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妇人 第三十一章 海外来鸿

伦敦

最亲爱的人们:

现在我真的坐在皮卡迪利大街(1)巴思旅馆临街的窗前了。这不是个时髦的地方,但叔叔多年前在这里下榻以来,就不想再住别的旅馆了。然而我们不想在这里逗留很久,所以也无关紧要。噢,我根本没法告诉你我是多么欣赏这一切!我绝对做不到,因此只能把我笔记本里记下的点点滴滴给你们看,原来从出发以来我除了画素描和涂涂写写就没干别的。

我从哈利法克斯寄出过一封短信,那时我觉得心情很不好,但从那以后,我一直过得挺开心,很少生病,整日待在甲板上,有很多令人愉快的旅伴陪我消遣,每个人都对我很好,尤其是那些高级船员。别笑,乔,在船上你真的很需要绅士们,让你有所依靠,或者为你服务。既然他们无所事事,让他们干点什么还是为他们好呢,不然我怕他们会抽烟抽到把自己熏死的。

婶婶和弗洛一路上身体都不好,想单独待着,所以我在为她们做了一切力所能及的事以后,就自己去尽情享受了。如此愉快的甲板散步,如此美丽的日落,如此清新的空气和大海的波涛!当我们这样堂皇地飞速前航时,简直就像骑着一匹快马那么令人兴奋。我真希望贝思能一起来,这会对她有多大的益处啊!至于乔呢,她可以爬上主桅杆,坐在桅顶平台的横杆(或者这高高在上的什么东西的其他名称)上面,和轮机员们交朋友,对着船长的通话喇叭嘟嘟乱吹,她一定会欣喜若狂的。

这一切都有意思极了,但我还是很高兴看到爱尔兰海岸,发现它非常美丽,到处一片青葱,阳光明媚,褐色的小屋点缀其间,几座小山顶上矗立着古代遗迹,山谷中有些乡绅宅第,还有驯鹿在林苑里吃草。那时是清晨,但我并不后悔起得那么早来看风景,因为那港湾里泊满了小艇,海滨景色如画,头顶上是一片玫瑰色的天空。真使人永远难以忘怀。

到了昆士敦(2),我的一位新相识的朋友莱诺克斯先生下船离开了我们。当我在船上提到基拉尼的湖泊(3)时,他叹了口气,眼睛望着我唱起来:

“啊,你可听说过凯特·卡尼?

她的住家就在基拉尼的湖堤;

如果见到她秋波一转,

就赶紧从那危险逃避,

因为凯特·卡尼的眼神会杀死你。”

这听上去岂不是很可笑?

在利物浦我们只停留了几个小时。这是个又脏又闹的地方,我真庆幸没有在那儿多待。叔叔赶紧跑出去买了副狗皮手套、几双式样难看的厚底鞋和一把雨伞,除了这些,他头一件事就是把他的络腮胡子在两颊剃成上窄下宽的羊排式。然后自夸他看上去像个真正的英国佬了。但他第一次让人把他鞋上的泥擦净时,那个小擦鞋童就知道穿着这双鞋的是个美国人,他龇牙咧嘴地笑着说:“完事了,先生。我给擦了个最新扬基式的。”这让叔叔乐得够呛。噢,我非得告诉你那个可笑的莱诺克斯干了些什么!他请一个跟我们继续旅行的朋友沃德定购一束鲜花送给我,我一眼就看见我的房间里放着一束可爱的花儿,卡片上写着“罗伯特·莱诺克斯敬赠”。姑娘们,这不是很有趣吗?我真喜欢旅行。

