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第三十五章

斯佳丽从那座房子里出来时,天又下起了雨,天色阴暗,变成了铅灰色。广场上的士兵都钻进木棚去躲雨,街道上没有行人。一眼望去,一辆马车都见不着,她知道只好一路走回去了。

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啊走,白兰地的酒劲也渐渐消失了。寒风冻得她瑟瑟发抖,冷雨像针扎似的打在她脸上。佩蒂姑妈的那袭薄斗篷很快就湿透了,黏糊糊交叠着耷拉在身上。她知道天鹅绒裙子也被弄坏了,帽子上的羽毛湿漉漉耷拉着,就像原先长在塔拉的大公鸡尾巴上遭遇连阴雨一样。人行道上的铺路砖破烂不堪,有些路段铺路砖都没了,泥泞能没到她的脚脖子,而且像胶水似的黏住她的鞋,有时拔出脚却带不出鞋。她弯腰去拾鞋,裙边就会挨住泥浆。她根本没打算绕道,拖着又湿又重的裙裾,径直朝泥潭闯过去。裙边和裤脚裹在她脚脖子周围又冷又湿,可她无心照料这套曾经押下无限希望的服装,任凭它搞得一塌糊涂。她浑身发冷,灰心丧气,无比绝望。

她如今还有什么脸回塔拉庄园呢?她曾当着大家的面夸下海口,如今怎么能告诉他们说,大家都得离开家到处流浪?啊,那片红土田野、那些挺拔的松树、那些黑油油的沼泽地,还有雪杉浓阴下埋葬着埃伦的肃穆坟地,她怎么能舍得下这一切呢?

她在泥泞的道路上一步一滑,心里燃烧着对瑞特的仇恨。真是个无比可恶的流氓!她真希望他们绞死他,让她再也用不着见他的面,也让自己蒙受的耻辱从此再也没人知道。毫无疑问,只要他愿意给她那笔钱,他准有办法。啊,绞死他实在是太便宜他了!谢天谢地,他现在见不着她,看不到她这副惨相。她衣服淋得透湿,头发凌乱,冻得牙齿格格响。要是他看见自己这副模样,准会幸灾乐祸,放声大笑。

她在烂泥路上滑得东倒西歪,还不时停下脚步喘口气,把陷在泥巴里的鞋拽出来重新套在脚上。路旁的黑人们见了都放肆地嘲笑她,还相互对视,哈哈大笑。这帮黑猩猩,怎么胆敢笑她!怎么胆敢嘲笑她斯佳丽·奥哈拉?她可是塔拉庄园的主人哪!她真想叫人用皮鞭抽他们,把他们的脊背抽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才能解她心头之恨。给他们自由的北佬真是魔鬼,竟然放纵他们肆意嘲笑白人!

她沿着华盛顿街走去时,眼前景色沉闷得不亚于她忧郁的心情。这里没有桃树街那种繁忙和愉快的气氛。原来这里有许多漂亮的宅子,在废墟上重建的却没有几座,到处是烟火熏黑的房子基础,黑黢黢的烟囱孤零零耸立着,人们把它们戏称作“谢尔曼的哨兵”,这副景象让人看了心情沮丧。原来通往房子的步道上长满了杂草,原先的草坪上布满枯叶,一个个下车台上还留着她非常熟悉的名字,拴马桩却再也没有人把缰绳系在上面了。凄风苦雨中,这里一片寂静,只有泥泞和光秃秃的树木,让人感到悲哀。她的两脚都湿透了,回家的路多漫长啊!

她听见身后传来马蹄走在泥路上的噗噗声,连忙朝狭窄的人行道里面避让,免得把佩蒂帕特姑妈的斗篷溅得更脏。一匹马拉着一辆单座轻便马车走来,她转身望了一眼,如果赶车的是个白人,她一定得请求搭个便车。马车驶到跟前时,虽然雨丝模糊了她的视线,可她还是从防水油布上面看见了赶车人,那块油布从马车的挡泥板一直遮到这人的下巴。她觉得这人的有点面熟,就走下路阶来到路中间,想看得清楚些。那人有点尴尬,干咳一声,接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叫起来,显得又惊又喜:“哎呀,这不是斯佳丽小姐吗!”

“哎哟,是肯尼迪先生!”她边嚷边溅着泥泞走到路心,靠在沾满泥巴的车轮上,也不顾把斗篷搞得更加肮脏。“没想到会见到你,我还从没这么高兴过呢。”

斯佳丽的话显然出于真心诚意,他听了乐得脸都红了,赶忙朝马车另一侧吐了口满是嚼烟的唾沫,敏捷地跳下车,跟她热情握手,然后掀起油布扶她上了车。

“斯佳丽小姐,你独自一人跑到这种地方来干什么?你不知道如今这地方很危险吗?看你浑身都湿透了。来,用这条车毯把脚裹上。”

他大惊小怪围着她团团转,声音像只咯咯叫的母鸡,她也乐得享受让人照料的奢侈。有个男人嘟嘟囔囔围在身边忙乱,这感觉真不错,即使是眼前这个婆婆妈妈的弗兰克·肯尼迪,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责怪她,她也觉得很舒服。刚才受过瑞特那番野蛮对待,此刻她心里特别舒坦。离家那么远,此时此地见到一个老乡,心里真高兴。她这才注意到,他衣着很整齐,马车也是新的。这匹马看上去还不老,显然喂养得很好。不过弗兰克显得老多了,与他的实际年龄不相称,比起他去塔拉跟她家人过圣诞节那阵子,人显得老多了。他看上去身体瘦削,形容憔悴,两只眼珠发黄,目光无神,深陷在皱巴巴的松弛皮肤里。他的姜黄色胡须稀疏了,上面沾着嚼烟汁,乱蓬蓬的好像他总是搔动胡子。不过他还是显得既伶俐又欢乐,跟斯佳丽从其他人脸上看到的悲伤、担忧和疲惫表情大不相同。

“见到你真高兴,”弗兰克热情地说。“我不知道你在城里。我上个礼拜还见过佩蒂帕特小姐,她没告诉我说你要来。还有谁……塔拉的人还有谁跟你一道来?”

他心里想的是苏埃伦,这个老傻瓜。

“没别人,”她把那块暖和的车毯裹在身上,尽量往上拉,想把脖子也裹住。“我是独自来的。事先也没跟佩蒂姑妈打招呼。”

他对马吆喝一声,马便沉重地起步了,还尽量在滑溜溜的路上挑好路走。

“塔拉庄园的人都好吗?”

“噢,还过得去。”

她得想出点话来说说,可她觉得难以开口。刚刚遭受的惨败让她心情沉重,她只想裹着这条车毯靠在车座上,心想:“我现在不去想塔拉,等以后心里不太难受了再考虑吧。”她一心想引诱他说话,随便说什么都成,一路说到车到她家门口,自己用不着多开口,只需要不时接应一下,说上句“多好哇”或者“你真了不起”之类。

“肯尼迪先生,没想到会遇上你。我知道自己礼数太不周到了,没有跟老朋友们保持联系,不过我也不知道你在亚特兰大。我记得有人说过,你在玛丽埃塔。”

“我在玛丽埃塔做生意,生意做得可不少呢,”他说道。“后来我在亚特兰大定居下来,这事苏埃伦小姐没跟你说过?她没跟你说过我开店的事?”

