——因为我已经到了我忍耐的最后关头了——我就要对准墙壁把我的脑髓撞出来了,而我死了以后,你心里会懊悔的。”

“你多大了?听你的声音像是一个青年人。”

“我不知道自己几岁,因为到了这里以后,我就不曾数过年月。我所知道的只是当我被捕的时候,我刚满十九岁,那时是一八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还没有满二十六!”那声音轻轻地说,“在这种年龄,是不会做奸细的。”

“不,不,不!”邓蒂斯喊道,“我再向你发誓,就是他们把我剁成肉酱也不会出卖你的!”

“幸亏你对我这样说,这样请求我,因为我就要另外去拟一个计划,不顾你了,但是你的年龄使我放了心。我会再到你这儿来的。等着我吧。”

“什么时候?”

“我必须得算算我们的机会再说,我会打讯号给你的。”

“但你不会不顾我的吧,请你到我这儿来,要不就让我到你那儿去。我们一同逃走,假如我们不能逃走,我们就谈谈天,——你谈你所爱的那些人,我谈我所爱的那些人。你一定爱着什么人的吧?”

“不,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末你会爱我的。假如你年纪轻,我就做你的朋友,假如你年纪大了,我就做你的儿子。我有一个父亲,要是他还活着,就有七十岁啦,我只爱他和一个名叫美茜蒂丝的青年姑娘。我爹还没有忘记我,这个我是可以肯定的,但她还爱不爱我,那就只有上帝知道了。我将来就像爱我爹的那样爱你。”

“很好!”那声音答道,“明天。”

这几个字的语气无疑是出于诚意的。邓蒂斯站起身来,还是像先前那样小心地埋藏了从墙上挖下来的碎石和残片,把床推回去靠住墙壁。于是他让自己沉醉在他的幸福里,他将不再孤独了,他或许快要重新获得自由了。退一步说,即使他依旧还是做一个囚徒!他也至少有了一个伴侣,而囚徒生活一经与人分尝,其苦味也就减少一半了。

邓蒂斯整天地在他的斗室里踱来踱去,心里充满了欢喜。他有时竟欢喜得发呆,他在床上坐下来,用手按住他的胸膛。每有极轻微的响动,他就一跃跳到门口去。有一两次,他脑子里发生一种恐惧,惟恐他会被迫和这个他已经爱上了的无名客分离。假如发生这种事情,他也已下了一个决心,当狱卒移开他的床,弯下身来检查那洞口时,他就用他的瓦壶击死他。他会被处死,但他本来已经是快要忧虑绝望而死的了,只是这个神妙不可思议的声音又把他救活了过来。

傍晚时分,狱卒来了,邓蒂斯已上了床。他觉得这样似乎可以把那未完成的洞口保护得更安全一点。他的眼里无疑的露出了一种奇异的表情,因为那狱卒说:“喂,你又疯了吗?”

邓蒂斯没有回答。他怕他的声音会把自己的情绪泄漏出来。狱卒一路摇着头退了出去。夜来了,邓蒂斯希望他的邻居会利用这寂静来招呼他,他却错了。但第二天早晨,正当他把床拖离墙壁时,他听到了三下叩击声,他赶紧跪下来。

“是你吗?”他说,“我在这儿。”

“你的狱卒走了吗?”

“走了,”邓蒂斯说,“他不到晚上是不会回来的。我们可以有十二小时的自由。”

“那末,我可以动手了?”那声音说。

“噢,是的,是的,马上动手吧,我求求你!”

邓蒂斯这时半个身体埋在洞口里,在一刹那间,他撑手的那一块地面开始陷了下去。他缩回身来,一大堆石头和泥土落了下去,而就在他自己所挖成的这个洞下面,又露出一个洞来。接着,从那个无法知道深浅的洞底里,他看到最初露出一个头,接着露出了肩膀,最后露出了一个人的身体,那个人轻轻地跳进他的地牢里。

* * *

[1] 约翰·马丁(1789—1854),英国画家。

[2] 见《圣经·但以理书》第5章,伯沙撒王设宴纵饮,忽见手指在粉墙上写了几个大字。

[3] 希腊神话中人物。天神宙斯之子,因泄露天上机密,罚降下界,受饥渴之苦。

[4] 法尺,法国古代长度单位。1法尺相当于325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