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 第二章

对农夫的女儿的描述。作者被带到集市,接着又被带往首都。他旅行中的种种细节。

我的女主人有一个九岁的女儿,就年龄来说,这孩子真是个大有希望的人才,做得一手娴熟的针线活,为玩具娃娃打扮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她母亲和她想出了让娃娃的摇篮作我的睡床,用一只柜子的小抽屉来放摇篮,又把抽屉放在一个悬架上以防耗子。在我同这些人一起生活的那段时期里,这只摇篮便一直是我的床,不过随着我学会了他们的语言,让他们能知道我的需要后,这张床也日益弄得舒适了。这女孩总是那么乐于助人,我在她面前脱过一两次衣服以后,她就能帮我穿衣脱衣了,不过只要她让我自个儿穿衣脱衣,我就决不麻烦她。她给我做了几件衬衣和别的一些内衣,都是用能搞到手的最好的布做的,可说实在的,它们却比麻袋布更粗糙,她还时常亲手为我洗这些衣服。同样她还是我的女教师,教我学习他们的语言。每当我指着一样东西,她就会用他们的话告诉我那叫什么,这样,没过几天我就能叫出我想要的任何东西了。她禀性温顺,高不过四十英尺,比她这个年龄的身个稍小些。她给我起名叫格雷尔德里格〔1〕,于是家里人便都这么叫我,以至到后来整个王国的人都叫我这个名字。这个词是从拉丁文Nanunculus〔2〕,意大利文Homunceletino〔3〕和英文Mannikin〔4〕而来。我能在这个国家待下去都是亏了她。我在该国期间,从未跟她分开过,我称她为我的格鲁姆达尔克利奇〔5〕或者我的小保姆。如果我不满怀敬意地提到她对我的热情照顾和一片真情,我便是忘恩负义,我衷心希望我有能力给她以应得的回报,然而我有充分的理由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宠,哪怕我是无辜的,我真不愿意给她带来这种后果。

这时周围一带都知道了这件事,人们都在议论纷纷,说我的主人在田里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动物,跟一只“斯普莱克纳克”(他们国家中的一种体态很美的动物,约有六英尺长)差不多大小,但身体各部分同人活脱一样,它还能模仿人的一切动作,似乎还会讲它自己的一种细声细气的语言,而且已经学会了他们的几句话,它用两条腿直立行走,十分温和顺从,叫它时会走过来,要它做什么它便做什么,长着世界上最灵巧的四肢,它的皮肤要比贵族人家的三岁女儿的皮肤还要白嫩。一个住在近旁的农民,是我主人的知己,特为前来拜访,想问清这件事是否是真的。于是我的主人立即将我拿出来,放到了桌子上,我根据他的吩咐走了几步,抽出短剑,又将它举起,向主人的客人致敬,用他们的语言向他问好,并表示热烈欢迎他的到来,这一切全是按我的小保姆教我的去做的。这人年事已高,眼睛又不好,他戴上眼镜以便更好地看清我,逗得我不禁哈哈大笑,因为他的两只眼睛看起来就像两扇窗户外的两轮满月,将明亮的月光照进一个房间里。这一家人发现了我这么高兴的原因,也跟我一起开怀大笑起来。这位老人被我们笑懵了,很不高兴,也很难堪。他是个典型的财迷,一手促成了我的悲惨命运,因为他向我主人提出了可恶的建议,要他把我当作一个展览品在邻近镇上的集市日去展出。骑马去这个镇子有半小时的路程,离我们的住处大约有二十二英里。我注意到我的主人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交头接耳了好久,有时还朝我指指点点,我就猜测他们正在策划什么坏事,这种恐惧使我觉得我偷听到并听懂了他们的一些话。不过,到了第二天,我的小保姆格鲁姆达尔克利奇把这件事情一五一十全告诉了我,那是她机灵地从她母亲那儿打听来的。这个可怜的女孩把我放在她的胸口,羞愧和悲伤使她不禁掉下泪来。她很不安,担心一些粗蛮的家伙会给我带来不幸,他们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是在把我拿在手里时,弄断我的胳膊折断我的腿。她已经看到我天性是多么温顺,又是多么看重自己的名誉,让我在那些粗俗的人面前公开展示以赚取钱财,这事会令我倍感耻辱。她说,她爸爸和妈妈已经答应过,格雷尔德里格应当属于她,可现在她发现他们又要像去年那么对待她了,当时他们说过要给她一头小羊羔,可一等它长肥后,他们却又把它卖给了一个屠夫。就我本人来说,我或许可以完全肯定,我并不比我的小保姆更感到担忧。我有一个从没动摇过的强烈愿望,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会恢复我的自由,至于说到我被当作一个怪物、任人带着四处展览这一大失尊严的事,我是这样认为的:我在这个国家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陌生人,如果我能回到英国,我遭受的这种不幸决不可能成为受人责怪的理由,因为如果大不列颠国王本人处于我的位置上,也不得不承受这同样的令人沮丧的事〔6〕。

我的主人听从了他朋友的意见,到了下一个集市日,便将我装在一个盒子里带到邻近的市镇去,他在所骑的马背后加了个添鞍,带了小女儿一同前往。这是个四面封闭的盒子,开了一个小门供我进出,又钻了几个透空气的小孔。这小女孩是那么细心,她将她的娃娃床上的被褥放到盒子里,好让我躺下来。然而,尽管这次旅途只有半小时,但一路上我给颠簸得非常厉害,没有安定过。因为这匹马跨一步差不多有四十英尺,颠跑起来脚又抬得那么高,这种震动跟一艘船在一场大风暴中的上下剧烈波动差不多,但起伏却更为频繁。我们的路途多少比从伦敦到圣奥尔本远些〔7〕。我的主人在一家他经常光顾的小酒馆下了马,他跟店主商量了一阵,作了些必要的准备,然后雇了个克鲁尔特鲁德,也就是市镇上的消息公告人,去通报全镇,要人们到绿鹰酒馆去看一个奇怪的动物,它不比一只斯普莱克纳克大,身体的各部分完全同人一样;能讲几句他们的话,能表演上百种好玩的把戏。