她隐隐约约记得苏埃伦唠叨着说起弗兰克和什么店铺的事,可苏埃伦说的话她从来都不往心里去。只要知道弗兰克还活着,将来有一天他会把苏埃伦这个负担从她肩头接过去,她觉得就够了。

“她没说过,”她撒了个谎。“你开了个店铺?真能干!”

苏埃伦竟然没宣布过这个消息,他听了稍稍有点伤心,不过听了她的恭维,脸上又露出愉快神色。

“是啊,我开了个店铺,我认为经营得还不错。有人对我说,我天生就善于做生意。”他咯咯地笑了,笑得喜滋滋的。斯佳丽听见这种嗤笑声从来就觉得心烦。

她自忖道:“真是个老傻瓜,哼,自吹自擂。”

“噢,肯尼迪先生,你干什么都在行。你这个店铺是怎么开的呢?前年圣诞节见到你,你还说自己身无分文嘛。”

他清了清沙哑的嗓子,挠了挠自己的连鬓胡,面带羞涩地微笑着。

“嗨,说来话长啦,斯佳丽小姐。”

她想道:“谢天谢地!这下他就能一直说到我家门口了。”于是她说道:“快讲给我听听!”

“你还记得我最后一次上塔拉庄园征粮吗?那以后没多久,我就去服现役了,我说的是真正参加战斗,不再当军需官了。斯佳丽小姐,其实也没必要搞军需,因为当时军队什么也征不到了。我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上前线作战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后来呢,我就在骑兵队作战,直到肩膀上吃了颗子弹才退下来。”

斯佳丽见他挺得意,就说:“真可怕啊!”

“噢,伤得不重,没伤着骨头,”他的口吻轻松。“他们把我送进一家医院,我的伤快要痊愈的时候,北佬来突袭。天哪,当时可真紧张!我们事先没得到消息,当时凡是能走动的人都帮着转移军用物资,把医院设备装上火车运走。我们刚刚装好一列车皮,北佬的骑兵就打进城那头了,我们连忙从城这头撤退。哎哟,那情景真惨。我们坐在火车皮顶上,看着北佬放火焚烧我们留在车站没法带走的物资。斯佳丽小姐,他们把沿铁路堆了半英里长的物资都给烧了。我们只是人逃出来了。”

“太可怕了!”

“是的,的确是太可怕了。我们的人回到亚特兰大,火车也开到这儿来了。唉,斯佳丽小姐,没过多久,战争就结束了。当时到处扔着瓷器、折叠床、床垫、毛毯,就是没人认领。我看那些东西按理归北佬所有。这也算投降的条件,不是吗?”

“嗯。”斯佳丽心不在焉地说。她身子暖和了,有点昏昏欲睡。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做得对不对,”他情绪有点恶劣。“不过我觉得北佬拿那种东西一点用也没有。他们准会放一把火烧掉。可这些东西是我们的人实实在在花钱买来的,所以我认为它们应该属于邦联和南部人民。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嗯。”

“斯佳丽小姐,我很高兴你同意我的看法。可我一直觉得良心上过不去。很多人对我说:‘别这么想,弗兰克,’可我心里老是忘不掉。我要是觉得做了错事,就老是抬不起头来。你觉得我做得对吗?”

“当然。”她说道。可她心里在纳闷,不知道这个老傻瓜在说些什么。只知道他良心有些不安。一个男人像弗兰克一样上了年纪,应该学会不考虑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才对。可这人总是心情紧张,像个老女人似的大惊小怪。

“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投降的时候,我身上除了十块钱的银币,其他什么都没有。你知道他们在琼斯博罗干的事,我的房子和店铺都毁了。我当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可我花了十块钱把五角广场的那个店铺盖了个屋顶,把医院的设备搬过去卖。人人都需要瓷器、床垫之类东西,我卖得很便宜,因为我觉得这些东西其实不能算我的,它们本来就是大家的。我赚了点钱,又进了些货,结果店铺办得挺兴隆。要是周转得快,我能赚很多钱的。”

斯佳丽一听见“钱”这个字眼儿,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你说你赚了钱?”

见她来了兴致,他说得更起劲了。除了苏埃伦之外,其他女人跟他交往不过是敷衍一下而已,他没想到斯佳丽这个以前的美女竟然对他的话发生了兴趣。他让马走得慢些,好让他到家前把话说完。

“斯佳丽小姐,我现在还不是个百万富翁。跟以前的钱相比,现在这点钱只是个小数目。不过今年我赚了一千块。当然我花了五百块进货、修店铺、付租金。可我净赚了五百块。生意越来越兴隆,明年我肯定能赚两千。这两千块我已经想好怎么用了。我已经有了计划。”

一听他说起钱,她立刻变得兴致盎然。她垂下浓密的睫毛,稍稍向他靠近一点。

“是什么计划,肯尼迪先生?”

他笑了,用缰绳在马背上抽了一下。

“恐怕我让你觉得厌烦了吧,斯佳丽小姐,我净谈生意经。像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姐,根本用不着知道生意上的事情。”

这个老傻瓜。

“噢,我对生意一窍不通,不过我非常感兴趣!快跟我说说,遇上我不懂的,你就跟我解释解释。”

“好吧。我的另一个计划是开个锯木厂。”

“一个什么?”

“一个把木材锯成木板的工厂。我还没有买下那个工厂,不过我打算买。桃树街那头有个名叫约翰逊的,他拥有一家锯木厂,因为急需用钱,打算卖掉厂子。他本人还愿意留在厂里帮我经营,我每星期付给他工钱。这一带没剩下几家锯木厂,他那个厂就是其中一家。北佬把大多数厂子都毁了。拥有锯木厂等于拥有一座金矿,这年头,木材简直可以漫天要价。北佬把这里的很多房子都烧掉了,人多房子少,人人都急着想重建房子。可木材不够,供货期也长。如今人们都朝亚特兰大涌,因为没有黑人,地没法种了,乡下人都想进城,北佬和投机商也涌进来,我们已经给敲诈得一无所有了,可他们还想在我们身上榨出更多油水。告诉你吧,用不了多久,亚特兰大就会变成一座大城市。他们盖房子就得用木头,所以我打算尽快买下这个锯木厂。等我收回部分欠账,就把它买下。我……我猜想,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尽快挣钱,对不对?”

