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游记 第二部 大人国之旅 第一章

描绘了一场大风暴的情景。派大艇去取水,作者随同前往去探寻这个国家,他被留在岸边,被一个当地人抓住,带往一个农民家。他得到收留,经历了那儿发生的几件意外事件。对当地居民的描述。

我的性格和命运决定了我要过一种不安宁的忙碌生活。回家才两个月,我便又一次离开祖国,于一七〇二年六月二十日在唐斯下锚地上了“冒险号”船,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达好望角,在那儿我们上岸取淡水。由于发现船上有一条裂缝,我们只得将货物卸下来,在那儿过冬;再加上船长患了疟疾,我们一直等到三月末才启航。我们一帆风顺经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不过在抵达这个海岛以北大约南纬五度左右处(这一带海域,从十二月初到下年五月初,一直不停地刮着西北风),大风在四月十九日这一天开始刮得更为猛烈,而且风向比平时更偏西。这阵大风一直持续刮了二十天,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的船给风刮到了稍靠近摩鹿加群岛〔1〕以东处,根据船长在五月二日这一天的观察,大约在赤道以北三度左右;此时风停了,海面出奇的平静,我感到十分欣喜。不过船长是个经验老到的水手,对这一带情况非常熟悉,要我们做好准备迎接一场大风暴,果不其然,第二天它便来临了。这是被称做南季风的南风开始刮来了。

我们发现风很有可能还会再大,便升起了撑杆帆,并开始收起前桅帆;不过,遇上恶劣气候时,我们先要检查所有的枪支安放得是否安然无虞,然后收起后桅帆。船应尽量避开风头,我们觉得最好让船抢在海浪前面,因此既不要落下所有的帆,让船头冲着浪头给风压到浪谷底,也不能把帆全部落下。于是我们收起前桅帆,将它绑好,又拉紧前桅帆角索;要将舵扳向朝风向那一侧实在不易。船儿勇敢地朝前行驶。我们挽牢前桅帆索,但帆给吹裂了,我们便用力将帆桁放倒,将帆收拢到船里,将帆上的一切统统解下来。这阵风暴来得异常凶猛,大海变得面目全非,狰狞危险。我们拉住系在舵柄上的短绳,帮助舵手掌舵。我们不会落下中帆,而是让帆全张着,因为船在大浪前疾行如飞,我们就知道中帆张得好好的,由于我们在海上还有行动余地,我们的船便行得非常稳当,稳稳地穿行在狂风激浪中。等大风暴过去后,我们落下了前帆和主帆,让船停了下来。然后我们又落下了后纵桅帆,主中帆和前中帆。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而风向是西南。我们拉紧帆外侧下的系帆索,让帆调整到右侧边好吃足风力,又放下朝风向的转桁索和吊索,收短了在下风侧一边的系帆索,再用张帆索将横帆迎风拉起,将它们拉紧,系牢,然后再将后桅纵帆索拉过来迎着风向,让船尽可能迎风而行。

在这阵大风暴中,我们被西南偏西方向的强风吹着朝东而行,据我估计,我们大约朝东航行了五百里格,这一来,就连船上最老的水手也说不出我们究竟到了哪儿。我们船上的储备物品还算充分,我们的船牢固完整,船上全体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但是缺水问题搞得我们异常烦恼。我们觉得最好还是保持这个航向而不要再偏北了,要不我们或许会去到大鞑靼〔2〕西北部地方,并进入冰冻的海洋。