我被放在酒馆一间大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桌面约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就站在桌边的一张小矮凳上照护着我,并指导我该做些什么。为了不让人过于拥挤,我的主人只允许一次让三十个人来观看我。我按照女孩的指令在桌上行走;她知道我对他们的语言的掌握程度,就尽量在此范围内提出一些问题,我便尽可能大声作出回答。我数次面向观众,毕恭毕敬地向他们致敬,欢迎他们的光临,并说上几句我学会的别的一些话。我端起格鲁姆达尔克利奇给我充作酒杯的盛满酒的一只针箍,为他们的健康而干杯。我抽出短剑,按英国剑师的方式挥舞一番。我的小保姆给了我一段稻草秆,我将它作为一根长矛挥动,这套技艺我在年轻时就学会了。这一天我给十二批人作了演出,而且不时被强迫一再重复做这同样的一套傻里傻气的动作,直到我又累又恼差不多半死才罢。由于那些看过我演出的人大肆渲染了一番我的神奇,弄得群众都要破门而入了。我的主人考虑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容许任何人来碰一碰我,除了我的小保姆;而且,为了防止出危险,把长凳都在桌子四周远远地摆开,让每个人都碰不到我。不过,一个恶作剧的小学生将一颗榛子对准我的头扔过来,险些击中我,要不,它来势这么猛,肯定会把我的脑浆打出来,因为这颗榛子几乎有一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欣慰地看到这个小恶棍给狠揍了一顿,然后被赶出了房间。

我主人出具告示,说他在下一个集市日还会将我展出,与此同时他为我准备了一辆更舒适的车子。有足够的理由让他这么做,因为这第一次的旅途劳累,以及足足八小时给观众展览演出,累得我几乎站不住,也讲不出一句话了。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即使那样,我在家里也得不到休息,因为一百英里范围内的先生们都慕名来到我主人家里来看我。有不少于三十个人带着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一同前来(这个国家真是人丁兴旺),而当我的主人在家里将我展出时,他总是按满房间都有人的比率收费,哪怕屋里只有一家人家。这一来,有一段时间除了星期三(那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几乎每天都没有休息,即使我不给带到镇上去也一样。

我的主人发现我将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收益后,便决定要把我带到王国最主要的大城市里去。因此,在准备停当一次长途跋涉的必备物品,以及安顿好家里的事务后,他告别了妻子,于一七〇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儿后大约两个月,我们出发前往首都。这座城市坐落在王国的中心,离我们的住处大约三千英里。我主人让他女儿格鲁姆达尔克利奇坐在他身后的添鞍上。她将我放在她膝上的一只盒子里,盒子则用绳子绑在她腰上。这个女孩用她能找到的最柔软的布片把盒子四处都垫好,盒底衬垫得更厚实,又把她的娃娃床放在盒子里,给我准备了内衣裤和其他必需品,尽最大可能为我安排得舒适便利。我们只带了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我们后边。

我主人打算在沿路的所有城市将我展出,同时,在走了五十或一百英里后便到任何村庄或是有身份的人家去,在那儿他也可以招徕到生意。我们一路走得很轻松,一天路途不超过一百五六十英里,这是因为格鲁姆达尔克利奇有意要照顾我,便抱怨说马背的颠簸使她吃不消。她时常按我的要求将我从盒子里取出来,让我透透空气,领略这个国家的风光,不过她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拉得紧紧的。我们越过了五六条比尼罗河和恒河宽许多倍,也深许多倍的河流,几乎每一条小溪都要比伦敦桥处的泰晤士河还宽。一路上我们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在十八个城镇上作了展出,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村子和家庭。

十月二十六日,我们到达了首都,用他们的语言称为洛伯鲁尔格鲁德,意即“世界之骄傲”。我主人在离王宫不远的主街找了个住所,像通常那样贴出了海报,特别对我本人和表演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描写。他租了一间有三百英尺宽四百英尺长的房间,准备了一张直径六十英尺的圆桌让我在上面表演,还在离桌边三英尺处竖了一道三英尺高的栏杆,防止我摔落下去。我每天进行十次表演,以满足人们的好奇。这时我已将他们的语言讲得十分娴熟,也完全听得懂别人对我讲的话。此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文字,不时还能写上一句话并读出来,因为格鲁姆达尔克利奇一直是我的教师,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旅途的空闲时刻她都教我。她口袋里装了本小书,比一本萨桑地图册〔8〕大不了多少,是一本专供小女孩读的通用小册子,是关于他们宗教的简述,她就用它来教我识字,并给我解释词义。

本章注释

〔1〕意即小玩具娃娃。

〔2〕这是作者创造的一个复合词,实际上他是告诉读者他这是在开玩笑,别当真。

〔3〕同样是作者创造的一个词。

〔4〕意即“侏儒”。

〔5〕意即“爱紧抓住娃娃不放的小姑娘”。

〔6〕这是影射英王乔治一世在英国也完全是个陌生人,是个怪物。因为他是英国汉诺威王朝第一代国王,组成以辉格党占统治地位的内阁,并将内政全部交托大臣,终于大权旁落。

〔7〕从伦敦到圣奥尔本约20英里。

〔8〕指1689年出版的新地图册,长25英寸宽20.5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