他脸红了,再次咯咯笑起来。斯佳丽厌恶地想道:“他在想苏埃伦。”

她动了一下念头,想跟他借三百块钱,可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准会吞吞吐吐找各种借口,拒绝她。钱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为的是到了春天可以娶苏埃伦。要是这笔钱没了,他的婚期就得往后推,还不知道要推到什么时候呢。就算她能激起他的同情心,让他意识到自己对未来岳父家的责任感,答应借这笔钱,她也知道苏埃伦不会同意。苏埃伦如今越来越着急,觉得自己已经是个老姑娘了,凡是耽搁她婚期的事,她准会坚决反对。

那个满腹牢骚的姑娘到底有什么魅力,竟然能让这个老傻瓜迫不及待,要为她筑个安乐窝?苏埃伦不配得到个痴情丈夫,也不配享受一个店铺和一座锯木厂的收益。苏埃伦只要手里有了钱,就会摆出一副派头,让人受不了,更不会掏一分钱帮助维持塔拉庄园。苏埃伦肯定不会帮忙!她会为自己能离开塔拉感到庆幸,根本不关心塔拉缴不上税金让人家拍卖,就是塔拉烧成平地,她也不在乎,只要自己能穿上漂亮衣服,有人称呼她太太,就感到心满意足。

一想到苏埃伦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可她自己和塔拉却没有保障,斯佳丽不禁怒从心头起,恨生活对她不公平。她连忙扭头望着车外泥泞的街道,惟恐弗兰克注意到自己的神情。她要失去一切,而苏埃伦却……突然,她心里做了个决定。

不能让苏埃伦得到弗兰克,不能让她得到他的店铺和锯木厂!

苏埃伦不配。斯佳丽自己要拥有这一切。她想到了塔拉庄园,回忆起乔纳斯·威尔克森站在家门台阶下的情景,那个响尾蛇一样歹毒的家伙。她的生命之船就要沉没,她要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瑞特见死不救,可上帝却把弗兰克赐给了她。

“但是,我能得到他吗?”她握紧了拳头,目光恍惚地望着雨丝。“我能让他忘记苏埃伦,然后让他很快向我求婚吗?既然我差一点就让瑞特向我求婚,我一定能把弗兰克搞到手!”斯佳丽把目光转向弗兰克,眼睛眨巴了几下。“这个人实在算不得好看,”她冷冷地想道,“他的牙齿长得难看,一嘴的口臭,年纪大得像我父亲。再说,这个人还这么神经质,胆小怕事,从没见过哪个男人有这么讨厌的品质。不过,他总算是个正人君子,我看跟他一起生活比嫁给瑞特好忍受些。当然,要想驾驭他也比较容易。无论如何,如今沦落到了叫花子的地步,也就不能挑挑拣拣了。”

他是苏埃伦的未婚夫。这丝毫也没让她的良心有所顾虑。她能来亚特兰大来找瑞特,自己的道德观念就已经完全崩溃了,夺走妹妹的情人无非小事一桩,如今哪顾得上为良心烦恼呢?

心里有了新的希望,她挺直了脊梁骨,忘记了两脚又冷又湿,两眼眯成一条缝,目不转睛地盯着弗兰克,盯得他心里惊慌,赶忙垂下眼皮。她想起瑞特说的那句话:“我记得见过这种眼神,那是个二十步开外举着枪跟我决斗的人……这种眼神在男人心里激不起热情。”

“斯佳丽小姐,怎么回事?你着凉了吗?”

“是啊,”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你能不能……”她迟疑着,声音显得很腼腆。“你能不能让我把手插在你上衣口袋里?天真冷,我的暖手筒都湿透了。”

“这还用说……这还用说……当然可以!你连手套都没戴!天哪!我太怠慢了,喋喋不休说个没完,可你却要冻僵了,需要赶紧去烤火。驾!萨莉!顺便问问,斯佳丽小姐,我只顾忙着说自己的事了,都没来得及问你,天气这么糟糕,你出来是要干吗?”

“我刚才去了北佬的司令部。”她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他沙黄色的眉毛惊得挑起来。

“可是,斯佳丽小姐!那些士兵……你为什么……”

“圣母玛丽亚!让我想出一套真正管用的谎话吧,”她心里连忙祈祷。要是让弗兰克疑心她去看望过瑞特绝对不行。弗兰克认为瑞特是个最下流的流氓,规矩女人不该跟那种人谈话。

“我上那儿去……我上那儿去……为的是兜售刺绣活儿,看看哪个军官愿意买回去给自己的太太。我的刺绣手艺好极了。”

他吓得目瞪口呆,身子靠在车座上,迷惑中夹杂着愤怒。

“你去找北佬……哎呀,斯佳丽小姐!你可不该那么做。这……这……你父亲准不知道!佩蒂帕特小姐也肯定……”

“哎呀,你要是告诉佩蒂帕特姑妈,我就不活了!”她真急了,不禁放声大哭。这时候哭鼻子很现成,她本来冷得要命,心里又苦恼极了。可她这一哭,却产生了惊人的效果。弗兰克突然手足无措了,就是她突然当着他的面把自己脱得精光,他也不会更尴尬。他舌头抵住牙齿,一连啧啧了几声,嘴里嘟囔着“天哪!天哪!”对她做了几个安慰手势,却没有任何作用。他脑袋里突然产生个大胆的念头,想把她拉过来,让她的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拍拍她。可他从来没跟女人做过这种事,几乎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斯佳丽·奥哈拉既风流又漂亮,竟然在他的马车里哭了。斯佳丽·奥哈拉简直是高傲的化身,竟然跑到北佬那里去兜售针线活儿。他的心里燃烧着愤怒的烈火。

她继续呜咽着,嘴里不时喃喃唠叨几个字眼,他便了解到,塔拉庄园境况不妙。奥哈拉先生仍然“神志不清”,那么多人都吃不饱肚子。她这才不得不上亚特兰大来,设法挣点钱,既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孩子。弗兰克再次啧啧几声,忽然发现她的脑袋已经靠在他肩膀上,他也不清楚这事是怎么发生的。肯定不是他动手把她搂过来的,可斯佳丽的脑袋已经过来了,还依偎在他干瘦的胸脯上,啜泣着,显得无比绝望。他体会到一种异常激动和新奇的感觉。他胆怯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发现她并不反抗,就壮起胆子拍着她。这是个多么甜蜜无助的弱女子啊。她也真有点蛮勇,靠针线活想赚点钱,而且是跟北佬做买卖———这可太过分了。

“我不告诉佩蒂帕特小姐,不过你得答应我,斯佳丽小姐,以后别再干这种事了。想想吧,你父亲的女儿竟然……”

她一双湿润的绿眼睛无可奈何地向他的眼睛望去。

“可是,肯尼迪先生,我总得干点什么才行。我必须照料我可怜的孩子,如今没人照料我们啦。”

“你是个勇敢的女子,”他说道,“不过,我可不能让你做这种事。你家里人会把脸都丢尽的。”

“那我该怎么办呢?”她抬起一双恍惚的眼睛望着他,仿佛知道他有办法,正等待着他出主意。

“这个嘛,我一时也没办法。不过我会想办法的。”

“噢,我就知道你有办法!你真有本事,弗兰克。”

她以前从未称呼过他的教名,他听了又惊又喜。这个可怜的姑娘准是心烦意乱得要命,甚至没注意自己说漏了嘴。他心里涌起一股对她的好感,也觉得自己有能力保护别人。要是他能为苏埃伦的姐姐帮上什么忙,他肯定愿意效劳的。他掏出一张印花手帕递给她,她揩了揩眼睛,战战兢兢露出笑容。

“我真是个小傻瓜,”她不好意思地说。“请你原谅我。”

“你可不是个小傻瓜。你是个非常勇敢的年轻女子,想要挑起一副非常沉重的担子。恐怕佩蒂帕特小姐对你没什么帮助。我听说她的大部分财产都散失了,亨利·汉密尔顿先生自己的经济状况也很糟。可惜我不好给你提供个房间来住。不过,斯佳丽小姐,你记住我这话,等我跟苏埃伦小姐结了婚,我们家有你和韦德·汉密尔顿住的地方。”

机不可失!如此天赐良机,准是天上诸位圣贤和天使在为她守望。她竭力装出一副既吃惊又窘迫的模样,仿佛打算脱口而出说点什么,又赶忙闭上了嘴。

“别假装不知道我开春就是你的妹夫了,”他装作打趣,心里却紧张不安。接着,看见她眼睛里满含泪水,慌忙问道:“怎么回事?苏埃伦生病了,是不是?”