到了一七〇三年六月十六日这一天,在中帆顶上的一个小伙子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全都清晰地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海岛或是一大片陆地(我们吃不准究竟是岛屿还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小片狭长的陆地突出伸入海中,形成了一个小水湾,水很浅,一百吨以上的船就没法停泊。我们进入水湾一里格处抛下锚,船长派了十二名水手全副武装,带上容器,乘坐大艇前去看看能否找到淡水。我请求他同意让我随水手同去,这样我也可看看这片土地上能有什么发现。我们登陆后,既没有看见河流,也没有发现泉水,更不见任何人的踪迹。于是水手们便沿海岸随意走去,看看在近海处能否找到一些淡水,而我则朝另一边独自走了一英里左右,我发现那儿遍布岩石,一片荒瘠。这时我开始感到腻烦了,又看不到什么让我觉得好奇的东西,便转身悠闲地向海湾走去;眼前是一片大海,我看见水手们已上了大艇,正拼命向大船划去。我正欲拼命喊住他们,尽管这几近徒然,可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庞然大物正在海里尽其力快速向他们追去。海水还不到他膝盖深,他的步伐极大。不过我们的水手已领先了他半里格路,再加上这一带的海里全是尖利的岩石,巨人没法赶上大艇。这是事后别人告诉我的,因为当时我根本不敢留在那儿观看这个危险事件的结局,而是尽我所能拔腿向我来的方向飞逃,然后攀上一个陡峭的山头,从那儿我能望到这个地方的一些景象。我发现那是一大片耕地,可让我首先瞠目的是草的高度,这片地里的草似乎是些待割的牧草,大约有二十英尺高。

我走上了一条大路,因为我当时觉得是如此,然而对当地居民来说,它只不过是一块麦田中的一条小路而已。我向前走了一会儿,但路两边却看不见什么,这时已近收割时节,小麦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走了一小时才走到麦田尽头,麦田四周围着一道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高的篱笆,至于那些高高耸立的树木,我根本没法估计出它们的高度。从这块麦田到另一块麦田要走过一道蹬梯,蹬梯共有四级,而到了蹬梯最上面还需跨过一块石头。对我来说要爬上这道蹬梯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级踏阶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那块石头约有二十英尺高。就在我努力想在篱笆上找到一道缝隙时,我看见隔壁田里有一个当地人正向蹬梯走来,他的个子跟我见到的那个追逐我们大艇的人一样大,看上去足有一座教堂尖塔那么高。依我估测,他的一步将近有十码。我又惊又吓,连忙跑到麦田里躲起来,从这儿我看到他登上了台阶顶,然后扭头朝右边的麦田看去,这时我听到他发出一声叫喊,声音要比喇叭声高出许多,而在空旷处这声音更响,一开始真让我以为是在打雷。随着他的喊声,七个跟他一样的巨人向他走来,手里都持着镰刀,每把镰刀足有我们的六把长柄镰刀加起来那么长。这几个人的衣着没有第一个人那么讲究,看来是他的仆人或是雇工。因为随着他讲了几句话后,他们便来割我躲身的这块麦田了。我尽量远远地躲开他们,但要这么做真是太艰难了,因为这些小麦彼此的间隔有时不超过一英尺,我的身子要从这中间挤过去真不容易。不过,我还是赶紧向前跑去,一直来到麦田里一处麦子被风和雨刮倒的地方,到了这儿我可没法挪一步了,因为麦秆互相交织纠缠在一起,使我没法从中间钻越过去,再加上倒下的麦穗上的麦芒是那么坚硬扎人,刺穿了我的衣服,直扎入我的肉里。与此同时,只听得身后的那几个刈麦者离我不超过一百码远了。此时我已精疲力竭,再加上悲伤和绝望之情完全压倒了我,我便在两道麦垄之间躺了下来,一心只希望就此了结我的一生。我为我孤苦伶仃的寡妻和失去父亲的孩子们而悲恸;我也为自己不听朋友和亲戚们的种种忠告,愚蠢而又执拗地去作这第二次航海而悔恨莫及。在这种骚乱不安的心境中,我不禁想到了小人国,那儿的人民将我看作是世界上所曾出现过的最大奇观。在那儿我能一手拉走整支王家舰队,还能完成那些足以永久载入王国史册的丰功伟业;尽管能得到成千万人的证实,这些功绩依然会令他们的后裔难以相信。可在这个国家里,我却显得如此渺小,不起眼,就像一个小人国居民置身于我们之中,想到这一点真令我无地自容。不过,我所看到的这一切还算不上是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观察,身材越大的人越是残忍。我将成为第一个抓住我的这种野蛮巨人的一口之食,除此之外我还能指望什么呢?哲学家们告诉我们,没有比较也就无所谓伟大或渺小,毫无疑问,这话说得很对。命运也许会喜欢让小人国的居民去发现某个民族,那儿的人民比他们小得多,对他们表现得温顺恭敬,就像他们自己对待我们一样。而即便是对这么个巨大的人种来说,或许他们在世上某个遥远之地同样会显得十分渺小,只不过是我们还未发现这个地方而已,这又有谁说得准呢?

