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 第三章 埃居变成了枯叶(续完)

当她脸色苍白,一瘸一拐,回到审判厅的时候,全场以欣慰的低语欢迎了她。从听众方面说,是等得不耐烦而终得满足,好比是剧场里的观众终于盼到了一出戏最后幕间休息已告终结,大幕重新拉开,最后一幕就要开始了。从法官方面说,是切望马上去吃晚饭。小山羊也高兴得直叫。它想跑到女主人身边去,可是它被拴在凳子上了。

夜幕完全降临。蜡烛没有增加数量,光线极其微弱,连大厅的墙壁也照不见。黑暗笼罩着一切,就像蒙上了一层迷雾。审判官的没精打采的脸影影绰绰。他们可以看见:就在对面,在大厅的另一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白点,从黑色背景上显现。那就是被告。

她拖曳着脚步,挣扎到她的位置上。夏莫吕威严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定,随即站立起来,并不过分流露自己的得意,宣布:“被告已经供认不讳。”

庭长接口说:“流浪姑娘,您承认您的一切罪行:行妖作祟,卖淫,杀害了孚比斯·德·夏多佩?”

她的心猛烈抽搐。只听见她在黑暗中啜泣。

她以微弱的声音回答:“你们所要的一切我都承认,可你们快把我处死吧!”

庭长说:“宗教法庭国王代诉人先生,本庭准备听取您的公诉要求。”

夏莫吕摊开一个吓人的大本本,开始宣读,手舞足蹈,以控诉的夸张声调,宣读了一大篇拉丁文演说词,其中凡是立案证据都用西塞罗式的纡说法罗列,还穿插着他心爱的可笑作家普鲁图斯的名言引述。很遗憾,我们不能让读者欣赏这篇绝妙奇文了。发表这篇演说的人口若悬河,说得个有声有色。不过,序论还没有念完,他额头上已经冒出汗来,眼眶里的眼珠子也鼓出来了。

忽然,正念到某一段的中间,他猛一停顿,通常十分温雅、也十分愚蠢的眼睛立刻凶光四射。

他高声叫嚷(这次倒是说的法国话,因为大本本上没有):“先生们,撒旦参与了本案,你们看,他就坐在我们中间看审,嘲弄威严的法庭。看呀!”

说着,他用手向小山羊一指,而小山羊看见夏莫吕这个手势,还以为是叫它学样。于是,它坐了起来,尽最大努力用它的前足和有胡子的脑袋摹仿宗教法庭国王代诉人的这个激情动作。读者想必记得,这是它最佳才能之一。这个插曲,这个最后的“证据”,产生了最大的效果。人们赶紧把山羊四蹄捆了起来。国王代诉人继续滔滔不绝往下说。

话说得冗长,但是结论部分妙不可言。下面是最后一句,请读者自己加上夏莫吕老爷的嘶哑嗓音和气喘吁吁的手舞足蹈吧:

—Ideo,Domni,coram stryga demonstrata,crimine patente,intentione criminis existente,in nomine sanct ecclesti Nostr-Domin Parisiensis,qu est in saisina habendi omnimodam altam et bassam justitiam in illa hac intemerata Civitatis insula,tenore pr sentium declaramus nos requiere,primo aliquandam pecuniariam indemnitatem;secundo,amendationem honorabilem ante portalium maximum Nostr-Domin,ecclesi cathedralis;tertio,sententiam in virtute cujus ista stryga cum sua capella,seu in trivio vulgariter dicto la Grève,seu in insula exeunte in fluvio Sequan,juxta pointam jardini regalis,executat sint![11]

他戴上帽子,重新坐下。

格兰古瓦伤心之至,叹道:“咄,bassa latinitas![12]”

另一身穿黑袍的人,在被告身旁站了起来。这是被告的辩护士。法官们饥肠辘辘,开始抱怨起来。

庭长说:“状师,简短点!”

状师回答说:“庭长大人,既然被告供认了罪行,我只有一句话向诸位大人言讲。我这里有撒拉法[13]的一项条款:‘遇有一女巫吃掉一男人,如该女巫供认不讳,课以八千德尼埃,即两百金苏之罚款’。请法庭判处该犯罚款。”

“该条款已经废除,”御前特别状师驳道。

“Nego[14],”辩护士说。

一位评议官说:“表决吧!罪行确凿,天也晚了。”

即付当庭表决。法官们以举帽方式表达意见[15]:他们都急着要走。黑暗中隐约可见他们对于庭长向他们低声提出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取下了帽子。可怜的被告好像在瞧着他们,其实她那混浊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

接着,录事开始登录,然后呈交庭长一长卷羊皮书。

于是,不幸的姑娘听见人们走动着,戈矛碰击声,同时有一个冷酷的声音对她说:

“流浪姑娘,由圣上指定日子,在中午时分,你只穿内衣,赤脚,脖子上套着绳子,由一辆大车送往圣母院大门前,手执两斤重的大蜡烛去悔罪,然后送往河滩广场,在本城绞刑架上吊起来勒死;你这只母山羊同刑;你还必须向教会法庭付三金狮币,补偿你所犯并供认的行妖作祟、卖淫、杀害孚比斯·德·夏多佩骑士之罪行。愿上帝收留你的灵魂!”

“啊!一场噩梦呀!”她自言自语,感到几只粗大的手把她拖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