“噢,没有!没有!”

“准是出什么事了。你一定得告诉我。”

“啊,我不能!我不知道!我想她自己会写信告诉你的———唉,多丢人哪!”

“斯佳丽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弗兰克,这话我本来不该说,可我以为你一定知道了……以为她已经写信告诉你了……”

“写信告诉我什么?”他浑身颤抖。

“唉,你是这么好的人,她却做出那种事!”

“她做了什么事?”

“她真的没写信告诉你?啊,我猜她准是羞得不敢给你写信了。她的确该感到羞愧!唉,没想到我有这么个丢人现眼的妹妹!”

这时候,弗兰克连提问的勇气都没了。他呆坐在那里,两眼瞪着她,脸色变得死灰,手里的缰绳松松垮垮耷拉下去。

“她下个月要跟汤尼·方丹结婚了。唉,弗兰克,我真替你难过。真不该由我告诉你这事。她等不及了,害怕变成个老姑娘。”

弗兰克搀扶着斯佳丽下车时,黑妈妈早已在门廊上等待多时了。她显然在那儿已经等了好一阵子,包头布都湿了,紧紧裹在脖子上的旧围巾也落了不少雨滴。那张皱纹满面的黑脸露出愤怒和焦急,斯佳丽从来没见过她的嘴唇撅得那么高。不过,她朝弗兰克瞟了一眼,马上认出他来,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立刻露出喜悦,还有点迷惑,脸上变成一种类似羞愧的表情。她踉踉跄跄朝弗兰克走来,兴高采烈地与他寒暄,跟他握手时,她咧开嘴笑了,还行了个屈膝礼。

“看见老朋友回来,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哪,”她说道。“你好吗,弗兰克先生?老天爷呀,你气色真好!早知道斯佳丽小姐是跟你在一起,我就不担惊受怕啦。我准知道你会照顾她的。我回来见她不在,就像只没脑袋的鸡,急得团团转,以为她独自在城里乱跑,可街上到处是自由黑鬼。你怎么事先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宝贝?你还着了凉!”

斯佳丽顽皮地朝弗兰克眨巴了一下眼睛。弗兰克刚刚听到坏消息,心情非常沮丧,不过还是微笑了一下,因为他明白,她这是在叮嘱他要为他俩的愉快同谋保守秘密。

“黑妈妈,你赶快去替我准备几件干衣服,”她说道。“再端点热茶来。”

“天哪,你这身新裙子全糟蹋了,”黑妈妈嘟囔着抱怨道。“我得花工夫替你刷洗刷洗,好让你晚上去参加婚礼。”

黑妈妈走进屋子,斯佳丽靠近弗兰克,压低声音说:“今晚你一定要来吃晚饭,我们太孤单了。晚饭后我们去参加婚礼。一定要请你陪我们去!请你千万别对佩蒂姑妈说起……说起苏埃伦的事。她听了会伤心的,让她得知妹妹的事,我也受不了……”

“嗯,我不说!我不说!”弗兰克连忙说,说这种事让他想想都害怕。

“你今天帮了我的大忙,真是太谢谢了。我又觉得勇气十足了。”她紧紧握他的手跟他道别,一双眼睛向他发动全面调情进攻。

黑妈妈在门扇后面等着她,意味深长地瞪了她一眼,然后气喘吁吁跟在她身后上了楼,走进卧室。斯佳丽脱下衣服丢在椅子上,黑妈妈一声没吭,服侍斯佳丽上床睡觉。她给斯佳丽端来一杯热茶,拿来一块包在法兰绒里的热砖,低下头望着斯佳丽。接着她开口说话了,斯佳丽从来没听她这么说过话,声调里几乎带着歉意:“乖宝贝,你怎么也不说说你这趟到底要干啥?我可是你的黑妈妈呀。要不然我也犯不着一路跟你来亚特兰大嘛。我上了年纪,身子也太重,不能跟你跑来跑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宝贝,你瞒不过我。我了解你。我刚才看见你跟弗兰克先生的脸色,知道你脑袋里在动啥念头,就像念《圣经》一样明明白白。我还听见你跟他低声说苏埃伦小姐的事。要是早知道你追的是弗兰克,我就待在家里不出来了。”

“噢,”斯佳丽接应一声,身子在毯子下面舒舒服服蜷缩起来。她心里清楚,要想蒙骗黑妈妈是不可能的。“你当我是来找谁的?”

“闺女,我不知道,不过你昨天那张脸我可不喜欢。记得佩蒂帕特小姐写信告诉玫荔小姐说,那个叫巴特勒的流氓有的是钱,这话我可没忘。弗兰克先生长相不中看,不过他可是个正人君子。”

斯佳丽狠狠瞪了黑妈妈一眼,黑妈妈回瞪她一眼,平静的目光中带着无所不晓的神情。

“噢,你打算怎么办?对苏埃伦翻闲话?”

“我会想方设法帮你,从各方面逗弗兰克先生高兴。”黑妈妈说着替斯佳丽掖了掖毯子。

黑妈妈在屋子里忙乱的时候,斯佳丽静静躺了一会儿,心里觉得宽慰,这事两人非常默契,用不着多说。黑妈妈没有要求她解释,也没有责备她。黑妈妈心里明白了,嘴上就不再多说。斯佳丽发现,黑妈妈比她自己更讲求实际。一旦自己的宝贝面临危险,一双老眼虽然昏花,却立刻清清楚楚看透事态,就像个野蛮人那么直率,也像孩子一样无忌。斯佳丽就是她的宝贝,只要她的宝贝孩子想要的东西,尽管这件东西属于别人,黑妈妈也愿意帮她弄到手。她脑子里丝毫都没替苏埃伦和弗兰克考虑过,只是心里暗自冷笑几声而已。斯佳丽正面临困难,正在尽全力搏斗,而斯佳丽是埃伦小姐的孩子,黑妈妈毫不迟疑地支持她。

斯佳丽感觉到,这阵沉默就是对她的认可,脚下的热砖让她全身暖烘烘的,刚才乘车回家时心里产生的希望火花,此时变成了熊熊火焰。她浑身燃起了激情,怦怦心跳使热流涌遍全身。她又恢复了力量,兴奋得几乎要放声大笑。她兴高采烈地想道,我还没有输。

“把镜子递给我,黑妈妈。”她说道。

“把肩膀盖住。”黑妈妈一边下命令,一边把镜子递给她,两片厚嘴唇上露出笑容。

斯佳丽看看自己的镜中形象。

“我的脸白刷刷的,像个鬼,”她说道,“我的头发乱得像马尾巴。”

“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嗯……外面雨很大吗?”