我惊恐万状,手足无措,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这种种胡思乱想。等有一个刈麦巨人来到距我躺的垄沟十码远的地方时,我意识到,只要他再走一步,我不是被他踩成肉酱便会被他的镰刀一斫为二。因此等他就要抬脚之际,我在恐惧的驱使下拼命放声尖叫起来。听到叫声,巨人只迈出很小的一步,打量起脚下四周来,过了一会儿,他终于看见了躺在地上的我。他考虑了一下,那副小心翼翼的神态就像一个人要伸手去捉一只危险的小动物,却要当心别让它抓他或咬他,这就跟我自己在英国有时想去捉一只鼬一样。最后他斗胆用食指和大拇指从背后捉住我的腰部将我抓了起来,然后把我放到他眼前三码处,以便更清楚地看清我的模样。我猜出了他的用意,幸好这时我很冷静,尽管他把我举在离地大约六十英尺高处,又生怕我会从他手指里滑脱而将我的腰部抓得很紧,弄得我痛苦不堪,可我咬紧牙关一点不挣扎。我敢做的就是抬起双眼仰望着太阳,并合起双手做出一副哀恳的姿势,用谦卑可怜的语气说了几句切合我处境的话。因为我知道,他随时都可能将我猛掷到地上,就像我们对那种一心想弄死的可恨的小动物通常会采取的举动一样。但我似乎运气不错,我的声音和姿势好像让他很高兴,他开始好奇地打量起我来;尽管对我说的话他一点不明白,但我清晰的口音让他惊诧不已。与此同时,我抑制不住地呻吟起来,还流下了眼泪,我不断将头侧向腰两侧,尽力以此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太紧,让我实在痛得受不了。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因为他随即托起了外衣的翻领,将我轻轻放进去,立即拔腿带着我向他的主人那儿跑去,他的主人就是我首先在麦田里看到的那个人,他是个富裕的农民。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猜想这个农民听懂了他的仆人能告诉他的有关我的大部分情况,他拿起一根小麦秸,大约跟我们的手杖差不多粗细,用它挑起了我的衣领,似乎他想到那是老天赐给我的某种遮掩物。他将我的头发吹到一边,好更清楚地看看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过来,问他们是否在田里看到过像我这样的小东西(我是在以后才知道这意思的)。随后他又轻轻将我放到地上,让我四肢着地,但我立即直起身,缓步朝前朝后走了几步,让这些人明白我并不想逃跑。他们围成圆圈在我身旁坐下,好更清楚地看清我的举动。我脱下帽子,朝这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我跪倒在地,举起双手仰望着,尽力放大嗓门说了几句话。我还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恭敬地将它奉献给他。他将钱袋放在手心,然后凑到眼前看看它究竟是什么玩意儿,随后他又从袖口上拔出一根针,用针尖将钱袋拨弄了好几次,但弄不清这是什么。这时我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将手放到地上,我拿起钱袋,将它打开,把里面所有的金币倾倒在他的掌心里。里面有六枚西班牙金币,每枚值四个皮斯托尔,此外还有二三十枚更小些的钱币。我看见他将小手指放在舌头上沾沾湿,然后拿起一枚大钱币,接着又拿起另一枚,但看来他压根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在我几次要将钱袋送给他以后,他做手势要我将钱币重新放进钱袋,再把钱袋放回自己的口袋,我认为最好还是照办。

