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 第三十六章 狂欢节在罗马

当弗兰士神志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见阿尔培正拿着一只杯子喝水,从阿尔培那苍白的脸色看来,这一杯水实在是他极其需要的,同时,他看见伯爵则在换上他那套小丑的服装。他机械地向广场上望去。一切都不见了——断头台,刽子手,尸体,一切都不见了,留下的只是人,到处都是嘈杂而兴奋的人。雪多里奥山上那口只在教皇逝世和狂欢节开始时才敲打的钟,正在嗡嗡地发出一片令人欢欣鼓舞的响声。“唉,”他问伯爵,“后来怎么啦?”

“没什么,”伯爵回答,“只是,如您所见,狂欢节已经开始了。赶快换衣服吧。”

“的确,”弗兰士说,“这一幕可怕的情景已像一场梦似的过去了。”

“它实在只是一场梦——一场打扰您的噩梦而已。”

“是的,对我是如此,但对那犯人呢?”

“那也是一场梦。只是他还睡着,而您却已醒来了,谁知道你们之中哪一个是最幸福的呢?”

“但庇庇诺呢——他怎么啦?”

“庇庇诺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他不像一般人,一般人得不到人家的注意就要大发脾气,而他却很高兴看到大众的注意力都贯注到他的同伴身上。他就利用这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混入人群里溜走了,甚至对那两位陪他来的可敬的教士谢都没谢一声。唉,人真是一种忘恩负义,自私自利的畜生。但您换衣服吧。瞧,马瑟夫先生已经给您作榜样了呢。”

阿尔培的确已把那条绸裤套在了他的黑裤和那擦得雪亮的长统皮靴上。“喂,阿尔培,”弗兰士说,“你是否真的很想去参加狂欢?来,坦白地答复我。”

“老实说,不!”阿尔培答道,“但我真很高兴能见识一下这里刚才的场面,我现在懂得伯爵阁下所说的话了,当你一旦看惯了这种情景以后,你对于其他一切就不容易动情了。”

“而且这是您能研究个性的惟一时机,”伯爵说,“在断头台的踏级上,死撕掉了人一生所戴的假面具,露出了真面目。老实说,安德里的表现实在丑恶——这可恶的流氓!来,穿衣服吧,二位,穿衣服吧!”

弗兰士觉得要是不学他两位同伴的样子,未免太荒唐了。他穿上衣服,绑上面具——那面具当然并不比他自己的脸更缺乏血色。他们化装完毕以后,就走下楼去。马车已在门口等候他们,车子里堆满了五色碎纸和花球。他们混入马车的行列里。这个突变真是难于想象。在波波罗广场上,代替死的阴郁和沉寂的,是一片兴高采烈和嘈杂的狂欢景象。四面八方,一群群戴面具的人流动过来,有从门里跑出来的,有离开窗口奔下来的。从每一条街,每一个角落,都有马车拥过来。马车上坐满了白衣白裤白面具的小丑,身穿花衣手持木刀的滑稽角色,戴半边面具的男男女女,侯爵夫人,勒司斐人,骑士和农民。大家尖声喊叫,打打闹闹,装腔作势,满天飞舞着装满了面粉的蛋壳,五色碎纸,花球,用他们的冷言冷语和种种可投掷的物品到处攻击人,也不分是敌是友,是同伴是陌生人,谁都不动气,大家都只是笑。

弗兰士和阿尔培像借酒消愁的人一样,在喝醉了以后,就觉得已有一重厚厚的纱幕隔开了过去和现在。可是他们却老是看到,或说得更正确些,他们依旧在心里想着刚才他们所目击的那一幕。但渐渐地,那到处弥漫着的兴奋情绪也传染到他们身上,他们觉得自己也不得不参加到那种嘈杂和混乱之中。附近的一辆马车里抛来了一把五色碎纸,把车上的三位同伴撒得满身都是,马瑟夫的脖子上和面具未遮住的那一部分脸上像是受了一百只小针刺戳似地弄得怪痒的,于是他被卷进了周围正在进行的一场混战里。他站起身来,抓起几把装在马车里的五色碎纸,使劲儿向他左近的人投去,表示他也是老于此道的能手。战斗顺利地展开了。半小时前所见的那一幕印象渐渐地在两个青年的脑子里消失了,他们现在所全神贯注的,只是这兴高采烈,五彩缤纷的游行队伍。而基度山伯爵,却始终无动于衷。