“你还不知道,跟瓢泼似的。”

“反正都一样,你得替我上街走一趟。”

“雨这么大,我才不去呢。”

“你得去,要不我自己去。”

“有什么不能等的大事?好像这一天还没干够似的。”

斯佳丽对着镜子仔细端详着说道:“我要一瓶香水。你替我洗洗头发,往头发里喷点香水。再买一瓶温柏籽胶胨,把头发定定型。”

“这种天气,我才不帮你洗头呢,也不让你学那些放荡女人往头发上喷香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让你那么干。”

“我就要这么干。从我钱包里取出那个五块钱的金币,上街去买。另外……嗯,黑妈妈,到了城里,顺便给我买一罐胭脂。”

“胭脂是什么东西?”黑妈妈狐疑地问道。

斯佳丽盯着她的眼睛,眼神里带着一股她自己都感觉不到的冷漠。她从来摸不准,到底能把黑妈妈逼到哪一步。

“你别管,去店铺里买就是了。”

“我不知道的东西绝不买。”

“好吧,是一种颜色,这下清楚啦?往脸上搽的颜色。别站在那儿把腮帮子鼓得像癞蛤蟆。快去。”

“颜色!”黑妈妈嚷起来。“往脸上搽的颜色!要不是你已经长大了,我准得揍你!我从来没丢过这种脸!你准是昏了头!埃伦小姐这阵子准是在坟墓里翻身呢!把脸抹得像个……”

“你知道得清清楚楚,罗比亚尔外婆也搽脸的,还……”

“没错,她还不穿裤子只穿条衬裙,上面还要喷上水,连腿的形状都看得见,可这不等于说,你也可以那么干!老一代小姐们年轻时候,风气不好,可是时代变了,她们干的事……”

“我的天哪!”斯佳丽按捺不住性子,大声嚷起来,把盖在身上的毯子掀起来。“你趁早回塔拉去!”

“我不愿回塔拉你就休想打发我回去,我有这个权利,”黑妈妈怒气冲冲道。“我哪儿也不去,就待在这儿。你给我回床上去。想得肺炎啊?躺下,盖上!躺下,盖上,好乖乖。听话,斯佳丽小姐,这种天气哪儿都不能去。上帝呀!你就像你爹!回床上去,我可不给你买什么颜色!人人都会知道是我家孩子要用这东西,把我羞死了!斯佳丽小姐,你这么漂亮可爱,用不着什么颜色。宝贝,只有坏女人才用那种东西呢。”

“可是,她们搽了不是挺好看吗?”

“耶稣基督呀,听她说的是什么话!宝贝,不准说那种坏话!快把湿袜子脱下来,宝贝。我不准你买那种东西。埃伦小姐晚上会找我算账的。回床上去。我走了。我找一家不认识我们的店铺去买好了。”

那天晚上,艾尔辛太太家按时为范妮举行婚礼。老利维和其他乐师来为婚礼舞会伴奏,斯佳丽环顾周围,心里充满喜悦。能再次参加聚会她心里实在太激动了。她也为受到大家的热情欢迎感到喜悦。她挽着弗兰克胳膊走进屋子时,大家都朝她拥过来,人们乐得直嚷,欢迎她,亲吻她,跟她握手,述说对她无比想念,还要她再也别回塔拉了。人们都宽宏大量,男人都忘掉她曾经竭尽全力伤他们的心,女子也忘记了她曾引诱她们的情人撇下她们。就连梅里韦特太太、怀廷太太和米德太太之类老女人,原来战争快要结束时曾对她十分冷淡,这时也忘掉了她的轻浮行为,忘却了对她的指责,只记得她跟大家一样,在共同的失败中饱受折磨,只记得她是佩蒂的侄媳,是查尔斯的寡妇。大家亲吻她,含着眼泪谈起她慈母的去世,还详细询问她父亲和妹妹的近况。大家也询问玫兰妮和阿希礼的情况,要她解释他们俩为何不回亚特兰大。

虽然斯佳丽因为受到欢迎心里喜悦,可她还是感到一丝不快,竭力想掩饰起来,那是因为这身天鹅绒裙袍是一副邋遢模样。黑妈妈和厨娘下了很大工夫,又是用开水壶烫,又是用一把干净梳头刷子刷,又是拼命在火苗上扇动,可它膝盖以下仍然湿漉漉的,裙边上还是沾着污渍。斯佳丽生怕有人注意到自己的裙子曾在泥水中弄脏,进而意识到她只有这么一条漂亮裙子,幸亏其他客人的衣服远不如她,心里这才稍感欣慰。大家的裙子都很旧,看上去都是仔细织补熨烫过的。而她自己这身裙子却是完整的,全新的,虽然有点湿,但是,在聚会上除了范妮那身白缎子婚纱裙袍外,惟一身穿新裙袍的就是她了。

想起佩蒂姑妈对她说过艾尔辛家的经济状况,她觉得纳闷,不知道做这条白缎子婚纱裙袍的钱是打哪儿来的,另外,她们买点心买装饰请乐师的钱也不知是怎么弄来的。这些一定花了很多钱。钱准是借来的,要么就是艾尔辛家上上下下都为这场奢侈的婚礼出了力。在当前困难时期,举办这样规模的婚礼,简直像塔尔顿家为儿子立墓碑一样铺张浪费。她当时站在塔尔顿家墓地上,心里也有过同样的恼火和反感。昔日那种挥金如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人干吗硬要追随逝去的岁月,摆出这番架势呢?

她耸了耸肩,把这个短暂的念头抛在脑后。反正不是她自己的钱,她才不愿为别人的愚蠢生气,不愿毁了自己今晚的兴致。

她发现新郎是自己的熟人,就是家住斯巴达的汤米·韦尔伯恩。一八六三年他肩膀受了伤,她曾在医院看护过他。当时他是个身高六英尺的帅小伙,是放弃医学专业参加骑兵团的。可现在他看上去像个小老头了,因为肩膀受过伤,身体佝偻得很厉害。他走路有点吃力,佩蒂姑妈说他走路叉着腿,模样很难看。可他本人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外表,或者说并不在意,一副对别人无所求的态度。他已经彻底放弃了继续学医的希望,现在当了名承包商,管理着一批爱尔兰建筑工,正在承建一座新旅馆。斯佳丽心里纳闷,不知道他这般身体状况怎么应付那么繁重的工作,可她什么也没问,心里不无苦涩地想,人到无奈时,什么都能干。