这时,这个农民确定了我一定是个有灵性的动物。他不时同我谈话,但他的声音就像磨坊的声音一样震耳欲聋,不过说得倒是非常清晰。我扯开嗓门跟他讲了好几种语言,他也不时将耳朵伸到离我只有两码处倾听,但全属徒劳,因为我们彼此根本无法沟通。后来,他打发他的手下人再去干活,自己则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将手帕一折为二摊开在手心里,然后将手平摊到地上,做了个手势示意我站到手帕上去,这对我来说毫不费事,因为手掌的厚度不超过一英尺。我想我应该服从;由于害怕摔下来,我摊直身子躺在手帕上,为更安全起见,他用手帕多余部分将我包起来,只露出头部,就这样他将我带回了家。到家后他把妻子唤来,把我拿给她看,但她尖叫起来逃开了,就像在英国,女人一见到蛤蟆和蜘蛛就惊恐万状一样。不过,等她观察了一会儿,见到我对她丈夫所做的各种手势无不认真遵从后,她便很快定下心来,慢慢就对我格外的怜爱了。

这时大约到了中午十二点钟,仆人送上了午餐。午餐只不过是一盘数量相当多的肉,也就是一个平常的庄稼汉吃的饭食,那盘子的直径有二十四英尺。一起吃饭的有这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祖母。他们在一张有三十英尺高的桌子旁坐下,农民将我放在离开他一点的桌面上。我可害怕极了,尽量离桌边远远的,唯恐掉下去。他妻子弄了点肉,把它切碎,又掰了点面包,放在一个木盘里,摆在我面前。我向她深深鞠了一躬,掏出我的小刀和叉子,开始吃起来,这一切让他们看了十分快活。女主人吩咐女仆去拿了一个大约可容两加仑的小杯,在里面倒满酒,我用双手十分费劲地捧起杯子,以最尊敬的方式放大嗓门用英文说了几句为女主人的健康而干杯的话,这使得他们开怀大笑,笑声几乎震聋了我的耳朵。酒的味道有点像苹果酒,倒也可口。这时男主人打了个手势要我到他的木盘边上去,我在桌上走了过去,始终是小心翼翼诚惶诚恐——这一点聪明的读者是很容易理解并加以谅解的——这时我碰巧在一块面包皮上绊了一下,脸朝下摔倒了,不过并没摔伤。我立即站起身,见这些人都关切地注视着我,于是我举起出于礼貌一直夹在腋下的帽子,将它在头顶上挥动几下,欢呼了三声,表明我并没有摔伤。但就在我继续向我的主人(我就将一直这么称呼他)走去时,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顽皮的约摸十岁左右的男孩,突然伸手抓住我的双腿,将我高高地拎了起来,唬得我浑身直哆嗦。不过他父亲一把将我从他手中夺过来,同时在他耳边狠狠扇了一巴掌,用力之猛足以把一队欧洲骑兵击倒在地,并叫人把他从桌边带走。但是,我很怕这男孩会从此记恨我,同时我也清楚地记得我们当中的小男孩们的天性也爱虐待麻雀、小兔子、小猫和小狗,我马上跪下来,用手指着这男孩,尽量让我的主人明白我恳求他能原谅他的儿子。这位父亲满足了我的请求,小男孩重新回到位子上,于是我走到他面前,吻吻他的手,我的主人则同意让他用手轻轻摸摸我。