如果我不加紧赶路的话,可能永远到不了伦敦啦。整个旅程就像是骑着马儿穿过一道长长的画廊,触目尽是一幅幅美丽的风景画。我最喜欢那些农舍了,它们都有着茅草屋顶、一直爬到屋檐边的常春藤、斜条花格窗户,门口还有些壮实的妇女和脸色红润的小孩。站在齐膝深的苜蓿地的牛群看上去比我们家乡的要来得更安详,母鸡发出心满意足的咯咯叫声,仿佛从来不像它们的北美亲戚那样容易紧张。如此完美的色彩是我从未见过的——草那么绿,天那么蓝,谷物那么金黄,树林那么郁郁葱葱——一路上我倾倒着迷。弗洛也一样。当我们以每小时六十英里的速度向前疾驶时,我们老是从这一面的车窗蹦到另一面的车窗,想把一切尽收眼底。婶婶累了,去睡了,可叔叔还在看旅行指南,对什么都浑不在意。我们当时就像这个样子:艾米,飞跳起来——“啊,那一定是凯尼尔沃思(4),那个树丛里的灰颜色的地方!”弗洛,冲到我的窗边说——“多可爱啊!我们该什么时候去那儿观光,对吧,爸爸?”叔叔,平静地欣赏着自己的靴子说——“不,我亲爱的,我们不会去,除非你想喝啤酒;那是个啤酒厂啊。”

静了一会儿——后来弗洛又嚷嚷起来,“我的天,那是个绞架,有个男人给吊上去了。”“哪儿,哪儿?”艾米尖叫道,盯着两根高高的柱子和一根粗木横杆,上面挂着些摇晃着的铁链条。“是个煤矿,”叔叔眨着眼说。“这里有好大一群羊羔正躺在地上,”艾米说。“快看,爸爸,它们多美啊!”弗洛充满感情地加了一句。“两位小姐啊,那是群鹅,”叔叔应道。他的语气让我们安静下来,后来弗洛安坐下来读《卡文迪什船长情史》了,留下我独自欣赏风景。

当我们抵达伦敦时,当然正在下雨,因此这里除了雾和雨伞没什么可看的。我们安顿下来,打开行李,在阵雨间隙出去买了点儿东西。玛丽婶婶给我添置了些衣物,因为我是匆匆离家的,来不及多准备。一顶有蓝色羽饰的白帽子,配上一条平纹细布衣裙,再加上一件你见到过的最可爱的斗篷。在摄政王大街购物绝对是件乐事,东西看上去都那么便宜——上好的缎带只卖六便士一码。我买了好些以备不时之需,不过手套要去巴黎买。这听上去是不是既文雅又阔气?

弗洛和我,为了找乐子,叫了一辆出租马车,趁叔叔婶婶不在的时候出去兜风,然而我们事后才得知,年轻女士在没有男士陪伴的情况下这么做是不合适的。可兜风真好玩儿啊!等我们进了车厢关上了木质挡板,那人就把车赶得飞快,弗洛吓坏了,要我叫他停下。可他在车厢外面,高高地坐在后边什么地方,我没法找他(5)。他听不见我的声音,也看不见我在前面挥动阳伞,我们就这样一筹莫展地哐啷哐啷向前飞驰,遇到拐角处就呼的一声转弯,速度快得能摔断脖子。最后我在绝望之中看到了车厢顶上有扇小门,把它向上捅开,现出一只红眼睛,只听得一个醉醺醺的嗓音说:

“怎么啦,小姐?”

我尽可能严肃地发出了我的指令,那个男人一边说着“是,是,小姐”,一边砰的关上小门,让他的马走得很慢很慢,好像是去参加葬礼似的。我又捅开小门说“稍快一点儿”,他就又像先前那样狼奔豕突地急驶,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了。

今天天晴,我们去了附近的海德公园,因为我们看上去比外表更富贵族气。德文郡的公爵就住在附近。我常常看见他的男仆在后院门边闲逛,还有威灵顿公爵(6)的府邸也离这儿不远。看到这样的景象不禁让我惊叹不已!这简直跟《笨拙》周刊上的图片一样:肥胖的富孀坐着她们红黄两色的大马车来来去去,有身穿丝袜和天鹅绒上衣的华美的听差高坐车后,头发上敷粉的马车夫坐在车前。时髦的女仆领着我所见过的脸色最红润的小孩,看上去半睡半醒的俊俏少女,花花公子戴着古怪的英国式帽子,淡紫服色的孩子到处溜达,还有高个的士兵,穿着红色的短上衣,歪戴着松饼样的帽子,看上去那么滑稽,我真想把他们都画下来。