汤米、休·艾尔辛、一副猴子长相的小个头勒内·皮卡德三个人跟她站在一旁聊天。其他人正把椅子和家具往墙边移,腾开空地准备跳舞。自从斯佳丽与休在一八六二年最后一次分手以来,他没什么变化,还是原来那个身材瘦削神色机敏的小伙子,前额照旧耷拉着一绺浅棕色头发,一双手还是她记忆中的那么纤细,不像个能干活的样子。但是,勒内自从那次休假时跟梅贝尔·梅里韦特结了婚,有了很大变化。一双黑眼睛还是像法国人似的闪闪发光,还是像克里奥尔人一样对生活充满热情,虽然他的笑容十分开心,可是战争初期那种轻松表情已经变成了现在的艰难神情,身穿义勇兵制服时脸上那种目空一切的傲慢神色已经荡然无存了。

“你的脸颊如玫瑰,眼睛像翡翠!”他与斯佳丽行吻手礼时恭维道,接着又称赞胭脂让她显得更漂亮。“就像我最初在义卖会上见到你时一样漂亮。你还记得当时情景吗?你把戒指丢进我提的篮子,那情景我怎么也忘不掉,你真勇敢!可我绝对想不到,你过了这么久还没得到另一枚戒指!”

他调皮地眨巴一下眼睛,还用胳膊肘朝休的肋间捅了一下。

“我也绝对没想到,你会赶着车卖糕饼,勒内·皮卡德。”她说道。有人当面提起他干的低贱行当,可他似乎并不感到丢人,反而显得开心,拍了拍休的脊背,放声大笑。

“说得好哇!”他嚷道。“是我岳母梅里韦特太太要我干的,这可是我一辈子干的头一桩活计。我勒内·皮卡德原来想养良种赛马,想拉小提琴!如今我赶着马车送糕饼,我喜欢干这个!我岳母能把男人培养得什么都干得了。她本该去当将军,那我们就能打胜仗了。对吗,汤米?”

“哼!”斯佳丽自忖道。“还说喜欢赶车送糕饼!他家当年在密西西比河畔拥有十英里的土地,在新奥尔良还有座大宅子!”

“要是我们原来让岳母参军,不出一星期,我们就能打败北佬,”汤米表示同意,眼睛扫视着他这位新岳母虽然瘦弱却顽强不屈的身影。“我们能坚持这么久,惟一的原因就是背后有不愿屈服的妇女在支持。”

“决不屈服的妇女,”休改正他的说法,脸上的微笑中带着自豪,不过稍有点挖苦味道。“今天到场的妇女没一个投降的,在阿波马托克斯投降的是她们的男亲属。她们现在比我们当时还难过。我们至少还能在战斗中出出气。”

“她们可以靠憎恨来出气,”汤米替他把话说完。“你说呢,斯佳丽?女士们见自己的男人沦落到如此地步,心里比我们还难受。休本来想当法官,勒内想当着欧洲观众演奏小提琴……”他低头躲过勒内打来的一拳。“我本想当个医生,可如今……”

“假以时日,”勒内嚷道。“我会成为南方的糕饼王子!我的休老弟就会成为木柴大王,你呢,我的汤米老兄,你养的不是黑奴,而是爱尔兰奴隶。多大的变化———多大的乐趣!斯佳丽小姐,你和玫荔小姐会有什么变化呢?你们挤牛奶摘棉花吗?”

“才不干呢!”斯佳丽口气十分冷淡,她没有理解勒内接受艰苦生活的乐观态度。“那种活由我们的黑人干。”

“听说玫荔小姐给儿子取名叫‘博勒加德’。你捎个话告诉她,就说我勒内赞成这名字,就说除了‘耶稣’外,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

“可是,还有‘罗伯特·爱德华·李’,”汤米说。“我并不是有意贬低博的声誉,可我为长子起的名字叫‘鲍勃·李·韦尔伯恩’。”

勒内笑了,耸了耸肩膀。

“我给你们说个笑话,不过这是个真实故事。你们知道克里奥尔人怎么看待我们勇敢的博勒加德和你们的李将军。在一趟火车上,车快到新奥尔良的时候,一个李将军手下的弗吉尼亚人遇到一个博勒加德部队里的克里奥尔人。这个弗吉尼亚人对李将军的言行说个没完。那个克里奥尔人显出很有礼貌的样子,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后来,他微笑着说:‘李将军!对啦,我知道!李将军!就是博勒加德将军称赞的那个人!’”

斯佳丽出于礼貌想陪他们一起笑,可她觉得这个故事没什么可笑的,只说明克里奥尔人跟查尔斯顿人和萨凡纳人一样高傲。另外,她从来就认为,阿希礼的儿子应该按阿希礼的名字命名。

乐师调准了音调,忽然演奏起《丹·塔克老伙计》,汤米转向她说:

“斯佳丽,跳舞吗?我不能跟你跳,不过休或者勒内……”

“不,谢谢你。我还在为母亲服丧呢,”斯佳丽连忙说。“我就坐着看看吧。”

她的眼睛找到弗兰克·肯尼迪,做个手势把他从艾尔辛太太身边叫过来。

“我想坐在那边的凹室里,要是你能给我端点点心过来,我们可以好好聊聊,”趁另外三个人走开了,她对弗兰克说。

他匆匆走去替斯佳丽端一杯酒和一片薄蛋糕,她便坐在客厅另一端的凹室里面,还小心翼翼把裙子摆弄好,把最难看的污渍掩盖起来。见到这么多熟人,又听到了音乐,她心情激动,把早上跟瑞特在一起的羞辱场面抛在了脑后。明天她要回顾瑞特的行为,也要回忆起自己蒙受的耻辱,心里会感到痛苦。明天她会考虑是否给弗兰克惶惑难过的心里留下了什么印象。不过今晚她不愿思索。今晚她感到了勃勃生气,浑身的每一个感官都充满了希望,她的眼睛在熠熠生辉。

她从凹室朝宽敞的客厅望去,看着人们跳舞,记起战争期间她初到亚特兰大来时,这间屋子曾非常漂亮。当初,这里的硬木地板像玻璃似的闪闪发亮,头顶上的枝形吊灯装饰着几百块晶莹的玻璃棱柱,把吊灯上几十枝蜡烛上的光芒反射出来,就像钻石,就像火焰,就像蓝宝石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墙壁上悬挂的家人肖像,尊贵而端庄,俯视着满堂宾客,神色显得矜持而好客。几张红木沙发柔软诱人,其中一张最大的曾经摆放在她此时坐的凹室中显著的位置上。以前举办聚会时,斯佳丽最喜欢坐在这个位子上。从这个位置可以看到整个漂亮的客厅,以及客厅另一端的餐厅。餐厅里摆放着一张可以围坐二十个人的椭圆形红木餐桌,周围靠墙摆放着二十把端庄的细腿椅子,一个大餐具柜里放着沉甸甸的银餐具,上面还墩着几个七叉蜡台,放着高脚酒杯、调味品瓶子、水瓶和亮晶晶的小玻璃杯。战争打响的头一年,斯佳丽曾多次在那张沙发上就座,身旁总有个英俊的军官陪着,耳畔响着小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和班卓琴演奏的音乐,夹杂着人们的舞步在打过蜡的地板上擦出让人激动的沙沙声。