吃饭中间,女主人的宠猫跳上她的膝盖。我只听得身后传来一下声响,那声音足有十几部织袜机在织袜时那么响,我扭头一看,原来是这只猫的喵喵叫声,我从它的头部大小,以及女主人一边喂它一边抚摸它时它露出的一只爪子推算出,它要比三只公牛加起来还大。尽管我站在桌子另一头,离它大约有五十英尺远,同时女主人紧紧抱住它,唯恐它扑过来将我按在爪下,但是这只动物的可怕面目依然令我十分慌乱。幸好这只猫对我没什么恶意,因为当我的主人把我放在离它不到三码远时,它竟睬也不睬我。正如人家一再告诉我、并由我在航行中的经历所证实的,在一只凶暴的动物面前逃跑或是流露恐惧,肯定会招致它来追逐你或是袭击你。因此我决定在这危险的关头一定要表现得若无其事。我勇敢地在这只庞大的猫脑袋前来回走了五六次,甚至还走到离它只有半码远的地方。我这番举动倒让它自己畏缩了,似乎它更怕我。通常农民家中都养狗,这时屋子里也进来了三四条狗,对它们我就更不加以理会了。其中一条是獒,足有四只大象那么大,一只细腰长腿猎犬,比獒高,但身子没它那么大。

午饭差不多吃完之际,保姆抱进了一个一岁的婴儿,他立即看见了我,开始大声叫起来,那声音似乎从伦敦桥到切尔西〔3〕都听得见。经过这阵婴儿通常有的叫闹后,他便将我视作了一件玩物。当妈妈的纯出于对孩子的溺爱,将我抓起来递给了这小孩。他一把抓住我的腰部,将我的头塞进嘴里,我当即大声号叫起来,让这小淘气骇了一大跳,他手一松,我就掉了下去,要不是那位母亲在我下面张开了她的围裙,我的头颈肯定摔断了。保姆摇动一只拨郎鼓想让小孩安静下来,这只拨郎鼓是一只里面装了些大石块的盒子,用一根绳子拴在小孩的手腕上,但全然无用,于是她只得使出喂奶这最后一招了。我得承认,没什么比见到她那硕大无比的乳房更让我感到恶心的了,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同它作比较,好让好奇的读者对这个乳房的体积,形状和颜色有个了解。它耸起有六英尺,周长不少于十六英尺。乳头大约有我半个脑袋那么大,乳晕和乳头布满了斑点、丘疹状物和雀斑,再没有什么比它更让人恶心的了。为了更方便喂奶,她在桌边坐了下来,而我就站在桌上,离她很近,把这一切看得一清二楚。这一切促使我想起了我们英国女士们那白嫩的皮肤,她们之所以在我们眼中是那么漂亮动人,就是因为她们跟我们身材相称,须得用放大镜才能看出她们的缺陷,我们平素见到的光润白皙的皮肤在放大镜下照样会显得那么粗糙,色泽晦暗。

我还记得,当我在小人国时,在我眼中,那些小人们的肤色可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美的了。我曾和那儿的一个学者,我的一个密友谈起过这个问题,他说当从地面上仰望我时,比起我将他放在手心里让他离我很近时,我的脸看上去要光滑和润得多;他承认,就近看我的脸实在很骇人。他说,他在我脸上看到很大的毛孔,我的胡茬要比野猪鬃毛粗上十倍,同时,我的肤色有好几种颜色,彼此显得很不协调。当然,我得在此为我自己声明一下,那就是我同我国的大多数同性人一样漂亮,尽管我有过多次航海旅行,我的皮肤并没有晒得很黑。另一方面,在同我谈到宫廷里的贵妇人时,他总是对我说,某个人有雀斑啦,另一个的嘴太宽啦,第三个的鼻子太大啦。可我一点也看不出他讲的这些毛病。我承认,这些反差确实相当明显,不过我必须在此说上几句,免得让读者们会认为这些巨人们确确实实是丑陋无比的:说句公道话,他们也是一个完美的人种,特别是我的主人,尽管他不过是个农民,可当我从离他有六十英尺的距离看他时,他的五官容貌还是显得非常匀称端正。