试想那一条宽阔华丽的高碌街,从头到尾都耸立着巍巍的大厦,阳台上悬挂着花毯,窗口上飘扬着旗帜,在这些阳台上和窗口里,有三十万看客——罗马人,意大利人,还有从世界各地来的外国人,都是出身高贵,又有钱,又聪明的三位一体的贵族,可爱的娘儿们也被这种场面感动得忘了形,或倚着阳台,或靠着窗口,向经过的马车抛撒五色碎纸,马车里的人则以花球作回报。整个天空似乎都被落下来的五色碎纸和抛上去的花朵所遮黑了。街上挤满了生气勃勃的人群,都穿着奇形怪状的服装——硕大无朋的大头鬼大摇大摆地走着,牛的头从人的肩胛后面伸过来嘶吼,狗被挤得直立起来用两条后腿走路。在这种种纷乱嘈杂之中,一只假面具向上揭了一下,而像卡洛的《圣安东尼之诱惑》[1]里所做的那样,露出了一个可爱的面孔,你本来很想钉梢上去的,但忽然一队魔鬼把你和她冲散了,上述的一切可以使你对于罗马的狂欢节有一个约略的概念。

转到第二圈,伯爵停住马车,向他的同伴告退,留下马车给他们用。弗兰士抬头一望,原来他们已到了罗斯波丽宫前面。在中间那个挂白缎窗帷上绣红十字的窗口里,坐着一个戴蓝色半边面具的人,这个人,弗兰士的想像力很容易认出就是戏院里的那个希腊美人。

“二位,”伯爵跳到车子外面说,“当你们在这场戏里倦于做演员而想做看客的时候,你们知道我的窗口里是为你们留着位置的。现在,请只管用我的车夫,我的马车和我的仆人吧。”

我们忘记提一笔,伯爵的车夫是穿着一套熊皮的衣服,和《熊与巴乞》一剧里奥德莱所穿的那种服装一模一样,站在马车后面的两个跟班则打扮成两只绿毛猴子,脸上戴着活动面具,对每个经过的人扮着鬼脸。

弗兰士谢谢伯爵的关怀。这时阿尔培正忙着向一辆停在他附近,满载着罗马农民的马车上摔花球。不幸得很,马车的行列又走动了,他向波波罗广场去,而那一辆却向威尼斯宫去。“啊!我的好人哪!”他对弗兰士说,“你没有看见吗?”

“什么东西?”

“那儿——那辆满载着罗马农民的低轮马车。”

“没有。”

“嘿,我相信她们是漂亮的女人。”

“你多不幸呀,阿尔培,偏偏戴着面具!”弗兰士说,“这本来倒是可以弥补你过去的失意的一个机会。”

“噢,”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答,“我希望在狂欢节结束以前,能给我带来一点补偿。”

但不管阿尔培的希望如何,当天却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的奇遇,只是那辆满载罗马农民的低轮马车,后来却又遇到过两三次。有一次邂逅相逢的时候,不知阿尔培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他的面具掉了下来。他立刻站起来,把马车里剩下的花球都抛过去。漂亮女人——这是阿尔培从她们风骚的化装上推测出来的——中的一个无疑地被他的殷勤献媚所打动了。因为,当那两个朋友的马车经过她的时候,她居然也抛了一束紫罗兰过来。阿尔培急忙抓住,而弗兰士因为没有理由可以假定这是送给他自己的,所以也只能让阿尔培保有了它。阿尔培把花插在他的纽孔里,于是马车胜利地继续前进。

“喂,”弗兰士向他说,“这是一次奇遇的开始呀。”

“随便你笑吧,我倒真是这样想。所以我决不肯放弃这束花球。”

“当然啦!”弗兰士大笑着答道,“我相信你,这是定情的一个标记。”

但是,这种玩笑不久似乎变成真的了,因为当阿尔培和弗兰士再遇到农妇们的那辆马车的时候,那个抛紫罗兰给阿尔培的女人看到他已把花插在纽孔里,就拍起手来。

“妙!妙!”弗兰士说,“事情来得真妙。要不要我离开你?或许你愿意独自进行吧?”