如今,枝形吊灯歪歪斜斜挂在那里,黑黢黢的,上面的棱形玻璃装饰大半破碎了,仿佛北佬占领者曾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当成靴子蹂躏的目标。此时,照亮屋子的是一盏油灯和几枝蜡烛,但大壁炉里燃烧的熊熊炉火成了主要光源。在跳跃的火苗照耀下,旧地板失去了光泽,上面斑痕累累,破烂不堪。褪色的壁纸上看得出几个长方形印渍,表明那里曾经悬挂过肖像。天花板上面宽宽的裂缝让人回忆起,攻城那天有一枚炮弹在屋子上面爆炸,把屋顶和二层楼的一部分都掀掉了。曾经摆放过蛋糕和玻璃水瓶的那张红木餐桌,如今仍然摆在显得空荡荡的餐厅里,桌面上布满了划痕,几条桌腿看得出经过笨拙的修理。餐具柜、银餐具、细腿椅子都不见了。屋子背面的拱形法式凸窗上,原来的暗金色窗帘也没了,只有不多几块带花边的窗帘还在,洗得挺干净,可是显然都修补过。

在这个凹室里,原先那张她非常喜爱的曲线沙发没了,放了张硬邦邦的长凳,坐着实在不舒服。她坐在上面尽量显出文雅姿态,心里却希望自己的裙子不是现在这模样,好让她参加跳舞。能够重新跳舞就太让她高兴了。但是,她不打算气喘吁吁地跳弗吉尼亚乡村舞,因为在这间僻静的凹室更能对弗兰克施加影响,她可以倾听他谈话,装出心醉神迷的模样,好鼓励他大犯傻劲。

音乐的确听着入耳。利维伸出一只大脚踢踏着打拍子,她也踢踏着脚上的软鞋热切地合着节拍踏动。老利维拼命弹拨着班卓琴,招呼大家跳弗吉尼亚乡村舞。两排舞伴相互靠拢,接着后退,转身,手臂搭成拱形,脚步在刮擦,踢踏。

丹·塔克老兄喝得醉醺醺……

(舞伴们转个身!)

他倒在火堆里踢出火星星!

(女士们轻轻跳一下!)

在塔拉庄园度过好几个月的沉闷时光,吃过精疲力竭的苦头,如今再次听到音乐,听到人们的舞步声,看到熟悉的友善面孔,大家在微弱的灯光下欢笑,大声说起以前的笑话,用昔日的流行俚语打趣逗乐,挖苦嘲弄,这种感觉真好。如同死而复生。几乎让人觉得又回到了五年前的愉快岁月。假如她闭上眼睛不看眼前这些一改再改的旧衣服,不看那些打过补丁的靴子和舞鞋,假如她脑袋里不老是想着双人舞伴里缺少的小伙子们,她几乎能觉得一切都没变。可是,她看着眼前景象,望着老人们围在餐厅的玻璃水瓶跟前,妇女们手里没拿扇子沿墙站着聊天,旁观年轻人摇摆着身子跳舞,忽然感到不寒而栗,感到恐惧,觉得一切都彻底变了样,眼前的熟悉身影仿佛都是些鬼魂。

他们还是老面孔却跟以前不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仅仅因为他们长了五岁吗?不,远远不是因为时间在逝去。他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不见了,他们的生活圈子中某种东西消逝了。五年前,一种安全感把他们包围其中,那是一种非常缥缈的东西,就连他们自己也没有察觉到。他们就是在那种安全感里成长起来的。如今这种感觉没有了,昔日那种随时存在的激动和喜悦,以及那种生活方式的魅力也随之丧失掉了。

她知道自己也变了,但变化没有他们大,他们变得让她迷惑不解了。她坐在那里望着他们,觉得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陌生人一样孤独,仿佛自己说的是他们不懂的另一种语言,他们的语言她也听不懂。后来她明白了,她跟阿希礼在一起就有这种感觉。他和他那种类型的人构成了她的主要生活环境,可她觉得自己并不能融合在这个环境中,其中某些东西是她无法理解的。

他们的面孔没有多少变化,他们的礼貌一点儿也没变,可是她似乎觉得,她的老朋友们身上只留下这两种东西没有变。他们还是那一副永恒的尊严和那一套永恒的殷殷礼数,至死也不会改变。但是,他们经历的苦难深重得无法用言语形容,心灵的伤痕到死也无法抚平。他们是谈吐温和的人,性格强悍,但已经精疲力竭,虽然遭受了失败,却不愿在失败面前低头,他们被打败了,却依然挺直腰杆。他们是被征服的土地上受镇压的人民,遭受蹂躏,得不到保护,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热爱的州遭受敌人践踏,看着自己的法律受到恶棍们嘲弄,看着以前的奴隶威胁自己,看着自己的男人被剥夺公民权,自己的女人受尽侮辱。他们认为生活像地狱一样黑暗。

他们原来的世界发生了彻底改变,只剩下个旧的形式。旧习惯还会延续下去,也必须延续,因为这是他们仅有的财富了。他们紧紧抓住昔日自己最熟悉、最珍视的东西不放,那就是他们从容不迫的礼貌,他们的礼数,他们与人交往的随和风度,尤其突出的是男人保护女子的态度。男人们恪守着自幼习得的传统,他们彬彬有礼,温柔体贴,从来都能创造一种保护女性的气氛,使她们避免严酷的东西,使她们看不到女性不宜的场面。斯佳丽想,这实在是无比荒唐,因为在过去五年里,就是最与世隔绝的女子,也无不目睹其惨。她们看护伤员,合上垂死者的眼皮,遭受战火,经历毁灭,饱尝恐惧、逃难和饥饿的滋味。

但是,不论他们亲眼目睹过何种景象,也不论他们执行过何等卑微的任务,他们仍然是绅士淑女,他们是被流放的贵族,生活痛苦但精神照旧高贵,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但依然友爱待人,他们虽然像头顶上那盏枝形吊灯的水晶一样破碎了,但意志仍然像钻石一样坚强。往昔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这些人会继续走老路,仿佛昔日的生活仍然存在,仍然富有魅力,仍然是原来的悠闲从容。他们打定了主意,决不仿效北佬那种见钱不要命的疯狂,决心丝毫不偏离旧的生活轨道。

斯佳丽心里清楚,她自己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否则哪会干出最后离开亚特兰大以来的这一切,否则,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煞费苦心,迫不及待地满足自己的愿望。但是,她的顽强与他们的宁折不弯是有区别的,可她一时也说不清楚到底区别何在。或许在于她什么事都干得出,而许多事其他人宁死也不愿做。也许在于他们虽然绝望却依然笑对生活,态度优雅地朝生活鞠一躬,然后从旁边绕过。斯佳丽可做不来这个。

她不能无视生活。她得过日子,生活太残酷了,充满了敌意,她不可能漠然笑对生活。斯佳丽觉得,朋友们的温和、勇气、气节都没什么价值。她只觉得那是一种愚蠢的倔强,因为他们看到了严酷的现实,却仅仅面露微笑,不愿正视现实。