公园里的那条骑马道(7)是指“Route de Roi”,意为“国王之路”,但现在它更像是一所骑术学校而不是别的什么了。马匹都棒极了,男人们呢,尤其是马夫们都骑术很好,但女士们却动作僵硬,一颠一颠的,与我们的有关准则不符。我很想露一手,让她们看看美国式的纵马飞奔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她们只是穿着单薄的马装,戴着高帽,庄严地策马小步来回走着,看上去就像一只诺亚方舟式玩具里的女人。每个人都在骑马——老先生、胖太太、小孩子——而年轻人呢,在这儿大事谈情说爱。我看见有一对在互赠玫瑰花蕾,因为在翻领的纽孔中插上一朵是时髦的玩意,我觉得这倒是个挺不错的小主意。

下午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8),但别指望我来把它描绘,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说它太庄严宏伟了!今儿晚上我们要去看费克特(9)的演出,对于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来说,这是个很恰当的结尾。

午夜

现在已经很晚了,可是不告诉你们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明儿早上就不能发这封信。在我们喝茶的时候,你们猜谁来了?劳里的两个英国朋友——弗雷德和弗朗克·沃恩!我大吃了一惊,因为如果没给我名片的话,我肯定认不出他们了。两人都是高个子,都留起了连鬓胡子,就英国标准来说,弗雷德是个俊小伙,弗兰克则显得好多了,他只是稍微有点瘸,也不再需要拐杖了。他们从劳里那儿听说我们在这里,所以前来邀请我们去他们家,可是叔叔不想去,我们则打算回访,有机会的话和他们多见见面。他们陪我们一块儿去了剧院,我们真是过得愉快极了,因为弗兰克专心伺候着弗洛,而弗雷德则和我从过去、现在的趣事一直谈到将来,就像我们相知了一辈子似的。请转告贝思,弗兰克向她问好,听说她健康不佳觉得难过。我提到乔的时候,弗雷德哈哈大笑,并要我转达他“对大帽子充满敬意的问候”。他们都没有忘记那次劳伦斯家的野营,也没有忘记野营中的趣事。现在想起来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是吗?

婶婶已经在第三次轻扣墙壁,所以我必须停笔了。我觉得自己真像个放浪形骸的伦敦上流女士,这么晚了还在写信,房间里放满了漂亮东西,满脑子乱七八糟的公园、剧场、新装,还有殷勤的男士们,他们会说“啊”,会以纯正的英国老爷派头,捻他们金黄色的小胡子的末梢。我渴望见到你们大家,尽管我这样胡言乱语,我永远是爱着你们的。

艾米

巴黎

亲爱的姑娘们:

在我前一封信里曾给你们描述了我们的伦敦之行:沃恩兄弟是如何的友好,他们为我们安排的聚会又是如何愉快。我最欣赏去汉普顿宫和肯星顿博物馆之游,因为在汉普顿宫我看到了拉斐尔作的壁画草图,在博物馆的各个房间里挂满了透纳、劳伦斯、雷诺兹、贺加斯和别的大画家的作品。在李奇蒙德公园度过的那一天很美妙,我们吃了一顿典型的英国式野餐,看到了高大美丽的橡树和成群的驯鹿,多得我都来不及把它们画下来,还听到了夜莺的歌声,看到了云雀冲霄直上。感谢弗雷德和弗朗克,我们尽情地“玩遍”了伦敦,并且为我们不得不离去而感到遗憾。虽然英国人不会马上接受外来人士,但一旦他们拿定主意要接纳你,我认为没有比他们更好客的了。沃恩一家希望下一个冬天能和我们在罗马会面,如果他们不去的话我可要失望透了,因为格雷斯和我已经是难舍难分的好朋友了,小伙子们也挺不错——尤其是弗雷德。

说起来,我们还没来得及在这儿安顿下来,他又冒了出来,说是来度假的,并且打算去瑞士。刚一开始婶婶表现得很矜持,可他是如此沉着冷静,婶婶也没什么可说的了。现在我们相处得很不错,并且很庆幸他加入了我们,因为他法语说得就跟当地人一样好,我真不知道没有了他我们该怎么办。叔叔懂得的法语不到十个词儿,可偏要大声地说英语,好像这样就能叫别人听懂似的。婶婶的发音都老掉牙了,至于弗洛和我,虽然曾自诩所知甚广,现在却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所以颇为庆幸有弗雷德可以像叔叔所说的那样“说洋话”。