“不,”他答道,“我可不愿意像傻瓜似的才送一个秋波就束手被擒。假如这位漂亮的农妇愿意有所发展,明天我们还可以找到她的,或说得更正确些,她会来找我们的,那时,她会对我有些表示,而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凭良心说,”弗兰士说,“你真可谓聪明如涅斯托尔而慎重如尤利西斯了。你那位漂亮的塞茜要是想把你变成一只不论哪一种的走兽,她一定得非常机巧或非常神通广大才行呢。”

阿尔培说得不错,那位无名美人无疑的已决定当天不再出什么新花样,因为那两个青年人虽然又兜了几个圈子,他们却再也看不到那辆低轮马车,它大概已转到附近别的街上去了。于是他们回到罗斯波丽宫,但伯爵和那个戴蓝色半边面具的人也已不见了。那两个挂黄缎窗帷的窗口里还有人,他们大概是伯爵请来的客人。正在这时,那口宣布狂欢节开幕的钟发出了撤退的讯号。高索街上的行列立刻散乱,一瞬时,所有的马车都不见了。弗兰士和阿尔培这时正在马拉特街的对面。车夫一言不发,驱车向那条街驰去,驰过爱斯巴广场和罗斯波丽宫,在旅馆门口停下来。派里尼老板到门口来迎接他的客人。弗兰士一开口就问到伯爵,并表示很抱歉不曾及时去接他回来,但派里尼的话使他放了心,他说基度山伯爵曾吩咐另外为他自己备一辆马车,已在四点钟的时候把他从罗斯波丽宫接回来了。伯爵并且还托他把爱根狄诺戏院的包厢钥匙交给这两位朋友。弗兰士问阿尔培接不接受他的好意,但阿尔培在到戏院去以前,还有大计划要实行,所以他并不答复弗兰士的话,却问派里尼老板能不能给他找到一个裁缝。

“裁缝!”店东说,“找裁缝来干什么?”

“给我们做两套罗马农民的衣服,明天要用。”阿尔培回答。

店东摇摇头。“马上给你们做两套衣服,明天要用?请两位大人原谅,但这个要求法国气太重了,因为在这一个星期以内,即使你们要找一个裁缝在一件背心上钉六粒纽扣,每钉一粒纽扣给他一个艾居,他也是不肯的。”

“那末我只能放弃这个念头了吗?”

“不,我们有现成做好的。一切交给我好了,明天早晨,当您醒来的时候,您就会找到一套样样齐备的服装,保证您满意。”

“我亲爱的阿尔培,”弗兰士说,“一切让我们的店东去办吧,他已经证明过他是满有办法的。我们放心吃饭吧,吃完以后去看意大利歌剧去。”

“赞成,”阿尔培回答说,“但要记住,派里尼老板,我的朋友和我明天早晨一定要用刚才所说的那种衣服,这是最最重要的。”

店东重新向他们保证,请他们只管放心,一定把他们的希望办到。于是,弗兰士和阿尔培上楼到他们的房间里,开始脱衣服。阿尔培把衣服脱下来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把那束紫罗兰保存了起来,这是他明天识别的标记。两位朋友在餐桌前面坐下来。阿尔培禁不住要谈论到基度山伯爵的餐桌和派里尼老板的餐桌之间的不同。弗兰士虽然似乎并不喜欢伯爵,却也不得不承认优势并不在派里尼这一边。当他们吃到最后一道点心的时候,仆人进来问他们希望在什么时候备车。阿尔培和弗兰士互相望着对方,深怕真的滥用了伯爵的好意。那仆人懂得他们的意思。“基度山伯爵大人已确确实实地吩咐过了,”他说,“马车今天整天听两位大人的吩咐,所以两位大人只管请用,不必怕失礼。”

