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 第一章 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

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一片混乱。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根长矛,以用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1]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那把长剑,步行时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个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2]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上的已脱落,腿上短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尽管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3]路。这匹马的优点,可惜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因此,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

达达尼安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品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做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

“孩子啊,我想提供给你一个榜样,但不是我本人,我要说的是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世一块儿玩耍做游戏,有时还真动起手来,但是国王并不总能占便宜,反倒非常器重他,对他情深义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次前往巴黎,一路上同人打过五场架;从老国王驾崩一直到当今国王成年,不算作战和攻城,他同人决斗过七次;从国王成年直到今天,也许同人决斗了上百次!——然而,虽有法规、条例明令禁止决斗,他还照样当他的火枪卫队长,也就是说,国王特别倚重而红衣主教颇为忌惮的一批勇士的头领,而众所周知,红衣主教先生是不惧怕什么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年俸一万埃居[4]。因此,他是个大派头的贵族。拿着这封信去见他,照他的样子,学他的榜样。”

说完这番话,达达尼安老先生将自己的剑给儿子佩挂上,深情地吻了他的面颊,并为他祝福。

这个年轻人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赠给他的三样东西: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致德·特雷维尔的一封信。

达达尼安vade mecum[5],他就从精神到外表,成了塞万提斯那部小说主人公的精确复制品了。而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描绘他的形象,在上文对两者也做了恰当的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做巨人,把羊群视为军队;达达尼安则把每个微笑当做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视为挑衅。因此,从塔尔布一直到默恩,他始终握紧了拳头,而且两只手握着按住剑柄,每天也不下十次;不过,拳头还没有击到任何人的腮帮子上,剑也没有拔出鞘来。这并不等于说,过路人瞧见这匹寒酸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笑容;可是,小马上面毕竟有一大把长剑啪啪作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对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而失慎,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那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达达尼安一路行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态,也安然无恙,直到默恩这座倒霉的城市。

他到了默恩,在自由磨坊主客栈门前下马,却不见来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魁伟,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人谈论什么。达达尼安凭自己的习惯,自然而然以为他是谈论的对象,于是一边侧耳细听。一边以高傲的目光凝视那陌生人,看那样子,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睛目光敏锐,鼻子特别突出,黑髭胡修得十分齐整。达达尼安观察又迅疾又极为细腻,而且他无疑出于本能,还感到那个陌生人对他的未来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

“嘿!先生,”他嚷道,“说您哪,对,就是您,您在那儿笑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咱们好一起笑笑。”

那贵绅的目光,从马缓缓地移到骑马的人身上,仿佛半晌才明白过来,这才以讥讽和放肆的声调,回答达达尼安:“我可没跟您讲话,先生。”

“可是我,我在跟您讲话!”年轻人又嚷道。

那陌生人淡淡地笑着,又打量他一会儿,然后慢腾腾地走出客栈,来到距达达尼安两步远的地方。他那样泰然自若,又一副嘲笑的神气,引得仍然站在窗口的那两个人越发大笑不止。

达达尼安见那人走过来,立刻拔剑出鞘一尺来长。

“嘲笑马的人,未必敢嘲笑马的主人!”堪与特雷维尔匹敌的人狂怒地嚷道。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更加镇定自若,继续说道,“很好。”说罢一掉身子,就要从大门回客栈。

然而,达达尼安岂肯让一个放肆嘲笑过他的人溜掉,他拔出剑来,边追边嚷道:“嘲笑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身后袭击您。”

“咦,袭击我?”那人转过身来,又惊讶又鄙夷地注视年轻人。“哼,算了吧,小老弟,您敢情疯了!”

话音还未落地,达达尼安一剑就猛刺过来,那人急忙往后一跳,动作稍慢一点,就可能再没机会开玩笑了。于是他拔出剑来,先向对手致意,然后拉开架势。就在这工夫,那两名听客由客栈老板陪同,各操棍棒、铲子和火钳等家伙,一齐砸向达达尼安,来势凶猛,好似一场冰雹,逼得达达尼安只好全力招架,而那对手却以同样准确的动作,将剑插回鞘中,演员没当成,再度成为这场搏斗的旁观者。

然而,那陌生人还不知道,他在同多么顽固的一个人打交道。达达尼安终于筋疲力尽,猛然一棍子打来,剑给打断,手上的半截也给震飞。紧接着又是一击,正中额头,将他打倒,满面流血,几乎昏过去。

正是这时候,居民从四面八方跑向出事地点。客栈老板也怕事情闹大,就让伙计帮着,将受伤的人抬进厨房,稍微给他治疗包扎一下。

“这小伙子,难道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高声说道,“他发怒时有没有提起什么人?”