我们度过了多么愉快的时刻啊!整天到处观光,驻足于豪华的咖啡馆,享用精美的午餐,经历了各式各样可笑的奇遇。我把雨天消磨在卢浮宫内,尽情欣赏美术作品。即使面对那些最优秀的作品,乔也会调皮地翘起鼻子不屑一顾,因为她对美术一无热情,我可有,正在尽快地培养我的眼光和品味。她可能对伟人的遗物更有兴趣,我见到了她所欣赏的拿破仑留下的三角帽和灰色外套,他睡过的摇篮和他用过的牙刷,还有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的小鞋子,圣但尼主教的戒指,查理曼大帝之剑以及很多别的有意思的东西。等我回家后我可以说上几个小时,可现在没时间写了。

皇宫实在是个好地方——到处是珠宝首饰和各种可爱的玩意儿,我想到没法把它们买下,简直要发狂了。弗雷德想买些东西给我,我当然拒绝了。再说,布洛涅林苑和香榭丽舍大街真是美轮美奂。我几次见到了皇帝(10)一家人——皇帝相貌丑陋,很严厉的样子,皇后脸色苍白,很美,但穿的衣服品味很差,至少我认为是这样——她穿着紫色的衣服,戴着绿色的帽子和黄色的手套。小拿破仑是个英俊的孩子,坐在四匹马拉的四座大马车上和他的导师聊天,经过时向人们飞吻,随侍的是穿红色缎面上衣的左马驭者,以及车前车后的骑马卫兵。

我们常在杜伊勒利公园散步,那里美极了,尽管那古色古香的卢森堡公园更合我的胃口。拉雪兹神父公墓怪怪的,许多墓穴就像是一间间小屋子,望进去可以看见一张桌子,上面有死者的肖像或照片,周围摆放着供吊唁者坐的椅子。这一切都是十足的法国味。

我们住的房间位于里沃利街,坐在阳台上就可以眺望繁华长街的景色。在外面走了一天,累了回到家,整个傍晚我们就这样在阳台上惬意地闲谈。弗雷德是很会逗乐的,在我认识的人中他是最可亲的年轻人——除了劳里,劳里的风度更吸引人。我希望弗雷德的肤色再黝黑些就好了,因为我不喜欢白皮肤的男人,但沃恩家很有钱,门第高贵,所以我就不对他们的黄头发挑剔了,而且我自己的头发更黄。

下星期我们要动身去德国和瑞士,因为我们要快速赶路,我只能仓促地给你们写信了。我会天天记日记,会尽量遵照父亲的建议,“准确地记住并且清楚地描绘我所见到的和喜爱的一切”。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练习,我的速写本会比这些草草写下的字句更好地让你们了解我的这次旅行。再见,温柔地拥抱你们。

你们的艾米

海德堡(11)

亲爱的妈妈:

在我们去伯尔尼之前有一个小时清静的时光,我来告诉你发生了什么吧,因为正如你将见到的,其中有一些事非常重要。

在莱茵河上航行好极了,我就这么坐在那儿,全身心地享受着。取出了父亲的旧导游手册,读着相关的部分,我发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词儿来描绘这美丽的风景。在科布伦兹我们度过了开心一刻,因为弗雷德在船上结识的几个从波恩来的学生,给我们来了一段小夜曲。那是一个月夜,一点钟左右,弗洛和我被我们窗下一阵极为美妙的乐声惊醒过来。我们跳起身来,躲到窗帘下,偷偷的一瞥,看见弗雷德和那些学生在窗下大唱其歌。这是我见到过的最浪漫的景象了——悠悠河水,长长船桥,对岸的巨大城堡,月光洒遍大地,加上铁石心肠都要被融化的乐声。

等他们唱罢,我们扔了些花儿下去,看到他们你争我夺,向着看不见的女士们飞吻,然后大笑着离去了——我看是去抽烟并喝啤酒吧。第二天早上,弗雷德让我看插在他背心口袋上一朵揉皱的花儿,看上去十分动情的样子。我笑话了他,说我没有扔过花儿,是弗洛扔的,这一说似乎使他大为反感,因为他把花儿从窗口扔了出去,然后恢复了理智。我怕我会跟这个小伙子有麻烦,现在已开始有这个迹象了。