他们决定享受伯爵的殷勤招待,就吩咐去把马套起来,在套马的期间,他们换了一套晚礼服,因为他们身上所穿的这套衣服,已经过无数次的战斗,多少总有点不怎么好了。经过这一番小心打扮以后,他们就到戏院里去,坐在伯爵的包厢里。第一幕上演的期间,G伯爵夫人走进了她的包厢。她首先就向昨天晚上伯爵待的那个包厢看了看,所以她一眼便看到弗兰士和阿尔培坐在她曾对弗兰士发表过怪论的那个人的包厢里。她的观剧望远镜是这样一动不动地对准他们,弗兰士觉得要是不去满足她的好奇心,那就未免太残酷了,于是他就利用意大利戏院里看客的特权——包括利用他们的包厢作接见室——带着他的朋友离开他们自己的包厢去向伯爵夫人致敬。他们刚一踏进包厢,她就示意请弗兰士坐那只荣誉座。这一次轮到阿尔培坐在后面了。

“唉,”她简直不等弗兰士坐下就问道,“您简直像是没有别的好事可干了,光是想去认识这位罗思文勋爵,阿唷,你们成了世界上最要好的朋友了吧。”

“还不曾到那样的程度,伯爵夫人,”弗兰士回答,“但我不能否认我们曾打扰了他一整天。”

“一整天?”

“是的,今天早晨,我们跟他一起用早餐,后来我们整天坐他的马车,而现在又占据了他的包厢。”

“那末您以前认识他的吗?”

“是的,也可以说不是。”

“这话怎么说?”

“说来话长。”

“讲给我听听。”

“恐怕要吓坏您。”

“另外举一个理由。”

“至少请等到这个故事告一段落了再说。”

“好极了。我爱听有头有尾的故事。但先告诉我你们怎么认识他的?是有人把你们介绍给他的吗?”

“不,是他把自己介绍给我们的。”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我们离开您以后。”

“什么人做中间人?”

“说来也十分平淡无味,就是我们的旅馆老板。”

“那末,他是和你们一同住在伦敦旅馆的了?”

“不但同住在一家旅馆,而且同住在一层楼上。”

“他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当然知道的啰?”

“基度山伯爵。”

“那是一种什么名字呀?这不是一个族名。”

“不,这是一个岛的名字,那个岛是他买下来的。”

“而他是一位伯爵?”

“一位托斯卡纳的伯爵。”

“哦,那一点我们还是不谈了吧,”伯爵夫人说,因为她本人就是威尼斯历史最悠久的一家贵族出身的。“他是怎么样的一种人?”

“问马瑟夫子爵吧。”

“您听着,马瑟夫先生,我靠您指教呢。”伯爵夫人说。

“夫人,”阿尔培答道,“要是我们再不觉得他为人有风趣,我们也就实在太难讨好啦,一个十年之交的朋友也不能待我们更好了,而且态度高雅,应付巧妙,礼貌周到,显然是一位交际场的人物。”

“嘿,”伯爵夫人微笑着说,“我看我那位僵尸只是一位百万富翁罢了。你们没有看见她吗?”

“她?”

“昨天那个美貌的希腊人。”

“没有。我想,我们听到过她弹月琴的声音,但人却没有看到。”

“你说没有看到,”阿尔培插嘴说,“这只是故作神秘吧。那个戴蓝色半边面具,坐在挂白窗帘窗口里的人你当她是谁?”

“这个挂白窗帘的窗口在什么地方?”伯爵夫人说。

“在罗斯波丽宫。”

“伯爵在罗斯波丽宫有三个窗口吗?”

“是的。您有没有经过高碌街?”

“经过的。”

“好了,您有没有注意到两个挂黄缎窗帘的窗口和一个挂白缎窗帘上绣红十字的窗口?那就是伯爵的窗口。”

“咦,他一定是一个印度王公啦!你们知不知道那三个窗口要值多少钱?”

“得两三百罗马艾居吧!”

“两三千!”

“见鬼!”

“他的岛上有这样大的出产吗?”

“那里是一个铜板都生不出的。”

“那末他为什么要买它呢?”