吃罢午饭,我的主人出去干活了,我从他的说话声气和手势中明白,他认真关照他妻子要好好照顾我。我非常疲倦,只想睡觉,这一点让女主人发现了,她将我放到她自己的床上,用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住我,不过,这条白手帕要比一条战舰的主帆更大更粗糙。

我大约睡了两小时,梦见我在家里,跟妻子和孩子们在一起,可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约两百英尺高的巨大的房间里,躺在一个二十码宽的床上,不禁倍感悲伤。女主人去干家务了,将我锁在了这个房间里。床离地有八码。生理的需要迫使我要下床去,我不敢叫喊,可即使我放声大叫,要想让声音从我躺的房间经过那么长的距离传到这家人呆的厨房里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这么躺着,这时有两只老鼠顺床幔偷偷爬了上来,在床上边走边前前后后嗅闻。其中一只几乎跑到了我的脸上,我十分害怕,一骨碌爬起身,抽出短剑,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动物无所顾忌地从两边袭击我,有一只甚至将它的前爪搭上了我的衣领,幸好不等它伤害我,我便用剑划破了它的肚子。它倒在了我的脚下,另一只见同伴遭此下场,撒腿就逃,可在逃跑时也难躲我给它背上留下的创伤,血从它身后一路滴下。干完这番英勇业绩之后,我缓步在床上来回走着,喘口气让自己定下神来。这些畜生足有一只大獒犬那么大,但肯定要更灵活更凶残,如果我在睡觉前解去腰带的话,我肯定难逃被撕成碎片再让它们吞下的厄运。我量了一下这只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它有二码缺一英寸长;这只死老鼠倒在床上,可血依然汩汩流着,真令人作呕,叫我没法去把它拖下床。我注意到它还有一口气,不过颈部已有了一道很深的口子,我便彻底结果了它。

不一会儿,女主人进了房间,一见我浑身血迹斑斑,她赶快跑来,将我捧到手里。我指着鼠尸,微笑着做了几个手势,表明我没有受伤,她高兴极了,叫女仆进来用一把钳子夹起死鼠,从窗户里扔出去。然后她将我放在桌子上,我在桌上把沾满血迹的短剑给她看,并用衣袖将剑拭净,插入鞘中。我被迫着还要去做另一件事,而它是旁人所不能替代的,我便尽力使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等她这么做了以后,我不顾羞涩而一味指着房门,并向她鞠了好几个躬。这位好女人费了好大劲最后总算明白了我想干什么。她重新将我捧到手里,带我走进花园,将我放下来。我朝一边走了大约二百码远,回头见她并不在瞧我,也没随我而来,于是我便躲在两片红褐色的叶子后面,排泄了生理上的迫切需要。

我希望,温文尔雅的读者会原谅我将这类琐事絮叨一番;在那些凡夫俗子看来这种事无关紧要,但它们一定可以帮助一个哲学家,拓展他的思路和想象力,我也希望这些事例既对私人生活也对大众有所裨益,而这也是我将这篇游记以及其他几篇游记公布于世的惟一目的;在这么做时,我一直执著于真实地阐明事实,而不显耀任何学问或风格,来影响读者。不过,这次航行的整个情景在我心中是没齿难忘,铭记在心的,因此在将它写出来发表时,我没有遗漏一切客观情况。不过,在经过一番认真的校订后,我删掉了我初稿中不太重要的几段,因为我担心人们会认为它们过于琐细令人厌恶,游记作者们常为此而受到指责,平心而论,这种指责倒也算得公正。

本章注释

〔1〕摩鹿加群岛,印度尼西亚的一个群岛。

〔2〕大鞑靼,指中世纪时受蒙古人统治的自东欧至亚洲的广大地区。

〔3〕切尔西,英国伦敦市西南部一住宅区,位于泰晤士河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