她旁观着跳舞的人们,见他们跳乡村舞乐得满面通红,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有像她这样紧迫的事情要办。当然,他们也经历过各种压力———情人战死,丈夫残废,孩子挨饿,土地不再属于自己,心爱的家园里住进了陌生人。她只是关注别人的事较少,操心自家的事更多而已。其实,他们的损失也是她自己的损失,他们受到的贫困与她受到的贫困原因相同,他们面临的问题与她面临的问题性质一样。然而,他们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反应却不同。她在这间屋子里见到的面孔并非他们的真实面目,那不过是他们的假面具,是他们永远不愿摘下的假面具。

但是,既然他们像她一样饱尝了残酷生活中的苦头———他们当然饱尝了苦头———那他们怎么还能这么欢乐轻松呢?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表现呢?她难以理解他们,因此心头隐隐约约感到一丝恼火。她不可能模仿他们。她不能装出无动于衷的态度面对这片生活的废墟。她像一只受到追捕的狐狸,奔逃得心都要破裂了,指望在猎犬追上前钻进巢穴。

她忽然对所有这些人心生憎恨,因为他们跟她不同,因为他们承受失败的态度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也永远不愿仿效。她恨他们,恨他们的微笑,他们是些步履轻盈的陌生人,是些狂妄的傻瓜,明明是些失败者,还觉得自豪,仿佛在为自己失去某些东西而骄傲。这些女人的仪态举止像淑女,她心里也知道她们的确是淑女,可她们日常干的却是卑微的活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下一套新衣服呢。可她们还是淑女!虽然她自己现在身穿天鹅绒裙袍,头发上喷了香水,尽管她身世高贵,拥有过引以自豪的财富,可她感觉自己不再是个淑女了。在塔拉的红土地上干苦活已经让她斯文扫地,她心里清楚,除非餐桌上摆满银餐具和水晶杯盘,摆上丰盛的菜肴,香气扑鼻,除非她的马厩里有马匹和车辆,除非在塔拉庄园的棉花田里摘棉花的是一双双黑人的手,而不是白人的手,否则自己再也不会感到是个淑女了。

“唉!”她喘了口气,愤愤然想道。“差别就在这里!他们虽然穷,却依然觉得是淑女,可我就没这种感觉。这些愚蠢的女人好像没意识到,没钱当不了淑女!”

尽管心里突然有了这个新发现,可她还是隐隐约约意识到,尽管她们看起来傻,但她们的态度仍然是正确的。要是埃伦活着,也会这么想的。她心里感到不安。她知道,自己应该与这些人想法一致,可她不能。她知道自己应该像她们一样虔诚,相信一个女子生下来是淑女一辈子就是淑女,即使沦落到一贫如洗,也还是个淑女。可她现在不能逼自己相信这个。

她有生以来一直听人们嘲笑北佬,说他们以拥有的金钱多少论斯文,而不论出身高贵与否。尽管这是一种歪理邪说,可她此刻不禁想到,北佬在其他问题上可能全是错的,不过这一点却没错。要成为淑女得有钱。她清楚,要是埃伦听女儿说出这种话,准得晕过去。无论穷到什么地步,埃伦都不会觉得羞愧。羞愧!不错,斯佳丽感到的正是这个字眼。她为贫穷而感到羞愧,为沦落到囊空如洗不择手段而羞愧,为不得不干黑人的伙计而羞愧。

她心里恼火,耸了耸肩膀。也许这些人是对的,自己错了,但是,这些骄傲的傻瓜不像她一样往前看,他们竭尽全力,不惜牺牲荣誉和名声,想要夺回已经失去的东西。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认为,努力挣钱有失体面。可这是个野蛮而艰难的时代,要想生存,就得付出野蛮而艰难的斗争。斯佳丽知道,家族传统会阻止他们中的许多人投身这种斗争,因为不得不承认,赚钱是这种斗争的目的。他们都认为明显的赚钱行为是极端不雅的,甚至谈论钱也粗鄙不堪。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梅里韦特太太烘面包,休·艾尔辛砍木柴沿街叫卖,汤米承包建筑工程,这些就是例外。另外,弗兰克还雄心勃勃开了家店铺。他们干的算是什么阶层的活计呢?庄园主们如今却在不多几英亩地上勉强收获,过着贫苦生活。律师和医生可以恢复自己的老本行,等待当事人和病人上门,恐怕永远是空等待。还有那些靠年金过消闲日子的人,他们会怎么样呢?

她可不愿一辈子受穷。她不会坐在那里耐心等待,指望一种奇迹来帮助她。她要闯进生活,夺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父亲当初就是从一个两手空空的移民孩子起家的,后来获得了塔拉庄园辽阔的土地。他能办到的事,他女儿也办得到。她跟这些人不一样,她不会像他们那样把赌注押在已经不复存在的事业上,还为事业失败心满意足,说为了这个事业做出多大的牺牲都值得。他们从昔日的生活中汲取勇气,可她却是从未来中汲取勇气。眼下弗兰克·肯尼迪就是她的未来。至少他有一家店铺,还有现钱。只要她能嫁给他,把握住那些钱,就能应付塔拉庄园又一年的开销。在这之后,弗兰克必须买下那间锯木厂。她自己也清楚城市重建的进展有多快,因为竞争对手很少,任何人现在搞木材生意都会富有得像拥有一座金矿。

她的脑海深处响起了瑞特在战争初期说的话,当时他谈起自己闯封锁线是为了赚钱。她没费心去理解那番话,可是那句话的含义现在却好像非常清楚,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当时没有理解,是因为她年轻,还是脑瓜子笨。

“有两种机会可以赚大钱,一种是国家初建,另一种是国家崩溃。”

“这就是他预见的崩溃吧,”她思忖道。“他说对了。谁不怕干苦活,谁不惜争夺,谁就能挣大钱。”

她见弗兰克穿过客厅朝她走来,手里端着一杯黑莓酒,另一只手端着个小碟子,上面放着一小片蛋糕。她脸上装出笑容。她甚至没有仔细思索,为了塔拉庄园而嫁给弗兰克,这到底值不值。她知道值得这么做,可她没有费心再想一遍。

她呷了口酒,抬起头对他微微一笑,知道自己的脸颊比跳舞的人都红,也更加诱人。她把裙摆挪动一下,让他坐下,还慵懒地挥动手帕,为的是把香水味扇到他鼻子里。她为自己的香水感到得意,因为这间屋子里没一个女人喷过香水。弗兰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一阵冲动,压低嗓音对她说,她就像玫瑰一样娇艳芬芳。

要是他不这么腼腆多好哇!他的模样让她想起田野上看到的棕色老兔。要是他能有塔尔顿家孪生兄弟的殷勤与热情,甚至有瑞特·巴特勒的粗野厚颜,那该多好。但是假如他具备那些品质,也许早已看出,在她频频眨巴的端庄眼睛后面,潜藏着绝望的挣扎。事实上,他对女人所知甚少,根本没有疑心她想达到什么目的。她够幸运的,可她对他的敬意并没有因此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