“只是为了一种狂想而已。”

“那末他是一个奇人了?”

“的确,”阿尔培说,“在我看来,他多少有点怪僻。假如他在巴黎,而且是戏院里的一个老顾客,我就要说他是一个把世界当戏场的愤世嫉俗的丑角,或是一个读小说着了迷的书呆子。的确,他今天早晨所演的那两三手,真大有达第亚或安多尼[2]的作风。”

这时,来了一个新客,弗兰士就按照习惯,把他的位置让给他。这一来,话题也转变了,一小时以后,两位朋友已回到了他们的旅馆里。派里尼老板已经在着手为他们弄明天化装的衣服,他向他们保证,一定会使他们十分满意。

第二天早晨九点钟,店东走进弗兰士的房间,后面跟着一个裁缝,裁缝的手臂上挽着八九套罗马农民的服装。他们挑选了两套一式一样合身的服装,然后叫裁缝在他们每人的帽子上缝上二十码左右的缎带,再给两绺下层阶级在节日时装饰用的各种颜色的长丝穗。阿尔培急于想知道他穿上这套新装以后究竟风度如何。他穿的是蓝色天鹅绒的短褂和裤子,绣花的丝袜,搭扣的皮鞋和一件绸背心。这套漂亮的打扮简直使他风头十足。当他把洒花阔带围到腰上,戴上帽子并把帽子很风流地歪在一边,使一绺丝带垂到肩头的时候,弗兰士不得不承认那种装束颇富于自然美。所谓自然美,是指某种民族特别适宜于穿某种服装而言,譬如说土耳其人,他们以前老是穿飘飘然的长袍,那是很富于诗情画意的,而他们现在穿了纽扣一直扣到下巴的蓝色制服,戴上红帽子,看上去活像一只红盖子的酒瓶,不是难看透了吗?弗兰士向阿尔培恭维了一番,阿尔培自己也对了镜子照看,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微笑。他们正在这样打扮时,基度山伯爵进来了。

“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可喜,但完全自由有时却更可喜。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支配。店东可以告诉你们,我另外还有三四辆,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有车子坐。请用吧,用来去玩也好,用来去办正经事情也好。”

两个青年很想谢绝,但他们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拒绝一个这样合乎他们心愿的好意。基度山伯爵在他们的房间里待了一刻钟光景,极其从容地谈论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已经说过,他对于各国的文学是很熟悉的。一看他客厅里的墙壁,弗兰士和阿尔培就知道了他是一个美术爱好者。而从他无意间吐露的几句话里,他们知道他对于科学也并不陌生,而对药物学似乎尤其感兴趣。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用派里尼老板非常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他,他接受了他们的歉意,神色之间表示他很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阿尔培被伯爵的风度迷住了,要不是伯爵曾吐露过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他真要把他看做一个老牌绅士了。最使他们高兴的是他们可以随意支配那辆马车,因为昨天下午那些漂亮的农民所乘的是一辆非常雅致的马车,而阿尔培对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并不感到遗憾。下午一点半,他们下楼,车夫和跟班在他们化装衣服上又套上制服,这使他们看来更滑稽可笑,同时也为弗兰士和阿尔培博得不少喝彩。阿尔培已把那束萎谢的紫罗兰插在他的纽孔上。钟声一响,他们就急忙从维多利亚街驶入高碌街。兜到第二圈,从一辆满载着女丑角的马车里抛来了一束新鲜的紫罗兰,阿尔培于是知道,像他和他的朋友一样,那些农民也已改了装,而不知究竟是由于偶然的结果,还是由于双方有了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以致他换上了她们的服装,而她们却换上了他的。