在拿骚洗温泉浴真舒服,巴登巴登也是这样,弗雷德在那儿输掉了些钱(12),我责备了他。弗朗克没和他在一起时需要有个人来照顾他。凯特有一次说她希望他快点结婚,我完全同意这对他来说会是件好事。法兰克福让人心情愉快。我参观了歌德的故居,见到了席勒的雕像,还有丹内克尔那有名的《阿里阿德涅像》(13)。它美极了,可要是我对那个神话故事知道得多一点儿,我就能更好地欣赏它。我可不想开口问人,因为大家都知道,至少装作都知道这故事。我希望乔能把这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我听。我真该多读些书,因为我发现自己非常无知,这让我感到羞愧。

现在来谈重要的部分吧——因为它就是在这儿发生的,而弗雷德刚刚离开,他一直对我们非常友善,为人又风趣,使大家都喜欢上他了。直到那个小夜曲之夜,我把它看作一段旅途中的友情,而没有别的想法。但就从那时起,我开始感到诸如月光下的散步、阳台上的倾谈和白天的探胜活动,对他来说并不仅仅意味着寻找乐趣。我并没有跟他调情,妈妈,真的,而是牢牢记住了你对我的告诫,并且尽可能地做到。但我不能阻止别人来喜欢我,我并没有意使别人对我产生好感,可如果对此置之不理又使我不安,尽管乔说我是个没心肝的人。我知道,妈妈,你会摇着头不以为然,姐姐们会说:“哼,这个见钱眼开的小坏蛋!”但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如果弗雷德向我开口,我就接受他,虽然我并没有狂热地堕入爱河。我喜欢他,我们在一起很愉快。他长得俊,年轻又够聪明,而且非常有钱——比劳伦斯家有钱多了。我想他的家人不会反对,我也会非常幸福,因为他们都是些富有教养、友善慷慨的好人,而且都很喜欢我。弗雷德是双胞胎里的老大,我想会继承祖传的产业,那是多么好的房地产啊!一所城里宅邸,坐落在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不像我们那儿的大房子那么惹眼,但是加倍地舒适,里面全是英国人爱好的十足的奢侈品。我也很喜欢,因为它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我见到了金银餐具、传家珠宝、那些老仆人;我见到那乡下宅邸的照片,有林苑、大房子、可爱的庭院以及上好的马匹。噢,这些就是我想得到的一切啊!我宁愿得到这些,也不要什么贵族头衔,那是女孩们对之趋之若鹜的,但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人们可以说我唯利是图,但我讨厌贫穷,只要有能力摆脱它,与它为伴多一分钟我也不愿。我们姐妹中必须有一个嫁给富人,梅格没有,乔不会,贝思现在还谈不上,所以我要走这一步,让大家过上舒服日子。我不会嫁给我所憎恶或鄙视的男人。这你们可以放心,尽管弗雷德并非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但他非常够格,如果他真心喜欢我,让我做我想做的事,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会相当地喜欢他的。就这么着,上个星期我把这事在心里盘算了一通,因为对弗雷德喜欢我这一点已经不可能视而不见了。他什么也没说,但种种迹象有所表明,他从不和弗洛待在一起,在马车上、饭桌上或出去散步时总待在我的身边,当我们单独相处时,他就表现出脉脉含情的样子,对试图和我搭话的人皱起眉头。昨天晚餐时,有个奥地利军官盯着我们,然后向他的朋友——一个模样放荡的男爵——说了一句“ein wondersch■nes Bl■ndchen”(14)。弗雷德看上去就像是一头凶猛的狮子,狠狠地切割着牛肉,差点使它从盘子上飞出去。他不是那种冷静、古板的英国人,而是性子颇为暴躁,因为他有苏格兰血统,这从他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可以猜出来。