“怎么没有,他指着衣兜说:‘看看德·特雷维尔先生怎么说,居然有人侮辱受他保护的人’。”店主接口道。

“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道,“我亲爱的店家,我可以肯定,在那年轻人昏迷的时候,他那衣兜,您不会不同样瞧一瞧。”

“有一封信,是给火枪卫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

店主缺乏洞察力,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话引起那陌生人表情的变化。本来,那人一直待在窗口,臂肘撑在窗台上,现在他离开那里,皱起眉头,显得惴惴不安。

“见鬼!”他咕哝道,“这个加斯科尼人,难道是特雷维尔派来对付我的?”

几分钟后,他又说道:“他现在哪儿呢?”

“在楼上我老婆的房间,有人正给他包扎伤口。”

“可不能让那个怪家伙瞧见米莱狄[6],”陌生人继续说道,“她很快就要从这里经过,而且,她已经晚了。我最好骑马去迎她……我若是能了解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的内容就好了!”

他自言自语,走向厨房。

达达尼安头还发晕,上身没穿外衣,脑袋缠满了绷带,由老板半扶半推着下楼,到了厨房,头一眼就看见他的挑衅者:那人站在由两匹诺曼底高头大马拉的一辆大轿马车踏板上,正安闲自在地同人说话。

谈话的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子,又年轻又美丽,一头金发卷曲着披在肩上,一对蓝色大眼睛带着几分忧郁的神色,正非常激动地同那陌生人谈话。

“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行客问道。

“全装在这匣子里,等过了拉芒什海峡[7],您再打开。”

“好吧。那么您呢,您怎么办?”

“我嘛,这就回巴黎。”

达达尼安当天晚上就能起立行走,第二天就几乎伤愈了。

可是要付钱的时候,达达尼安掏空口袋,也只找到旧丝绒钱袋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翼而飞。

于是他又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他的信找回来,他就把客栈全砸了。

店主闹翻了天也一无所获,却猛然心头一亮,高声说道:

“信根本没有丢!”

“哦!”达达尼安应了一声。

“没有丢,是让人拿走了。”

“拿走啦!谁拿的?”

“是前天的那位绅士。他去过厨房,而您的上衣就放在那里。他一个人在那里待了好一阵。我敢打赌,是他偷走了信。”

“您这样认为?”达达尼安接口道。

“跟您说吧,肯定是他,”店主继续说道,“当时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身上甚至还带着给那位显贵的一封信;他听了神色十分不安,就问我信放在哪里,得知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随即下楼去了那里。”

“这么说,是他偷了我的信了。”达达尼安应声道。

他从兜里掏出两埃居,付给店主。然后跨上黄毛马,到达巴黎圣安托万门,三埃居将马卖掉。

且说达达尼安腋下夹着小包裹,走进巴黎城内,步行许久,才找到他租得起的一间房屋。那房屋是间顶楼,位于卢森堡宫[8]附近的掘墓人街。

* * *

[1] 加斯科尼:法国旧地名,位于法国西南部,9世纪形成加斯科尼公园,15世纪并入法国。加斯科尼人讲奥克语,他们性格外露,极好张扬,都德等作家都塑造过其鲜明的形象。

[2] 贝亚恩:法国旧地名,位于法国西南部。

[3] 1法里约合4公里。

[4] 埃居:法国古代钱币名称,种类多而价值不等。

[5] “vade mecum”,拉丁文,意思是“带着这些上路”。

[6] 我们都知道,米莱狄这种称谓,习惯跟着姓氏一起用,然而,手抄本原稿如此,我们就不便改动。米莱狄(Milady)应是英语My Lady“我的夫人”的变形。——原注

[7] 拉芒什海峡:英国称英吉利海峡,位于法国和英国之间。

[8] 卢森堡宫:建于1615—1620年,为法国王后、亨利四世的妻子玛丽·德·梅迪契所建,今为法国参议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