阿尔培把那束新鲜的花球插在他的纽孔里,但那束萎谢的仍拿在手里。当他又遇到那辆低轮马车的时候,他有声有色地把花举到他的嘴唇上,这个举动不但使那个抛花的美人大为高兴,而且她那些快乐的同伴们似乎也很欢喜。这一天像前一天同样愉快,或许甚至更热闹更嘈杂。他们有一次曾看到伯爵在他的窗口里,但当他们再经过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不用说,阿尔培和那个农家美女之间的调情是继续了一整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弗兰士发现一封大使馆送来的信,通知他明天就可以光荣地得到教皇的接见。他以前每次到罗马来,总要恳求并获得这种恩典,在宗教情绪和感恩的鼓舞之下,他若不到这位集美德于一身的圣彼得的继承者脚下去表示一番敬意,就不愿离开这基督世界的首都。所以那一天,他没有多大的心情去想到狂欢节——因为格里哥里十六[3]虽然极其谦恭慈爱,但人一到了这位尊严高贵的老人面前,就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敬畏之感。

从梵蒂冈回来的时候,弗兰士故意避免从高碌街过。他那一脑袋虔敬的思想,碰上狂欢节这种疯狂的欢乐,是要被亵渎的。五点十分,阿尔培进来了。他高兴透了。那些女丑角又换上了农家的服装,当她经过的时候,她曾抬起她的面具。她很漂亮。弗兰士向阿尔培道喜,阿尔培带着一种当之无愧的神气接受了他的道喜。他已从某些蛛丝马迹上认出那个无名美人是贵族社会中人。他决定明天要写信给她。弗兰士注意到,当阿尔培在详详细细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想要求他一件事,但他又不愿意讲出来。于是他自己先宣布,不论要求他作任何牺牲,他都愿意。阿尔培再三推托,一直推托到在朋友交情上已说得过去的时候,他才向弗兰士直说,要是明天肯让他独据那辆马车,那就可算赐了他一个大恩。阿尔培认为那个美丽的农家女肯好心地抬一抬她的面具,应该归功于弗兰士的不在。弗兰士当然不会自私到竟在一件奇遇的中途去妨碍阿尔培。而且这件奇遇看来一定还能够满足他的好奇心和鼓励他的自信心。他确信他这位心里藏不住事的朋友一定会把经过的一切都告诉他。他自己虽在意大利游历了两三年却从来得不到机会亲自来试试这样的勾当,弗兰士也很想知道遇到这种场合应该怎样来对付。所以他答应阿尔培,明天狂欢节的情形,他只要从罗斯波丽宫的窗口里看看就满足了。

第二天早晨,他看到阿尔培一次又一次经过。他捧着一个极大的花球,无疑地是要它充当传递情书的使者。这种信念不久便成铁定的了,因为弗兰士看到那个花球(有一圈白色的山茶花为记)已到了一个身穿玫瑰红绸衫的可爱的女丑角手里。所以当天傍晚阿尔培得意洋洋地回来的时候,他不单是高兴,而是像有点热昏了。他相信那位无名美人一定会以同样的方式答复他。弗兰士已料到他的心意,就告诉他说,这种吵闹使他有点疲倦了,明天想记账,并把以前的账查看一遍。

阿尔培并没有料错,因为第二天傍晚,弗兰士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折拢的纸,胜利地挥舞着走进来。“喂,”他说,“我没猜错吧?”

“她答复你了!”弗兰士喊道。

“你念吧!”说这句话时的神气是无法描写的。弗兰士接过信,念道:

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替飞西街下车,跟随那个夺掉您的“长生烛”的罗马农民走。当您到达圣甲珂摩教堂第一阶踏级的时候,务必请在您那套小丑服装的肩头绑上一绺玫瑰色缎带,借资识别。星期二以前,暂不相见。

坚心和谨慎

“怎么样?”弗兰士一读完,阿尔培就问,“你觉得如何?”

“我觉得这件奇遇安排得非常巧妙。”

“我也这样想,”阿尔培答道,“恐怕勃拉茜诺公爵的跳舞会你只能独自去参加了。”

原来弗兰士和阿尔培在当天早晨曾接到那位大名鼎鼎的罗马银行家送来的一张请帖。“小心哪,阿尔培,”弗兰士说,“罗马的贵族全体都会到的。假如你那位无名美人是上流社会中人,她也一定会到那儿去的。”

“不论她去不去,我的主意是不变的了。”阿尔培回答。

“你念过那封信啦?”他又问。

“是的。”

“你知道意大利中等阶级的妇女所受的教育是多么不完全?”