就这么着,昨天傍晚,我们登上古堡(15)去看日落——至少是除了弗雷德其他人都一起登上,而他得先去邮局取了信再来和我们会合。我们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徜徉于遗迹之间,观赏了存放大酒桶的地窖和当年选帝侯(16)为他的英国妻子建造的美丽花园。我最喜欢外面的露台,因为从那里望出去景色太美了,所以等其余人都去参观里面的房间时,我就坐在那儿,着手把墙上那缠绕着鲜红色的忍冬小花枝的灰色石狮子的头画下来。我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幻世界,坐在那儿注视着内卡河在山谷中奔腾而过,听着城堡下面奥地利乐队在奏的曲子,等待着我的情人,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女孩那样。我感到有些事快要发生,而我已经准备好了。我脸不红,心不跳,而是相当冷静,只有一点儿激动。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弗雷德的声音,他就快步穿过巨大的拱门找我来了。他看上去神色非常不安,我便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心事,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说他刚刚收到一封信要他赶回家去,因为弗朗克病得很重。所以他要马上就坐夜班车走,现在只能赶紧道别了。我为他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自己觉得失望,但只是一小会儿,因为他跟我握手的时候说——我不可能误解他说这话时的神情——“我很快就赶回来,你不会忘了我吧,艾米?”

我没有作任何承诺,只是看着他,他看上去满意了,接下来除了互相祝愿与道别再也没有时间干别的,因为他一小时内就走了,而我们大家都非常惦念他。我知道他想说些什么,但我以为,从他有一回暗示过的来看,他曾向他父亲保证过要过些时候才考虑这类事,因为他是一个莽撞的男孩,而那位老先生很担心他会娶一个外国媳妇。我们将很快在罗马会面,到那时,如果我没改变主意的话,等他问我“请问你愿意吗?”我会说“愿意,谢谢你”。

当然这些都是绝对的隐私,但我希望你能知道事情的进展。别为我担心,记住我是你的“谨慎的艾米”,相信我不会干出什么轻率的事来。尽多地给我提忠告吧,我会竭力采纳的。我真希望能见到你跟你好好谈谈,妈咪,爱我并信任我吧。

永远属于你的

艾米

【注释】

(1)英国伦敦的一条繁华街道。

(2)昆士敦为爱尔兰南部一大海港,现名科夫。

(3)位于爱尔兰西南部基拉尼城附近,由一个大湖及两个小湖组成,风光如画。

(4)凯尼尔沃思位于英格兰中部沃里克郡,有12世纪建的古堡,长期用作王家及贵族邸宅。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凯尼尔沃思》(1821)即以此为背景,写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期的故事。艾米等一行在英格兰西北部利物浦登了岸,乘火车赴伦敦途中经过该地。

(5)这种马车的驾车座在车厢外的后方,高出在坐车人之上,必须开了车门,探头出去,才能和车夫说话。

(6)威灵顿(1769—1852),英国名将,以指挥滑铁卢战役击败拿破仑闻名。

(7)海德公园中这条Rotten Row(英国人的称呼)为英国金雀花王朝(1154—1485)期间从威斯敏斯特教堂通往皇家森林的大道的一部分,一向为时髦人士策马溜达的地方。

(8)威斯敏斯特教堂,伦敦著名教堂,是英国国王加冕和著名人物国葬之地。

(9)查尔斯·亚尔勃特·费克特(1824—1879),当时的欧洲著名话剧演员,在法国以演《茶花女》中的男主角阿尔芒而受人欢迎,19世纪的60到70年代中,先后在伦敦及美国演出。最后在美国隐退,逝世。

(10)指拿破仑三世(1852—1870在位),他于法兰西第二帝国成立后不久,于1853年1月和尤琴妮成婚。她是个大美人,成为宫廷时尚的领头人。

(11)海德堡为德国西南部一古城,为著名文化城市,有创立于14世纪的海德堡大学。

(12)巴登巴登位于德国西南部,邻近法国边界,也是个温泉疗养城,是当时时髦人士旅游之地,有赌场等娱乐设施。

(13)阿里阿德涅为希腊神话中克里特岛的米诺斯王之女,曾给情人提修斯一个线团,使他能在迷宫中杀死了牛头人身怪物后安全地走出来。丹内克尔(1758—1841)为德国雕刻家,这个雕像是他的代表作,表现阿里阿德涅骑在一头豹上。

(14)德语,“一个怪漂亮的金发小姑娘。”

(15)海德堡的古堡高耸在山坡上,13世纪初即见于史册,1764年被闪电击中,其遗迹留至今天,为该城一大景观。

(16)选帝侯为历史上德国有权选举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诸侯。此处指当年的巴拉丁选帝侯腓特烈五世(1596—1632),他于1610年继任为选帝侯,于1613年娶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之女伊丽莎白·斯图亚特为妻。