“是的。”

“好吧,再念念那封信。瞧瞧那一手字,再找一找有没有一个白字或文句不通的地方。”那一手字的确很漂亮,白字也一个都没有。

“你是一个天生的幸运儿。”弗兰士边说边把信还给他。

“随你去笑吧,”阿尔培答道,“我是堕入情网里了。”

“你说得我心慌啦,”弗兰士喊道,“我看我不但得独自到勃拉西诺公爵那儿去,而且也得独自回佛罗伦萨呢。”

“假如我那位无名人儿脾气的和蔼也像她面貌的美丽一样,”阿尔培说,“则我在罗马至少还要住六个星期。我崇拜罗马,而且我对于考古学一向很有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的奇遇,我看你就很有做皇家学会会员的希望啦。”

无疑阿尔培很想严肃地讨论他入皇家学会的资格问题,但这时侍者来通报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阿尔培的恋爱并没有带走他的胃口。他赶快和弗兰士一同入席,准备把这一场讨论留到晚餐以后。用完晚餐,侍者通报基度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有看见他了。派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是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的。他昨天傍晚动身,一小时前才回来。他真是个可爱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唤醒已经有两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态度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兰士眼中是一个谜。伯爵一定知道他认识他,可是他从不曾吐露过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在弗兰士这方面,他虽然极想提明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是他深恐一经提出,会引起对方的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所以他也只能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他把他自己的钥匙带了来,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兰士和阿尔培推托了一番,说恐怕会使他自己看不到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不用的。这一保证使两位朋友接受了。

弗兰士已渐渐看惯伯爵那种苍白的脸色,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种苍白的确给他极其强烈的印象。他不能不承认他脸上的那种严肃美,那种美的惟一的缺点,或更正确地说,主要的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真是拜伦诗里的主角!弗兰士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严厉可畏的头颅装到曼弗雷特的肩膀上或勒拉的头盔底下去。他的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证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一个痛苦的念头;他有一对锋芒毕露的眼睛,似乎能穿透人的心,他那高傲爱嘲弄人的上唇里所发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把他所说的话印入听话人的脑子里。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交的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了像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阿尔培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的一个人。弗兰士没有那样热情,但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无疑地相信,凭着他那种怪僻的个性,他那副特殊的面孔和他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一夜过得很平凡,像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那就是说,并不在于听音乐,而在于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兰士宣布道,他有一件新鲜得多的事情要告诉她,尽管阿尔培故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不安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由于这一类的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稀奇,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不相信,只是恭喜阿尔培成功。他们在分手的时候约定,大家在勃拉西诺公爵的跳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跳舞会是全罗马都接到请帖的。那位接受花球的女主角很守信用,第二天和第三天,阿尔培再也找不到任何可表示她存在的痕迹。

星期二终于到了,这是狂欢节最后和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那天,各戏院在早晨十点钟就开场,因为一过晚上八点,大家就要去参加四旬斋[4]。星期二那天,那些因为缺少钱,缺少时间,或缺少热情以致没有看到前几天狂欢节的情形的人,也混进来同乐,贡献一份嘈杂和兴奋。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兰士和阿尔培跟在行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交换一把把的五色碎纸。那些徒步的人在马脚和车轮间挤来挤去,而竟没有发生一件意外,一件纠纷,或一次殴斗。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可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情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却常常连带发生。阿尔培得意扬扬地穿着他那套小丑的服装。一络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几乎直垂到地上,为了免得混同,弗兰士穿着农民的服装。

随着时间的前进,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在人行道上,在马车里,在窗口里,没有哪一条舌头是静止的,没有哪一只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是雷声般的叫喊,千万人的欢呼,鲜花,蛋壳,橘子和花球所组成的风暴。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波波罗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放花炮的声音,这是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赛马像“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所特有的插曲之一。花炮的声音一响,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这一切动作都熟练得令人难以相信,而且极其神速,警察也不必来干预此事。徒步的游人都齐齐贴墙排起来,接着就听到了马蹄的践踏声和铁器的撞击声。一队马枪兵十五骑连成一排,疾驰到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当那一队人马到达威尼斯宫的时候,第二次的花爆联珠般响了起来,宣告街道已经肃清。几乎立刻,在一阵震天价响的呼喊声中,七八匹马在三十万看客喊声的鼓舞之下,像闪电似的掠了过去。然后,圣安琪堡连放三声大炮,表示得胜的是第三号。立刻,不用任何其他信号,马车出动了,从各条大街小巷里拥出来,向高索街流去,像无数急流被闸断了一会儿,又流入大河,于是这条浩浩荡荡的大江又在花岗石大厦筑成的两岸间继续流动起来。

这时,人群中的喧哗和骚动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来源。卖“长生烛”的出场了。长生烛,实际上就是蜡烛,其大小,最大的如复活节用的细蜡烛,最小的如灯心烛,这是狂欢节最后的一个节目,凡是参加这个大场面的演员,要做两项背道而驰的任务:(一)保住自己的长生烛不熄灭,(二)熄灭他人的长生烛。长生烛犹如生命:传达生命的方法只找出了一种,而那是上帝所赐予的,但人却发明了成千种消灭生命的方法,虽然那些发明多少都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要点燃长生烛只有用火。但谁能列举出那成千种熄灭长生烛的方法?——巨人似的口风,奇形怪状的熄烛帽,超人用的扇子。每一个人都赶快去买长生烛,弗兰士和阿尔培也杂在人群中。

夜急速地降临了。随着“买长生烛呀!”这一声叫喊,成千个小贩立刻以尖锐的声音响应,这时,人群中已开始燃起了两三朵星火。这是一个信号。十分钟以后,五万支烛光闪烁了起来,从威尼斯宫蔓延到波波罗广场,从波波罗广场连绵到威尼斯宫。这倒像是在举行提灯会。不是亲眼目睹的人是难以想象这种情景的,恰如天上所有的星都掉了下来,落到地面上混在一起疯狂地乱舞。同时还伴随着那种喊叫声,那是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决听不到的。苦力追逐王孙,乡下人追逐城里人,每一个人都在吹,熄,重点。要是风伯在这时出现,他就会宣称自己是长生烛之王,而指定北风使者做王位的继承人。这一场明火举烛的赛跑继续了两小时,高碌街照得光明如白昼,四层楼和五层楼上看客的脸都照得清清楚楚。每隔五分钟,阿尔培便看一次表,表针终于指在七点上了。两位朋友这时已在蓬替飞西街。阿尔培跳出车外,手里举着长生烛。有两三个戴面具的人想来撞落他手里的长生烛,但阿尔培是一个第一流的拳术家,他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打发到街上去打滚,继续夺路向圣甲珂摩教堂走去。教堂的踏级上挤满着戴面具的人,他们都拼命在抢别人的火炬。弗兰士用他的眼睛跟着阿尔培。当他看到他踏上第一阶踏级的时候,立刻有一个脸上戴着面具,身穿农妇服装的人来夺掉他的长生烛,而他一点没有抵抗。弗兰士离开他们太远了,听不到他们说什么话,但无疑地两人之间并无敌意,因为他看到阿尔培是和那个农家姑娘手挽着手一起消失的。他望着他们在人群中走了一段路,但终于在玛西罗街消失了。突然间,钟声响了起来,这是狂欢节终止的信号,在这一刹那间,所有的长生烛都同时熄灭了,像是受了魔法似的。也像是来了一阵狂风。弗兰士发觉他自己已完全陷在黑暗里。除了送游客回去的马车的辚辚声以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除了窗口里面的几盏灯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狂欢节已结束了。

* * *

[1] 卡洛(1592—1635),十七世纪法国画家,《圣安东尼之诱惑》是他所做的一幅铜版画。

[2] 达第亚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戏剧《马里翁·德·洛姆》中的人物。安多尼是大仲马的同名戏剧中的人物。

[3] 格里哥里十六(1765—1846),意大利教皇。

[4] 为了纪念基督在旷野里禁食四十昼夜,天主教徒每年在复活节前参加四十天的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